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倫理學誕生于20世紀70年代,近年來,隨著分子生物學、生物醫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生命倫理學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展。在我國,學術界也對生命倫理學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其研究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方面。
一、生命倫理學的定義
生命倫理學又稱生物醫學倫理學,是二十世紀70年代興起的一門新興學科。1971年,波特(v.p.potter)出版《生命倫理學:通往未來的橋梁》一書,第一次提出了生命倫理學一詞,那么,究竟什么是生命倫理學呢?
邱仁宗先生認為:“生命倫理學是運用種種倫理學方法,在跨學科和跨文化的條件下,對生命科學和醫療保健的倫理學維度,包括道德見解、決定、行動、政策,進行系統研究”。[1]
也有學者把生命倫理學定義為:“希望從事生物科學,醫學研究和實踐的人,能與倫理學家,哲學家法學家和社會學家一道以嶄新的倫理道德觀念對人類所面臨的,由生物科學高技術發展所帶來的難題作出正確的反應”。[2]
還有的學者認為:“生命倫理學的核心問題就在于迫問究竟什么是對生命的正確態度。這也就決定了關于人的生命價值、生命質量的任何討論都不僅僅是與醫學專業有關,而且也涉及到倫理、政治和法律等諸多領域”。[3]
二、生命倫理學的原則
在生命倫理學的原則問題上,學者們取得了基本一致的看法,認為主要有:1、無傷和有利的原則。不論是器官移植,還是人類基因的研究,都必須保證受試者、病人不會受到傷害,進而對其有利。尤其是由于這些生物技術的復雜性,因此,在動物實驗模型中要有安全、有效的治療效果;臨床實驗和臨床應用前都要經有關部門審批;對這些生物技術的使用要慎重,不要輕易地直接應用于病人身上。2、尊重原則。首先是尊重病人(及其家屬)的自主權或自我決定權,不顧當事人的反對而強迫對其使用這些生物技術,這是不道德的。對于這些生物技術的使用,還應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則,必須向受試者,病人及其利益相關的人員提供使用性質、風險、效益等各種信息,并能使之理解。在知情基礎上取得其同意才能進行。對病人的隱私應保守秘密,未經本人同意,不能向任何人提供有關病人的任何信息。3、公正原則。本著救死扶傷的目的,對一切需要運用這些生物技術的人,不論其種族、民族、性別,要公正對待,不能因個人關系而有所區別對待,要使他們獲得治療和預防,這是唯一的目的。
還有的學者認為,生命倫理學原則主要是生命神圣原則、生命價值原則和公正原則,其中還包括人道原則,自主原則,保密原則和效用原則等。這些也都是維護當事人和相關者的利益的。
三、生命倫理學的熱點問題
隨著生命倫理學的興起,國內外不論是生物科學工作者,還是社會各界,對實踐中的生命倫理學問題進行著廣泛的爭論。從對于生死的觀念認識,到克隆技術的使用再到器官移植,日益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
(一)生與死的精確定義
邱仁宗先生認為:“生物學技術進步引起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生和死的兩端”。[5]在傳統的倫理學中,生與死的界限是非常明確和簡單的。但是,現代科技的發展,已經否定了人腦結構的形成和腦活動的開始為同一過程的結論,也區分了腦活動的結束和身體細胞的死亡。于是,人生死定義向兩邊延伸了,人的生死界限也變得模糊了,這就必須重新對人的生死概念進行精確定義。
有人認為,人的生命是從其誕生開始的,即具有了感覺、意識,是一個活生生的看得見的嬰兒時,這才是完全意義上的人。而有的人認為人的生命是在母體內孕育時便開始了。胎兒也是完全意義上的生命。人們無權對胎兒進行處置,那些人為流產,引產等墮胎現象與故意殺人沒有本質的區別。關于人的死亡問題,傳統倫理學認為,心臟停止了跳動即為死亡。可是,人們很快便發現,諸如像“溺水、電擊”這樣受到意外傷害的人,呼吸可能停止、心跳也可能停止,但只要進行及時的人工呼吸,他們就完全可能“活”過來。因此,心臟跳動與否不能作為判定死亡的標準。后來,有人把腦死亡作為判定的標準,但由于腦死亡與身體細胞死亡的分離,使得在腦死亡的情況下,利用醫療器械仍能維持包括心臟在內的體細胞的成活,形成所謂的“植物人”。可見,隨著科學的發展,呼吸停止,心臟停止跳動這些死亡標準已經不符合現代人類之生死現狀了。但可以確定的是,人的死亡是一個過程而非短暫的瞬間。隨著科學的進一步發展,死亡的標準會逐步地精確起來。
(二)“克隆”技術
克隆(無性繁殖),在一般意義上指用無性生殖產生個體有機體或細胞的遺傳拷貝。克隆可分為動物克隆和人的克隆。動物克隆已通過科學家的努力變為現實。人的克隆研究成功的可能性已越來越大。1993年3月國際人類基因組倫理委員會關于克隆的聲明將人的克隆按照克隆的目的細分為生殖性克隆、基礎性研究和治療性克隆。[6]當代有關克隆人的倫理爭論可體現在以下個方面:
1、克隆是否就是百分之百的復制。即無性生殖產生的個體是否與本體具有相同的遺傳結構這一問題,一些科學家給出了答案。克隆技術充其量也只是能制造出一種類似的復制品,說克隆是“百分之百的復制”是不嚴謹的。克隆出來的只是與他或她的本體相同的基因組,特定的人格是不能復制的。
2、關于生物進化法則與克隆人。有人認為,完全意義上的“克隆”復制以及人的“克隆”尚有一定難度和相當長的距離,從無性生殖到有性生殖是進化的結果,無性生殖破壞了每個人具有的“獨特基因型”,使之單一化,同一化。復制人科技把人類生殖機械化,把生命的孕育與兩性契合完全剝離。無性生殖“克隆”人不僅造成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關系不清,導致倫理輩份關系的混亂,而且違背生物進化過程,是生殖進化的倒退,應當堅決反對“克隆”人。另外一些科學家及學者持相反意見,認為可以通過克隆技術來促進人類向更為有利的方向變異。在生物基因或人類的種族繁衍上,兩性生殖與無性生殖并無二致,都是人類生命的延續而已。后者可以補充傳統生殖的不足。
3、關于克隆人的運用。有人建議把克隆人的生命倫理問題擱置一旁,以現階段的科技安全為由禁止克隆人,其理論根據是不以傷害他人作為道德底線。也有人認為,除非有足夠證據顯示克隆人的行為會對他人構成傷害,否則和克隆人類有關的科研活動是不應完全受到禁止的。也有專家認為,要善待克隆技術,它對人類認識生物品種以及藥物試驗應用,保護瀕危物種,提高人的生存質量,是有積極意義的。克隆技術的實驗已經成為現實,克隆品種本身的生命過程和變異早衰等還是一個未知數。阻擋科學研究是沒有意義的:要化解克隆技術與傳統觀念的沖突,崇尚科學而又不違背理性,堅持正確的價值準則,建立嚴格的監控機制和法規,以有利于科學技術的發展。
(三)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指摘除一個身體的器官并把它置于同一個體(自體移植)或同種另一個體(同種異體移植)或不同種個體(異體移植)的相同部位或不同部位。[7]器官移植學半個世紀以來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跡,使得成千上萬的終末期患者重獲新生。近年來,器官移植愈來愈受到關注。與器官移植有關的倫理學問題日趨凸現,主要集中在器官的來源,器官的分配等等。
1、器官移植的來源。在世界范圍內,器官的來源總的來說都很缺乏。在中國,由于人們的傳統觀念等原因更是稀有。有人認為,同種器官移植固然好,但它也存在非優因素(如采源不足,鮮活性保存不易及免疫排斥等),異種器官移植則由于可通過轉基因動物和免疫訓練等途徑而具有優越性(如可緩和器官來源的不足)。但把動物器官引入人體會產生其它心理和倫理問題,所以異種器官移植非優因素決定了它作為“橋接”技術的過渡性質。也有人認為雖然是用動物進行異種器官移植會引起倫理問題,如動物的保護,人類中心主義的誤區及某些宗教觀念的不容等,但異種器官移植可以作為解決器官來源不足,緩解供求矛盾的有效手段,為患者等待合適的器官爭取到更多的時間,并堅信隨著觀念的更新,異種器官移植會蓬勃發展。
為了增加器官來源,有人提出可使用死刑犯的器官。對此我國學者從正反兩方面進行論證,支持的可能論據是:這樣做可就治因器官衰竭而死亡的人;并不構成對死刑犯的傷害,反之也算是一種贖罪的表現。反對的可能論據是:死刑犯處于弱勢的地位,很難真正地做到知情同意;為保持處決后的器官可供移植,醫生在行刑前可能參與操作,這可能使醫生道德滑坡,為以后進一步推廣到嚴重精神病人和嚴重癡呆癥打下伏筆;雖可一時緩解器官的短缺,但使開辟正常器官來源的工作得不到重視。權衡來看,使用死刑犯的器官在倫理學上不能通過辯護。[8]
2、器官的來源能否商品化。關于器官的來源能否商品化的問題,理論上一直有爭議。反對者認為,器官來源商品化,會引起不公平買賣、社會犯罪、性器官商品化等道德滑坡現象以及貧富差距。贊成者認為,在移植器官來源如此缺乏的情況下,以公平原則進行自愿器官買賣可解決器官不足的問題,而且不違反倫理原則。盡管爭論始終存在,但現實中器官買賣經常發生。為了不使器官移植走向商業化軌道,有學者建議:為增加活體的器官來源,可以采取如下措施:①鼓勵有遺傳關系的親屬之間相互移植。②給自愿者以較大的自由決定權。③鼓勵利他主義的陌生人群。④鼓勵雙胞胎中的一個為另一個作器官供體。為增加尸體器官的來源,可以①通過推定同意的方法克服家庭在此問題上同意的障礙。②重新考慮無心跳的供體。③給供體器官通氣等。也有人認為,器官買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器官捐獻渠道不通暢。國內幾家大醫院相繼建立了器官捐獻中心。
3、器官的分配。器官的分配,也就是醫藥資源的微觀分配問題。可供移植的器官、能夠勝任的外科醫生和護士,醫院的設備總是有限的,這種限制很難全部消除,那么誰應該接受移植術?這給醫生提出了倫理學難題。受中華醫學會醫學倫理學會的重托,武漢同濟醫科大學的有關專家起草了《器官移植倫理原則》,其中,受體選擇的參考項目為:社會價值、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經濟支付能力、醫療資源的公正分配。關于活體移植,出于自愿,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受者的得益與供者的損傷應有恰當的比例,得要大于失;關于從尸體上摘取器官和組織,最好由死者生前自愿捐獻的書面或口頭遺囑,特殊情況下,也可采取推定同意等原則。還有學者認為器官移植的原則應以醫學標準、年齡、個人的應付能力、社會行為、社會應付能力、病人對他周圍人的重要性、病人對社會的意義等為參照。
(四)基因技術
基因技術又叫轉基因技術,或生物工程技術,是一種改變生物的遺傳物質,通過遺傳改性培育新的物種的技術。基因技術使人獲得一種改變生物遺傳性狀,創造生物物種的能力。有了基因技術,人類就可以按照人的意愿,在一個很短的時間內創造生物新種,大大地加快生物進化速度,改變生物進化方向。這是一次偉大的革命:同時基因技術也帶來了一定的倫理問題,諸如基因資源的專利、遺傳信息的隱私權和獲知權、利用基因技術犯罪等等。這就需要人類共同遵守遺傳資源管理的規章條例,防止基因技術的負效應,使基因研究和治療造福于人類。
四、生命倫理學引發的思考
在我國,生命倫理學是一個比較新的學科,它建立的時間并不長,但它的發展速度之快是有目共睹的。“大概沒有一個學術領域能像它那樣曾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受到人們如此熱烈的關注”。[9]當代生命倫理學一經產生,就成為醫學家、哲學家、生物學家、社會學家、宗教界人士、立法者、決策者和公眾共同關心的問題。近三十年來,生命倫理學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果。同時,生命倫理學引發的問題也促使我們進一步思考:
首先、生命倫理學引發的問題使我們認識到理論和現實生活結合的重要性。當代生命倫理學,就是在醫學面臨新的難題并對傳統的倫理觀念提出新的挑戰,為了解決這類難題和回答這種挑戰而產生的。生命倫理學的產生,使倫理學對人的生命價值的尊重更加凸現出來。它密切關注現實生活中人的生、老、病、死問題,對人的關懷具體化,直接化,實現了倫理學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作為規范學科的生命倫理學,重點在于探究行為的規范,通過“規范”告訴人們應該做什么和應該如何做,不應該做什么和不應該如何做。這就使得生命倫理學的研究具有了操作性,諸如,對醫生醫德的培養,使其負有社會責任感,能在治病救人的同時關心社會的和諧和公正。
其次、生命倫理學引發的問題使我們認識到倫理學學科的多元性特征。生命倫理學的出現,一方面為倫理學的多元性特征作了注解,另一方面也促進了倫理學的這種多元性特征。生命倫理學的問題涉及面廣,淵源復雜,不可能是一兩種理論所能解決了的,需要多種理論從不同的視角進行共同規范,這一特征正迎合了當代倫理學的多元發展。同時生命倫理學的這一特征,使不同的倫理學派之間相互交流,彼此借鑒,促進了倫理學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實際上,每一門學科都不是孤立的,它們之間都是相互聯系的,這就需要研究者具有多元的知識結構,以適應學科發展的特點。
最后、生命倫理學引發的問題要求我們必須正確處理科學技術與道德的關系。科學技術作為人類的工具,它不是價值中立的,它是為人類利益服務的。但是,在用它服務于人的利益時,科學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可以用于為善,也可以用于做惡。科學技術在本質上是一種革命力量。如果科技成果的應用使許多人受益,而且對他人不造成損害,對自然環境不造成損害,它就是符合道德的;如果它僅使一些人受益,同時對他人或自然環境造成了損害,那么就要制定一定的倫理規范對這種行為加以約束。科學技術的每一次進步,必然對傳統道德規范產生巨大沖擊。科學與道德的矛盾沖突會不斷發生,在科學技術成為強勢文化的今天,處理好技術上的“可能”與倫理上的“應該”,以及自然法則和道德法則之間的關系顯得尤為重要。我們應堅持科學研究的宗旨,為人類的生存,幸福和發展,堅持行善避惡、趨利避害、公正的原則,促使科學與道德協調發展。
江西社會科學南昌9~11,45B8倫理學寧團紅20022002寧團紅 上海師范大學法商學院研究生 作者:江西社會科學南昌9~11,45B8倫理學寧團紅20022002
網載 2013-09-10 20: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