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人文社會學研究對象是體育人文社會學得以確立的最根本的元問題之一。獨立的研究對象是一門學科存在的主要依據,也是與其他學科相區別的重要標志。毛澤東在其名篇《矛盾論》中曾指出:“科學研究的區分,就是根據科學對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對于某一現象的領域所特有的某一種矛盾的研究,就構成某一門科學的對象。”而體育人文社會學方法論的進步則是這門學科獲得健康發展的重要標志。體育人文社會學是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諸多分支學科與體育學相關研究領域相互交叉而形成的綜合性學科群體。加深對這一學科群體研究對象及研究方法論特點的整體認識和把握,對進一步明確體育人文社會學的性質、學科定位,以及更好地發揮其社會功能,都具有特殊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1 體育人文社會學的研究對象及特點
體育,是人類的一項特殊活動和社會現象,對體育的特征可以從不同的視角進行觀察和認識。從科學的視角,我們可以從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的不同角度和層次加以考察;從文化的視角,我們可以從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不同角度和層次進行認識。從不同的角度和層次觀察和認識體育,體育則會呈現出不同的結構和特征,表現出不同的功能和性質。從體育人文社會學的視角觀察體育,其研究對象的范圍、內部結構與研究對象的特殊性等方面有如下特征。
體育,既是作為人的存在的一種特殊的活動方式,也是由人與人這種體育行為關系而構成的特殊的社會現象。無論是古代體育、近代體育,還是現代體育,它歷來都是人類有目的、有意識的活動,而且是一種充滿文化意味的社會活動,是人類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產物。
從體育的功能和目標來看,體育活動是一個身心并重的過程。人們在從事體育活動的整個過程中,不僅有外顯可見的運動行為,而且,還充滿著內隱的需要、動機、價值觀、審美情趣、思想、情感等心理活動。運動不僅能滿足人體生理性需要,獲得體質的增強或體型的健美,而且還能滿足人們娛樂、休閑、刺激、審美、求知等文化享受與發展需要,以及交往、歸屬、自尊、自我實現等社會性需要。就體育對社會的作用而言,體育不僅可以通過運動手段增強人的體質,提高勞動者素質和生產力,而且還發揮著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多種功能。體育對促進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
從體育的縱向發展來看,體育始終伴隨著人類自身和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不同時期的體育發展無不受到特定社會政治、經濟的影響和制約。另外,體育作為一項人類文化活動,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民族和地域的體育活動形式和內容,也無不深受各民族傳統文化的影響,積淀著豐厚的民族傳統文化的特質。因此,體育從時間和空間上反映了特定時代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征。
從體育的橫向發展來看,現代體育正在走向世界的各個角落,深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去,成為現代人生活中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現代體育除了一部分內容仍繼續保持鮮明的傳統文化特色之外,另一部分內容則已走向國際化。奧林匹克運動已發展成為世界和平時期的一項全球性的文化慶典。一些為大眾喜聞樂見的體育活動項目,也在世界范圍蓬勃發展起來。
從體育現象的社會存在形態來看,體育既表現出鮮明突出的運動實踐形態和社會組織形態以外,也不斷表現出越來越引起人們重視的觀念形態。這體現在人們體育意識、體育價值觀正在不斷形成和增強;體育知識的理論表現形式——體育科學,也在體育實踐發展的強大推動下,正逐步走向充實、完善,日趨科學化、體系化。
綜上所述,體育是人的活動,也是社會文化現象。體育不僅具有自然科學屬性,更具有顯著的人文、社會屬性。體育是一個多質、多層次、多目標、多功能的綜合的整體。對于這樣一個復雜對象,體育人文社會學著重從人的體育行為的觀念、意義以及體育的社會組織形態和方法等方面展開研究,以期能夠對體育在“人文社會運動”方面的特點和規律有更加全面、系統、深入的認識和把握。概而言之,體育人文社會學以人的體育行為活動和由這些活動引發的人文、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
1.1 人為性、異質性明顯
體育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是體育現象中的各種生物、化學、物理等自然現象,其存在和變化遵循自然規律,具有自在性。體育學中的運動人體科學是從自然科學角度對人的身體運動特點和規律的認識活動,是對人體運動中的“自然事實”進行的科學研究。人的運動雖然要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情緒的影響,但運動人體科學的規范則是秉承自然科學的實證方法,排除人的主觀影響,把人的運動作為沒有意志的客體看待,追求研究結果的客觀性、因果性、規律性、普適性。體育人文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是體育現象中的人文現象和社會現象。無論是體育的人文現象還是社會現象,都是由人的體育行為活動和行為活動的產物構成的。而人是有意識、有意志、有感情的,其行為也是有目的、有方向的,所以,無論是人的體育行為活動,還是由這些活動形成的各種體育關系,都具有主觀人為性。
運動醫學專家可以從人體運動機理的研究中概括出普適的定律,如“超量恢復理論”、“高原訓練理論”等。但體育人文社會學者卻無法從一個人的體育行為、一個團隊或一個體育組織活動的研究中得到普遍適用的結論。體育人文社會學所面對的對象是體育活動中的人和由人的這些活動產生的人文社會現象。人的體育行為活動不僅受其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影響,還受到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和制約。體育人文現象和體育社會現象是人的主觀意志與社會客觀環境條件相互作用的表現和結果。所以,體育人文社會學的研究對象不僅有人的生物、心理、社會諸多屬性,還有社會體育觀念、制度、組織、方法、功能,以及體育與社會政治、經濟、教育、藝術等諸多方面的相互作用關系。因此,體育人文社會學的對象相對于體育自然科學的對象具有顯著的異質性特征。
1.2 不確定性因素更多,偶然性更大
對于“人的運動”,運動人體科學基本上可以采用較嚴格的研究工具和手段找到人體運動過程中機體產生變化的確定因素和因果關系,而且相應試驗可以重復,其結果可以接受檢驗。基于“超量恢復原理”的身體負荷訓練,可以提高運動員的機能水平;基于“運動條件反射原理”的運動技能訓練,可以提高運動員的技能水平。一般來說,這些“人的運動”規律,對于任何從事體育鍛煉和運動訓練的人來說都是適用的,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然而,對于“運動中的人”的認識卻要復雜多,困難得多,因為人的思想意識、情緒情感、態度、意志、審美等方面差異性、變動性都很大,獨特性明顯。由人的體育行為活動引發的人文社會現象中的不確定因素就更加多樣和多變。例如,服用興奮劑可以使每一位運動員的機能水平獲得暫時性提高,在比賽中表現出“超常”的運動能力。而是否服用興奮劑,卻與每一位運動員的思想境界、道德水準、認識深度有關,也與教練員、隨隊醫生、領隊以及團隊和組織環境有關。由此可見,同樣是研究興奮劑,體育人文社會學的研究比起運動人體科學的研究所涉及的范圍更廣、不確定因素更多,當研究涉及到具體相關人員時,還需要考慮個體的特殊性。
1.3 事實因素與價值因素并存
體育人文社會學所面對的對象是一個不同于體育自然科學所面對的自然世界,而是一個人文社會世界,這個世界既是一個事實世界,又是一個有意義的價值世界。體育自然科學的對象是客觀存在的自然事實,而體育人文社會學的對象是一種特殊的事實,即人文社會事實。人文社會事實既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同時也具有價值性特征[1]。
體育人文社會事實與體育自然事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是人的體育行為活動的產物,后者則是自然物質運動的結果(人體運動雖然也是人的活動,但對運動人體的研究,是把運動人體作為自然存在的生物體進行的研究)。體育自然事實本身并無價值,它們只有在對于人的效用關系中才體現出價值。而體育人文社會事實本身就是價值事實,這是因為人的生存和發展的內在規定決定了人具有多方面的需要,有物質、精神的需要,有生存、享受、發展的需要。人的任何滿足需要的實踐活動都是有目的、有意志、有情感凝結其中的活動,這就必然會有價值附著其中,甚至主要就是價值活動而造成的價值事實。“在人的現實的社會活動中,人文社會事實與社會價值總是互為表里、互相依存、相輔相成的關系。即在其現實性上,任何人文社會事實都滲透著社會價值,總是體現著創造者的意義追求和價值凝結。無論是社會的人,還是人的社會,都既是一種人文社會事實的存在,同時也是一種社會價值的存在。”[2]
競技體育“舉國體制”是中國特色體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在特定歷史時期和資源約束的雙重背景下,為迅速提高競技水平為國爭光而運用政府行政手段,在全國范圍內集中調配各方資源用于快速發展競技體育的組織方式、運行體制和制度。作為一種體育制度,它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事實。對社會事實的研究我們可以采用科學認知方法,對其結構、運行特征和規律加以描述和解釋。但同時,對“舉國體制”的認識、分析、論證及結論、建議,都必須要從“舉國體制”對國家、民族、運動員個人和廣大納稅人的利益總格局中進行討論。因此,對“舉國體制”的研究,不僅是事實判斷,更是一種價值判斷,從根本上說是對這一社會事實進行的一種價值權衡和評價。
2 體育人文社會學的方法論特征
2.1 實證主義與人文主義的對立與融合
體育自然科學研究采用實證方法已經沒有異議,然而,與體育自然科學相對應的體育人文社會科學,能否采用實證方法卻存在不同的觀點和分歧。如果說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領域存在庫恩所說的“范式”的話,那么主要有實證主義和人文主義兩種主要的研究范式[3-4]。
多年以來,我國體育學者一直致力于體育理論的科學化。上世紀后半葉,為了加速我國體育的科學化進程,體育學術界高舉科學大旗,大踏步地向體育科學化進軍。體育自然科學研究效仿自然科學方法自不待言,客觀性、實證性、精確性、規律性是其基本科學追求。在體育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也曾一度將實證的定量方法奉為金科玉律,無論研究對象的屬性和特征如何,均要尋找、提取變量,最起碼也要進行統計學處理,經這樣一番“操作化”,研究成果就能夠成為科學成果,否則,研究就不能算作科學研究,研究成果也就不能稱其為科學研究成果。
我國的體育科學經過數十年科學化的規范和發展,正從“前科學”成長為一門“常規科學”。體育科學不但擁有了許多專門的研究領域、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并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而且形成了由眾多學科構成的體育科學體系。體育科學已經在我國科學技術體系中占有了一席之地,邁入了科學行列,成為一門具有科學品質的部門科學。毫無疑問,體育科學的較快發展與我們體育學術界多年來堅持走科學化、規范化道路有直接關系[5]。
在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的科學化進程中,實證方法的引入及廣泛應用,的確推進與深化了該領域的研究與發展。但是,近些年來隨著人們對體育人文社會現象特殊性認識的不斷深入,一些學者越來越感到困惑并提出疑問,單純的實證方法能有效解釋體育人文社會現象嗎?一些學者受人文主義思潮的影響,開始懷疑實證方法在體育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作用,不再將實證方法奉為唯一可行的方法。
在體育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所形成的實證主義與人文主義兩種研究傾向的分歧與對立,一方面是由于體育人文社會現象的多質性、復雜性、動態性等特征,導致人們認識方法的多元性、層次性;另一方面,也與人們不同的體育觀有關。體育是人類的一種特殊文化,如何認識這種特殊文化主要有兩種視角,一種是科學視角,一種是人文視角,前者將體育文化視為科學文化,后者將體育文化看作人文文化。觀察、認識的角度不同,進入人們視野的對象特征就會不一樣,從而決定了不同的方法論基礎。
由于在體育屬于科學文化還是人文文化的理解上的分歧,導致了人們在如何認識體育和采用何種研究方法上的分歧。我們認為,在體育學術發展的初期階段,當人們還不重視科學手段時,強調科學化、規范化是有重要意義的,這對體育學術形成科學規范,成為理論嚴謹的規范科學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當體育學術進入正常的科學軌道之后,我們就需要從更多的視角審視體育,如人文視角,不僅將體育看作科學文化,還要看作人文文化,因為,體育是人的活動以及活動所產生的文化現象。如果沒有人文視野中的體育,這樣的體育認識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甚至是危險的。
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對象中“事實”與“價值”并存的復雜特征,決定了其認識和方法的多樣性,主要表現為實證性研究和評價性研究兩大類。由于兩者哲學觀點的不同,因而,在研究中各自秉承不同的方法論。其實,在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純粹的實證性研究或是評價性研究是極少的。在每項課題的研究過程中,總是會體現出實證性方法和評價性方法兩者的各自功能及相互補益。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首先是對客觀存在的某種體育人文社會現象的科學認定和描述,它的核心必須是對客觀存在的事實判斷。然而,任何體育現象又必然是在特定的文化價值背景中發生的,因此,對體育現象的客觀描述就不可能沒有相應的價值判斷。當我們就某一體育現象展開研究之前,總是先明確此問題的研究價值和意義,首先運用價值判斷確立課題意義及預期的目標。事實判斷揭示了體育社會現象自身的規律,價值判斷則規定了如何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有效地、有目的地運用這些規律。只有將實證性研究與評價性研究相互補充、相互配合、相互印證,才能從多個層面,全面、整體地認識和把握體育人文社會學研究對象的性質。片面強調和追求某類或某種方法的作用,就會走向偏執的實證主義或人文主義的極端。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發展實踐證明,無論哪種單一方法論取向的研究,都難以全面反映研究對象的復雜特征和規律。我們倡導運用辯證思維方法,根據研究對象特點,在不同的研究階段,靈活地吸收兩類方法的優點,并使之有機融合,形成方法論上的互補優勢,在概念上相互過渡,原理上相互支持,在互為根據中得到統一。
總之,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必須超越“科學”與“人文”的二元對立。在其認知途徑和方法論上,既不能采用純粹科學主義的思維模式和方法,也不能只看到體育人文社會現象的復雜性、隨機性和不可重復性等特點,而僅僅采取與科學主義絕對對立的人文主義思維模式和方法。而是要克服其各自的片面性、吸收其各自的合理性,對其進行辯證的思考與綜合。根據研究對象的性質和特點來選擇研究思路和方法,達到科學性與合理性相統一的目標要求。
2.2 價值非中立性與價值中立性相統一
體育人文社會科學以體育人文社會現象為對象,在價值特性上具有功能的非中立性和價值多元性。這正是社會事實區別于自然事實的最重要價值特點之一,也是體育人文社會科學有別于體育自然科學的關鍵點。
體育人文社會科學區別于體育自然科學,首先是其研究對象不是一般的自然事實,而是有人的目的和活動參與其中的價值事實,是人文社會事實與其價值意義的統一。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的任務不是一般地、客觀地描述體育人文社會現象是什么,而是要揭示這些現象所具有的各種價值的意義,并且揭示其未來發展狀況,由此而指導和規范人們的體育行動,以爭取體育事業的最大成功和效率。
就體育人文社會科學關注的重點和功能轉化來看,當前體育人文社會科學正在由描述向規范功能轉化,即不僅要客觀地揭示對象的歷史和現狀“是如何”,并說明其“為什么”,還要從體育發展之于人的根本價值、意義的層面揭示和預見其未來“將如何”和“應如何”。這就要求體育人文社會科學不僅要對現實做出科學判斷,同時還要做出價值判斷,既要力求達成目標的真理性,更要實現目標的合理性要求。這就需要體育人文社會科學自覺地將描述、說明功能與批判、規范功能相統一。從而更好地解決處理好人、體育、社會三者之間的關系,使體育能夠為人的終身健康幸福和社會和諧繁榮發揮最大功能。
當然,人們體育活動中的不同具體現象的價值特點和價值強度有所不同,相應的,體育人文社會科學中的不同具體學科的價值性和價值相關度也有所不同。有的學科有更多的客觀性、普遍性、價值中立性和說明性,可以更多地借鑒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如體育經濟學、體育心理學、體育管理學等。有的學科則有更多的主觀性、個別性、價值非中立性和理解性,更需要人文社會科學的獨特方法。如體育哲學、體育史學、體育法學、體育倫理學等。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的各具體學科研究,應當根據各自的特點,處理好客觀性、真理性、科學性與主觀性、價值性的關系。
2.3 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相統一
馬克思主義關于任何客觀事物都是質與量的統一體原理,是體育人文社會學研究實行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相結合的哲學依據。由于體育人文社會學的對象是一個多質的統一體,因而對這樣一個復雜對象的定性研究尤為重要。在體育人文社會科學定性研究中,要力求做到定性研究的科學化并形成必要的規范。在課題的選擇和論點的確立上,應從實際問題中概括提煉出科學問題;在對事實的描述和對問題的論證過程中,應強調使用概念語言而避免使用日常語詞;在對事實進行判斷推理過程中,應由經驗判斷上升為科學判斷。這里并不否認體育實踐中經驗的作用,而是強調科學的定性必須依據嚴密的邏輯推理和論證。
馬克思曾指出,一門科學,只有當它能夠成功地運用數學時,才算達到了完善的地步。體育人文社會學要發展成為一門成熟的科學,必須大力加強科學研究的定量化。但是我們應該看到,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對象中非量化因素和過程大量存在,其運行規律并不具有數量規律,如人的體育意識、體育價值觀、團隊精神等。“在運動訓練中,分析運動員的起始狀態是制定和實施訓練計劃的第一步,雖然采用量化的方法可以得到大量人體生物學方面的分析結果,但是對于運動訓練和比賽中的社會學因素、運動員在比賽中的體驗和行為,僅靠量化的方法卻無法得到實質性的分析結果。比如一次比賽失敗后,用量化研究方法很難獲取有關運動員在比賽的那一時刻是怎樣想、怎樣做的詳盡的第一手資料。”[6]另外,要有效地運用定量方法,還必須對所研究對象的質有確定的認識。沒有高水平的定性認識,定量分析就是盲目的數學游戲,定量研究只有與良好的定性研究相結合才能發揮作用。對體育現象中的一些復雜問題特別是一些涉及人的主觀性方面的問題,體育人文社會學的定量研究一般采用簡化的方法和分析的方法,簡化和分析到能夠運用定量方法加以把握和處理的程度。這種做法是允許的,在科學研究中也是行之有效的辦法。但是,如果簡化和分析到了忽視研究對象的復雜性,割裂了對象的整體聯系性的程度,就不能得出符合實際的正確結論。另外,如果尚未確定對象在整體中的特性及與各個方面的聯系,就急于進行定量分析,所得結論往往會失之偏頗,難有說服力。在有些情況下,定性分析反而比定量更能較全面地把握對象的特征。在體育人文社會學的定量研究中,“復雜問題簡單化”和“簡單問題復雜化”,都是應該引起我們注意和反對的不良傾向。從體育人文社會學研究的現狀來看,為了提高理論的清晰性和預見性,形式化和數學化的探索是很正常的,尤其是一些應用性較強,和實際聯系較為密切的學科,由于迫切需要提高和改善理論的功能,在現階段這種努力還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在體育人文社會學領域,追求定性與定量方法的互補、統一已成為一種趨勢。這符合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交叉、滲透、融合及方法相互借鑒、移植的發展方向。
3 結語
綜上所述,體育人文社會學以人的體育行為活動和由這些活動引發的人文、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在對體育人文社會學研究對象的認識中,一方面要“從物質運動的角度”,考察體育社會事實,力求研究過程的客觀性、結果的可檢驗性和規律的普適性,按照科學的要求使之科學化,形成和建立有利于體育人文社會學發展的科學行為規范和理論規范。另一方面還要從人類社會活動的角度,考察體育人文現象,重視對體育行為的意義、價值的理解、體驗。體育是人的機體活動和精神活動、社會物質文化活動和精神文化活動的綜合體,對它們的研究要做到科學認識方法與人文認識方法相結合,科學求實與人文關懷相補益,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相統一,共同發揮體育科學和體育人文對體育實踐的認識功能和推動作用[7]。
武漢體育學院學報16~20G8體育劉一民/曹莉20082008
體育人文社會學/研究對象/方法論/特征
Research objectives and methodology characteristics of sports humanities and so Ciology LIU Yi-min 1, CAO Li 2獨立的研究對象是一門學科存在的主要依據,也是與其他學科相區別的重要標志。體育人文社會學研究對象是體育人文社會學得以確立的最根本的元問題之一。體育人文社會學以人的體育行為活動和由這些活動引發的人文、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與體育自然科學相比較,它具有人為性、異質性明顯,不確定性因素更多,偶然性更大,事實因素與價值因素并存等特點。因此,在研究上具有實證主義與人文主義的對立與融合,價值非中立性與價值中立性相統一,實證性研究與評價性研究相統一等方法論特征。
作者:武漢體育學院學報16~20G8體育劉一民/曹莉20082008
體育人文社會學/研究對象/方法論/特征
網載 2013-09-10 21: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