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完善國家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的調查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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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自設立以來,在國家層次上由國家資助了一大批哲學社會科學項目,這對充分發揮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對我國哲學社會科學自身的建設發展無疑是一種巨大的推動。在此期間,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先后制定、修改、出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為確保國家對社科研究的投資效益,規范社科研究活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最近,依照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調研提綱的要求,根據我們的工作實踐,本著進一步繁榮發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目的,我們對完善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基金管理工作作了一些調查,并提出若干建議。
      一、關于課題評審立項機制問題
  項目評審的原則應當是“依靠專家、發揚民主、擇優支持、公正合理”。要形成科學、公正、有效的課題立項機制,確保立項質量,減少立項和研究的低水平重復,關鍵是要建立一個好的課題評審制度,而這個評審制度的核心是同行評議。
    (一)設立科學的同行評議制度
  同行評議是評審過程科學化、民主化的一個極其重要的環節,在國際上普遍被認為是科學研究方面一種行之有效的決策和評估方法。同行評議的優點在于能夠博采眾長,充分發揮科學家群體的智慧和才能,彌補決策者知識的不足,可以保證評審過程公平合理,能夠將體現國家目標、具有科學價值和創新性強的項目遴選出來予以資助。
  同行評議方法的實施形式,一般表現為通訊同行評議或小型會議同行評議,評審組評審,實地調查等。不同國家基金會的同行評議系統的結構大同小異。
  目前,國家社科規劃·基金課題的評審工作,執行的是三級評審制度,即:
  第一級為“預選和初審”,由各省社科規劃辦和國家社科規劃辦負責進行,主要形式是對申報的項目作初步篩選和技術審查。
  第二級才是同行評議,即“學科評審組”評審,由國家社科規劃辦組織有關專家按學科分組對申請課題進行實質審查,根據擇優支持條件和資助控制指標,提出資助項目及資助金額的建議。
  第三級為“審批下達”,國家社科規劃辦對專家評審建議進行綜合平衡,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后,向各單位下達立項通知書。
  這種評審制度在我國社科規劃·基金設立初期起到了很好作用,確實評審出了一大批好的課題。但這種評審制度的不完善之處在于:①學科評審專家的遴選大多是從一級學科層面上考慮的,他們在所在的學科里都是學術帶頭人,了解學科前沿,把握學科發展,但并不熟悉每一個三級學科的具體研究狀況,因此難免在評價某些課題時出現偏差。②同行專家一次評審定音,使得這些評審專家的地位顯得至關重要,加上這些專家多年一屆,相對穩定,就很難避免某些項目申報過程中的人情因素。
  為了避免上述問題,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同行評議制度值得借鑒。按照這種評審制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評審體系應該設計為四級評審制:
  第一級為“初審”。與上相同。
  第二級為同行評議,即:“通訊同行評議”。由國家社科規劃辦根據申請項目的內容隨機選出5 位左右的三級學科的同行專家就該項目申請的意義、水平、創新性、課題承担者能力等進行全面評議,并給出一個書面綜合評價(等級或分數)。由于同行專家來自專家庫,而專家庫中的專家出自全國各地,數量較多,加上每年評審前專家選擇的隨機性,幾乎無人能知道同行評議的專家都是誰,即使知道了也無法跑遍全國各地去拜訪專家,無形中為這些同行專家的評議工作排除了人為干擾。
  第三級仍為同行評議,即:“學科評審組評審”。在初審、通訊同行評議基礎上,學科組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復審,根據擇優支持條件和資助控制指標,提出資助項目及資助金額的建議。在這個過程中,每一個項目至少應有一個主審和兩個副審,一個領域不能一個專家說了算,評議時主審應負責簡要介紹項目的通訊評議情況,簡要說明項目的意義、學術思想、創新性和可行性,以及他與兩個副審對項目的最后結論。終審若要否決遴選結論(根據函審決定的對項目的同意資助和不同意資助)需得到全體評審專家2/3以上的贊成支持。
  第四級為“審批下達”。規劃辦根據學科評審組的建議,進行綜合平衡,提出計劃資助的研究項目、資助總金額、評審工作總結,一并提交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審查批準,批準后,規劃辦書面通知申請者及所在單位,并對未獲資助的項目反饋不資助的原因。
  這種評審制度體現科學性、民主性、平等競爭性和高透明度,最大可能地排除人為干擾和不正之風,保證課題立項的公正性。
    (二)為了確保項目評審工作的公正性,而需要設立的其它制度
  除了堅持同行評議制度外,還應當設立以下制度:
  1.回避制度。這是公正性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評審制度公正性的重要保證。在這方面,可以參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做法。
  2.違紀處理制度。
  3.申訴制度。即在基金申請人認為其申請項目受到不公正的對待或發現有作弊違紀行為的情況下,可以向國家社科規劃辦或規劃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4.社會監督和自身監督制度。包括:(1 )規劃辦對未獲得資助的申請項目應將不予資助的原因書面通知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2 )每年將批準資助的基金項目名稱、主持人及其單位、資助金額及簡要研究內容匯總出版,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3 )建立不可逆程序系統。項目申請書應直接寄送至基金組織的受理部門,然后分送到有關科學部和學科組進行初審、同行評議、學科評審組會議,在這三級評審通過后,報請規劃·基金的領導機構作出最后審批。這個程序不能逆行,即領導不能先對申請項目表達意見;也不能橫行,即其他科學部、學科組或者職能部門先對申請項目表達意見并進行干預。(4 )設立獨立的監察機構,進行自身監督,并接受社會上的信訪、面訪以及參與申訴處理。
    (三)資助項目和結項成果公開制度有利于減少立項和研究的低水平重復
  目前,國家每年立項資助的研究課題以及基金項目的研究成果均處在一種不公開狀態,缺乏透明度,廣大社科研究人員無法了解已有哪些項目立項研究過,都產生了哪些成果,不能共享有些資助成果,不利于社會科學研究整體水平的提高。建議國家社科規劃辦(基金委)每年及時將批準資助的規劃·基金項目(包括項目名稱、項目主持人及其單位、資助總額、項目執行時間及研究內容提要等)、每年結項的成果(包括項目名稱、最終成果名稱、成果形式、出版社及出版時間、主持人聯系電話等)匯總出版,提供(出售)給各申請單位,供廣大研究人員在申請課題和研究過程中了解現狀,并且為研究者之間的互相借鑒和學術交流提供方便,以避免低水平課題的重復申報、立項和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已經多年堅持此項制度,他們每年編印的資助項目統計表和一覽表提供到各研究單位后,為科研人員申報項目和研究工作提供了參考,效果較好。
      二、關于同行評議專家的選擇
  由于同行評議專家的個體行為決定了其評價意見的有效性,因此,提高同行評議質量的關鍵在于選好評議專家。這里的選擇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專家庫入庫專家的遴選,二是從專家庫中選擇同行評議專家進行評審工作。
    (一)入庫專家的遴選條件
  可作如下考慮:
  1.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寬的知識面,了解國內外學術動向,能對科學發展及時作出準確預測,一般應具有正高級職稱;
  2.講政治,學風正,工作認真,能夠公正地評價申請課題;
  3.了解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的主要管理辦法,并熱心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評議工作;
  4.工作在科學研究第一線,主持過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一般情況下,優先考慮高等院校和學術性強的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入庫,因為他們一般長期從事科學研究,具有較深的理論功底,熟悉國內外學術前沿,更適合對基金項目進行評議。但是,對于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可以少量選取政府決策部門和企業的專家入庫。
  必須注意的是,同行評議專家宜精選,不宜粗選,所構建的專家庫必須清晰地提供每位專家一級學科、二級學科和三級學科名稱,以便使用時選擇;要注意評議專家年齡、層次、領域和知識結構的搭配。專家庫必須每隔兩年進行一次調整,去除已經退職或離崗的專家,適時補充在一線工作的符合條件的青年科學家,以保持入庫專家的可使用性和活力。
    (二)評審專家的選擇(專家的使用)
  首先,需要考慮的是從哪個范圍中遴選專家。選擇專家應按學科進行。進行“通訊同行評議”時,所選中的專家必須是真正的同行(小同行專家),即必須從相同的三級學科中選擇不同地域的專家。進行“學科組評審”時,所選取的專家可以是大同行,即可以從二級學科甚至一級學科中選擇不同地域的專家。
  其次,需要考慮專家年齡和科研經歷,這對評議有一定影響。一般來說,年輕的博士理論基礎扎實,國內外文獻掌握較多,對自己熟悉的研究領域能作出準確的評價,所提問題一般比較尖銳。老專家經驗豐富,對國內外研究動向敏感,看問題較為全面,他們的評價一般比較柔和。50來歲的研究人員,創造能力一般開始下降,自己親自動手研究的也逐漸減少,但他們不斷積累的經驗又從另一個方面增加了他們的學術能力。所以,老中青專家的結合是一種理想的模式。
  第三,保證同行評議的公正性是選擇專家時應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這里邊,要求選擇的專家應有優良的科學作風,嚴謹求實的工作態度;還要堅持嚴格的回避制度。例如,對于同一單位,近年內有合作關系、師生關系,特別是專家本人和其親屬申請項目的,必須回避。由于規劃辦(基金會)不可能及時收集到所有專家應全面回避的信息,建議在評議表上加注回避條例,以提醒專家自覺遵守,對于應回避的評議項目自覺退回。
  另外,同行通訊評議的專家一般應年年有所不同,并嚴加保密。而學科評審的專家則應是相對穩定,幾年一屆,并且可以是公開的。
  實際工作中,由于時間緊,專家信息不全面,所以選擇專家是一個十分困難而又富有挑戰性的工作,這就要求規劃辦(基金會)的學科管理人員具備相當的科學和管理經驗。他們應具有較寬的學科知識,了解學科動向,又及時積累和掌握同行評議專家的學術水平和有關信息,這樣才能在遴選評議專家時胸有成竹,使所選出的專家對申請項目作出盡可能公正、合理的評議。
      三、關于項目管理問題
  現行的管理年度不是自然年,這不僅不符合人們的心理習慣,也不利于單位對項目的管理。建議參照標準的科學基金管理模式,在前一年組織次年項目的申請、評審、立項和簽署研究協議工作,在次年1 月初研究經費就下撥到各研究單位和課題組,使課題準時開始研究。這樣,年度的研究工作總結和年度報告就可以在每年的年末進行。國家規劃辦在收到年度報告后,經審查驗收,對于按計劃正常進行的課題應于次年1月份及時下撥第二年度的研究經費。
  現行的過程管理與目標管理相結合的項目管理方式很好,但應該以目標管理為重點,盡量減少過程管理給研究工作帶來的不利影響。
    (一)關于重大項目
  重大項目的目標應設定為:通過對重大項目的資助,不僅要出成果,還要出人才。重大項目研究應與人才培養相結合,結合重大項目的實施,要有意識地采取措施,加強該項目所屬學科青年人才的培養,在項目結項時,應培養出一批博士、碩士或學術帶頭人。
  國家社科重大項目及優先資助領導項目的遴選,必須體現國家目標,針對目前及下世紀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設定研究項目進行招標。重大項目的研究決不是哪一個單一學科所能獨自進行的。因此,在這方面研究項目的組織上,還要注意加強文理交叉、學科交叉。如當前國家關心的熱點問題和難點問題主要集中在人口、糧食、資源、環境、經濟運行機制、金融等重大問題上。社會科學研究在這些領域可以也應該作出貢獻。
  重大項目和優先科學領域的遴選應通過與國家有關部門協商,并廣泛征詢科學家的意見。重大項目的經費分配方式不應當按學科或部門劃分,而應試行按重大問題或優先領域進行分配,在重大項目的組織上應當表現一定的集中度,以圍繞國家目標對科研經費和科研力量進行總體安排。重大項目可根據需要每年設定若干項,也可幾年設定一批,其資助強度一定要大。
  在建立并完善基金制后,委托項目可以取消,所有項目均可也均應通過平等競爭擇優立項予以資助。
    (二)結題項目評議
  目前,在國家社科規劃基金項目結項工作中可能還沒有開展這項工作。結題項目評議是加強項目后期管理的重要環節和有效方法,應該開展。
  建議的方式是:項目結題上報后,由規劃辦(基金委)組織評審會,通過評審組同行專家對完成項目的研究水平、創新程度、所獲成果、對原計劃的偏離度給出全面客觀的評價,給出綜合評價結果,即特優、優、良、中、差,然后將評價結果反饋給項目承担單位和主持人。其評價結論隨著承担人所陸續上報的后續成果的補充材料而滾動。
  這樣做的優點是:有利于促使基金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提高基金投入的效益。通過評議,可以使學科負責人和評審專家全面掌握情況,對資助效果做到心中有數,了解研究者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申報項目時,將有限的資金支持給更有可能出成果的項目申請人,提高基金的投入產出比。對過去完成項目被評為特優或優的申請人的新申請項目給予傾斜,加大資助強度,同時對被評為中、差的承担人的新申請項目,在一定時間內暫緩資助。有利于提高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心,包括認真完成項目的責任心、認真填寫結項總結報告的責任心和將所取得的重要后續成果繼續上報的責任心。對項目承担者及其單位也是一種督促,克服在項目承担中存在的“基金項目難申請,好交差”的情況。有利于管理辦法的進一步完善和有效實施,還有利于提高連續資助的準確性。
  在這項工作中,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顯得尤為重要,很值得研究。我們感到,評價體系至少應該包括發表論著、國內外影響(偏重純理論項目)、決策參考價值(偏重應用項目)、研究創新和延伸、人才培養等方面。
    (三)基金項目驗收結項證書的形式應進一步完善
  建議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結項時,頒發規范化的結項證書,將項目名稱、負責人所在單位、主持人及課題組成員姓名、結項日期、發證日期、證書編號等全部顯示出來。
      四、關于成果出版問題
  出版問題涉及國家資助的研究成果能否問世,能否發揮其應有效益的問題。由于目前出版界運作體制問題,受經濟條件制約,學術著作出版難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其中出版經費難以籌集一直困擾著每一位成果完成者,嚴重影響了成果的顯性效應和應用價值。如何解決好這個問題,目前還沒有根本的辦法。是否可以作如下考慮:
  加大項目資助強度,并允許從中支出一定比例用于出版資助。
  在國家社會科學規劃·基金中劃出部分經費,建立出版基金,對于那些已經結項,被評價為特優、優或良的,成果形式是專著的,出版經費確實缺乏的成果給予后期資助,支持專著的出版。
  或者由國家社科規劃辦(基金會)指定出版社,爭取減免國家項目成果出版這部分稅收,或與出版社共同設立出版基金,由成果完成者持成果直接到出版社申請出版,由出版社和規劃辦共同組織評審,裁定是否同意資助出版。
  廣泛聯系海外或國內企業,甚至地方政府,出資設立出版基金(或某一學科的出版基金),該基金可以冠以出資單位的名號,并在專著上進行標注。
  (項目負責人:劉長典 張保栓,成員:牛素玲 王 鋒  楊云香吳夏風)
河南社會科學鄭州108~112C1社會科學總論劉長典19991999 作者:河南社會科學鄭州108~112C1社會科學總論劉長典19991999

網載 2013-09-10 21: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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