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不敢說的“紅二代”王岐山說了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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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在會面期間提到,法律的精神源于宗教,各教派之間的沖突又形成了一定的“相互監督”作用,但最終神是唯一鑒別真理的標準,也是統治支配的力量,所以法律(神)的面前人人平等。因此來源于宗教精神的法律統治(rule of law)包括統治者在內,司法獨立于政府的脈絡是這樣來的。福山順勢向王岐山提問:“不知中國的憲法能否做到‘rule of law’,并司法獨立?”

面對黨大法大的問題,經歴過文革無法無天的黑暗生活,從事法制建設工作數十年,曾主理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案審判工作的原全國人大委員長彭真,在80年代被記者問到,在中國,究竟是法律大呢?還是黨的政策大?領導人的說話大?領導人的規條大?他當時有點規避,既不愿說假話,又不敢承認黨大于法,結果猶豫又尷尬地說:這四個嘛,我一下子也搞不清楚。

數年后,當時的人大副委員長周谷城在1988年被中外記者問到同樣的問題時,兜兜轉轉一輪,然后說:我最后的看法是:黨大,法也大。不論彭真還是周谷城,作為全國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的國家領導人,當年對黨大法大問題的回答仍采取了審慎而回避的做法。

不過,許多年后,身為紅二代的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卻明確回答了中國的司法能否獨立,也就是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今年4月23日下午,王岐山在中南海會見了兩名來自美國史丹福大學的教授,包括著名政治學者弗朗西斯?福山( Francis Fukuyama)和著名比較經濟學家青木昌彥(Masahiko Aoki)。

福山在會面期間提到,法律的精神源于宗教,各教派之間的沖突又形成了一定的相互監督作用,但最終神是唯一鑒別真理的標準,也是統治支配的力量,所以法律(神)的面前人人平等。因此來源于宗教精神的法律統治(rule of law)包括統治者在內,司法獨立于政府的脈絡是這樣來的。福山順勢向王岐山提問:不知中國的憲法能否做到rule of law,并司法獨立?

坦率的王岐山快人快語回答說:不可能!司法一定要在黨的領導之下進行。這就是中國的特色。再說,憲法是文件,也不就是人寫的嗎?總統、國會以外還有憲法,憲法應有神圣性,但它不是神,是公眾的法。在中國皇帝是神,叫天子。日本有天皇、英國有女王都是君主立憲,與美國不同。

王岐山這下子的表態已十分清楚,外界毋用再作揣測。他的意思彰彰明甚:司法一定要服膺于黨的領導,也就是說司法絕不能獨立,既然司法必須唯黨是從,問題的答案已經再明確不過:哪不是黨大于法是什么?

不過,自信而務實的王岐山,加上多年主管經濟及外經貿工作時與西方多有接觸,在現任七名政治局常委中,是比較認識和了解西方思想與制度的一個。既然司法不能獨立于黨的控制,那么他現在主管的反貪腐工作如何取得最終勝利呢?

對此,王岐山似乎也別無良策。他說,長期執政的黨的自我監督、自我凈化壓力很大,我們意識到這僅僅是開頭,自己監督自己難──醫學上有自己給自己開刀的唯一例子,可以在網上查到,俄國的西伯利亞的一位外科醫生給自己割過闌尾。這是唯一的病例,說明自我更新、自我凈化很難。(郭大眼獨立評論員)


網載 2015-05-22 1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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