譜牒與中華民族傳統倫理道德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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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朱怡華)
  譜牒是我國豐富多彩的傳統文化樣式之一。它以記載本宗本族的血脈世系為基本內容,廣泛涉及一個家庭的發展歷史、理想模式、價值標準、經濟狀況、禮儀習俗、文化層次,從各個角度集中反映了我國傳統宗法文化的精神內涵,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一種綜合教科書。譜牒在它所特有的血緣認同光環籠罩下,有效地使宗法文化的精神滲透到了每一個成員的心理意識之中,從而影響著中華民族整體文化心理的形成與發展,它在漢民族傳統倫理道德觀形成和傳播過程中的教育作用更是值得我們重視。
  “我是誰?我從哪里來?我的根?”(《丑氏嗣裔錄》封面題語,轉引自錢杭《現代化與漢人宗族問題》,《上海社會科學院學術季刊》1993.3)這個有關人類本體意義的問題恐怕是每個人都迫切希望知道的。譜牒正是從這一極具吸引力的主題開始,展開了它的倫理道德教育內容。
    一、“歸宗認同”本體意義的確認
  歷史上人類對自身本體意義的回答是多種多樣的,但不外兩大類:從宗教角度或從生物血緣角度進行解釋,而后者正是中國傳統倫理道德觀的邏輯起點。
  在中國,遠古先民在惡劣的自然生存條件下,較早就發育了古代的血緣群體組織。在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的時代,血緣群體組織不僅是個體生存所依靠的后盾,還是財富集中的工具,因為在部落兼并戰爭中,勝利的氏族上升為統治者,失敗者就全體淪為被統治者。中國在這樣的情況下進入文明社會,血緣群體組織也自然過渡為國家機器,形成了以家國為網絡的社會經濟結構,宗君合一的宗法性國家,并建立了一整套具有嚴整體系的制度——宗法制,以“宗”統橫,以“祖”率縱,利用血緣的紐帶將族人世世代代、縱橫交錯維系在一起。后來,宗法制隨著奴隸主貴族世卿世祿制的崩潰而瓦解,但宗法觀念卻隨著血緣的嬗遞滲透人心,并在新的社會歷史條件下不斷復制,盡管形式有所不同,但宗法血緣的基本精神是一以貫之的。
  在這種血緣宗法觀念指導下的譜牒,首要任務是用文字的形式把血緣集團內的人際關系物化成一張一覽無遺的關系網。不僅使血緣集團內的成員世世代代都能準確無誤地找到自己的位置,更重要的是在無形中塑造著人們“歸宗認同”的文化心理。
  這個人際網絡首先向人們強調人與祖先與血族的本根關聯。在中國,由于政治關系是由血緣關系轉換而成,因此家族祖先的地位被大大提高,形成了發達而持久的祖先崇拜意識,祖先被賦予了神性,并與歷史神話、歷史哲學結合起來,成為一種倫理化的歷史本體。如炎帝被奉為神農氏,是農耕文化的創始者;黃帝是華夏族的締造者,舟車、屋宇、衣服、弓矢、醫藥、文字、歷法的發明都與他有關;太hào@①則被視為畜牧業的始創者,八卦的發明人等。當人們沿著這個人際網絡追溯自己的祖宗時,在網絡盡頭依稀看到祖宗神圣的身影,并知道自己與此有著本根關聯時,不由地會產生出一種深沉的歷史感,這種歷史感正是族人形成、提高自尊心和榮譽感的歷史基礎,也是族人產生責任感的精神源泉之一。
  其次這個人際網絡也向人們灌輸“宗”的觀念,“宗”的觀念不僅強調血統的正宗和高貴,也與人們對彼岸世界的期望有關。中國人認為,人死以后亡靈在彼岸世界為神或為鬼,以及在彼岸世界幸福與否取決于后代對祖先亡靈的祭祀。例如,認為亡靈在彼岸世界也有物質之需,后人應經常以食物祭奠,燒些紙錢,以滿足祖先的需要,如果不行祭祀,亡靈將淪為冥冥中的乞丐。人能否得到永久幸福,關鍵在于家族,對于個人來說,只有歸屬于自身的血緣集團才能得到后代的祭祀;對于家族來說,只有保持一個強大的血緣家庭群體,百世不衰,才能祭祀不斷,生者的責任就在于維持和發展血緣群體,從而使本身的來世幸福也得到保證。
  第三,這個人際網絡還向人們灌輸“同”的觀念,每一個男子從出生時起就被編入他父親所屬的家庭世界之中,他和死去的祖先,活著的親人以及未出世的子孫形成的是一個同一的、永久的、持續的血緣集團圈。在這個集團圈內,貧富的矛盾,智愚的差別都被血緣所掩蓋,因為他們都來自于同一條根,錄自于同一本譜系,當他在遇到困難時,他可以得到這個關系網提供的道義或物質支持,當然他也應該在別人需要時提供各種幫助。這些都為個人提供了某種歸屬感和安全感,并延伸出個人對血緣群體的某種道德感和責任感。譜牒正是通過對譜系的記載,不斷地向集團圈內的人們重申,強化這些特殊的意義,從而在社會成員中培養一種歸宗認同的世界觀,這就是傳統倫理道德觀的基礎所在,正如歐陽修在《衡陽漁溪王氏譜序》中所說:“余惟族譜之作,所以推其本,聯其支,而尊尊親親之道存焉”。(《古今圖書集成·氏族典》)
  “歸宗認同”本體意義的確認,直接結果是中華民族向心傾向的加強。漢代蘇武出使匈奴,寧死不降,二十年后重回漢家;宋末抗元名將文天祥,面對元世祖許以的高官厚祿,不為所動,慷慨赴難,都是典型的例子。值得一提的是,明萬歷年間工部員外郎凌迪知認為:天下是由家集而成的,譜可以聯家,亦可以聯天下,因此撰《古今萬姓統譜》,將天下萬姓皆統之于黃帝一人之身。“中華民族都是炎黃的子孫”,這一觀點通過《古今萬姓統譜》的刊行,普及于千家萬戶,產生了極其廣泛而深遠的社會影響。
    二、“忠信孝悌”倫理道德觀的倡揚
  “忠信孝悌”是中國傳統倫理道德的核心內容,譜牒在形成和傳播這些倫理道德過程中的教育作用是不可估量的。臺灣學者陳捷先認為譜牒“有著睦族治鄉與闡揚倫理的特殊效能,六經的微言,子史的奧義,盡在其中,是中國文化的精華所在”,(陳捷先,《中國的族譜》,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989年版)這一說法雖有過譽之詞,但不無道理。
  譜牒傳播、宣揚的傳統倫理道德觀主要有:
    (一)忠孝觀
  忠孝觀作為傳統倫理道德的核心,它有一個發展的過程。先秦時期“孝”的涵意主要是對祖宗神的敬服及盡奉養父母之責,基本指向是以下奉上的親代關系。“忠”作為道德規范泛指于待人接物之道,對君對民負責,盡職奉公等等,指向于人與人之間雙向的平等道德關系,即所謂“君事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到漢代,“孝”的觀念被擴大至政治范疇,“孝親”的目的在于“忠君”,提出“移孝作忠”的邏輯,由“孝”到“忠”,再由“忠”到“孝”,互譯互滲,形成兩者合一的宗法倫理體系。宋明理學家們更使忠孝觀中忠的比重大大加強,不僅強調父權與君權的同一性,而且以忠統孝,使“忠”的觀念上升為倫理道德最重要的內容,以上不負天子,下不負庶民為忠良之義,具體來說,為官者,以事君理民的根本,“居官圪當靖共(供)爾位”;(新州《葉氏家譜》)為民者,“不犯律條,亦可為忠矣。”(《平江葉氏族譜》)與此同時,“孝”的內容也大大擴展,不僅應當事親敬上,還必須育后興宗,更以講求倫常秩序、禮儀規范為行為的道德標準,因此子孫無后,殺人傷害,竊盜賭博,敗壞家產,游蕩非禮等衍過行為均被視為不孝而成為不赦之大罪。明儒方孝儒曾諄諄誡曰:“孝弟忠信以持其身,誠恪祠祭以奉其祖,譜牒敘長幼親疏之分以睦其族,累世積德以求無獲罪于天,修此則存,廢此則亡。”(《遜志齋集·童氏族譜序》)
    (二)親睦觀
  在階級社會中,血緣集團內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貧富分化現象,因此有必要通過各種說教、規定來灌輸同宗族人間的親睦觀,以維持社會的穩定。一般譜牒都訂有親睦條款,其理論根據是,族人雖有親疏,但以祖宗視之,則均是子孫而無親疏也。其具體內容是要求同宗彼此相維,情義相孕,有無相漳,患難相周,反對入室操戈,以強凌弱,以智欺愚;當族外力量對本族利益有所侵犯時,則應族屬同氣,休戚與共;宗族也往往有一些振瞻匱乏的行動,如無力婚娶、喪祭、就學、入試、營生等,都可得到一些經濟救助,以增強同宗親睦的心理體驗。當這種觀念成為人們認可的倫理道德觀時,它又可以大化為全民族的親睦觀,成為民族的倫理道德內容之一,在民族的生存發展中發揮作用。
    (三)節烈觀
  中國的傳統倫理意識與政治的關系極為密切,政治原則往往從道德原則推導出來,倫理學說則為政治張目。這種強烈的倫理道德政治化傾向使中國的士大夫奉行一種富于社會責任感的“經世致用”傳統,因此“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為天地主心,為生民立命”等愛國、愛民的節烈觀在譜牒中也是著力宣揚的重要內容。那些為國為民建功立業,不辱民族氣節的志士仁人,往往載入譜牒,世為楷模。祖先中的英雄人物是全族子孫世代引以為自豪的。譜牒中有很多家訓、家勸類詩文,家族長輩往往在此勸勉后輩子孫立志高遠,報國興宗。在婦女中,譜牒則大力表彰恪守“三綱五常”之節烈婦女,丈夫死后守節,孝親撫孤幾十年的貞婦節婦幾乎在所有的族譜中都能得到褒揚,而對那些敢于藐視理學教條而再嫁者,則加以百般戮辱。傳統倫理道德觀中的這部分內容成了禁錮、摧殘婦女的繩索。
    (四)婚姻觀
  婚姻關系中的主要觀念有二,其一,婚姻只是兩姓之間的群體性行為,婚姻當事人為家族而結婚,他們只是家族繁衍的工具,沒有支配自身命運的權利,如果有違父母之命,媒約之言,自行結合,不僅婚姻關系得不到承認,其子女也將受到生不入譜,死不歸宗的待遇。同時譜牒也規定嚴格實行族外婚制,“同姓為婚,其生不藩”的自然規律早已為古人所注意,所以當在嚴禁之列。其二,強調婚姻關系中的門弟觀,由于兩姓之間可以通過個別成員之間的婚姻關系來發展宗族間的交往,從而成為擴充宗族勢力的重要途徑,因此婚姻關系嚴格強調“門當戶對”,重身份,輕財物,這種觀念在六朝與唐代達到高峰,就是李氏王族亦不能免俗。宋元以后,隨著經濟因素在社會生活中作用的加強,婚姻關系中也出現了重財產,輕身份的現象,但仍為傳統觀念所不齒。
    (五)繼承觀
  繼承的主要內容是家庭權位的嫡長繼承和家庭財產的眾子等分繼承。所謂家庭權位繼承就是宗祧繼承,即一個家庭中,家長享有教令、掌財、主婚、立嗣等權力,同時承担養育、監護家庭成員的義務。一家之中,每一世系只能有一人享受宗祧繼承權,這一繼承權的延續,必須嚴格遵守嫡長繼承順序,即嫡長子,嫡長孫,嫡次子,嫡次孫,庶長子,庶長孫,庶次子,庶次孫,如嫡庶子孫全無,則按照由親及疏,昭穆相當的原則,在服內親屬或同宗親屬中選擇宗祧繼承人。宗祧繼承人獲得宗祧權后,即為宗子及家長,即使兄弟分家,各立門戶,仍是兄弟群中的當然精神領袖。在家庭財產繼承問題上,雖然累世同居共財的大家庭一直是所謂理想的家庭模式,但事實上中國家庭的主流是小型的核心家庭,南宋以后,隨著中小地主階層的增大,更有人突破同居共財的傳統觀念,明確主張“兄弟當分”。(袁采《袁采世范》)在財產繼承上一般實行“諸子均分”制,對于繼承宗祧的嫡長子孫,除取得均分遺產外,還可另外獲得一份,女子則沒有繼承權。此外,宋以后的家庭,往往還有家族公產,它的所有權是先世祖宗,它的繼承則是以家族為單位的共同繼承,所以譜牒一般都訂立詳細的管理方法,保證族產的穩定和鞏固。
  在封建社會里,雖然國家也有逐步完備的法律、制度來確立傳統的倫理道德,但宗族的譜牒卻往往對這些問題具體而微,從細節上作了更多的規定,起到了補充國家法律的作用。這些觀念長期延續,代代相傳,從而積淀為傳統倫理道德的重要內容。
    三、尊賢、崇儒、敦本、勤儉、祈福、還報等傳統價值觀的追求
  漢民族的傳統倫理道德觀中還包含著一些價值觀的內容,這也是組成倫理道德觀念意識不可或缺的部分,雖然隨著時代的發展,價值觀中的具體內容也在發生變化,然而對基本價值觀的追求卻是始終不變,并作為一種優良的價值認同而支持著中華民族的傳統倫理道德。
    (一)尊賢與崇儒
  中國人的圣賢崇拜起于孔子之后,所謂圣賢就是體現宗法文化精神的典型人格,凡有功德于國家、社會者往往被納入圣賢之列,這一法則在家庭內部也同樣適用,家庭內部也有一批受到尊崇的賢者,他們主要由宗族中的儒士所組成。譜牒不僅對這些享有功名、位宦的賢者不惜筆墨大加張揚,而且賦予他們某些特權,使尊賢成為家族中與以血緣關系劃分身份等級并列的另一個身份等級標準。
  在封建社會里,儒家思想是正統思想,因此一般宗族譜牒均表現出強烈的崇儒文化心態,要求宗族成員以儒家學說的處事原則作為自己的立身之道,同時強調宗族的教育,強調造就知書識禮,忠孝雙全的后代子孫,并積極鼓勵培養族中子弟參加科舉考試,以求得功名宦績。由于宗族的意識形態以崇儒為基礎,因此儒家“內圣外王”的理想人格的實現和不斷進取的入世精神在譜牒中必然有強烈反映,儒業仕途成為人生之終極目標,躋身官場,仕途通達,從而兼濟天下,成為家族對子孫后代的殷切期望。族人一旦獲取功名,進入“士”階層,便能獲取較高的社會地位,政治權力的取得可同時帶來家族經濟的發展,這種官本位的社會現實更招致了各階層人士的廣泛效法,并成為一種社會化的傳統價值觀。雖然在宋明以來的經濟浪潮沖擊下,大批士人被迫轉入商界,并取得成就,但賈而好儒,以仕途為目標,仍然是占主導地位的人生價值所在,商賈無不投資族中子弟教育事業,贊助鼓勵族中子弟應試業儒正是這種價值觀的典型反映。
    (二)敦本與勤儉
  這是關于經濟生活的價值觀。譜牒中關于經濟生活的價值觀以“敦本抑末”為主流,首先,在生產資料問題上,以土地為本,在中國這個農業社會中,地租是剩余價值產生的主要源泉,社會財富主要來源于此。宋元以后商品經濟雖然大大發展,但沒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風險極大,雖能“以末致富”,但必須“用本守之”,“家有一簪一珥,一羅一絹,盡化為田”。(李廷機《李文節公家訓》)正是人們以土地為本的價值觀的反映。譜牒一般都設有“治生理”、“保產業”等內容,要求族人不得輕易耗費祖宗產業,那些經營無方,敗損家產者被作為“不肖子孫”,要受“不孝”罪之罚。其次在職業觀上,“耕讀為上,商賈次之,工技又次之”是基本的主宰原則,人為地將職業劃出了高低、良賤之分,如桐城劉氏將職業劃為四等:讀書為上,次則農工商賈,再次醫卜技藝,最后為隸卒優奴,前三等“皆可治生”,允許本族成員依次選擇,而從事第四等低賤職業者“足玷宗辱族”,要以罚相隨。(安徽桐城《劉氏宗譜》)值得注意的是,“敦本抑末”職業觀隨著社會經濟結構的調整而調整的情況在譜牒里也有明顯反映,宋元以前,強調“貴谷務本之道”,反對“輕農事而貴末業”,(《顏氏家訓》)恥于“市道以營利”(《放翁家訓》)及至明清,士農工商皆為本業的思想已為社會所普遍接受,“男子要以治生為急”,能“養生而不至于辱先”等思想逐步倡行,使得商賈末業成為士民“食力資生”的常業之一,甚至主張子孫經商還是務農應因人制宜,以能否獲“厚利”為抉擇標準,更不偏執于士行一端,(龐尚鵬《龐氏家訓》)表明了在職業價值觀上的進步。
  譜牒中勤儉治家的觀念也是重要內容之一,幾乎沒有談治家而不提勤儉者。勤儉觀中首先是強調家庭經濟生活中一切方面的節儉防奢,盡量降低物質愿望,這里既有儉樸持家,立業永久的目的,更反映了希望通過對物質欲望的壓抑而達到道德修養上“盡復天理”的理學價值追求。其次,“量入為出”被作為勤儉治家之道,倍受歷代譜牒所重視,如南宋陸九韶的“過日治家之法”即為后世許多家族所學,影響很大。陸氏之法將全年收入除交納國家賦稅和留存糧種外,三分之一留待歉年不收時用,其余分為十二份,一月用一份,每月再分三十份,日用其一,在每日可用限額內則遵守“可余不可盡,用七為中,五欠為嗇”的原則,結余則用于房屋維修、疾病醫治,慶吊饋贈,周濟貧泛等,因而被譽為“居家簡要可久之道”。
    (三)祈福與還報
  在普通中國人的觀念里,多子多福、宗支繁盛,高官達宦,飛黃騰達;德高望重,壽比南山等是具有共同追求價值的文化理想,但是如何達到這些理想境界呢?這就涉及到祈福與還報的關系問題,“報”其實是中國傳統社會的宗法倫理關系中一個最核心的概念,中國的古人很看重人類代間生命、情感的代償機制,《詩經》中有:“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報”,這種報血親養育之恩的觀念成了“孝”的內核。由于每個人都必然經歷從“養育”至“反哺”的過程,因此以下敬上的孝道就成為生命個體自我保護的倫理手段而為中國人所認可和強調。但是孔子和漢儒發展了“報”的內涵,“報”被提升為一種“天”的反饋機制,即人的主觀“仁德”,會得到歷史本體“天”的回報,在“以德配天”說和“天人感應”說中,“報”不僅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負面的,人不僅是發“報”主體,也是受“報”客體,所謂“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家族,甚至一個國家,于是“報”就成了人們實踐倫理道德的“尚方寶劍”,因此譜牒中往往不惜筆墨,諄諄告誡子孫后代行善積德,以求上天對家族的善報。與此同時,族中子孫成就的獲得一般都歸功于祖先的德行和佑護,如范仲淹就將自己得做大官的原因歸為祖宗先公百余年來積德而發之于他之故。(《范文正公集·告諸子書》)為謀求祖先的福佑,譜牒中對祖先墓地的選擇、保護極其重視,都有相當篇幅涉及,“以為子孫貧富、貴賤、賢愚、壽夭盡于此”,(安徽《茗洲吳氏家典》)乃至風水之說,堪輿之學盛行。可見善行義舉,敬祀祖宗是祈福的前提成了中國人傳統倫理生活、道德觀念中的價值邏輯。善惡互報的因果關系還被泛化為一切人際關系中的互惠原則和道德準則,即“禮尚往來”、“知恩必報”、“來而不往非禮也”。然而如果推而極之,為了實現個人的目的,先投之以桃,等待報之以李甚至為此湮沒公與私、情與理的界限,也就成為了正常社會秩序的破壞因素了。
  在中國,宋以后的宗族共同體在地主階級的提倡和扶持下迅速發展,范仲淹置義田族產,歐陽修、蘇洵修譜收族,一時為各地效法。隨著封建統治階級對程朱理學的青睞和推廣,宗法思想深入至封建社會的各個細胞,自宋至清,乃至民國,宗族組織日益發展,“天下直省各郡國,各得數百族,落落參差縣邑間”,(《皇朝經世文編·廬江章氏義莊記》)長江流域和華南各地尤為突出,至今我國港臺地區和東南亞各地華人社會中仍盛行不衰。譜牒的修撰有增無已,至清代達到頂峰。據1984年國家檔案局的目錄粗略統計,現存于大陸的中國族譜約有12000種,收藏于全國二十五個省、市的約四百個單位及私人收藏者中;(常建華《中國族譜收藏與研究概況簡談》,《譜牒學研究》第一輯。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9年版)海外中國藏譜的數量亦不在少數,主要集中于美國、日本、香港和臺灣,僅美國猶他州族譜學會即收藏有中國族譜6000多種,(姚素蓮《中國族譜》,臺北茂昌圖書有限公司)可見譜牒在中國大眾中覆蓋面之廣,滲透力之強。現存的族譜中,宋以前的譜牒基本亡佚,而以清代譜數量為最,約占藏譜總數一半以上。由于明清兩代統治者對譜牒教育作用的重視,譜牒的主要功能已從明乎世系、“敬宗收族”擴展至儒家綱常倫理的教化,并以后者為重。譜牒的撰修者一般均為族內精通文墨之士或族外宿儒,其中不乏名人雅士,碩儒賢達的精采之作,再加上譜牒所特有的血緣光環,因此較之其他中國傳統的文化樣式更具其特異之教化功能,這是值得我們給予高度重視的。數量如此眾多,記錄著如此豐富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內涵的譜牒,是我們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的一份寶貴遺產,它們在我國傳統倫理道德的形成、發展與傳播中曾起過不可忽視的教育作用,也必將對今后中國文化的發展繼續起潛移默化之功。我們的任務應是充分重視譜牒這一民族的傳統文化遺產,去其封建糟粕,揚其民族優良傳統,使之為塑造今日之現代化東方民族傳統文化而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 本文所論“譜牒”是指記載同一血緣集團歷史的世系表譜,通常稱之為“家譜”、“宗譜”、“族譜”、“世譜”、“世系錄”、“總譜”、“支譜”、“家乘”“家傳”等。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白右上加白下加本
  
  
  
上海教育科研018-023B8倫理學朱怡華19951995 作者:上海教育科研018-023B8倫理學朱怡華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0: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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