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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認為一個人如果想要成家立業,首先就要修身養性,所謂治國先要齊家,在中國的古代,家教被當作教育后代的重要方式。
中國古代家教主要是對子女的德性培養。先人們認為德性培養應注意點滴積累,所謂“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就是傳誦至今的至理名言。清代有名的清官于成龍在家教中就著力突出這一點:“勿謂些小之善不足紀,善念一生,天必降之福;勿謂些小之惡無足畏,惡念一生,天必降之災。”(《于清端公治家規范》)正是因為注重對子女的德性培養,因而古人主張“遺德不遺財”,即更重視將美德傳給子孫而不是財產。先人遺德不遺財的家教主張,在現時代有其令人猛省的意義。眼下的中國人正逐漸富裕起來,不少當年挨過窮、受過苦的人,都想讓子女過上富足的生活,所以在子女身上花錢是最大方的。另外為子女的未來攢錢,也是普遍的社會現象。加上市場經濟金錢的作用又非常突出,在此社會背景下,回味先賢的遺德古訓,是有深遠的歷史意義的。總的說來,古人德性培養的內涵是豐富與多層面的,概況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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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文化教子四絕招(資料圖 圖源網絡)
首先是做人。
在培養子女德性的過程中,教育子女如何做人是傳統家教最突出的特點,他們首先是教子做人,其次才是教子做事。在中國傳統家教中“尊德性而道學問”,強調知識授受的道德化,從而使知識授受與道德教化合二為一。因而無論是上層貴族還是民間勞動家庭,在家教中,歷來視教育子女如何做人為主要原則。明朝高攀龍在臨死(被魏忠賢所害)之前給子弟的遺書中說:“吾人立身天地間,只思量作得一個人,是第一義,余事都沒要緊。放寬一分,自有余味。”(《高忠憲公家訓》)強調人要活出人的光彩,活出人的尊嚴和價值:明初大儒薛王宣則教育子女:“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倫理而已”;而所謂“倫理”即是人之為人所應遵循的禮則,所應盡的義務;如果在“倫理”上有所欠缺,就是做人有污點,甚至淪為行尸走肉。故而他告誡子女:要好自為之,努力在做人上表現出色:“其飽暖終日,無所用心,縱其口耳鼻之欲,肆其四體百骸之安,耽嗜于非禮之聲色臭味,淪溺于非禮之私欲宴安,身雖有人之形,行實禽獸之行,仰貽天地凝形賦理之羞,俯為父母流傳一氣之玷,何將以自立于世哉!汝曹勉之,竭其心力,以全倫理,乃吾之至望也”(《誡子書》)。
其次是禮儀。
中國古人認為“道德仁義,非禮不成”也。即只有利用禮儀規范才能有效地約束子女的自然行為,這在某種意義上說是禮儀得以產生的根源,如孔子說:“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故而,中國古人非常強調對子女的禮儀教化,其內容涉及生活的各個方面。例如“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后長者,始教之讓。九年,教之數日。十年,出就外傳,居宿于外,學書記,衣不帛襦褲,禮師初,朝夕學幼儀,請肄簡、諒。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可以衣裘帛,舞《大夏》,孝弟,博學,不教,內而不出。”即是說,六歲的時候,教孩子識數和辨認方向。七歲的時候,男孩和女孩不同席而坐,不在一起吃飯。八歲的時候,教孩子出門、進門,以及就席吃飯,必須讓長者在先而自己在后,開始教他們學會謙讓。九歲的時候,教他們計算日期。十歲的時候,就要讓男孩出外就老師求學,住宿在外,學習寫字和記事,不穿帛制的衣褲,遵循當初在家時學習的謙讓之禮,每天都學習初級的禮儀,所向老師請教學習的,貴在簡要而誠實。十三歲,學習音樂,誦讀詩篇,學習《勺》舞。到成童時候,學習《象》舞,并學習射箭、駕車。二十歲舉行冠禮,開始學習禮,可以穿皮和帛制的衣服,學習《大夏》舞,努力學習和實行孝敬老人和順從長上的道理,廣博地學習而不可為師教人。
可見,中國古人非常強調對子女的禮儀教養,內容涉及生活中的各個方面,且非常具體。而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能從實踐活動中逐漸培養出子女自由自覺的道德主體意識,如朱熹說:“蓋古人之教,自其孩幼而教之以孝悌誠敬之實,及其少長而博之以詩書禮樂之文,皆所以使之即夫一事一物之間,各有以知其義理之所在,而致涵養踐履之功也。…是必至于舉天地萬物之理而一以貫之,然后為知之至,而所謂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者,至是而無所不盡其道焉。”(朱熹《朱子文集大全》卷二十四,四部叢刊本)就是說,父母對子女的禮儀教化就是要從這種實踐活動中超拔出一種道德意識,從而使子女的道德行為由外在的強制轉變成內在的自由自覺。
再次是“愛人”。
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就是說外在的行為儀式并不能真正代表人的道德涵養,人貴在從中體會出內在的精神特質,即“愛人”之心。“仁者,愛人”是傳統家教一貫提倡的思想。從道德層面來看,它代表的其實就是“忠恕”之道。“忠”意指人無私之心;“恕”則代表人寬容之德。因為在現實世界中,人總有“我執”的習性,即考慮問題只以自己的立場為立場,而很少顧及其他人的感受和需要,這樣必然會造成人際關系的緊張。所以,傳統家教要求人放棄這種“我執”的立場,經常互換位置來考慮彼此的需要與感受。只有這樣,人與人的關系才能協調。同時,既然人人都有自己的感受和需要,那就不應該把自己的要求強加給別人,這也就是“恕”道了,“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當然,古人認為對子女“愛人”之心的培養,需要有一個以小見大的循序漸進的過程,即所謂“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應該說,這些見于日常生活的小善小德之行為,對培養子女“愛人”之心是非常經濟適用的。正因此,明儒高攀龍把它當作“善中一大功課”。所以,傳統家教認為個人如果時刻做到“愛人”,就能算作君子賢人了。相應地,他還有責任把這種品德向全社會推廣,以承担起“先覺覺后覺”的道德義務。在某種意義上,這也是他內在道德修養發展的必然要求。正如曾國藩所說:“凡人之生,皆得天地之理以成性,得天地之氣以成形。我與民物,其大本乃同出一源,若但知私己,而不知仁民愛物,是于大本一源已悖而失之矣!至于尊官厚祿,高居人上,則有拯民溺救民饑之責;讀書學古,粗知大義,即有覺后知、覺后覺之責。若但知自了,而不知教養庶匯,是于天之所以厚我者辜負甚大矣。”
第四是崇儉。
為使子女樹立崇儉的觀念,中國古人一直把奢侈當作最大的罪惡,如宋代文學家陸游在《放翁家訓》中曾告誡后輩:“天下之事,常成于困約,而敗于奢靡。”認為生活的清貧、儉樸,常促人奮進、成才,而專尚奢侈則會使人墮入深淵。因而朱柏廬一再對子女強調:“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諸葛亮在《誡子書》中強調儉是君子操守的關鍵要素,而且盛贊惟儉可以養德:“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司馬光在家訓中指出“有德者皆由儉來”。這類敘說雖然有些瑣碎,但其間的物力維艱,愛惜天物的意思,卻是很寶貴的。
中國在幾千年的發展歷史中,形成了很豐富的教育思想,對今天的我們依然有借鑒和參考價值。
龍朔文化佚名 2015-05-29 22: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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