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權力的擴張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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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宦官權力在經過一段冷寂之后,居然死灰復燃,悄無聲息地擴張成彌漫之勢,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重要領域,成為歷代宦官權力中最為炙手的一朝,這確實是一個頗為奇特的歷史現象。這一現象是怎樣發生與發展的?它根植的土壤究竟在哪里?本文試作探討。
據史書記載,明代的宦官,最初除了做奴才的份兒外,無任何權力可言。雄才大略的朱元璋,征戰一生,馬上得天下,殊屬不易,權力禁臠,旁人當然不得染指。朱元璋先是誅殺功臣,后于洪武十二年(1379年),又殺丞相胡惟庸,罷中書省,朝政不論大小,事必躬親,目的就是要將大權獨攬于自己手中。朱元璋對功臣故吏尚且如此,那些非親非故的宦官就更不用說了。況且,朱元璋深諳歷史上閹宦之禍帶來的災難,便決定從制度上鏟除宦官干政的一切可能。《明史・職官志》:
洪武十七年鑄鐵牌。文日:“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置宮門中。又敕諸司,毋得與內官監文移往來。
又,《明史・王徽傳》:
自古宦官賢良者少,奸邪者多。……愿法高皇帝舊制,毋令預政典兵,置產立業。家人義子,悉編原籍為民,嚴禁官吏與之交接。
由是可知,明朝初年,宦官的權力跌入了歷史的低谷,不僅不得干預朝政,與官吏交通,甚至連置產業的權力也沒有。據《明史・宦官傳》:“有內侍以久事內廷,泛言及朝政,即日斥還鄉,終身不齒。”可見,朱元璋對宦官的防范措施不可謂不嚴。但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正是他自己費盡心機、不遺余力推行的極端君主專制制度,為日后宦官干政預埋了禍亂的種子。
朱元璋當政不久,就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制度,成為空前的封建專制的獨裁者,并將此規定制度化,讓子孫后代依樣畫葫蘆:“以后嗣君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①本來,即便是有丞相協助處理政務,朱元璋也已累得疲乏不堪,僅每天的奏疏,就令他頭暈目眩,難以將息。如今,廢除中書省,罷丞相,攬大權于一身,日理萬機,事無巨細,事必躬親,這種情形難以持久,其結果必然仰賴宦官。正如他自己所說的:“閹寺之人,朝夕在人君左右,出入起居之際,聲音笑貌,日接乎耳目,其小善小信,皆足以固君心。”②所以,嚴禁宦官干政的朱元璋在不知不覺中將那些曾被他視為權柄天敵的宦官當作助手,繼而使之參與國家的政治活動了。如洪武八年(1375年)派“內使趙成往河州,以綾綺帛市馬”③。洪武十一年(1378年),“遣內臣吳誠詣總兵官指揮楊仲名行營觀方略”④。洪武十九年(1386年),“行人劉敏、唐敬偕內巨賚磁賜真臘等國”⑤。由此可見,明代宦官參與政事,實由朱元璋開其端。
然縱觀洪武一朝,宦官雖參與政事,但由于朱元璋對太監管束非常嚴格,只要稍有違法,就嚴加懲罚,因此,尚未釀成禍害。不過,僅僅到了兒子朱棣手中,就使這一祖訓起了一個微妙的變化。《明史・職官志》:
成祖亦嘗云,朕一遵太祖訓,無御寶文書,即一軍、一民,中官不得擅調發。朱棣明曰遵奉祖訓,但卻將乃父規定的“內臣不得干預政事”悄悄地改為不得擅自作主。換言之,只要在皇帝可控制的范圍內,宦官自可做主。于是,明代的宦官悄悄地走上了問鼎權力峰巔的第一步。永樂元年(1403年),內宮監李興奉敕往勞暹羅國王。永樂三年(1405年),遣太監鄭和率舟師下西洋。永樂八年(1410年)都督譚青營內有內官王安等,又命馬靖鎮甘肅、太監馬騏鎮交趾。永樂十八年間(1420年),設立東廠,由太監頭目掌握。從此,明代宦官權力從無到有,獲得了出使、專征、監軍、分鎮與刺臣民隱事之權。此明代宦官權力嬗變之一。
至朱棣兒子宣宗時代,采取了一項措施:在宮中設立“內書堂”,收容十歲以下凈身兒童二三百人,由翰林院學士當教師,學習儒家經典,對宦官進行文化教育。《明史・宦官傳》:
后宣宗設立內書堂,選小內侍,令大學士陳山教習之,遂為定制。用是多通文墨,曉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
如果說成祖對朱元璋之祖訓還有所顧忌,而只是陽奉陰違的話,那么,宣宗則是公然陽奉陽違了。眾所周知,歷史上太監大多不學無術,甚至識字無幾。在唐朝曾有不通文墨的太監抱來通曉文字的女官刺聽皇帝與大臣密議內容的笑話。有鑒于此,朱元璋立下祖訓:“內臣不許讀書識字。”《明史・宦官傳》載,宣宗設立內書院,事在宣德元年(142年)七月,目的是提高宦官的文化素質,以便讓他們將來做秉筆太監時,能夠遵照閣中票擬字樣用朱筆批文,以減輕宣宗本人每日批閱大量奏文的政務負担。從設立內書院始,宦官讀書成為定制。這就為日后宦官在荒主執政時干預政治作了重要的鋪墊。此明代宦官權力嬗變之二。
到了英宗時代,宦官權力進一步擴張,開始握有典兵之權。《明史・葉釗傳》:
應詔陳八事,中言……宦官典兵,于古未見,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統朝用之,而鑾輿北狩。
正統是英宗的年號,他重用宦官王振,不斷地委以重任。然自正統元年至土木之變,英宗被俘,凡十四年,前七年上有太皇太后,下有三楊,號稱治平,王振尚不得逞其奸。而后七年太皇太后及楊榮、楊士奇相繼去世,三楊在世者唯有楊溥,但也年老多病,于是王振便肆無忌憚,為所欲為。他竟然把太祖立于宮門上的那塊禁止宦官干預政事的鐵牌摘了下來,世人無不知權在王振,公侯勛戚皆呼之日“翁父”。及瓦刺來攻,英宗親征,授王振以指揮軍事的大權,這是明代宦官直接握有兵權之濫觴(以前僅是充任“監軍”)。此明代宦官權力嬗變之三。
明代宦官權力全面擴張,是在憲宗朱見深統治時期,他賦予親信宦官以軍政大權。鄒智于憲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上疏:
臣又聞高皇帝制閽寺,惟給掃除,不及以政。近者舊章日壞,邪徑日開,人主大權,盡出其手。內倚之為相,外倚之為將,藩方倚之為鎮撫,伶人賤工倚之以作奇伎淫巧,法王佛子倚之以恣出入官禁,此豈高皇所許哉。
鄒智所言,指的是憲宗任用宦官汪直。汪直當時領西廠,氣焰熏灼。汪直每次外出,隨從甚眾,前呼后擁,遮街塞巷,朝中公卿大臣遇之皆避其道。一次,兵部尚書項忠遇之不避,備受其辱,可謂一手遮天,以至“今人但知汪直太監也”,朝中大臣皆唯其馬首是瞻,汪直實際上掌握了朝政。并且,汪直還于成化十四年(1478年)、成化十七年(1481年)兩次外任邊將,指揮軍隊打仗。明代宦官被用如將相,此明代宦官權力嬗變之四。
至此,明代宦官的權力完成了其擴張的全部過程,明代宦官終于登上了權力的頂峰。以后劉瑾的肆虐,魏忠賢的專擅,不過是上述先例的歷史延伸與再現罷了,從實質上說,明代宦官于政的法定手續,在憲宗時代就已完成。此距洪武頒布“不許宦官干政”的祖訓僅一百年耳。何以洪武之祖訓會背棄得如此之速呢?究其原委,筆者認為有三:
其一,政治需要。明成祖朱棣任用宦官,委以權力,完全是因為當年在靖難之役中,尚為燕王的朱棣就是靠勾結受建文帝壓迫的太監而掌握了建文帝的動向,此后又在其圍攻南京時,與宮內的太監里應外合取得了勝利,登上了皇帝的寶座。因此,朱棣上臺后,也害怕會有失意的宦官像出賣建文帝一樣出賣自己,故而不惜背叛祖訓,拉拢宦官。《明史・刑法志》云:“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宮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為耳目,故即位后專倚宦官,立東廠于東安門北,令劈昵者提督之。”而朱棣自己的宦官,如狗兒等,在“靖難”之役中,也為朱棣在戰場上立過功。說白了,明成祖授宦官以權柄,完全是一筆政治交易。
其二,主怠賴宦。與創始基業的開國帝王們不同,越到后來,其繼承者們便越趨于荒怠、腐化,這是中國每一個朝代都反復上演的一部回旋曲。繼位的帝王們坐享其成,當然體會不到其先祖創業的艱辛,遂享樂深宮,不問政事,權柄往往被委以親信宦官。于是,宦官的權力便得到了不斷地擴張。宣宗設立“內書堂”,提高宦官的文化水準,本意是把他們培養成秉承旨意的幫手而已,所謂秉筆太監。故宣宗雖然讓太監批閱文書,自己亦每日親筆批閱奏本,并對太監的批文進行審查,秉筆太監未敢售其私。但后來的帝王們就沒了這份閑情逸致,為了有更多的時間享樂,有的干脆撒手不管,宦官們“遂逞其志矣”。武宗時的宦官劉謹,遇一軍人向其賄賂,他便批示:授某某官,轉發兵部。兵部在批示上蓋上大印,就成了正式任命書,武帝則完全蒙在鼓里。至于熹宗,更是歷史上有名的“頑重”,走馬、戲水、做木匠,無所不能,就是不理朝政,因此,魏宗賢才得以售奸。
其三,人治隨意。缺乏法治的保障,政策的決定完全取決于人主的個人意志,這是明代,也是歷代宦官權力失而復得的根本原因。明朝并非沒有制度,甚至應該說,制度還很嚴厲。明太祖把宦官不得干預朝政的規定不僅定為祖訓,還被制成鐵牌立于宮門外,其用意就在于永遠地告誡子子孫孫,謹防大權旁落宦官之手。但為何僅僅隔了一代,從建文帝開始就漸漸地棄之不顧了呢?關鍵就在于封建社會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統治者對制度法律的確立與廢除有很大的個人隨意性,他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頒布新的法律,而不受包括祖訓在內的一切制度的約束。于是,歷史就上演了這樣一幕諷刺劇:朱元璋最怕宦官專權,但恰恰是這個明朝,成為中國歷史上宦官最有權勢的時代,被人們恥之為“最大的太監帝國”。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網載 2013-09-10 20: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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