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一
關心孩子,讓孩子擁有愛
女兒從小住外婆家,深受外公外婆舅舅姨媽寵愛,3歲上幼兒園后才住回家。由于我們工作忙,常顧不上她,她變得郁郁寡歡。有次她從我皮夾里偷拿100元錢買雪糕,剩下的錢分給別人。我又氣又急,忍不住打了她一頓。原以為我堅決的態度會讓她徹底改正,沒想到她竟然偷拿起幼兒園、鄰居的東西,小朋友、老師來告狀,我除了打她一頓,別無辦法。
后來,我咨詢《家庭教育》編輯部的老師,她們幫我分析女兒的成長情況,認為女兒私拿別人東西并非是真正需要這件東西,而是想通過這種行為引起別人尤其是父母的關注。這和女兒不適應從外婆家眾星捧月般的寵愛到回家后父母無暇顧及其生活和情感需要有關,女兒可能認為我們不注意她、不關心她,想通過偷拿東西引起我們的關注;或偷拿家里東西去送給同伴,以換取同伴的感情。
我懂了,當父母的不僅要關心孩子生理上、物質上的需要,更要關注并滿足孩子精神、情感的需要。孩子能夠感受到家庭的溫馨,能夠表達自己意愿,沒有受冷落的失落感,就不會采取極端手段引起父母關注。從此,我盡可能多地陪女兒玩,睡前給她讀故事,還安排一些她能做的家務,請她和我一起做,并經常給予她鼓勵和表揚,漸漸地我們在親子溝通中產生了心靈的默契,女兒開朗了,偷拿東西的現象再沒有出現過。
(5歲女孩母親 小陳)
觀點二
幫助孩子建立物權觀念
孩子一開始弄不清楚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往往認為“我喜歡的就是我的”。通過教育,3歲后的孩子就具有了“物權”觀念,他們會知道什么東西是別人的,什么東西是自己的,此時的私拿行為就帶有“偷竊”性質了。
我的經驗是,通過為孩子準備他專屬的日常用品,如碗筷、毛巾、拖鞋等(不和他人混用),來幫助他建立“我的”、“你的”和“他的”的物權觀念。搬家后,兒子開始有自己的房間,以前沒條件,我就給他劃出一個屬于他的小天地,放他的衣箱、桌子、抽屜,并要求他自己負責把自己的衣物、玩具和用具固定放在屬于他的地方,讓他體會到“這是我的地方,我的東西”。同時,我也會幫助兒子建立另一個概念:別人也有別人的地方和東西,沒有經過別人的同意,不可以隨意亂拿亂翻。教育兒子拿用不屬于自己的東西時,要征得父母或所有權人同意。為了給兒子做榜樣,我們借用兒子的東西時,也會征得他同意。如我常故意問他:“畫筆可不可以借爸爸用一下?”當兒子樂意借我時,我一定不忘說聲:“謝謝!”用完之后馬上歸還他。若兒子不肯借,我不強取,因為那不是好的示范。
(4歲男孩父親 李厲博)
觀點三
信任孩子,才能糾正其不良行為
兒子4歲時也有過一次這樣的經歷,當時我沒有大驚小怪。我認為,孩子背著父母拿錢、拿別人東西,有著各種各樣的原因。他們第一次這樣做時,心里一定沒有“偷”的概念。于是,我巧妙地讓兒子講清來龍去脈,兒子見我態度溫和,就誠實地說出理由:一是“我喜歡,家里沒有,就拿回家”;二是“彬彬欺負我,我就拿他的東西,讓他找不著”。有信任做前提,親子溝通就容易了,兒子馬上承認自己做錯了,并要我陪他去把東西還給別人。
我想,父母應相信孩子不是有意地“偷”,即使他們為發泄不滿情緒有意去做,父母也應耐心、懇切地講道理,鼓勵孩子把東西送回去。只要孩子把東西送還,就應該表揚他。孩子明白了事理,并體會到父母的信任,類似的事情就不會再發生了。
(6歲男孩母親 沈桂芳)
觀點四
提高孩子分辨是非的能力
女兒有次偷拿她舅舅的手機,細問原因,她說從電視上學的。我想,受媒體的不良影響,女兒可能為體驗一下冒險的滋味,在好奇心驅使下,去私拿別人的東西。但偷竊是違法行為,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盡管處在幼兒期的女兒,尚未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偷竊意識,但如果我們處理不當或聽之任之,孩子一旦形成不良習慣,糾正起來就困難了。我想,正面教育是有價值的,因為孩子小,經驗少,辨別是非的能力差,需要父母用淺顯易懂的語言和直觀生動的方法來教導。如我通過給女兒講故事、做游戲,讓她體驗故事、游戲中小主人公丟了東西后著急的心情,感受不經同意、隨便拿別人東西給別人造成的麻煩和痛苦,以提高女兒分辨是非的能力,并幫助她掌握正確的行為規范,不再隨便拿別人東西。
(6歲女孩母親 許麗)
觀點五
不可忽視的榜樣示范
兒子把幼兒園的粉筆拿回家,我批評他,他竟然說我也把單位的信紙拿回家,弄得我啞口無言。確實,幼兒好模仿,而模仿的對象首先是父母。這件事對我觸動很大,父母首先要嚴于律己、公私分明、不貪小便宜,才有開口教育孩子的資格。只有這樣,再輔以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耐心說服,及時讓他把東西送還給主人,告訴孩子不是自己的東西,不應該拿回家的道理,才會有教育效果。更重要的是孩子會從父母言行中學會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
(5歲男孩父親 張鎮海)
觀點六
杜絕家教的過寬與過嚴
生活中我發現有的家長把孩子的要求視若圣旨,不論孩子提什么樣的要求都予以滿足,使得孩子心中沒有是非標準,想要什么,就會毫無顧忌地去拿。這類家長往往會默許甚至表揚孩子把幼兒園或同伴的東西拿回家,長此以往,孩子便養成隨意拿人家東西的習慣,直至發展到偷竊。而有的家長對孩子過于嚴厲,既不滿足孩子的合理要求,又不作任何解釋,這會使孩子感到失望,很可能導致他偷錢去買或從別處偷拿回來。
(6歲男孩父親 向玉辰)
主持
“偷竊”詞典上釋為“不是自己的東西,暗中取為已有。”所以偷盜行為必須以偷盜者自我意識的發展為前提。當嬰幼兒還分不清楚“你的”、“我的”等歸屬問題時。他們有的只是占有欲,喜歡的就想要。因此,父母既不要隨意給他們扣上“偷”的帽子,也不能對這種行為不以為然,防微杜漸是父家庭教育杭州20~22G51幼兒教育導讀肖梅20052005主持:父母都會對孩子的“偷竊”行為非常敏感和惱怒,往往輕則一頓臭罵,重則孩子還要受皮肉之苦。其實,每個父母都可以深思一下,當您發現孩子“偷拿”了不屬于自己的東西時,您會采取哪一種處理方式?杭州北山幼兒園家長朋友提出的,先了解孩子的“偷”,再決定怎樣對待孩子這一行為,值得借鑒。本專題是北京地區刊型廣告現狀與管理對策研究課題的部分進行性成果,課題編號02BJBZH032,刊登時有刪節。張東生/何華峰李紅Issues of Strengthening Archival Appraisal Work for Preservation Value(CHEN Zhao-wu,ArchivaI Institute,people's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100872)黃堯,教育部職成教司司長。(北京100816) 作者:家庭教育杭州20~22G51幼兒教育導讀肖梅20052005主持:父母都會對孩子的“偷竊”行為非常敏感和惱怒,往往輕則一頓臭罵,重則孩子還要受皮肉之苦。其實,每個父母都可以深思一下,當您發現孩子“偷拿”了不屬于自己的東西時,您會采取哪一種處理方式?杭州北山幼兒園家長朋友提出的,先了解孩子的“偷”,再決定怎樣對待孩子這一行為,值得借鑒。本專題是北京地區刊型廣告現狀與管理對策研究課題的部分進行性成果,課題編號02BJBZH032,刊登時有刪節。張東生/何華峰
網載 2013-09-10 21: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