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仁不義的帝制和亦道亦德的憲政——辛亥之變的價值觀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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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往“飛天”的傳統

過去人們爭論“中國古代有沒有某種傳統”這類話題時,往往混淆兩個問題,其一是國人有沒有欣賞這東西的價值觀基礎,其二是這東西是不是國人發明的。這兩者絕不是一回事。比方說,很多民族(包括我們的祖先)都有“飛天”的美術或傳說,體現出人類對飛行的憧憬(即所謂價值觀基礎)。但你不能說他們就是飛機的發明者。反過來,你也不能說由于他們沒有發明飛機,就證明他們的“傳統”排斥飛行,或者證明飛機不適合這種“文化”。沒有發明飛機的人就不喜歡坐飛機?這不是豈有此理嗎?沒發明飛機的人不僅喜歡坐飛機,還能學會造飛機,甚至造得比發明飛機的人更好,都不是不可能的!
再說“憲政”吧,“中國文化有沒有憲政傳統”?這就看你說的是哪個問題。如果說某種價值觀使得國人在看到憲政與帝制兩種現象時對前者產生向往而對后者發生厭惡,那么這種價值觀基礎在我們的“傳統”中肯定是有的,不但早就有了,而且不比西方人弱。我在《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等文章中指出過晚清許多士大夫在見到憲政民主后對其“天下為公”贊賞備至,就是這種價值觀的反映。
當然,這種價值觀不可能覆蓋全體國人,但它同樣也從來沒有覆蓋過全體西方人,價值觀的多元在任何民族中都存在。像路易十六、查理一世就不可能喜歡民主,即便今天,在西方找幾個反對民主、主張專制的人,也絕非難事。當年袁世凱推翻共和重搞帝制,據說還是美國人古德曼建議的呢!但這當然不能證明“西方文化”是排斥民主的。
不過,某種價值觀的覆蓋率究竟有多大,也不好說,因為你得刨去從未聽說過憲政因而也談不上好惡的人,以及心口不一、言不由衷的人,除非你在充分自由的條件下做一次民意調查——但是這種“以民主的手段調查對民主的看法”的做法本身,就已經體現了民主價值觀了。比方說,假如辛亥年各方同意不打仗,以全民公決的方式來決定是否保留帝制,乃至決定這種帝制是“實君”還是“虛君”,那么我敢說,能夠接受這種安排,就足以證明我們是個共和民族了。哪怕公決的結果是保留帝制,甚至是保留“實君”。但這種承認公決機制(當然不是只承認一次)的帝制,還能說是原來的帝制嗎?
所以,所謂“專制價值觀”不僅意味著你自己主張帝制,而且還意味著你不允許別人有另外的主張,誰敢反對你,你就要干掉他。但如果是這樣,別人在你的淫威下戰戰兢兢地說同意專制,這能算數嗎?就像奧斯威辛的猶太人,都處在奴隸狀態,能證明猶太人有愿當奴隸不愿自由的價值觀嗎?反過來,如果你自己贊成帝制,卻允許別人反對,那你事實上已經認同“憲政價值觀”了。換句話說,憲政價值觀甚至不必要求你自己主張憲政,而只要求你承認別人有主張憲政的權利。
顯然,根據上述理由,要說中國人“沒有憲政價值觀的基礎”是很難的。但另一方面,憲政民主這種制度安排是中國人發明的嗎?應該說不是,不僅不是中國人發明的,也不能籠統地說是西方人發明的。比如希臘、羅馬人就沒有發明憲政,盡管他們常被視為西方文明的祖宗。就是英國人,也很難說是他們的哪一代祖宗留下了這個遺產。近年來人們一談英國憲政,就言必稱1215年“大憲章”,在我看來這也太夸張了,倒不是說這“大憲章”很粗陋,而是說近代憲政的一些原則是與大憲章相反的,到底是“大憲章”,還是作為其對立物的“都鐸式王權”(“市民與王權的聯盟”)對近代憲政起著更大的催生作用,值得思考(我們后面還要涉及這個話題)。
但是不管怎樣,憲政在英國也不是天生就有的。然而它一旦有了,不僅英國人要捍衛它和發展它,連其他地方的人們也看著眼熱,以至憲政作為“世界潮流”不斷發展,其生命力遠大于大英帝國的國家霸權。
筆者曾經提到,在辛亥年間,日本“崛起”的勢頭已經比英國更猛,對中國的影響也更大,可是當時中國的立憲派,哪怕其中很多是留學日本出身的,也都呼吁搞“英國式立憲”,而反對搞維護皇權的“日本式立憲”。甚至早在1844年(那時英國霸權倒是如日中天,而美國還是荷角初露,國力不能望英國之項背),一些有機會了解美英情況的中國人,例如徐繼畬,對美國的評價已經比英國更高。因為美國的共和制“不設王侯之號,不循世及之規,公器付之公論,創古今未有之局”,英國與之相比,雖然也是“順從民愿”,“國政一公之臣民,其君不以為私”,畢竟還是有世襲國王,仍有家天下的痕跡,不如美國的共和制民主更合乎“天下為公”的境界。
顯然,這些先進的國人眼熱那種英國人發明的“天下為公”制度,而且與“趙武靈王胡服騎射”不一樣,他們不只是為了“富國強兵”的實用功效,更是基于一種政治正義的價值立場。但你卻很難說他們接受了“西方價值觀”。這些人仍然滿口孔孟之道,比之今天那些張口施密特、閉口施特勞斯的“新左(?)派”朋友,他們的價值觀無疑“普世”得多,但也肯定要“中國”得多!
關于這一點,應該提到我的一篇舊作引發的一個細節考證。

陳荔秋這個人

《南方周末》2010年6月17日刊出的拙文《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曾經提到:鴉片戰爭后像徐繼畬、郭嵩燾等人那樣公開“嘆羨西洋國政民風之美”的人盡管很少,但是對外務稍有了解的人,私下大都有類似想法,只是不公開說而已。薛福成自述曾在郭嵩燾被整時私下“詢之陳荔秋中丞、黎莼齋觀察,皆謂其說不誣”。我當時解釋說:“這里的‘陳荔秋’即后來的湖南巡撫陳寶箴。”
隨后有讀者來信說:“這是一個史實錯誤。‘陳荔秋’不是湖南巡撫陳寶箴(1831-1900)。陳寶箴字‘右銘’,不是‘荔秋’……那么‘陳荔秋’到底是誰呢?他叫陳蘭彬(1816-1894)……做過清政府駐美國的第一任公使。其實他也沒有做過‘中丞’(中丞是明清時對巡撫的別稱)……且薛福成死在1894年,陳寶箴開始做湖南巡撫是1895年,陳還沒做巡撫,薛怎么會叫他‘中丞’(巡撫)呢?”
其實數月前此文全稿在《中國文化》(編者按:秦暉此文是應南方周末之約撰寫的紀念五四運動90周年的文章,2009年6月送審通過,因故一年后才在《南方周末》刊出)上刊出時,南昌大學劉經富教授已來信指出:“文中謂陳荔秋為陳寶箴,實誤。按,陳荔秋乃陳蘭彬,字荔秋,廣東湛江吳川人,比陳寶箴年長15歲。清廷第一任駐美公使,留美學生監督。”
當時我曾回信說:
我過去已經查到過陳蘭彬字荔秋,但是第一,“陳荔秋”是“中丞”(巡撫),而陳蘭彬從未當過這個官。第二,陳蘭彬中斷留美學生計劃,顯示其很保守,不像信服“西洋國政民風之美”的人。三年前我曾與王元化先生談到此事,他認為是陳寶箴,說陳寶箴也有“荔秋”之別號,我認為如果是陳寶箴,則上述二疑均可釋,故從之。其實如果陳荔秋真是陳蘭彬,反倒更能證明拙文中的觀點:很多表面上“排西”的人其實心里對“西洋國政民風之美”很清楚,只是好說假話邀寵罷了。但陳蘭彬的行為反差這么大,我還不敢相信,何況“中丞”二字也不好解。希望劉先生繼續賜教。
劉先生隨即回信說:陳荔秋是不是陳蘭彬還可考慮,但肯定不會是陳寶箴。

王元化先生的看法

這個問題其實我已經考慮了很久。十多年前,我提出“周秦之變”以后的中國,在秦制下處于“大共同體本位”的專制狀態,現代化的文化符號走向可能是“西儒會融,解構法道互補”的觀點,并據此就“儒法斗爭”和新文化運動的轉向問題發表了一些看法。正好王元化先生也在“五四”80周年前后,提出了五四為什么“反儒不反法”、非孝-反家族思想當年何以流行、章太炎何以鼓吹滅“小群”以求“大獨大群”等一系列問題。我覺得先生與我關心的是類似的問題,就多次向他請教,每到上海,除非先生不便,我都會到慶余別墅求教于先生。
大約在2006年的一次談話中,我提到薛福成的這段話。我說在錢實甫《清代職官年表》中查到,“荔秋”是陳蘭彬的字,但是陳從未做過巡撫,薛福成怎么會稱他為“中丞”?而且陳蘭彬這個人,一生最知名的事跡,就是以美國的歪風邪氣會腐蝕中國年輕人為由,一手破壞了容閎建議、曾國藩支持的中國留學生赴美計劃。這樣一個保守、顢頇的官僚,怎么會對郭嵩燾“嘆羨西洋國政民風之美”大表贊同呢?
王元化先生說,這個“陳荔秋中丞”應該是陳寶箴,這不僅因為陳寶箴做過巡撫,而且他深受郭嵩燾的影響。王先生舉其所著《郭嵩燾與湖南新政》一文示我,文中引陳寅恪關于湖南新政并非源于康有為,而是源于郭嵩燾的說法:“先祖(寅恪先生的祖父陳寶箴)……知中國舊法之不可不變,后交湘陰郭筠仙侍郎嵩燾,極相傾服。許為孤忠閎識。先君(寅恪之父陳三立)亦從郭公論文論學。而郭公者,亦頌美西法、當時士大夫目為漢奸國賊、群欲得殺之而甘心者也。至南海康先生治今文公羊之學,附會孔子改制以言變法。其與歷驗世務欲借鏡西國以變神州舊法者,本自不同。……可知余家之主變法,其思想源流之所在矣”云云。王先生認為陳寶箴這個“中丞”對郭嵩燾“頌美西法”早就認同,薛福成所指的應當就是他。至于一般記載陳寶箴字右銘,王先生認為昔人字號非一者眾,陳寶箴另有字號也完全可能。
我對此深以為然。所以即便經劉經富先生質疑,我仍持原議不改。
但此次編輯部轉來的讀者來信,提到“薛福成死在1894年,陳寶箴開始做湖南巡撫是1895年,陳還沒做巡撫,薛怎么會叫他‘中丞’呢?”這倒的確是一個有力的否證。盡管這個否證同樣可以用于陳蘭彬——正如這位讀者所言,陳蘭彬也沒做過“中丞”,但我還是改變了看法,接受劉經富教授與這位讀者的意見,即“陳荔秋”應當是陳蘭彬,至于為何稱他為“中丞”,則只能存疑。
這是因為我近日再讀薛福成日記,又見兩處提及“陳荔秋”,其一為駐法使館翻譯王鳳喈,前留美幼童,“從陳荔秋星使赴美國學堂肄業八年”,其二為薛福成歷評諸使臣,以曾紀澤、郭嵩燾為最,黎庶昌、鄭藻如次之,“陳荔秋又次之”。從這兩處看,“陳荔秋”是陳蘭彬無疑了。劉經富先生與匿名讀者的看法是對的,拙文此處確系“史實錯誤”,應該感謝兩位賜教。

陳蘭彬口是心非

不過正如我去年答復劉先生的:“其實如果陳荔秋真是陳蘭彬,反倒更能證明拙文中的觀點:很多表面上‘排西’的人其實心里對‘西洋國政民風之美’很清楚,只是好說假話邀寵罷了。”但是這個陳蘭彬的口是心非,也未免太過甚,以至當年我雖已查到陳蘭彬字荔秋,卻不敢相信私下大贊郭嵩燾“頌美西法”的,竟是這位在朝堂上堅持撤回留學生的陳大人!
而近年發現的陳蘭彬手札表明:陳其實佩服郭嵩燾已久。郭嵩燾曾經巡撫廣東,政聲卓著,郭離任后廣東則時事日非、吏治敗壞,百姓“訴無可訴,辯無可辯,敢怒不敢言”,出身廣東鄉紳的陳蘭彬在私信中感嘆:要是“如郭筠仙者復為廣東大吏”就好了!而他出使美國后的內心感受,其實也與郭嵩燾在英法的體會差不多,所以薛福成說郭嵩燾“每嘆羨西洋國政民風之美”,薛福成自己還不敢相信,陳蘭彬卻私下證實“其說不誣”。
但是在公開場合,陳蘭彬的言論與郭嵩燾簡直就是兩個極端!薛福成說,陳蘭彬這樣,主要是因為他膽小怕事。他“雖亦不失為君子,而膽量更小于鄭(藻如)、黎(庶昌),實非干事之才”。照此說來,陳蘭彬深諳莊周“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之道,扮演了個“在上者指鹿為馬,在下者難得糊涂”的角色。
而與陳蘭彬直接發生沖突的容閎卻不這么看。在容閎筆下,陳蘭彬作為“極頑固之舊學派”,儼然沖鋒陷陣的衛道士,“揎拳擄袖,準備破壞新政,以阻中國前途之進步”,“其視中國學生之留學外洋,素目為離經叛道之舉”。他搞垮留學事業,認為中國學生“與外國教育接觸,亦幾為其所污染”。然而另一方面,容閎在與陳蘭彬共事的過程中,也發現陳蘭彬確有薛福成說的膽小一面:“陳亦怯懦鄙夫,生平膽小如鼠,即極細微事,亦不敢担負絲毫責任。”
由此看來,陳蘭彬此人的確有趣:他時常“揎拳擄袖”作憤青狀,內心卻“膽小如鼠”;私下里開明得與“士大夫目為漢奸國賊”的郭嵩燾不相上下,公開場合卻充當這些“士大夫”的首領,“群欲得殺之(開明派)而甘心者”。這到底是個什么人吶!

從陳蘭彬想到劉錫鴻

無獨有偶,和陳蘭彬與容閎這一對駐美正副使類似,與郭嵩燾搭檔為正副使駐歐的劉錫鴻也是這么一個角色——只是位置恰好相反:陳蘭彬在美是正使,而劉錫鴻在歐是副。官場上的劉錫鴻“亦極頑固之舊學派”,他處處與郭嵩燾為難,從頻頻打小報告,直到在公堂上“揎拳擄袖”地要打倒郭嵩燾。郭后來的被黜,與劉錫鴻的不斷誣陷有很大關系。
但是劉錫鴻在使英期間,私下也有很多感嘆:以前都說英國人是島夷,“惟知逞強,無敬讓之道”,現在才發現人家“上下同心,以禮自處,顧全國事如此”。在《英軺私記》中,他記下了若干趣事:
赴英船上有洋客對劉的仆人無禮,劉倒沒太在意,洋船長卻很憤怒,在亞丁就要把該洋客趕下船,劉為之求情才罷;使館開張后,一次有館員仆役上街購物,被一愛爾蘭籍醉漢當街羞辱,中國人不敢計較,卻有四名英國行人路見不平,把醉漢扭送官府,英國法院判了這廝兩個月徒刑,還是中國使節致書英國首相,請寬免其罪。而英國報刊也譴責了無禮者,并且很贊揚中國人處理此事的大度。
如此等等,都使劉錫鴻很感慨。他說英國人大多“以行善為志,息兵安民為心”;“其俗究以理之是非為事之行止,非專恃強力者”。所以“我中國與英人交際,能持理,能恤商,斯盡之矣”。而他對英國社會的觀感則是:這個國家“無閑官,無游民,無上下隔閡之情,無殘暴不仁之政,無虛文相應之事”,“街市往來,從未聞有人語喧囂,亦未見有形狀愁苦者。地方整齊肅穆,人民歡欣鼓舞,不徒以富強為能事,誠未可以匈奴、回紇待之矣”。
劉錫鴻還特別對英國的監獄、養老院與學校寫下許多感慨。他看到英國監獄“壁凈階明,塵垢俱絕”,待囚犯很人道,飲食“肉食必具”,可以洗澡,家屬可以探監,而且調教有方。犯人不僅“莫不體胖色華”,而且學到雕鏤、繪畫等技巧,出獄后“可以忍性,可以效功,可以耐勞,不復為斗毆盜賊之行”,甚至儼然變成“素嫻禮教者”。來自天朝的他,初時還以為這或許只是讓外賓參觀的“形象工程”,于是違背主人的安排,“突至其他禁犯之所覘之”,結果仍然看到同樣的情況,使他不能不感嘆“英人獄制之善”。
劉錫鴻考察英國的養老院,同樣懷有戒心,為了“得其真”而不受官方安排,微服“私往”,結果看到英國慈善公益發達,“老幼、孤窮、廢疾、異方難民,皆建大房院居之,優給其養”,而且非僅倫敦如此,“其他城鄉皆然”。養老院環境舒適,“男女異處”、“周遭各有院落,可任游憩”。還有育嬰、濟貧等院,“每數里即有廣廈,為病人調攝之所,亦由國君派太醫臨視之”。盡管各慈善機構經辦者各異,但“其宮室之崇廣,衣食之充足,則大致無稍殊”。他不由得感嘆,如此“濟貧拯難”,確為“仁之一端”。
而英國的學校,也使這位科舉出身的清朝官員感慨:“英之育成人才,用心為良苦矣!”他說英國無論貧富,孩子都能上學,有學堂、義塾、小學、大學之分。富貴人家,孩子可以“自延師”上貴族學校,窮人的孩子,也有公費的“義塾”。所學專業,哪怕是工商之事,“教規則禮樂也”,還是注重道德而不只是教人牟利的。在他看來,那里的學生“言語有時,趨步有方,飲食行立有班行,雖街市遨游,不得逾越尺寸”,“每入其塾,規矩森肅”,儼然是儒家君子。
劉錫鴻甚至發現,英國人也孝親(盡管并非懾于父權),也敬君(哪怕虛君也受尊敬)。“亞爾該公之子鸞侯,三公主之婿。公夫人特出與中國使者相見,坐談良久,鸞侯立恃其旁,無倦容,不可謂無母子之禮。”他還觀察到,英人平時即便是奏樂誦經,眾宴雜耍時,也要先頌祝君主,可見其尊君之誠。
我們不能不說,這是有眼光的看法。自由民主社會承認子女自主,不等于教唆六親不認;維護公民權利,不等于慫恿弒君犯上。恰恰相反,真孝子,何須嚴苛父權來恐嚇?真敬君,何必生殺予奪之主乃尊?如果在“父要子死不得不死”的威嚇下才作孝狀,能是真孝子嗎?如果在殺伐之威下才能尊君,君權一虛就墻倒眾人推,所謂有奶便是娘,有槍便是王,這到底是尊君呢,還是尊“槍”畏權呢?
顯然,即便從愛親敬君的“儒家道德”出發,劉錫鴻也對英國刮目相看。他私下甚至對英國“民主”的好處也說得頭頭是道:觀其議會“各出所見,以議時政”,“務適于理、當于事而后已”。“故其處事恒力爭上游,……而舉辦一切,莫不上下同心,以善從之”。他也覺得這種“合眾論以擇其長,斯美無不備;順眾志以行其令,斯力無不殫”的制度確有優越性。
更有甚者,劉錫鴻對英國民主的一些細節也頗為了解,例如談到英國“無代表不納稅”體制下稅制的合理時,他說:“此法誠善,然非民主之國,則勢有所不行;西洋所以享國長久,君民兼主國政故也。”連郭嵩燾也稱贊他“此論至允”。劉錫鴻私下還說,英國這種民主,其實咱們國家古時也有過(秦按:當時的“反法之儒”普遍有此一說),只可惜后來“此選益衰”,“貴官愈多”,“百姓之生路乃盡絕而無可逃矣”,而且在他看來,清朝這方面甚至還不如明朝。無怪乎當年編輯出版劉錫鴻日記的鐘叔河先生揶揄說,就憑這些話,郭嵩燾如果(像劉告郭那樣)告發劉錫鴻“怨謗”,也不愁沒有材料的!更有意思的是,劉錫鴻對英國的“政教”私下傾慕不已,對英國的“器物”卻不那么恭維,他雖然也驚訝于火車機器輪船的功效,但卻認為若引入中國會導致外人得便,國人失業,有百弊而無一利,因而反對引進。在這方面,他可以說是極端保守。這與所謂洋務官僚熱衷船堅炮利而鄙視西方人文制度的說法恰恰相反,倒是有點儒教“重義輕利”的影子。

“天下為公”, 還是“天下為家”?

但就是這么個私下里同樣羨慕“西洋國政民風之美”的人,卻受朝中守舊權貴之命監視郭嵩燾,不斷密告郭嵩燾要“以夷變夏”,圖謀不軌,甚至連郭披了洋人的雨衣、看了洋人的節目單,都被他當成罪行來告發,他還在朝堂上詆毀郭嵩燾的學西言行是“迎合洋人,壞亂風俗”的大逆不道之罪。而且有趣的是,與他私下褒揚英國的“政教”卻不喜英國的“器物”相反,他公開對郭嵩燾學習船堅炮利的言論指責不多,卻猛批郭嵩燾離經叛道,破壞綱常,那罪名簡直十惡不赦。結果導致郭嵩燾徹底被罷黜,險些遭治罪。這到底是為什么?
據說就個人而言,劉錫鴻不滿于郭嵩燾只提名他為參贊而不是副使,并在薪水等問題上懷恨在心。但是在理論上劉錫鴻對自己的惡行自有一番解釋。他說“中國天下為家已更數千載,政令統于一尊,財富歸諸一人,……逐末之人,何得妄參國事”,所以“夷狄之道未可施諸中國”!
聽見了嗎?儒家雖講“天下為公”,但劉錫鴻知道那只是說說而已,只有英夷才當真呢,實際上咱們是儒表法里,“天下為家”已經幾千年,“政令統于一尊,財富歸諸一人”,權貴為此“一人”所豢養,萬般私利盡在其中,那是萬萬動不得的!
但這樣的人還是“儒家”嗎?他詆毀郭嵩燾,體現的果真是“中西文化的沖突”嗎?如果是這樣,那路易十六、查理一世同樣不喜歡民主,他們也是“中國文化的代表”嗎?劉錫鴻與郭嵩燾,猶如陳蘭彬與容閎,當時私下對中西的觀感其實都差不多,只是郭、容心口如一,而劉、陳口是心非。他們的區別到底是“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的區別,還是干脆就是中國文化中君子與小人的區別、“鄉紳”與“鄉愿”的區別?
至今人們還把劉錫鴻、陳蘭彬這樣的人稱為“清流”,如果這種口是心非、趨炎附勢、陽儒陰法、倚權謀利的“鄉愿”之徒也算“清流”,那從孔孟到東林黨人大概都只能算“濁流”,而比劉、陳更“清”的大概只有魏忠賢了。
顯然,當時就連陳蘭彬、劉錫鴻這些所謂“極端守舊派”也非常清楚帝制(“天下為家”)的不仁不義,憲政(“天下為公”)的亦道亦德。要知道那時還是洋務時代,離戊戌變法都還有幾十年呢,那個時代所謂“極端保守”者都已經這樣想(盡管絕不公開說)了,到了辛亥還能不立憲嗎?而清廷堅持不做虛君,發生革命就不奇怪了。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最近看到有個先生寫文章說:我們過去“軟實力”老上不去,就是因為無意服從了人家的“話語霸權”,老在人家的話語體系中跟人辯論,被自由、民主、人權這些詞牽著鼻子走。這位先生說,用他們的話語肯定是爭論不過他們的,所以不如干脆就拋掉這套話語,只談仁義道德。你拿民主這個尺子來量我,我還拿仁義這個尺子來量你呢!這樣我們就有話語權,就有軟實力,就主動了。
真是這樣嗎?老實說,看了晚清這些人的議論你就明白:這不是什么話語問題,如果我們像過去一樣拿百姓不當人,談民主固然理短,談仁義道德也談不過人家!戊戌前的這些人,從“進步的”郭嵩燾、馬建中、王韜、薛福成這些人,到“極端保守”的陳蘭彬、劉錫鴻,都是談仁義道德談出了“嘆羨西洋國政民風之美”的。他們都飽讀詩書,長了個儒家的腦袋,只是還沒有被“儒表法里”腐蝕完,在“鄉愿”社會里還保留了一點“鄉紳”氣,他們還根本沒用過自由、人權、憲政這些詞,只是偶爾用過“民主”也還很詞不達意。但是,他們一到西方,就感到了自己的差距——不是“器物”上的,而是“政教”上的。用“民主”的尺子量有差距,用“仁義”的尺子量,差距一樣大!
只要不是談國際關系,也不與反侵略相矛盾,要講內政講治國,用他們的詞兒,人家比你民主,用我們的詞兒,人家也比你仁義。就是談孔孟之道,人家那“天下為公”也比你那“天下為家”更合乎“三代圣賢之遺意”。不要說進步者,就是當時的“極端保守”派,除了倭仁、徐桐這類閉目塞聽從不涉洋者外,私下也都是類似的觀點。參劾郭嵩燾為“漢奸”的劉錫鴻、把留美幼童之事搞黃了的陳蘭彬等,無論他們公開場合怎么昧著良心胡說,私下都講人家仁義,我們不及。
老實說,這些“極端保守者”對英國的這種私下贊賞,比今天一些自由主義者被批評為“民主浪漫主義”、“自由烏托邦”的言論都只有過之而無不及。不是嗎?劉錫鴻私下對英國的社會福利事業可以說是贊不絕口,而今天的不少自由主義者還是很喜歡批判那里的“福利國家病”的。
當然,無論當年還是今天,這里說的都是內政,即使是“禮儀之邦”,如果來侵略我們,那我們反侵略也是不能含糊的。但是很明顯,人家在國內就是做得比“我大清”仁義。不論什么話語,你講到天上,也不能把惡的講成善的,黑的講成白的。這就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晚清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中走向了辛亥的。

(限于篇幅,編者刪落了此文的所有注釋,引用時請注意)
 


秦暉 2011-09-01 2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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