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獨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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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寫了點關于印第安人的文字,今天突然冒出一個念頭,應該把美國的《獨立宣言》找出來再看看,很久以前讀過這篇著名的文章,只記得文章前面部分寫道:“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其它已經記不太清了。

再次讀完這篇不算長的文章,覺得有點話要說。
《獨立宣言》發表于1776年7月4日,這一天成為美國的國慶日,也叫獨立日。
《獨立宣言》開篇不長的部分講到了人權,講到了政權和人民的關系,然后直奔主題:為什么要脫離英國而獨立,籠統原因如下——《獨立宣言》寫道——“當今大不列顛王國的歷史,是接連不斷的傷天害理和強取豪奪的歷史,這些暴行的唯一目標,就是想在這些州建立專制的暴政。”(不同的翻譯版本,文字有所不同,但含義完全一樣。)

為了證明這個結論,文章后面的主要篇幅被用來一一羅列英國的種種不是和罪行,其中一段寫道:“他此時正在運送大批外國傭兵來完成屠殺、破壞和肆虐的勾當,這種勾當早就開始,其殘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蠻的時代都難以找到先例。他完全不配作為一個文明國家的元首。”
讀完文章,仿佛真切感受到33歲的文章起草者托馬斯"杰弗遜的熱血沸騰,感情全部站到了美國人一邊。但是,理性思考后,不禁產生很多聯想。
按照《獨立宣言》的觀點,是不是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現代資本主義發祥地之一的英國至少在1776年之前,是人類歷史上最“殘酷卑劣”的政府?這應該是美國人的觀點。那么,是不是還可以說:至少1776年以前的資本主義歷史是一段毫無人權、毫無道義的歷史?

自從新大陸被“發現”后,歐洲各國經歷了一個此起彼伏的霸權時代,西班牙、葡萄牙、荷蘭、英國、法國(德國的擴張還要晚一點)。18世紀末,也就是美國獨立前后,英國已經成為一個幅員遼闊的世界帝國的中心,但是,這么一個領導世界潮流的君主立憲政府,在美國人眼里,居然是一個“在最野蠻時代都難以找到先例”的暴政!我認為,在這個問題上,美國人的《獨立宣言》說了真話,所以,這篇文章才會在世界各地受壓迫的民族那里產生共鳴。如果是其它民族來批判大英帝國,還容易背上文明沖突論的嫌疑,現在,這話是美國人說的,我們是不是可以借機發揮一下?

順著美國人的這番話,我們很容易知道,當時世界各個英國殖民地的人民其實遭受的苦難與美國人至少是完全一樣的。但是,為什么只有美國人受不了?為什么只有北美殖民地這么早就獨立了?比美國人更早遭受奴役的印度人,卻在美國獨立170年后才被英國允許獨立,是印度人不想獨立嗎?既然美國人也是“苦出生”,被奴役之后比較早地翻了身,那么,翻身后的美國人看到英國人還在奴役其他民族(例如中國)的時候,為什么不幫著其它民族獨立,反而幫著英國人一起奴役呢?菲律賓可以算作最早的殖民地之一,被西班牙統治了300多年。1898年,美國打敗了西班牙,獲得了菲律賓的統治權,美國這個昔日的被奴役者,現在變成奴役他人者,成為菲律賓的宗主國,成了殖民者。為什么反抗英國的暴政成功后,卻做出和英國一樣的事情呢?《獨立宣言》給了我們答案。

托馬斯"杰弗遜在《獨立宣言》中寫道:“我們不是沒有顧念我們英國的兄弟。……”原來人家是親兄弟!《獨立宣言》的大氣磅礴、理直氣壯的根源原來在這里!奴役別人沒關系,怎么可以奴役自己的兄弟!所以,為了富饒的美洲,兄弟反目,同室操戈,最終英王不得不同意美國獨立,讓人感覺是英國在偷偷放水,開了一個后門。

《獨立宣言》后面有一段話讓我產生更多的疑惑,文章寫道:“我們(即將獨立的美國人,本人注)曾經向他們(英國人,本人注)天生的正義感和雅量呼吁,我們懇求他們念在同種同宗的份上,棄絕這些掠奪行為,以免影響彼此的關系和往來。但是他們對于這種正義和血緣的呼聲,也同樣充耳不聞。”我的疑惑是:英國人到底有沒有“正義感”和“雅量”?如果他們“天生”就有正義感,為什么會對同樣是正義的呼聲“充耳不聞”呢?我只能理解美國人在說假話,目的是給“同種同宗”的兄弟一點面子。

(2006年4月6日,英國媒體報道美國國務卿賴斯和英國外交大臣斯特勞的親密接觸,甚至有人說他們已經互相暗戀。其實不過是為了表現兩國之間的友好而作的秀。想想杰弗遜當年毫不留情的猛烈抨擊,真是無話可說。4月6日注。)

《獨立宣言》用代表全人類的語氣,正義凜然地表達了美國人反抗暴政、要求獨立的充足理由。那么他們獨立以后又怎么樣呢?在我看來,他們并沒有比英國人好多少,甚至比英國人還要會奴役他人。《獨立宣言》在數落英國人時,還有一段寫道:“他在我們中間煽動內亂,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殘酷無情、沒有開化的印第安人來殺掠我們邊疆的居民;而眾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戰規律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殺勿論的。”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到,美國人在建國的第一天就已經宣布,印第安人是“沒有開化的”、“殘酷無情”的野蠻人,就已經表明了他們對印第安人天生的敵意。因此,美國建國后,對于印第安人的暴政,比英國人有過之而無不及。英國在某種程度上還尊重印第安人在阿巴拉契山以西的土地,但是,美國人最為自豪的西部大開發,基本上全部剝奪了西部印第安人的財富。

美國對于印第安人的態度也表現出兩面性。1789年華盛頓總統在就職演說中宣布,11月26日星期四為感恩節。感恩節的來歷與印第安人有著密切的關系。1620年,“五月花”號載著100多名英國清教徒來到現在的美國,由于天氣嚴寒,僅50多人存活。是當地的印第安人給他們送來了食物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才使他們度過了冬天,否則,還不知會有什么后果。第二年春天,印第安人又主動教會這些英國人狩獵、捕魚和種植。因此,美國建國后將感恩節定為國家法定節日也是有道理的。但是,“感恩”的心態更多是針對上帝,在那個時候,對于印第安人的“感恩”大多只停留在口頭上。1863年林肯總統宣布每年11月的最后一個星期四為感恩節,但是,就在這個時期,南北戰爭期間著名的北方將領菲利普-謝里登將軍留下了一句著名的話:“我唯一見過的印第安好人就是死人”。如今,美國的印第安人只生活在狹小的保留地里,美洲最富饒的土地已經永遠不再屬于他們。
下面我要完整抄錄《獨立宣言》中最令人難忘、最激動人心的那段文字: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那么,印第安人有沒有這些權利呢?當年《獨立宣言》的起草者和簽署者們顯然不認為印第安人也擁有這樣的權利。凱文"柯斯特納的一部電影《與狼共舞》獲得了奧斯卡獎,算是對印第安人的道歉嗎?《獨立宣言》只強調了自己應該擁有的權利,為什么一點也沒有提到每個人同樣也必須承担的義務呢?是不是就因為這個原因,才使美國成為很少考慮義務的最自由的國家呢?

最早從英國前往美洲的人分成幾類,一類是被判罚流放的罪犯;一類是出于各種原因在英國呆不下去的人;再有一類是一心到美國來發財冒險的人。從1585年起,英國女皇開始頒發開發美洲的《特許狀》:只要在北美洲發現土地,這塊土地就可以成為發現者的私有財產,并且可以由后裔繼承。英國人只要拿到了這份《特許狀》基本上就可以在北美洲為所欲為。還有一部分是從歐洲別的國家前往美洲的。上述幾類人就是后來美國人的祖先,所以,他們是兄弟,沒錯。但是,誰賦予了英國女皇這個權利呢?不是你的東西,你怎么可以拿來送人呢?(這個行為背后的法理都是西方人為自己定的)。美國號稱是自由的土地(Free Land),我還知道這個英文單詞也可以解釋為“免費的土地”。在英語中,“自由”和“免費”是同一個詞。所以,當初來到北美洲的英國人大多抱著免費獲得富饒的土地和財富的夢想,但是,英國女王頒發《特許狀》是有條件的:必須給英國繳稅。換句話說,英國女王要自己的臣民到別人家去隨便拿東西,拿了之后,英國女王要抽頭。多么旱澇保收、只賺不賠的生意!這個世界上還有這種生意嗎?我也要去!
美國人為什么最后要獨立?就是因為英國要求他們交很多稅!這個情節仿佛就是有一個人招募了強盜或者小偷,指點強盜小偷去偷去搶,自己坐地分贓。結果,強盜小偷覺得自己很辛苦,很冒風險,不愿再分給他了,所以,強盜小偷獨立了。武裝起來的先進文明就是這么牛叉!
今夜我終于懂了,《獨立宣言》里有真話,也有假話。真話是為美國人自己說的。假話是騙其他人的。《獨立宣言》第一行就寫道:“……在世界各國之間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獨立和平等的地位……”《獨立宣言》最后一行寫道:“為了支持這篇宣言,我們堅決信賴上帝的庇佑,以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財產和我們神圣的名譽,彼此宣誓。”以上帝開頭,以上帝結束,一切都在上帝的名義下毫無愧疚地進行。

上帝可能年紀大了,眼神不好了,沒有看到諾大的美洲土地上,還有一大群印第安人,上帝把他們忘了。誰讓印第安人的皮膚像泥土一樣的顏色,讓上帝分不清呢?誰讓他們沒有雪白的皮膚,可以讓上帝時刻很容易地看到呢?


劉仰 2011-06-12 00: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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