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離看美國 IV --如彗星劃過夜空 報紙為什么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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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為什么贏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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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紙為什么贏了

 盧兄:

 是宣布最后判決的時刻了。

 2點34分,除了一位大法官請假以外,最高法院的八位大法官在法官席上落座。首席大法
官伯格簡短地宣布了一個未經簽署的最高法院命令,這是一個對新聞界有利的命令,宣布解除對
《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發表五角大樓秘密文件的禁制令。

 最高法院并沒有對這個案件發出一份裁決書,而是每個大法官各自寫下了自己的意見,這樣
等于有了九篇意見書,其中六篇的意見是對新聞界有利的,而另外三篇是對政府的立場有利的或
者是拒絕發表意見。

 大法官Potter Stewart的意見,表達了最高法院在“預先約束新聞界”這一點上的共同立場。
他在意見書里列舉了總統和行政分支的無可匹敵的強大權力,然后指出,惟一真正能夠對這樣強
大的行政權力有所約束的是,經過啟蒙的、獲得充分信息的公民大眾,只有獲得充分信息的持批
評態度的大眾意見,能夠保護民主政府的價值體系。所以,警覺的、無所不曉的、自由的新聞界
本身,對實現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目的是最為重要的。他說,“沒有一個自由的、獲得了充分信息
的新聞界,就不可能有脫離蒙昧的人民。”

 對于政府行政機構的保密措施,Stewart大法官說,政府機構有責任考慮必要的保密措施和
保密分類,這種措施和分類應該有道德的、政治的和實際的考慮,但是不能變成為自己而過度保
密。他警告說,樣樣都保密就等于什么也不保密。

 最激烈的主張立即撤銷禁制令的是雨果·布萊克大法官。他說,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
郵報》的禁制令,每拖延一秒鐘都是對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冒犯。他說,國父們在憲法里建立的新
聞自由,其目的是“為被統治者服務,而不是為統治者服務”。他說,“只有一個自由的、不受約
束的新聞界,才能揭露政府的欺瞞。”他本人厭惡美國參與越戰,但是身為大法官,他不能公開
批評行政分支的政策,他必須受司法分支職責范圍的約束,所以他只能說,“自由的新聞界的重
大責任是防止政府任何一個部分欺騙民眾,把民眾送到遙遠的異國,死在外國的熱病、外國的槍
炮之下。在我看來,《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對越南問題的報道,不僅不應受到指責,而
是應該為他們做了國父們曾經看得如此清楚的事情而受到表彰。這兩家報紙揭露政府怎樣把國家
引入越南戰爭,恰恰是出色地做了國父們希望他們做,而且信任他們做的事情。”

 最后,他抨擊了政府機構的保密觀念。他說,國家安全這個詞過于寬泛,過于模糊,是不能
進入以憲法第一修正案為基礎的法律的。“以犧牲代議制政府知情權為代價來保護軍事和外交秘


密,這種做法不會為我們共和國提供真正的安全。”

 大法官道格拉斯留下他的意見就回鄉度假去了。在他的意見書里,他說,發表五角大樓秘密
文件可能會造成很大的沖擊,但是這不是對新聞界實行預先約束的理由。“憲法第一修正案的首
要目的是防止政府壓制新聞界,約束信息流通。”他回顧歷史說,國父們確立憲法第一修正案,
就是為了防止有權勢的人,利用早期反顛覆、反誹謗的法律來懲罚信息的傳播。他說:“政府內
部的秘密性,本質上是反民主的,是在維護官僚系統的過錯。對公共議題的公開討論和爭辯,對
我們國家的健康,至關重要。”

 大法官布列南認為,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發出的臨時禁制令就是錯誤的。他在
自己的意見書中表示,下級法庭和上訴法庭的總共19個法官,在處理這個案子的過程中,幾乎
都判斷失準。他為以后的判斷提出了這樣的標準:在以后的類似案件中,政府必須證明,發表這
樣的新聞將“不可避免地、直接地、立即地”造成這樣的災難,相當于使已經在海上的船只遭遇
滅頂之災,否則,就沒有理由發出禁制令,即使是臨時的禁制令。根據這樣的標準,他說,“在
本案中發出的所有禁制令,不管是什么形式的,都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

 大法官哈蘭、布萊克蒙和首席大法官伯格投票反對最高法院多數意見。他們說,最高法院處
理此案的時間太急促,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不是絕對的。但是,一個星期后,伯格
在對美國律師協會的講話中說,在新聞界擁有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新聞自由這樣一個基本問題
上,最高法院其實沒有分歧。

 最高法院6∶3的裁決,在全國新聞界引起了難以言說的激動,因為這是他們的立身之本。
不管是在此之前有沒有參與報道五角大樓秘密文件和越南戰爭的新聞從業者,現在都為最高法院
的裁決歡呼。即使是最膽小的報紙也開始刊登關于五角大樓秘密文件的電訊稿,通欄大標題到處
可見。

 在《華盛頓郵報》新聞室,等待最高法院公布裁決的時候,辦公室一片寂靜。只看到總編室
的編輯帕特森從電報室沖出來,跳上桌子,向同事們大喊:“我們贏了!”頓時一片歡呼。編輯們
記者們眉開眼笑地互相償付這幾天為此打賭的賭金。《華盛頓郵報》發行人凱瑟琳·格雷厄姆發
表了一個公開聲明:“我們無限感激,不僅是為了報紙,也是為了政府,為了有一個好政府,為
了民眾有知情的權利。”

 7月1日星期四的上午版,《華盛頓郵報》開始繼續刊登五角大樓文件的系列報道。

 在《紐約時報》里,最高法院宣布之前,《紐約時報》新聞室對外界關閉半小時。報社同仁
們聚集在一起等待最高法院消息。當消息傳到,新聞室里先是持續的寂靜,人們難以相信這是真
的,大家不約而同地被這個消息鎮住了。然后,突然爆發出掌聲和歡呼聲,同事們互相擁抱,又
跳又叫。《紐約時報》總編羅森塔爾說:“這是光榮的一天。我們贏了,我們贏得了發表的權利。”
《紐約時報》隨后在記者招待會上說,這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件。接著,已經準備好的五角大樓


秘密文件系列報道,終于又開始繼續刊登了。

 在波士頓,《波士頓環球報》的五角大樓秘密文件資料,還奉法庭之令,存在銀行保險柜里。
報社在等待最高法院公布裁決的時候,做出安排,一旦最高法院宣布解禁,他們就可以在銀行下
班關門以前把資料取出來。報社的一個助理編輯就站在銀行保險柜門前等著。消息傳到,他立即
把資料從保險柜里取出。報社負責報道消防隊新聞的記者,有一輛帶警燈的車,他帶著資料,亮
著警燈,飛速把資料送往報社,準備繼續發表關于五角大樓秘密文件的報道。

 就在最高法院受理和裁決《紐約時報》案的日子里,馬路對面的國會大廈,圍繞著五角大樓
秘密文件,出現了一個小小的插曲。這個小插曲富有戲劇性,卻能讓人意識到,人們對于政治和
政治人物行為的慣常看法,都有可能出現特例。

 這個插曲的主人公是一位參議員,叫麥克·格拉弗爾(Mike Gravel)。格拉弗爾在英語里是
鋪路的“礫石”的意思。粗糙和強硬,是礫石的特點,也是這位參議員的特點。礫石參議員來自
美國最北面,面積廣大寒冷而人煙稀少的阿拉斯加州。他是法裔加拿大人和印第安人的兒子,從
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后,就到阿拉斯加州去謀前途。他在房地產業上干得很成功,但是最想
參與的是政治,所以就棄商從政,先被選為州議員,后來成為聯邦參議員。

 參議員每州兩人,全美國一共是100個。在美國立法分支的國會兩院里,相比由選區按人口
比例選出的眾議員來,參議員是更為精英的政治人物。這位民主黨參議員在國會里是資歷最淺的,
他在參議院里管的也是最不重要、最不引人注意的涉及建筑和土地的分委員會。在參議院投票的
時候,他基本上是一個自由派傾向比較明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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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為什么贏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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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參議院的程序中,有一個十分奇怪的程序,叫filibuster。這個程序的意思是,在一個議
案預定要表決以前,某議員可以要求發言,在他還有話要說的情況下,表決只能推遲進行。這個
議員就可以繼續說,一直說到預定的最后表決時間過期,或者參議員們決定不再表決,放棄這個
議案。

 顯然,采用這種手法的都是想阻擋該議案通過的少數派。這種奇怪的程序在歷史上用得并不
多,它幾乎是一種反常的讓個別議員拼體力來破壞正常程序的做法。1955年,得克薩斯州參議
員科爾賓為了封殺一個征稅法案,在參議院講臺上實行filibuster,連續講了26小時15分鐘。1957
年,南卡羅來納州的Strom Thurmond(他是美國國會著名的老壽星,當了四十幾年參議員,于
2002年底在99歲上退休。最后的那些年,這位老態龍鐘的參議員連走路都是副手們扶著。奇怪
的是,南卡羅來納州的老百姓還是六年一次地選他,似乎是為了要打破一個紀錄),為了對抗民
權法案,連續講話24小時19分鐘。這可是相當不容易的,因為在這段時間里,不僅不停下來吃


東西,也不能上廁所。因為你一走開,參議院就可以開始表決了。那么,這幾十個小時里講些什
么呢?這倒是無所謂的,因為你是在啟動一個程序,人們不再關心你講什么。這位南方來的參議
員就一度為了省力氣,干脆念電話號碼本。歷史上,有一位意大利裔的參議員,啟動filibuster
以后,為了免于枯燥,就在講臺上引吭高歌。

 這個看上去荒唐的程序一直讓人們大惑不解。我想,它在原來設置的時候,可能是為了避免
發生國會多數派通過令少數派絕對無法接受的法案。因為,民主政治最危險也最棘手的情況是,
多數派認為是好的事情,卻有可能是少數派絕對不能接受的事情,而多數和少數有時候不過是51%和49%的區別。如果51%用合法的民主程序來強迫49%接受他們絕對不能接受的東西,其結
果往往是危機、分裂和暴力。所以,必須有一種機制讓少數來表示,雖然你們多數想這樣做,雖
然我們只是少數,但是這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的東西。民主制度必須有一種程序來避免陷入僵局
和危機。于是就在國會參議院有了這種程序。這樣,少數派就可以用filibuster這個“最后的抵擋”,
來阻擋法案,避免通過讓少數派輸了以后就無法忍受的法案。人們很少使用這種“絕招”,一方
面,除了出現政治危機,國會很少出現這樣少數派“絕對無法接受”的提案。另一方面,參議員
們通常是比眾議員們更為精英的政治家,也已經有足夠的政治智慧,會避免在一般情況下輕易動
用這樣絕對的方式。

 這個方式很“絕”,它只存在于參議院的程序,眾議院是不可以用filibuster的。參院資歷最
淺、來自阿拉斯加州的這位礫石參議員卻很早就注意到了filibuster這種不大常用的程序。在參議
院企圖改革這個程序的時候,他投了反對票。因為他意識到,這是讓一些像他那樣的來自偏僻地
方的議員,能夠拼命阻止多數派損害自己選民利益的惟一機會。他對參議院將要更新的征兵法案
非常不滿,因為阿拉斯加州居民的年齡構成比較輕,征兵法案對阿拉斯加的影響比較大。他由于
資歷淺,對參議院的復雜議事規則不熟,有幾次失去了在參院力爭的機會。現在他學聰明了,花
了力氣研究參議院議事規則。他已經公開宣稱,他要用filibuster來阻擋這個征兵法案。

 就在《華盛頓郵報》發表第一次五角大樓秘密文件報道的當天,他接到一個電話。竟然是那
位企圖促動國會公開五角大樓秘密文件而沒有成功的艾爾斯伯格打來的。艾爾斯伯格問,既然你
要啟動filibuster,你要讀至少幾小時,甚至幾十小時的材料,那么,你是不是愿意讀讀五角大樓
秘密文件呢?如果你愿意,我給你一套。

 艾爾斯伯格在此以前已經試了好幾個參議員、眾議員,可是這些國會議員們有他們循規蹈矩
的一套,都不愿意承担公開國防部機密文件可能帶來的責任風險。這使艾爾斯伯格非常沮喪和憤
怒。激進的他無法理解議員們的謹慎有他們考慮的合理部分,他只覺得,自己為了阻止越南戰爭
連坐牢都愿意,可是這些國會議員居然不愿意拿自己的職位冒風險。誰知道,還有這位礫石參議
員,是第一個愿意干的。

 艾爾斯伯格接下來就又要安排復雜的秘密接頭辦法了。可是礫石參議員連連搖頭。這位參議


員在50年代曾經在軍事情報部門工作過,在歐洲從事過反諜報工作。這種鬼頭鬼腦穿著黑大衣
的老派間諜形象,對如今這個民選參議員來說,他認為是不合適的。他說,咱們要干就正大光明
地干,放到臺面上來。他來安排會面,其中有一次,就安排在國會大廈門口的臺階上會面。

 等到艾爾斯伯格準備好給他的那套五角大樓秘密文件,礫石參議員就開著他的私人汽車,汽
車上的特殊牌照表明他是來自阿拉斯加的聯邦參議員。車子開到五月花號旅館。他讓兩個助手在
車子邊上看著,他自己親自從艾爾斯伯格手里接過一個大紙板箱。助手們按照預先的計劃,只看
不動手,這樣就在理論上沒有接觸過國防部秘密文件,以后萬一有事也就不用被牽進去。他呢,
就是一個這樣性格的人,他反正豁出來了,而且他有議員豁免權,多一層保護。

 礫石參議員當然不是莽夫,在他腦子里,這是國防部機密文件,是非常要緊的東西。所以,
他拿到這個紙箱以后,東放西放都不放心,最后決定還是拿回家。晚上就放在自己睡的床底下,
白天拿出來讀、分析,晚上放回去,躺在上面才放心。

 一開始,他只告訴了自己的妻子,然后,為了準備filibuster,他必須讓自己在國會的助手們
知道。他把自己的十來個助手都請到家里,告訴他們這是什么,要他們為他閱讀分析。他說,這
樣做對他們有什么法律上的危險,他并不十分有把握。雖然他是打算沖出來的,但他畢竟是國會
議員,有憲法給予議員的豁免,而助手們是沒有的。所以,他請助手們自己做決定,如果愿意就
留下來幫他干,如果不愿意,他就給他們幾天假期,讓他們回家度假,只要別說出去。

 所有的助手都留了下來。

 他的決心更加堅定了,但他還是悄悄地請教了兩位大學法學教授,這兩位教授是憲法專家,
特別精通國會豁免權問題。星期一晚上,他把所有助手和幾位摯友請到家里,宣布他將啟動
filibuster。由于國會程序都是公開的,不僅媒體公開報道,民眾也可以公開旁聽,所以,他在
filibuster程序中讀五角大樓秘密文件,等于親自將此機密文件公之于世。

 所有的人都勸他不要担這個風險。他畢竟是一個立法機構的成員,而他要公開的是國防部列
為高度機密的文件,這會帶來怎樣的法律上的問題,誰也不清楚。他說他知道。他想過,此舉也
許就會讓他丟了他的參議員位子,那么只好回到阿拉斯加去干他的老本行房地產了。這樣錢倒是
可以多賺了,但是對他來說非常糟糕,因為當參議員是他的人生理想。可是他說他已經下了決心
了,他愿意支付這個代價。因為道理很簡單,“我們正在越南殘殺無辜,正在從事一個沒有道理
的殺人的戰爭,這個戰爭并沒有讓美國更安全。”他說,我們每個人應該為制止戰爭做自己可以
做的事,為此,他很欽佩艾爾斯伯格。

 他在參議院的好友,一位加州參議員得知此消息,也勸他別干。他寫信回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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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為什么贏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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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讀的五角大樓秘密文件讓我確信,我們國家今天處于困境無法自拔的首要原因,是我們
偏執地恐懼共產主義……我今天要做的事是為了我們所熱愛的偉大國家……人民并沒有失去對
這個國家的領袖們的信任,可是五角大樓秘密文件顯示,美國政府里的領袖們卻不信任美國人民。
在我們的民主制度下,這樣是錯誤的。

 星期二一天,礫石參議員在家里做準備。他看了醫生,以保證能連續不斷地讀30個小時。
他還要在褲子里準備好一個小便器,這樣他在這期間就不用上廁所了。

 下午5點55分,在參議院議程暫停下班以前,他來到參議院大廳,宣布他要發言,并且將
啟動filibuster。這樣,有些工作人員就必須留下來陪著他了。

 美國國會的議事大廳,平時國會議員發言的時候,其他議員是不一定在場的,其他議員或許
就在同一棟樓里自己的辦公室里,或者根本就是在別的地方。但是,議事大廳里的工作人員會通
過各種設備和議員們或他們的辦公室保持聯系,通過點名(quorum call)使得議員始終知道議事
大廳里正在進行的是什么程序,特別是不要錯過了投票。

 這次,礫石啟動filibuster,他并不想讓任何一個議員陪著他,并不指望議員們來聽他讀五角
大樓秘密文件,但是他知道,工作人員是沒有辦法的,只好陪他熬夜了。作為對這些工作人員的
禮貌,他要求做一次形式上的quorum call。也就是說,并不要求議員們真的到場回答點名,只
是一個形式。他的意思是對工作人員表示一個姿態:我是打算叫議員們都來的,不是有意只虧待
你們工作人員。

 這是他不慎所犯的一個致命錯誤。

 當時還在主持會議的來自密歇根州的共和黨參議員Griffin,他根據自己的會議主席的職權范
圍,命令把這次形式上的quorum call做成實質上的點名。也就是說,要求通知到的參議員到場,
多數參議員到場以后才能開始程序。而這在當時已經是不可能的了。

 到晚上7點,只有21個參議員回答點名,其他的人都不知在什么地方。礫石不甘心,堅持
到9點半,一遍一遍地點名,但是仍然只有30來個參議員回答點名。

 參議員不到,程序就無法啟動。礫石精心策劃的filibuster竟這樣黃了,氣得他都要罵人了。

 在這里,我們其實可以看到,即便在國會議員里也會出現一些特別容易沖動的人。這樣的議
員在眾議院里就更多了。因為眾議院是每一小片民眾中選出一個,就看這一小片民眾喜歡什么樣
的人了。

 因此,filibuster也可能被個別的議員濫用,雖然這樣的情況很少。最近,在小布什總統連任
之后,他將有機會任命一批法官,民主黨担心他任命過多的保守派法官,導致他們無法接受,就
已經揚言,假如發生這樣的情況,他們將動用filibuster的程序。可是,現在美國參院的filibuster
已經經過改革,就是假如60%的參議員反對啟動這個程序的話,就不能啟動。這實際上是一個折
衷的做法,是把原來通過法案的門檻降低了一級。原來是多數通過,門檻是51%。現在,在需要


啟動filibuster的非常特殊的法案中,門檻是60%。既留了一個絕對抵擋的可能,又防止因個別
人的反對就通不過法案。

 這位礫石參議員在這個時候,關注的重心已經轉移到了這套五角大樓秘密文件案上去了。他
拿出了以防萬一的第二套方案。

 他不是參議院里一個不起眼的建筑和土地分委員會的主席嗎?在這個分委員會里,開會是他
的權力。既然在參議院的filibuster黃了,他當即宣布,他負責的分委員會立即召集聽證會。9點
45分,這個分委員會的聽證會開始。通常聽證會開始,首先是主席有一段介紹。這次,他的介紹
持續了幾個小時。他的會議和建筑、土地全不相干,他只是要找個機會念文件。

 這個聽證會雖然是半夜召開,雖然基本上是他在唱獨角戲,但是,由于一些反戰組織的幫助,
聽證會的會議室里擠滿了記者和來看熱鬧的人。

 礫石參議員對著電視臺的攝像機說,他手里現在有五角大樓秘密文件,他打算選一些公開宣
讀。在電視攝像機的沙沙聲中,他開始讀。讀到半夜1點,會議室里仍然擠滿了記者和聽眾,他
讀到文件中描述的越南戰爭實況,講到戰場上被槍炮打斷的人的肢體的時候,他終于悲憤難抑,
放聲大哭起來。

 隨后,由于這個分委員會只有他一個成員在場,所以他命令說,經分委員會會議一致決定,
當然也就是在場的惟一成員、他的決定,五角大樓文件讀到這兒為止,但是他手上的所有文件都
將作為這次聽證會的文件記錄下來。

 由于這種國會聽證會是公開的,聽證會的記錄也是公開的,所以一旦他宣布他手上的五角大
樓文件已經作為聽證會記錄,這就意味著,每個記者,每個人,都可以索取聽證會記錄。

 所以,聽證會一結束,在場的記者馬上向聽證會工作人員要求復制記錄。五角大樓秘密文件
立即送到復印機旁開始復印。可是國會的復印機太老式,慢得很。記者們齊心合力,每印出一張,
立即送到《華盛頓郵報》的記者室,那兒的復印機是高速的,立即再印,每個記者都有一份。這
里面也包括美聯社。第二天,美聯社就根據這復印件,把五角大樓文件的大部分都做成了電訊稿。

 所以,當聯邦最高法院裁決,解除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的禁制令的時候,事實
上,幾乎所有大報社和通訊社手里都有一份五角大樓文件,都在準備報道了。

 在這里,我們其實可以看到另一面,就是美國的秘密文件是多么容易泄露。像這位礫石參議
員這樣行事的人,不會是空前絕后的孤例。政府的行政、立法分支,都是由人在運作的,而人都
是有自己的特性,都是有可能失誤的。在面對一份他根本不可能全部看完的具體文件時候,一個
參議員的判斷,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但是,不論對錯,他要公布的話,沒有一個機制能
夠阻擋他。

 不知你是否注意到,最高法院的判定,只是不能在事先禁止報紙發表;判定下級法庭發出禁
制令是違憲的。可是,并沒有說,假如政府的行政分支確有證據,認定報紙已經發表的東西危害


國家安全,就不能對報紙做出刑事起訴。事后懲罚是可以的。因此,在最初的興奮過去之后,《華
盛頓郵報》在一段時間里,仍然担心司法部訴諸刑事起訴,帶來麻煩。不過,即使行政分支欲圖
事后懲罚,仍然必須通過獨立的司法審判。所以,事后懲罚也不可能是政府報復性的任意行為。
因此,報社的担心最后被證明都是多余的。

 只有那個艾爾斯伯格,他盜竊聯邦政府財產,屬刑事重罪。他的下場又如何呢?

 在美國,“罪與非罪”是盡可能界限清楚的。退一步來說,就算所有的人都同意,他的行為
整體來說有利于國家和民眾,是愛國之舉。可是,偷東西就是偷東西,不因其“政治正確”而改
變。因此,最高法院對新聞界的裁決,并不能改變艾爾斯伯格受到的控罪。

 所以,艾爾斯伯格自己完全是以一種殉道者姿態,口口聲聲準備坐牢的。但是,他卻意外地
逃脫了懲罚。不知你是否還記得,幾年前,我給講“水門事件”的時候,曾經提到過他的。

 “五角大樓秘密文件案”之后,緊接著就是“水門事件”。在對“水門事件”的司法調查中,
法庭發現,尼克松總統由于無權調動政府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活動,就私下組織了幾個人,干了
一些違法的事。其中包括他們夜晚闖入艾爾斯伯格的心理醫生的診所,試圖偷取艾爾斯伯格的個
人資料,以找出他的更多問題。這些人雖然沒有得手,當時也沒有敗露,可是,在“水門事件”
審理中,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卻被牽了出來。

 結果,正在審理“艾爾斯伯格案”的法庭,得到這些政府曾經用非法手段試圖加罪于艾爾斯
伯格的證據之后,就宣布政府有利用權力非法陷害被告的行為,案子因此被撤銷了。

 報紙贏了,它們為什么贏,卻不是那么容易回答的。

 還是下次再聊。

 祝好!

 林達


林達 2013-08-20 08: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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