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世界民族學會第六屆年會暨學術研討會理論觀點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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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世界民族學會第六屆年會暨學術研討會于今秋9 月在北戴河隆重召開,會議歷時5天。來自全國13個省、市、自治區48個單位的93 名代表參加了這次會議。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原常務副主任、中國世界民族學會名譽會長趙延年同志,云南省政協副主席趙廷光同志,中國國際友好聯絡會秘書長藍曉石同志等參加了此屆年會。為學會捐資的企業家張魯光名譽會長特派陳克進先生到會祝賀。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共中央統戰部、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等部、委也派代表參加了的此屆年會。
  在開幕式上,趙延年同志作了重要講話。他希望從事世界民族研究的科學工作者抓住國際和國內的有利時機,走理論聯系實際的道路,將科學研究與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緊密“貼在一起”,把科研工作與經濟和社會效益“連在一起”。名譽會長阮西湖教授宣讀了賀詞。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代所長、中國世界民族學會執行會長郝時遠教授代表理事會作了第5屆理事會工作報告。
  本屆年會共收到論文53篇,其中涉及獨聯體國家的15篇,亞、非、拉地區的13篇,跨界民族問題的7篇,其他方面的18篇。 大會還選舉出新一屆理事會,制定了有關籌資解決學會經費的可行性方案。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常務副會長陳昊蘇同志當選為新一任會長,并向大會發來賀信,對世界民族研究工作給予了熱情鼓勵并寄予殷切希望。在由趙廷光同志主持的新一屆理事及顧問聯席會議上,《世界民族》編輯部主任蔡曼華同志介紹了有關《世界民族》雜志的一些情況。在閉幕式上,葛公尚副會長作了會議總結,朱倫秘書長對第六屆理事會工作設想作了說明。
  與會代表以“國外民族政策理論和實踐探討”為中心議題進行了學術交流,并開展了熱烈而深入的學術討論,現將學者們的主要理論觀點概述如下。
      一、關于國外民族問題理論的討論
  民族問題是全球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民族過程是人類社會有機的規律性運動,民族共同體是伴隨著國家的出現而完成其最初形成過程的。因此,民族與國家的關系密不可分,民族問題與國家的歷史和現狀彼此相聯。
  蘇聯解體和東歐劇變,使冷戰結束后的國際風云更加撲朔迷離,關于如何建立國際新秩序的研討,正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展開。蘇聯、東歐的迅速演變,結束了以美蘇對峙為特征的兩極世界格局,使世界正向多極化格局發展。民族矛盾和沖突在各種力量重新分化組合中的影響日益加深,造成國家格局和國際關系的重大變遷并愈發復雜化。來自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移民,正使歐洲一體化藍圖的實現陷于重重矛盾之中。在世紀之交的亞、非、美洲,民族主義問題亦此伏彼起,諸如復雜的中東問題、非洲的部族沖突、拉丁美洲的印第安人問題和美國的種族矛盾等等。民族矛盾的多發性和尖銳性對前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演變具有難以估量的作用。前蘇聯等東歐多民族社會主義聯邦國家解體和分裂的事實,曾使西方一些“預言家”們得出了“社會主義多民族國家都將步蘇聯和東歐國家后塵”的論斷,也使馬克思主義解決民族問題的指導思想面臨嚴峻挑戰。然而,繼蘇聯、東歐劇變之后,民族矛盾在世界范圍普遍激化,包括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內部的民族、種族矛盾也呈加劇之勢,又使西方勢力的斷言不攻自破。而對冷戰后世界民族問題的態勢,我們不能不對國外民族理論重新審度思忖。在這次會議上,學者們對此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其主要內容如下:
    1.有關“民族國家”和“多民族國家”
  與會代表在討論中進一步明確了“民族國家”、“多民族國家”的界定。普遍認為,作為被運用于從民族結構分析現代國家類型的“民族國家”和“多民族國家”概念,前者指單一民族(以一個民族為基礎)組成的國家,其民族性融會于國家意志中,民族意識與國家意識成為統一體,其民族特性只有在國際社會生活中才具有典型意義,其民族界線與國家版圖一致;后者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民族所組成的國家,它是不同民族在彼此交往中形成的政治上的聯合體,其統一性表現為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國內各民族的團結,代表統一的國家意識的國民意識一體化占首要地位,反映國民成分多民族結構的民族意識的多元化占次要地位,國內各民族民族意識的增強,既體現民族發展的程度,也體現各民族維護國家統一、共同發展的一致目標。
  在學術討論中,代表們對“民族國家”與“多民族國家”的本質界定、現時狀況與發展趨向等問題,也進行了較深層次的思考:
  有的同志提出,“民族國家”(nation state)理論,是西歐現代民族形成的理論。根據19世紀西歐的政治理念,西歐的民族(nation)國家與民族互為表里;“民族”、“國家”、“國民”從概念到屬性完全相同;西歐的民族(nation)不再是氏族聯系的延伸和綜合,而是西歐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商品交換、國內市場等推動的結果。因此凡民族(nation)、國民(nation)都應有自己的國家(state)。 “民族國家”(nation state)也可認為是“國民國家”;“nation state”就“民族國家”意義而言存在于西歐,在當今世界“國家”與“民族”重疊的現象不多,“國民”與“國家”重疊的現象根本不存在。〔1〕
  有的學者進一步指出,應將“國民國家”和“多民族國家”明確區分開來。認為在歐洲,“民族”與“國家”一體化的實現,使“民族”變成了“國家”,“民族”與“國民”經常被通用。但對于“多民族國家”來說,“民族”與“國民”不能通用。所謂“國民國家”是由一個民族建立的獨立、統一的現代國家。作為民族的政治實體,表現出語言同一、文化同一、自我認同等特征;從民族學或文化人類學的角度講,其本來意義和主觀要求是國家的單一民族性。〔2〕
  有的專家在肯定“民族國家”理論在歷史上有進步意義的同時,亦闡明了它的局限性和消極作用,即大民族依靠國家力量對小民族進行強制同化,以及小民族借助該理論試圖從統一的國家中分離出來。認為列寧關于“民族國家對于整個西歐,尤其對于整個文明世界,都是資本主義時代典型的正常的國家形式”的論斷,源于考茨基的歷史經濟理論,即民族關系復雜的國家(多民族國家)“始終是內部結構不合常態或不夠發展”的落后國家;“民族國家是最適合現代條件”的國家形式,是使國家最容易實現其任務的“國家”,是資本主義的“通例和‘常態’”;“民族關系復雜的國家是一種落后狀態或者是例外”。列寧由此預言:“建立最能滿足現代資本主義這些要求的民族國家,是一切民族運動的共同趨向。”但事實上,“純粹”的民族國家是不存在的,列寧的論斷在世界(除西歐外)大多數地方并不成立,把“民族國家”理論強加于東歐乃至世界,是“西歐中心論”的一種體現。將這種理論運用于構建蘇聯民族共和國,其代價是蘇聯的最終解體;〔3 〕這一理論在拉美實施的結果表明,它是引發民族沖突、造成民族分裂與對抗的禍根之一。〔4〕
  與會者一致認為,以某個大民族為核心,裹帶一些小民族共同組成“多民族國家”是真正的“通例”,是全球國家結構的主流。“民族國家”的理論與現實脫離是必然的,這是人類社會民族交往、民族發展不平衡以及大民族對當代國家格局的形成具有決定性作用的必然結果。多民族國家能否正確處理和解決國家的民族問題,是能否實現國民意識一體化和民族意識多元化的重要保證。
  有的代表指出,堅持“多民族國家”理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認為它是馬克思主義有關民族與國家關系的一個基本理論,它承認與尊重不可能和沒有條件建立獨立國家的少數民族的集體政治權利。
  有的學者進而提出,以“族群”概念代替“民族”概念,以“多族群國民—國家”理論解釋“多民族國家”,根據傳統意義上的“國民國家”(由單一民族構成)模式建設“多民族國家”,在西方已普遍被人們所否定,但國內的一些學者卻將之視為可行的東西。認為在方法論和概念的規定性上造成此種失誤的人,把“民族國家”與政治實體而非“多民族國家”相比較,只注重從政治學角度研究國家的形態和形式,而沒有從民族學角度探求國家的類型和結構。指出“多民族國家”理論與“多族群國民—國家”理論的根本區別在于,怎樣看待現代國家條件下的民族、民族過程及主張采取怎樣的民族政策。
    2.有關“聯邦制”理論
  “聯邦制”是當今世界的一種國家結構形式,它已成為冷戰結束后在世界范圍內政治重新組合中的一種成功的國家組織方式。同單一制相比,聯邦制在使分散的政治單位整合在一起的同時,又使每一政治單位都保持政治的完整性。在一個真正的聯邦制國家里,聯邦中央和各成員單位的權力都來自憲法和憲法性法律,任何一方都無法取消另一方的管轄權。前蘇聯曾從解決好民族問題的愿望出發,采取了“聯邦制”,然后是“單一性”,最后是“邦聯制”,其結果是解體;前南斯拉夫的“聯邦制”以自治不斷分權,后實現聯邦制到邦聯制的轉化,最終走向毀滅;蘇聯、東歐劇變的歷程和結果,引起學者們對“聯邦制”理論的廣泛關注。主要內容有:
  第一,前蘇聯實行的是“變形”的“聯邦制”。有人認為,前蘇聯一方面在外部特征上明顯接近邦聯;另一方面在實際上卻偏離于憲法規定實行近似中央集權的單一制。蘇聯的“聯邦制”一開始就徒具其形,其理論和實踐中存在著難以調和的矛盾,蘇聯的最終失敗便不足為怪。
  第二,前南斯拉夫的聯邦制由“自治”分權,走向毀滅,與蘇聯殊途同歸。有的代表指出,前南政府曾改變前蘇聯的高度集權模式,從民族關系考慮,不斷向共和國放權、妥協,其結果是聯邦失去宏觀調控的職能,民族矛盾日益突出,民族分立主義惡性膨脹,與蘇聯一樣未獲善終。〔5〕
  第三,“民族聯邦制”不利于多民族國家的統一,不利于國家凝聚力的加強,至少客觀上是被證明了的。有的學者提到,世界上實行“民族聯邦制”的只有前蘇聯、前南斯拉夫、前捷克斯洛伐克,一定程度上還有緬甸,現在前三個國家已經解體。〔6〕有的代表認為,在非洲,埃塞俄比亞的解體、厄立特里亞的獨立似乎與其有過一段“聯邦”歷史不無關系。〔7〕
  第四,“聯邦制”與“單一制”各有利弊,具體運用時要與各自的政體和國情相吻合。與會者普遍認為,“聯邦制”理論“既非靈丹妙藥,又非萬惡之源”。〔8〕美國、加拿大、瑞士、 德國等國家至今都在實行“聯邦制”,其經濟聯系并未被削弱,依然保持著國家的統一。前蘇聯、前南斯拉夫等國家所實行的“聯邦制”與西方的“聯邦制”有本質上的不同,這種所謂的“聯邦制”無論怎樣操作,其結果都是失敗。
    3.有關“民族自決權理論”和“自治理論”
  有的學者提出,“民族自決權理論”源于西方“普遍人權”觀念。認為它是在資產階級革命進程中發展起來的,是與自由、平等、博愛的“普遍人權”思想相聯系的;西歐資產階級以自由、平等、博愛精神追求民族統一,要求民族自治,在歷史上具有進步意義。〔9〕
  另有學者認為,資產階級的國家政治學說在解決民族與地區關系問題上存在著嚴重的缺陷,該缺陷后來由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作了彌補。指出“主權在民”、“權利社會化”是以政治多元主義(或多黨制)為基本特征的代議制民主制度的理論基礎,它回答了如何從形式上保證一個國家的所有公民平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問題;代議制忽略了民族與地區的關系,只著眼于解決公民的社會政治關系,這是造成當今世界許多國家民族關系緊張,特別是小民族爭取民族權利的斗爭不斷發生的重要原因。〔10〕
  許多同志提出,“民族自決”可運用于殖民地,用于多民族國家則不夠妥當。中國共產黨早期曾使用過“民族自決”,但后來糾正了。西方國家的所謂“自決”,原指自己管理自己。我國所用的“自治”一詞,是與“自決”不同的概念。
  部分與會者就“民族自決權理論”和“自治理論”的運用,分別闡釋了自己的看法。一種觀點認為,作為支撐蘇聯模式理論基礎的“民族自決權理論”,“被列寧賦予‘無產階級革命利益’的靈魂”,“既是蘇聯成立的理論,又是蘇聯瓦解的實踐”。〔11〕另一種觀點認為,“民族自決原則”使廣大第三世界人民擺脫了殖民統治,它所具有的進步意義不言而喻。但在當今世界許多國家內部,民族自決原則的無限擴大,必然會引起社會動蕩、影響國家的統一。〔12〕還有一種觀點認為,“自治共同體”制度,是解決民族問題和地方問題的有效形式,該制度將國家一體化與民族地方自治相結合,以“多民族國家”理論為指導,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建立起了一整套有關雙方利益、權力、權限與義務的“契約”;民族地方自治是本世紀人類在政治文明發展的條件下,試圖采取的解決民族問題的嘗試之一,而且很可能是一種成功的嘗試。其理論基礎是承認國家構成的多民族性和各民族的權利平等。〔13〕
    4.有關“民族”的概念問題
  傳統觀點認為,民族是在原始社會末期隨階級的出現、國家的形成而產生的,它是人類生產力發展的結果,是一種特殊的人們共同體。這種認識已被人們普遍接受。
  在這次年會上,與會代表在學術討論中,也涉及到有關“民族”的定義、翻譯等問題:
  有的同志在傳統認識的基礎上,從詞源學的角度,闡釋了“民族”一詞的意義。  認為民族(nation )的詞根來源于古希臘文的動詞“nasci”,意為“出生于”,其名詞形式為“nationem”。 許多歐洲人于19~20世紀初葉在強調民族解放自決權時,將民族“nation”與國家“state”聯在一起,“民族”一詞被賦予國家的涵義, 似乎暗示了可能成為民族(nation)的人們共同體即有權實施民族自治。西方學者對“民族”一詞的使用非常謹慎,其原因在于“民族”一詞含有“自決”和“國家”的意義。認為有的西方學者提出用“族性”(ethnicity )代替“民族”(nation),其目的是弱化民族與國家的詞義聯系,強調對“族”的“自治”與“自決”加以區分。 前蘇聯學者以“族群”(ethnic group)代替“民族”(nation),是為了糾正民族主義走向極端所必然帶來的觀念上的“偏執”。〔14〕
  有人提出,漢語中的“民族”,常被用來指英語中的4 種人們共同體:“nation”、“nationality”、“people”及“ethnic group ”。實際上在漢譯時應將之區別開來,分別譯為“國民”、“民族”、“人民”和“族群”。認為,在西方政治生活中,“國民”一般指建立獨立國家的人民;“民族”一般指沒有建立單獨國家的“人民”(有的稱之為“族群”);“人民”的使用范圍較廣,可以指稱任何一種人們共同體;“族群”主要用來稱呼落后的異教、異種人民,在西方近代民族學研究中是具有歧視意義的詞匯,至今在政治學上仍保留著歧視性含義,指沒有建立國家或其他政治實體的人們集團。〔15〕
  有的代表在討論列寧的“民族國家”理論時指出,民族是一種人們共同體,因血緣、地域、文化(包括歷史、語言、宗教,甚至心理)、經濟聯系而有不同層次;考茨基、列寧所談到的“民族”是西歐的“現代民族”,“現代民族”是“nation”,國家是“nation”,“國民”也是“nation”, 因此凡“nation ”(民族或國民)就應有自己的“state”(國家)。〔16〕
  有的學者對民族間“異”與“同”的雙重性作了深刻的分析。認為民族間客觀存在的差異,既可以是民族矛盾和離心力的根源,也可以是一些民族共生關系的根源;不同民族之間的相同之處,既可以是和睦、友好、團結的原因,也可能是彼此互補性差、針鋒相對、產生激烈沖突的根源。在某一歷史時期某一地域上的一些民族間的“異”與“同”究竟是其兩重性中的哪一面居于主導地位,是由具體的某些“異”與“同”自身的特質和有關條件決定的。在涉及民族間“異”、“同”問題時,人們往往忽視某些民族間在利益上、在促進自身發展的客觀需要方面的共性和矛盾,而這些問題是決定民族關系的關鍵所在。〔17〕
    5.關于民族平等理論
  許多學者認為,應強調通過公民權利的平等來體現民族平等,而不是以民族解體來實現民族平等。
  有人提出,“民族平等”首先應該是政治上的平等,不能因民族間經濟、文化上的差異而否認民族間政治上的平等;“平等”要有參照系,我們常提到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是把各民族都置于同一起跑線上看待的,如果沒有一個共同的參照系,各持己“度”,任何一方都不會滿意。比如若我們對某一少數民族的照顧超過了一定的標準,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都不會滿意。
  還有代表指出,在“民族平等”問題上應適度淡化民族意識,多方面體現社會公正原則,國家在這一方面應積極為實現該原則發揮調節作用。
  有的學者認為,在多民族國家中,在民族“不平等原則”思想支配下制定的國家民族政策,其結果只能是失敗。〔18〕
      二、對“民族主義”的分析
  冷戰結束后,世界民族主義浪潮隨之興起,并成為影響當今世界和平與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民族主義”成為世人高度重視的話題。代表們在會上對“民族主義”進行了重新思考
  關于“民族主義”的產生和發展,一種觀點認為,民族主義產生于18世紀的歐洲。民族主義的發展與民族主義——世界主義、民族性——現代性、文化多樣性——全球化等理論的發展交織遞進。〔19〕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民族主義產生于17世紀英國清教運動,并明確指出它始于18世紀法國大革命。〔20〕
  關于“民族主義”的內容,大致有如下三種觀點:其一,它強調“歷史”的觀念和文化個性,認為每個民族都應有自己獨特的、不可替代的生存方式,每一個個體的人都應對本民族的歷史或國家懷有高度認同和忠誠,強調集體的權益和理想。其二,它往往偏重于僅從本民族的利益出發考慮問題,容易陷入狹隘民族主義的泥坑;它所號召的是相同民族的團結,“忽視了在不同民族中相同階級的共同利益和力量”。 〔21〕其三,它指個人對民族或國家絕對忠誠, 把民族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感情。
  有些代表還著重探討了有關當前民族主義的表現、產生原因、性質問題。他們認為,當前民族主義的主要表現是:民族分離與獨立、伊斯蘭原教旨主義、非洲的部族主義以及各國普遍重視維護自己的民族傳統和利益。其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以原蘇聯、東歐地區為中心的民族主義不斷擴張,對世界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是社會政治、經濟矛盾的突出表現。其性質由政治思潮和運動的性質來決定。〔22〕
   有的同志還在會上介紹了一些西方民族主義理論, 比如安德森(Anderson)的理論、格爾納(Gellner)的理論。 認為這兩種理論是“現代西方最響的民族主義理論”。前者的主要內容是說明民族國家產生的過程和人們為國捐軀的原因;后者的主要論斷為,將民族的文化變成國家的文化即是民族主義,它是“當文化主宰命運時人們爭取平等待遇的一種方式”。〔23〕
  遺憾的是,此次會議上,人們仍未能對民族主義進行完整的界說,做出公認的定義。
      三、關于國外民族政策的評價
  隨著世界范圍內民族問題的普遍上升,如何選擇正確處理民族問題的道路,已成為多民族國家和國際社會日益關注的問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國外民族政策,為我國民族政策的制定提供借鑒,是與會者們的共識。經過討論和磋商,大家一致認為,第一,衡量民族政策與理論正確與否的標準:是否有利于各民族的團結;是否有利于各民族的發展;是否有利于消除各民族間的不平等。第二,在對中亞地區民族問題和民族政策研究方面,應關注中亞俄羅斯人的動向,警惕泛民族主義與泛伊斯蘭主義對我國的影響;與中亞相關地區民族關系動向相聯系,我國新疆地區分裂與反分裂的斗爭具有長期性,不可掉以輕心,但也不必草木皆兵,因為新疆總局勢是好的,我國同中亞的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的戰略伙伴關系已確立。〔24〕第三,對前蘇聯的民族政策不宜過早下結論。第四,一個國家民族政策的取向正確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是否與該國民族過程的客觀實際相符合,這是民族政策科學性的真諦,也是民族學者在國家決策中應發揮作用之處。
  代表們在對一些具體國家、地區的民族政策進行對比、評價時,則各抒己見。主要內容有:
  第一,關于前蘇聯的民族政策:觀點一,應肯定其取得的成績,比如提高少數民族的政治地位;發展落后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教育等。觀點二,它存在嚴重的缺陷和失誤,這是造成蘇聯解體的主要原因,如強制遷移少數民族等等。觀點三,既承認其成績,也指出其失誤。〔25〕
  第二,關于美洲多元文化政策和一體化政策:觀點一,在肯定這些政策的同時,也指出其局限性。認為多元文化政策是從同化政策演變而來的,是歷史的進步,但單純強調多元文化并存,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一體化政策符合拉美的實際情況,不足之處是沒能重視發揮印第安人的主動性。觀點二,多元文化政策暗藏著文化種族主義的潛流和對國家政治一體化的危害;不能肯定一體化政策能解決拉美社會的根本矛盾。觀點三,不應把兩種政策絕對化,它們均不是可取的政策,但可吸收其精華為我所用。〔26〕
  第三,非洲一些國家有成功的經驗可供借鑒,如實行民族和解,淡化民族意識,強調國家利益高于一切,大力發展經濟等。〔27〕
  有的學者提出,庫爾德人問題的發展受所在國政策和外來干涉的影響極大。〔28〕
  一些同志認為,民族問題的長期存在,決定了它的解決過程亦是一個漫長過程;至今尚無國家和政府表明已解決此問題。應注意的是,不要用自以為是的“高明”政策,人為地干擾、制造“新的問題”。
      四、關于中國周邊跨界民族問題的思考
  與會者一致認為,我國東北、西北、東南地區的穩定與發展均與相關跨界民族有關,必須放在地域政治中去關注跨界民族研究,因為它直接影響到我國周邊睦鄰友好環境的形成。此外,凡存在跨界民族的國家和地區,對這種特殊族體的政策應遵循如下原則:相互尊重,共同發展,友好相處,切忌泛民族主義思潮沉渣泛起。〔29〕有的代表還就一些具體措施提出意見,認為我國應對周邊面臨困難的跨界民族予以經濟、道義上的支持;在加速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各民族的大團結。〔30〕
      五、熱點:有關前蘇聯解體的民族因素的討論
  蘇聯解體、東歐劇變是本世紀末最重大的政治事件,蘇聯解體問題因此成為學者們關注的熱點。與會者一致認為,其原因極其復雜,有內部的、外部的各種因素。但在具體談到有關的民族因素時,大家的意見不盡相同:
  一種觀點認為,蘇聯的解體從民族理論上看,與列寧的民族自決權理論和聯邦制理論有關系。列寧的一系列觀點不是馬克思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思想,而僅僅是當時歷史條件下作出的不得已的讓步,是權宜之計。〔31〕許多人支持這種觀點,認為不能教條主義地看待列寧的論述。有的代表進一步指出,“民族自決”、“聯邦制”既然是前蘇聯的策略性選擇,就不宜在取得成功后一成不變。
  有的同志對上述觀點持保留態度,認為“策略性”之說有待商榷。蘇聯解體原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條是,在關鍵時刻政策調整未能跟上去。
  有些與會者認為,前蘇聯解體的原因復雜,其中比較重要和突出的是斯大林實行了錯誤的民族政策,比如表現在大俄羅斯主義對少數民族的殘酷鎮壓。倘若說沙俄是“民族監獄”,前蘇聯也是“民族監獄”。
  部分同志不同意前蘇聯是“民族監獄”的說法,認為蘇聯的歷史不是斯大林的歷史,不能用某一階段的問題說明蘇聯就是“民族監獄”;赫魯曉夫、勃列日涅夫在調整斯大林政策方面做了許多工作;蘇聯的解體既不能簡單地歸咎于戈爾巴喬夫,也“不能簡單地追究死了50年的斯大林”。〔32〕
      六、關于深入開展世界民族研究的認識
  與會代表一致認為,深入開展世界民族研究應遵循以下原則:第一,應將國外民族研究與國內民族研究相結合。第二,應從不同視角進行綜合研究。第三,要聯系實際,講求效益,“洋為中用,以我為主”,充分發揮學科的參謀作用。
  有的同志指出,目前世界民族研究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缺少與國內民族研究的溝通。
  在“令人激奮的太平洋波濤聲中”〔33〕本屆年會圓滿閉幕。代表們紛紛反映,這是一次團結、祥和的會議,是學術氣氛濃厚、科研成果豐碩的會議。大家相信,這次會議將成為我國世界民族研究走向新世紀的里程碑,世界民族學科將以嶄新的面貌邁向21世紀。
  注釋:
  〔1 〕參見潘志平:《蘇維埃民族加盟共和國模式:一場失敗的試驗》,《中亞研究》,1996年第3~4期。
  〔2〕參見朱倫:《論“民族—國家”與“多民族國家”》, 載《世界民族》,1997年第3期。
  〔3〕參見潘志平:前引文。
  〔4〕參見朱倫:前引文。
  〔5 〕參見潘志平:《蘇維埃民族加盟共和國模式:一場失敗的試驗》。
  〔6〕參見陳鵬:《民族聯邦制的破產、自由退邦權及其他》, 會議論文。
  〔7〕參見葛公尚:《對當代黑非洲國家民族政策的幾點思考》,會議論文。
  〔8〕參見李雅君:《論俄羅斯聯邦體制中的民族因素》, 載《世界民族》,1997年第4期。
  〔9〕參見潘志平:前引文。
  〔10〕參見朱倫:《西班牙民族地方自治研究》,會議論文。
  〔11〕潘志平:前引文。
  〔12〕參見楊凌:《民族主義·族性·文化特征》,會議論文。
  〔13〕參見朱倫:《西班牙民族地方自治研究》,會議論文。
  〔14〕楊凌:《民族主義·族性·文化特征》。
  〔15〕參見朱倫:《論“民族—國家”與“多民族國家”》。
  〔16〕參見潘志平:《蘇維埃民族加盟共和國模式:一場失敗的試驗》。
  〔17〕參見穆立立:《從歐洲民族過程看民族之間“異”與“同”的兩重性》,會議論文。
  〔18〕參見葛公尚:《對當代黑非洲國家民族政策的幾點思考》,會議論文。
  〔19〕參見楊凌:《民族主義·族性·文化特征》。
  〔20〕參見趙純光:《跨界民族與地緣政治》,會議論文。
  〔21〕參見任衛東:《當前民族主義的主要表現及其性質》,會議論文。
  〔22〕參見孫建蓉:《蘇東劇變對世界民族主義問題的影響》,會議論文;任衛東:前引文。
  〔23〕參見周旭芳:《兩種民族主義理論評析——安德森與格爾納比較研究,以荷蘭為個案》,會議論文。
  〔24〕參見劉庚岑:《中亞國家民族工作的政策與實踐》,會議論文;趙常慶:《哈薩克斯坦的民族問題與民族政策》,會議論文;吳家多:《中亞地區的俄羅斯人問題》,會議論文;郭正禮、張學森、孔勇:《正確處理新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會議論文。
  〔25〕參見吳光海、楊成勝:《民族問題與蘇聯解體》會議論文;初祥:《斯大林強制遷移少數民族及后果》,會議論文;馬平:《沙俄、前蘇聯以及中亞國家政府對東干族的態度》,會議論文,等。
  〔26〕參見王勛銘、何群:《從民族發展趨向評析不同國家民族政策》,會議論文;吳德明:《淺析巴西印第安人土地政策》,會議論文;詹重淼:《為了印第安人從危機走向希望——哥倫比亞80年代以來印第安人政策評述》,會議論文;曹興:《美洲兩種典型民族政策的幾點對比研究及其啟示》,會議論文;徐世澄:《墨西哥恰帕斯印第安農民與政府的沖突緣何久拖未決?》,載《世界民族》1997年第4期; 劉泓:《90年代以來美國黑人政策評析》,會議論文,等。
  〔27〕參見汪勤梅:《落后的非洲在民族工作中有成功的經驗可供借鑒》,會議論文;趙效群:《尼日利亞民族政策》,會議論文;張寶增:《曼德拉民族和解思想指導下南非民族和解政策的實踐》,會議論文,等。
  〔28〕參見唐裕生:《庫爾德人問題的發展歷程與前景》;李榮:《小議中東地區的庫爾德民族問題》,會議論文。
  〔29〕參見朱在憲:《論繼承和發展東北亞朝鮮民族文化的社會基礎》,會議論文;劉達成、石安達:《加強國際合作,發展替代經濟,鏟除毒源——來自緬甸撣邦第二特區(佤邦)的禁毒研究報告》,會議論文;李瑞:《堅持和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會議論文,等。
  〔30〕參見趙純光:《跨界民族與地緣政治》。
  〔31〕參見陳聯璧在本次學術研討會上的發言。
  〔32〕參見潘志平在本次學術研討會上的發言。
  〔33〕參見葛公尚在本屆年會閉幕式上的發言。
  
  
  
世界民族京68~73A849民族研究劉泓19981998劉泓,博士,助理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北京,100081 作者:世界民族京68~73A849民族研究劉泓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1: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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