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以前,作者收到倫敦大英博物館錢幣分館(Department of Coins of the British Museum)高利辰(Joe Cribb)先生惠贈他所編著的一部大型的香港回歸中國以前英國殖民政府和匯豐銀行發行的各種貨幣的歷史圖譜。這是一部圖文并茂的專著。(注:這部圖譜書英文書名為Money in the Bank,1987年倫敦Spink & Son Ltd第一版。這里的Bank,特指匯豐銀行。)它搜集了香港匯豐銀行貨幣收藏處(注:匯豐銀行貨幣收藏處的英文名稱為The Hongkong Bank Money Collection,起源于1877年。最初由一部分管理檔案的工作人員著手收集工作。以后逐漸擴大,形成一項專門業務。但并非正式機構。)歷年收集的、在香港以及中國其他各口岸發行的各種貨幣。在這里,高利辰先生除了對每幅圖錄作了詳盡的說明以外,還對中國的貨幣沿革、特別是中國銀兩和外國輸入中國的各種銀元以及國內自鑄銀元的歷史,作了系統而扼要的敘述。其中有許多貨幣可能是第一次公諸于世的。本文所要介紹的“同治銀幣”,就是其中之一。
“同治銀幣”是作者為了行文的方便而擬定的名稱。它指的是清朝同治年間,英國本國政府和香港殖民地當局為了統一香港和中國幣制在進行活動中所設計的多種銀幣。但是所有的“同治銀幣”并沒有正式發行和流通。它的出世,只是曇花一現。從它的影響看,可以說是十分微末。毋足輕重,不值一提。那么,為什么我單單要挑出這個沒有發行、并無實際影響的銀幣來加以介紹呢?是不是有點出于獵奇的動機呢?應該承認,有關“同治銀幣”的圖案,這是我第一次看到的,過去自己也沒有看到過有關這方面的資料。現在對此作一些介紹,也可以說是我寫這篇短稿的動機之一。但是我之所以起意作一點介紹,正如本文的標題所示,是想通過“同治銀幣”計劃的出籠和夭折這一件具體的事實,說明在中國近代經濟史上一個重要的方面中,值得進一步深入探討的問題。寫這樣一段短短的敘述和分析,多少有一點見微知著的目的在內。如果“微”是指“同治銀幣”的影響,那么,這個“著”,我以為就是它的歷史意義。
一
“同治銀幣”計劃的出籠,發生在兩次鴉片戰爭以后的1866—1867年間,也就是同治皇帝登基以后五、六年的光景。主其事者,先是香港殖民當局通過北京英國使館的引薦而進行的試探;后是英國使館的直接發動,出面的是當時使館漢文正使,后來為中國大名鼎鼎的威妥瑪(Thomas F. Wade)。
香港英國當局的活動,開始于1866年。這一年的5月7日,經過兩年半籌備的香港鑄幣廠正式開工。工廠除了鑄造在香港一地流通的銀元和輔幣以外,還開始試制以銀兩為單位的銀幣。開工3個月,就試制出來這種銀幣的樣品,8月20日,通過北京的英國使館,這種樣品就選到了清朝政府的面前,并且主動作出繼續提供這一項服務的表示(注:高利辰,上引書,第22、33、34頁。)。但是這個要求,立刻受到清廷的拒絕。銀幣的設計圖案是個什么樣子,到現在也不得而知。
然而香港當局并不死心。就在這年年終之際,他們又炮制了兩套銀幣圖案,并制成樣品銀幣,再一次送到北京。這兩套圖案,都出現在高利辰先生的譜錄中。第一套正面是“紋銀壹兩”四個中文字居中,周圍是英文字“One Tael·Hongkong·1867(注:這說明他們打算在1867年發行。)”;第二套將“紋銀壹兩”改為“上海(注:這說明他們打算首先在上海發行。)壹兩”,并擺在四周,中間換成象征清王朝的一條盤起來的蟠龍。兩種錢幣的另一面,一個鑄有維多利亞女王(Queen Victoria)的頭像;一個鑄上了英國皇家的甲胄和勛章。樣式如下:(注:本文圖譜,均引自高利辰先生的著作,并事先取得高先生和匯豐銀行有關當局的同意,特此表示感謝。)
附圖
可以看出,這兩套圖案,都表明有迎合清王朝心理的動機在內。它們都以中文標明單位是銀兩,“這是要與中國的貨幣體系保持一致,希望中國人更愿意接受”。而第二套將“紋銀”改為“上海”,更表明這是中國的貨幣。至于巨龍的設計,自然更是為了取得清王朝的好感和認同。而設計中的維多利亞女王頭像和英國皇家的甲胄勛章,雖然有取得“中英平衡”的因素在內,但也可能理解為中英親近和合作的表示。總之,兩套設計都是力圖“說服中國政府使用這家鑄幣廠的產品的”。(注:高利辰,上引書,第34頁。)然而他們得到的結果,仍然是這一企圖的失敗。
盡管香港鑄幣廠出師不利,英國的后續行動并沒有就此停止,前面已經提過。這一次是北京英國公使館的直接發動,出面的人物是它的漢文正使威妥瑪。
威妥瑪這個人,對中國近代外交史研究者而言,是人所共知的。他是一個善于揣摸對方心理的交涉者。他既善于以此威脅清廷,又善于以此迎合清廷。也就是說,在好威脅的場合,就出之以威脅;在不好威脅的地方,則出之以迎合。
他在1876年代表英國政府為馬嘉理事件同中國政府進行交涉時,在提出許多要求之中,有一條是中國皇帝下的諭旨,凡遇到“英國”二字時,必須抬頭,“如不抬頭,即為輕謾英國”。(注:見李鴻章:《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光緒三十一年至三十四年刊本,卷4,第14頁。)這一要求是清朝皇帝所最忌諱的。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他不過是借此給清朝皇帝一點顏色看看,以便達到他真正需要達到的目的。在以后簽訂的煙臺條約中,并沒有這一要求的條款。但在第一端第六條中,卻暗含此意,保持著威脅態勢。(注:參閱王鐵崖編:《中國舊約章匯編》第一冊,三聯出版社1957年版,第347頁。)也就是說,他善于使用威脅的手段。
同樣,為了達到他所需要達到的目的,他也善于使出迎合的手段。眼前他所設計的銀幣圖案,就是一例。拿威妥瑪和香港鑄幣廠設計的兩個圖案一比,就一目了然。
首先,他取消了原設計中維多利亞女王的頭像,也取消了英國皇家的甲胄和勛章的圖案。一邊倒,不要“平衡”。其次,他取消了銀幣上所有的英文字碼,使銀幣上是清一色的漢字。甚至行文的由右及左或由左及右,也表明他注意到了中國的行文習慣。第三,在取消女王頭像和皇家甲胄勛章的圖案以后,換上了雙龍和八卦的圖像。這是對清王朝最明顯、最直接的迎合。(參閱下圖)(注:應該說明,威妥瑪的圖案交給香港鑄幣廠張金德少校(Captain Thomas Kinder)以后,又作了一些改動,但主體部分,沒有改變。這是改動以后的圖案。參閱高利辰,上引書,第35頁。)
附圖
盡管如此,威妥瑪的計劃,最終也沒有得到清廷的認同。這不但使這個計劃從此束之高閣,而且也使成立不到兩年的香港鑄幣廠,由于少了這一筆滿懷希望的生意而虧折,不得不停產關張,最終全部機器賣給了日本。(注:1868年4月關閉,隨即機器賣給日本。見高利辰,上引書,第25頁。)
威妥瑪之所以如此費盡心機地迎合清王朝,首先是為了英國在華勢力的利益。為了擴大英國的對華貿易,從事這種貿易的英國商人要求有一個“能通行全中國各行各業的、可信賴的通貨”,以取代換算復雜的銀兩制度。他們不相信中國政府會主動改變那種落后的銀兩制度。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當朝野上下主動由政府鑄造銀幣的醞釀時,他們還沒有從以前遭受的挫折中醒過來。在威妥瑪計劃碰壁之后不到十年,上海英國商人就對中國建立鑄幣廠的議論,來了一個180°的轉變。這個時候,他們已經認為替中國政府鑄造銀元,完全沒有必要。這時他們只想“英國造幣廠發行的銀元能夠進入它所能進入的各個港口通用,如果可能的話,還要誘使中國政府把它推廣到中國內地使用。”而對“由中國政府建立造幣廠,或在中國政府管理下的造幣廠在中國通商口岸發行法定鑄幣的任何建議”,都“不認為是適當的”。(注:North China Herald,1876年11月16日。)
當然,應該看到,外國商人的這種轉變,是在中國政府不能“改變交易媒介混亂”的條件下。在這一點上,高利辰先生特別指出:“通常人們都認為:中國政府之所以反對這一上海銀兩,乃由于它是英國人設計的。但實際上只是中國政府在此時對鑄造銀幣不感興趣”。(注:高利辰,上引書,第34頁。)清王朝對“英國人的設計”,不能說沒有一點警惕。也就是不能完全“主隨客便”。(注:North China Herald,1878年4月20日,第393頁。參閱Frank H·H·King:Money and Moneytary Policy in China 1845—1895,1965,Harvard University Press,第222頁。)但是,從根子上說,清王朝“不感興趣”,擊中了問題的要害。這從歷史的實際發展中,可以得到證實。
在中國貨幣的流通上,用銀的歷史,由來已久。歷史記載中的銀餅、銀錠、銀鋌、銀豆、元寶、錁子等等,都是銀幣的名稱。它是有別于當時外國流行的銀元,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在中國貨幣流通領域中出現的銀元,是來自國外的舶來品。開始于15世紀末的銀元流通,一是來自西班牙統治下的菲律賓,二是來自與澳門葡萄牙商人有交往的日本。這方面的情況,過去有比較充分的研究,人們都已熟悉,這里就不去多說。應該指出的是:在這種條件下,對入主中國的滿清而言,流入中國的外國銀元,很自然地被看成是不合“祖宗成法”的“夷錢”。因此在鴉片戰爭以前的1833年,一位有心放眼看世界的先進者林則徐,在他的請自鑄銀元的奏疏中,不得不拐彎抹角地說:這是“推廣制錢之式以為銀錢,期于便民利用,并非仿洋錢而為之。”不敢明言“摹仿夷錢”,改變“祖宗成法”,自取罪戾。(注:以上據林則徐:《會奏查議銀昂錢賤、除弊便民事宜摺》,轉據魏建猷:《中國近代貨幣史》,群聯出版社1955年版,第117頁。)盡管如此,他的主張還是被戶部“議駁不行”,并且獲得了道光皇帝“太變成法、不成事體”的指斥(注:《清宣宗實錄》第235卷,第4頁。轉見楊端六:《清代貨幣金融史稿》,三聯出版社1962年版,第283頁。)。
當然,對清王朝而言,也有由于環境的變化而改變其政策的一面。兩次鴉片戰爭以后,各省地方公鑄和私鑄銀元的活動,逐漸多了起來。到了19世紀末葉,社會的激烈變動,逼著清王朝不變也得變。當1889年兩廣總督張之洞在廣東設廠用機器自鑄銀元上市,“與洋銀一同行使”時,朝廷中與社會上已經看不到有什么反對的意見了。進入20世紀以后,在外國的壓力下,清王朝在辛丑和約的中英后續商約交涉中,終于同意“設法立定國家一律之國幣,即以此定為合例之國幣,將來中英兩國人民應在中國境內遵用”。(注:《中外舊約章匯編》第二冊,三聯出版社1959年版,第102頁。)中西矛盾,暫時趨于統一。
二
在香港的幣制問題上,不僅存在中、西的矛盾,而且在英國內部、在英國本土政府和香港殖民當局之間,也有一個由矛盾到統一的過程。而這一矛盾,卻往往被人們所忽視。因此在這里接著提出一點個人的初步認識。概括地說,這一對矛盾,又和中英之間的矛盾密不可分。這仍然需要從威妥瑪的活動說起。
為什么威妥瑪對“同治銀幣”如此熱衷呢?作者認為,它“不僅說明英國力圖改進中國的幣制,以適應其在中國經濟活動的需要,同時也說明中國的貨幣制度所反映出來的中國經濟結構對外來的資本主義勢力的難以協調。這種磨擦和抵觸,導致英國在它殖民統治的香港,不得不延用銀元而不能實行母國的金鎊貨幣制度。”(注:見作者為深圳證券交易所編纂的大型圖冊:《百年中國證券典藏》所寫的序言。花城出版社、香港新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
從歷史上看,中國和英國實行的是兩種不同的貨幣制度。英國在1816年實行以金幣作為單一主幣的金本位制,是資本主義世界首先實行金本位制的國家。中國則基本上實行銅、銀并存的貨幣制度。在中國的歷史文獻中,雖然有以“金”字來表示價值,甚至可以作為某種支付和貯藏手段的記載,但作為流通手段這一貨幣的主要職能,黃金是不具備的。也就是說,在中國的歷史,黃金還不是貨幣,至少不是“十足的貨幣”。(注:彭信威:《中國貨幣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版,第141、323、418頁。)
不僅如此,中國歷史上的銀本位本身,又有它的極端復雜性。以銀兩為單位的銀錠,在秤(重量)、色(質量)兩方面,都存在繁瑣復雜的標準。既有諸多不同的秤砝,又有各種繁復的成色。特別是在16世紀下半期,以西班牙銀元為主體的外國銀元進入中國流通領域以后,又多了一重換算的障礙。當外國銀元進入中國早期的明朝萬歷年間,在中日海上貿易中,就曾經有過中國商人將出敏絲綢所得之倭銀,令銀匠在船傾銷溶化,為此,船中設有爐冶、風箱、器具等,“各商覓聾,多至數倍”。(注:謝國楨:《明代社會經濟史料選編》,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卷中,第138—139頁。參閱全漢升:《明中葉后中日間的絲銀貿易》,載1984年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五十五本,第四分冊,第642頁。)居于次要地位之中日海上貿易如此,占居主流地位,通過菲律賓開展的中國—西班牙之間的貿易,想來也不會例外。正如高利辰先生所說:“進入中國的銀元,絕大多數都熔化為銀錠”。“局外人看起來,好像是中國人已經開始使用銀幣,實際上他們不過是采用銀元作為銀錠的另一種形式。”(注:高利辰,上引書,第8頁。)至少在外國銀元進入中國的早期是如此。
可以一目了然的是:所有這些,都是威妥瑪設計的“同治銀幣”所要清除的障礙。因為19世紀60年代的大英帝國,已經不復是16世紀的西班牙,更不要說東方的日本了。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為大英帝國掃除中英貿易障礙的威妥瑪計劃,卻沒有得到它本國頂頭上司的認可。這一意見的對立,出現在倫敦英國政府的殖民部和財政部與香港英國殖民政府以及隨之出現的大批殖民地銀行之間。意見的不同,來源于雙方視角的各異。香港面臨的是與中國大陸緊密相聯的中國廣褒市場,它的目標集中于中國一地;而倫敦面臨的是大英帝國旗幟不落的整個世界,它的視線放眼于全球。
這一分歧的產生和演進,實際上從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的那一天,就已經開始。當英國占領香港之日,登上這個小島的第一批英國商人和殖民者,在他們同中國人做買賣、談生意的時候,第一關就是要丟開他所熟悉的英鎊、先令和便士,去見識見識在銀戥子上稱銀錠的本領。他必須扔掉“大不列巔的記憶”,換上中國市場成規的學步。
然而,在大英帝國倫敦總部最初的心目中,“大不列巔的記憶”,是萬萬不能丟掉的。中國的習俗固然要照顧,但那是第二位。舉一個和中國皇帝行為相類似的例子吧:1844年香港出現了倫敦皇家鑄幣廠(Royal Mint)鑄造的兩萬枚皇冠銀幣(Silver Crowns),規定一個銀幣相當于4先令4便士,付款可以用銀元,但計價得按英鎊合算。這看起來好像是自找麻煩,而這正表明“英國政府的堅定意圖是:香港的貨幣制度必須建立在英鎊、先令和便士的英國體系之上。”(注:高利辰,上引書,第14頁。)正如1844年11月28日女王發表的詔書所要求的:“香港的法定貨幣和價值標準,必須與英國的其他海外屬地相熔合,同為一體。”(注:高利辰,上引書,第15頁。)
但是,形勢比人還強。現實的要求也不是一紙女王詔書所能阻止的。“大不列顛的記憶”敵不過“中國的習俗。”到1859年羅士敏(Hercules G. R. Robinson)出任香港總督時,新的大局已經形成并且穩定下來。在這個后來被尊稱為“香港通貨之父”(the father of Hongkong’s Currency)(注:高利辰,上引書,第19頁。)和“改革的倡導者”(The Promoter of Reforms)(注:Frank H·H·King:Money and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 1845—1895,1965,Harvard University Press,第184頁。)的努力下,英國政府終于在1862年同意這個殖民地單獨使用銀元,也就是正式建立銀本位制,放棄金鎊制的使用(注:但是,直到70年代初,英國殖民部和皇家鑄幣廠仍然拒絕香港商會和麗如、匯豐等銀行的請求,不肯代鑄香港的標準銀元。參閱高利辰,上引書,第39頁。)。銀元終于正式成為香港的法定的通貨單位(Official Unit of Currency),亦即法定的記賬單位(Official Unit of Account)(注:高利辰,上引書,第18頁。)和這一重大歷史轉折密切相關的兩件大事,都在這位革新者任期之內(1859—1865)先后出現的。他是英國派出的香港總督中第一個把視線移向中國商業利益的“先見之明”者。這兩件大事,一是執香港金融牛耳的匯豐銀行的成立,一是“出師未捷身先死”的香港鑄幣廠的短暫存在。
匯豐銀行的出現,是獨立的香港貨幣體系最終完成的一個標志。它是眾多的以英鎊為資本單位的英國在華的匯兌銀行中第一個以銀元為資本單位的首創者(注:汪敬虞:《外國資本在近代中國的金融活動》,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7頁。)。在匯豐銀行1864年的注冊執照中,特別規定銀行有發行鈔票的權力(注:M·Collis:Way Foong 1965年版,第258頁。)。1865年一開業,香港總行就立即發行以銀元為單位的鈔票。從1867到1874年,七年之中,匯豐銀行的鈔票由120萬元上升到220萬元。(注:匯豐銀行營業報告。)它在華南一帶,得到廣泛的流通(注:F·H·H·King:The Monetary System of Hongkong,第104頁。)。1874年麗如、麥加利、有利和匯豐四大英國銀行的鈔票發行額,匯豐一家占51%以上。有三十年發行歷史的麗如銀行,反不及匯豐的四分之一(注:Shanghai Evenning Courier,1874年3月17日。)。
為什么會這樣?在1864年匯豐銀行的發起書中,有一段恰當的解答:
“在這個殖民地[香港]籌建一家地方銀行,連同在中國最重要的[口岸]地區設立分行,是很長很長時期以來的一個試圖進行的計劃。”
“目前在中國的[外國]銀行,只是總行設在英國或印度的分支機構。它們的主要目的,局限于本國和中國之間的匯兌活動,很難滿足本地貿易的需要。而這種貿易,同過去幾年比較,已經變得這么樣地廣泛和多樣。”(注:F·H·H·King:The Hongkong Bank in Late Imperial China 1864—1902,1987年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版,第73頁。)
“匯豐銀行的成立,在于“滿足這一項絕對的需要”。(注:A·S·J·Baster:The International Banks,1935年版,第168頁。)當時間進入90年代以后,匯豐銀行包攬了外國殖民地銀行在中國的匯兌、存款和商業放款的絕大部分,包攬了發鈔業務的絕大部分,還包攬了中國政府外債發行業務的絕大部分,以后又陸續包攬了中國關稅和鹽稅的存放業務。也就是說,它在控制了中國的金融市場以外,又進一步涉足中國財政和經濟命脈的控制。一句話,它是第一個以中國定向(China Oriented)的外國銀行(注:參閱North China Daily News,1884年8月13日,第152頁;8月14日,第156頁。)。
當然,匯豐銀行營業環境的順利,營業實績的繁榮,從根子上說,是脫離不了大英帝國背景的。“匯豐銀行是在兩個世界生存并且昌盛起來的。一個是中國和白銀的世界,另一個是倫敦和金鎊的世界”。(注:F·H·H·King:The Hongkong Bank in Late Imperial China 1864—1902,第19頁。)而且“倫敦和金鎊的世界,”說到底也是支持匯豐銀行這一活動的。不過十年的時間,我們就開始看到風向的轉換。這時香港鑄幣廠是早已不存在了。但是“英國[皇家]鑄幣廠發行的銀元將取得使用它的每一個人的信任。”人們都“無限期望看到英國[皇家]鑄幣廠發行的銀元能夠進入它所能進入的各個港口通行通用。如果可能的話,還要誘使中國政府把它推廣到中國內地使用。”(注:North China Herald,1876年11月16日。)寫到這里,我們需要回頭看一看為什么香港鑄幣廠取得了一個完全相反的結局。
前面提到,香港鑄幣廠是1866年5月7日正式開工的。開工不到兩年,便于1868年4月停工。在接任的總督麥當奴(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和英國政府的共同指使下,全部機器,以六萬銀元的價格出賣給日本政府。(注:China Mail,1868年7月13日。參閱高利辰,上引書,第22、25頁。)它的曇花一現,從事情的意義和影響看,卻很值得多說幾句。
香港鑄幣廠之所以停工以至最后出賣給日本政府,從當時主管這個鑄幣廠的香港殖民當局的議論中,可以看出:這是由于鑄幣廠不能給香港殖民當局帶來他們原來期待的利潤。(注:根據鑄幣廠總會計師給香港總督麥當奴的報告,開工當年預期收入僅為一萬元,而為籌建工廠已經花了四十五萬元。參閱高利辰,上引書,第33頁。)我們在上面說到:明清之際外國銀元之進入中國,與其說是貨幣的流通,不如說是銀塊與中國出口商品(主要是絲綢)(注:參閱嚴中平:《絲綢流向菲律賓 白銀流向中國》,載《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的交換。中國出口商人計算盈虧,不在銀元的多少,而在銀元所含白銀的多少。我們在上面提到的中國對日貿易的商人之所以熔化銀元為銀錠,也就說出了這個道理。對于這一點,香港殖民政府是視而不見的。他們不懂得中國社會對傳統銀錠的偏好,只知道在銀元的外表形式上下功夫,以為這樣中國商人一定樂于使用。以為香港鑄幣廠的銀元一出,當時在香港貨幣市場上占主導地位的墨西哥銀元就會被趕出香港,退出流通領域。他們完全忽略了銀元的含銀量這關鍵的一著。盡管銀元外表好看,但每一個銀幣的含銀量卻較墨西哥銀幣少了三英厘,因此在貨幣市場上,當墨西哥銀元出現升水之時,香港鑄幣廠的銀元,“仍只能折扣行用”。(注:高利辰,上引書,第24—25頁,魏建猷,上引書,第107—108頁。)在這種形勢之下,香港鑄幣廠只得關閉出賣。
以“中國定向”的匯豐銀行,洞察到這一點。它從一開始就認識到銀元制的重要。在1864年的發起書中,就特別提出在香港設立鑄幣廠的問題。要“以合法的貨幣的適當供應,使一個地區的銀行中介有效地完成它的活動。”(注:F·H·H·King:The Hongkong Bank in Late Imperial China 1864—1902,第73頁。)它一方面反對不顧歷史和其它方面的條件在香港實行中國歷史傳統積留下來的陳舊繁復的銀兩幣制,另一方面也反對不顧地理和其它方面的條件在香港實行英國本土的金鎊幣制。它在實行幣制上體現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最有效地適應香港這個殖民地的環境,最順利地開展英國對中國的貿易和其他經濟活動,從而最迅速地發展和提高自己在香港的經濟,特別是金融方面的地位。
當然,達到這個目標的過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從19世紀80年代起,一直到20世紀初葉,由于世界白銀產量的相對增加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全球銀價一直處于下降的趨勢,使得香港的一些商人,面臨一個極其不利的環境。和銀元本位決裂的呼聲,在香港一部分商業界中間,又響了起來。1903年2月,以香港九龍碼頭及貨倉公司(Hongkong and kowloon Wharf and Godown Ca)為首的一部分商人直接向香港總商會(Hongkong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反映,要求香港的貨幣與中國的幣制徹底“決裂”,而把“金鎊作為這個殖民地的法定貨幣”。(注:高利辰,上引書,第67頁。)但是這時反對的聲浪,迅速被矛頭指向反對者的更大聲浪所掩沒。這時站在反對者面前的,已不止是匯豐銀行一家,而是在匯豐之外,還有有利、麥加利、道勝、橫濱正金等大銀行的聯合陣線。而接受他們提議的香港總商會中的大多數成員,也站在他們的反對方面。(注:高利辰,上引書,第68頁。)
高利辰先生說得好,“在中國貨幣使用的混亂中,香港選擇了銀元作為它自己的貨幣體系的基礎,這是十分明智的。這個殖民地只能選擇與中國通貨有直接聯系的貨幣制度,因為同中國的貿易聯系,帶來了香港本身的存在。當然,由于選擇了銀元并且與之緊密結合,這也使得這個殖民地和它的銀行碰到一些新的問題。但是它能由此避開在本世紀的前進中,中國的貨幣制度被迫掉進去的無底深淵。”(注:高利辰,上引書,第12頁。)
三
以上我們從貨幣制度演變的角度,分析了中英兩國之間的矛盾和英帝國內部、即殖民地母體的倫敦和殖民地香港之間的矛盾。從上文可以看出,英帝國內部的矛盾,是比較容易解決和取得一致的。而中英之間的矛盾,則呈現出十分復雜而長期難以解決的形勢。就拿剛剛提到的匯豐銀行的發起書來說吧,我們引用的那一段話,實際上并不完整。因為下面還有一個子句,我們在那里予以省略,沒有翻譯出來。那就是有了銀元這一合法的貨幣,“還可以使現存的買辦制度,至少就和貨幣有關的方面而言,不再存在,這幾乎是可以肯定的,這樣也就保證銀行逐漸成為和貿易有聯系的貨幣運作中的唯一中介。”(注:F·H·H·King:The Hongkong Bank in Late lmperial China 1864—1902,第73頁。)從這一段話看,外國企業(在這里就是匯豐銀行)和中國買辦之間,顯然存在著利益的矛盾。就匯豐銀行而言,它認為自己就是“唯一”的“中介”,不希望買辦再參預其間。有的外國在華商人指摘中國買辦,簡直就是“暴君的統治”。
這是從何說起呢?買辦不是為外國資本和資本家服務的嗎?他們之間關系的密切,不是誰也離不開誰嗎?怎么外國商人倒反對起買辦制度來了呢?
不能說這不是他們的真實態度。他們吃盡了中國當時幣制的苦頭,受盡了各種銀兩成色@①定和換算的困擾。19世紀60年代以前,外國商人“對中國銀塊知識的缺乏被認為是他們依靠買辦制度的原因”,同時也是當時不能直接同中國華北[口岸]開展貿易而必須間接通過上海去做生意的困難所在。(注:F·H·H·King:Money and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第256頁。)在這一點上,他們的命運,可以說是掌握在這些中國買辦和看銀師的手里。(注:有許多銀行的買辦就是看銀師出身,如匯豐天津行買辦吳懋鼎原是施老夫的頭子。參閱F·H·H·King:The Hongkong Bank in Late Imperial China 1864—1902,第136頁。)他們同中國買辦和看銀師的矛盾,是客觀的存在。
然而,他們之間利益的一致,也是客觀的存在。當中國幣制的現狀未能改變之時,外國商人離開了買辦和看銀師,就寸步難行。這時令他們頭痛的買辦,又是他們不得不多方維系的合作者。匯豐買辦在銀行中的地位,由一個下級的雇員可以上升為一個實質上的平等“伙伴”(Virtual equal‘partner’)乃至企業的共同經理(Co-manager of the business)。(注:同上書,第510頁。)它的上海分行第一任買辦王槐山(Wah Sam)在1883年上海金融風潮中,因盡量縮小銀行的虧損而受到董事會一萬元的巨額獎勵。(注:同上書,第311頁。)他在匯豐銀行的股份,是350股的大戶。與分行經理麥克蓮(David Mclean)、嘉謨倫(Ewen Cameron)在一個水平上,(注:F·H·H·King:The Hongkong Bank in Late Imperial China 1864—1902,第136頁。嘉謨倫于1874年繼麥克蓮為上海分行經理。)他在匯豐上海分行中的地位,相當于洋經理的地位,至少是接近于這個位置。
由此可以看出,橫在匯豐銀行面前的中國幣制,可以產生多么大的作用。當他們寄希望于幣制改革之時,買辦在他們的眼中,就成了兇惡的暴君;而當他們面臨幣制改革無望的局面時,買辦又一變而為不可或缺的伙伴。外國商人在他們剛進入中國的19世紀60年代以前,口口聲聲地喊冤訴苦,拆穿來看,原來就是這樣。
中國方面,同樣也有可加以解剖透析之處。
我們在上面曾經指出:入主中國的清朝皇帝,對流入中國的外國銀元,認為是不合祖宗成法的夷錢。只有銀兩制才是合乎祖宗成法的幣制。因此,盡管銀兩制存在許許多多令人難以置信的弊端,(注: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張匯文等譯本)第1卷,三聯出版社1957年版,第31頁。)卻一直延續下來,不許有絲毫的改動。類似這種不合祖宗成法的事由,可以說俯拾即是。鐵路的不許興建,最初就是以妨礙祖宗墳墓為借口的。一直到外國鐵路引進中國15年之后,唐胥鐵路臨近開辦之時,清延上下仍有以“機車直駛、震動東陵”、“山川之靈不安、即旱潦之災易召”為由,反對蒸汽機車運行的保守勢力的存在。直到換蒸汽拖動為驢馬拖載,始得邀準運行。(注:參閱宓汝成編:《中國近代鐵路史資料》1863—1911第1冊,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98、121頁。)鐵路的引進如此,其它新生事物的引進,都會程度不同地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尷尬局面。
然而,祖宗王法也好,祖宗陵寢也好,這些引以為行動的口實,其實都是一層幌子,它掩蓋了事物的真像。
清王朝為什么到了形勢已刻不容緩,卻仍要堅持那一套落后的銀兩制度呢?真實的原因何在?它的著眼點,其實不是要維護什么死過去了的祖宗的王法和陵寢,而是要維持活生生的王室賴以生存的賦稅。清王朝越是手頭拮據,就越是需要在賦稅收入上打主意,越要千方百計維護那早已過時、卻仍然有利于維持王室收入的銀兩制度。
銀兩制加重老百姓的交稅負担,這一大弊端是盡人皆知的。不但身受其苦的中國民人有切膚之痛,就連稍有留心的外國人對這一弊端也洞悉會遺其內幕。熟悉中國內情的英國人馬士(H.B.Morse)舉了一個有名的例證,很足以說明這個問題。他說道:“中國白銀貨幣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全國不下有幾百種標準,就在一個地方也會有十幾種標準,彼此相差數額可以達到百分之十以上。甚至庫平銀,也僅在帝國國庫方面使用,它在國內其他各地只是一種會計上的貨幣。有一個典型的例子,從庫平銀折合銅錢的兌換率是每兩2600文,從銅錢再往回折合庫平銀的兌換率卻是1.105文,因此,一筆70.66兩的稅款,經過折合就要交納166.29兩。”(注: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系史》第1卷,第31頁。)原來祖宗王法遮蓋了這樣大的經濟實惠。那些不爭氣的子孫,自然是不會輕易松手的。
然而形勢總是比人還強,時代總是向前發展的。在舉國上下、朝廷和民間經過頻繁的爭論和試行的過程中,兩廣總督張之洞終于在1887年奏準設立使用機器生產的廣東鑄幣廠,并于1889年開始鑄造銀幣,次年流通于市場(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參事室史料組編:《中國近代貨幣史資料》第1輯,中華書局1964年版,第672、678—679頁。)。這一點,上面也已提到。
盡管如此,銀兩制的弊端,并沒有隨之得到解決。
當官鑄銀幣上市之初,朝廷也曾寄予很大的期望。天津的北洋大臣李鴻章就說:“粵鑄銀元津市一律行用,與英洋不殊。想滬港各口岸,亦當通行無滯矣”。(注:《李文忠公尺牘》,轉見魏建猷:《中國近代貨幣史》,第123頁。)此后不久,湖北、江蘇、山東、四川等省,紛紛仿效。京師則“飭下戶部購買極大機器”,鼓鑄銀錢。“用粵、鄂鑄成之式,鑄成以后,頒發各省,特諭天下,一體通行。各省亦一律鼓鑄,以資利用。”(注:魏建猷,上引書,第124頁。)官鑄銀元,一時成為風氣。然而弊端亦由此而起。
首先,各省之所以紛紛仿鑄銀元,口頭上都是為各自一方的“便民”著想,實際上促使他們競相出場的動力,四個大字便可以概括,那就是“鑄造余利”。在19世紀90年代之初,熱衷于此的兩江總督劉坤一說道:他之所以要多購機器,兼鑄銀元,目的是“庶以制造銀元之盈余,補鼓鑄制錢之虧耗。”(注:《中國近代貨幣史資料》第1輯,第690頁。)同一時期,北方的盛京將軍依克唐阿則說:他營建的鑄幣廠在三個月的時間內,“共鑄出大小銀元十四萬元,通盤勾稽,”不但“不致虧折”,且“尚有盈余”。他認為“東三省地方遼闊,如能川流行使,獲利無窮。”(注:同上書,第688—689頁。)至于張之洞首創之廣東鑄幣廠,在最初的17年中,包括銀幣、銅幣在內,共獲利775萬余兩,盈利之多,為各省冠。(注:同上書,第897頁。)
1894年御史易俊奏請于商賈輻輳之區,招集股分,購置機器、官督商辦,以濟圜法之窮。(注:同上書,第683頁。)朝廷命南北洋兩總督劉坤一、李鴻章發表意見,提出應對措施。劉坤一原來是“專主官辦、不主商辦”的,認為“事關國家鑄幣大政,斷難假手民間,致滋流弊。”(注:同上書,第684頁。)此時卻派專人“在滬部署一切,議有章程十條”,其中第一條就是“議定籌集商本三千股,每股計銀一百兩,共集股本三十萬兩。”所有局務“擬歸商辦”。(注:《申報》,光緒二十年八月十九日,《設局鑄銀續述》。)至于李鴻章,他原來就不反對民間資本的籌集,此時更“稟定集股三十萬,在津建廠置器設局開辦”。入股者“除按年照取官息一分外。再行照股分紅。”(注:《申報》,光緒二十年十月初二日,《鑄造銀錢總局啟》。)所有這些,都是在“濟圜法之不足”的名義下公開進行的。
這樣的一轟而起,(注:據說劉坤一和李鴻章的兩廠,最終都未實現,可以說是一轟而未起。)結果是可以預料的。張之洞是銀元制取代銀兩制的首創者,1904年在批評銀兩制時,他曾說過:“中國向來官民行用,俱系生銀,各處平碼參差,并不一律。遵用庫平,其成色紛歧,名目繁亂,以致錢商市儈得以上下其手。操縱漁利,于商民均有窒礙。”(注:《中國近代貨幣史資料》第1輯,第693頁。)這里的批評重點似乎擺在“官民行用,俱系生銀”上面。然而不過一年,辦理財政事宜的軍機大臣慶王奕kuāng@②卻說:各省“所鑄銀元規模絕異,成色分量又不免各有參差,以致民間顯分畛域,此省所鑄往往不能行于彼省,仍不如墨西哥銀元之南北通行。”(注:同上書,第805頁。)這里又把批評重點,移至各省新鑄銀元成色分量的各有參差上面。中國的一位已故貨幣史專家魏建猷先生在將近半個世紀后寫的一本專著中帶有總結性地說道:“清季銀元的鑄造權始終是分屬於地方封建勢力的各省督撫。各督撫自由設局鑄造,中央政府無力過問。各督撫為著自身一時的利益,不惜減低成色大量鑄造。所以數量既無限制,成色尤不能一致。因此幣面價格與市場價格發生很大的差額。清代自鑄的銀元可以說始終沒有照幣面價格行使過,在計算的場合和生銀并沒有什么差異。”“銀元制度要達成它的歷史任務,自然還有一段遙遠的距離。”(注:魏建猷,上引書,第134—135頁。)
魏先生指出清末各省當局的權軸自為,這是獨到之見。但封建勢力之不限于地方,對中央政府不作分析,則是其所短。倒是遠離中國的高利辰先生在這個問題上,要言不繁,說到了是處。他在其大著第一章就開宗明義地指出:“一直到1950年代,當人民幣這一人民的貨幣確立之前,中國始終缺少一個統一的國家貨幣,盡管在1935年,[中國政府]曾經作過巨大的努力。”(注:高利辰,上引書,第12頁。)這里的“巨大的努力,”指的是國民黨政府實行的“法幣政策”,“努力”的結果,是法幣的發行,最后達到天文的數字,法幣本身變成廢紙一張。
總起來說,貨幣制度反映了國家和政府的政策措施。而政策措施又是社會經濟基礎直接或間接的反映。晚清以至民初,中國面臨落后的貨幣制度,談到底是中國落后的社會經濟基礎所決定的。它反映了落后的經濟基礎。當中國的社會經濟還處在落后的狀態時,要改變這種狀態,不但面臨崩潰的封建王朝和分裂割據的軍閥統治無能為力,就是入侵的西方資本主義勢力,最初多半也要經歷一個適應甚至可以說是遷就的過程。刻著蟠龍、八卦和“中華通寶”字樣的同治銀幣,就是一種遷就。同樣,不用蒸氣而套驢馬牽引鐵路車箱,這也是一種遷就。明明是銀元,卻硬要標上“銀壹兩”,因為只有這樣貨幣才能夠在市場上流通;明明有鐵軌,又硬要套上牲口去拉車箱,因為只有這樣貨物才能在軌道上運轉。即使這樣遷就,過程還是不那么順利、通暢的。貨幣方面,同治銀幣的結局,我們在上面已經看到。這里再補充說幾句鐵路方面的遭遇,它有助于我們對這個主題討論的認識。
清末光緒初年,亦即1880年代之初,由于前直隸提督劉銘傳奏請籌造清江浦至師京的鐵路,在清廷上下引發了一場有關鐵路修建問題的爭論。(注:參閱宓汝成,上引書,第86—103頁。)在這場相當火熱的爭論中,一位曾經“出使西洋”,但卻堅守中國傳統的通政司參議劉錫鴻站在反對的立場,從三個方面提出了興辦鐵路“計勢之不可行者八、無利者八、有害者九”的長篇大論。這25條反對意見,有許多跡近天方夜談。如說外國“洋兵水瓢藥袋與其所持器械,旦晚恒附于身,雖家居寢食而不廢。此外無所謂軍裝,即遠出戰攻,亦露處而無須帳幄。是以一火車輒度百余人。華兵固不能如其簡便也。”把這一點也作為修鐵路不可行之一條根據,真是虧他想得出。但是,從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問題這一角度上看,這三個方面至少各有一條值得提出來,議論一番。這里也不妨錄出原文,供大家共同賞析。
在不可行者八條中,有一條原文是:“西洋鐵路既由商民湊股為之,則在事之人,莫非自治其事之人。修途造車,在在結實。與中國之付諸委員吏役視為官事而徒存其狀貌者不同。”“矧火車機器購自外洋,道遠而無從稽核,其不以一報十者幾何?”“蓋方今所謂制造,若此其不足恃也,豈火車鐵路一事獨能有實際乎?”
在無利者八條中,有一條原文是:“或曰:‘中國業已開礦,無火車則盤運艱難,罔以濟用,盍謀所以便之’。不知中國開礦,非自今始也。周官仆人,掌金玉石錫之地而為厲禁,以時取之。漢有鐵官者丸四十郡,唐初銀冶五十八家,宋初金冶十有一,銀冶八十有四,明代陜西、浙江、福建、湖廣、云貴皆有爐冶礦場”。“然未嘗藉火車以致之也。使因開礦而造火車,則是耗無窮之資財,博有限之礦課,其利安在?”
在有害的九條中,有一條原文是:“鄉僻小民百畝之入以養十數口,猶有余財。其居近城市者,則所入倍而莫能如之。通都大邑則所入數倍而莫能如之,何者?商賈所不到,嗜欲無自生,糲食粗衣,此外更無他求也。今行火車,則貨物流通,取攜皆便。人心必增奢侈,財產日以虛糜。”“中華以儉為寶,自火車既行,西洋各貨流入內地。人雖知其無當日用,而心好之,遂以窮匱。是流通之弊得鐵路而益助以為虐。”(注:劉錦藻:《清朝續文獻通考》,商務印書館1955年版,第考11061—11064頁。)
停留于原始,停留于落后,停留于“付諸委員吏役視為官事”與衙門一體看待的工廠;停留于火車鐵路之不能“獨有實際”;停留于宋、明之手工礦業、停留于唐之銀冶、漢之鐵官、乃至“掌金玉石錫之地而為厲禁”的周官仆人;停留于“糲食粗衣”之“鄉僻小民”生活水準;拒絕“貨物流通、取攜皆便”之現代交通。這是一幅什么樣的圖景?這是一種什么樣的社會?然而,正是這樣一種社會,受到剛剛“出使西洋”歸來的政府大員的稱贊。而正是受到像劉錫鴻這樣保守分子稱贊的社會,使得19世紀末葉走投無路、面臨崩潰的清王朝,不但在1880年代不能接受劉銘傳提出的清江浦至京師的鐵路計劃,也使得它在此之前十年,不能接受威妥瑪提出的“同治年鑄、中華通寶”的銀元幣制。
歸根到底,落后的社會經濟基礎,在這里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發展生產力以改變落后的經濟基礎,這是昨天的中國奮起以追,然而實現無由的道路,也正是今天應該加快步伐迎頭趕上的道路。
最后,說一點題外的話。這篇短稿,只是就高利辰先生全書中很小的一件事情談談自己讀書得到的一點啟發。它遠不足以介紹本書的全部內容。而本書的內容,極端豐富。正如著者在引言中所指出的,“它的目的,是就所提供的資料,既闡述貨幣在匯豐銀行史上的地位,又闡述匯豐銀行在貨幣史上的地位。”它是“在更廣泛的范圍內講述貨幣在遠東的發展”。(注:高利辰,上引書.第ix頁。)因此,我的介紹,對應本書的內容而言,只是九牛一毛。不言而喻,我個人期待有更全面的介紹和闡發,以引起學術界對這一下了很大力氣的著作的重視。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左钅右監
@中國經濟史研究京3~14F7經濟史汪敬20042004本文通過19世紀60年代“同治銀幣”方案的提出這一具體史實,對英國政府、英占香港當局和中國政府三方在幣制問題上的不同考量,即對英國實行金鎊制,中國實行銀兩制而香港當局在二者之外實行銀元制各自不同的背景和根據、以及彼此之間的矛盾,分別加以分析。特別著重說明香港獨立實行銀元制的成功和它對歷史、地理各方面條件的順應所取得的優勢地位。與此相對照的,則是中國清王朝對幣制改革的抵制和長期幣制混亂之所由來。這種混亂的局面,可以說,一直到新中國的成立,人民幣的出臺,才最終加以結束。金鎊制/銀元制/銀兩制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十五”規劃項目《明清“招商”政策與東西部經濟關系研究》的階段性成果。同良何其菁 國立華僑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郵編:36200The Appearance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Ancient Private Salt
Shi JigangThe appearance of Chinese ancient private salt was about the periods between the end of the Spring and Autumn,and the Warring States. Its development might be divided into two stages:one was in the early Tang Dynasty and the other was after the middle Tang Dynasty.汪敬虞,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 10083 作者:中國經濟史研究京3~14F7經濟史汪敬20042004本文通過19世紀60年代“同治銀幣”方案的提出這一具體史實,對英國政府、英占香港當局和中國政府三方在幣制問題上的不同考量,即對英國實行金鎊制,中國實行銀兩制而香港當局在二者之外實行銀元制各自不同的背景和根據、以及彼此之間的矛盾,分別加以分析。特別著重說明香港獨立實行銀元制的成功和它對歷史、地理各方面條件的順應所取得的優勢地位。與此相對照的,則是中國清王朝對幣制改革的抵制和長期幣制混亂之所由來。這種混亂的局面,可以說,一直到新中國的成立,人民幣的出臺,才最終加以結束。金鎊制/銀元制/銀兩制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十五”規劃項目《明清“招商”政策與東西部經濟關系研究》的階段性成果。同良
網載 2013-09-10 21: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