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史上的經典之作  ——《最后一個莫希干人》藝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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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散文家薛特尼·史密斯(Sydney Smith, 1771 —1845 ) 在1820年2月出版的《愛丁堡評論》(Edinburgh Review )上撰文評擊當時根本并不存在的美國文學。他寫道:“普天之下,四海之內,有誰在讀一本美國書?”他這話雖然聽上去似乎刻薄,卻道出了一個誰也無法否認的事實。可是,過了不到10年,當庫柏的《最后一個莫希干人》問世后,這個評價就難以成立了。美國文學之所以能夠如此迅速成長,以致令人刮目相看,厥功至偉者,就是被后世譽為“美國的司各特”的庫柏(James Fenimore Cooper,1789—1851)。
      一
  庫柏自己在總結他30年間的文學創作生涯的成就時說:“如果說作者寫出來的東西,有什么可以流傳于后世的話,毫無疑問,那就一定是《皮裹腿故事》。”事實證明,他的預言非常正確。這些小說不僅成為美國文學中的經典之作,而且它們還進入到了世界古典文學名著的行列。按照創作年代之先后順序,這些作品為《拓荒者》,《最后一個莫希干人》(The Last of the Mohicans , 1826 )、 《大草原》(ThePrairie,1827)、《探路人》(The Pathfinder,1840)、 和《殺鹿人》(The Deerslayer,1841)這5部長篇小說。 它們的內容主要描寫森林中的那個獵人“皮裹腿”(即《最后一個莫希干人》中被人稱作“鷹眼”或“長槍”的那個偵察員)納蒂·邦波的一生。可是這5 部小說中的故事的情節,卻不同于創作年代的次序。
  《殺鹿人》寫的是年輕時代的邦波“首次出征”中的冒險經歷。《最后一個莫希干人》和《探路人》,以18世紀50年代英法兩國的殖民戰爭為背景,描寫了邦波的戰斗生活。而《拓荒者》則寫的是獨立戰爭以后,邦波被迫離開了開發地上新出現的小市鎮,到西部森林中去過狩獵生活的情景。《大草原》里講的是無地的農民向大西部繼續推進,和年老的邦波如何在大草原上結束自己一生的故事。
  庫柏在這5 部小說里創造的這位美國的第一個神話式人物納蒂·邦波,是生活在未經文明開發,巨大得難以想象的原始森林中的一個獨來獨往、與人無涉的男子漢。他的身世恰如他生活其中的那些林莽,無人能知其詳。作者從未提到他的父母——如果他真的有過父母的話。他出生的地點,他受過的教育和他信奉的宗教也都無人知曉。作者也并不交代他何以會獨自住到森林中去過活,成為一個他所謂的“森林中的居民”。我們不知道世上有沒有人會在想念或者牽掛著他。他能讀會寫。他認為世上有一個遙遠而玄乎得不大管事的神。他生來就英勇無敵,慷慨仁慈,為了朋友敢于“兩肋插刀”,赴湯蹈火。除非為了果腹,他決不殺生。他熱愛大自然的景物和它養育的所有生靈。
  然而,在《皮裹腿故事》里的那部最先發表的《拓荒者》里,他已經是個老人,他的那些印第安朋友也都已經傷亡殆盡,只剩下莫希干族的原來的大酋長欽加哥還在世上茍延殘喘,為了向別人乞討酒喝而含垢忍辱。納蒂·邦波固然還保持著他那旺盛的精神和不屈的半志,他的槍法也仍舊無人能夠與之匹敵。他在森林里狩獵,可是森林的業主卻控告邦波侵犯了他的產權。邦波因在林中殺了一頭鹿而被拘留。出獄后,他就去尚未開發的西部大草原上生活。那里雖然沒有森林,但是他也不必目睹樹木遭受人類的砍伐卻無法予以阻止而感到痛苦。他在那里可以像他年輕時那樣按照自然的法則生活,不必忍受人類的法律的約束。
  庫柏就這樣為美國的文壇創造出第一個真正屬于自己的民族和傳統的人物,可是他自己卻并不懂得它的偉大的意義。他起先并不打算再寫關于納蒂·邦波的小說。可是讀者的反應極為強烈,使他欲罷不能。他就在1826年出版了《最后一個莫希干人》。他在這部小說里讓時間倒流,描寫邦波在他30歲時候的業績。這部小說也同樣受到了美國和歐洲各國的熱烈歡迎。在無數讀者的熱情鼓勵下,他雖然接著就寫了《大草原》,可是他卻在這部小說里為他的這位英雄人物安排了一個冗長而富于浪漫精神的死亡的場面,讓這位80高齡的大自然之子長眠在他的大自然母親的懷抱里。庫柏也許認為,這樣一來,他就可以一了百了,不必繼續為他創造的這個神話中的人物操心了。
  事實證明,庫柏雖然親手創造了這么個深受歡迎的、劃時代的人物,可是他自己卻仍渾然不覺,不以為然。1828年,他在《美國人的想法》(The Notions of Americans)一書中抱怨說,作為一個美國作家,他深感“缺乏寫作素材”之苦。他寫道:
  美國沒有歷史的記載可供歷史家參考;沒有愚言愚行(除了那些最最粗俗而平庸的以外)可供諷刺家譏嘲;沒有社會風尚可供戲劇家在舞臺上表演;沒有無名的小說可供傳奇作家一試身手;沒有嚴重、頑固的違背道德的行為舉止可供道德家鞭撻;沒有任何富于詩意的材料可供詩人吟誦。……農民沒有服飾(根本也就沒有什么農民),法官沒有假發可戴,將軍沒有司令杖可握,行政首長沒有冠冕可戴。
  由此可見,他在小說中刻意創新,實為形勢所迫;這些話也說明他在創新方面所作的努力是多么艱苦。可是,傳統的影響畢竟對誰都是一種十分難以克服的力量。在以后的13年間,他把他所創造的這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人物撇在一邊,卻寫了3部以中古時代的歐洲為背景的小說。 它們和20 多部別的與“皮裹腿”無關的小說一起都早就被人遺忘。  到了1841年,《皮裹腿故事》享譽不衰的盛況促使他回過頭來重新寫了關于納蒂·邦波事跡的小說,即《探路人》和《殺鹿人》。因此,如果不是按照寫作和出版的先后次序,而以小說中的主人公納蒂·邦波的生平和事跡的先后來排列,這5部小說的次序應為:《殺鹿人》、 《探路人》、《最后一個莫希干人》、《拓荒者》和《大草原》。
      二
  《最后一個莫希干人》是《皮裹腿故事》中最為膾炙人口的一部。故事發生在1757年英法兩國為了爭奪殖民地而進行的“七年戰爭”的第2年,地點是在北美洲的赫德森河的源頭, 和喬治湖(即小說中的“霍里肯湖”,又稱“圣水湖”)一帶。當時那里是腥風血雨的戰場。小說以英國的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羅上校的兩個女兒科拉和艾麗斯前往堡壘去探望她們那處境艱難而危險的老父親,在途中被叛徒出賣而遭劫持的經歷為主線,展開了一幕幕驚心動魄的場面:原始森林中的戰斗、被擄、脫險、追蹤、伏擊等等。主人公納蒂·邦波這時已經當上了英國軍方的偵察員,并且由于他那神奇的槍法,已經獲得了“鷹眼”的稱號,他的敵人則稱他為“長槍”。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的酋長“大蟒蛇”欽加哥,以及欽加哥的獨子“快腿鹿”恩卡斯見義勇為,歷盡艱險,和劫持者,法國軍隊的同盟者印第安土著休倫人的一個名叫“刁狐貍”的麥格瓦酋長及其部落,展開了一場殊死的斗爭,最后以一場大廝殺告終。
  表面上看來,這似乎是一個“游俠騎士式”的浪漫故事,實質上,作者首先告訴我們的是,英法殖民主義者是當時的一切罪惡的根源。為了掠奪印第安人的祖祖輩輩生息繁衍的這片土地,他們發動戰爭,對印第安人進行哄騙、欺詐、暴虐、甚至還干出種族滅絕的勾當。他們用高價收購印第安人的頭皮,用“火水”(酒)和《圣經》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欺騙和脅迫印第安人充當炮灰,惡毒地挑撥離間,唆使印第安人的各個部落之間互相殘殺,使之同歸于盡。就拿欽加哥來說,他本是莫希干人的大酋長,他的整個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主義者的槍炮和奸計的雙重肆虐下慘遭滅絕,最后只剩下他和他的兩個兒子。他曾對老友邦波傷心地訴說道,在白人到那兒以前,“那時候,鷹眼,我們都是一家人,我們過得很幸福。鹽湖給了我們魚,森林給了我們鹿,天空給了我們鳥。我們娶妻,她們為我們生兒育女。……那些荷蘭人上了岸,把火水給了我的人民,使他們喝得連天地也分辨不出來。……后來他們就從自己的土地上被人趕走,一步步被人趕離了河岸,最后只落得我這個首領和酋長,也只能從樹縫里見到陽光,也從不能去看看我的祖先的墳墓!”不幸的是,連他的唯一的子嗣恩卡斯也死在麥格瓦的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樣,受法國殖民當局利用的休倫人,在最后的一場大廝殺中,也被消滅干凈。
  對于印第安人的被殺戮和印第安部落的滅絕,作者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懷著深深的同情和憤慨。他在小說中借鷹眼之口一再承認白人犯下的罪孽。他把這部小說取名為《最后一個莫希干人》,并且以沉痛的筆調描繪了“最后一個莫希干人”恩卡斯的英勇犧牲和哀惋動人的葬禮,就是寄寓著他對印第安人的悲慘命運的無限同情和哀思。正直、英勇的恩卡斯和美麗、善良的科拉之死,也不無更深的寓意:隨著他們的死去,他們心靈上的那種美德和純潔的感情也已完全消亡,留下的只是籠罩在美洲大地上的那些貪婪、殘暴、邪惡和兇殘。
      三
  作為美國文學史上的前期浪漫主義代表作家,庫柏的貢獻還在于把小說藝術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庫柏曾研究過18世紀以來的表現藝術,研究過英國文學;而且他對18世紀的英國詩人,對莎士比亞、拜倫、司各特等都曾作過深入的研究。他的天才不但表現在能把自己的創作特征和英國文學的傳統形式和風格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而且作品結構復雜精巧,內容緊張生動,故事情節懸念迭出,曲折重疊,人物的命運則瞬息萬變,難以預料,故事的線索步步深入,使人欲罷不能,這也是庫柏的作品之所以能夠在100多年來在全世界廣泛流傳, 經久不衰的一個主要原因。庫柏還善于捕捉過去的時代,使之重現于讀者的面前。德國作家歌德在晚年的日記中說:“即使在歐洲,人們也確信庫柏具有獨特的天才,很高程度的獨特天才,他第一次把美國的過去和現在,提高而成為文學的素材。”他還贊揚庫柏的作品在結構方面富于藝術的特點。他寫道:“我欽佩他的創作素材如此豐富和他對素材處理得如此巧妙。要想創造出像庫柏筆下的這些材料豐富而又前后連貫的作品來,那是很不容易的。”
  庫柏的成就還在于創造性地把浪漫主義的想象力和美洲蠻荒地區的素材結合為一個整體。他筆下的情節全是土生土長的,正如同《最后一個莫希干人》里的主人公鷹眼頭上戴的那頂皮帽子和他腿上裹著的那雙鹿皮制的裹腿一樣,都是當時美洲的特產。海沃德和艾麗斯之間的愛情,盡管有點感傷主義的情調,卻只能發生在當時當地的情景和條件之下。正如美國評論家露西·魯克伍德·海澤特(Lucy Luckwood Hazard)在她寫的《美國文學中的邊疆》一書中所說的那樣,“尚未開發的邊疆地區為《最后一個莫希干人》提供了背景的環境,情節的依據,主題的來源和人物的特征。”這種結合當然會產生某種局限性,表現為文體和內容兩者的不協調,言語之前后欠連貫,風格之不一致。譬如說,鷹眼這位主要人物說話時的措辭和用語常常前后并不呼應,使人聽了會覺得他的談吐忽雅忽俗,判若兩人。產生這種那種紕漏,不該多予指責。我們應該理解,庫柏從來就不打算采用現實主義的手法來從事創作。他在1850年為《皮裹腿故事》里的5部小說出合訂本時寫的前言中, 他對批評者說道:
  每一個創作小說的作家——尤其是當他們期望自己的作品達到傳奇的水平的時候——都享有一個特權,即把他心目中的那個最為美好的人物呈獻給他的讀者。作品中含蘊的詩意靠的就是這個。如果有人認為,若要描寫紅人,就一定得把那些多少與他們生活其中的貧窮姜慘和道德敗壞相同的景況全盤托出,這就未免把小說家所應享的特權限止得太狹窄了。持有這種觀點的評論會讓荷馬的史詩都無法問世。
  這段話里的關鍵性詞語是“最為美好的人物”。就拿《最后一個莫希干人》中的那些人物來說,除了按照英國小說家福斯特(Edward MorganForster)的分類應該歸之于“扁平型人物”外, 即使“鷹眼”和麥格瓦這兩個相對說來寫得比較豐滿的“圓型人物”,庫柏也盡量把他們寫得虛而不實——輪廓具備而細節不足。他筆下的印第安人非好即壞。可是我們不應對他有所苛求。作為一個開拓者,他需要披荊斬棘,又需要盡量按照前人走過的老路來作為他所開辟的新路的依據和楷模。如感傷主義文學的引人入勝,以至唏噓詠嘆,為之泣下,在當時仍然被一些小說家看作吸引讀者,使之不忍放棄的一大法寶。庫柏也不例外。他在創造一種嶄新的、民族的和持久的文學傳統時,不可避免地繼承了猶被看作精華的某些傳統的糟粕。因此,對庫柏的這些瑕瑜互見的作品贊賞與否,就成為判斷前面提到過的薛特尼·史密斯所作的斷言,何以在極短的時間內被事實所推翻的依據。
      四
  小說家往往在小說里安排了一個或更多的沖突或矛盾,使它們成為小說情節賴以展開的動力。這類沖突可以分為三類:人與人之間的沖突,人和環境之間的沖突,人和自己之間的沖突。在有些小說里,沖突藏得很深,很隱蔽。《最后一個莫希干人》里的沖突首先是人與人之間的沖突:白人和紅人之間,紅人和紅人之間,以及英國人和法國人之間的沖突。然而比這些沖突隱晦、卻彌漫于全書的則是另外一種沖突:人類的文明制度和蠻荒地區自然法則之間的沖突——人類想要征服、馴化、占有蠻荒地區。而導致人與人之間發生激烈沖突的,正是這一看上去若有若無、時斷時續,卻又始終無可避免地進行著的內在沖突。
  小說家把握了小說的主要脈絡,還得設法通過某些具體的細節安排,把沖突表現出來。庫柏在《最后一個莫希干人》里設計的結構非常簡單:兩次長途追蹤,其間隔了一個短暫而懸念迭生的插曲。一部小說的結構就像一座房屋:房屋被分隔為房間和窗戶等等,小說的結構也由它的某些具有固定模式安排的細節組成,并由作者根據讀者的愛好和趣味而將之裝飾和點綴。在《最后一個莫希干人》里,庫柏把他小說中的每次追蹤都按照“追蹤——抓獲——逃脫——追蹤”這一模式展開,作者還讓追蹤者和逃遁者互易位置,從而在固定的模式里產生變化,避免了重復和單調。而且,由于主題重要,作為裝飾的細節也往往會在小說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使讀者難以判斷某一具體的內容在小說中起的究竟是裝飾的還是模式的作用。庫柏在這部小說里還用具體細節來裝飾輔助性的模式:他使小說中的每次血腥的戰斗以后,就繼之以一個寧靜而安謐的場面,讓大自然重新君臨全局,在小說中占據主導的地位——恰如世間萬物的規律,均系死亡之后必然繼之以再生和復活,如此循環反復,以至無窮。書中的印第安人的民俗風情、槍法、禮儀、自然景物等等在小說中所起的作用主要也在于裝飾。甚至人物性格的發展也具有裝飾作用。事實上,小說中只有大衛·加穆一人在性格方面有著明顯的發展。因此,《最后一個莫希干人》的結構并不簡單:在整個結構性的形式里產生出模式性的形式,而模式性的形式又產生出裝飾性的形式。這些大形式和小形式環環相套,不斷隨著一個個懸念迭生的沖突向前推進,直到它完全得到解決。于是小說的整個構架在情節的發展方面得到了統一。在時間方面,小說幾乎逐日順序進展。整個故事發生在1757年7 月下旬到同年的8月中旬,歷時不到一個月。在地點方面, 整個故事發生在喬治湖附近一帶,以及赫德森河在紐約州里的源頭地區。
  總的說來,批評家們對這部小說的評論譽多于毀:認為它的故事高潮迭起,懸念叢生,讀來令人興趣盎然。可另一方面,《最后一個莫希干人》里某些涉及關鍵問題的細節,由于設想過于大膽,也不免被人詬病,指責作者向壁虛構,某些情節過于生硬或者離奇。譬如,在老父親面臨兵敗被俘的緊急關頭,科拉和艾麗斯姐妹倆前往他負責駐守的威廉·亨利堡去探望他,給予他安慰與鼓勵。這一設想固然有點牽強,但還可以說她們的這種冒險而魯莽的行為是出于親子之愛。事實上,如果沒有這次遠行,那么也就不會有這部小說,因為整個故事都是由此引起的。再如,庫柏在他的這部小說里居然容許兩個弱女子和她們的護花使者脫離了大部隊,以抄近路、走捷徑為由,讓他們在道路不熟、危機四伏的蠻荒地區里單獨行動,以至疏于防范,給了存心報復而且不擇手段的麥格瓦一個難得的可乘之機。這似乎也有悖于常理,因為庫柏并未在小說里為此提供一個可以讓人信服的動機或理由。因為連艾麗斯對這個安排都深感疑慮,尤其當她知道那個担任向導的麥格瓦曾因違反紀律而受到過她父親的懲罚。一個天真而涉世不深的小姑娘都會想得到的事情,一個飽經風霜,而且對愛女的安危耿耿于懷的老人反而會沒有想到?可是,這也是作者為了寫這部小說而安排的一個不可缺少的內容,因為這樣才能使整個故事高潮迭起,不斷展開。
  可是,這部小說里的有些細節則寫得未免過于離譜,譬如,在本書的第21章里,作者寫到鷹眼和他的部下正在追蹤被麥格瓦和他的休倫族的部下擄去的科拉和艾麗斯姐妹倆,可是麥格瓦故布疑陣,在地上留下的足跡使他們深感困惑,不知該從哪個方向繼續追蹤。最后,還是年輕的莫希干酋長恩卡斯發現了一個線索。庫柏在書中寫道:“最后,最先積極地完成了自己任務的恩卡斯又挖開了從泉水眼里通出來的那條小溪溝,讓水流進另一條小溪。待溪溝里的水放盡,他又俯下了身子,用銳利的眼睛看了起來。這位年輕的戰士立刻就發出了一聲叫喊,說明他已經有所發現。大伙馬上都圍了上去,看著他指著的那個地方。只見潤濕的沖積土層上,顯出了一只鹿皮鞋的腳印。”盡管馬克吐溫并不是第一個對此進行嘲笑和批評的評論家,可是自從他在1895年7 月出版的《北美評論》上發表了他的那篇題為《費尼穆爾·庫柏所犯的文學上的錯誤》(Fenimore Cooper's Literary Offenses)著名的文章以來, 不少人就不甘落后,紛紛跟上來落井下石,好像否則就顯不出自己的高明之處似的。
  總之,《最后一個莫希干人》里面的某些描述顯然有故意安排的痕跡,尤其那些巧合和奇遇,似乎過于牽強,有點不合情理。在人物的塑造方面,也有不少理想化的因素,如正面人物之完美無缺,反而角色之兇殘愚蠢、陰險毒辣,也不能讓人信服。除了大衛·加穆,孟羅上校和恩卡斯等相對來說比較次要的人物以外,庫柏在《最后一個莫希干人》里描寫的人物都是靜止的,他們的性格、言行前后都是一貫的、毫無變化的。無論霍桑、梅爾維爾、海明威以及別的著名小說家,他們都主張小說中的人物應該通過或隨著情節的發展和演變而發生變化。可是庫柏筆下的人物卻缺乏這種變化。原因之一是他受到了當時還很流行的感傷主義小說的影響。感傷主義小說里的人物,往往自始至終保持著各自的本色。他們固然有欲望,他們有理想,有各自關心的事物,可是他們全都到此為止,他們并不由于那些欲望一旦得到了滿足,理想得到實現,關心的事物發生了變化,而引起他們自己的性格或言行方面有所變化和發展。《最后一個莫希干人》里的海沃德和艾麗斯就是如此。他們經歷了那么些患難,可是他們臨末了依然故我。庫柏筆下的人物之所以如此“本性難移”的另外一個,也是更重要的原因,也許是他和中世紀以來的許多作家一樣,認為人的性格、言行是由各人的所謂“氣質”決定的,因此是絕對固定、無法改變的。小說中的主人公鷹眼認為,各人的才能因其在“天賦”方面的差異而不同。至于鷹眼自己,他的天賦異稟——在槍法和森林中認路等超人的才能——使他在森林中處于無人能夠和他匹敵的地位。作者稱他是一個“森林中的居民”。其實,對于敵友雙方的印第安人和白人,對于麋鹿和別的動物也好,他都可以稱得上是個“森林中的王子”。他重視自己純粹的白人血統,常把它掛在嘴上,唯恐別人不知道他對此多么重視。作者也一再提到,鷹眼對社會地位和軍隊中的軍階十分重視。盡管孟羅上校在防守威廉·亨利堡和對付奸詐陰險的法軍司令蒙卡姆方面表現出無能和軟弱,但鷹眼仍然對他敬禮有加,毫不怠慢。可見作者所著眼的是如何把他筆下的人物特征——他的血統、地位、軍階、才能、天賦和某人之間的關系等——表現出來,卻沒有考慮到他的性格和言行會因他的境遇的變化而變化。
  小說中變化最大的人物要數大衛·加穆。小說開始時,他只是一個作者用來湊數的滑稽角色——他把大衛的手臂、腿足、軀體、衣著、打扮,以至他的言語、舉止、行業等等無不肆意調侃,描寫得滑稽可笑,荒唐古怪。除了在第23章里提到的那個懦怯怕死的休倫人以外——不過,那人是一個極不重要的“跑龍套”人物,算不得數——大衛是全書中最最缺乏男子漢氣概的一個男人。他原來是個心地善良而單純,做事專心致志,卻又時時出紕漏,處處出洋相的可憐又可氣,可嘆又可笑的戰斗“庸人”——他的唯一優點,也許是重信用、講義氣。可是他在蠻荒地區的這段遭遇卻不但使他在險象環生的情況下絕處逢生,而且他居然經受了一次次的鍛煉和考驗,變得也愈來愈聰明、堅強和勇敢起來。終于,在最后一章里,他雖然不會開槍,但也拿出他會使的那種古老的武器來參加戰斗,從而表現出他已成長為連鷹眼這樣的森林中王子也會對他肅然起敬的一個真正的男子漢了。作者寫是這樣寫了,可是他對他自己筆下的這個人物身上發生的變化卻似乎“有視無睹”——他并不把大衛積極要求鷹眼讓他參加戰斗歸因于他的激于義憤等原因,卻有意把它說成是由于大衛受了《圣經》里的一個傳說故事的啟迪:以色列王大衛用投石器擊斃了驍勇善戰的哥利亞斯。至于孟羅上校,在他身上發生的變化只是由于失望和傷心使他迅速變老而已。關于恩卡斯,作者在書中的一處地方向讀者指出,這個年輕的印第安人比起他的同族人來,在言行方面要更加文明得多。可是,他的這一斷言,除了他對科拉的安危和感情顯得特別關心以外,缺乏令人信服的依據。所以,即使恩卡斯有所變化,其原因也至多表現在他對這位姑娘的興趣而已。他們三個盡管都具備了發生變化的內在因素,可是,在作者的筆下,他們的變化只停留在表面上,沒有深入到他們的本質或者性格上。
  科拉是個重要的人物。她對海沃德似乎懷有一種羞怯的興趣,對恩卡斯也似乎表現出一些謹慎的關切。她并不只是感傷主義小說里的一個多愁善感的小姐而已。她由于性格深沉,對她的父親和同父異母妹妹的真摯的感情,使她的形象具有一定的深度。可是她在小說里仍還缺乏內在的變化和發展。欽加哥在小說里始終是個沉默寡言、堅韌不拔、嚴肅自重的酋長,為了失去的同族人民和土地而整天心情沉重。他的領袖地位得到了包括他的朋友鷹眼和特拉華人的公開承認。在全書即將結束時,鷹眼主動把他自己對一個特拉華人小分隊的領導權讓給了欽加哥。盡管形勢的發展和結果對他自己的地位和威望有利,可是他的損失和悲哀反而加重而不是有所減輕。特拉華人的可敬的族長塔曼儂雖然直到全書的最后部分才出現,可是他顯然是個飽經滄桑、備嘗辛酸的老人,面對自己的人民和部落的處境每況愈下,不禁深感凄楚。在全書的最后一幕,就像悲劇中的主人公那樣,發表了一個最后的、總結性的獨白。可是他還是一個靜止性的人物。
  麥格瓦是小說中的第二個重要人物。他在書中代表著一切邪惡和兇殘的勢力。他是個惡魔式的壞蛋,對人永遠是個無法估量的威脅。他心里充滿了復仇的欲望和念頭,舍此以外,似乎容不得別的東西。他是個強者,勇猛善戰、詭計多端。他又獨斷獨行、無所顧忌,可以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和報仇雪恨而不擇手段地濫殺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可是他又并非單純地由于本性邪惡而為非作歹。他對生活的追求有著一個主要的動機,那就是:他一心想要彌補他年輕時期的過失,恢復他在自己的部落中的領導地位,以便重新過上他在受了白人的誘惑而喝上“火水”以前的那種正常的、崇高的生活。他之所以把科拉擄為人質,并且一再求她嫁給他,并不只是為了對曾經處罚過他的孟羅上校,甚至也不只是為了對誘使他喝上了酒而失去了一切的所有白人進行報復。他在計劃一敗涂地,整個部落的戰士死的死、逃的逃,只剩下他一個孤家寡人的時候,盡管科拉對他的懇求不予理睬,他卻對科拉下不了毒手。他只是一再對她央求,希望她能改變初衷,似乎只要她答應嫁給他為妻的話,他的一切失敗和損失都會因此而得到彌補。也許,他的這番真切而眷戀的感情,最終打動了科拉,使她也改變了原來對他的看法,所以她不再像以前那樣一味峻拒,而改為把她自己的命運交給上帝去作主了。當一個同伴乘麥格瓦不備而把她刺死的時候,他怒火萬丈,立即向他撲了上去。如果不是恩卡斯正好從高處跳落下來擋在他前面,以至轉移了他的目標而成了替死鬼的話,他肯定會在盛怒之下把自己的同伴殺了。最后一幕改變了他的形象,使讀者覺得他這個罪惡的化身畢竟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蛋。從這個角度來判斷,我們也許可以把麥格瓦視為小說中發展得最為充分的人物——只是他表現得太晚也太突然了一些,使讀者在吃驚之余,不禁會感到一種類似同情和惋惜的感覺。
  書中的那個最重要的人物當然是鷹眼。他在小說中起著神話式英雄的作用。他既是一個“持槍的圣人”(D·H·勞倫斯在他的《美國經典文學研究》(Studies in Classic Amcrican Litcrature)給他的稱呼),到處行俠仗義——路見不平,拔槍相助。盡管他和欽加哥和恩卡斯交往密切,可是他還是一個孤獨者。他之所以如此落落寡合,就因為他是自然道德法則的化身。他的地位超乎野蠻和文明之上,因為他一個人兼有了這兩者里面的最優秀的那些成分。在他的心目中,正義是一個永恒的、比任何人為的法律更加重大的法則。這正義就是來自他自己認定的個人和大自然之間的關系。換言之,他是作者心目中的理想化了人物。可他畢竟還是一個凡人,不免有凡人的各種弊病:喜歡和人爭論,有時會對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嘮叨不休。可是他也還能夠謙虛謹慎,急流勇退,把唱主角兒和當領導的機會拱手讓人。總之,他是個救世主式神話人物,但也是個讓人感覺得到的、理解得了的凡人。
  鷹眼的理想或主張是不分膚色、宗教、種族等區別,普天之下的人類都應情同手足,充分地按照人們各自的“才華”或者“天賦”各就其位,過上順乎自然的生活。作者毫不忌諱地聲稱,鷹眼之所以為鷹眼,完全依仗自然的力量。鷹眼對有關宗教的那些書本并無多大興趣。在本書的第12章里,偵察員宣稱,鷹眼除了大自然這本書以外,別的書全不看。他對大衛說:“書?……對于一個像我這樣的人,書有什么用呀?除了一本書以外,我生平什么書也沒有讀過。而這本書上面的字句卻是非常簡單、明白,你用不著上過多少學就可以讀得懂。盡管我在這個上面也曾化了四十個漫長而艱苦的年頭。”
  無論在歐洲的哪個國家,甚至在英國也是如此,被人稱作“鷹眼”、“殺鹿人”、“探路人”等等稱呼這些生氣勃勃的漢子,在普通讀者的心目中,都精神抖擻地活了下來。他們活得要比亨利·費爾丁筆下的亞當斯牧師,也要比哥爾斯密斯筆下的威克菲爾德的牧師普林姆洛斯,都要更加長久,而且也使讀者覺得更加親切。而且,在美國的文學長卷里,我們可以發現這個獨往獨來,無拘無束的,富于自我意識和浪漫精神的人物,在許多著名作家筆下的令人難忘的人物身上找到他的影子,如:赫爾曼·梅爾維爾的伊許梅爾,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費恩,亨利·詹姆士的伊莎貝爾·阿徹,史蒂夫·克萊恩的亨利·弗萊明,西奧多·德萊塞的凱利·米勃,歐內斯特·海明威的亨利少尉等等。
  收稿日期:1999—04—10
  
  
  
上海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90~98J4外國文學研究朱乃長20002000長篇小說《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美國文學史上的經典之作,開創了美國民族文學的先河。文章在分析了作者創作過程的基礎上,著重對小說的藝術——結構、人物以及小說的影響作了具體翔實的分析。《最后一個莫希干人》/庫柏/美國文學/小說藝術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Cooper/American literature/novelartOn Cooper's Novel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   ZHU Nai—chang  (Humanities College, Shanghai Tcachers University, Shanghai200234, China)The full-length novel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 written byJames Fenimor Cooper, has been not only masterpiece in theworld literature, but also initiative novel of the Americannational litcrature. The paper analyses Cooper' s creativeprocess, especially artistic feature—characterization,  plotsturcture, and influences of the Novel.朱乃長(1929.6—),男,上海南匯人,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學院教授。上海師范大學,上海200234 作者:上海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90~98J4外國文學研究朱乃長20002000長篇小說《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美國文學史上的經典之作,開創了美國民族文學的先河。文章在分析了作者創作過程的基礎上,著重對小說的藝術——結構、人物以及小說的影響作了具體翔實的分析。《最后一個莫希干人》/庫柏/美國文學/小說藝術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Cooper/American literature/novelart

網載 2013-09-10 20: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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