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倫理學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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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果主義、自利契約論/非自利契約論和義務論都是道德理論。① 它們所關注的是特殊的道德概念,如義務(obligation)、關懷和尊重,它們最終所關注的是正確行為的問題:我們對我們的所作所為道德上應該負怎樣的責任。所謂美德倫理學的探究方法在兩個方面區別于這些理論。首先,美德所關心的主要是品質而不是行為——關注我們應當如何而不是我們應當做什么。其次,美德倫理學的發展可以完全不作為一個道德理論,而是作為一個對人生的其他的深刻的倫理方面的解釋,人生的這些深刻的倫理方面是道德及其特殊形式的潛在的對手,并且也許會將后者取而代之,雖然有時這是有爭議的。
  確立一套普遍的并且具有最終權威的規范或法則,按照這些規范或法則,所有的道德行動主體(moral agents)都無條件地負有義務,這一構想(conception)遠不是倫理學反思所能采取的唯一的形式。② 道德的現代觀念源自一個特殊的歷史傳統,即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的神旨律的觀念,道德不過是其世俗的繼承者罷了。有些哲學家提出論證,證明這種道德的構想在許多方面都是有缺陷的,我們的倫理學反思如果采取其他的形式也許會更有成效。有些提出這種論證的哲學家指望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科倫理學》是一個更有希望的倫理學構想。③ 對亞里士多德來說,根本的問題不是如密爾、霍布斯或康德等人所認為的,是何為道德正確或道德義務以及哲學上如何對此進行辯護的問題。相反,亞里士多德提出的問題是:何為人生的目的?何種生活才是人類最好的生活?
  非道德的美德倫理學④
  亞里士多德提出了一個特殊的例子——一個實際上的非道德的美德倫理學的范例(再說一遍,采用“非道德的”一詞是因為:雖然亞里士多德的翻譯者不斷地用“道德美德”來表示他指的是與選擇有關的品質的優點,但亞里士多德并沒有將這些優點和某個道德的法則的概念聯系在一起,在這一道德法則之下,所有的人都同等地負有責任)。美德對亞里士多德來說是選擇自身美好或高貴(kalon)事物和避免卑劣事物的心理傾向(dispositions)。最重要的概念不是一個人可以遵守或違反的規范或法則,而是尼采稱之為“不同等級”(rank-ordering)的理想,根據這一理想,一個人可以變得或好或壞。對亞里士多德而言,最重要的倫理學情感包括羞恥、尊重、驕傲與鄙視或藐視、敬重、自重和義憤(moral indignation)。
  美德是優點,更確切地說,是使某事成為該類事物中的佼佼者的特性(traits)。在這一方面,亞里士多德的理論是某種至善論(perfectionism)。例如, 一把刀有鋒利的刀刃,可以切割自如,這就是刀的美德。一般說來,我們將哪些特性算作優點(成為佼佼者的特性)涉及到一個事物的功能(ergon)或表現品質的行為。⑤ 由于亞里士多德認為人類表現品質的行為是表達人所特有的選擇形式的行動(praxis),亦即體現自身高貴或美好(kalon)價值的行動, 他斷定美德是品質的特性,更確切地說,是選擇特定行動和避免其他行動的固定的心理傾向,這些行動自身或高貴或卑鄙。我們可以將他的觀點表達為:人類的優點是涉及選擇的品質狀態,這些選擇自身為人類優秀的理想所引導。
  總而言之,任何這樣的(非道德的)人類理想都可以是一種非道德的美德倫理學。雖然它有可能涉及人性的目的論或至善論的觀點,如同亞里士多德的觀點那樣(按照這樣的觀點,存在著某種人類內在追求的或是(to be)的事物), 但它并非必須如此。一個非道德的美德倫理學可以僅僅是一個關于人類的何種特性是值得尊重或鄙視的規范性的理論。
  道德的美德倫理學
  與此相類似,一個道德的美德倫理學是一個什么是值得特殊道德尊重的理論,更確切地說,是在一個道德行動主體中什么是值得尊重的理論。這種理論的最好的例子是18世紀的蘇格蘭哲學家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哈奇森認為基本的道德現象是對仁愛之心的特殊的道德尊重,這種仁愛之心是一種想為他人謀利益和使他們幸福的欲望。他認為道德尊重主要不是對任何后果的尊重,而是對動機或品性的尊重,即對為人類和其他有感知能力的生物謀利益的欲望的尊重。
  美德與行為
  那么,美德倫理學和做何事有何關系?首先,非道德的美德倫理學提醒我們,正確和錯誤的問題遠不是我們所僅能提出的做何事的倫理學問題,甚至也不是最重要的做何事的倫理學問題。因此,盡管緩解世界的饑餓并非是道德上非做不可的要求,但不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去緩解世界的饑餓不管怎樣也表明了自滿自得的缺陷(vices)。或者再舉一個例子,即使環境自身無法受到傷害或不公正的對待,毀林依然可以顯現一種不恰當的對待環境的態度,或者一種和令人心滿意足的人類生活格格不入的不招人喜歡的品性。
  其次,在考慮做何事的時候,向一位有德之人,或者具有某個特殊美德(如慷慨大方)的人請教該做何事將會是有教益的。這也許是一個有益探索,但它也可以反映亞里士多德的觀點,即沒有辦法可以表述一個缺少有德之人的智慧或“感覺”的人所能把握或運用的倫理的洞見直覺(insight)。正如路易斯·阿姆斯壯(Louis Armstrong)被認為曾說過關于爵士樂的那段名言所說的那樣,“如果你不得不問,你就絕不會知道”。
  再次,美德倫理學家有時將美德的概念不是僅僅作為恰當的(或道德上正確的)行動的指南而提出來的,而是對什么使得一個行動成為恰當的或道德上正確的行動的解釋而提出來的。因此,可以認為一個行動是正確的或恰當的應做之事在某些情況或條件下就是一個有德之人(按其品性)在該條件下將做之事。⑥ 這種觀點也許離開了亞里士多德觀點的字面上的意義,因為他將美德看成是出于行動自身的理由(作為高貴的行動)選擇行動的固定的心理傾向。這似乎使得何種特性成為美德依賴于何種行動是高貴的,而不是相反。雖然如此,由于這種觀點認為,除非通過一個有德之人的智慧或行為,沒有可能接近行動的恰當性,這種觀點和亞里士多德的觀點在基本的精神方面依然是相當接近的。美德倫理學的共同思想在于:對案例倫理學(case ethics)的有爭議問題的指導只能通過訴諸美德或者作為模范的有德之人的方式才能獲得。
  本書的閱讀文獻分為三個主要部分:經典文獻、當代美德論文選和當代對品質和美德的評述。第一部分包括了非道德的美德論(亞里士多德美德論)的文選和道德的美德論文選(弗朗西斯·哈奇森美德論)以及休謨的以尊重為基礎的美德論,后者對道德的和非道德的區分提出了疑問。當代美德論的代表人物有菲莉帕·傅特(Philippa Foot)、約翰·麥克道爾(John McDowell)、 阿拉斯代爾·麥金太爾(Alasdair MacIntyre)、安妮特·拜爾(Annette Baier)、 羅莎琳德·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和邁克爾·斯洛特(Michael Slote)。最后是加里·沃森(Gary Watson)對美德的當代評述。
  注釋:
  ① 關于這些理論的經典的和當代的讀物,見Blackwell所出版的下列文選集:《效果主義》(Consequentialism)、《自利契約論和非自利契約論》(Contractarianism/Contractualism)和《義務論》(Deontology)。
  ② G. E. M. 安斯克姆(G. E. M. Anscombe)認為,如同她所主張的,由于道德的構想沒有神的認可是無法理解的,因此,它無法世俗化(《現代道德哲學》)。阿拉斯代爾·麥金太爾(Alasdair MacIntyre)對正統的道德哲學也提出了非常有影響的批評。參見《追尋美德》(After Virtue, Notre Dame, IN: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81)。伯納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也對道德的概念及其特殊的義務形式提出了有影響力的批評。參見《倫理學和哲學的局限》(Ethics and the Limits of Philosoph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5)。這些作者全都指向了亞里士多德,認為他的思想可以作為一個替代的模式。還可參見邁克爾·斯洛特(Michael Slote)《從道德到美德》(From Morality to Virtu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③ 關于對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的評述,參見作者所著《哲學倫理學》(Philosophical Ethics,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1998)。
  ④ 現代西方道德哲學家一般都將“道德的”(moral)和“倫理的或倫理學的”(ethical)看成是可以互相替換的同等意義上的詞匯。如果他們想強調亞里士多德的美德倫理學是非道德的,他們一般都將其稱為“美德論”(virtue theory),而不是“美德倫理學”。但達沃爾這里顯然將“道德的”看成是和“倫理學”不同的概念,它和現代西方道德哲學所理解的“道德”的意思一致,但和古希臘的“倫理學”的意思不同。其具體的區別參見前面的有關段落和下文。——譯者注。
  ⑤ 參見《美德倫理學》一書,第8~9頁。
  ⑥ 關于這種觀點,可以參見羅莎琳德·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論美德倫理學》(On Virtue Eth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江海學刊南京23~25B8倫理學斯蒂芬·達沃爾20062006
美德倫理學/道德/美德/行為
效果主義、義務論和契約論并非倫理學反思所僅有的形式,倫理學反思如果采取其他的形式也許會更有成效。美德倫理學有可能就是這種更有成效的理論形式。美德倫理學可以分為非道德的美德倫理學和道德的美德倫理學。前者以亞里士多德的美德倫理學為代表,其核心的美德概念和道德的規范或法則沒有明顯的聯系。后者以18世紀蘇格蘭哲學家弗朗西斯·哈奇森的美德倫理學理論為代表,其美德的概念和道德上正確或錯誤的概念有著密切的聯系。當代美德倫理學家更關注美德和行動正確性的關系,他們當中的許多人更強調美德,而不是行動的效果在決定一個行動正確與否中的作用。
作者:江海學刊南京23~25B8倫理學斯蒂芬·達沃爾20062006
美德倫理學/道德/美德/行為

網載 2013-09-10 2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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