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有經濟布局實施“有進有退”的戰略調整,是一項與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和所有制結構調整結合在一起的改革系統工程。其中,所有制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探索國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
1.“有進有退”要科學劃分和適當分工,為探索國有制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這里,首先要劃清“有進有退”特別是“退”的界限。第一,國有經濟“有進有退”,不意味著全部退出“競爭性領域”,只從事壟斷領域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關鍵行業、領域;第二,國有經濟“有進有退”,也不意味著全部退出中下游產業,只從事上游產業;第三,國有經濟“有進有退”,也不意味著全部退出中小企業,只從事大型、特大型企業。根據十五大和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精神,國有經濟“有進有退”的戰略調整要著力解決國有經濟分布過寬、整體素質不高、資源配置不盡合理的問題。強調需要控制也就是要“進”的四大行業和領域(即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品和服務的行業、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絕不表明國有資本可以全部退出以外的行業和領域,退出競爭。相反,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發展中大國的基本國情,特別是國有企業發展既有適應全球經濟競爭的經濟需要,又有抗御超級大國霸權主義的政治需要出發,盡管國有資本退出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退出的程度也可以有所不同,但國有經濟無論如何不應該也不可能全部退出“競爭性領域”,全部退出中下游產業和中小型企業,而應充分發揮自己在部分競爭性領域、部分中下游產業和中小型企業中的優勢,在不同所有制經濟之間、在公有制經濟內部,展開和擴大公平競爭。至于從全球經濟競爭的角度講,按國內市場確立的非競爭性行業也不能不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則是另一回事了。還要看到,這次戰略調整要始終堅持以市場原則和國家產業政策作為“有進有退”的導向,再不能以行政手段確定“有進有退”的方向。關于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競爭力的提法,我更傾向于把增強競爭力放在第一位,因為國有經濟競爭力是控制力的基礎,沒有國有經濟競爭力的不斷提高,國有經濟的現有控制力非但不能提高,反而可能減弱。只有堅持以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的作為“有進有退”的方向,國有經濟戰略調整才能實現國有經濟整體素質進一步提高的預定目標,也才能為探索國有制多種實現形式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或“進”或“退”都可能探索出國有制多種有效實現形式
目前,有兩種認識不利于“有進有退”戰略調整對國有制多種有效實現形式的探索:一種是認為只有“退”才能探索國有制新的實現形式,而“進”則不可能;另一種是認為“非國有制經濟天生適于競爭”,國有經濟要探索新實現形式,就只能“退”到非公有制經濟成份。這兩種認識均有片面性。先說后一種認識。其片面性在于把私有制經濟等同于競爭。其實,私有制并不等于競爭,公有制也并不等于不競爭。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斯蒂格里茨前不久在中國社科院題為《競爭與規則》的演講中,針對中國當前的壟斷行業,特別是包括電信和電力等網絡行業在內的改革和競爭問題發表了精辟見解,并以中、俄兩國的改革經驗為例,說明競爭是造成兩國改革經濟績效不同的最主要原因。這值得我們一些同志深思。至于只有“退”方能探索國有制新的實現形式的認識,其片面性在于以靜態不變而不是以動態競爭的觀點看待國有經濟的“進”。如果從動態競爭的觀點觀察問題,國有經濟的“有進有退”都可能探索出國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
從國有經濟的“進”看,對國有制有效實現形式的探索,大體不外兩類情形:一類是對關系國家安全的產業,自然壟斷的產業和極少數特殊企業,政府必須實行壟斷經營,也就是主要采取國有獨資的形式。但現在的國有獨資企業已不同于原來的國有國營企業,而是按現代公司制規范,大多實行業主負責制,且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新型國有實現形式。另一類是對少數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基礎產業和關鍵領域(含公益事業)的大型、特大型企業而言,可以不必實行國有獨資形式,而實行國有絕對控股的產權主體多元化,這樣既保證了國有資本的控制地位,又允許非國有資本的進入,從而大大增加國有經濟的活力,保證這類企業現代公司制改造的成功推進。當然,這類企業將來可能成為比較典型的現代公司制企業。
從國有經濟的“退”看,更是為國有制多種有效形式的探索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它具體表現在:一是對一般競爭性行業、領域及其企業,國有經濟在大部分“退”出的同時,對一部分優勢企業,可以通過上市、向國內外居民和投資者融資及企業互相參股等形式,改為國有特大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但對其中少數大型、特大型企業進行相對控股,股份比例可以根據資本營運的需要確定;二是將競爭性領域的大中型企業國有資產部分有償轉讓給企業內部職工和外部投資者,使企業成為中外合資的企業;三是對點多、面廣、分散、市場需求變化快的大量中小企業,國有資本應以退為主,有計劃、有步驟地從其大部分退出,但“退”出部分也要充分利用國有資本存量,或重組,或兼并,或租賃,或出售,或實行股份合作,除少部分通過規范改制成為純粹的非公有制經濟外,重點應是發展以國有參股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以為國有經濟戰略調整就一概退出中小企業,既不符合中國基本國情,也不符合國有企業組織結構以大為主,大中小結合的規律。即使是西方發達國家,中小企業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也有著顯著的支撐作用,特別是對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孵化器的作用不可低估。我們還要充分估計到,一小部分國有中小企業如果選擇和利用好了五種“生存空間”(即自然生存空間、空白生存空間、協作生存空間、專知生存空間、潛存生存空間),也將在競爭中形成不亞于國有大型企業的優勢。
3.國有經濟“有進有退”戰略調整要以國有控股、參股為主攻方向
具體地說:第一,國有經濟的“進”,要以國有控股為調整和改革的主攻方向。無論是國家根據需要新建的少數國有企業,還是需要控制的關鍵行業、領域保留下來的國有企業,大都要按現代企業制度,特別是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要求規范,使之變得更加強大,充滿生機活力,因而國有控股的調整和改革勢在必行。第二,國有經濟的“退”,要以國有參股為調整和改革的主攻方向。無論是對于一般性競爭行業、領域而言,還是對點多面廣,分散,市場需求變化快的大量中小企業而言,應從發揮國有資本存量優勢和有利于安排相當數量職工就業兩個方面綜合考慮,發展國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不失為一種可行之計。
以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作為國有經濟“有退有進”戰略調整的主攻方向,其理論意義在于它把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特別是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與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有機地結合起來,把發展國有制純粹實現形式與發展國有制的混合實現形式有機結合起來。從前一個“有機結合”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已不再僅僅體現在原有獨資企業上,而且體現在股份制形式的新型國有企業上。而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就是體現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的另一種基本形式。從后一個“有機結合”看,國有控股、參股企業體現了國有經濟與混合所有制中國有成份的結合。不論是國有控股,還是國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實際上國有控股企業也是一種廣義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或具有明顯的國有性質,或具有國有成份。它既有效地擴大了公有制作用的范圍,又有利于國有制吸收多種所有制的長處,換取非國有股對企業經營的關心,形成有效的產權約束機制。因而國有控股、參股形式,將能極大地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又能從根本上維護和鞏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值得大大提倡。
收稿日期:1999-10-18
經濟學家成都120~121F10國民經濟管理陳文科20002000陳文科 湖北省社會科學院,湖北 武漢430077 作者:經濟學家成都120~121F10國民經濟管理陳文科20002000
網載 2013-09-10 2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