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得”與“疏離”——林語堂與魯迅的交往史實及其文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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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大陸赴臺灣的老作家中,除胡適以外,影響最大的要數林語堂。林語堂一生著譯甚豐,據粗略統計,多達57種,僅1936年移居美國之后完成的著述就有30種。林語堂認為自己最大的長處,是對外國人講中國文化,而對中國人講外國文化。在外國人面前,他常以“中國通”的面貌出現;而在中國人面前,他又常以“外國通”的面貌出現。他曾把蕭伯納的劇本《賣花女》、羅素夫人的《女子和知識》、勃蘭兌斯的《易卜生評傳及情書》等譯成中文,又把不少古文小品傳奇寓言譯成英文,這就是他引以為自豪的“兩腳踏中西文化,一心評宇宙文章”。由于林語堂在中外文化交流領域的獨特貢獻,國際筆會1975年推舉他為副會長。同年,他又被列名為諾貝爾文學獎侯選人,雖然落選,仍表明他有相當的國際影響。               
  然而,盡管林語堂是中國現代作家中屈指可數的雙語作家之一,但他的主要貢獻卻不在于翻譯,而在于創作。他晚年頗為自信地說:“我的雄心是要我寫的小說都可以傳世。我寫過幾本好書,就是《蘇東坡傳》、《老子的智慧》;還有我對中國看法的幾本書,是,《吾國與吾民》、《生活的藝術》,還有七本小說,尤其是那三部曲(《京華煙云》《風聲鶴唳》《朱門》)。”不過,學術界目前對上述作品的評價尚未臻一至,如有人認為《吾國與吾民》宣揚了歷史循環論,《京華煙云》有模仿《紅樓夢》之志而乏《紅樓夢》作者之才。
  在中國新文學史上,林語堂散文的影響實際上超過了他的小說。郁達夫在《中國新文學大系·散文二集導言》中說:“林語堂生性憨直,渾樸天真……《翦拂集》時代的真誠勇猛,的是書生本色;至於近來的耽溺風雅,提倡性靈,亦是時勢使然,或可視為消極的反抗,有意的孤行。周作人常喜引外國人所說的隱士和叛逆者混處在一道的話,來作解嘲;這話在周作人身上原用得著,在林語堂身上,尤其用得著。”                   
  如上所述,林語堂是一位有突出成就的作家,但也是一位在思想性格、愛好、志趣等方面充滿矛盾的作家。他《八十自敘》的第一章標題就叫“一團矛盾”。矛盾之多,多到一團,可見其復雜。長期以來,由于林語堂堅持反共立場,揚言“對法西斯蒂和共產黨沒有好感”,因此中國大陸出版的有關現代文學論著中側重將他作為右翼文人的代表人物予以批判,而對他的功過缺乏過細的分析和科學的評估。近年來,林語常研究的禁區已經突破。林語堂本人的著作和研究論著陸續問世。林語堂之女林太乙女士的《林語堂傳》已在大陸出版。林語堂的英文小說《Moment in Peking》(《京華煙云》)和《The Red Peony》(《紅牡丹》)不僅成為書攤上的暢銷書,而且臺灣拍攝的電視連續劇《京華煙云》也出現在大陸的屏幕。林語堂散文的各種選本也頗受讀者歡迎,如《林語堂文選》、《林語堂妙語集萃》、《林語堂散文選》……英國有位批評家評論拜倫的詩作時說,孤立地讀,拜倫的詩也不見得每首都好,但綜合閱讀全部拜倫詩作,則可感受到一種磅礴的氣魄和活躍的生命。對林語堂的散文也可作如是觀:孤立閱讀,可能感到不足為奇,但通盤審視,則可領略到這位幽默大師的獨特風采。
  林語堂在他八十一年的漫長生涯中,有論敵,也有文友。有不少作家始終跟他保持了友善的感情,如徐yǘ①、簡又文、馬星野;也有人跟他始于友善,終于決裂。比如,林語堂夫婦跟美國作家賽珍珠夫婦的友誼曾流傳為國際佳話,賽氏夫婦的約翰·黛公司先后出版了林語堂的十三部著作,使林語堂蜚聲海外,后因版稅糾紛,他們持續二十年的友誼終以破裂終結。林語堂與魯迅的關系,也是一波三折,頗具戲劇性。林語堂在《悼魯迅》一文中說道:“魯迅與我相得者二次,疏離者二次,其即其離,皆出自然。”這一概述,符合林語堂與魯迅交往的實際情況。需要補充的是,兩人疏離時亦有契合,相得時亦有分歧。                               
  林、魯第一次“相得”約在1925年冬至1929年秋。僅據魯迅日記記載,這四年中,他們的交往共八十八次。其間經歷了女師大風潮,三·一八慘案,以及語絲派與現代評論派的論爭,林語堂跟魯迅的基本立場一致,以致兩人同被北洋軍閥政府列入了通緝的黑名單。此后,魯迅應林語堂之邀赴廈門大學任教,然而學校當局克扣文科經費,違背了出版魯迅學術著作的諾言,再加上人事關系的復雜,致使魯迅改變了在廈大任教兩年的計劃,南下廣州,任中山大學教職。1927年元旦,林語堂作《譯尼采論<走過去>——送魯迅先生離廈門大學》,借尼采的筆痛斥當時充滿市儈氣息的廈門大學:這里“充滿著壓小的靈魂,褊狹的胸膛,尖斜的眼睛,沾粘的指頭”,這里“充滿著自炫者,厚顏者,刀筆吏,雄辯家,好大喜功者”,“這邊血管的血都已穢臭,微溫,起沫”,成了“天地間渣滓泡沫漂泊沸騰之處”!
  1929年元旦,林語堂又在《北新》半月刊3卷6期發表《魯迅》一文。在這篇論文中,林語堂將魯迅稱為“現代中國最深刻的批評家”,“叛逆的思想家”,“少年中國之最風行的作者”,他的作品中有“閃爍的文筆,放浪的詼諧,和極精明的辯證”。文中提供了魯迅在廈門大學經歷的第一手資料,并最先指出,魯迅在廣州發表題為《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的著名講演,要旨在于用公元三世紀的文學狀況影射現實。文章還將魯迅比喻為“白象”。魯迅夫人許廣平在《魯迅先生與海嬰》一文中說:“林語堂似乎有一篇文章寫過魯迅在中國的難能可貴,譽之為‘白象’。因為象多是灰色,遇到一只白的,就為一些國家所寶貴珍視了。這個典故,我曾經偷用過,叫他是‘小白象’,在《兩地書》中的替以外國字稱呼的其中之一就是。這時他拿來贈送海嬰,叫他‘小紅象’。”可見魯迅一家對這一比喻的喜愛。
  在第一次“相得”期間,魯迅與林語堂之間也發生過論爭,最著名的一次是關于“費厄潑賴”問題。魯迅在《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一文的“解題”部分單刀直入地說明,此文是由林語堂在《語絲》第57期發表的《插論<語絲>的文體——穩鍵、罵人及費厄潑賴》引發的。林語堂認為不打落水狗足以補充費厄潑賴的意義,而魯迅則認為咬人本性不改的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應該打。”這場辨論發生在女師大風潮和北京市民反對皖系軍閥的“首都革命”之后。段祺瑞卵翼下的一些政客紛紛化裝逃往天津避慝,伺機卷土重來。所以,是否應該“打落水狗”的辯論,直接牽涉到對現實生活中那些本性不改的敵對勢力是采取“恕道”(“犯而不校”)、“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還是應該奉行“直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問題。現有資料證明,主張不打落水狗并非林語堂的首倡。此前吳稚暉就認為當時批評章士釗“似乎是打死老虎”①,周作人也認為打落水狗“是不大好的事”②。魯迅的文章發表之后,林語堂心悅誠服地接受了批評,修正了觀點。他親筆畫了《魯迅先生打落水狗圖》,接連又出了《討狗檄文》,《打狗釋疑》,《泛論赤化與喪家之狗》等與魯迅相呼應的文章,又在《打狗釋疑》一文中公開聲明:“現在隔彼時已是兩三個月了,而事實之經過使我益發信仰魯迅先生‘凡是狗必先打落水里而又從而打之’之話。”可見林、魯之間的這場論辯,是諍友之間的論辯,而并非敵對勢力之間的交鋒。          
  林、魯之間的第一次“疏離”大約始于1929年秋,終于1932年底或1933年初。魯迅1929年8月28日日記記載:“晚霽。小峰來,并送來紙版,由達夫、矛塵作證,計算收回費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樓晚餐,席上又有楊騷、語堂及其夫人、衣萍、曙天。席將終,林語堂語含譏刺,直斥之,彼亦爭持,鄙相悉現。”這是一場斗雞式的爭吵。這次晚宴的目的,原本是調解魯迅跟北新書局老板李小峰之間的版權糾紛。作為當事人之一的魯迅,并未道出林語堂“譏刺”的內容,而另一當事人林語堂卻認為沖突發生是魯迅酒后多疑所致:“他是多心,我是無猜,兩人對視象一對雄雞一樣,對了足足一兩分鐘”③,作為在場者之一而又是魯迅友人的郁達夫在《回憶魯迅》中記敘了這場風波的經過:林語堂席間言談有責備同樣跟李小峰有矛盾的張友松,魯迅理解為林語堂譏刺他跟北新書局的糾紛出自張友松的挑撥,所以氣得臉色發青。郁達夫總結道:“這事當然是兩方面的誤解,后來魯迅原也明白了,他和魯迅之間,是有過一次和解的。”郁達夫的回憶和判斷,目前已為林語堂和魯迅的研究者普遍接受。                
  查《魯迅日記》,在林、魯第一次“疏離”的三年多時間里,兩人無任何直接交往。不過,林語堂在他的某些作品中,仍與魯迅的觀點遙相呼應。如他在1932年10月1日發表的《中國何以沒有民治》一文中,就援引了魯迅《燈下漫筆》中的觀點,批判中國人的奴性,指出在“想做奴隸而不得”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歷史循環中,民治無從實現。           
  林、魯的第二次“相得”期始于1933年初,終于1934年秋。據《魯迅日記》記載,在這一年零七個月中,兩人交往有三十次。促使兩人恢復交往的重要原因,是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成立。林語堂和魯迅均被推舉為同盟的執行委員。林語堂還是同盟的發起人之一并兼宣傳主任,比魯迅担負了更多的實際工作。在《又來憲法》一文中林語堂闡述了他的民權觀:“須知憲法第一要義,在于保障民權。民權何自而來,非如黃河之水天上來。凡談民治之人,須認清民權有二種。一種是積極的,如選舉、復決、罷免等。一種是消極的,即人民生命、財產、言論結社出版自由之保障。中國今日所需要的,非積極的而系消極的民權。選舉復決之權,乃使民眾做官之權,結果未中選時是民,中選后是官,仍然與民無與。保障人民性命財產自由之權,乃真正的民權。此種民權所以難于實現,非民不愿享,乃官不愿與。蓋民權與官勢,暗中成為正面沖突。百姓多享一種權利,則官僚剝奪一種自由。言論可自由,則報館不能隨時封閉;生命可自由,則人民不得非法逮捕;財產可保障,則政府不得隨意沒收。故民自由則官不自由,官自由則民不自由。故今日中國民治之真正的障礙,官也,非民也。”這篇文章,深刻揭露了當時的政權機構與民眾所處的對抗狀態。                              
  魯迅與林語堂在民權保盟同盟期間協同作戰,突出表現在為林惠元慘案呼冤。林惠元是林語堂的堂侄,任福建龍溪抗日會常委,因臺籍商人簡孟嘗假借地方名義采購大宗日貨,林惠元主張嚴辦并將其游街示眾。然而,當地十九路駐軍特務團團長李金波卻以一紙名片將林惠元請入軍營,誣以通共罪名,即時槍決。冤案發生后,林語堂以同盟成員和死者親屬的雙重身份召開了記者招待會。魯迅又與林語堂等二十多名知識界知名人士聯名發表了抗議宣言。同年底十九路軍發動以反蔣為旗幟的“福建事變”,宋慶齡、魯迅都對此采取了冷淡乃至譴責的態度,認為這是狗搶骨頭的爭斗,看來跟林惠元冤案造成的印象不無關系。
  第二次相得期間,林語堂對魯迅的贊揚和支持表現得更為充分。1933年,劉半農編輯的《初期白話詩稿》出版,林語堂親擬廣告在《論語》半月刊發表,特別指明“唐俟(即魯迅)之詩稿是周豈明代抄的,尤為寶貴”。1933年2月至7月,林語堂主編的《論語》就發表了魯迅的六篇雜文,一篇講詞。此外,《論語》還大膽轉載了一批魯迅的作品,如《論語》第11期轉載了《航空救國三愿》,文末有林語堂親擬的案語。第13期轉載了《從諷刺到幽默》、《從幽默到正經》。第17期轉載了《現代史》。魯迅的雜文《王化》,內容為批評國民政府對少族民族實行懷柔加鎮壓的政策,初以“何干”為筆名投給《申報·自由談》,被新聞檢查處查禁,但林語堂卻甘冒風險,刊登于《論語》半月刊第18期。                   
  當然,林、魯第二次“相得”期間,也仍然存在分歧、爭議。他們在文學問題上的分歧將另外論述。這里僅談談兩人在保障民權問題和翻譯問題上的不同意見和不同態度。                    
  眾所周知,參加民權保障同盟的人士流品不齊,立場不一。比如魯迅在1927年之后,即站在反對國民黨政府的立場,所以他跟宋慶齡一樣,在保障民權過程中所側重保護的是當時尚處于非法狀態的共產黨人和第三國際人士,亦即保護推翻現政府的革命權;而胡適則是基于人道主義立場參加民權保障同盟的活動,他反對提出不加區分地釋放一切政治犯免于法律制裁的要求,因而實際上同時也在維護鎮壓敵對勢力的政府權。林語堂在這兩種政治力量之間持搖擺態度,這一點在開除胡適問題上表現得更為鮮明。民權保障同盟的活動因該組織的總干事楊銓被藍衣社暗殺而夭折。幾乎令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迫使林語堂收斂起“叛徒”的鋒芒而以“隱士”現身。宋慶齡和魯迅都不滿于他的畏怯,而林語堂晚年則聲稱他參加同盟活動是“蒙在鼓里,給人家利用”④,實際上是對他當年的這一經歷表示了懺悔。               
  在翻譯問題上,林語堂的態度也曾引起魯迅的不快。魯迅1934年8月13日致曹聚仁的一封信中這樣寫道:“語堂是我的老朋友,我應以朋友待之,當《人間世》還未出世,《論語》已很無聊時,曾經竭了我的誠意,寫一封信,勸他放棄這玩意兒,我并不主張他去革命,拼死,只勸他譯些英國文學名作,以他的英文程度,不但譯本于今有用,在將來恐怕也有用的。他回我的信是說,這些事等他老了再說。這時我才悟到我的意見,在語堂看來是暮氣,但我至今還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國有益,要他在中國存留,并非要他消滅。他能更急進,那當然很好,但我看是決不會的,我決不出難題給別人做。不過另外也無話可說了。”對于魯迅的這封信,林語堂有所辯解。據陶亢德回憶,林語堂對他說,他收信后復信對魯迅表示謝意,并無譏刺魯迅“暮氣”之意——“我的原意是說我的翻譯工作要在老年才做,因為中年的我另有把中文譯成英文的工作。孔子說,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現在我說四十翻中文,五十譯英文。這是我工作時期的安排,那里有什么你老了只能翻譯翻譯的嘲笑意思呢?⑤不過,魯迅勸林語堂譯名著,目的是要他放棄無聊的小品文。然而魯迅眼中的“無聊之作”在林語堂看來也許并不“無聊”。所以他們在談翻譯時暴露的分歧并非單純的誤會或源于第三者的挑撥。
  從1934年秋至1936年魯迅去世,是林、魯之間的第二次“疏離”期。                               
  這一期間林語堂的名字已從《魯迅日記》中消失,表明他們徹底斷絕了直接交往;但這兩年零兩個月中,他們之間卻發生了兩次文字交鋒。     
  一次是關于“西崽”問題。1935年5月20日,林語堂在《人間世》第28期發表《今文八弊(中)》,批評當時文壇的八種弊病,其三為“賣洋鐵罐,西崽口吻”。他認為所謂“西崽”流風,表現之一是“不問中國文體,必欲仿效英文”,如分“歷史地”為形容詞,“歷史地的”為狀語。表現之二是“今日紹介波蘭詩人,明日紹介捷克文豪,而對于已經聞名之英美法德文人,反厭為陳腐。”林語堂指責的現象,其一涉及翻譯技巧問題,其二涉及翻譯取向問題。                           
  在翻譯技巧上,魯迅主張直譯,“信、達、雅”三方面以“信”為主。他希望譯文不但要輸入新的內容,也要輸入新的表現法,以精密的語法來改變中國人不精密的思路。基于這種追求,他反對以圖爽快為目的,使譯文完全中國化。而林語堂非常反對洋化的中文。他認為翻譯的藝術所倚賴的,第一是譯者對于原文文字上及內容上透徹的了解,第二是譯者有相當的國文程度,能寫清順暢達的中文,第三是譯事上的訓練,譯者對于翻譯標準及技術問題的正當見解。此三者之外,絕對沒有什么紀律可為譯者的規范,像英文文法之于英文作文。他嘲笑“單數復數必分,主動被動須別”的譯法,說這種譯風是“的、地、得滴到頭疼,他、她、它忒兒摟鼻涕”。在中國的翻譯文學方興未艾之際,對于翻譯的方法、技巧出現上述分歧,完全是一種正常現象,并必將隨著翻譯文學的日趨成熟而獲得更加廣泛的共識。               
  在翻譯取向上,林語堂與魯迅有很大不同。林語堂的英文造詣極深,在中國現代作家中屬鳳毛麟角,但他在中外文化交流領域的貢獻,主要表現在用英文撰寫了七部長篇小說,以及撰寫了若干介紹中國文化的專著。他編寫的《開明英文讀本》、《當代漢英詞典》,也擁有廣大的讀者群,但是,在翻譯外國文學名著方面,林語堂并未取得顯著的成績。
  魯迅生前沒有將中文作品譯為外文,卻翻譯介紹了十四個國家九十多位作家的兩百多種作品,印成了三十三個單行本,總字數超過二百五十萬字。1958年出版的《魯迅譯文集》,洋洋十大卷,與《魯迅全集》互相輝映。魯迅的翻譯活動跟他的創作活動一樣,具有鮮明的革命功利性。他一反“歐洲文學中心論”的觀念,側重譯介俄國、波蘭和巴爾干諸小國的作品,從異邦的被損害民族中尋求叫喊和反抗的雄聲,意在激發國人的斗志,以改變舊中國遭受異族奴役和列強欺侮的悲慘狀況。據統計,他評介過密茨凱維支、顯克微支等五位波蘭作家,楊·柯拉爾、基希等十五位捷克作家;翻譯過波蘭顯克微支的詩歌,捷克凱拉綏克的論文。所以,當林語堂將“今日紹介波蘭詩人,明日紹介捷克文豪”譏為獻媚時,魯迅在《“題未定”草(三)》中憤而反駁道:“‘紹介波蘭詩人’,還在三十年前,始于我的《摩羅詩力說》。那時滿清宰華,漢民受制,中國境遇,頗類波蘭,讀其詩歌,即易于心心相印,不但無事大之意,也不存獻媚之心。……世界文學史,是用了文學的眼睛看,而不用勢利眼睛看的,所以文學無須用金錢和槍炮作掩護,波蘭捷克,雖然未曾加入八國聯軍來打過北京,那文學卻在,……”                  
  魯迅在《“題未定”草(二)》中,用漫畫筆觸勾勒了洋場上的西崽相,這些西崽(如租界上的中國巡捕)“倚徙華洋之間,往來主奴之界”。因懂洋話,近洋人,自以為高于華人;又系黃帝子孫,有古文明,深通華情,有時又自以為勝洋鬼子。在中國大陸的現代文學界,先有人以“西崽相”來概括林語堂的形象,后有人以此作為魯迅尖酸刻簿的證據。事實是,“西崽”一詞的首先提出者并非魯迅,而是林語堂;林語堂也并非一般地反對崇洋媚外,而是籠統攻擊“普羅之文詰屈歐化”,尤其不顧歷史條件對魯迅的翻譯活動進行了影射嘲諷。當然,“西崽相”也不等同于林語堂的自畫象;相反,林語堂是一位“西洋頭腦中國心”的愛國主義者。他愛國的方式不是黨派式的,而是平民式、學者式的。他熱愛中國。1951年11月間,美國參議院發表對亞洲政策的“康隆報告”,其中提出了“建立臺灣獨立國”的荒廖建議,林語堂立即聯合十余名旅美學者發表聲明,痛予駁斥。聲明的英譯本由林語堂推敲潤飾并領銜簽署,交美參議院存照。他厭惡西服領帶,厭惡外國食物,稱紐約為“地獄”。他的長女相如是在德國懷的。為了不使女兒成為德國人,他不顧博士學位能否獲得即帶家屬乘船歸國。他熱愛中國文化,主張將本國文化熔入世界文化,以現代文化為世界共享共有之文化。為把淵深的中國文化通俗化地介紹給世界,他作出了堅韌不懈的努力。雖然他的作品廣泛地針砭過中國的痼疾,前期作品中談及中國文化和中國國民性時更有偏激之詞,但正如他在《<吾國與吾民>自序》中表明的那樣:“我堪能坦白直陳一切,因為我心目中的祖國,內省而不疚,無愧于人。我堪能暴呈她的一切困惱紛擾,因為我未嘗放棄我的希望。中國乃偉大過于她的微渺的國家,無需乎他們的粉飾。”       
  林語堂與魯迅第二次“疏離”期的另一次交鋒,是圍繞“文人相輕”問題展開的。                         
  1935年1月,林語堂在《論語》第57期發表《做文與做人》一文,把“文人相輕”比擬為女子間互相評頭品足,又把“白話派罵文言派,文言派罵白話派,民話文學派罵普羅,普羅罵第三種人”統統劃歸“文人相輕”范疇,并認為源其心理均為要取媚于世。同年4月14日至9月12日,魯迅連續撰寫了七篇文章反駁這類混淆黑白、掩護著文壇的昏暗的觀點。其中前兩篇完全針對林語堂,其余幾篇則針對魏金枝、沈從文等人。魯迅在“論”和“再論”中指出:文壇之爭是有是非之分的。就連主張“無是非”的莊子,也在《天下篇》里歷舉了別人的缺失。作為文人(包括批評家),不僅應分是非,有愛憎,而且跟常人相比,應該是非愈分明,愛憎愈熱烈:他得“象熱烈地擁抱著所愛一樣,更熱烈地擁抱著所憎——恰如赫爾庫來斯(Hercules)的緊抱了巨人安太烏斯(Antdeus)一樣,因為要折斷他的肋骨。”  
  林語堂和魯迅第二次“疏離”之后,雙文都對對方作過理智的評估。1936年5月,魯迅在回答斯諾提出的最優秀的雜文作家是誰這一問題時,魯迅舉出了周作人、林語堂、陳獨秀、梁啟超和他五人作為代表,并將林的名字置于自己的名字之前。1936年9月20日,魯迅、林語堂等聯名發表了《文藝界同人為團結御侮與言論自由宣言》,號召作家不分新舊派別,為抗日救國而聯合。                           
  同年10月19日魯迅在上海病逝,其時林語堂在紐約,見20日Herald-Tribune電信,深感驚愕。次年11月作《魯迅之死》,指出魯迅與其稱為文人,無如稱為頂盔披甲、持矛把盾的戰士,并表明他對魯迅始終不渝的敬意。晚年又作《記周氏弟兄》、《憶魯迅》二文,指出“魯迅冷嘲熱罵,一針見血,自為他人所不及。中國那種舊社會,北洋那些昏頭昏腦之人,也應該有人作消極毀滅酸辣諷刺的文章”;又肯定魯迅“文章實在犀利,可謂盡怒罵譏彈之能事”,“他的機警的短評,一針見血,誰也寫不過他”。但也批評魯迅“為領袖欲所害”,“要做偶象,平添多少煩惱、刺激,也實在排脫不開”。                           
  魯迅與林語堂文藝觀的分歧,突出表現在幽默和小品文的問題上。
  在中國,“幽默”二字最早見于屈原的《九章·懷沙》:“孔靜幽默”。但此處的幽默僅含幽遠靜默之意,并非一個美學范疇的概念,在西方,幽默原指“決定人類健康并形成人不同氣質類型的“體液”(如血液、粘液、黃膽汁、黑膽汁),直到十六、十七世紀其內涵才逐漸向藝術領域轉移,被理解為怪誕、逗樂、詼諧、戲謔。1906年,國學大師王國維在《屈子文學之精神》一文中,將“幽默”漢譯為“歐穆亞”,認為是人生觀的一種,但未作理論闡述。                                
  第一個喚起中國人注意“幽默”的是林語堂。大約是1924年3月間,徐志摩在《晨報副刊》征求譯英文詩數首,而符合要求的來稿甚少。林語堂感到,將英文的白話譯成中文難度都很大,翻譯英文詩更談何容易。于是他在同年5月23日《晨報副刊》發表文章:《征譯散文并提倡“幽默”》。他提供了同年5月17日刊登于《東方時報》英文的一篇文章:《亞力山大戰馬的露天香閨》,內容是報道北京南池子路旁經常拴著馬匹,因為馬的主人賄賂了巡警,因此馬路變成了馬廄。該報記者跟他的朋友賭了五塊錢,看此文發表后路旁的馬究竟會不會被牽走。林語堂以這篇英文報道作為征求翻譯的試題,并在文中指出,中國人雖然富于“幽默”而在文學上卻不知如何來運用它欣賞它,所以,在中國,“正經話”與“笑話”遂分道揚鑣:正經話太正經,不正經話太無體統。在此文中,林語堂對什么是幽默的問題賣了一關子,仍未作正面闡述。                               
  同年6月9日,林語堂在《晨報副刊》發表了第二篇談幽默的文章:《幽默雜話》,解答了關于幽默的八個問題。他說:“幽默二字原為純粹譯音,行文間一時所想到,并非有十分計較考量然后選定,或是藏何奧義。”他強調,提倡幽默要反對“板面孔”和“鄙俗不文”兩種傾向。“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諧趣必愈幽隱,而善于鑒賞幽默的人,其欣賞尤在于內心靜默的理會,大有小不可與外人道的滋味。”                      
  對于“幽默”的譯名,開始有人持有異議。魯迅認為容易被誤解為“靜默”、“幽靜”意思。李青崖主張改譯為語妙。陳望道擬改為“油滑”。唐桐侯翻譯為“諧穆”。但反復比較,終于找不出“幽默”二字更適當的字眼,所以林語堂的音譯遂沿襲至今。                 
  此后,林語堂在文章和講演中又對幽默理論加以發揮。他指出,幽默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幽默常包括一切使人發笑的文字。西方所謂幽默刊物,刊登的大多是格調低下,甚至不堪入目的笑話。而狹義的幽默則區別于淺薄的滑稽和辛辣的冷嘲。因為幽默固然能收到諧謔的效果,但對所謔的對象卻充滿了同情悲憫,并非止于尖酸刻薄的諷刺。此外,幽默引發的笑不是低級的笑談,其中應包含人生的至理。幽默家視世察物,獨具只眼,不肯因循,發言立論,自然不落窠臼。以其新穎,人遂覺其滑稽,1932年12月9日,侍桁在《申報·自由談》發表《談幽默》一文,指出真正理解幽默這兩個字的人,一看見它們,便會極自然地在嘴角上現出一種會心的微笑。你若聽見一個人的談話或看見一個人的文章,其中有能使你自然地發出會心的微笑的地方,你便可斷定那談話或文章中,包含有幽默的成份。林語堂一周后的《論語》第七期發表《會心的微笑》一文,同意侍桁為幽默所作的界說,肯定幽默就是中國人之所謂“相視莫逆”而來的“會心的微笑”。在上述理解的基礎上,林語堂進一步闡述了幽默的真諦,指出幽默是一種精神,一種心態,一種人生觀和應付人生的方法。他認為人類都是有罪的,但人們也都是可以被寬恕的,幽默就代表了這種知罪而又寬諒的愛心,一種嚴于責己,輕于責人的寬容。同情的人生觀,以一種游戲和玩笑的眼光把人生視為一出大趣劇的處世態度。
  對于作為一種語言風格和文學表現手法的幽默,魯迅從來未持否定排斥的態度。他本人不僅譯介過日本鶴見yòu②輔的《說幽默》,贊賞過蕭伯納,馬克·吐溫的幽默風格,支持過日本友人增田涉編譯《世界幽默全集》,而且還在創作中形成了一種魯迅式的幽默風格,即憎愛熱烈,是非分明,戚諧統一,笑中出理。當林語堂提倡的幽默文學在1934年大坍其臺的時候,魯迅還仗義執言,反對把“一切罪惡,全歸幽默”⑥,指出罵幽默并不像洗澡,可以借此使自己原不潔凈的身體忽然變得干凈起來。
  魯迅與林語堂在幽默問題上的主要分歧在于:一,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中國是否適合于大力提倡幽默?二,幽默與履行社會批評使命的諷刺是否互不相容?三,對幽默的社會功能與藝術功能如何估計才恰如其分?
  眾所周知,隨著中國改革開放步伐的加速,對幽默的需求就像其它領域的審美需求一樣也在悄然升溫。人們不僅需要用幽默來調整個人心理和人際關系,而且在經商、公關、演講、辯論、寫作、藝術表演過程中也需要運用幽默的技巧以增強效果。但是在三十年代的中國,“風沙撲面,虎狼成群”;“炸彈滿空,水災遍地”;“榆關失守,熱河吃緊”,大力提倡幽默,極易產生使社會痛苦趣味化的弊端。所以魯迅認為他生活的時代,是一個失掉了笑的時代,也是一個讀者無暇讀幽默文字的時代。他在1933年6月20日致林語堂信中說:“重重迫壓,令人已不能喘氣,除呻吟叫號而外,能有他乎?”魯迅所謂“中國沒有幽默”也就是這個意思,不能曲解為魯迅無視中國民間文藝和文人創作中的幽默傳統。                       
  對于諷刺與幽默的關系,林語堂與魯迅也持各自不同的理解。魯迅認為,諷刺的生命是真實。只要社會上存在可笑、可鄙、可惡的不合理現象,揭露這種被人們熟視無睹的不合理現象就成了諷刺作家的長期任務。諷刺家的出發點是善意的,其目的在于改善種種不合理的現象,而決非要將諷刺的對象統統捺到水底。所以,我們不能將有善意的諷刺混同于無善意、無熱情的冷嘲。而林語堂的偏頗,就在于要將原本很難絕對區分的幽默與諷刺對立起來。他認為諷刺“熱烈甚至酸腐”;是幽默的魔敵:“幽默而強其諷刺,必流于寒酸,而失溫柔敦厚之旨。”他還把諷刺作品比喻為“無花有刺之花”,認為“在生物學上實屬謬種”。因此,他以替幽默爭獨立地位為己任。但是,林語堂本人的創作實踐就足以反駁他的上述觀點。林語堂的散文小品之中,固然有不少篇什缺乏嚴肅的社會內容和深刻的思想哲理,僅僅以一種機敏筆觸將一些平凡瑣事趣味化;但其中也確有將幽默與社會批判結合起來的上乘之作,如《粘指民族》、《談言論自由》、《薩天師語錄》、《論政治病》等。可見幽默與諷刺的結合并非一律導至“酸腐”。
  對于幽默的社會功能與藝術功能,魯迅與林語堂的估計有很大不同。魯迅從小就喜愛充滿著幽默與詼諧的目連戲,他認為窮苦百姓在困苦蕭條的人生道途上,能以幽默的微笑以示對當權者的蔑視和對社會上假、丑、惡事物的批判。魯迅翻譯的鶴見yòu②輔《說幽默》一文更進一步指出:“倘無幽默,這世間便是只好憤死的不合理的悲慘的世界。”這也就是說,幽默能使人們從社會重壓之下舒半口悶氣。另一方面,魯迅也清醒看到,在專制政體之下人的幽默感必然遭到扼殺,因此不應對幽默的作用過分夸大,不要去造那種“轟的一聲,天下無不幽默和小品”的勢頭。
  林語堂是一個非中庸主義者,他習慣于用偏激的言詞宣傳自己的主張。他的《生活的藝術》一書,就是宣揚幽默萬能觀點的代表作。比如他說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所以戰敗,就是因為德皇威廉二世缺乏笑的能力。又說派遣五六個世界上最優秀的幽默家,去參加一個國際會,給予他們全權代表的權力,就能防止戰爭,締造和平,世界便有救了。在科幻小說《遠景》中,泰諾斯奇島上的居民不僅以幽默的態度對待生活,而且以幽默的態度解決非常嚴重的事情。林語堂如此不惜筆力地渲染幽默的功能,簡直是故意跟魯迅關于不能靠幽默來解決國政,布置戰爭的觀點唱對臺戲了。            
  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散文創作是一個收獲至為豐饒的領域;但在發展過程中,又呈現出雙水分流的趨勢。以魯迅為代表的散文作家繼承了先秦諸子、唐宋八大家載道與言志并重,個人與社會溶合的傳統,借鑒了俄國散文的寫實手法、諷刺藝術,以及日本隨筆于本國的“微溫,中道,妥協,虛假,小氣,自大,保守”,“一一加以辛辣的攻擊和無所假借的批評”的“霹靂手”精神⑦;而以周作人為代表的散文作家則深受明代“公安”、“竟陵”派及其遺緒張岱的散文與英國隨筆小品的影響。三十年代文壇關于小品文的論爭,實際上反映了上述兩大散文流派散文觀念的沖突。從散文觀念的源流來看,林語堂完全屬于以周作人為代表的散文流派。1934年4月5日,林語堂在《人間世》創刊號的《發刊詞》中正式提倡“以自我為中心,以閑適為格調”的小品文,并強調小品文的內容包羅萬象:“宇宙之大,蒼蠅之微,皆可取材”。
  林語堂的所謂“自我”亦即明萬歷年間分安派的所謂“性靈”。公安派的主要人物是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因他們的籍貫為湖北公安縣而得名。他們主張“獨抒性靈,不拘格套”,強烈反對“文則必欲準于秦漢,詩則必欲準于盛唐”的模擬蹈襲之風。“性”者個性也,“靈”者心靈也。這種主張,要求文章不為格套所拘,不為章法所役,用個人的筆調充分表達真知灼見,抒發真聲真情,暢述由衷之言,是對形式主義、復古主義文風的反動。追求個人意識的自由表述,實際上是散文本體精神的一種表現。郁達夫曾經指出,現代散文的最大特征乃是個性的增強,作家的性格,嗜好,思想,信仰,氣質,無不在散文中得到纖毫畢現的流露。因此,跟小說相比,散文更具自敘傳色彩。從這個意義上說,林語堂的觀點有其積極合理的一面。此外,林語堂又指出提倡幽默必先提倡解脫性靈。因為幽默的發展是和心靈的發展并進的。幽默是人類心靈舒展的花朵,是心靈的放縱或曰放縱的心靈。因此,有人認為,林語堂提倡“性靈”之功要超過其提倡“幽默”。
  然而,林語堂對“性靈”的闡述帶有主觀神秘主義的色彩和個性至上主義的偏頗。如他在《論文》中說,寄托文學命脈的“性靈”是一種“惟我知之” 的東西,“生我之父母不知,同床之吾妻不知”。此外,林語堂宣揚“以自我為中心”,目的在于排斥紀律,排斥群眾,遠離政治,在淡泊虛靜中追求作家的內心自由。這種主張接近意大利克羅齊反理性主義的哲學和直覺主義的藝術觀,符合近代文學之個人主義的原則,自然為主張“處處不忘自我,也處處不忘自然與社會”的左翼文壇所不取。
  魯迅認為沒有超然于社會之外的“性靈”,只有帶社會性的“性靈”。他也反對那種與窮苦大眾的命運不相關的自我的喜怒哀樂。魯迅指出,從明初到明末的歷史,就是一部“以剝皮始,以剝皮終”的歷史:明成祖即位時剝舊臣景清之皮,張獻忠曾將人“從頭至尻,一縷襲之”。大臣孫可望也曾剝御史李如月之皮。面對這種從皇帝到大臣至流賊無人不剝人皮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現實,只有不聞不問、麻木不仁的人才能保持灑脫超然“性靈”。事實上,時代的性靈文學中也有不平,有諷刺,有攻擊,有破壞,只不過這些夾著感憤的文字在文字獄時被銷毀了,以致剩下的只是天馬行空似的超然的“性靈”。所以,對明代的歷史應全面看待,對明人小品也應全面看待。如果忽視歷史的整體性,就必將受到歷史的嘲弄。
  林語堂鼓吹“以閑適為格調”,即提倡散文中的“閑談體”、“娓語體”。他認為無論題材如何重大,仍然可以用一種漫不經意的、悠閑的、親切的態度來表現。以輕松的筆調吐露真情,既有益又有味,讀來如至友對談,推心置腹,互訴衷曲。他對英國散文始祖喬叟為代表的閑談體稱頌備至,就是因為此派“行文皆翩翩栩栩,左之右之,乍真乍假,欲死欲仙,或含諷勸于嬉謔,或寄孤情于幽間,一捧其書,不容你不讀下去。”⑧
  對于作為一種敘述方式和藝術風格的“閑談”,魯迅與林語堂之間并無分歧意見。魯迅歷來主張在行文中夾雜些閑話或笑談,使文章增添活氣,使讀者增加興趣,不易疲倦,魯迅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也是一位“閑談的妙手”。他的《春末閑談》、《門外文談》等文,均屬“閑談體”的上乘之作。
  林語堂也有不少用親切閑適的娓語式筆調寫成的散文,如《讀書的藝術》、《秋天的況味》等。問題在于,“閑適”需要有一種“閑適”的心境。物質匱乏固然不會有精神的余裕,物質豐富而人際關系緊張也不會有精神的余裕。魯迅說:“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是陶淵明的佳句,但要在上海租一所有竹籬的院子,可以種菊,租金、巡捕捐兩項每月就需銀一百十四兩,相當于一百五十九元六角。作家單單為了采菊,他就得每月譯作凈五萬三千二百字,伙食費尚不在內。所以,執著于現實的“杭育杭育派”,是不會以“閑適”作為藝術支撐點的。
  林語堂為了追求“閑適”格調,在取材上主張無所限制:“宇宙之大,蒼蠅之微,皆可取材”,這句話之所以為文壇詬病,并不是因為文字本身有什么問題。散文領域本來可以無所不談,即使是微末的細菌昆蟲,也能引發散文家的思考,從不為人注意的事物中悟出某些真理。魯迅說得好:“想從一個題目限制了作家,其實是不能夠的。”⑨魯迅翻譯過《月界旅行》、《地底旅行》,用科幻小說的生動形式介紹宇宙之大;又描寫過蒼蠅,跳蚤,蚊子,螞蟻,細腰蜂……以意象化、象征化、符號化的手段針砭現實生活中的某一類人。然而,受林語堂影響的某些小品作家,取材卻只見“蒼蠅之微”,而不見“宇宙之大”。林語堂本人的不少文章,也鉆進牛角尖,成為小擺設,不僅為左翼文壇不取,就連他的友人也不以為然。徐yǘ①在《追思林語堂先生》一文中說:“語堂‘無所不談’的散文在臺灣發表的時候,很多作家對它并不重視。有一次我到臺灣,就聽到許多人對他的批評,一種是說中央社發這類文章,太沒意義,以一個國家通訊社的性質,至少總該刊登與國際政治經濟以及時局有關系的文章。有的則說話堂的文章總是那一套,沒有什么新鮮的東西。我記得陳香梅女士就同我說,語堂先生似乎是關在太狹小的圈里。外國的作家同社會與世界有各方面的接觸,所以不會像他那樣偏狹。”可見問題不在于寫不寫“蒼蠅之微”,而在于能不能以小見大,“以寸龍表現全龍”,達到“一粒沙里見世界,半瓣花上說人情”的藝術境界。
  林語堂提倡幽默,鼓吹性靈,宣揚閑適,原因是多方面的。閩南坂仔的青山綠水,簡單淳樸的農家生活,使他逼近自然,向往一種遺世獨立的生活情趣和超脫凡塵的處世態度。父親善詼諧的性格,使他從小被幽默氣質所熏染,以至成年后厭惡長篇闊論,偏好雜沓亂談。更重要的因素,乃是五四退潮后的中國社會,迫使他的生活態度由“入世”向“出世”轉化。
  林語堂跟中國歷代“以天下為己任”的知識分子一樣,曾經“細讀《論語》精讀《論語》而咀嚼之”,深受儒家面向社會、面向人生的入世精神的影響,確信“儒家思想不失為顛撲不破的真理”。他還自小愛孟子,認為“孟子是儒家中的理想主義者,文字有一種蓬勃蔥郁之氣”。1927年以前,林語堂是一位政治色彩很濃的作家。他認為新月社文人以不談政治為規則是一怪現象,他草擬的復興民族精神六個條件中有一條就是“必談政治”。他在《翦拂集》時代的文字中披肝瀝膽,慷慨激昂地批判北洋軍閥治下的種種黑暗狀況,以致跟魯迅同時被段祺瑞政府列為通緝對象。在大革命的高潮中,他又滿腔熱忱地奔赴武漢,出任革命政府外交部的英文秘書,其職權相當于外交部次長。外交部經過與英國交涉,收回了漢口、九江的英租界,這其中也應有林語堂的一份功勞。寧漢分裂后,林語堂雖然表示做厭了官,并且看透了革命的喜劇,想以一個著作家的姿態現身,但政治問題仍經常縈繞在他的腦際。1933年他應《東方雜志》之約撰寫的《新年之夢——中國之夢》一文,實際上道出了他最高和最低的政治理想。他的理想境界是:實現民治,修明內政,建立代議制度,監察院行使職權,建設道路,興辦大學,培養政治人才、文學天才……而他目睹的現實,卻是軍閥不但砍人頭,而且以二十五元代價強行將頭賣與死者家屬;軍艦被用于運鴉片,而禁煙局長就是鴉片煙鬼;政府對外妥協,臨時開會抗日也要被軍警干涉……
  面對濃重的黑暗,林語堂不是挺身而出的勇士,也不是蜷伏在塹壕里的戰士。他坦率地承認自己“不想殺身成仁”,他在《<翦佛集>序》中解釋自己心境趨于沖淡,神情趨于麻木,態度趨于沉寂的原因,是“頭顱只有一個”,“死無葬身之地的禍是大可以不必招的”。在《<有不為齋叢書>序》中他又剖析過自己矛盾的心態:“一個做人須豎起脊梁,不可象蝸牛一樣,逢人見面,只顧把頭縮到殼里去,蟄做一團。然而在此世事紛擾的當兒,多一種名目,總是多惹一層是非。”
  “不想當蝸牛,又怕惹事生非”——為了克服這一矛盾,林語堂終于從儒家思想中找到了一條通往道家思想的隧道:“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儒家這種獨善其身的超然精神,跟本質上為田野哲學的道家思想完全相通。林語堂悟到,許多中國傳統知識分子其實都是在“入世”與“出世”兩種觀念的消長起伏中徘徊;成功發達而得意的時候是孔教徒,失敗受挫的時候是道教徒。道家崇尚原始的淳樸,提倡返樸歸真,重返自然,以獲得精神的自由,保持精神的純潔與生命的尊嚴,這正是一帖撫慰受傷靈魂的鎮痛劑。林語堂說:“究孔子之所以溫溫無所試,而成其幽默之態度,乃因其理想與現實相離太遠,不得用世……”[10]顯然這也是幽默大師林語堂的夫子自道。林語堂提倡“幽默——性靈——閑適”,正是在文學上對現實的逃避和退隱,是他由“載道派”向“言志派”轉化的標志。不過這種轉化和退隱是出于無奈,不得已而為之。正如《論語》半月刊《創刊緣起》所說:“我們無心隱居,迫成隱士……”一個“迫”字,道破了林語堂和論語派同人的隱衷。所以,如果不了解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的歷史背景,就不能深刻理解“論語派”產生的社會原因。
  然而,在“言志派”與“載道派”之間并沒有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魯迅在《南腔北調集·聽說夢》中深刻指出:“志”并不是一個空洞無物的東西,可以與“道”完全隔絕。孔子贊成弟子曾點所言的“志”(“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就是因為曾點的“志”合于孔子之“道”的緣故。以“言志派”自居的林語堂一方面極力贊許以道家思想為代表的“幽默派”,尤其推崇以陶潛為代表的“閑適怡情的幽默”,但他自己在創作時并非都能有超脫的心態,旁觀的眼光,在現實的利害關系中作局外人想。林語堂不僅在《論語》半月刊上發表了不少政治性鮮明的散文、雜文、詩歌,如為抗議劉煜生血案撰寫了《適用青天》,在《得體文章》中諷刺了空洞無物的國民黨四屆三中全會宣言,在《梳,篦,剃,剝及其他》一文中揭露了軍匪官僚搜刮百姓之慘酷,在《民國二十二年吊國慶》中描繪了“農村空九室,學校半戶開”“文通忌姓馬,御寇亦罹災”的黑暗現實。在《人間世》、《宇宙風》上編發的文章不少都有諷世之意。比如在《關于北平學生一二九運動》一文中,林語堂就旗幟鮮明地聲援愛國學生運動,嚴詞譴責了侵略中國的日本帝國主義和放棄華北主權的國民政府。他在“七·七”事變之后創作《京華煙云》,是為了紀念全國在前線為國犧牲的勇男兒,并非無所為而作也”。所以閱讀“幽默大師”的文章,有時令人感到并不“幽默”。                               
  林語堂在《魯迅之死》中談到他跟魯迅的“相得”與“疏離”,基于“所見相左”,“絕無私人意氣存焉”。這種表述基本是符合實情的,而魯迅與林語堂在一系列文藝問題上意見相左,又跟他們的政治理念和人生哲學緊密相連。                               
  林語堂說過,他基本上是一個道家和無政府主義者,而厭惡流行的法西斯主義和共產主義——不過,相對而言,他表示共產主義還比較能引起他的尊重,因其理想畢竟以博愛平民為主旨,而法西斯主義則根本上就瞧不起平民。但隨著1934年以后左翼文壇對他火力愈來愈猛的批判,他對共產主義的抵觸也愈來愈深,對左翼文壇的反擊也逐步升級,充滿了冷潮熱諷之詞,完全違背了“幽默大師”悲天憫人、心存忠厚的理論宣言。他跟魯迅感情上的對立因而也隨之加劇。林語堂在《魯迅之死》一文中寫道:“《人間世》出,左派不諒吾之文學見解,吾亦不肯犧牲吾之見解以阿附……魯迅誠老而愈辣,而吾則向慕儒家之明性達理,魯迅黨見愈深,我愈不知黨見為何物,宜其刺刺不相入也。”                            
  以人生哲學而論,魯迅與林語堂都是個性主義者,但兩者的個性主義性質又有所不同。可以說,林語堂的個性主義是一種“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他一方面心系人間,與不食人間煙火的深林遁世者不同;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帶一點‘我佛慈悲’的念頭”,冷靜超遠看待人生。因為“心系人間”,所以他躑躅于“十字街頭”;因為要冷靜超越,所以他心造了一座“塔”,將自己與街頭的眾生相隔離。這種個性主義一半屬于儒家入世的人生觀,一半屬于道家避世的人生觀。1927年以后,林語堂更多地接受道家的消極影響,由鄙棄狹隘功利主義而走向極端,淡漠參與意識,鼓吹絕對自由,甚至走向放浪形骸,玩世不恭。這是不足取的。                 
  魯迅的個性主義則是一種具備現代哲學意義的個性主義。它吸取了西方個性主義思潮中敢于“獨異”的現代人格精神,同時又強調個體對群體的歷史責任,以使個性高度發展,并日臻完善。他鄙棄在閑適中咀嚼苦味的生存方式,而甘愿直面慘淡的人生,肉搏空虛的暗夜。面對絕望與虛無,他偏作絕望的抗戰;而對厚重的苦痛,他“硬唱凱歌,算是樂趣”,即使被生活中的飛沙走石打得遍體鱗傷,他也會像一匹受傷的狼,悄然地鉆入草莽,舔盡自己的血跡,而不會仿效肥胖臃腫的企鵝,躲進礁石的縫隙中去逃避風暴。他營造的是壕塹,而不是象牙之塔。正因為如此,魯迅在各種思潮紛至沓來、各種流派競相出現的時候,始終特立獨行,保持了創作和學術上的鮮明個性以及政治上的原則立場。林語堂在《魯迅之死》中說得好:“德國詩人海涅語人曰,我死時,棺中放一劍,勿放筆。是足以語魯迅”。                  
  中國現代史上的五四時代,是一個新舊文化轉換的時代,是一個文化多元并存、多維發展的時代,也是一個需要巨人而且產生了巨人的時代。魯迅和林語堂就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中兩位很有代表性的作家,為中國文學的現代化作出過各自的貢獻。他們的“相得”與“疏離”,反映了“語絲派”的集結與分裂,以及新文學陣營內部不同作家各不相同的人生追求和文化抉擇。從這個意義上說,研究他們的交往史就成了考察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文藝思潮史和文學流派史的有機組成部分,對于總結中國現代文學的歷史經驗和繁榮當前的文藝創作都有不可低估的意義。                   
  注釋:                            
  ①吳稚暉《官歟——共產黨歟——吳稚暉歟》,1925年12月1日《京報副刊》。                        
  ②周作人《失題》。1925年12月7日《語絲》第56期。    
  ③林語堂《憶魯迅》。                     
  ④林語堂《紀蔡孑民先生》。                   
  ⑤陶元德《林語堂與翻譯》,《逸經》第11期。          
  ⑥《花邊文學·小品文的生機》。
  ⑦《<出了象牙之塔>后記》。                  
  ⑧林語堂《小品文之遺緒》、《人間世》第22期。
  ⑨魯迅《準風月談·前記》。
  ⑩林語堂《思孔子》,《論語》半月刊第58期。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言右加于
  ②原字社去土加右
  
  
  
魯迅研究月刊京030-041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陳漱渝19951995 作者:魯迅研究月刊京030-041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陳漱渝19951995

網載 2013-09-10 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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