商鞅 斯人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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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讀《史記》中的商鞅傳,商鞅是個令人敬、令人惜、令人憐的人物。令人敬,乃是由于他意志堅定,理想執著,目光遠大,行起事來雷厲風行,果斷斬決,一意孤行,不計后果。他具備一切改革家應當具備的優點,又有秦孝公始終不渝的信任,二十余年里放著手,放著心,讓他這把鋒銳的刀在秦國羸弱多疾的肌體上切割剜除,他果真就在這邊鄙戎狄之地做出了一番大事業,讓連續幾代積貧積弱的秦國一躍而為諸侯列國的前茅,且矛頭所向,勢如破竹,"諸侯斂衽,西面而向風"(桑弘羊),奠定了秦統一六國的政治體制基礎、思想基礎和軍事基礎。商君相秦十年后,《史記》記載是: "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怯于私斗,鄉邑大治。"
     令人惜,乃是因為他是-個善處事而不善自處的人,或者說,他能做大事,卻只能做小人。處事練要,為人刻薄,為國謀,善;為己謀,拙。以小人的方法去做大事,事成了,人卻敗了。郭沬若認為,他與秦孝公都是大公無私的人(順便提-下,"公私分明"這個詞最早就出現在《商君書》里),其實孝公還有為子孫謀的私心,而商鞅真是把一切都奉獻出來了。《戰國策•秦策三》記秦國后來的應侯范睢說商鞅:

    事奉孝公,竭盡自己所能沒有二心,一心為公不顧私利,使賞罚誠信而致國家大治,用盡自己的才智,表達自己的思想,不惜承受怨恨,欺騙故友,俘虜了魏國的公子卬,最終幫秦國擒獲敵將破敗敵軍,掠地千里……
    [原文:事孝公,極身毋二,盡公不還私,信賞罚以致治.竭智能,示情素,蒙怨咎,欺舊交,虜魏公子卬,卒為秦禽(擒)將破故軍,攘地千里……]

    商鞅真正是到了把良心都獻出去的地歩。為了秦國,他把自己的名譽、人格都丟棄不要了。當一個人對一種政治實體皈依到"無己"的地歩,悲劇也就幵始了。因為人類畢競還有更基本的安身立命的原則。這關乎著人類的尊嚴、價值、幸福的根基,這是人與上帝之間的信諾,是一切一時的政治需要所不能取代和凌駕的。郭沫若都對此不能理解:“雖然是兵不厭詐,人各為主,但那樣的出賣朋友,出賣故國,實在是可以令人驚愕的事。”秦孝公死,那個被商鞅處罚過的太子即位成了新主宰,風聲日緊,不樣的陰云越來越濃,已請求退休,蟄居自己封地的商鞅,如芒刺在背,惶惶不安,便帶著家屬老母要回歸餽國,魏人不接受,理由是:"因為您竟然能出賣欺騙您的老朋友公子卬,我們無法知道您的人品。"更具諷刺意味的是,由于商鞅使秦國強大,各諸侯國還不敢得罪秦國,誰也不敢收留他。《呂氏春秋•無義篇》就此議論道:"故士自行不可不審也。"出賣良心去附會政治,拋棄價值去迎合權勢,這種"大公無私",實在是中國幾千年來知識分子常常發作的羊角瘋啊。
    讓人憐,又是他被車裂的結局。當他被復仇的人群逼得走投無路的時候,故國不接納他,他只好帶著他的為數寥寥的徒厲北上擊鄭,做無望的困獸之斗。他大約想在秦以外自營一塊容身之所。他知道他在秦已無立錐之地。那些官銜、封號、連同商於十五邑的封地,頃刻之間都灰飛煙火。諸侯各國紛紛對他關起大門,如避瘟神。身后是被他割了鼻子、八年閉門不出的公子虔,對他咬牙切齒;眼前是叫四面豎起的墻壁,一片說"不"的聲音,"所逃莫之隱,所歸莫之容"(《新序》》,天下之大,幅員之廣,除了那幾個死心塌地的徒厲,再無他的朋友——他以前太無視朋友的價偵,太踐踏基本的為友之道了。當個人毫無自身的獨立意志與獨立操持,拋棄一切基本的道德信條而依附體制時,體制能給予你的,當然也可以拿走。一切自上而下的改革也往往免不了人亡政息的結局(假如再沒有外部壓力或對外部壓力說"不"的話),聰明絕頂的商鞅難道真的不知道這一天終會到來?在他被車裂前五個月, 趙良就警告過他:"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亡可翹足而待。"——老秦王一旦伸腿死了,桊國以罪名來收捕你的,人數會少嗎?你的死期很快就要到了!五個月后,可憐的,走投無路的、被世人所拋棄的商君,被殺死在鄭國的黽池,然后尸體又被殘忍地車裂(此據《史記-商鞅列傳》。《秦本紀》言似直接車裂、咬牙切齒的復仇者們殺了商鞅全家,包括白發蒼蒼的老母。到此時,商鞅又把自己的生命、全家族的生命奉獻給秦國了。其罪名真是極具黑色幽默:“莫如商君反者!”一個把良心生命都獻了出來的忠心耿耿的人,最后卻得到了 "反叛"的罪名!不知商鞅在目睹自己白發蒼蒼的老母血濺屠刀的時候,這個力倡大公無私的人,是何等樣的想法?
     所以,對商鞅,我實在不忍心說他的壞話。事實上,我內心里倒給他十分的敬意。在讀到他走投無路仰天長嘆時,還為他掬把心酸淚。可是,讀完《商君書》,卻又不得不說他的壞話。好在《商君書》并不一定全是商君所作,髙亨先生認為至少有五篇不是他的,而郭沫若則認為除《境內》篇外,其余均非商君所作。這樣,我寫下面的文字時,感情上就不是十分的別扭——且讓我這樣自欺一回罷。《史記》中的商鞅和《商君書》中的商鞅,確實給我兩個極不協調的形象。如果《史記》中的商鞅令人敬、令人惜、令人憐,那么,《商君書》中的商鞅形象則是令我懼、令我惡、令我恨。
     事實上,對商君,司馬遷的態度也頗曖昧。在寫有關商鞅的行事及政績時, 太史公幾無一句貶責之詞,甚至說出"秦民大悅"的話來。同時還令人可疑地寫了一大段商鞅以帝王之跡干孝公,不得已而后用霸道的文字。"跡其欲干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這不能不說有為商鞅開脫之嫌。可是,在傳后例行的"太史公曰"里,他又說商鞅是"天資刻薄人也","少恩",“卒受惡名于秦,有以也夫!”——這不頗有點幸災樂禍的味道么!
    


    《商君書》,一言以蔽之,一曰壹民,二曰勝民。這是我讀枯瘠、冷酷、蠻不講理的《商君書》后得出的結論。
     壹民,據我的分析,有兩層含義,一是,國家只要一種"民"——耕戰之民,平時耕田,戰時攻敵。其他如“學民”、“商民”、“技藝之民”(《農戰篇》所列)、“士”、“以言說取食者”、“利民”(吃利潤的人或投資者。《去強篇》所列)等等,則統統是危害國家的"虱子",應使他們無路可走,從而逼他們歸入"農戰"一途。二是,國民只做一件事:農戰。農與戰看似兩件事,實則是一件事。民為體,農戰為用,一體而二用。其目的則在于建立一個絕對一元化的社會,使社會結構簡化、單一化、垂直化,社會生活單調化,由一個絕對中心控制:

     《賞刑》曰:
     圣人的治國,實行一種賞賜,一種刑罚,一種教育。[原文:圣人之為國也,壹賞,壹刑,壹教。]

     《算地》曰:
    對內,要求人民一律從事農業,對外,要求人民一律盡力戰爭……人民的傾向一致,才肯務農。人民務農就樸實。人民樸實,就安居故土,不愿意外出游蕩。
[原文:入使民壹于農,出使民壹于戰……民壹則農,農則樸,樸則安居而惡出。]

     "壹民"的目的,當然在于使民“樸”,也就是愚樸順從。“壹民”的具體措施,則是先從經濟(利益)的一元開始,然后達成政教的一元:

     《說民》曰:
     人民的欲望有千萬種,而滿足的途徑只許有一條(農戰)。
      [原文:民之所欲萬,而利之所出一。]
      
   百姓的欲望千差萬別,而我們只讓它們從-個渠道來達成:農戰。這就是一切專制國家所津津樂道地宣傳的集權的好處:能集中社會所有力暈于一途, 從而達成一般民主國家所不能達成的目的。至于其中有多少普通民眾深被創傷,付出代價,則在所不計,而民眾的意愿,更是完全置之度外。

     《靳令》曰:
     抱定十個方針,國家就亂;抱定一個方針,國家就治。[原文:守十者亂,守壹者治。]
     朝廷的利祿,從一個孔兒出來,國家就無敵。[原文:利出壹空者,其國無故。]


    《農戰》曰:
     國家實行“絕對一律”一年,就十年強盛;實行“絕對一律”十年,就百年強盛;實行“絕對一律”百年,就千年強盛,千年強盛的國家.就成就王業了。
     [原文:國作壹一歲者,十歲強,作壹十歲者,百歲強、作壹百歲者,千歲強,千歲強者王。]


     這種運用國家機器把全民的意志卨度統一到政府目標上來的做法,可能有其短期的合理性,有效性,但其致命的弱點卻無論如何不能熟視無睹:
     一,這種做法無視一切個體意志與個體差異,使社會目標單一化,蔑視并抹去了任何一個特殊個體的個人目標,個體幸福被當作不正當的欲求和國家集體的障礙物而踏平碾碎,個人只是實現政府目標的手段與工具,像《商君書》中的"民",只是國家生產的工具和戰爭的工具。只有利用的價值,而沒有被關心的意義。作為一個個體,在這樣的社會里只是一個機器中無可奈何的部件而已,毫無獨立價值與尊嚴,不僅其精神存在被當作無用有害的東兩而徹底抹殺,甚至其肉休存在的合理性都要視他能否充當政府工具而定。所以在這種情形下,即使政府目標完全合乎道德,合乎全民或全民中絕大多數的根本利益與長遠利益,其與人類的根本福祉仍然是背道向而馳的,不可能存在任何真正意義上的個體幸福。而沒有個體幸福,只有秩序和政府意志的社會,我們只能說它是——監獄或勞改營了。而商鞅在秦國設立的監獄更絕:他不容許有人給罪犯送飯,說這樣就能令人懼怕監獄而認真開墾農田(《墾令篇》),這真正是斬盡殺絕。不過,我們可以這樣想一想:不墾田,就要進監獄,政府的專斷已使墾田不再是為民造福的事,而是使它一開始就成了人民生活中的可怕威脅。而另一方面,監獄中只有在沒有飯吃的時候,才對監獄外的良民構成威懾,這恰好證明了,商鞅治理下的秦國,與監獄的差別只在于有沒有面包而已,秦國的社會只不過是有面包的監獄罷了(假如秦國的百姓能有面包吃的話),良民和罪犯一樣,都是沒有自由的。這樣的國家不可能有任何個人幸福。當然,奴才除外。專制國家只能有兩種人:對體制感到痛苦卻不得不服從的奴隸,因長期服從而失去痛苫感甚至感到幸福的奴才。奴才沒有幸福,只有幸福的感覺,甚至幻覺。有一種現象非常有趣:在專制時代或專制國家,人們往往特別熱衷于探討或鼓吹幸福的主觀性。而對幸福的客觀性——幸福所需要的社會條件則有意加以忽略。這種對幸福的探討,是典型的奴才哲學,或是有意的獻媚哲學。
     二,在一個獨裁的社會里,政府冃標的合理性是無法得到保證的,甚至大多數時候更只是一小撮人的意愿。所以,全民意志的高度統一往往變成了一種異己的怪獸,不僅每一個生存其中的個體被它吞噬,而且這種國家力量在“一致對外”的時候,還極可能使一個國家變成全人類的禍患。秦國在先秦典籍中一般都被稱為"虎狼之國",讀《商君書》中的《境內》篇,通篇都寫著血淋淋的"斬首"。"不逐北,不擒二毛"的中原傳統,在變法后的秦國,掃地以盡。據《史記》累計,秦在統一過程中斬殺的六國人數在一百五十萬以上。這還不包括秦國自己士兵的死亡人數。像白起這樣極其殘忍的人物,也是秦的將軍。可以說,秦國殘忍地踐踏了一些基本的人道原則。這種現象不僅在戰國時代的秦國那里充分顯示出來,二戰期間的德,日法西斯,就是現代的“虎狼之國”。
     “壹民”還有一種作用,那就是在整個社會里造成一種垂直性的上下關系,而斬斷一切橫向的平行關系,這是一切專制政治的基本構圖。在這種垂直關系的最上端,只有一個人:君王。正如孟德斯鳩所云:"專制政體是既無法律又無規章,由單獨一個人按照自已的意志與反復無常的性情領導一切。"這里我想對商君打擊秦國宗族權貴說一點看法。我們當然不會問情宗族大姓,但假如我們不從道德角度看問題,那就會發現,打擊這些世襲經濟特權和政治特權的宗族,實際上其目的就是為了君主獨裁!吳起,李悝,包括屈原所做的,都是這樣的工作。我們從《尚書,周書,洪范篇》及《國語,周浯》中召公諫厲王一節中知道,中國古代的奴隸制,其政體應是貴族民主制的,國家行政首腦"天子", 是必須聽取斟酌各方意見,接受各方約束的。而一旦拒絕這種約束,如周厲王,其結果并不是周厲王肆無忌憚大肆鎮壓,并在最后玉石俱焚,王朝崩潰(這是中國后來封建社會改朝換代的基本模式〉,而是周厲王被流放,周公與召公共同執政。發生變故的只是天子一人,社會并沒有太大的震蕩。出現這種局面乃是由于權力有了制約機制,而制約權力的就是貴族集團。所以,要實行封建的君主專制,必須先打倒貴族集團,解除貴族集團對君權的限制。所以,商君也好,李悝也好,吳起也好,他們把打擊貴族集團當作實現政治一元的必經之徑,必要手段,這當然也就形成了后來韓非所說的"法術之士"與"大臣"(宗族成員) 之間的你死我活的矛盾。
     所以,"壹民",是一個大大的烏托邦狂想,而一切烏托邦最終都是以一元社會為基本特色。設若國家如《商君書》所云,極而言之,則最好的政治乃是刑律,最好的國家當是監獄。事實上,一個絕對一致的一元社會,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監獄,所有的人民都是勞改犯,在國家指令下勞作,在勞作中改造, 茍生,創造國家財富,維持國家生存,而個體自身,則只有義務,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上的權利。
     《說民》篇公開說:“王者,國不蓄力,民不積粟。”國不蓄力,就是耗盡民生,有時就發動戰爭來“殺力”;家不積粟,就是剝奪一切私有財產,榨盡民脂民膏,從而摧毀一切獨立人格和思想,消滅一切與國家機器不河蟹的音符,消滅一切異端!
     所以,商鞅治理下的秦國,固然具有極強的攻擊力,在列國紛爭中頻頻得手,但對人民來說,卻毫無幸福可言。生活在這樣的國家實在是極大的不幸。商鞅治秦,對外固然有“天子致胙,諸侯畢賀”(《史記》)之功,對內則不免“老母號泣,怨女嘆息”(《鹽鐵論,非鞅篇〉》)。《商君書》中有一篇《徠民》,至少寫在商鞅死后八十多年,就寫到三晉民眾多而土地匱乏,秦地人民少而土地有余,為什么三晉之民不到秦國來呢?就是因為"秦士戚而民苦也。"所以——
     三晉(趙、魏、韓)不能戰勝秦國,已經四世了……大大小小的戰爭中,三晉被秦掠奪的財富,也不可勝數。但即使這樣,三晉的人民仍然不屈服秦國。秦國可以憑武力掠奪三晉的土地,卻不能得到三晉人民。
     [原文:三晉不勝秦,四世矣……小大之戰,三晉之所亡于秦者,不可勝數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奪其民也。】
     最后,這個為秦國上下一致憎恨的商鞅,“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戰國策,秦策一》》。
     “壹民”還有一個嚴重后果,當然這正是專制論者、一切國家主義者所追求的目標,那就是,消滅私人空間,造成一個透明的社會。每個人都處在國家和他人的嚴密監視之下。商鞅搞戶籍制度,置伍什之制,行連坐之法,倡告發之風。讓居民們互相糾察,互相監視。告發奸人,予以重賞,不告發奸人,加以重罚,什伍之內,一人有罪,他人連帶有罪,人民在戰爭中不勇敢,本人處死,父母、兄弟、妻子連坐。有告發官吏為奸的,可以承襲所告之官的職位。甚至——
      
     治國的最高境界,是可以讓夫妻、朋友不能相互掩蓋罪行錯誤, 而不因為彼此關系親近就(互相包庇〉,妨害對國家的誠實。人民百姓不能相互隱瞞遮蓋。
[原文: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于親,民人不能相為隱。《禁使》]

連夫妻朋友都要相互告發,而不為親情所動,真是透明極了的社會。在同一篇文章中,還提到,要真正讓人互相告發,必須避開利益相同的關系,因為利益相同就會互相包庇,而要使人人“事合而利異”,利用人們的利己之心去害人,告發別人。何其歹毒也哉?
     《畫策》一文中給我們描寫出了透明社會的圖景。這段文字精煉之極,不忍遺漏,全引于下:
      
     所謂明察,就是無所不見。這樣群臣就不敢為奸,百姓就不敢為非。國君坐在高椅之上,聽著絲竹的音樂,而天下自然就井井有條了。所謂明察,就是讓人民不得不干(國君要他們干的)事。所謂國君的強干,就是戰勝天下人。戰勝天下人,就能集中天下人的力量。因而勇猛的人不敢做橫暴反叛的事,智慧的人不敢做欺詐不忠的事,他們會整天思考著怎樣為君主效力。天下所有的人.沒有人敢不做國君喜歡的事,也沒有人敢做國君不喜歡的事。所謂強大,就是使勇而有力的人不得不效忠自己。
     [原文:所謂明者,無所不見。則群臣不敢為奸,百姓不敢為非。是以人主處匡床之上.聽絲竹之聲,而天下治,所謂明者,使眾不得不為。所謂強者,勝天下。勝天下,是故合力。是以勇強不敢為暴, 圣知不敢為詐,而慮用。兼天下之眾,莫敢不為其所好,而避其所惡。所謂強者,使勇力不得不為己用。]

     這是一個何等可怕的情景!暴君踞坐在交椅之上,在天下的中央樞紐,如同盤踞在蛛網中心的巨型毒蛛,任何-點輕微的信息都會被他敏銳地捕捉到。這使我想起英國人奧威爾(George Orwell)的名著《一九八四》:“海洋國”的執政黨是“內黨”,“內黨”的領袖叫“老大哥”,“老大哥”從不露面,但他的照片卻到處張貼,他炯炯有神的眼晴,伺察著他的臣民。他的臣民們的私人居室,都裝有一個“電子屛幕”,可以視,可以聽,還可以發號施令,房間的一舉一動一言-語,都在這電子屏幕的伺察之下,平時無事,電子屏幕就沒完沒了地播送大軍進行曲、政治口號等等。這個電子屏幕由中央樞紐控制,個人無法關掉……
     奧威爾所寫的一切,在兩千多年前,就由中國的商鞅設計出來了!只是商鞅那時沒有今日的科技,其糾察手段沒有這么現代化而已!
     社會的發展與進歩,如果不和科技的進步同步,則科技只能成為專制的幫兇,而并不能為人類帶來福祉。它只是為專制者提供更方便的統治手段而已!
     社會的透明,對私人空間的擠兌,其最終目的就是控制人,使人“不敢為非”又“不得不為”國君(往往借國家民族集體的名義)所要求的事。是要以一人或一個集團勝天下,占用天下一切聰明、才智、勇力和其他社會公共資源。“不敢為”是對自由的禁止;不得不為,則是連沉默的權力也要剝奪。“不敢為”和“不得不為”,最透徹地說出了專制政治對人的全面剝奪!

     叁

     《商君書》的第二個思想,就是"勝民"。《商君書》的文章,往往蠻不講理,武斷地下結論,令我們不知他有何根據。比如這樣的話:"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弱民》)不知道為什么民弱了國反而能強,要國強必須民弱。有這樣一個無理的前提,他得出的結論也就十分令人錯愕。類似的話在《商君書》中比比皆是:

     人民戰勝政府,國家就弱;政府戰勝人民,兵力就強。
     [原文:民勝其政,國弱;政勝其民,兵強。]
          
     國君的政治戰不勝群臣,官吏的政治戰不勝人民,這叫做六種虱子戰勝了政府。
      [原文:君之治不勝其臣、官之治不勝'其民,此謂六虱勝其政也。]
      
     人民弱,國家就強,人民強,國家就弱。所以,人民所喜歡的,是人民強;如果人民強了,而國家又使他們更強,結果,國家的兵力就弱而又弱了。人民所喜歡的,是人民強;如果人民強了,而國家的政策是來削弱他們,結果,兵力就強而又強了。
     [原文:民弱國強,民強國弱,故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強之,兵重弱。民之所樂民強,民強而弱之,兵重強。《弱民》]

   商鞅是-個追求國強能攻的人,他對人民的幸福并不在意。而他又認定國與民不可兼強,國與民如蹺蹺板,一上必有一下,又如矛與盾:要讓國的矛無堅不摧,民的盾必須弱不禁風。于是,為了強國,他必然要弱民。《畫策》篇這樣說——
      
     古代帝王能夠制服天下,必先能夠制服人民,能夠戰勝強敵,必先能夠戰勝人民。戰勝人民的基礎在于制服人民,就像冶金的人對于金厲,做陶器的人對于泥土一樣。
     [原文: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先勝敵者,必先勝其民者也。故勝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
      
     這種赤裸裸的制民理論,令人不寒而栗。這自然使我們想起莊子在《馬蹄》篇中的議論。顯然的,如果我們有正常的理性,我們不能不在莊子與商鞅之間更喜歡莊子。我在莊子一文中說過,在先秦諸子中,我最喜歡《莊子》,那么, 現在我還要說,我最憎惡《商君書》。其原因,除了人格性情等因素外,一半就是因為《莊子》是竭力挽護著私人空間和私人生活的,而《商君書》則在不遺余力地擠榨著私人空間。這一點《商君書》確實開了《韓非子》的先河。但《韓非子》還有不少正面價值和認識論意義,而《商君書》則純然是赤裸裸的血淋淋的政治學說整人理論!
     讀《韓非子》,覺人心險暗,險暗如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
     讀《商君書》,覺政治殘酷,殘酷得婦子皮骨空,螻蟻微生賤!
     《商君書》既倡勝民,必先制民,當然就會設計出"制民"之良方。我細細研讀,發現他的"制民"手段約略有五。深夜讀《商君書》,不勝恐怖——恐怖不就是專制政治的法寶么?但為使讀者諸君能了解在中國歷史上曾經有過這樣一種恐怖理論,并且在“文明古國”的璀璨光環下普遍施虐于蕓蕓小民,我將在下文一一加以介紹。對這種恐怖理論,著文介紹和閱讀都不會很愉快,請讀者諸君和我一起硬起頭皮,硬起心腸來。我只是想說明,我們有五千年的文明, 我們更有五千年的野蠻、愚昧、殘忍與罪惡,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簡直不似人間”(魯迅語)的大黑暗!

     “制民”之手段一:以弱去強,以奸馭良,實行流氓政治小人政治。
    直接鼓吹以弱民去消滅強民,以便留下弱民,甚至用奸民去駕馭良民,這實在令人驚愕。不讀《商君書》,絕想不到世界上還有這種混賬理論。

國家用強民來去除強民,就會削弱。國家用弱民來去除強民,就會強大。
    [原文:以強去強者弱,以弱去強者強。]

     這個句子原封不動地在《商君書》中兩次出現(《去強》和《弱民》,應該是作者很得意的政治格言吧?至少是他發明的專制政治的要訣。為什么"以強去強者弱"?因為用強民來除去另一部分強民,剩下的還是強民,政治和政府要面對的還是不大容易對付的強民,政府就相對顯得弱了。所以不如直接用弱民來除去一切強民,剰下的自然都是侏儒之群,對付起來就游刃有余。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專制,殺豪俊,搞優汰劣勝、愚民、弱民,既是體制的需要(只要封建專制體制不消滅,這種政策就永不可免),也不能說沒受到《商君書》的教導。

    《弱民》篇中還說:
    用強民來攻治強民和弱民,最后剩下的仍然是強民;用弱民來攻治弱民和強民,強民就會被消滅。強民存在,國家就弱;強民消滅, 就能成就王業。
     [原文:以強攻強弱,強存。以弱攻弱強,強去。強存則弱,強去則王。故以強攻弱,削。以弱攻強,王也。(此段文字原文不可通, 從高亨訓釋〉]

    這最后一句泄露了一個天大的秘密。歷代統治者和被馴服的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王"道太平盛世,原來就是這樣的一個侏儒之國!
     死水一潭的社會確實太像“穩定”,萎靡不振的國民也果然如同柔順,但是,一個充斥著愚弱之民的國家真的能強大,能穩定么?清朝末年,曾有一個目光炯炯的知識分子看出這個大秘密大黑暗,他就是龔自珍。他在《乙丙之際箸議第九》中沉痛地說:

    當彼其世也,而才士與才民出,則百不才督之縛之,以至于戮之……戮其能憂心,能憤心.能思慮心,能作為心,能有廉恥心.能無渣滓心。
      
     這種弱民攻強民,不才殺才民的結果是什么昵?龔自珍沉痛地指出:這種結果乃是社會中不但沒有了才士、才民、才商等等,甚至連“才偷”、“才駔”、“才盜”都沒有了!

    而這不正是封建統治者所孜孜以求的么?
    一個生物死亡了,可能不會再鬧事惹麻煩,但一個社會的死亡可能恰恰要出大事,惹大麻煩。一個完全沒有了個性間志的一元社會,不是在沉默中滅亡,就是在沉默中爆發。
    比“以弱去強”更可怕,更丑惡,更暗無天日的,《商君書》竟然提出要“以奸民治”:
    
    囯家利用良民來統治奸民.國家必亂,以至于削滅。國家利用奸民來統治良民,國家必治.以至于強。
    [原文: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至削;國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強。《去強》]

    讀者諸君可曾見過這樣違背人倫天理的政治理論?幾千年來,流氓奸民獨霸一方魚肉人民的情況不少見吧。如果能把人民訓練得能忍受流氓了,民自然也就弱了,可以說,流氓地痞也是專制皇權的第一道防線。故《說民》篇曰:

     利用善民來治國,國家必亂,終至于削滅;利用奸民來治國,國家必治,終至于強大。
    [原文:以良民治,必釓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強。]

     《商君書》的這種辦法必造成基層的流氓政治。而這又正和中層及上層的小人政治相輔相承〈他所提倡的告發制度襲位制度適足以形成小人政治),以流氓來壓服基層人民,以小人的勾心斗角來實現互相的糾察,這就是專制君主的黔驢之技。我們先看看《商君書•賞刑》篇中關于告發的意見:
      
    掌握法律、負担職務的官吏中,有不執行國王的法律的人…… 他周圍的官吏,有人曉得他的罪行,向上級揭發出來,自己就免了罪; 而且無論貴賤,便接替那個官長的官爵、土地和俸祿。
    [原文:守法守職之吏有不行王法者……周官之人,知而訐之上者,自免于罪.無貴賤,尸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
      
    “周官”即“周圍官吏”,或即同官,即今之同事,告發同僚,可以獲得被告發人的官爵、封地及俸祿。但我想,這種辦法未必有效,豈不聞官官相護,甚或共同作案?故我對互相告發制度,并無正面評價。因為這種做法非特不能清潔吏制,反而促成人心卑險,政治也往往變為小人政治。
    而基層的流氓政治,固可能有一時壓服之效,但往往促成地火在地下運行。最后這地火必將沖破這流氓地殼,噴涌而出,使天柱折,地維絕。《水滸傳》中所寫的,不就是這種流氓政治和小人政治么?而這種兩結合的政治,又何嘗有真正的穩定呢?
    專制政治必然產生大量的流氓和小人。反過來,流氓和小人充斥的社會又似乎證明了政治專制的合理性與必要性——流氓地痞橫行的地方,小人奸佞猖獗的地方,人們往往渴望專制。這如同渴極了,人們不惜飲鴆。如果流氓小人是狡兔,則專制政治就如冋逐兔之犬。專制政治一面大喊大叫懲治流氓和小人,一面卻又慫恿流氓和小人,并在自身的體制內不斷滋生出數量更多的流氓和小人。是流氓和小人構成了專制政治的合法性基礎,它們是互為因果的惡性循環。商鞅早就道破這兩者之間的關系了—— “以奸民治,則民親制。”讓奸民來治理人民,因為人民失望于奸民,所以就自然親近“制”。制者,國家專制權力也!流氓地痞對于中央朝廷而言,其作用就是為淵驅魚為叢驅雀!
    
“勝民”之手段二:“壹教”。
《賞刑》篇說:
所謂統一教化,就是:(朝廷)不使人們憑借如下品質取得富貴,即廣見聞、能辯論、有智慧、誠實、廉潔、懂禮樂、修品德、結黨羽、行俠義、有名聲、清高、等,不準許根據這些批評刑罚,不準拿獨立的個人意見對君上陳訴。堅強的人,破敗他。鋒利的人,挫折他……想要富貴,門徑只有一個——到前方為國家打仗。
    [原文:所謂壹教者,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群黨、任譽、清濁,不可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以獨立私議以陳其上。堅者被(破),銳者挫……然富貴之門,要存戰而已矣。]
  一口氣說出了八種品質,然后又是一連三個斬釘截鐵的“不可以”。除了戰爭(當然還有耕作),不承認一切價值。擁有“農戰”以外的一切品質,都“不可以”。你堅強嗎?國家破敗你,你鋒利嗎?國家挫折你,甚至你的生存方式謀生手段都要由國家來安排:

    所以境內的人民,如果都變為愛好辯論.喜歡學問,經營商業,搞手工業,避免農戰,那離亡國也就不遠了。一旦國家有事,儒生憎惡法度.商人投機取巧,手工業者不為國所用,所以國家易于破滅
    [原文:故其境內之民,皆化而好辦樂學,事商賈,為技藝,避農戰,如此則不遠矣。國有事,則學民惡法,商民善化,技藝之民不用,故其國易破也。《農戰》]
      
    我們現在通過這一段話來看看專制論者的話語方式。這一段話有兩層意思,我們分別剖析之。
    第一層“皆化而好辯樂學……”乃是-個假設。其推論過程是這樣的:某人好辯樂學——假設——國之人皆好辯樂學,則無人耕田打仗——國家離滅亡不遠了——所以此人有罪。建立在假設基礎上的推論是違背邏輯的,而違背邏輯則正是專制政治的基本話語方式。照《商君書》所言,一千人中若有一人好辯樂學事商賈等等,則千人皆怠于農戰而好學問去行商。《商君書》又言:
      
   朝廷不準許音樂、雜技到各地方去,那么.農民在勞動的時候. 就看不到這些.在休息的時候,就聽不到這些。農民在休息的時候聽不到這些,精抻氣質就不浮蕩,在勞動的時候看不到這些,意志欲望就能專一。農民意志專一,精神不浮蕩,荒地就必然耕墾了。
[原文:聲服無通于百縣,則民行作不顧,休居不聽。休居不聽,則氣不淫。行作不顧,則意必壹。意壹而氣不淫。則草必墾矣。《墾令》]
      
    不讓音樂技藝到各地巡回演出,農民就看不到這些,從而精神不動搖,意志必專一,就能開墾荒地了。綜而言之,則《商君書》作者認為,不能有農戰之外的人存在,有了也不能讓他們被農戰之士看到.否則天下人都學他們而不農戰了。這種担憂實在幼稚,即以今日言,最苦的人是農民和中小學教師,在傳媒發達的今天,他們為何沒有紛紛去做各種演藝或體育明星?所以《商君書》作者的這種推論有一個前提錯誤,那就是,不承認人與人間實際上的差異及不平等,以及由此而必然要求于社會的多元化。一元論者是天然的專制論者。從 “好辯樂學”到“有罪”,關鍵的一環就是那個不可能出現的假設。這個假設成了判定有罪的邏輯前提。
    更可怕的還不是這種推論的前提錯誤,而在于它必然導致的兩個結果。第一個結果,每一個人都必須為他的愛好、生存方式,甚至職業,而為意想不到也不可能出現的那個可怕結果負責,付出代價。這種定罪方式的有效性普適性是它能為任何一個既無犯罪事實也無犯罪動機的人定罪。且罪行其大無比。事實上,這種推測定罪法,乃是使社會上的任何一個個體都處在被告的位置,只是幵庭審判日期的不同,任何一個人在其有生之年,都在驚恐地等著一張傳票, 接著的便是有罪判決。比如,我們就可以為任何一個農民或士兵定罪:對農民, 我們說,都像你只知種田,誰來當兵打仗?你讓國家沒有了軍隊,毀我長城,罪莫大矣;對士兵,我們也可以說,都像你只知扛槍打仗,誰來生產?你讓國家經濟崩潰,罪莫大矣!——到了這時,我們就發現,我們運用《商君書》的思維推理方式,也駁倒了《商君書》作者自己。反邏輯的東西也無法獲得邏輯的保護。專制一元論者也必為它自身的邏輯所否定。
    第二個結果是,既然每個人的個人生存方式如此事關重大,就必須由政府來欽定一種“正確”的、被允許的生活方式,而由政府來保證對這種生存方式不加懲罚,反而加以褒獎。這種生活方式被外在地賦予絕對性,且有絕對的價值權威,于是,便又出現兩種假設:
    A.都像政府所倡導的那樣,則天下治;
    B.都像“你”(任一作為被告的主體),則天下亂。
    A項成為指控B項的倫理依據和法律依據。一種生活方式甚至個人性格趣味都會成為否定其他生活方式和個性特征的依據。于是,政府便會根據需要樹立各種模范或榜樣來引導大眾。樹立榜樣或模范,是專制政權統治的法寶之一。榜樣與模范,是一元化的胚胎或因子,人人都像榜樣或模范,乃是一元社會之藍圖。
     第二層,“學民惡法,商民善化,技藝之民不用。”這種定罪同樣是出于“莫須有”——“莫須有”就是“也許有”。而《商君書》用的卻是全稱肯定判斷。為什么在國家有事時,儒生就一定憎惡法度,商人定投機取巧,手工業者一定不為國家效力?這毫無理論根據,更毫無事實根據。這種蠻不講理的說話方式乃是《商君書》中一貫的方式。一部《商君書》,只有《徠民》一篇思維尚稱縝密,立論尚顧證據,其他大都是這種沒有邏輯事理依據的武斷之論。語氣上好像是逐層推理,事實上卻是前提與結論間并無必然聯系,而論點與論點之間更 是跳脫不相關。如果是商鞅所作,倒真像他的武斷之風,也像他的躁急之性,更符合他居高臨下、以勢壓人、以法刑人的身份特征。

    "制民"之手段三:剝奪個人資本,造成一個無恒產、無恒心的社會。《商君書》中有不少觀點實在讓人匪夷所思,比如下面的話:
    
    治理國家.能使窮人變富,富人變窮,國家就有雄厚的實力。國家有雄厚的實力,就能成就王業。
    [原文:治國能令貧者富,富者貧.則國多力,多力者王。《去強》]
      
    治國的措沲,重要的在于使窮人變富,使富人變窮。窮人變富, 富人變窮,國家就強.農、商、官三種人中就沒有虱子。囯家長期強大而且沒有虱子,就必能成就王業了。
    [原文: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貧者富,富者貧,國強。三官(指農、商、官)無虱。國久強而無虱者必王。《說民》]
      
    這真是奇怪之論。他要這樣反復折騰干什么昵?大約是要經過這樣無休止的折騰,使人民無復冇安全之感吧。單個的、無保障、無安全感的自耕農是封建專制的天然基石之一。因為這些自耕農需要朝廷來代表他們的利益,保護他們的面包,便不惜交出自由。“無恒產則無恒心”,這是孟子的發現。那么《商君書》的作者也就是要通過財產的“無恒”來實現人心的“無恒”吧?一群患得患失的人民,一群自感虛弱無力的人民,一群沒有自信不能主宰自己的人民,又怎能不依附于國家聽命于國家,把自己的命運交給國家去擺布呢?
    不僅要剝奪人民的恒產,而且連帶剝奪人民的自立能力,這樣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說客的本錢在于嘴巴,隱士的本錢在于思想,勇士的本錢在于氣力,手工業者的本錢在于兩只手,商人的本錢在于自身的才智。他們把天下看成自己的家,渾身都是本錢。他們把身上的本錢看得很重要,從而借此依托外國勢力;帶著這些本錢效力于私人門下。這樣的人,堯舜也難以治好他們,所以湯武禁止他們,結果立功成名。
     [原文:談說之士資在于口,處士資在于意,勇士資在于氣;技藝之士資在于手;商賈之士資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資。民資重于身,而偏托勢于外,抉重資,歸偏家,堯舜之所難也,故湯武禁之,則勸立而名成。    《算地》]
      
      
     韓非說,要剪斷鳥的翅膀,才能使鳥馴服,讓臣民不得不依恃國君的俸祿生活,臣民才會聽話。這種思想,在《商君書》中已有了,而且比韓非說得更徹底。簡直是要鏟除人的一切謀生能力。如果天下人各有所資,當然不能輻湊而求食于君,君何得恃勢而逞意?故專制之要務,在于剝奪人的經濟來源,使萬民除政府俸祿以外無所賴、無生機、無生趣,然后"堅者破,銳者挫"(見上文引〉,摧殘天下之生氣,摧殘天下之民氣,造成一犬儒世界,一奴才世界,一邪媚世界!


    “制民”之手段四:辱民、貧民、弱民。《弱民》云:

    人民卑辱.就重視爵位;怯弱.就尊敬官吏,貧窮,就重視賞賜。朝廷用刑罚統治人民,人民就樂于出力;用賞賜驅使人民戰爭, 人民就看輕死亡……人民有私人的光榮,就輕視爵位,卑視官吏;人民富裕,就看不起賞賜。國家統治人民,用刑罚來羞辱他們,到戰爭的時候,他們才肯戰斗。
   [原文:民,辱則責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民有私榮,則賤列卑官,富則輕賞。治民 商羞辱以刑,戰則戰。]
      
   為了使君主的爵、官、賞具有吸引力,當然要使人民辱、弱、貧。人民有私人的光榮,就輕視爵位,卑視官職,人民富裕,就不能用賞來誘惑。所以,治理人民,要用刑罚來羞辱他們,他們才會在有戰事的時候肯出力賣命。這是徹頭徹尾的法西斯主義!
    同一篇中,還有這樣的句子:

農民有了剩余的糧食,就會成年安逸享樂。商人獲致了大的利潤,販賣華麗、玩好的物品.就會對日用必需物品發生不良的影響。
     [原文:農有余食,則薄燕于歲。商有淫利,有美好,傷器。]
      
    所以必須剝奪農民的余食,使他們終年惶惶,刨地求食。剝奪商人的余利與商品,一使他們無利可圖而至徹底消滅這一階層,二使國家控制的日用品不受損害。一句話,國家的企業利益必須通過壟斷來實現。
    《商君書》的作者一再鼓吹要“重刑”。“禁奸止過,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 (《賞刑》),他的這個“重刑”,是輕罪重罚的意思。這又顯然不及韓非,韓非在《難二》中議及"刑"的問題時,說:“刑當無多,不當無少”,這就比較符合法之間的平衡原則。《商君書》的這種輕罪重罚思想,甚至還不及《漢書》蘇武傳記中一位匈奴貴族左伊秩訾。當蘇武等人因謀殺單于近臣衛律而要被判死罪的時候,這位左伊秩訾說了一句話:“即謀單于,何以復加?宜皆降之”——假如因為謀害衛律就要殺頭,那么,假使他們要謀害單于,又怎樣加重處罚昵?法律是一個互相制約的系統。量刑的當與不當,實在關系著法律自身的秩序。輕罪而至于重罚,那罪犯在犯罪時也就直接犯重罪——假如少量的偷竊而判死罪,竊賊就會直接去殺人越貨。《商君書》的作者,在這點上實在是掉以輕心!
    下面我們再看他的奇怪之論:
      
     加重刑罚,減輕賞賜,就是君上愛護人民,人民就肯為君上而死,加重賞賜.減輕刑罚,就是君上不愛護人民.人民就不肯為君上而死。
    [原文:重罚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罚.則上不愛民, 民不死上。《去強》]
      
     “重罚輕賞”竟然成了君主愛民的表現,而賤民們昵?反而因此愿為君上而死。“重賞輕罚",倒是君主不愛民了,民也不愿為君主死了。照《商君書》的作者看來,則君主都是施虐狂,而人民則普遍患受虐癖。讀這樣的文章叫人如何能心平氣和!
    你看他的強權理論:
    
     刑罚產生實力,實力產生強盛,強盛產生威力.威力產生恩德。——可見恩德是從刑罚產生的。
     [原文:刑生力,力生強,強生威,威生徒。——德生于刑。《說民》]
      
     管仲論政治,要訣是“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莊子》亦在《徐無鬼》中,借牧童之口談治天下之道,說治天下人民如同牧馬,把對馬有害的東西去掉就行了。黃帝稱之為“天師”。儒家亦有借民口知政之善敗——“行善備敗P之說(《國語•周語》》。而《商君書》的作者,又是反其道而行之——

    政策建立人民所憎惡的東西,人民就弱;政策建立人民所喜歡的東西,人民就強。人民弱,國家就強,人民強,國家就弱。[原文:政作民之所惡,民弱。政作民之所樂,民強。民弱國強,民強國弱
      
     政策必須專門與人民作對!建立人民所憎惡的東西!我不知道世界上還有沒有第二家這樣主張的!

    “制民”之手段五:殺力。
     上面的幾種方法都是通過遏制生機、毀滅生意來使“強民”不得出現,把“強民”扼殺在萌芽狀態。而“殺力”則是對巳經出現的“強民”進行肉體消滅。《商君書》的作者把“強民”看成是“毒”,是“虱”,一旦產生,必須輸之于外:
      
    國家貧窮,而努力于戰爭,從而毒素灌輸到敵國去,本國沒有六種虱子,國家就必定強。
    [原文:國貧而務戰,毒生于致,無六虱.必強。《靳令》]
      
     國強而不去戰爭.毒素灌輸于國內.禮樂虱害就產生了,這樣, 國家必削。國強就去戰爭,毒素輸于敵國,國內沒有禮樂虱害,這樣. 國家必強。
     [原文:國強而不戰,毒輸于內.禮樂虱害生,必削;國遂戰,毒輸于敵,國無禮樂虱害,必強。《去強》]

    把這"毒素"輸給外國,既可拓展土地,又可屠殺強民。所以——
      
     圣人的治國,能夠集中人民的力量,又能夠殺滅人民的力量……他殺滅人民的力量的方法,是用殺故人來鼓勵人民。
[原文:圣人之治國也,能摶力,能殺力……其殺力也,以剚敵勸民也。《壹言》]

     所以能夠培養力量,而不能夠消粍力量,這叫做“攻打自己”的國家,結果國家必削弱。
     [原文:故能生力不能殺力,曰自攻之國,必削《說民》]
      
    能夠培養實力,而不能夠消粍實力,這叫做“攻打自己”的國家,結果必削。能夠培養實力,也能夠消耗實力,這叫做“攻打敵人”的國家,結果必強。
     [原文:能生不能殺,曰自攻之國,必削;能生能殺,曰攻敵之國,必強。]
      
     可見,所謂“殺力”,就是要通過戰爭手段緩解內部張力,消滅國內強民;同時,還可以輸毒于外,把這內部張力引到國外,把內部矛盾轉化為外部矛盾,侵吞別國領土,真正是一舉兩得,一箭雙雕。箅盤打得夠精了,可心思也太歹毒了!
    
    肆
    大約在商鞅被殺的五個月前,商鞅和趙良之間有過一次很有意思的對話。在商鞅傳里,司馬遷用了幾乎四分之一的篇幅記錄了這次談話。在這次談話中,商鞅認為自己治理秦國有移風易俗之功,想把自己和穆公時代的五羖大夫比而趙良則從商鞅所作所為的六個方面對商鞅進行了批評。這六個方面是:“非所以為名”、“非所以為功”、“積怨蓄禍”、“非所以為教”、“非所以為壽”、“非所以得人”。幾乎對商鞅改革的政績一筆抹殺。在秦漢之際,對商鞅的評價確實是各執一辭。贊之者謂功高百代,貶之者謂遺臭萬年。客觀地說,商鞅的改革,對于秦之強大能攻,確實有非常之功。

    秦孝公保崤函之固,以廣雍州之地,東并河西,北收上郡。國富兵強,長雄諸侯。周室歸籍,四方來賀。為戰國霸君。秦遂以強。六世而并諸侯,亦皆商君之謀也。夫商君極身無二慮,盡公不顧私,使民內急耕織之業以富國,外重戰伐之賞,以勸戎士。法令必行,內
不阿權寵,外不偏疏遠。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故雖《書》云"無偏無黨",《詩》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司馬法》之勵戎士,周后稷之勸農業,無以易此。此所以并諸侯也。故孫鄉曰“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 (《新序》、《史記•商君列傳》集解引)
      
     商君之功,可謂大矣,但他的過,也許更大。我們不能“知其為秦開帝業,不知其為秦致亡道"(《鹽鐵論•非鞅篇》〉。他——
     棄道而用權,廢德而任力,峭法盛刑,以虐戾為俗,欺舊交以為功,刑公族以立威,無恩于百姓,無信于諸侯。人與之為怨,家與之為仇。 (《鹽鐵論-非鞅》〉
      
     對商君的肯定評價,往往集中在對他經濟與軍事上的成功,而對他的否定評價,則又集中在對他的嚴刑峻法苛刻下民上。連司馬遷這樣的大家也無法調和二者。所以一邊稱贊商君變革使“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一邊又在傳后的“太史公曰”里說商鞅是“天資刻薄人也”,說他“少恩”。我想,對商君的這種肯定與否定都有道理。但關鍵我看還得思考一下商君本人為何竟成了人民公敵,而秦國在統一六國后又很快土崩瓦解。我的結論是,一個人也好,一種體制也好,不管在經濟或軍事上暫時取得什么成績,只要他(或它)侵刻下民,不給人自由,否定人的尊嚴,用馬克思的話說“踐踏人、不把人當人”,那他〖或它)就只能是人民的公敵。秦的崛起與崩潰說明了這一點。人民并不像某些專制論者所想象的那樣,只要面包,不要自由,沒有自尊。人爭取自由自尊的沖動乃是天賦予人的本能,自由與尊嚴也是天賦予人的基本權利,誰剝奪這些,誰就注定要被推翻,哪怕他(或它)強大一時!

    伍

    司馬遷在《商君列傳》中,記載/如下一個極有寓意的細節:

    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舍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真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以前砸向異端的石頭落到了自己的腳上。區別只在于時勢。這不是“作法自斃”嘛!商君此時嘗到了沒有私人空間的透明社會的滋味,專制之人死在自造的專制枷鎖中。是的,專制就是專制自身的掘墓人。如上文所說,專制的邏輯否定一切,也否定自身。專制的維持靠的不是邏輯,而是權勢,是所謂的“法”。“而這些獨裁者心目中的法律則不外是軍法和戒嚴法”(黃仁宇《中國大歷史〉》。所以,一旦權勢崩潰,專制者自身就陷在自設的陷阱中,受到他曾給予別人的一切懲罚,甚至手段都千篇一律——只是往往更加殘忍而已。《鹽鐵論,非鞅篇》說:

    故孝公卒之日,舉國而攻之,東西南北莫可奔走,仰天而嘆:“嗟乎!為政之弊至于斯極也!”卒車裂族夷,為夭下笑。斯人自殺,非人殺之也。

    “斯人自殺”——我就用這做題目來寫商鞅。

    謝謝上帝!
    我不是權力的輪子,
    而是壓在輪子下的活人之一。(泰戈爾)
      
     謝謝上帝!他給我們苦難,可也給我們反抗的權力。對專制的反抗就是對上帝的順從。寧愿被壓在輪子之下,也不要做權力的輪子。寫完商鞅,我戰栗地想起,一位偉大的人道主義者的良知。

摘自鮑鵬山《彀中英雄》中國青年出版社2005,P.2-26。


鮑鵬山 2010-07-15 08: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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