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諸子的廉政思想及其現代價值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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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諸子的廉政思想產生于先秦社會轉型時期。盡管由于學派不同,但各派對廉政的認識幾乎是趨于一致的。廉政必須解決好愛民、舉賢和法治等問題,這是先秦諸子的一致共識。這些思想不僅在當時達到了相當水平,而且在今天也仍然具有重要的現代價值。
  廉政是指為政清正廉明。它不僅是不同歷史類型的國家在政權建設上關注的焦點,而且是歷代思想家直至百姓所始終關注的一個重要話題。在我國先秦社會時期,不同諸子學派就如何實現廉政問題紛紛直抒己見,構成了百家爭鳴中的一道獨特的風景。先秦諸子對廉政的認識,不僅在當時達到了相當的水平,而且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現代價值。
    一、先秦諸子廉政思想產生的時代背景
  廉政是貪賄的對立物。貪賄是私有制的產物,是不同歷史類型的國家所始終面臨的一個社會問題。在國家產生以前的原始社會是無所謂有貪賄現象的。原始社會是這樣一幅圖景:“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任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1](《禮記·禮運》)然而,當人類社會跨入階級社會以后,情況就發生變化了。在私有制社會,“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1](《禮記·禮運》)也就是說,在私有制社會,“貨、力為己”,“以功為己”,“謀用是作”,剝削由此產生。私有制不僅是產生剝削的制度根源,而且是產生貪賄的直接根源。貪賄“植根于階級剝削的土壤,可以說它是剝削制度的一種變異形式和補充”。[2](P15)貪賄的后果是直接危及統治階級的統治地位,導致政權的衰亡。在中國先秦社會的歷史中,因貪賄而失國的現象屢見不鮮。夏初太康失國以及夏朝的衰落與滅亡,是統治者自身驕奢貪逸而引起的結果。商朝末年,商紂王及其奸臣費仲因貪賄而接受周人的賄賂,把囚禁于羨里監獄的文王釋放,結果放虎歸山,自取滅亡。周朝后期,周厲王重用貪臣榮夷公,專權好利,最后被國人趕下了臺。周幽王不僅本人貪圖享樂,喜好聲色,而且重用貪臣,最終身死國滅,把“赫赫宗周”給斷送了。春秋時期,虞國國君因貪賄而接受晉國的賄賂,讓開大路,讓晉國前去攻打虞國的鄰國虢國,結果待晉獻公消滅了虢國之后,虞國“唇亡齒寒”,最后被晉國滅亡。吳王夫差及其太宰韶因貪賄而接受被打敗了的越國送來的賄賂,同意與越國求和,結果養虎貽患,越興吳滅。以上因貪賄而亡國的事例,猶如一聲聲長鳴的警鐘,在震撼著那些具有憂患意識的統治者和許多有識之士。許多先秦思想家認識到貪賄的危害,并對貪賄現象進行了無情揭露。《詩經》把貪官污吏比作“碩鼠”,他同情百姓不堪重斂,發出“碩鼠碩鼠,無食我粟”的強烈吶喊。晏子把君主身邊的讒夫佞臣比作“社鼠”、“猛狗”,他說:“讒夫佞臣在君側者,若社之有鼠也”,[3](《晏子春秋·外篇第七》)“左右為社鼠,用事者為猛狗,主安得無壅,國安得無患?”[3](《晏子春秋·內篇問上第三》)韓非子揭露說:一些奸臣為了“娛其主而亂其心”,而不惜“盡民力,重賦斂”,而自己卻“樹私利于其間”,這正是國之大害。[4](《韓非子·八奸》)一些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地位,也不斷地同貪賄現象作斗爭。貪賄與反貪賄構成了先秦社會的一對重要矛盾。在反貪賄的過程中,一些統治者的廉政意識也開始萌芽。商朝太甲認識到“欲敗度,縱敗禮”的道理,從而節制“欲”、“縱”。商王盤庚不僅教誡貴族“無總于貨寶”,而且親自表示“不肩好貨,敢恭先生,鞠人謀人之保居,敘欽。”[5](《尚書·盤庚下》)就是說,不任用貪財好貨之人,恭敬那些為民營生者,只欽佩、敘用那種能養民、為民謀取安居樂業的人。西周統治者積極總結商亡的教訓,提倡和實行勤政,周公為了勤政,“一沐三握發,一飯三吐哺。”[6](《史記卷三十三·魯周公世家》)周公還反復要求貴族、官員“虔恭爾位”、“靖恭爾位”、“夙夜敬止”。要求統治者做到“敬明乃心”、“小心翼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等。不僅如此,西周統治者還把“廉”作為考察官吏治績的重要尺度。據《周禮·天官冢宰》記載:“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就是說,考察大小官吏的治績,應包括善、能、敬、正、法、辨等六個方面,而這六個方面都突出了一個“廉”字,體現了“廉”乃“吏之本”的思想。先秦諸子的廉政思想正是在這種前提下產生的。
    二、先秦諸子廉政思想的主要內容
  先秦諸子所處的時代正是周王室衰微,諸侯列國交互爭霸稱雄的時期。這一時期也正是我國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重要時期。社會轉型,新舊勢力交錯,奴隸主階級企圖維護舊有的統治秩序,新興地主階級則試圖沖破舊勢力的束縛。在這種情況下,代表不同勢力的諸子學派紛紛交鋒,呈現出百家爭鳴的局面。然而,百家爭鳴中的一個有趣現象是,先秦諸子卻幾乎一致地主張廉政。
  先秦儒家的杰出代表孔子構建了以“仁政”思想為核心的為政學說,孔子多次談到為政的問題,他盡管沒有提出“廉政”的命題,但他的為政觀卻始終折射出廉政的主題。孔子認為,為政的根本在于實現“仁政”。作為統治者,應該“親親而仁民”,也就是說要愛民。孔子認為,愛民在于利民。為政者要“因民之利而利之”、“使民以時”。孔子主張德政。他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7](《論語·力政》)孔子認為,德政的關鍵在于統治者自身加強官德建設。他說:“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子帥以正,孰敢不正?”[7](《論語·顏淵》)孔子還提出了“舉賢才”的思想。他說:“先有司,敕小過,舉賢才。”[7](《論語·子路》)孔子還特別強調:“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7](《論語·為政》)就是說,舉薦那些正直的人為官,老百姓就會心服口服;否則,民眾是不會甘心服從的。那么,如何才能舉賢才呢?孔子主張“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7](《論語·衛靈公》)即不因他善于言辭就選拔他,也不因人的地位低下就不聽取其正確意見。總之,愛人、舉賢、德政,構成了孔子“仁政”學說的主要內容。應該說,這也是孔子廉政思想的基本內容。
  孟子在繼承孔子“仁政”學說的基礎上,提出了“民貴君輕”的思想,他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8](《孟子·盡心下》)因此,孟子主張統治階級施“仁政”,以仁愛之心去對待人民,爭取民心,他說:“得其民,斯得天下矣。”[8](《孟子·離婁上》)如何爭取民心?孟子主張統治者“不奪農時”,發展生產。因為,“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8](《孟子·藤文公上》)只有農業生產發展了,老百姓富足了,才能遵守各種行為規范。關于何以才能治國的問題,孟子提出了“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思想,[8](《孟子·離婁上》)這一思想顯示了德法兼治思想的萌芽。孟子認為,選賢是實現“仁政”的關鍵。他說:“不信仁賢,則國空虛。”[8](《孟子·盡心下》)關于如何選賢的問題,孟子提出了獨到的看法。他說:“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后察之,見賢焉,然后用之。”[8](《孟子·梁惠王下》)孟子在主張用賢之同時,也積極主張懲貪。他認為,對于那些貪官,“國人皆曰可殺,然后察之,見可殺焉,然后殺之。”[8](《孟子·梁惠王下》)在孟子看來,“廉”應該是為官者追求的本性。他說:“可以取,可以毋取,取則傷廉”。[8](《孟子·離婁上》)就是說,為官者應該不取身外之物或不義之財,否則,就是傷害了廉的本性。總之,愛民、舉賢、取廉,構成了孟子廉政思想的基本內容。
  荀子認為,實現廉政,首先必須解決好為民的問題,他說:“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9](《荀子·大略》)他還把君民關系比作舟與水的關系。他說:“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9](《荀子·王制》)這種“立君為民”和“載舟覆舟”的認識,比孔、孟的愛民思想大大前進了一步。荀子也認為,實現廉政,用人是關鍵,他說;“尚賢,能使之為長功也。”[9](《荀子·君道》)即選擇賢能之人為官,能使統治者的統治長久。荀子還把不能任用賢人列為國之大患。他說:“人主之患,不在乎不言用賢,而在乎誠必用賢。”[9](《荀子·致士》)荀子還提出了打破論資排輩的用人方法,主張越級提拔那些有才德的人,也主張免除那些無能之輩。他說:“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9](《荀子·王制》)荀子在強調德政的同時,也突出了法治的重要性。他說:“法者,治之端也”、“隆禮至法則國有常”。[9](《荀子·王制》)在荀子看來,法律應該是治理國家的重要手段,應該起到“禁暴惡惡,且懲其未也”的目的。荀子主張對違法犯罪的官吏加以懲處,做到“正法以治官”,[9](《荀子·富國》)使“百吏畏法循繩”。[9](《荀子·王霸》)總之,立君為民、舉賢用賢、隆禮重法,構成了荀子廉政思想的基本內容。
  墨家的突出代表墨子把“廉”作為人的重要德性提了出來,認為君子之道有廉、義、愛、哀“四行”[10](《墨子·修身》)墨子還認為,社會之所以“淫暴寇,亂盜賊”,主要是因為一些貪官污吏“厚斂于百姓,暴奪民衣食之財”。[10](《墨子·辭過》)所以,墨子極力主張整頓吏治,他說:“吏不治則亂。”[10](《墨子·非儒下》)只有加強對官吏的治理,實現廉政,從根本上正本清源,才能使民心純樸,社會穩定。為此,墨子首先主張統治者應注重農事,發展生產,還民衣食之財。他說:“農事緩則貧”、[10](《墨子·非儒下》)“倉無備粟,不可以待饑兇”,[10](《墨子·七患》)墨子把“饑不得食,寒不得衣,勞者不得食”稱為“民之三患”。[10](《墨子·非樂上》)其次,墨子認為,整頓吏治的關鍵是尚賢。墨子總結歷代統治階級用賢而治、用奸而亂的經驗教訓,得出“尚賢者,政之本也”的命題。他說:“有賢良之士眾,則國家之治厚;賢良之士寡,則國家之治薄。”在選賢問題上,墨子認為,只要有“德”、“能”,不管地位高低和出身如何,應大力提拔。他說:“古者圣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士,有能則舉之”、“官無常貴,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10](《墨子·尚賢上》)在任用官吏時,墨子主張對選拔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聽其言,跡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10](《墨子·尚賢中》)最后,墨子認為,整頓吏治,實現廉政的根本途徑在于實現法治。他說:“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也。”[10](《墨子·法儀》)墨子又認為,法治的根本表現在于賞罚分明。他說:“善人賞而暴人罚,則國必治。”[10](《墨子·尚同下》)因此,他建議統治者“賞當賢,罚當暴,不殺無辜,不失有罪。”[10](《墨子·尚同中》)否則,“賞不當賢,而罚不當暴,則是為賢者不勸,而為暴者不沮矣。”[10](《墨子·尚賢下》)
  先秦法家的廉政思想突出了以法而治的特點。管子第一個把“廉”提升到治國之綱的高度。他說:“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11](《管子·牧民》)韓非子說:“所謂廉者,必生死之命也,輕恬資財也。”[14](《韓非子·解老》)即“廉”就是舍生忘死,看輕資財。在如何實現廉政問題上,法家首先強調廉政在于順民心。管子說:“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11](《管子·牧民》)那么如何才能“順民心”呢?管子又提出了“富民”、“務地”的主張。他說:“治國之道,必先富民”。[11](《管子·治國》)又說:“慎富在務地。”[11](《管子·樞言》)“不務天時則財不生,不務地利則倉廩不盈。”[11](《管子·牧民》)在管子看來,“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11](《管子·牧民》)只有老百姓富裕了,才能遵守各項規則法令,社會才會太平。其次,法家也提出了廉政在于用賢的主張。管子說:“備長在乎任賢,安高在乎同利。”[11](《管子·版法》)就是說,要使統治者的地位長久地鞏固,關鍵在于任用賢人,并做到上下同力。管子指出,國家不用賢才是很危險的。他說:“聞賢而不舉,殆;聞善而不索,殆;見能而不使,殆。”[11](《管子·法法》)韓非子也認為:用賢則治,不用賢則亡。他說:“賢者用之,則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則天下亂。”[4](《韓非子·難勢》)韓非子又說:“任人以事,存亡治亂之機也。”[4](《韓非子·八說》)即選擇恰當的人來處理政事,這是國家存亡的關鍵。這樣,先秦法家把是否用賢提升到關系國家命運的高度。韓非子還對如何舉賢提出了很有價值的見解。他說:“舉賢不避仇,廢不肖,不阿親近。”[4](《韓非子·外諸說左下》)即推薦人才不回避仇人,應罷免那些無才無德的人,也不應偏袒那些和自己親近的人。最后,法家認為,實現廉政的根本在于法治。管子說:“法者,天下之大道也”、“所謂仁義禮樂者,皆出于法。”所以,他主張“嚴刑罚”、“慶刑賞”、“以法治國”。管子又說:“社稷先于親戚,法重于民,威權貴于爵祿。故不為重寶輕號令,不為親戚后社稷,不為愛民枉律。”[11](《管子·法法》)因為,法律是治理國家的總原則。韓非子也認為,“道私者亂,道法者治”,[4](《韓非子·詭使》)“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若,則國弱。”[4](《韓非子·有度》)在奉法方面,法家學派還提出了許多很有價值的觀點。管子主張“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11](《管子·任法》)他認為君主不應該凌駕于法律之上。韓非子也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法之所加,使智者勿能辭,勇者勿敢爭。”[4](《韓非子·有度》)在法家看來,以法而治,樹立法律的權威,是實現廉政的根本保證。正如韓非子所言:“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輕,以其所難止其所易,故君子與小人俱正,盜跖與曾、史俱廉。”[4](《韓非子·守道》)晏子融儒、墨、法家思想于一體,第一個明確提出了“廉政”的命題。他說:“廉者,政之本也。”[3](《晏子春秋·內篇雜下第六》)廉政,猶如“其行水也,美哉水乎清清,其濁無不雩途,其清無不灑除,是以長久矣。”[3](《晏子春秋·內篇問下第四》)在晏子看來,統治者只有實行廉政,才能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并實現社會的長治久安。晏子還提出了愛民、用賢、去佞和法治等主張來實現廉政。晏子認為,要實現廉政,首先必須愛民。他說:“意莫高于愛民,行莫厚于樂民。”[3](《晏子春秋·內篇問下第四》)在晏子看來,“德不足以懷人,政不足以惠民”是“亡國之行”。[3](《晏子春秋·內篇問上第三》)其次,晏子認為,廉政之道在于“舉賢官能”,他說:“舉賢以臨國,官能以敕民,則其道也。舉賢官能,則民與若矣。”[3](《晏子春秋·內篇問上第三》)即舉賢任能,則民興善而國治。晏子還積極主張懲罚貪官,去掉“社鼠”。他說:惡人不去,賢人不進,讒佞不出,忠臣不用,社鼠不去,此乃“國之長患”。[3](《晏子春秋·內篇諫下第二》)最后,晏子也主張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廉政建設。他認為,統治者應對那些敢于以身試法的權貴毫不留情,對那些盡管地位低微,但積德行善的人大加獎賞,做到“誅不避貴,賞不遺賤”。[3](《晏子春秋·內篇問上》)只有真正做到懲惡揚善,賞罚分明,才能實現政治的清正廉明。
    三、先秦諸子廉政思想的現代價值
  由于時代和階級的局限,先秦諸子的廉政思想都沒有能解決所服務的統治者的廉政問題。也就是說,他們的廉政主張,沒有而且也不可能改變當時無論是奴隸主階級還是地主階級的貪賄腐敗的本性。因為,貪賄不僅是私有制的產物,而且是私有制無法克服的頑癥。所以,歷代剝削階級最終還是無法擺脫“其興也勃焉,其亡也息焉”的歷史命運。盡管如此,先秦諸子的廉政思想,在客觀上還是符合當時人民的普遍愿望的,不僅對于促進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而且在今天也仍然具有重要的現代價值。批判繼承先秦諸子的廉政思想,對于我們當今加強廉政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為政之要,貴在倡廉。這不僅是先秦諸子的共識,而且也是中國共產黨人在總結歷代王朝“人亡政息”的歷史教訓之后得出的重要結論。早在延安時期,毛澤東就反復強調,“應該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員明白,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犯罪。”[12](P134)“共產黨員在政府工作中,應該是十分廉潔、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報酬的模范。”[3](P522)建國前夕,針對蔣介石國民黨政府的腐敗,毛澤東還專門提出了“建立廉潔政治”[14](P1238)的要求。建國后,我們黨也十分重視反腐倡廉工作,不僅頒布了旨在加強廉政建設的法律法規,而且也多次開展了反腐敗的斗爭。從而促進了建國初期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開創了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政治清明時期。然而,由于多種原因,我國社會主義還處在初級階段,腐敗不僅沒有被消除,而且仍然是困擾我國政治生活的一個重要話題。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貪污受賄、權錢交易的腐敗現象呈現出相當嚴重的趨勢。這不能不說是對我國當代廉政建設提出的嚴峻挑戰。如何加強新時期的廉政建設?如何才能使中國共產黨人“跳出周期律”的支配?用毛澤東的話說:“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個周期律。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15](P157)
  讓人民監督政府,就是說,人民是國家的真正主人。因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真正動力”。在先秦社會,先秦諸子從鞏固統治階級的地位和服務于統治階級的利益出發,提出了一系列愛民、惠民、利民主張。如“民貴君輕”、“立君為民”、“政之所興,在順民心”等等。這些思想盡管具有其時代和階級的局限,但卻仍然包含了許多積極因素,至今仍然閃爍著其現代價值的光芒。批判繼承先秦諸子的廉政為民思想,就應該把握好黨的領導者的角色定位。既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那么,黨的政府應當是為人民的政府,黨的官員也應當是為人民服務的“公仆”。是當人民“公仆”,還是當人民的“主人”,這是中國共產黨的政權和其他一切舊政權的根本區別。既然,共產黨的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那么“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也理當成為中國共產黨人的價值追求。“為民是官德的價值支點,也是廉政建設的根本出發點。”[16](P45)從這一點出發,中國共產黨人應該以全國絕大多數勞動人民的利益作為自己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應該成為中國共產黨人永遠的宗旨。只有如此,中國共產黨才能贏得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黨的事業才會有無窮的力量源泉,并立于不敗之地。
  讓人民監督政府,也意味著人民是政府的裁判。政府工作的好壞只能讓人民來評價。用鄧小平的話說,就是要看“人民滿意不滿意,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擁護不擁護,人民答應不答應”。因為,人民的評價是公正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對此,中國共產黨應該按照人民的要求來選拔那些一心為公、一心為民的人來担任公務員。在用人問題上,舉賢用賢已是先秦諸子的一致共識。孔子那種“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的思想,其實就已經包含了選拔人才以人民滿意不滿意為尺度的思想萌芽。孟子那種“國人皆曰賢,然后察之,見賢焉,然后用之”的思想,也已經體現了人民是政府的裁判的思想萌芽。先秦諸子的廉政用賢思想還包含了許多有價值的因素,如荀子那種“舉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的思想;墨子提出的“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的思想,對于我們今天打破用人制度上的論資排輩,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不拘一格地選拔人才,以及建立干部的引咎辭職制度,無不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尚賢,能使之為長功也”、“尚賢者,政之本也”、“任人以事,存亡治亂之機也”等等,這一個個具有閃光思想的命題,對于我們的廉政建設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選拔什么樣的干部,鄧小平指出:“葉劍英同志在國慶講話里提出了三條標準:一是堅決擁護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二是大公無私,嚴守法紀,堅持黨性,根絕派性;三是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心,有勝任工作的業務能力。”[17](P222)這就非常明確地告訴我們,應該選拔那些德才兼備的人來充實我們黨的干部隊伍。這三條標準是與人民群眾的要求相一致的。總之,把好用人關,選拔那些德才兼備的、勤政為民的人來充實黨的干部隊伍,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也是我們加強廉政建設的干部保證,它關系到我國新時期廉政建設的成敗。
  把好用人關,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還有問題的另一個方面,那就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廉潔自律。“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如果領導干部自身不能廉潔自律,怎么能夠要求下級廉潔自律、奉公守法呢?正人先正己。孔子說:“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因為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表率,對下級乃至全社會風氣的形成起著巨大的示范作用。建國初期,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政治清明時期之所以能夠形成,除了黨的反腐倡廉工作得力之外,還有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毛澤東等老一輩革命家帶頭廉潔奉公,不謀私利,為全國人民做了出廉潔自律的表率。在進入到21世紀的今天,黨的各級領導干部更應該時刻加強自己的道德修養,按照江澤民同志所提出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的“四自”要求,在各方面以身作則,樹立好的榜樣,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別人做的,自己堅決不做。領導干部帶頭做好了廉潔自律的表率,必定會產生巨大的示范效應。從而帶動和引導黨風、民風和社會風氣的進一步好轉。
  健全法制,依法治國,是推進中國共產黨廉政建設的根本保障。其實,突出法治的重要性,早在先秦諸子中就已取得了共識。先秦儒家重德政,但孟子的“徒善不足為以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思想已經顯示出德法兼治思想的萌芽。作為先秦儒家的集大成者,荀子就提出了“法者,治之端也”的命題,突出了“隆禮重法”的重要性。先秦墨家的“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的認識,以及先秦法家的“法者,天下之大道也”的思想,無不突出了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當然,由于時代的和階級的局限,先秦諸子不可能認識到私有制的根本缺陷,因而他們也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法治。盡管如此,這種思想所體現的現代價值卻是不可低估的。尤其是先秦法家宣揚的那種“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的思想對于我們今天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卻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今天,法律仍然是維護現代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就廉政建設而言,我們一方面要高舉反腐敗的利劍,果斷地刺向那些貪污受賄、權錢交易的腐敗分子,決不心慈手軟;另一方面,我們必須健全法制,使廉政建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真正實現廉政建設的法制化。只有如此,中國共產黨才能真正跳出歷史周期律的支配。
唐都學刊西安48~53C3管理科學唐賢秋20032003唐賢秋 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北京 100872 作者:唐都學刊西安48~53C3管理科學唐賢秋20032003

網載 2013-09-10 21: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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