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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編 中國國民性探源
第十三章
先秦:專制的源頭
堯舜禹時期無疑是中國人記憶中的“黃金時代”。“禪讓制”一直被當成“原始民主”的一個證據。事實上,“禪讓制”不過是一種“民主作風”,或者說是專制的一種“變態”。和希臘文明比起來,中國文明在發育過程中存在“先天不足”。
當今中國社會的許多問題,其根源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或者更遠。文明進化的不徹底與再次發育的艱難,是“中國特色”的根本原因。
第一節尋根溯源
《尚書》中的專制精神
把中國歷史上的一切丑惡都歸罪于秦始皇,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后世對春秋戰國過于美好的想象。秦始皇之前的漫長中國歷史決不是“不致影響大局”的。事實上,我們一再贊美的百家爭鳴,正是君主專制制度的孵化器。或者說,秦帝國的一統天下,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漢武帝的獨尊儒術,乃至后世歷代帝王不斷強化君主專制,這一系列惡性演進,都依賴于百家爭鳴提供的思想資源。如果說春秋戰國是中國的思想啟蒙時代,那么它們啟的不是民主之蒙、科學之蒙,而是專制之蒙、迷信之蒙。因此,春秋戰國時代不可能是中國上升的開端,而正是中國歷史猛烈下陷的開始。
不過,正如我們不能把專制主義的起源歸因秦始皇一樣,我們也無法把它的“創造權”授予爭鳴百家中的孔子、老子、韓非子或者其他任何一個人。無論儒家、法家還是老莊,作為相當成熟的思想流派,在春秋戰國之前顯然都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生長發育時期。比如,在儒教的圣人譜系里,孔子是排在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之后,居第八位。孔子很明確地說,他所主張的,不過是復古而已(《論語·述而》:“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于我老彭。’”)。很顯然,要追尋專制主義的起源,我們必須把目光投向春秋以前的一兩千年幽暗模糊的時光,以尋找誕育諸子百家的思想子宮。
讓我們首先翻開一本古籍,名叫《尚書》。這是中國現存的最早的一部“檔案文件”。它記載的,是夏商周三代許多著名君主的“領導講話”“會議記錄”“政治通告”。耐著性子破解這些古奧晦澀的句子,你很快會發現,獨斷專行的專制精神已經遍布它的每一頁。
讀過初中歷史課本的人都會知道,盤庚是中國商代最偉大的君主之一。他率領商朝人民遷都到殷(今河南安陽小屯村)。由于此地利于商民族的發展,衰落的商朝出現了光榮的復興。應該說,這是一個高瞻遠矚、審時度勢的好領導。
不過,就是這樣一個造福于民的英雄人物,實行其英明領導的手段卻不是耐心說服,而是暴力威脅。我們讀讀他于公元前十四世紀發布的動員大家搬遷的《盤庚》中的幾個片斷:盤庚計劃遷都,臣民們都不愿意。于是他召集眾人,訓話說:“你們大家前來!我得教訓你們,讓你們消滅私心,不得傲慢不服,不得只顧安樂而不顧我的命令!”(王若曰:“格汝眾。予告汝訓汝,猷黜乃心,無傲從康。”)
“我的威嚴就像火一樣猛烈,只不過我沒有顯露出來,所以你們才敢這樣放肆!亂叫亂嚷,制造危險言論,我不知道你們在爭什么!”(予若觀火,予亦謀,作乃逸。今汝聒聒,起信險肢,予弗知乃所訟。)
“現在,我要告訴你們,遷都的計劃是不會改變的。如果有人敢行奸作偽,不聽我命,我就要割掉他的鼻子,滅絕他的后代,不讓他的孽種在我的新都繁殖下去!”(鳴呼!今子告汝:不易!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奸完,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于茲新邑。)
在中華民族最初的一批歷史文獻中,專制表情已經顯露無遺。通過這篇會議記錄,我們可以想象得出參加會議的部眾俯首帖耳、屏息靜氣的樣子,也可以想見文字背后盤庚大王那圓睜的眼睛和怒張的鼻孔。很顯然,這種動輒舉起鞭子暴力威脅的統治作風不是從此時開始的,商朝君主們顯然久已習慣了威嚴赫赫、獨斷專行。其實,早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王朝建立之初,夏啟就發布過類似的訓令。夏啟與扈氏大戰于甘之野,向全軍上下發布總動員令,其中就說:“弗用命戮于社,予則孥戮汝。”(《尚書·甘誓》)意思就是說,那些戰爭中不賣命的人,不但本人要被處決,連他的妻兒老小都要被處死。成湯討伐夏桀時,也發布了類似的動員令,說:“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尚書·湯誓》)凡是不聽命令的人,都要被舉家殺掉,決不寬赦。從這些血淋淋的命令推斷,普通臣民淪為逆來順受、唯命是從的“沉默的大多數”,顯然不是一天兩天了。
讓我們從希臘文獻中尋找一篇相似的記載進行一下對比閱讀,看看上古時代這兩個地方的政治氣氛有什么區別。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間,希臘發生了著名的特洛伊戰爭,史詩《伊利亞特》記載了戰爭發生前希臘聯軍的一次會議。和盤庚的遷都動員會議一樣,在那次會議上,著名的阿伽門農王也做出了一項重要決定。雖然史詩不是歷史,不過我們仍然可以相信荷馬繪聲繪色的描寫為我們傳達了上古希臘人的精神風貌。他描寫會議開始時會場上的自由散漫情景說:“……于是那個會場成了一片喧嘩了。當他們坐到座位上去的時候,他們底下的大地都呻吟起來,而在這一切聲音之上,是那九個傳令官的叫喊聲,他們直著喉嚨叫大家不要吵鬧,注意聽著王爺們發言。好容易,大家都在那些長條凳上找到了座位,而且都安靜下來停止閑談了,阿伽門農王就站起身來,手里拿著一根杖……對阿耳戈斯的隊伍演講。”
古代希臘人的會議顯然不像商代的政治會議那樣紀律嚴明。受根深蒂固的原始社會民主作風的影響,希臘人在會場上沒大沒小,隨便粗率。領導不那么威風凜凜,部下也不那么馴順老實。阿伽門農王的講話也不像盤庚那樣充滿霸氣,而是使用商量的口吻:“我的英勇的朋友們和達那俄斯的戰士們,我必須對你們宣布,那克洛諾斯的偉大兒子宙斯給了我一下慘重的打擊了……九個不幸的年頭已經過去。我們的船舶木料腐爛了,索具也壞了。我們的妻子和小孩坐在家里等待著我們。而我們到這里來進行的這樁任務始終是毫無成就。所以,現在大家都看我的樣兒吧。我的主意是,大家上了船,回到我們自己的本國去!那個街道廣闊的特洛亞城永遠不會落到我們手里了。”
請注意,他說的是“我的主意是”,而不是“我的命令是”。兩份或許不甚精確的記載,仍能鮮明地反映出三千多年前的中國與希臘社會在權力結構、國民性格、社會生活氛圍上的巨大差異。可以說,在夏啟建立國家的時候,“原始民主”在中華大地上的遺留就已經所剩無幾。
可疑的“禪讓制”
在每一個民族的古老傳說中,人類社會都是每況愈下。據說,人類最初來到地球上時,處于黃金時代。那個時候,春天永在,大地遍布鮮花,河里流著蜜和奶。由于人類的自作自受,世界逐漸墮落到白銀時代、青銅時代,以至于貪婪和暴虐橫行的黑鐵時代。
在夏商周三代的歷史遺跡中,我們沒有找到專制主義的發源地。如此遙遠的歷史上游就已經被專制毒素污染得一片烏黑,這不禁讓人汗顏并絕望:難道我們這個民族一降臨到地球上,體內就攜帶著專制基因嗎?別急,再往上翻一兩頁史書,我們就會生出希望,因為我們來到了堯舜禹時代。
堯舜禹時期無疑就是中國人記憶中的“黃金時代”。幾千年來,中國人無數次地緬懷、回想、向往那個燦爛的時代。據說,那個時候是“大同社會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人人團結互助,社會充滿溫暖。
更讓我們驕傲的,是那個時候的“禪讓制”。據說,堯年老時,自動讓位給德才兼備的舜;舜統治了一段時間后,又把權力轉交給深受人民愛戴的禹。《史記·五帝本紀》載:“舜剛剛二十歲的時候,就以‘孝順’聞于天下。他三十那年,堯詢問天下有無可用者,‘四岳’都推薦舜,堯曰可。于是堯把兩個女兒嫁給舜,以觀察其在家庭內的表現,讓九個兒子與舜朝夕相處,以觀察其在社會上的行動。舜表現良好,治家有方,兩個妻子在他的帶領下都很有婦道,堯的九個兒子也和他處得很好……于是堯就讓舜領導百官,效果不錯……堯于是認識到舜之足以授天下。堯年老了,就使舜攝行天子之政,巡狩。舜攝政八年而堯崩。三年喪畢,讓丹朱,天下歸舜。”
這就是所謂的“天下為公,選賢與能”。雖然由于年代久遠,記憶模糊,我們幾千年來仍對這一短暫的記憶感到溫暖。在今天的歷史教科書中,它被定義為恩格斯所說的“原始民主制”,或者說叫“軍事民主制”。“即部落聯盟的酋長和軍事首領由聯盟議事會選舉產生。”從這個定義出發,歷史學家們推定堯舜禹時期的中國社會形態是“部落聯盟”,“四岳”推薦的過程被考證為“聯盟議事會”。于是,中國歷史被成功地歸納入“五階段論”中。根據這些記載,人們宣稱,中華民族的文化之根中儲存著豐富的“民主”營養。
然而,如果拋開歷史教科書直接進入原始史料的比較閱讀,我們很容易發現,這是一個嚴重的“誤讀”。就像蝙蝠不能被歸為鳥類一樣,中國的“禪讓制”與“原始民主制”完全是兩個概念。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原始民主制”,什么是“部落聯盟”,什么是“聯盟議事會”。
在相當于中國黃帝時代到堯舜禹時代的古希臘土地上,生存著原始部落的部落聯盟。部落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民眾大會。這個會議由全體男人參加,決定是否戰爭,以及推選戰爭領袖等重大事務。聯盟的日常事務,由長老議事會決定。這個會議由各氏族派出長老組成。聯盟的首領叫“巴西琉斯”,即軍事首領。有人把巴西琉斯翻譯成“王”,其實他與后來出現的王還不同,他不是一國之主,只是部落的軍事首領。戰時統帥軍隊作戰是他的主要權力。(顧準《希臘城邦制度》)
這種原始民主制被恩格斯稱為“軍事民主制”,并且一度被認為是早期人類發展中必經的階段。比如塔西陀時代的日耳曼人就處于這個階段。
不過,只要多翻翻摩爾根等人類學家的著作,我們就會發現這種“軍事民主制”與中國的“禪讓式民主”有著本質的不同。首先,西方的“部落聯盟”各部落間的關系是完全平等的。涉及全聯盟的大事,要各部落一致同意才能通過。也就是說,每個部落都擁有否決權。第二,“巴西琉斯”一般由各部落選舉產生,輪流担任,他的地位與其他部落首領是平等的。他無權隨意決定其他人的生死,無權剝奪他人的財產,如果不稱職,也可以被長老們罷免。他可以說服別人,而不能強迫別人。塔西陀在描述日耳曼人的“軍事民主制”時說,人們之所以聽從“王”或酋帥,“倒并非因為他有命令的權力,而是因為他有說服的作用。如果人們不滿意他的意見,就報之以嘖嘖的嘆息聲”。(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
而中國式“原始民主”與此大不相同。首先,中國的部落聯合體中,部落地位并不平等,存在著一個高于其他部落的統治部落。統治部落首領凌駕于其他首領之上,權力巨大。從古典文獻的描述來看,堯舜禹三“帝”的地位高高在上,甚至可以對參加聯合會議的其他首領生殺予奪。《堯典》說:“(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歡兜于祟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而禹的權力發展到這樣的程度,僅僅因為召開部落會議時,一個部落首領遲到,就一怒之下把他殺掉。“禹致群神于會稽之山,防風氏后至,禹殺而戮之。”(《國語·魯語下》)這在西方部落聯盟中更是絕對不可能出現的情況。其次,在中國古史記載中,從來沒有任何類似西方的“民眾大會”這類“議會性質的會議”的記載,也從來沒有出現過“選舉”“表決”或者與其意義相近的字樣。中國部落聯合體的“酋長會議”的議事程序也與西方不同。從《尚書·堯典》的記載來看,雖然各部落都有發言權,但決議并不需要各部落一致通過,而是由最高首領一言而決。
閱讀《史記》的記載,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在堯選擇舜做接班人的過程中,部落首領們,也就是“四岳”,起的是推薦作用,而不是決策作用。他們的推薦在堯點頭“曰可”之后,才能生效,否則就沒有意義。也就是說,他們在堯的政府班子中,担任的是顧問、咨詢的角色,而并非“議會議員”的角色。堯“從善如流”,采納了他們的意見之后,又對舜進行了獨立考察。堯的考察方式也是典型東方式的:他把兩個女兒嫁給了模范青年舜,利用丈人對姑爺的便利條件對他進行觀察。在經過二十年的考察之后,堯認為這個姑爺孝順懂事,可當大業,一言而定其為“接班人”,把班交給了他,自己在幕后傳幫帶了八年,直到堯死,舜才掌握實權。從這個過程看,“禪讓”不能稱為是“民主制度”,而僅僅是一種“民主作風”。任何對政治概念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制度”和“作風”是有著本質區別的:“民主制度”是一種規范人、大于人的硬性制度。而“民主作風”則是專制統治者偶爾表現出來的“善于納諫”“虛懷若谷”或者“平易近人”的“作風”,它的本質是專制統治的一種變態方式。從這個意義上說,“禪讓制”只能稱為一種改良的“世襲”,一種“開明專制”。由于缺乏制度上的規定,這種基于統治者自我克制而形成的優良政治傳統只是曇花一現,在進行了兩次后,馬上讓位給了父死子繼的夏代“家天下”。
槍桿子里面出政權
那么,為什么同時代的希臘人建立起來的是民主基礎上的“部落聯盟”,而堯舜禹時代的部落聯合體卻帶有濃厚的專制色彩呢?這是因為中國的“部落聯合體”是槍桿子造出來的。中華民族的兩大始祖黃帝和炎帝,都是職業軍人。他們在歷史舞臺上一亮相,擺出的第一個POSE就是戰爭,為后世子孫建立了“槍桿子里面出政權”的政治傳統。
翻開《史記》,我們讀到的中國歷史上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炎黃大戰”。司馬遷說,自從神農發明了農業之后,人們走出蒙昧。不過,由于天下沒有共主,“諸侯相侵伐”,各部落相互征戰,天下一片大亂。那時實力最強大的兩個部落,是炎帝部落和黃帝部落。為了爭奪霸權,黃帝部落與炎帝部落大戰于阪泉之野,“三戰,然后得其志”。炎帝戰敗,俯首稱臣,遂與黃帝組成炎黃部落聯合。
炎黃部落聯合到一起后,實力更加強大,就開始征討其他不服者。黃帝發現南方的九黎族桀驁不馴,于是聯合炎帝,共同征服了九黎族的首領蚩尤。這場戰爭發生在涿鹿之野。相傳這場惡仗規模巨大,慘烈異常,以至“流血百里”“血流飄杵”,最后殺得“九隅無遺”。
縱觀黃帝的一生,就是戰斗和征服的一生。只要發現有不服從自己的部落,黃帝就要領兵征伐。“天下有不順者,從而征之,平而去之,披山通道,未嘗寧居”,一輩子都是處于領兵打仗之中。在兩次大勝之后,黃帝又先后征服了東方的太皋,西方的少昊,北方的顓頊,樹立了自己的絕對權威。“五十二戰而天下咸服”,通過槍桿子確立了自己最高領袖的地位。“諸侯咸尊軒轅為天子,是為黃帝。”即使在平定天下之后,黃帝仍然保持著軍人的警惕,“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衛”,身邊總是帶著巨大的扈從部隊,以保衛自己的安全。(《史記·五帝本紀》)
戰爭的結果,是一部分部落被消滅,更多的部落則選擇的臣服。通過戰爭,黃帝把原來各自為政,混戰累世的眾部落聯合成了一個以黃帝部落為首的部落聯合體。中華民族的雛形由此形成。
除了炎帝和黃帝征殺一世外,后來以“禪讓”樹立自己文質彬彬形象的堯舜,其實也是在戰爭中樹立了自己的權威。堯“誅鑿齒于疇華之野,殺九嬰于兇水之上,繳大風于青丘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猰貐,斷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由于這一系列軍事功勛,使得“萬民皆喜,置堯以為天子”。(《淮南子·本經訓》)舜則除了治水之功,更以征服“苗”族而服眾。
戰爭中產生的權力必然是專制的。因為勝利者和失敗者當然是不平等的。在戰爭之后,失敗者向勝利者臣服,并被并入勝利者為主體的聯合體。在這樣的聯合體中,勝利者和失敗者享有的權利自然是不同的,不可能建立起平等的“聯盟”關系。
投票產生的希臘式政權
與中國通過征服產生的部落聯合體不同,希臘的“部落聯盟”誕生過程沒有暴力介入,而是自愿聯合的結果。
與黃帝時代大致同時的早期希臘,生活著許多穿著獸皮衣,以漁獵和原始農業為生的原始部落。摩爾根說:“凡屬有親屬關系和領土毗鄰的部落,極其自然地會有一種結成聯盟以便于相互保衛的傾向。這種組織起初只是一種同盟,經過實際經驗認識到聯合起來的優越性以后,就會逐漸凝結為一個聯合的整體。”(摩爾根《古代社會》)為了抵御海上入侵者,幾個相鄰部落在民主的基礎上自愿聯合成了部落聯盟,在戰時協同作戰,在和平時期協商處理各部族的關系。
建立在自愿基礎上的聯盟,部落之間的彼此關系必然是平等的,民主的,因為一旦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任何一個部落都可以選擇退出。部落聯盟的權力運作,也不需要暴力作為后盾。通過現存的歷史材料,我們大致可以拼湊出希臘“部落聯盟”的運作模式:部落聯盟的最高權力屬于民眾大會。民眾大會一般在需要解決重大問題如戰爭、媾和、遷徙或推舉首領、裁決糾紛時才召開。部落首領或任何長老都可召集民眾大會。嗓音洪亮的使者將人們召集到一起,并負責維持秩序。開會時將權杖交給發言者。在伊薩卡民眾大會上,一個首先發言的貴族詢問會議是什么內容時提到三點:是哪位有什么要求嗎(即私人要求裁決的事務)?是敵軍入侵嗎?是有什么公共事務要解決嗎?(《奧德修紀》)長老在會上表達自己的不滿、批評執政者被視為他的“權利”。聽眾用叫喊、嘲笑、跺腳等方式“投票”。(《伊里亞特》)
日常事務由“長老議事會”處理。在“長老議事會”中,議事規則是一個部落一票,各部落完全平等。
巴西琉斯的標準形象是“英雄”而不是“國王”。他的權力基礎不是法定的制度,而是個人的智慧、勇敢、力量,以及因此而贏得的屬下的忠誠。關于巴西琉斯的地位,史詩的記載似乎有著難以彌合的矛盾。一方面,巴西琉斯地位顯赫,權勢很大。成為巴西琉斯“并不是一件壞事,他會得到很多財富,受到很高的尊敬”。(《奧德修紀》)但在另一方面,巴西琉斯與普通人民間的距離還不太大。他們沒有任職報酬,他和他的家屬還要參加勞動。
部落聯盟的產生,為希臘民族奠定了“投票產生權力”的良好傳統,使希臘民族在嬰幼兒時期就學會了與人平等相處,協商和妥協。他們認識到,通過民主的權力運作方式,每個人都可以獲得更好的生存質量和更多的精神自由。這使他們對“槍桿子里面出政權”的惡性權力運作方式產生了天然的免疫力,對希臘社會和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希臘的原始民主成了人類民主制度的最初源泉。隨著歷史的發展,天然的原始民主基因不斷成長發育。在后來的歲月中,雅典的“王”,也就是“巴塞勒斯”,演變成了“執政官”,“長老會議”演變成了“議院”,“民眾大會”演變成了直接選舉制。“原始民主”演變成了“奴隸主之間的民主”,后來又擴大成為“所有雅典公民的民主”。可以說,到今天為止的現代民主制度,都沒有脫離部落聯盟時代的原始希臘人建立的基本模式。
第二節中西文化差異的第一推動力
蒙昧時代
為什么希臘人走到一起能夠平等協商,而我們的祖先則只能像大猩猩一樣彼此廝殺?難道是上帝在制造中國人和希臘人時使用了不同材料嗎?
這樣的猜測無疑是荒謬的,作為宇宙共主,上帝不會如此不公平。雖然中國人的自戀程度不亞于自認為是“上帝的選民”的以色列人,但是在創世之初,上帝并沒有賜予我們什么獨一無二的特殊品性。事實上,人類學家可以確證,在遙遠的母系社會,不論東方還是西方,人類氏族內部的關系都是民主的。直到跨入父系社會之初,人類還沒有發明專制技術。專制與民主的分歧,出現在父系社會晚期。
在遙遠的母系社會,由于地廣人稀,資源無限,那時的人們生活是無憂無慮的。他們在一個老祖母的帶領下,三五十人組成一個氏族。白天外出采摘或者狩獵,黃昏時則回到住地,共同燒煮食物。吃過飯,大家講述自己一天的所見所聞,或者圍繞在長者身邊,聽她講那些古老的傳說和故事,在蒼老的聲音中沉沉睡去。
“民主”這個東西,雖然在后世變得那么高尚、昂貴、危險、遙不可及,被判定為地球上某些特定區域的人不配或者暫時不配享受,其實一開始它并不那么神奇。猿進化成人之后,茹毛飲血的不識字的原始人一直把“民主”作為處理集體內部關系的天然形式。母系時代人際關系相當簡單,沒有發展出后世那些復雜的禮儀禁忌。這情形,正如同《呂氏春秋》所說:太古時候,沒有君主。人們群聚而居,只認識自己的母親,不知道父親是誰。沒有復雜親戚關系的講究,沒有上下長幼的分別,不知道進退揖讓的禮節。
(“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他們不懂得什么叫“你的”和“我的”,不懂得什么叫自私、壓迫、不平等,更不懂得什么叫欺騙、占有、巧取豪奪。每個人都很自然地把自己找到的食物和別人共享。一旦遇到什么大事,大家圍坐在一起,七嘴八舌,擇善而從。沒有誰試圖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別人,也沒有誰刻意想證明自己比他人高明。甚至男人們之間也沒有動物式的競爭和決斗,因為母系社會女人的懷抱是向所有男人敞開的。斯塔夫里阿諾斯描述這種情形說:“由于親屬關系所具有的溫暖的結合力滲透并決定了整個社會關系,所以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完全平等。每個人都有明確的為大家所公認的義務和報酬。雖然誰也不能確定或者預測自己的前景,但他們并不因此而感到担憂或者彼此疏遠。”(《全球通史》)
第一個專制細胞
在歷史的放大鏡下細細尋找,在母系社會和父系社會的交接點上,我們終于發現了第一個發生基因突變的細胞。
專制總是以不平等為基礎。而父子關系的誕生,是人類不平等的起源。
我表叔有點懦弱。他是一個普通工人,文化水平不高,對領導、對同事、對鄰居甚至對商店售貨員總是點頭哈腰,滿面笑容。可是一進家門,他的表情馬上就會發生戲劇性的變化。特別是一見到他的兒子我的表弟,他臉上的溫度立刻下降二十度。他和別人說話很唐僧,然而對我的表弟,卻總是惜字如金。一不順眼,甚至伸手就打,抬腳就踹。
唯一的原因就是,那是他的兒子。在傳統中國,“家長”兩個字不但意味著責任,更意味著等級、權力和距離。所以在《紅樓夢》中,賈政從來不會和賈寶玉好好說話。
我曾經勸過表叔。我說,父子關系從根本上來說,也是人與人的關系。人和人應該是平等的。我表叔聽了睜大眼睛,說,他是我做(讀揍,制造的意思)出來的,你讓他和我平等?
不要小看我表叔這句話。這是父權文化的理論起源。
在母系社會,“父親”這個詞還沒有被發明。女人們的居所里輪流住著不同的男人,人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事實上,那個時候,人們還不懂生殖的奧秘,總以為是自己的老祖母當初吞吃了一個紅果,或者踩了巨獸的一個腳印,才導致家族的誕生。原始的圖騰崇拜說明了人類對生命起源的困惑。秦始皇家族的起源傳說,就是一個典型:據說女修織布的時候,一只黑色的鳥在她的窗外產下了一只卵。女修好奇地吃掉了這個卵,遂生子大業,成為秦人的祖先。
隨著農業的出現,男人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他們的結實的臂膀和小腿被證明比女人更適合開荒辟地,帶來收獲。處于支配地位的男人不再滿足于和別人共享一個女人,他們把女人們當成自己的私有物,不許他人染指。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使人類弄明白了男人在生殖中的作用,使孩子的父系血緣頭一次得到了確認。這一發現使男人們驕傲萬分,一知半解的人類很自然地以種子和土地的關系理解男人和女人在生育中的作用。男人是決定性的,是種子。女人不過是水分和養料。所以,男人是新生命的創造者。知識總是導致罪惡,正如同伊甸園中的智慧果一樣,基于這一理論,“父親”誕生了。
在這種幼稚的倫理邏輯之上,人類進入了“父權制”社會。在兩性之中,男人無疑更為狹隘、自私、殘暴。在母系社會的傳說中,女媧同時造出了男人和女人。而在父系社會的傳說中,女人卻是由男人的一根肋骨造成的。在母系社會,男人和女人的關系,以及男人與孩子們的關系都是模糊的和不固定的,因此男人的專橫和攻擊沖動無所附著。而進入父系社會后,女人和孩子都明確地歸屬于某一個男子,這導致家庭氛圍出現了明顯變化。男人是家庭絕對的主宰,女人和孩子都成了他的附屬物。他的專橫來源于三個方面:第一,他體力上占優,也就是說,他的專橫氣質由他的暴力資本做后盾。第二,他用自己強健的肩膀提供了家庭所需要的大部分物質來源:他養活了他們。第三,也就是更重要的是,他創造了新生命。每一個男人都認為自己是一個小小的造物主。因此,他與家庭的其他成員是不平等的。
不平等必然導致專制。進入父系社會后,那些原本天生地養的孩子們頭頂上出現了一個巨大的權威:“父親”。《說文解字》中對“父”字的解釋是:“矩也,家長率教者,從又舉杖。”就是說,“父”這個字,不僅僅表示一種血緣關系,更昭示著權力。在中國的早期家族之中,父親是至高無上的權威,即所謂“家無二主,尊無二上”(《禮記·坊記》)。對于家中的其他成員,他擁有完全的權力。歷史學家說:“父權相對母權有根本意義的不同。母權制下,大家族的所有成員都是平等的。母系家長僅有分配食物權,而所有成員的食物都是相同的。而父系家長對妻子、子女及家族內的非自由人擁有生殺之權。父系家長過著多妻的生活,為了保證子女出自一定的父親,他們要求女子的貞操。一旦女子越軌,男子即使打死妻子,也不過是行使他的權利。女子落在丈夫的絕對權力之下。”(李玉潔《中國早期國家性質——中國古代王權和專制主義研究》)在發掘甘肅秦魏家墓地時,考古學家們發現,在父系社會初期的十六座男女合葬墓中,男人們都是仰身正臥在墓穴正中,而女人則是側身屈膝,伏附于男子之一旁。在中國龍山時代遺址中,經常可以看到殺人奠基的現象。也就是說,在建筑房屋時,殺一個人放到地基里,以保佑房屋建筑順利吉祥。令人吃驚的是被殺者常常是這個家庭的親生兒子。考古學家們推測,這可能是因為孩子過多,人口壓力過大所導致的。這種做法毫無疑問在表明,在那個時代,孩子被認為是家長的所有物,如同牛馬一樣,可以任意處置。既然連生命都屬于他,自然沒有任何個人權利。(徐良高《中國民族文化源新探》)
應該說,父權制曾經是世界歷史范圍內一個普遍的現象。希臘早期社會認為“父親”是家庭的核心,只有他才能代表整個家庭。在古羅馬帝國時期,父權制的發展和中國一樣登峰造極。父親不但可以殺死自己的孩子,還可以把他們當成財產一樣抵押和出賣。
父權是人類社會最早的專制權力。它具備專制權力的幾乎一切特征:單向性、絕對性、殘暴性。
弒父與殺子
從專制誕生的那一刻,對專制的反抗就隨之而來。
在希臘神話中一個十分常見的主題是“弒父”。其中最有名的一個當然是俄狄浦斯的故事,他在命運的捉弄下,殺掉了父親,娶了自己的母親。這個故事因為弗洛伊德釋讀為父子沖突的經典隱喻而聞名。除此之外,“弒父”的神話其實還有許多。在希臘神話中,神界多次發生父子沖突,神界的統治權正是通過父子間的劇烈沖突而不斷易手:老一輩的神王生下兒子后對他們百般提防,烏刺諾斯甚至把子女們囚禁于地下,克洛諾斯干脆把子女吞入腹中。而僥幸不死的兒子在母親的幫助下堅決地對抗父親,并最終把他推翻,取代他的權威。正是通過禁忌——放逐——反叛——取代的途徑,希臘神族完成了一代代的傳承。叛逆者并不因為反叛父親而被輿論斥為邪惡,反而往往因為敢于反叛而變得更加強大和富有魅力。神的統治也通過這種連續的叛逆行徑而日趨完美。(鄭德青《中、希神話的比較及其所體現民族精神》)
神話是現實社會的隱喻。在父權誕生之后,希臘的兒子們就不斷地反抗父親:離家出走甚至拔刃相向。希臘神話中屢屢出現的代際間互相殺戮,說明了這種反抗的血腥性。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滿》一書中,把西方民主制度的產生直接歸因于兒子對父親的反抗。他認為,文明的發展過程就是從“原始父親”的專制向“兄弟聯盟”的民主轉變的過程。他認為,在文明時代的曙光期,部落中的“原始父親”在性方面對其兒子們進行控制和壓抑。當兒子們觸犯禁忌時,他們就遭到放逐的懲罚。被放逐的兒子們聯合起來殺死“原始父親”。聯合起來的兒子們不再重蹈覆轍,而是以一種民主形式的“兄弟聯盟”取代“原始父親”的權威,從而導致了新的文明統治形式的產生。
這種對文明的解釋方式更多地信賴于直覺和靈感。不過,“弒父精神”確實是推動西方社會不斷發展的一個基本精神動力。人們對家庭權威的態度,決定了他長大之后對社會權威的態度。建立在“弒父文化”基礎上的西方文化的一個突出特征是敢于反抗權威,在代際沖突中完成新陳代謝和自我更新,從而完成代際斷裂,使社會永葆創造力和活力。
而遍觀中國上古神話,我們絕對看不到這類“大逆不道”的故事。與此相反,我們看到了許多“殺子”的傳說。據說,舜很有才干,為人稱道,卻招致了他的父親瞽叟的妒恨,無緣無故經常毒打他。面對殘暴的父親,舜從來也不反抗。打得輕,他就乖乖忍受,打得重,他就逃到荒野中痛哭。堯聽說了這些事情,認為他品德高尚,就準備重用他。這更使瞽叟嫉妒得發瘋,他聯合自己的另一個兒子象,一再謀殺舜。舜依然謹守孝道,知道他們要殺他,依然乖乖聽眾擺布,毫不反抗,只是在上天的幫助下才逃脫了死亡。因為這種“百忍成家”“不惜一切代價建設和諧家庭”的精神,他成了那個時代最偉大的圣賢,被萬人歌頌。(《史記·五帝本紀》)
這個今天讀起來相當變態的傳說,在一九一一年以前,一直被作為教育中國人的最經典的故事之一,列為二十四孝之首。與此相類似的一個故事是,在一個大災之年,一名叫郭巨的孝子為了省下一口糧食以確保母親不挨餓,把自己的兒子活埋了。他的理論是兒子死了可以再生,母親死了就不能復生了。這就是二十四孝中著名的“郭巨埋兒”。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也許可以把中國文化解讀為“殺子文化”。基于人類本性,我們可以想象,在父權誕生之初,中國的兒子們自然也曾對父親進行了無畏的挑戰。但不幸的是,這些挑戰無一例外全部都失敗。在中國的上古神話傳說中,那些犯上作亂的神靈無一例外都被描繪成邪惡者,比如銅頭鐵額的蚩尤和人首蛇身的共工,他們的最終命運都是被嚴厲鎮壓。傳統的中國人認為,下一代對上一代的任何挑戰都是絕對不允許的。“悖逆”是最大的罪惡。與西方人相反,中國人緩解代際緊張的方式是要求下一代無條件地“順從”,抹殺下一代的個性,使他們全面認同上一代的價值觀念,從而使古老的傳統得以繼繼繩繩,萬世不變。正是在中國兒子們的俯首帖耳、百依百順下,中國式父權獲得迅速擴張,成長為籠罩整個社會的專制權力。
一個是肯定沖突,一個是強調和諧。對待父親的態度,從另一個角度決定了中西兩大文化的分野。
大陸與海洋
那么,是什么使得希臘的孩子們膽大包天,犯上作亂;而使中國的兒子們唯唯諾諾,逆來順受呢?
這最初的原因,還真得到上帝那去找。因為他把這兩個民族,放置在了不同的陸地上。或者說,在創造地球時,他的手不經意間一抹一碰,造成了黃河中下游地區和愛琴海岸天然的地理差別。
中國地理環境的第一個特點是天然適于農耕。遠古時代的黃河中下游地區,是一片得天獨厚的土地。那個時候的黃河兩岸并非現在這樣貧瘠荒涼,而是森林與草原相間,氣候濕潤溫和,犀牛和大象漫步其間。更為優越的是,黃土結構疏松,使得人們僅僅利用原始的石刀木犁,就可以開辟大面積耕地。黃土的垂直紋理,有利于毛細現象的形成,具有良好的自肥能力。這兩大特點決定了黃河中下游成了養育我們遠祖的無比豐滿的乳房。
從新石器時代晚期開始,我們的祖先就在那些肥沃的河谷地帶開始了定居生活。他們憑石刀木斧,就可以獲得遠高于同時期地球上其他大部分地區的產量。隨著時間的流逝,幾個窩棚演變成了村莊,一個村莊演變成了村莊群。在黃河中下游地區,很快形成了大面積的、單純的定居農業,這在同時期的世界其他地方是少見的。
考古學家在陜西發現了一個距離今天7000多年的村落遺址——姜寨。他們發現,這個村子里有100座左右的房子,這些房子分成五片,都圍繞著村子中間一個巨大的廣場而建,房門都開向廣場。這說明,這個村子由一個先祖分下來的五個大家庭組成。每個大家庭由建在一起的二十座左右的房子組成。這五個大家庭又組成了一個團結在一起的家族。中間的廣場,就是家族集會和祭祀先祖的地方。
房屋圍繞著一個圓心,房門都朝著中心方向,無疑會使村莊中的相當一部分房屋采光不好。這種建筑布局說明了原始村莊的集體主義精神:為了全族的團結,相當一部分人不得不放棄生活的舒適。從他們擁有共同的倉庫和共同墓地這一事實推斷,這個村莊的生活方式是高度集體主義的。他們在族長的指揮下共同勞動,共同祭祀,收獲的糧食放進公倉。特別能說明這個原始村莊集體大于個人的價值取向的事實是,在他們的公共墓地里,沒有夫妻合葬墓,每個人都是單獨地按輩分的高低和血緣關系的遠近以及死亡的先后順序埋在墓地里。也就是說,個體小家庭顯然沒有獨立性。
姜寨古村莊體現著典型的中國精神:家長制、祖先崇拜、集體主義。血緣網絡使一百多個小家庭被緊密地編織成了一個有著嚴明紀律的大家族。在這個村子里,一切由輩分最高的男性家長說了算。村子中間的廣場上,每年都要舉行祭祀祖先的盛大儀式。全村人的生活整齊劃一,個人的自由在集體需要下被壓制到很低的水平。(嚴文明《史前聚落考古的重要成果——姜寨評述》)
定居農業把人們牢牢束縛在血緣網中。人們世世代代按照古老的方式生活,終生是龐大家族的一分子,永遠沒有機會脫離。家族是人們唯一可以依靠的對象,父親是永恒的權威,他的力量遠遠大于兒子。即使在年老體衰之后,他仍然比年輕人更受人尊重。因為定居農業中,人們的生活方式不過是上一代的毫不走樣的重復,老年人的經驗和智慧被一再證明是至關重要的,因為他們記得歷次洪水的時間,知道什么時候播種最合適。那些對老年人的不敬會立刻受到懲罚:“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定居限制了人們的視野,使人容易產生惰性和依賴性,產生對習慣和傳統的屈從。正像黑格爾說:“大江流域上的種族,因為它的天邊永遠顯出一個不變的形態,因此習于單調,激不起什么變化。”“平凡的土地,平凡的平原流域把人們束縛在土壤上,把他卷入無邊的依賴性里邊。”(《歷史哲學》)
正因如此,從一開始,中國社會就是“尚老社會”。與老有關的一切都是好的。“老實”“老練”“少年老成”“老板”“老總”……都有成熟、穩重、德高望重的意思。一切社會資源都被掌握在老年人手里,老年人對家族的支配是終生的,年齡越大,輩分越高,發言權就越大。父親權威的強大,使中國式的兒子根本沒有機會反抗。只要父親在世,兒子就永遠是長不大的孩子,不能擁有自己的獨立身份和財產。“父母在,不敢言老”“父母在,不遠游”“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財”。由此才出現了“老萊子七十娛親”的尷尬故事:老萊子很孝順,已經七十高齡了,在父母面前還身穿五色彩衣,裝作小孩玩耍,讓父母開心。有一次拿茶水上堂,不小心跌倒了,怕父母担心,就趴在地上學小孩子哭叫不起來。
而早期希臘人的生活卻沒有中國人那樣單純穩定。
以希臘地圖看,希臘半島給人的第一印象是開放性。除了北部外,這個半島的其他任何地方距海邊都不過五十公里,海岸線極長,天然良港密布,海上又多島嶼,成為天然的航標,航海條件得天獨厚。用顧準的話來說:“這種條件幾乎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地區都不具備的。”
如果有機會到希臘去旅游,你會馬上發現希臘地理的另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內陸交通不便,土地十分貧瘠。希臘境內多山,山脈把半島分割成幾乎相互隔絕的幾個部分,平原不足五分之一。即使在如此稀少的平原上,地上也到處是露出的巖石,地里有很多石塊、沙礫,不利農業耕作。夏季炎熱少雨,大部分河流干涸,不適宜農業生產。以致希羅多德說希臘“一生下來就是由貧窮哺育的”。誕生雅典文化的阿提卡地區,土壤尤其貧瘠單薄,出產的食物只有橄欖、葡萄、大麥和少許小麥。
一切文明皆是人類應對環境挑戰的產物。“西方由于普遍缺乏農業長足發展的條件,所以,便無可選擇地采取了其共同始祖米諾斯文明所開創的貿易、掠奪、殖民三位一體文明發展模式,并在打破原始氏族公社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西方文明社會所特有的、貨幣經濟與私有制相結合的經濟基礎。”(江兵《論血緣與擬血緣群體共有制》)事實正是如此。希臘的地理環境使人們很難單純憑借農業謀生。由于很多地方糧食不能自給,要靠用橄欖油、葡萄酒和羊毛來向其他地方交換,這使得貿易一開始就在希臘社會中占有重要位置。由于陸上交通不便,希臘的貿易基本上依賴于大海。“大海邀請人類從事征服,從事掠奪,但是同時也鼓勵人類追求利潤,從事商業。”在希臘早期的每一個部落中,都有相當多的人從事貿易或者海盜;生活在這個半島上的每個人,一生中幾乎不可避免地會與大海有親密接觸。海上貿易擴大了人們的眼界,激起了人們的勇氣,也形成了人們“渺渺無限的觀念”,形成世界是開放的、變動的、充滿無限可能性的觀念。這種觀念不利于權威主義人格的培養。
無論是做海盜還是進行為時數月的遠航貿易,都不是老年人的體力所能承受的。充滿危險的大海顯然是年輕人的天下。那些在海上飄蕩多年的年輕人回到家鄉,不但帶回了浪漫的傳說、驚險的故事,更帶來了令人眼紅的巨大財富。這令更多的小伙子寧愿喪命于大海的懷抱中,也不想老死田園。俄底修斯說:“我善于作戰,但田園勞動我就不高興,我也不喜歡那養兒育女的家庭生活,可是多槳的大船卻永遠使我醉心……我留在家中僅僅一個月,享受兒女、發妻、家財的幸福,但我的內心,不教我安靜,驅使我到埃及去遠行……”(斯威布《希臘神話和傳說》)一旦長到成年,希臘的父親們就不得不收斂他們的專橫,因為他的兒子很有可能在某一個早晨不聲不吭地離家出走,直到多年后才攜帶著財富和妻子重新出現。希臘社會不是尚老社會。在希臘傳說中,我們讀到更多的是對青春、活力的贊美。在希臘雕塑中,我們看到的更多是對青春、健美人體的歌頌。
希臘早期社會的父權,其強度和范圍都是受到嚴格限制的。一般來講,兒子成年后,父親就會承認他的平等地位。這一傳統后來演變成了一條法律:“雅典男性成年后(17周歲、18周歲)即完全擺脫父親的控制,在通過由父親或監護人及立法大會主持的市民資格考察以后,即可獲得獨立權利而登記造冊。”
從家庭到酋邦
自從“父親”誕生后,中國和希臘就開始正式分道揚鑣,背道而馳:在中國,“父權”呈現壓倒性優勢,它不斷擴張,從父親、祖父演變成族長、酋長直至國王。血緣群體也不斷擴大,從家庭、家族擴大到部落、部落聯合體、酋邦,直至國家。
隨著人口的增長,越來越多的事需要更多的人團結協作,比如建設大型水利工程或者其他公共建筑,特別是在大規模的戰爭中共同抵御外來侵略。父系社會的血緣關系有利于人類組織的迅速擴大,有親緣關系的村寨很自然地聯合成為部落,在聯合過程中,中央集權所需要的縱向的金字塔形組織結構由“祖父——父親——兒子”這種天然血緣關系提供了出來。人們自然而然地推舉輩分最高的長老做部落的首領,并按長幼親疏,確定彼此的尊卑關系。于是,血緣網絡編織起來的人類群體從一個村莊擴大成了部落。女性服從男性,晚輩服從長輩,弟弟服從哥哥這個天然的組織原則給剛剛誕生的部落提供了有力的紀律,使早期部落能夠有力地抵御洪水、興修水利、進行戰爭,保證了部族的繁衍發展。
任何事物都存在兩面性。得天獨厚的生活條件,一方面為中國早期文明的發育提供了充足的養分,另一方面也使人口問題在中國出現的時間比世界其他地方要早很多。據人口學家考證,在公元2年,也就是東漢初期的時候,黃河中下游5省的人口密度已經達到了42.8人/平方公里。這一人口密度看起來不太起眼,然而,意大利是在17年,法國、英格蘭和威爾士則是在175年后,才達到了這一密度。事實上,有史以來,中國人的人口增長速度一直遠遠領先于世界大部分地區。
雖然我們無法考證原始社會末期黃河中下游地區的確切人口密度,但我們可以確信的是此地的人口增長率一開始就遙遙領先世界。考古學家在發掘黃河中下游一帶文化遺跡時,不約而同地發現了一個非常明顯的規律,那就是在六千年前左右的新石器時代晚期,中國早期村莊的規模已經顯著增大,原來互不接觸的各個文化起源地,隨著文化圏的不斷擴大,已經開始劇烈碰撞,這在世界其他地方,是沒有出現的。據估計,公元前4年至前3年期間,黃河中下游的人口增長了三到四倍。
中國地理環境的另一個特點是封閉性。與地中海沿岸相比,中國大陸是個內向的閉合體。中國西北部是青藏高原和蒙古草原,東南部則是浩瀚的大海,它們把中國與世界的其他部分分隔開來,難通消息。這種阻隔是如此有效,以至玄奘要去一次印度,得走上十來年;甘英出使羅馬帝國,也是無功而返。因此,有人把中國文化稱為“墻文化”。
與中國的總體環境相似,上古時代的黃河中下游一帶也處于相對封閉的環境當中。往北,是無法耕種的草原,往南,是難于開墾的森林,往東,是無法跨越的大海,向西,則是不利農耕的高原。只有中原,是一馬平川的黃土。沒有出海口,也沒有任人遷徙的新的“流著蜜和奶的土地”。在這樣封閉的環境之中,人們很容易形成世界大同、資源有限的觀念,從而導致“墻文化”中的競爭通常是內向的、互相消耗式的。
黃河中下游各個部落在相互碰撞前都過著自給自足的小國寡民生活,交往很少,形成了“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強烈排外心理。在人口的壓力下,對土地、水源、財富這些稀缺資源的爭奪必然導致早期中國部落像爭食的野獸一樣,展開戰爭。中國上古時代的生存戰爭,比之世界其他地方,都要激烈而持久。為了捍衛自己的基本生存資源,每一方都沒有退路,因為逃到不適農耕之地,就相當于選擇了滅亡。形勢往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山不容二虎,臥榻之側不容他人酣睡。各個原始部落交戰起來,都是全力以赴,不給對方留活路。那些被征服和掠奪的部落、方國往往“人夷其宗廟,而火焚其彝器,子孫為隸”。
從黃帝到夏禹的國家形成時期,中華大地干戈四起,出現了一個血雨腥風的戰爭時期。從史前的仰韶時代到邦國林立的龍山時代,戰爭連綿不絕,規模宏大,天下一片混亂。這就是《史記》開篇所說的“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閱讀《史記》等記載,我們往往會驚異于那時戰爭的頻繁。考古學家們發現,在這一時期,先民墓地中無頭墓、無尸墓、身首分離墓以及身帶刀傷箭傷的尸體大量出現。大量的防御性城池遺址也是在此一時期首次出現。
激烈的生存競爭不斷地推動著部落朝著自我膨脹和集權化的方向發展。可以說,中國早期國家,就是戰爭直接催生出來的。決定戰爭勝負的關鍵因素之一是部落人口的多少,在戰爭的壓力下,越來越多的親族部落聯合起來一致對外,導致部落的規模越來越大。決定部落戰斗力的另一個關鍵因素則是部落的管理水平。眾所周知,戰爭需要紀律,需要統一指揮,集中權力,絕對服從。而東方式的“不是魚死,就是網破”的毀滅性戰爭更需要殘酷的紀律。只有建立起軍事等級制的賞罚分明的部落戰斗力才能強大,于是,在殘酷的生存競爭中,部落內部的組織紀律性不斷提高,等級制不斷強化,部落對人的控制越來越嚴密,部落成員的集體主義精神也日益強烈,“犧牲”與“服從”成為整個部落推崇的品質,“一切行動聽指揮”成了全部落的綱領性口號。部落首領被賦予越來越大的權力,那些臨陣脫逃者甚至可以被他處死。夏啟發布于甘之野和夏桀發布于鳴條之野的血腥的動員令正說明了這一點。而連續不斷的勝利又一次次地強化首領的權力和權威,給了那些領袖以巨大的權威和“克里斯瑪”魅力,使人們更樂于跪拜在他腳下,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服從他的權威。部落內部殘余的平等關系被徹底毀壞,部落首領很快脫離其他部落成員,成為高高在上,對自己的部屬可以生殺予奪的專制領袖。
隨著部落規模越來越大,祖先崇拜也愈演愈烈地發展起來,因為它是部落凝聚力的基礎。血緣關系是部落內部人們保持相互信任和親近感的唯一原因。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部落人口的不斷增長,成員間的血緣關系越來越遠,強化祖先崇拜,就成了把全部落人緊緊維系在一起的唯一手段。各個部落都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興建起規模巨大的祭祀祖先的宗廟建筑。祖先崇拜不但為部落提供了統一的意識形態,提供了強大的精神凝聚力,而且還為部落內部的倫理等級制度的合法性提供了解釋。它教育全部落的人,部落首領的權力來自祖先的賜予,因此是天經地義的,不可抗拒的。它教育全部落的人,晚輩要永遠服從長輩,女人要永遠服從男人,倫理規范絲毫不容挑戰。
在這種趨勢的推動下,公元前三千年左右,黃河中下游一帶的部落紛紛轉化為“邦族”。它們是一個個巨大的血緣聯合體,有史學家稱之為“酋邦”。考古學家發現,“邦族”的共同特點是都以巨大的宗廟為中心,建立起一個防御性的中心城鎮,“君主”或者說“酋長”居住在這個城市里。這些酋邦規模巨大,人口數萬、數十萬,控制的土地往往達數萬平方公里。邦族完全是按血緣原則建立起來的,其“君主”是這個部族先祖的嫡系后代,部落里的其他人都是“邦人”,血緣上與“君主”都是同一個宗族。與“君主”血緣關系近的人,處于社會的上層;距離遠的人,處于社會下層。和平時期,他們共同勞動,以自己收獲的物產奉養君主,祭祀祖先。戰爭時期,每一個男人都成為戰士,在“君主”的帶領下全族出戰。紅山文化、良渚文化時代的部落組織都屬于這種社會類型。
不同的希臘
與中國不同的是,希臘原始部落間雖然也經常發生沖突和齟齬,但卻沒有最終演變成中國從黃帝到堯舜禹時期“諸侯相侵伐”的連綿不絕、規模巨大的統一戰爭。
交通不便、土地貧瘠,一方面使希臘的人口增長率遠遠低于中國同時期,人口壓力也相對較小;另一方面,崎嶇的山路也阻擋了人們建立大一統政權的雄心。希臘早期歷史上部落間大規模的兼并和征服戰爭很少。面對人口壓力、物資貧乏,希臘人首先想到的是把眼光投向大海。他們的通常做法是泛舟出海,尋找更適合居住的肥沃土地,而不是向山嶺那邊土地同樣貧瘠的另一個部落發動戰爭。即使有戰爭,在開放的環境下,結果也遠不如東方式戰爭那樣絕望。失敗的一方也會逃往海外,矛盾和沖突隨著一方的退卻結束,所以很難形成征服與屈服的專制關系。“希臘文明在一定程度上與地理因素密切相關,海上文明的特點是它交通流動的方便性,不同政見者可以通過海上逃跑,獨裁專制者無法實現他對不同政見者的消滅。因此,希臘文明流傳著‘海上逃亡之門’說。”所以“希臘混合型的海上文明具有更大的政治寬容性、契約共享性與文化流動性”。
開放的生存空間,使希臘人天然產生出世界多元化的觀念,他們的性格中多了一份通達,少了一份偏執;多了一份從容,少了一份焦慮。希臘人很早就認識到,彼此妥協,各退一步,換位思考,是達成和平共處的途徑。受這一傳統的影響,后來希臘早期國家也是誕生在部落的自愿聯合基礎之上。史學家把雅典國家的形成描述成“合作運動”。在傳說中,是一個叫提秀斯的聰明人創建了國家。據說,提秀斯認識到,如果把阿提卡的各部落聯合起來組織成一個統一的雅典國家,將有利于每一個人。于是他就開始行動了。他并不像黃帝那樣運用武力的方式來完成這一事業,而是一村一家地去訪問和勸說,使他的計劃得到同意。他宣布將給他們一種可以保障自由的憲法。他說:“(我自己)在戰時是你們的領袖,在平時則是法律的維護者,除此以外一切權利都與公民平等。”(《希臘的神話和傳說》)僅僅通過一張嘴,沒有任何暴力做后盾,提秀斯就建立起了一個國家。這在中國歷史上是不可想象的。
恩格斯說,雅典的產生過程非常純粹,沒有受任何外來的或內部的暴力干涉。這在整個人類的歷史上是十分罕見的。
第三節王的出現
從酋邦到國家
人類社會中的專制基因,就如同人體內的癌細胞。癌細胞的生命力比普通細胞要強幾十倍。它的意志不可阻擋,一旦在人體內形成氣候,就會瘋狂地自我復制,百折不撓地沖破重重阻礙,不完成對生命的完全控制、不把生命徹底破壞就絕不罷休。專制基因也是這樣,它一旦在人類社會起源,就會頑強地向周圍滲透,試圖把專制精神擴散到整個人類社會。
在控制了部落之后,專制基因的下一個目標就是要沖破部落這一限制。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就是兼并戰爭。事實上,推動兼并戰爭大規模進行的心理動力之一正是專制心態。懷有專制心態的個人和組織是拒絕平等的,他們認為,天下的事物只有分出上下大小來,才能相安,平等是混亂和不穩定的根源。對于所有酋邦來說,戰爭是帶來和平的唯一手段。只有通過較量實力,定出等級次序,建立了征服一臣服關系,兩個部落之間才能實現關系的穩定。
在邦族的不斷混戰、聯合、兼并中,以黃帝部落為核心的部落聯合體滾雪球式地不斷擴大。它以血緣的親疏遠近、歸附的早晚或效忠的程度為分層標準,把黃河中下游廣大地區內的不同部落統一為一個金字塔式的政治聯合體。
不過,雖然兼并與聯合是專制沖動造成的,但是兼并與聯合的結果,卻在部落聯合體間首次制造出一定程度的民主因素。在部落聯合體剛剛建立起來的時候,還沒有發明后世的分封制度和官僚系統,統治技術還相當粗糙幼稚,不足以把最高統治者的專制意圖有力地貫徹下去。統治部落對其他部落的控制是不成熟、不穩定、不嚴密的,大部分時候僅僅建立在其他部落名義上的臣服之上。因此聯合體的權力結構非常脆弱,經常發生動蕩。在黃帝之后,還出現過多次其他部落的首領與黃帝部落的繼承人“爭為帝”的記載,比如共工與顓頊,就曾經多次與黃帝及黃帝后人展開大戰。
一個部落即使力量再強,相對于其他所有部落的總和,畢竟也是弱小的。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維持聯合體的團結,黃帝不得不給予四岳等其他部落首領以一定發言權。為了維護統治部落不穩固的權力優勢,統治部落首領的選擇必須慎而又慎,才能服眾。因為一旦眾部落不服,聯合體就會分崩離析。因此部落間相互制衡的結果是,中國政治史出現了唯一一個最接近民主的階段:禪讓制時期。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政治結構剛剛誕生的時候,它的專制程度是最低的。不過,這種“禪讓民主”,是專制政治建立的過程中必要的退卻和前奏,而不是“民主制度”的可能溫床。一旦統治者的統治技術成熟起來,他就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專制之路,后世的歷史證明了這一點。
到了堯舜禹時期,黃河中下游的大一統政治結構日趨穩定,對部落聯合體首領的約束因素也越來越弱化。統治部落自然而然產生了“化家為國”,把在部落內部的專制統治擴大到整個天下的沖動。
我們可以大致確定,大禹通過禪讓登上權力之巔的時候,他領導的仍然是由于治水等需要聯合在一起的部族聯合體,“四岳”“十二牧”組成的部族會議仍然如堯舜時代一樣發揮著作用。不過,由于前無古人的“拯民于水火之中”的巨大治水功勞,禹的威望是堯舜所不能比擬的。各個部族都對他感激涕零,既崇拜他的功績,也被他“勞身焦思,居外十三年,過家門不敢入”的道德力量所征服。
而在治水之后,他又成功地領導部族聯合,徹底戰勝了一直與中原部族為敵的三苗部落,獲得了更大的權威。通過大規模戰爭,他在聯合體之內建立了更嚴格、更有效的紀律與集權。在禹的統治后期,他已經在部落聯合體內建立起了相當高的專制權威。《左傳》記載:大禹在征服各部之后,“合諸侯于涂山,執玉帛者萬國”。就是說,他命各地首領到涂山來朝拜他,并且要攜帶方物,以示服從。《史記·夏本紀》云:“自虞、夏時,貢賦備矣。”也就是說,在大禹之時,已經確立了貢賦制度,各地部落,須向聯盟中央交納十一之稅,以供治水及軍事之用。而財政、軍事大權牢牢掌握在強人禹之手。通過這種方式,禹聚斂了大量財富,他的部落很快成了諸部落中軍事和財富實力最強的一個。在這種情況下,禹產生傳位于子的想法是很正常的,因為他十分清楚權力能給人帶來什么。不過,他不會明目張膽地冒破壞禪讓制之罪名,他采取的手段很巧妙,那就是大力培植自己的兒子啟的勢力。《史記·燕召公世家》說:“禹薦益,已而以啟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乎天下,傳之益,而啟與交黨攻益,奪之。天下謂禹名傳天下于益,已而實令啟自取之。”也就是說,大禹當初雖然推薦益為接班人,卻任命啟為官員。到了老年,大禹認為啟的勢力還不足以名正言順地統治天下,于是傳給了益。不過,由于多年經營和培植,“勢重盡在啟也”,啟馬上就聯合眾人攻打益,奪取了權力。因此,天下人說禹名義上傳位于益,實際上卻令自己的兒子啟自取之。
破壞禪讓制當然會引起部族聯盟的分裂。西方的有扈氏(位于陜西省戶縣)馬上起兵反對。有扈氏一叛變,啟馬上進行鎮壓。他召集的是自己部族人組成的軍隊。在向全軍發布總動員令時,他說:“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于祖,不用命戮于社,與則孥戮汝。”意思是說一切不為戰爭賣命沖殺的人,不僅本人要被處死,而且他的妻婦和孩子都要一同被處死。而賣命的人,則可以被“賞于祖”,在祖先神位面前獲得賞賜,以表彰他對夏族的貢獻。由此可以看出,夏啟奪取最高權力,主要依靠的就是宗族的力量。他的君權很大程度上是直接從族權演變而來的。從夏代國家的產生過程,我們可以清晰看出,中國國家的產生,是一個直接化國為家的過程。
從此,權力由天下公器而成為一族之私有,啟也就由一族之族長而成為全國之元首。“大道之行,天下為公,選賢任能,講信修睦”的民主時代一去不復返了,人性中的自私與惡最終戰勝了公平和正義,從此“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已,大人世及以為禮,域郭溝池以為固”。人們把權力當成私有物,傳給自己的后代,同時建立起高大的城墻來保護自己通過軍事剝削而獲得的財貨。
不過,雖然實現了形式上的家天下,中國歷史上首個國家夏朝的專制主義統治是十分軟弱和幼稚的。這是因為專制技術的發育需要一個過程。在夏代,各部落對中央政權的出現并不習慣,中央政權對地方的控制也缺乏經驗。它沒有發明分封制度,無法實現對其他部落的直接控制。因此夏代雖然已經是國家,但是仍然保留了部落聯合體的諸多特征:夏的天下共主地位主要是名義上的,它只對夏族部落的地域有絕對的控制權,其他部落只要承認夏政權的正統性,并向中央政權定期交納貢物,就可以基本不受干涉地進行自我管理。因此,夏王朝和堯舜禹時代最根本的區別只在于帝系的傳遞由選賢立能變成了父死子繼而已。夏代中央政權所依靠的主要是自己原來部落的支持,一直不甚強大,甚至建立不久,啟的兒子太康就被后羿趕下了王位,經過數代混亂,直到少康之時才復國。經此一變,夏代的國王對天下“萬國”的統治更是只剩下名義上的意義。
夏代傳十六帝而亡。繼承夏代的商代中央政權更為強大。這是因為夏朝建立過程中,啟只滅掉了一個有扈氏。而商滅夏的過程中,卻消滅了更多的國家:商的槍桿子更有威力。《孟子》說:“湯十一征而無敵于天下。”在攻滅夏王的過程中,商先后滅掉了葛、韋、顧、昆吾等許多國家。
在朝代更替之際,專制技術往往會有飛躍式的進步,從而幫助專制基因更徹底地實現其意圖。夏商周三代都沒有發明官僚系統,國王的統治是直接建立在血緣基礎上的,他的親人們按血緣遠近享有不同的政治權力,并世襲這些權力。國王居住在祖廟之側,全國大事,由他召集近支貴族討論解決,或者通過在祖先面前占卜解決。日常事務則由國王的叔伯兄弟協助。商王朝與夏王朝統治的一個重大區別是它找到了更有效地依靠血緣力量的途徑。在征夏的過程中征滅了十一邦國之后,商王把自己的兄弟叔伯分封到這些國家,從而使商王族直接控制的地區比夏王族大大擴展,在其他邦國叛變的時候,它能夠有力地調動自己的王族力量,迅速攻滅之。同時,商王還利用自己分封的親人對異姓地方諸國進行監督,從而使商代的統治較夏代有力而穩定。分封制是血緣統治的有力擴展,商王創立的分封制的等級名稱顯明地表現了這一特點:“公”“侯”“伯”“子”“男”,都起源于親屬的稱謂。
西周是先秦時代中國文明的最高峰。這個起源于西部的小國在成功地推翻了商代的統治后,深刻總結了有史以來的統治經驗,創造了系統化、體制化的分封制。商代雖然發明了分封,但商王所封的同姓諸國只占商代三千多封國中的少數。而周王朝建立之時,乘自己兵威天下之際,把黃河中下游主要的邦國故地全部分封給了周王族的近支親人,形成了周王族對天下各地牢不可破的直接統治。《荀子·儒效》載: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孫茍不狂惑者,莫不為天下之顯諸侯”。就是說,在西周建立之時,天下主要的七十一個邦國中,周王族擁有的多達五十三個。周王的近支叔伯子侄,只要智力正常的,都成了顯赫的諸侯。
周王朝建立系統的分封制,目的十分明確,那就是確保周王族對天下的統治千秋萬代。這在“封建”二字的起源上表現得很清楚:“封建親戚,以蕃屏周。”也就是說,把親人們分封到各地,是為了護衛周王。富辰對周襄王說得好:“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真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捍外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左僖二十四年》)也就是說,打仗親兄弟,上陣父子兵。一旦有外族入侵,還得靠自己的親人。所以要把親人分封出去。
因為建立在宗法關系的基礎之上,所以西周天子與諸侯的關系帶有明顯的家長制因素。也就是說,天子對諸侯的權力關系主要是單向的、絕對的、不可以討價還價的。保證周天子權力的相對集中和絕對正統地位,是這一制度建立之初的核心考慮。通過分封,西周在中國歷史上首次把父權直接擴展到全天下。
周天子對受封的諸侯享有絕對的權威。西周分封制的理論前提是土地王有制,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也就是說,天下土地的產權,根據宗法原則,都屬于周王族的族長,也就是周王一人。諸侯僅僅是因為與族長的血緣關系而獲得的土地,因此,“授民”“授疆土”的權力牢牢地把握在“周王”手中,諸侯的權力完全來自周王的賜予,沒有任何條件與周王討價還價。
通過分封,西周初步形成了大一統的政治模式。周王通過“朝聘”“征伐”“會盟”等形式嚴格控制著諸侯。周王規定,諸侯必須定期朝見天子,親自去叫“朝”,派大夫去叫“聘”。一般而言,“每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若不能按期朝聘,“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池,三不朝則六師移之”。除了定期朝聘以外,諸侯還要為天子服勞役服兵役,天子隨時征調要隨時應征不得有誤。
更為重要的,是周王還可以處罚直到征伐那些不聽話的諸侯。如果諸侯不服從周王的命令,就會受到懲罚。或削以地或貶以爵、甚至“毀其家”“滅其國”。《國語·魯語上》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鉆笮,薄刑用鞭撲,以威民也。故大者陳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也就是說,諸侯如有大罪,周王則以甲兵討伐;小罪,則在市朝處死,或者用鉆笮、鞭撲等輕刑處之。這并不是理論上的規定,而是實際的法律。《竹書紀年》載:“〔夷王〕三年,致諸侯,翦齊哀公昂。”就是說,周夷王三年的時候,夷王召集諸侯大會,當眾殺死了齊哀公。由此可見,周王憑借自己族長的地位,對諸侯可以要殺即殺。可以說,周王的權力已經達到了時代所許可的專制的頂峰。
通過系統化的分封制,周朝使中國早期政治實現了空前的穩定。依托分封制,專制體制達到了當時歷史條件下最充分、最深入的實現。在皇帝制度出現前,西周社會就已經建立了真正意義上的大一統統治,實現了中央對地方的嚴密控制,實現了國王對所有臣民有效的高度專制。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驚人的成就。在政治穩定的基礎上,這個時代在經濟、文化上都創造了空前的輝煌,成為孔子等人懷念不已的盡善盡美的歷史時期。
王
經常有人把西周的封建制度與西方的封建制度相提并論。其實,這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一種“誤讀”。這兩種“封建”有著本質上的不同:西周的封建制是直接建立在血緣的基礎之上,而西方中世紀的封建制度卻不依賴血緣關系。事實上,歐洲領主與封臣的關系主要是軍事領袖與他的戰友下屬的關系,分封按照軍功大小而不是血緣關系的遠近。歐洲的封建關系是建立在契約基礎上的:西歐的封建領主除給予附庸封地作為其武器、衣食等費用的來源外,還有保護附庸不受任何傷害的責任,而附庸則必須宣誓效忠于領主并向領主履行諸種義務。所以這種關系是雙向的,相對的,可以討價還價的。如果領主不能盡到保護附庸的責任,或對附庸不公平,附庸就可宣布解除對領主效忠的誓言。阿拉貢王國貴族向國王效忠的傳統誓言是最好的佐證:“與您一樣優秀的我們,向并不比我們更優秀的您起誓,承認您為我們的國王和最高領主,只要您遵從我們的地位和法律;如果您不如此,上述誓言即無效。”
正如同阿拉貢的誓言所體現出來的那樣,漢語里的“王”和英語里的“王”也有本質區別。英語里的“KN”,除了“國王”之意外,還表示“大的”“主要的”。事實上,英國的貴族一直認為國王是自己隊伍中的一員、“貴族中的第一人”。12世紀末,一位學者把國王與貴族的這種關系解釋得非常清楚:“主公與臣屬之間應該有一種相互的忠誠義務,除敬重之外,封臣對主公應盡的臣服并不比主公對封臣所持的領主權更多。”也就是說,國王與其他貴族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的。(錢乘旦《英國王權的發展及文化與社會內涵》)而漢語中的“王”則遠比英語威嚴煊赫。
“王”的象形字體在甲骨文直至金文中,“王”是一個象形字,象征“斧鉞之形”。而“斧鉞”則是殺戮的象征,它對外代表軍事征服,對內代表刑罚。事實上,直到周代,王宮里最重要的陳設物還是“斧鉞”,《儀禮·覲禮》中就說:“天子設斧,依于戶牖之間。”在上古國王貴族的大墓中,玉鉞做為權力的象征,是不可缺少的陪葬品。“王”字的出現,證明王的權力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礎之上的。所以,《韓非子》直截了當地說:“王者,能攻人者也。”
通過“斧鉞”這個形象,“王”字又與“父”字建立了微妙的聯系。“父”乃斧之初字,“斧”最初曾是父權的象征。通過“斧鉞”之形,王權與父權接通了。事實上,“王”這個字在誕生不久就被用于尊崇先祖。“父之考為王父。加王者尊也。”
為了給權力的暴力內核穿上一層華貴的外衣,中國的最高統治者無不把自己的地位與上天聯系起來。夏啟發布討伐令時,就打著上天的幌子,他說:“予曾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就是說,有扈氏不遵天命,反抗王權,上天命我剿滅他們,我今天要代天行罚。商湯攻滅夏桀的時候,也宣稱是遵循天命而為:“非臺小子,敢行稱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不是我敢于犯上作亂,而是因為夏王多罪,上天命我殺掉他。
到了周朝,國王們終于建立了和上天的血緣聯系,周王徑直宣稱自己是上天的兒子,并且是長子(元子)。《周書·召告》:“皇天上帝,改服元子,茲大國殷之命。”周人之王認為受著上帝的特殊保護,受命于天,因而才打敗了殷人,君臨天下。
宣稱自己是上天的兒子,這不僅僅是虛榮心作怪,更重要的是,它是中國政治的現實需要。通過這種形式,王實現了對一切權力的壟斷:不僅是世俗權力,而且包括神權。“國之大事,惟祭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把自己打扮成天子,壟斷與上天交流的權力,是“王”控制天下人精神的重要手段:唯一可以令中國天子俯首的是上天,然而上天是虛幻的,所以中國專制者的權力實際上沒有任何限制和禁忌。
集體主義的生活方式
自從開天辟地以來,中國人一直生活在集體當中。從氏族、部落到邦族,再到國家,隨著集體規模的不斷擴大,個人被維系集體的血緣繩索捆綁得越來越緊。到西周時期,這種控制達到了頂峰。
西周社會是一個完全建立在血緣基礎上的宗族社會,在分封制的組織下,西周社會就是一個大宗族套小宗族的連環套組織。每個宗族其實就是一個小小“國家”,在內部實行“高度自治”。在宗族之內,祖先的嫡系長子世襲“宗子”之位,《禮記·大傳》說:“尊祖故敬宗。”“宗子”是全體族人敬奉的對象,在家族之中,他就如同皇帝在帝國之中,或者國王在王國之中,擁有至高無上的、說一不二的權力。正是因此,在銅器銘文中他干脆被尊稱為宗君。
“宗君”的權力具體來說有這樣幾種,一是有權主持祭祀。祭祀祖先是一種神圣的儀式,只有身為嫡長的宗子才能主祭,正如同只有“天子”才能祭天一樣。第二,有權掌管本宗的財產。在西周社會,宗族內部是實行“血緣共產主義”的。每一個宗族都是土地公有,公有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井田制”。同宗兄弟“異居而同財,有余則歸之宗,不足則資之宗”(《儀禮·喪服》),就是說,宗族之內財產公有,誰家有富余,就繳公,誰家不夠用,就從公家領取。負責收其有余,資其不足,以通有無的,正是宗子。
《禮記·內則》說:旁系子孫“雖然貴富,不敢以貴富之態進入宗子之家。雖然擁有眾多車徒,也要舍之于門外,以寡約之態進門。子弟擁有上好的衣服、裘衾、車馬,則必貢獻最好的部分給族長,爾后才敢服用其次也。若非所獻,則不敢以入于宗子之門,不敢以貴富加于父兄宗族”。可見宗族成員中有的人即使實際上比宗子更為富有,但是他們在衣服、器用、車馬的享受上都不得超過宗子。這導致了中國特色的聚斂方式,即“先貴而后富”:越是嫡長,在血緣譜系上地位越尊貴,支配的財富就越多,就越容易富有。所以,宗族社會中的上層人物都是既得利益者,他們必然傾向于強化宗法制度,獲得更多攫取財富和權力的機會。這就奠定了中國政治權力的“超經濟強制”的傳統。第三,宗子對宗族成員有懲罚權甚至生殺之權。《左傳·成公三年》記載,在郫之戰中被楚軍俘虜的晉國貴族知,被釋歸國前對楚共王說自己回國后如被晉君處死,死了也光榮,如得到晉君的赦免,而由自己的父親荀首“以戮于宗”,死了也很光榮。這說明宗子有權處死宗族成員。《左傳·定公十三年》載,晉國貴族趙孟有一次與其小宗邯鄲午發生矛盾,于是“趙孟怒,召午,而囚諸晉陽……遂殺午”。可見那個時候,大宗宗子一怒,確可對小宗之人要召就召,要殺就殺。
可以說,在三代以前,中國人是完全生活在宗族之中的。歷史學家說:“在春秋中期以前的中國社會中,沒有具有自我意識的獨立的人,有的只是許許多多以貴族為長的家族。”家族中的一切事情,都由家長一個人說了算,其他人都只有唯唯聽命的份。歷史學家張蔭麟先生描述春秋以前的家族中家長的作用時說:“他作亂的時候領著整族作亂,他和另一個大夫作對就是兩族作對。他出走的時候,或者領著整族出走,他失敗的時候,或者累得整族被滅。”
宗族的穩定,是以抹煞個體的自主性和個性,強化宗族整體的虛幻性,導致宗族首領的全面獨裁為代價的。隨著集體不斷擴大,與集體生活相適應的倫理規范就越來越嚴格。集體大于個人,集體重于個人,集體先于個人的觀念被不斷培養壯大,最終導致了個人的徹底消亡。在宗族社會內,個人的權利、義務、命運,都由自己全族的命運所決定,個人隱沒于全族之內,無獨立的人格、人權可言。(徐良高《中國民族文化源新探》)秦代中國雖然大規模打擊宗族組織以提高國家控制力,可只在短期收到成效。到漢唐時期,宗族勢力又強勁恢復,政府也樂于把宗族作為控制和穩定社會的一個工具,從而使宗族制度一直持續下來,對中國文化中的重人倫、重團體而輕個人、輕自由的特征產生了深刻影響。
孝
任何一種社會形態都需要與之配套的意識形態。家長制的本質是“不平等”,它管理的竅門是破壞人群的平等關系,區分出人的長幼尊卑,以此來建立秩序。在兩性之間,它明確男大于女;在代階之間,它明確長輩大于晚輩。在同輩之間,它也強行規定,兄長大于弟弟,后者必須無條件服從前者。父權家長制不能容忍“平等”。家長制思維認為,“平等”是秩序的最大威脅。當家長制權力結構高度成熟時,“孝順”理念就被創造出來了。
“孝”的全部理論依據,是父親創造了新的生命。
這是中國人全部倫理思考的起源。《孝經》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我們的身體、我們的生命、我們的幸福都是父親賜予的。父親是我們的恩人,我們一生下來就欠下了感情上的巨額債務。這是每一個中國人的“原罪”。事實上,這個“原罪”是永遠無法贖清的。因為我們沒法像哪咤那樣剔肉還母,剔骨還父,然后再以平等之身對父親“講經說法”。所以,我們和父親之間,永遠是不平等的。所以,“孝始,身不屬己;孝終,身不為己”。《禮記》說:“父母在不敢有其身。”
償還這個“原罪”的途徑有兩個。一個是在父親生時,聽從他的支配,永遠不違逆他。另一個是在他死后,對他進行供奉,讓他在另一個世界仍然能夠溫飽。
隨著部落內部集權程度不斷提高,部落和家族內部的倫理規范也日益嚴密地發育起來,在這種倫理規范中,尊者、長者永遠處于主導地位,卑者、幼者永遠處于服從地位。小宗要絕對服從大宗,晚輩要絕對服從長輩。尊長的權力不受任何約束,晚輩、幼者則只有義務,沒有任何權利。宋人袁采在《袁氏世范》中論述中國式倫理的嚴密時說:“子之于父,弟之于兄,猶卒伍之于將帥,胥吏之于官曹,奴婢之于雇主,不可相視如朋輩,事事欲論曲直。”戴震也說:“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得,謂之逆。”(《孟子字義疏證》卷上)
為了維系這種倫理原則,周人創造了系統成熟的禮樂制度。古人謂大禮有三百,小禮有三千,從大型活動到日常起居,莫不講究禮儀。《禮記·坊記》說:“夫禮者,所以章疑別微,以為民坊者也。故貴賤有等,衣服有別,朝廷有位,則民有所讓。”《禮記·曲禮》又說:“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紛爭辯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禮樂制度的核心精神是等級制,某一等級的人,才能享用這一等級的禮樂。一切社會關系,都不能逃脫禮法的控制。就樂而言,等級的內容包含有對樂舞名目、樂器品種和數量、樂工人數等等的絕對限定,超出規格就是嚴重違法。比如所謂“天子八佾,諸公六,諸侯四”。這是一種寓教于樂的專制教育,通過這種潛移默化的熏陶,使人們達到分別貴賤、君臣和敬、長幼和順、父子兄弟和親的社會和諧的目的。考察西周兩百多年的歷史,多有因異族入侵而造成的政治危機,卻鮮有王朝卿士大夫犯上作亂之舉,可以說禮法制度發揮了重要作用。
祖先崇拜
隨著以“孝”為核心的意識形態日益高揚,祖先崇拜在這一時期愈演愈烈。
從原始社會末期到西周時期的人類遺址的演變,表現出兩大特點。一個是村寨和城鎮的中心都是祭祀用的廣場或者祠廟,二是隨著生產的發展和社會的演進,普通居民的民居沒有多大變化,而中心的公共建筑卻越來越宏偉,越來越巨大,也越來越精美。一開始是廣場,后來是面積大于普通民居的大型建筑,再后來是有夯土地基的高臺建筑,并且間數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壯闊,到了夏代,終于演變成了高九尺的天子之堂。而普通民居從原始社會末期到西周時期,雖然時間過去了幾千年,卻還是那么卑污狹小四處漏風。“與這些高大夯土臺基上的巍峨建筑相對照的是狹小、昏暗、進步不大的居民建筑。”
夏商周三代,宗廟都位于國都的中心。興建都城時,宗廟是第一位的考慮。或者換句話說,建都,首先是為了祭祀祖先的需要。
《禮記·曲禮》說:“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次之,居室為后。”從考古發現看,三代之時,宗廟確實是都城中最中心、規模最大、建筑等級最高的建筑,甚至在王宮之上。
隨著社會的發展,中國祖先崇拜的規模越來越盛大,禮儀越來越繁復,也越來越勞民傷財。據考古學家考證,中國上古輝煌燦爛的青銅文化和玉文化,都是祖先崇拜的產物。在安陽殷墟發掘中,出土了大量精美的青銅器,但是這些銅器明顯是禮器和兵器,并且幾乎沒有使用過的痕跡。事實上,在中國的“青銅時代”,那些精美絕倫的青銅器被窮極物力制造出來,并不是為了欣賞或者實用,而是為了在祭祀祖先的時候作為禮器。老百姓平時用的,還都是簡陋的石斧、石刀、石鍬等。蓋因銅器貴重,只有在最重要、最神圣的場合才可使用。那些巨大的青銅鼎,用來盛放獻給祖先的牛和羊,而那些精美的觚和爵,則是祭祀典禮上盛酒的器具。古墓中大量出土的玉瓊、玉璧,都是祭祀活動上的道具,只有父系最高家長才能使用。
希臘的反方向運動
與中國社會的發展方向截然相反,希臘文明的發展是一個血緣紐帶不斷松弛,父權不斷弱化的過程。最終,血緣不再是維系社會的基本紐帶,成年人以平等的方式組成社會,從而創造出了希臘的民主城邦。
破壞希臘社會血緣紐帶的第一個因素是原始社會末期出現的貧富差距。
關于國家的起源,馬克思主義的經典解釋是,在原始社會末期,經濟迅速發展,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貧富差距。這種貧富差距破壞了氏族內部的平等關系,導致了部族成員的分裂、出走,從而割斷了血緣的紐帶。居民之間打破了血緣關系而按著地域和階級重新進行組合。富有階級為了壓制和剝削貧困階級,創建了國家。
正如上文所證明的,中國早期社會的發展規律并不符合馬克思主義的經典定義。在氏族時代,人死后都是葬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之中。在西方,隨著貧富差距的出現,血緣關系被破壞,人們不再埋進公共墓地,而是按財富多少決定自己埋在哪里,這就出現了窮人墓地和富人墓地的分區。與之相反,原始社會末期中國氏族內部貧富分化和等級高低,不但沒有破壞成員之間的血緣關系,反而加強和擴大了這種血緣聯系。直到西周時代,人們死后都是按老規矩葬在部族的公共墓地中。雖然隨葬品的多少出現了明顯差異,但墓穴的排列仍完全按死者的血緣遠近、輩分、長幼及死亡先后,而不按貧富程度。在這些墓地發掘中基本上見不到夫妻并葬墓,人們都是打破家庭關系單獨埋葬,這說明在部族中,家庭沒有獨立性,人們是完全屬于宗族的。墓葬中體現出的貧富差距與血緣關系密切相關。也就是說,嫡長和其近支隨葬品多而且精美,而遠支小支輩分低的支系,往往是貧困階層的主要構成者,隨葬品少而簡陋。這從一個側面證明了“先貴而后富”的原則:一個人在部族中的地位,完全是由他與祖先的血緣遠近而定,而與他個人的貧富無關。
希臘并非如此。隨著經濟的發展,希臘社會很早就出現了兩極分化,原來居住在一起的同一氏族成員們開始分裂,富人們不再承認他們的窮親戚,甚至因為他們欠債過多而把他們罚做自己的奴隸。隨著兩極分化越來越劇烈,整個社會分成了奴隸主和奴隸兩大階層。由于貧富差距擴大,雅典地區的社會矛盾越來越復雜和激化,盜竊、搶劫、窮人起義層出不窮。原來建立在氏族之上的原始民主制因為氏族的解體不再有效,氏族也沒法再控制自己原來的成員,社會陷入混亂之中。
不過,原始民主的基本形式如“長老議事會”等社會組織形式還是保留了下來,只不過參加者由原來的“長老”變成了擁有巨大影響力的富人們。“長老議事會”因此也就演變成了富人們把持的“貴族會議”。雖然原來的氏族民主變成了貴族寡頭們的政治,但是這種政治還是遺留著濃厚的民主基因:貴族們在一起議事時,仍然遵守民主規則。雖然他們和平民之間地位不再平等,但是他們仍然相信所有的富人,即擁有一定財產之上的人之間的地位仍然是平等的。他們通過投票形式,選舉出執政官,來輪流執政。由于原來建立在氏族之上的習慣法已經不起作用了,于是,他們在協商的基礎上,制定了新法律。因此,雅典國家的建立,是由部落聯盟和平演變來的,是立法性的,而不是暴力性的。希臘人認為,國家的存在,就是為了建立統一的法律,以維護所有成員的利益,協調成員間的矛盾。
破壞希臘人血緣紐帶的第二個因素,是多瑞安人的入侵。公元前15年左右,希臘北方的多瑞安人大規模入侵希臘內陸。它使得大批希臘人背井離鄉,流亡海外去建立殖民地,從而大大動搖了希臘社會的血緣基礎。
海洋在希臘文明中一直起著重要作用。湯因比說,希臘的海外殖民對希臘文明的生長起到了決定性的刺激作用:“如果說……新地方比舊地方具有更大的刺激力量的話,那么我們發現,凡是在新舊兩地之間隔了一段海洋的,刺激力就更大。這種遠洋殖民的特別刺激性,在公元前1年一5年的地中海歷史上看得特別清楚。”
為什么如此呢?湯因比在《歷史研究》中給出了原因。他說:“跨海遷徙的第一個顯著特點是不同種族體系的大混合,因為必須拋棄的第一個社會組織是原始社會里的血族關系。一艘船只能裝一船人,而為了安全的緣故,如果有許多船同時出發到異鄉去建立新的家鄉,很可能包括許多不同地方的人。”確實,因為跨海遷徙的風險顯然比陸上要大,條件也更為苛刻,只有那些最強壯、最富于冒險精神的人才能作出這樣的選擇。身體條件差的老人和孩子在漫長的航海過程中只能是累贅,并且經不住海上的風浪,因此他們選擇的是留在原地,那些年輕的、志同道合的人相約在一起上路了。這樣,血緣的紐帶就松弛了。
湯因比說:“這一點和陸地上的遷移不同,在陸地上可能是整個血族的男女老幼家居雜物全裝在牛車上一塊兒出發,在大地上以蝸牛的速度緩緩前進。”正是因此,他認為,如果說遷徙會對一個民族形成新的刺激,促進其文明生長的話,那么海上殖民的刺激性較之陸上更大。
正是跨海遷徙,導致了希臘社會從以血緣為基礎,轉向了以契約為基礎。這是人類社會一個質的變化。他說:“跨海遷移的苦難所產生的一個成果……是在政治方面。這種新的政治不是以血族為基礎,而是以契約為基礎的……在希臘的這些海外殖民地上……他們在海洋上的‘同舟共濟’的合作關系,在他們登陸以后好不容易占據了一塊地方要對付大陸上的敵人的時候,他們一定還和在船上的時候一樣把那種關系保存下來。這時……同伙的感情會超過血族的感情,而選擇一個可靠領袖的辦法也會代替習慣傳統。”
歷史學家們確信,多瑞安人的入侵導致的海外移民對希臘民主制度的發展成熟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事實上,在多瑞安人入侵結束之后很久,已經獨立的希臘人在城邦人口過剩的壓力下,仍然長期地繼續著他們變得輕車熟路的海外殖民活動。例如,公元前7世紀后期,希臘的鐵拉島大旱,7年無雨,居民被迫抽簽從兩兄弟中選出一人到今天北非利比亞的庫列捏去殖民。在幾百年的時間之內,愛琴海附近甚至更遠一些的地中海沿岸地區,雨后春筍般建立了許多希臘移民的城邦。
這種海外殖民大大動搖了希臘社會的原有基礎,促進了希臘人個人主義的覺醒。脫離了家族控制的自由人聚集到一起,每個人都不再有特權,每個人都認識到了自己的獨立身份。人的自我意識、平等意識、獨立意識發展起來了。人們認識到,人和人之間的關系是對等的、可逆的,人們要維護自己的權利,就必須尊重別人的權利。在新的海外殖民地,人們不再以氏族為劃分,而是以財產為劃分。“氏族”退化成了貴族標榜自己血統高貴的符號。“在早期社會中,要把自己和平民分離開來去追逐宗派利益的上等人,是一些大地主。最初的貴族就是由此形成的……大地產的所有主最終結合成為貴族階級,于是氏族在根本上成了貴族的組織……氏族的重要性在于他們維護名門和豪富的世裔……”(格爾頓乃爾《早期雅典》)這些因財富而有勢力的貴族意識到有必要共同約定一個大家遵守的條約,以保護每個人的權利,特別是財產權,有必要選舉一個處理公共事務的機構。在這個邏輯基礎上,海外城邦的“貴族民主制”產生了。
促使希臘人之間的關系從血緣到契約轉變的另一個原因是商業的發展。我們前面說過,在文明之初,希臘的商業就很發達。隨著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海外殖民的興起,海上貿易越來越成為希臘經濟的命脈。殖民地用船將谷物為主的各種原材料運到人口過剩的希臘,作為回報,得到酒、橄欖油和諸如布、陶器等制成品。這種貿易使希臘本國的經濟急速發展,以葡萄樹和橄欖樹種植為主的商業性農業,使能夠養活的人口比從前經營自然農業時增長二至三倍。此外,貿易對制造業的促進也很大,這可以從不僅在地中海周圍,而且深入更遠內地,如在俄國中部、德國西南部和法國東北部也挖掘出大量希臘陶器這一點上看出。與此同時,希臘商船隊在往返運送貨物方面也獲得很大成功。那時的貨物與奢侈品截然不同,體積龐大,以如此巨大的規模運銷各地,是前所未有的。有位經濟史學家斷言:“公元前6至4世紀之間,希臘經濟正飛速上升……若充分估計不同時代的具體情況,雅典經濟給人的印象與19世紀的歐洲有點相似。”(斯塔夫里阿諾斯《全球通史》)
大規模的商業活動使人們遠離血緣關系對人的控制。“商品生活和貿易首先要求人們廣泛的個人自由,擺脫了人們對血緣的人身依附,同時,貿易的流動性破壞了血緣組織存在所需的長期定居的穩定性。其次,商品生產和貿易最基本的原則是公平貿易,它導致了人與人之間的平等關系。最后,商品生產和貿易同個人財產私有制是密不可分的,這是工商業社會所必需的。財產的私有破壞了血緣組織存在的經濟基礎。”(徐良高《中國民族文化源新探》)
被從氏族制度中解放出來的希臘人迅速煥發出難以想象的生機與活力。掙脫了血族臍帶的人第一次發現了自己的力量與美。他們不再把自己的命運寄托給祖先和鬼神,不再把自己的權利讓渡給那些暴虐的統治者,不再把自己的個性隱藏在集體主義的統一步伐之下。他們享受現世,享受人生,享受自己的活力、創造帶來的樂趣。在希臘,誕生了其他地方沒有的奧林匹克精神,這種精神就是對個人的體力成就的崇尚,對個人價值的發現與肯定,對個體英雄的崇拜。人們對傳統的一切不再迷信,“舊的基石經過檢驗,其中多被推翻。否定的精神在國土上廣泛傳布”。該時代被學者定義為啟蒙時代。在這里,“新生的精神狀態自然會鼓舞個人主義的滋長。個人開始擺脫團體的權威,進行自我奮斗,想其所想,自求解脫,而不依賴舊的傳統”。
早在三千年前,希臘人和中國人已經演變成了截然不同的種群,在社會結構、價值取向、思維方式上呈現出巨大的差異。這些差異,決定了兩大文明以后相反的歷史流向。
第四節中國獨特性的起源
早熟與停滯
在中國歷史上,有無數個世界最早: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進入農業文明的國家之一,農業文明的超前發展,使黃河中下游地區的人口密度在原始社會后期就達到了歐洲中世紀時的水平。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因為人口壓力展開大規模戰爭的地區,早在黃帝時代,中國就實現了初步的統一。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發明分封制的國家,比西歐早三千年建立了層層分封的“封建制度”,并且發展出一整套精美輝煌的青銅禮樂文明。及至秦朝,中國又率先在人類史上創立了最大和最強有力的君主專制國家,建立了當時國家對人民最嚴格、最精密的控制……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在文明之初,中國處處領先人類一步。
可是,從另一個角度看,中國又是世界上發展最慢的國家。
自從原始社會末期以姜寨古村為代表的父系大村莊出現后,中國社會的發展,不過是姜寨古村的擴大而已。直到明清時期,閩西一帶客家人修建的巨大土樓,其結構形式仍然完全秉承姜寨古村的精神,毫不走樣。這些土樓多為圓形,規模巨大,由上百間房間組成,可以容納數百人,向心而居。中間立有祠堂。住在一座樓中的人一般都是由一個祖先傳下來的大家族,五世、六世同樓,數百人有地同耕、有飯同吃,每次吃飯都像是大擺筵宴,每天早上出去下田都像大隊人馬開拔,很有點家族共產主義的意思。到了過年過節,全家族人集體祭祖,數百人行禮如儀,氣勢十分宏大。在解放前,一個土樓家族往往擁有上千畝土地,算成大地主是綽綽有余了。可問題是土樓里的人生活水平大體平均,往人頭上一分,就又都成了貧農,據說在土改時曾經給革命同志們出了不少難題。在這些客家村落中,直到一九四九年前,血緣原則仍然是處理一切社會關系的基本原則。
這種近乎停滯的超低速發展,使得在全球視角下,中國成為最獨特的國家:世界幾大古文明,都已經在發展變化中面目全非。只有中國文明,幾千年里完整無損。從先秦到明清,中國社會幾乎沒有質的發展變化,成為一個“活化石型”的社會。
杜赫德在《中華帝國通志》中用驚訝的口吻說:“……4000多年間,它(中國)自己的君主統治著自己的國民,從未間斷。其居民的服裝、道德、風俗與習慣始終不變,毫不偏離其古代立法者們創立的智慧的制度。”
麥都思則指出了這種數千年不變的可怕:“語言與習俗千年不變,人民的才能與精神,還跟父系氏族時代差不多。”
中國社會是一個早熟的社會。構成中國傳統社會的三大基本特征:血緣社會、祖先崇拜、大一統的專制精神,起源于原始社會早期,及至西周時代牢牢確立。中國社會的成熟與定型之早,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也就是說,中國社會的獨特性,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已經形成了。
可是,早熟往往是一種有問題的成熟。在中國文化的發育過程中,存在著一個非常明顯的現象,那就是“進化的不徹底性”。在傳統文化中,處處體現出“進化受阻現象”:在意識形態上,停留在“祖先崇拜”階段,沒能進入到“一神崇拜”階段;在經濟形式上,停留在小農經濟階段,沒能進入到商品經濟階段;在社會結構上,停留在政治權力決定一切的一盤散沙階段,沒能進入到社會分化和有效自我組織階段;在人的素質上,停留在沒有充分自我實現的“類人孩”階段,沒能達到有著充分自我意識的現代人階段;在思維方式上,我們停留在直觀思維,直線思維階段,沒能進入抽象思維、實證主義思維階段,無法創造理論體系;在世界觀上,我們這個民族停留在實用主義階段,一切為了現世,一切為了生存,沒有超越現實生活的彼岸信仰、理論思維、自由探索精神、擴張冒險精神。
中國文明的早熟是因為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中國文明的進化緩慢,也是由于地理環境的優越。封閉的、肥沃的黃土地帶使中國早期文明遇到的挑戰很小,從而使它喪失了探索農業文明以外其他文明形式的可能,也喪失了自我劇烈變革的壓力和動力。中國社會進化的過程中,保留積存了大量的原始特征。就像一個纏著臍帶長大的孩子,或者說像是一個背著蛹飛翔的蝴蝶,它的起步比別人早,可是發育得不完全、不充分、不徹底。在此后的幾千年間,中國文明一直沒有機會再次發育,而是停留在較低的文明層次上。就像一個早熟的孩子,在別的孩子沒有長起來的時候,鶴立雞群了一段時間,然而,在青春期過后,他卻終生低人一頭。所以,在184年打開國門之后,那些西方人驚訝地發現,那個傳說中的文明古國,原來竟然是一個半開化的、半野蠻的民族,保留著和非洲部落相類似的驚人落后的習慣:小腳、太監、姨太太、貞節牌坊、無處不在的迷信和恐懼……
中國與非洲
血緣紐帶、祖先崇拜和專制精神是人類早期社會共同的特征,從歐洲到亞洲都是如此。不過,歐洲在氏族制度解體時,就已經打破了祖先崇拜觀念,轉求于與人類建立了契約的上帝這個新的精神支柱,而中國卻一直沒有突破血緣社會的瓶頸。因此,傳統中國社會與如今南部非洲或者大洋洲的一些落后部落有許多相似之處:
祖先崇拜是傳統中國社會和今天南部非洲許多部族共同的基本意識形態。邵耶說:“非洲所有各個部落群體都有向祖先奉獻祭品的習慣。”現存于黑非洲的祖先崇拜,其“理論依據”和“現實表現”與傳統中國驚人一致。李保平在《論非洲黑人的祖先崇拜》一文中說,這些處于原始社會晚期或者奴隸社會早期的非洲黑人“盡管對祖先靈魂的居住地看法不盡相同,但黑人各族普遍認為,祖先的靈魂始終陪伴著生者,干預著塵世間的事情”。“與家族、部落共同體有關的每件事,如后代的健康和繁衍,祖先都感興趣。祖先看管著家園,佑助著家族、部族成員,直接關心過問家庭和財產方面的一切事情;他們保佑著后代五谷豐登、六畜興旺、人丁昌盛、福祿長壽。”
“祖先還能幫助本族人民贏得戰爭,因此戰斗之前,要祭奠祖先,以求得到祖先的保佑。祖先可以托夢給人。祖先也可以降禍以懲罚后人。當祖先發怒時,人們必須設法撫慰使祖先的精靈安息。比如,用飲料、家禽或牲畜等進行祭奠。直到今天,非洲人還在互相叮囑,不要忽略對祖先的祭奠。因為得不到祭奠的人在陰間是靠別人施舍過活的窮人。如果祖先的墳墓多年失修,那么不肖子孫就要內心愧疚,反映了各族黑人意識中對祖先敬愛與畏懼交織。”
相信每個中國人讀了這段介紹,都會理解今天非洲黑人對祖先的那種虔信。其實,直到今天,中國大部分農民對祖先靈魂的看法與非洲黑人仍然毫無二致。每年節日,他們都絕不會忘記上墳,給祖先寄去紙錢。他們一邊燒紙,一邊會念叨:“爸、媽,給你們送錢來了,你們在陰間保佑你們兒子孫子們日子過得平平安安、旺旺香香的。”如果夢到死者,他們多會認為這是祖先因為缺錢或者在陰間境遇不好而“托夢”,立刻到墳上去燒紙,或者找“算卦”“看相”“跳神”的巫師“破解”。
在人類社會中,除了“中國式專制”聞名于世外,“非洲專制主義”也廣為人知。在中國五千年文化積累起來的專制文明,其基本精神與今天非洲、大洋洲等處于奴隸社會的部落居然一脈相通。
秦國創立的君主專制是中國政治史上一個技術性飛躍,在出現之初,這個制度以殘暴和“嚴刑峻法”而聞名。而非洲的祖魯國家在其建立初期,也表現出同秦國一樣突出的特點,即頻繁和過分地采用暴力手段,以此擴大和確立統治者的權威。哈斯說:“祖魯國家一經形成,隨之而來的發展表現為:在最早的兩個統治者的操縱下,大批地殘殺民眾和四處制造恐怖。民眾只要有一點犯罪嫌疑,就要被公開處死,并且其罪行經常是隨意加上的。”
商鞅等改革家的偉大發明其實并不是多么高明的智力成果,祖魯國王穆盤德的理論和中國法家學者異曲而同工,他“曾斷然對納塔爾地方事務長官阿費勒勒·雪卜斯冬君主宣稱:‘對祖魯人唯一的統治辦法就是殺。’”這個國王很明白暴力的必要性:“穆盤德的統治也說明了暴力威脅同暴力的有限使用相結合是如何成為其統治地位長期穩定的有效的因素的。”
在形式上,中國的皇帝專制制度與非洲、大洋洲一些奴隸制小國也有高度的一致性。在波利尼西亞的塔希提人中,對酋長和高等級的人的尊敬和畏懼被夸張到神秘的地步。塞爾維斯描寫道:“最高等級阿里依是如此神圣,以至他用過的任何東西都成為禁忌的對象,而他觸摸過的任何食物對低等級的人來說是有致命的毒性的。在某些波利尼西亞島上,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使最高首長幾乎完全保持不動。他出行坐轎、沐浴和進食由一個侍從服侍,而在西波利尼西亞他甚至不許當眾說話——由一個酋長發言人(通常是他的弟弟)來代表他發言。還有一個常見的習俗是最高酋長使用一套對平民禁用的古典語匯來發言。”(謝維揚《中國早期國家》)
這種半人半神的狀態,與中國的皇帝何等相似!當馬嘎爾尼使團訪問中國時,他們驚訝地發現,在中國人眼里,皇帝就和“神”一樣:他在十六人的大轎中如同神一樣降臨,在場數千人都一起行三跪九叩禮。皇帝不和別人直接說話,也不直接與別人接觸:當英國公使要與皇帝交談時,他要先通過翻譯把要說的話講給禮部尚書,禮部尚書再跪到皇帝面前,向皇帝轉達。皇帝要向貢使說話,同樣如此。當貢使要把英國國王的信交到皇帝手中的時候,要經過這樣的程序:他要先把信交到禮部尚書手中,禮部尚書到皇帝面前,叩頭,把信放到墊子上,太監取過信,再放到皇帝面前……
建立起成熟、強大、嚴密的專制主義政治,并不能算成中國人的驕傲。因為歸根結底,專制主義是一種十分低級的社會組織形式,連動物都會使用。
雞就具有強烈的專制性格。任意的幾只雞關在一起,一開始會亂作一團,彼此啄食,直到形成穩定的暴力傳遞制度。最強壯暴虐的雞可以隨意地啄所有的雞,第二強壯的除了被一只雞來啄,可以啄剩下的所有的雞,這么一級一級下去,直到最后一只,它被所有的雞啄而不敢啄別人。
大猩猩的組織方式也是如此。幾只陌生的大猩猩遇到一起,首先要做的事是“明上下,辨尊卑”。通過暴力角斗來確定彼此位置,直到決出一個最強橫、最野蠻、最狡猾的猩猩王。“遂掃平群雄,使百姓息于田野。”而其他活下來的競爭失敗者和那些膽怯的旁觀者于是立刻匍匐在地,三呼萬歲,從此成為王者統治下的順民。
相比起專制,在較大的集體內建立起的民主無疑是更高級更復雜的組織方式。摩爾根說,在原始社會,能夠建立民主制度,通常是這個民族擁有較高智力和優秀才能的證明,比如北美的易洛魁人,他說:無論哪一種人組成了聯盟,這件事本身即可證明他們具有高度的智力。易洛魁人部落能夠完成這項事業,足證他們有著優秀的才能。而且,聯盟既是美洲土著所達到的最高組織階段,所以,只可能指望在最聰明的部落中才會有這種組織。
掙不脫的血緣鏈
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關口是從血緣社會向契約社會轉變。英國法律史學家梅因說:“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在有一點上是一致的。在運動發展的過程中,其特點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滅以及代之而起的個人義務的增長……用以逐步代替源自‘家族’各種權利義務上那種相互關系形式的……關系就是‘契約’……可以說,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
而中國文化一直沒有突破這個關口。直到一九一一年以前,每個中國人都不過是生生不息的生命洪流中的一滴水珠,是家族傳宗接代鏈上的一個鏈條。“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得毀傷”,對自己的身體都沒有自主權。被束縛在家庭和家族網絡里的傳統中國人,根本沒有為自己創設權利和義務的可能,因此也就沒有機會進化成“現代人”。直至今日,大部分中國人還沒法獨立地“為自己而活”。如果一個從農村出來的人發達了,就必須“提攜”自己的親人,把自己的親人像拔土豆一樣一個一個從農村拔出來,是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而“六親不認”至今仍然是一個非常嚴厲的道德貶語。當然,如今的中國社會已經從血緣社會發展到了“熟人社會”。過去的“愛有等差”“親親尊尊”原則演變成了“有熟人好辦事”規則。正如費孝通所說:“在這種社會里,一切普通的標準并不發生作用,一定要問清了,對象是誰,和自己是什么關系后,才能決定拿出什么標準來。”在血緣紐帶徹底瓦解了的城市里,人們千方百計構建種種“擬血緣”的關系網,以取代原先依賴其中的血緣網。人們認老鄉,攀親戚,找校友,找同學,定期聚會,“聯絡感情”,為的不過是辦事方便。
集體主義的生活方式促進了“群體利益至上”觀念的形成。對集體主義的偏好已經深入到中華民族的集體潛意識當中:在中文里,凡是包含“私”字的詞匯幾乎無一例外是貶義的,比如自私、私心、徇私舞弊、私通、私欲、私奔、私憤……一切與“私人”有關的似乎都是不正當的、邪惡的、見不得人的。相反,一切與公有關的詞匯則都是褒義的:大公無私、天下為公、公開、公平、公正、公理、公憤……一旦與公字為鄰,一切就都變得光明正大、大義凜然、壓倒一切了。比如一個憤怒吧,“私憤”只能偷偷地、挾帶私貨式地“泄”掉,而“公憤”則可以用高音喇叭義正詞嚴的喊喝出來。
確實,有史以來,我們充分發揮了“集體主義”的巨大威力,辦成了治理黃河、修建長城、開鑿大運河等無數大事,也催生了大禹、蘇武、文天祥等無數舍身為國、為大家不顧小家的英雄模范。幾千年來,我們一直熱愛集體主義。直到今天,我們還歌唱“人多力量大”,喜歡“集中力量辦大事”,提倡“一切行動聽指揮”,相信“步調一致才能取得勝利”。
然而,與此同時,強大的集體主義精神也給民族心理的發展造成了深刻的負面影響:自古以來,我們就習慣于以“國家”“民族”“集體”的名義粗暴侵奪個人權利,而實質上,這些巨大的名義,往往是一家一姓利益的偽裝色。這種極端集體主義,其實是一種極端個人主義。歷代統治者都十分擅長用“集體主義”意識形態來壓制個人主義的發展,用“天道”“民族”“家族”“家庭”這樣的大帽子來壓制個人欲望和價值,提倡克制、犧牲、順從、守舊等順民品質,消滅個性、獨立思考、主體意識的發育空間。幾千年來,過于強大的集體主義把中國人壓制在細胞狀態,使其不能發展成完全的、有尊嚴的、充分實現自己的人,而只能成為一個合格的臣民、家庭的一個部件、國家機器的一個螺絲釘、血緣鏈上的一個環節。這也就造成了黑格爾所說的“缺乏榮譽感、缺乏自尊”的奴隸人格。
通過對中國上古文明的梳理,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當今中國社會的許多問題,其根源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或者更遠。文明進化的不徹底與再次發育的艱難,是“中國特色”的根本原因。認識到這一點,有利于我們對傳統文化轉型的難度進行更準確的評估。
張宏杰 2014-06-30 1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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