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語文單元教學——談語文單元目標教學的操作

>>>  民初教育及人才培養  >>> 簡體     傳統


  (睢寧縣高作中學 朱巖)
  提要 語文單元目標教學必須具有合理、科學的操作程序,即必須具有可操作性,首先要進行語文單元教學目標的設計,目標教學貫穿于語文單元教學的全過程。語文單元教學目標的設計涉及到其依據、內容、表述、主要方式、分解、排列諸方面。語文單元教學的教案設計,要依據整體優化的原則,應成為教法型教案。語文單元教學優化的課堂結構,主要由科學的智能結構、空間結構、時間結構組成。語文單元教學有序有機的課堂活動流程,大致可分為五個步驟:前提診測;目標展示;目標實施;目標反饋和調控;目標補救。
  *          *        *
  拙文《試論語文單元教學》在1993年《揚州師院學報》(社科版)第二期發表之后,受到廣大讀者的好評。旋即又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轉載在1993年《中學語文教學》(月刊)第9期上。此文對語文單元教學的理論基礎、基本原則及其模式作了探討。本文擬對語文單元目標教學如何操作,即如何制定教學目標,如何圍繞目標進行教學設計、組織課堂教學等問題,再作闡述。因為有沒有合理、科學的操作程序,即有無操作性是直接關系到這項改革能否推廣的重要標志。
      一、關于語文單元教學目標的設計種種
  教師在語文單元教學之前必須先搞好教學設計。教學設計就是預測教材內容、教學環境、教學行為所引起的效果,從而規范自己的教學行為。這是教師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進行有序、有趣、有效教學活動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工程。
  目標定向是語文單元教學的第一要素,是語文單元教學起始環節的基本內容。布盧姆說:“闡述教育目標,就是以一種較特定的方式描述在單元或學程完成之后,學生能夠做些什么,或學生應具備哪些特征。”[1]可見,目標在教學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它是把“教”與“學”聯結起來,把“教”轉化為“學”的關節。布盧姆掌握學習的策略,就是以目標教學為特征的。目標貫穿于語文單元教學的全過程。學生明確了教學目標,就能掌握學習的主動權。在起始階段,目標起到定向作用,指明了任務,并為師生的操作提供了依據;在中心環節,目標能控制教學過程,成為開展智能活動的依據;在終端環節,目標又成為檢測與評價的標準。因此制定科學的、恰當的、符合實際的單元目標是實施單元教學的首要任務。
  那么怎樣制定語文單元教學的目標呢?
  1.關于制定單元教學目標的依據
  制定單元教學目標的依據就是教學大綱、教材、學生。教師一要吃透語文教學大綱的精神,對高、初中不同學段,及不同年級不同教材的不同要求要了如指掌;二要吃透教材,要在通讀教材的基礎上,宏觀分析,整體觀照,重點把握;三要吃透學生的情況,即對學生的素質與各方面的知識現狀進行全面把握。然后,根據系統論的整體優化原理,把握整體、抓住主要矛盾,以提高學生對祖國語言文字的運用能力作為出發點和歸宿,來制定目標。為此,就要把各單元教學看成是語文教學這個大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要弄清楚各單元之間以及語文教學內部諸系統間的關系,要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考慮整體優化。這樣制定的目標既突出了重點,又照顧了全面;既考慮了單元各篇的相同點,又考慮了相異點,避免了單篇教學的重復性、低效性的勞動,顯示了單元教學與單篇教學的根本區別。
  2.關于單元教學目標的內容
  現代教學論認為,教學不僅要著眼于知識、能力、智力,而且要著眼于人的發展,即教書育人。因此語文單元教學目標的內容,應該既包括認知目標,又包括非認知目標,也就是既使學生學好本單元的知識,提高對祖國語言文字的運用能力,又使學生的習慣、興趣、動機、意志、毅力、感情等非智力因素得到培養和強化。心理學研究表明:40分鐘以上的智力活動必定有非智力因素的參與。只有把非智力因素同時作為目標,才能使智力活動穩定持久,從而使智力因素與非智力因素同步發展。非認知目標與認知目標結合在一起,成為智力活動的必要條件和動力。當然這些非認知目標不是每個單元都要出現,而是視具體情況而定。
  3.關于單元教學目標的表述
  對單元教學目標表述的基本要求是:具體、明確,使教與學的雙方都具有可操作性。為此,它的表述,要盡可能用外顯行為動詞,描述學生學習的終點行為,使教學目標行為化。如此,師生能夠“看”得見、“摸”得著、“抓”得住,學生也就能夠知道做什么、怎么做。比如,“用10分鐘讀完課文,并能復述其故事”;“摘出生詞,借助工具書加以解釋”;“畫出課文中抒情的句子”等等,都是符合單元教學目標表述要求的。準確地選擇最恰當的行為動詞,是描述教學目標的關鍵。有人為某單元《普通的人,偉大的心》(人教社編,初中第一冊)設計目標有一條是這樣表述的:“體會普通與偉大的關系”這個“體會”就不好操作,不如改為“說出”。
  4.關于單元教學目標設計的主要方式
  (1)問題情境。把單元教學目標轉化為若干個問題,學生根據問題閱讀、思考、解答,以此達標。比如初中語文第四冊某單元《食物從何處來》的自學目標,是由“什么叫食物”、“誰需要食物”、“什么叫自養、異養”等一系列問題組成的,學生解答了這些問題,就達到了目標。
  (2)活動情況。單元教學中把教學目標置于一定的活動情境中,進行以學生為主體、以訓練為主線的自學自練活動。如教《項鏈》等課文,教師要求學生將課文縮寫成1500字的故事,能夠寫出主要故事情節和人物的性格特征,也就達到了讀寫訓練的目標。
  (3)練習情境。根據單元教學目標,編擬習題,由學生完成,以此強化學生某方面知識的學習和能力的訓練。
  5.關于單元教學目標的分解
  毫無疑問,語文單元教學目標的內容是豐富的,是不可能在一課時內完成的,因此,必須根據系統論的整體性原則,將單元目標分解為課時目標或課文目標。在一個單元內,課時目標與課文目標的關系可分為四種:第一種,重合的情形。如有的課文安排一課時,那末課文目標同時又是課時目標。第二種,交叉的情形。如有的課時目標需要聯系課文目標,反之,有的課文目標需要聯系課時目標。這個“聯系”的內容,正是單元所要強化的重點。第三種,包容的情形。有的艱深的重點課文的目標,需幾課時完成,這就是課文目標包容課時目標;有的課時目標可以完成兩篇以上的淺顯、短小的課文,這就是課時目標包容課文目標。第四種,獨立的情形。這是由于課文目標與課時目標各自都有獨立性而形成的。
  6.關于單元教學目標的排列
  單元教學目標的排列不應是隨意的、無序的,而應該按照由易到難、由淺入深、由近及遠、便于操作的原則排列,使之具有科學性、有序性和操作性。一般來說,實現前一個目標是實施后一個目標的基礎;實現后一個目標是實施前一個目標的發展。認知目標是基礎,非認知目標是發展。通常應該先排出認知目標,后排出非認知目標。
  設計教學目標是對教學結果的一種預測或計劃。在教學過程中,教與學的雙方都處于不斷發展變化中。事先確定教學目標是不可能完全適應這些變化和要求的。因而教師在單元教學過程中,應當善于根據具體情況,對教學目標作出適當的修改或調整。
      二、關于單元教學的教案設計與課堂結構
  語文單元教學與傳統單篇教學的設計在指導思想上有明顯不同。單元教學根據整體優化的原則,以單元為整體,對教學活動中的諸因素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優化組合,既優化了教學過程,也優化了教學效果,使學生智力因素與非智力因素得到同步發展;單篇教學過于重視篇章結構的分析與把握,往往忽視非智力因素,且重復性、低效性的勞動多。單元教學重“練”,是教師帶著學生走向教材,學生的主動性強;單篇教學重“講”,是教師帶著教材走向學生,學生往往處于被動狀態。單元教學圍繞“目標”進行設計,而這個“目標”具有明確性、可控性、可測性,單篇教學圍繞“目的”進行設計,而這個“目的”則往往具有模糊性、隨意性、無可測性。
  單元教學設計必須根據教學目標選擇恰當的教法。由于教學活動的內容不同、對象不同、要求不同,教學方法也就各異。應該指出的是,任何一種教學方法都不是萬能的。“鴛鴦繡好任君看,總把金針度與人”。為了“度”給學生以“金針”,要堅持“教必有法、教無定法、重在選擇、貴在得法”的原則。其選擇的主要依據是教學內容、教學目標、學生的特點與知識現狀、教者的素養與特長以及學校的客觀條件等等。從辯證的觀點看,各種教法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聯系、互相滲透的。因此,正如巴班斯基所說:“把各種教法結合起來運用,在許多情況下都是必要的。”[2]
  總之,說到底,選擇教法就是怎么教學的問題。語文單元教學的教案,不僅要反映教些什么,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反映怎樣教。因而目標教學的教案則應成為教法型的教案。
  這種教法型的教案還必須科學地設計課堂結構。課堂結構是指一課時中教學要素組織的內部形式,它反映了語文單元教學體系中一課時的教學組織及其過程。根據系統論,課堂教學的諸要素也只有通過一定的合理組合,才能充分顯示效益。而一個優化的課堂結構主要的是由科學的智能結構、空間結構、時間結構三個子結構組成的。
  智能結構。智能活動是課堂的主腦。課堂教學就是教師組織學生學習教材的智能活動。要科學認識教學智能活動中的教師、學生、教材的地位與作用,亦即組合的層次性。在智能活動中應是:教師處于主導地位,學生處于主體地位,教材處于客體地位。這就要求教師充分發揮自己的主導作用,去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對教材的內容進行必要的處理,或增,或刪,或提前,或推后,真正“帶著學生走向教材”,并使自己教的思路與行為軌跡同學生的認知規律相一致,從而最有效、最迅速地達成目標。
  空間結構。教學的智能活動有序地反映在師生的教學行為上,必然形成一定的空間結構。這個結構是教與學的雙方圍繞著一定的教學目標而進行的信息的輸出、獲取、處理與反饋的流動過程。在這個空間結構中要體現以訓練為主線。這種訓練不是零打碎敲、蜻蜓點水、象征式的訓練,而是要求把學生讀寫聽說等基本訓練以成“塊”或“段”的形式集中出現,練得充分、練得扎實、練得有效,從而加大訓練的力度。我們可稱之為訓練活動“塊狀化”。
  時間結構。這主要指對一堂課的各個環節所用的時間進行合理的分配,克服其隨意性。在時間上,既要保證重點目標的實現,也要保證一般目標的達成。要盡量減少無效的、低效的勞動,使學生在每一個環節都有較大收益。在一堂課中,前提診測與目標展示(起始環節)5'左右;分層實施(中心環節)30'左右;反饋與評價(終端環節)10'左右。當然這個時間結構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必須隨著客觀情況的變化而作出調整,使之更為科學、合理,從而提高時間的利用率。
      三、關于單元教學課堂活動的流程
  語文單元教學設計歸根結底要在課堂教學活動中集中表現出來,形成有序有機的課堂活動流程。根據目標教學論,大體分為五個步驟,現分述于后。
  1.前提診測
  通過測試、問卷、談話等形式,對實施目標應具備的認知條件與非認知條件的檢測診斷,以便抓住缺陷及時補救,使學生得到補償性的學習,為實施目標準備最佳條件。它與傳統的“復習提問”最大的不同,就是不僅僅復習舊知,而是凡涉及與實施目標有關的基礎性的知識、技能都在診測之列,從而為學生學習新知鋪路搭橋。若學生對學習新知沒有明顯的知識缺陷,則又可省略這個環節。
  2.目標展示
  將課時的教學目標明確地展示出來。喚起學生的參與意識,使學生明確本課時學習的任務與方向。布盧姆說得好:“如果學生在開始,就知道教師期望他們做什么,那么他們便能更好地組織學習。”[3]
  展示目標要講究方法,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知識水平和教材內容而定。或溫故知新,或開門見山,或創設情境,或設置懸念,或破題,或設問,或討論,或“點睛”等。方法要靈活多樣,以喚起學生求知的興趣。
  展示目標需要把握時機,可課前集中展示,可課中分散展示,可課末綜合展示,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3.目標實施
  目標教學的中心在于引導學生開展智能活動以達成目標。目標的達成不是一步可以實現的,必須按照目標的能級由淺入深、由低到高分層達標。布盧姆把認知領域中的教學目標分為識記、領會、運用、分析、綜合、評價六個能級。一般人認為這未免過于復雜,相鄰的兩個能級也不易界定,給目標的實施帶來一定的困難。根據實際情況,我們認為可分為識記、領會、運用、綜合四個能級,分別稱之為低層目標、中層目標、上層目標和高層目標。目標的層次不同,達標的途徑也不一樣。
  低層目標:自達。如字、詞、句、篇、語、修、邏、文等各種需要識記的知識能級,學生可通過自己讀書、背誦、默寫、查工具書等各種自學方法達標。
  中層目標:導達。如對成語、詞語的解說,句式的變換,圖表與文字的相互轉化,對文句的簡化或繁化,對詩句文句的含義、作者思路的領會等,教師重在引導、點撥,要言不煩,切中肯綮,引導學生達標。
  上層目標:助達。如造句、標點的使用,分析文章結構層次、寫作特色、段落大意,文言譯為白話,歸納主旨,正確評價同學發言,閱讀教師指定的文章等,教師重在啟發學生積極思維,幫助學生通過訓練達標。
  高層目標:訓達。比如,限時作文、寫讀書筆記與調查報告、調整語序、修改文章、補寫續寫、對作家與作品評價等高層目標,學生一般不能自達,可以教師指導下,通過一個個“訓練塊”,以逐步達標。
  4.目標反饋與調控
  課堂教學過程是一個信息傳遞——反饋——調控的過程。反饋貴在迅速,調控重在及時。反饋的途徑是很多的。教師從學生的表情、姿態、動作來獲取信息,叫做間接反饋;從學生回答問題、討論發言、作業完成等情況來獲取信息,叫做直接反饋。教學目標分層實施之間的反饋稱為小步反饋;每一個課時達標后的測試稱為整體反饋。
  毫無疑問,達標測試包括課時達標檢測、課文達標檢測與單元形成性檢測,三者都屬于整體反饋。單元形成性檢測可以在每一個單元教學的終端環節進行;但課時達標檢測必須視課時目標的內容而定,不是每一課時都需要的。因為有的課文,由于其知識結構所決定,需幾課時才能完成。如果每個課時都進行固定的達標測試,就可能破壞知識結構的完整性。一般說來,語文的達標檢測應以課文為最小單位為宜。
  5.目標補救
  布盧姆指出:“不管教師的工作多么有成效,群體教學在課堂或學期的每一個階段都會產生誤差。”[4]當然,在語文單元目標教學中,也不能不產生誤差。重視反饋,消除誤差是達標的關鍵。在我們重視的各種反饋中,尤其要重視整體反饋。因為通過單元形成性的達標測試,獲得的反饋信息更準確、更集中、更有代表性,便于將單元的全部“誤差”集中起來,制定目標補救方案和單元平行性檢測題,以便進行再次檢測。如果兩次的測試學生答案的正確率為80—85%,即可視為補救成功,達標完成。
  前面所講的五點,是講讀課文在單元教學中課時教學的五大步驟,可歸納為三大環節:1、2屬于起始環節,3屬于中心環節,4、5屬于終端環節。當然,自讀課文與課外自讀課文的教學活動流程則要簡化得多。
  注釋:
  [1]布盧姆《教育的評價》第22頁,邱淵、王剛等譯,華師大出版社1987年版。
  [2]巴班斯基《多種教學方法的合理組合》,《外國教學資料》1980年第二期。
  [3]轉引自張映雄《當代目標教學》第245頁,四川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4]布盧姆《布盧姆掌握學習論文集》第53頁,福建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責任編輯 言遜)
  
  
  
揚州師院學報:社科版146-150G31中學語文教學朱巖19961996 作者:揚州師院學報:社科版146-150G31中學語文教學朱巖19961996

網載 2013-09-10 20:50:18

[新一篇] 內容——知識——技能三級語文教學設計

[舊一篇] 寫作教學不應只屬于語文課  ——談《語文課程標準》的缺憾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