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七十年 第五部 袁世凱、孫文與辛亥革命(九)第8章韃虜易驅,民國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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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韃虜易驅,民國難建

還有許多歷史家,尤其是若干美國漢學家,像已故的哈佛學派健將瑪麗·瑞德教授(Mary C. Wright)。她把狹義的辛亥革命追根究底,竟發現武昌起義是“文學社”、“共進會”他們搞起來的。“同盟會”幾乎沒有實際參與。

我們治革命史的,如果只從“組織”的一個角度來看它,這話原沒有錯。辛亥十月十日武昌首義時,同盟會和那些首義團體,的確沒有直接的組織關系。但是“革命”原是在某種特定的意識形態之下,“一時俱發的群眾運動”(a spontaneous mass movement)。在爆發之前,更重要的則是有一個“全國一致信服的意志”(national consensus)。此一意志,雖革命群眾人人皆有,然其中總有一兩個,甚或只有一個團體,為“眾星所拱”,為兄弟團體所信服的,“馬首是瞻”的老大。中國革命如此,美國革命、法國革命、俄國革命也都是一樣的。老實說,辛亥革命前后,革命群眾所一致篤信不移的共同意志,只有八個字:“驅除韃虜,建立民國。”(須知袁世凱就是抓住上四字而掠奪了革命果實,身正大位的;他也是背叛后四字而身敗名裂、遺臭青史的。)而同盟會卻正是這樁“共同意志”的發源地和推動者。它也是化這一意志為革命行動的“馬首”。它更提供了“以美國為模范”的運作方式、抽象理論,和領袖人才。——辛亥革命期間,“同盟會”之外,其它的小革命團體,都只是一些“娃娃隊”、“紅衛兵”。他們造反有余;建立民國就不是他們辦得了的事了。所以治辛亥革命史而忽略了“同盟會”領導的重要性,正如治黑奴解放史而低貶了林肯一樣,都是二次大戰后,美國繁瑣史學濫觴的結果,不足取也。

可是同盟會當時這八字靈符,宣傳起來,雖有其摧枯拉朽之力;而實行起來,卻有其難易之分。“驅除韃虜”那時是最有效率的口號。它擴大了統戰范圍;縮小了打擊目標。把大清帝國的一切罪惡,腐爛社會的一切不平,帝國主義的各項侵略,這些大黑鍋,都讓“韃虜”大哥一肩背了過去。把“韃虜”一下“驅”掉了,一個燦爛光輝的中華上國,立刻就可“恢復”了。——好不痛快哉?!

驅除韃虜豈難事哉?非也!現在紐約市大執鞭,當年是“正黃旗”貴族的吾友黃庚教授,便時常指著他自己的鼻子向我說:“你們(漢人)那時要驅除的韃虜,就是我!”“我們(漢人)”那時為什么要“驅除”這樣一個多才多藝的小韃虜黃庚呢?我拍拍黃教授說:“我們不但不驅除你,還把漢家姑娘嫁給你呢!”

所以孫中山那時要“驅除韃虜”,只是驅除幾個可憐又可嫌的滿族寡婦孤兒,和十來位昏聵糊涂,連半句“滿語”也不會說的滿族老頭子罷了。其后袁世凱歪歪嘴,不就把他們“驅除”了?——干凈利落。

可是那八字靈符的下四字“建立民國”,就不那么簡單了。中山與同盟會諸公,首先即以他們自己新組織的同盟會為示范,來試驗那個“三權分立”、“權力制衡”和“司法獨立”的美國式的共和模式(republican mode)。

“同盟會”于一九零五年八月二十日在東京成立時,其組織形式即分“執行”、“評議”(立法)、“司法”三部。中山由全體一致推選出任“執行部總理”,黃興當選為“執行部庶務”,等于副總理。汪精衛則當選為“評議部議長”;邱家彥為“司法部判事長”。每部各有分屬。全會干部三十余人,三權分立,煞有介事。然據曾任執行部書記的田桐回憶:“當時以秘密結社,最忌手續繁復。稽考時日,司法、評議二部,尤難實行。同人提議開三部聯合會。遇有重要之事,將三部人員結合,一次議決實行。自此制行后,司法、評議二部未曾獨立行使職權矣。”(見田桐<同盟會成立記>,載(《革命文獻》第二輯)事實上,當一九零七年三月四日孫總理接受日人饋金離日時,如此重大事件,他們顯然連會也沒有開過。于此一糾紛,我們就可看出這個革命司令部內,平時會務操作的程序了。其后由“同盟會”進而改組為“國民黨”而“中華革命黨”而“中國國民黨”。連“總理”、“總裁”二職稱都變成孫、蔣二公專用的“謚法”,再沒有第二個“總理”,第二個“總裁”了。三權分立云乎哉?有人或許要問:既然如此,革命不就不徹底了嗎?朋友,革命原不能“畢其功于一役”。它是分階段前進的。每一階段都有些進步,搞了七、八上十個階段,“革命”就會“成功”了。用不著做急色鬼。所以當時以一個首倡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神圣政黨、國父完人,以身作則,尚且如此,欲以之托諸軍閥及“八百羅漢”(民初國會議員的集體諢名),而期其有成,豈

非緣木求魚哉?辛亥革命過去八十年了。我們搞“建立民國”,到現在已換了幾個朝代,而我們的“民國”至今還是個半調子、“四不像”,實在是沒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一個真正的“民國”,最后是必然要出現的。不信,等著瞧嘛!

1.1三權已足,五權不夠

精通“國父思想”、“孫文主義”的專家們,可能認為筆者所說的“八字”靈符,太簡單化了。國父還有“五權”憲法呢!你只提了三權;國父還有“三民主義”呢!你只碰到二民。民生主義、平均地權,你就不談了耶?

限于篇幅,應另有專篇始能詳答。簡而言之,我們要知道,國父也是遜清遺老,去古末遠。他老人家看中了祖宗遺教中最最可取的兩大制度:“考試制度”和“御史制度”。他要把它們延續下來。于三權之外,另設“考試權”和“監察權”。殊不知這對難兄難弟,都只是“農業社會”和“中央集權”前提下的天才發明。可是在工商業發達,現代化的“多重中心的社會”(multi-centered society)里,他兄弟就無能為力了。因為在一個多重中心的現代化社會里,要“考”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就以這超級工業化的美國情況來說吧。凡是沾上要領取執照的職業,幾乎無一不要考(雖然“考試”這個怪物原是中國人發明的)。且看律師、醫師、建筑師、會計師、社會服務員(social worker)、警察、郵務員、飛行師、領航員,甚至嘗酒師(winetaster)、水喉工、地產經紀、貨車駕駛員、出租車駕駛員、電器工、電梯操縱員、私家車駕駛員……蓋不下百數十種,再加上各大公司行會,亦各有其專業考試,下及垃圾夫等等……無不有其考試。一個“考試院”哪考得了那許多?所以中山所特別強調者,只是“文官考試”(高普考),專為入朝當官而參加之考試也。試問今日臺港有志青年,有幾個要做官?他們要在工商界當大老板呢!“考試院”派啥用場?

至于“監察權”就更不值一提了。我國傳統上的“御史”也、“言官”也、“參劾”也,都是專制政體中的看家狗(watchdog)罷了。最近在臺灣的蔣緯國將軍為了“私藏”幾十枝“打靶槍”被揭發,便弄得手忙腳亂。在他老子和哥哥當政的時代,緯國要私藏幾個原子彈,于右任院長敢瞥他一眼?——在一個現代化的政府之中,發生監察作用的,不是御史大夫也,反對黨也!所以在一個現代化了的政體之內,防貪防腐,三權已足。政治民主化不了,搞五權、十權亦無濟于事也。設個專打蒼蠅的“監察院”有屁用?

1.2再看無勞增值、漲價歸公

再看看國父的“平均地權”的高論吧!中山那時談平均地權,非搞毛澤東式的“土改”也。他的重點是亨利·喬治的“單稅法”中“無勞增值、漲價歸公”那一套——說淺顯一點,中山先生反對現代化過程中,資本主義的“炒地皮”。倫敦地價在十九世紀漲了三千倍。不知出了多少地皮客、大富翁。其后美國和澳洲也急起直追(讀者也可看看今日的香港、臺北甚至廈門)。亨利·喬治老兄在紐約點出了這一點。一八九六年中山在倫敦待了八個月,也證實了這一點。孫中山是個好學深思的人,一輩子都在中西典籍(尤其是西書——毛澤東不如孫中山,就是他不讀西書)中探索學理。讀到喬治的《進步與貧困》之后,恍然大悟,非反對炒地皮不可。

中山和喬治這一套,都是相當深奧的。它不是青年留學生如薛仙洲,和八股文專家胡展堂或“一夜就學會了日文”的梁啟超所能輕易了解的。所以他們都曾和中山“激烈爭辯”,甚至反對到底。這一套對“同盟會”、“共進會”里面的紅衛兵們來說,那就更是一頭霧水了。因此共進會后來頒布的“會章”,一切都以同盟會的會章為藍本,只是把“平均地權”一條改為“平均人權”。胡漢民在《民報》上談“六大主義”,其中之一竟然是“土地國有”。“土地國有”屬于王莽和毛澤東,非孫中山也。

中山那時所搞的如果只是簡單的“分田”、“土改”,那他老人家晚年才想起的“耕者有其田”,一句話就夠了。提倡“耕者有其田”,則“十代務農”的梁啟超,和早年貧無立錐的胡漢民,都不會反對的。殊不知早年中山所搞的卻是亨利·喬治一套的洋東西,對胡、梁等一些土老兒說來就有對牛彈琴之感了。

其實亨利·喬治(一八三九~一八九七)和馬克思(一八一八~一八八三)一樣,都是十九世紀的理論家。喬治第一本談“土地政策”的書是一八七一年出版的,那時資本主義的諸“大王”,都還潛龍在田,蓄勢未發;只有炒地皮才一馬當先。所以喬治先生以為用“單稅法”解決了土地問題,其它一切社會經濟問題,也都可迎刃而解了。這是他老先生一廂情愿的想法。其實“經濟起飛”了,哪一項利潤不是unearned increment(無勞增值)呢?要“漲價歸公”,為什么只對地皮客過不去呢?這就是“民生主義”的漲價歸公的辦法,直到今天的臺灣也實行不了的緣故。現在我們在紐約的“小臺北”法拉盛,一度有華裔“地產經紀”三百家,這兩年來地皮跌價,據說都紛紛改行了——這就叫做“市場經濟”、“自動調節”嘛!中山早年的操心是值得理解的。但是卻是個不必要的杞人憂天。

1.3挖掘了民族良心的“黃花岡”

孫中山先生實在是十分偉大的。他不但在辛亥革命時代是個最前進的思想家。搞歷史的人一百年后回頭看,孫公仍然是我民族最高層領袖中,近百年來極少有、甚至唯一的“現代人”。毛澤東雄才大略也,可是“太土了”。這三個宇不是我們寫歷史的人封他的。那是他枕邊人江青夫人對他的評語。君不見毛主席故宮的偉大書房里,就找不到一本洋書?君不聞,毛主席自夸把《資治通鑒》讀了六遍。毛主席一輩子只會做酸溜溜的舊詩詞,而一句“新”詩也不會寫;毛公也一輩子末穿過西裝,據說也未刷過牙。他這位土老兒居然也找到了一個當明星的老婆,實在是難能可貴了。

 

中山先生是個現代人。他在辛亥革命時的思想,是“新”得過了頭,也可說是“躐等”吧!其實他那“八字”真言,就足夠領導一個“辛亥革命”了。其它都是多余的。

為著“驅除韃虜”,同盟會一成立,他們就想到要聯合會黨,搞武裝暴動。在辛亥之前,孫中山所親身領導的所謂“十大起義”,有八次都是同盟會在它短命的六年(一九零六~一九一一)之內發動的。一九零七年一年之內就“起義”了四次,計有“潮州起義”(五月)、“惠州起義”(六月)、“欽州起義”(九月)和“鎮南關起義”(十二月);外加同年七月光復會徐錫麟的“安慶起義”。一九零八年則有“欽、廉起義”(三月),云南“河口起義”(四月);一九一零年則有“廣州起義”(二月);一九一一年“武昌起義”之前則有最慘烈的黃花岡(一作“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廣州起義”(四月二十七日,陰歷三月二十九日)。

同盟會諸公為什么要不斷地搞這些準備并不充分的小起義呢?而這些小起義為什么沒一個能維持若干時日的呢,這就因為孫黃諸公都堅信滿人政權已到了山窮水盡的末日。墻例眾人推,只要他們能以有限的力量,在中國南部沿海占領一兩個城市,全國各地就會一致響應;然后群策群力,就會把大清皇帝拉下馬。——他們這一構想,并沒有錯。辛亥武昌起義之后,各省響應之熱烈,不正是如此?可惜的是清末革命黨人搞了十余次大小起義,竟然沒一次能占領一個城池至一兩個星期之上的,所以連鎖反應就無從發生了。

再者,孫、黃二公都是運動秘密會黨起家的,他們過高地估計了會黨的戰斗能力了。其實會黨只是些烏合之眾,而革命黨領袖如孫黃等人,籌了些極其有限的“軍餉”,買了些陳舊槍炮,便驅策這些烏合之眾上前線,作戰賣命。而孫、黃兩人又都是文人。孫逸仙是個學貫中西的洋翰林;黃克強則是個“文似東坡,字工北魏”的名秀才。二人基本上都不知兵,至少沒有臨陣經驗。那些桀驁不訓的會黨分子,也不一定聽他們的指揮。率領他們去“起義”,正如古人所說:“驅市人為戰”。對方的清軍雖說不上是什么勁旅,但至少是職業性的正規軍。兩相砍殺,則勝敗之數,就毋待蓍龜了。所以同盟會諸子,在羅掘俱窮,運動會黨,發動七次起義,都一無斬獲的沮喪心情之下,最后不顧一切,干脆舍棄會黨,就自己赤膊上陣了。

最先丟掉筆桿,拿起手槍炸彈,去和滿族王公拚命的高級干部,便是有美男子之稱的才子汪精衛了。汪精衛其時年方二十七,由于《民報》的深入朝野,已才名滿天下,連北京的深宮內院繼慈禧、光緒(一九零八年死亡)執政的后妃,亦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汪原在南洋一帶隨孫黃二公辦雜務,然自覺同盟會已到山窮水盡的地步,非自己舍身做烈士別無他策,乃留下血書不辭而別,由傾慕他的女友陳璧君向乃母逼出八千元(此為陳璧君自報,實數猶待考),乃偕璧君及同志喻培倫、黃復生等數人輾轉潛入北京,詐開“守真照相館”,謀刺攝政王載灃。小才子怎能做職業刺客呢?事機不密,汪黃二人就被破獲逮捕了。

北京捕獲的革命黨刺客,竟然是文名滿天下的汪精衛。消息傳出,一城皆驚。汪黃大獄由肅親王善耆親自主審,而善耆竟是個惜才之士,他首先便被汪氏的文名儀表供詞和風采所懾服。當他把汪、黃兩犯“隔離審訊”時,二人皆堅稱是“個人謀反,累及無辜朋友”,叩請庭上將本犯千刀萬剮而將無辜者釋放。據說善耆聞供大為感動,竟放下朱筆,再三嘆息,口稱“義士、義士”不絕。就這樣他才說服攝政王載灃,把這兩個罪至凌遲處死、九族同誅的“大逆犯”,輕判為“永遠監禁”的。

作者落筆至此,倒覺得載灃、善耆這些“韃虜”貴族,顢預誤國,固罪無可逭,然較諸后來國、共兩黨,誅鋤異己,殘害無辜者之兇狠毒辣,實有足多者。治史者記錄善惡,可下慎哉?!

汪精衛那時年輕沖動,激于義憤,不惜一死,曾引起全國同情,把排滿革命,帶向另一高潮。其實汪氏只是因其多彩多姿,而暴得大名。當時革命黨人,痛恨清室誤國,沮喪之余,人人皆有必死之心。其中無名烈士,其死難之慘烈,更足銘人肺腑。即以喻培倫烈士而言,喻君原為三位刺客中的漏網之魚,原可不死,但是最后還是自求一死,做了黃花岡上的烈士。今日世人但知“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的汪精衛,又有誰知道,真正引刀成一快的小四川佬喻培倫烈士呢?!

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廣州起義”,最后叢葬于黃花岡的“七十二烈士”(實數是八十六人),他們當時是人人自求一死的。這群烈士都是當時中華民族中熱血沸騰的青年,他們眼見國家危亡就在旦夕之間,而人民愚昧、清吏顢頊。他們原想藉華僑之錢,憑會黨之勇,以推翻滿清惡政。可是起義十余次之后,才知藉華僑之錢匪易,憑會黨之勇尤難。絕望之余,乃決心以一己血肉之軀,作孤注之一擲。這就是七十二烈士死難前的孤憤心情。

他們死得太慘烈了。八十多人原是“同盟會”的骨干,他們差不多每個人都是將相之才,卻被當作沖鋒陷陣的小卒犧牲了。一旦集體犧牲,則同盟會之菁英斫喪殆盡;但是他們之死,也挖掘了我們民族的良心。——全國暴動已薔勢待發,清廷惡政也被推到了崩潰的邊緣。

“共進會”、“文學社”是怎樣的團體?

果然距七十二烈士之死,為時未及半年。便發生了十月十日(陰歷八月十九曰)的“武昌起義”,從狹義的觀點立論,這就是“辛亥革命”了。所以所謂“辛亥革命”者,便是近代中國為“驅除韃虜、建立民國”而發動的革命運動之最后一次的“起義”。

通過這次起義,則“驅除韃虜、建立民國”的兩大目標,便完全達到了。——因此吾人如認為“中國現代化運動”是有其“階段性”的,則“辛亥革命”應是第一階段,而且是完全成功的第一階段。不過其后還有三、五個乃至七、八個“階段”,有待突破罷了。

可是我們如果是“一次革命論者”,認為長治久安的百年大計,可以“畢其功于一役”——國共兩黨的理論家,都是一次革命論者,就難怪孫中山先生要慨嘆“革命尚未成功”了。共產黨理論家則認為它是“資產階級的民主革命”;它不是共產黨人所認可的“革命”。是耶?非耶,讓我再看看這“武昌起義”是怎樣搞起來的。

長話短說。直接推動“武昌起義”的,有兩個重要的革命團體:“共進會”和“文學社”。另一個團體“日知會”則作用不大。它只是個被革命人士用為盾牌的圣公會讀書室的名字。那且也早在辛亥前就解散了。

“共進會”于一九零七年成立于東京。原動議人為同盟會內黃興以后最末一任的“庶務”劉揆一。揆一為什么于同盟會之外,再組織個共進會呢?其原因是同盟會鬧分裂。光復會退盟;孫中山與汪胡等人在南洋另組同盟會氣“總部”,因此原同盟會分子之留日者,不愿再隸屬于老同盟會。劉揆一是傾向中山的,所以他想另組一個與同盟會性質相同的團體以為彌縫。

據共進會成立宣言:共者共同也;“進”者“有進無退”也。所以它也是許多小革命團體的“共同”組織。宗旨與同盟會完全一致。只是把平均“地”權,改為平均“人”權。至于會旗,他們就不用孫中山堅持的“青天白日”了;改用“錐角交錯”的十八星旗。中國那時有“十八行省”,每省一顆星,顯然亦以美國“星條旗”為模范也。新會既立,一時頗得人心。各省英雄紛紛加入,如川人張百祥(百祥與哥老會有淵源,故被選為第一任總理)、熊克武、喻培倫,鄂人居正、孫武,湘人焦達峰、覃振,浙人傅亦增、陶成章……等等,均是一時之選。東京之會既立,旋即移師武漢,儼然是長江中上游的革命重心。雖然共進會與同盟會之間并無直接關系,然又“共進會亦戴同盟會總理為總理,以示不與同盟會分別門戶,獨成系統也。”(見蔡濟民、吳醒亞合著《辛亥武漢首義實錄》)如果此言可信,則本篇前引美國史家瑪麗·瑞德之言,就不攻自破了。

武昌首義時,第二個主要團體“文學社”,則是個青年軍人的組合。原名“振武學社”。蓋清末行新政,練“新軍”,袁世凱的“北洋六鎮”之外,以湖北張之洞所練的“鄂軍”最有成績。袁世凱狡猾而專橫,他的六鎮之內不用有革命傾向的留日學生。張之洞則較開朗,他不但大批保送優秀青年留日,并且重用留日歸國學生以擴展新政、新軍。不幸的是,在任何腐敗的獨裁政權之內從事改革開放,都是自掘墳墓(且看今日蘇聯)。因為有舊政權的克制,改革開放便不可能順利開展。一旦改革不能盡如人意,則改革運動中的大批“新”人,就必然要走向叛逆之途。——這就是辛亥年間,新建鄂軍之內,其所以革命黨成百成千的道理,而文學社則是他們的秘密組織。文學社成立于辛亥之初,社員遍布鄂軍諸標(即現今之“團”)及工程營、輜重營、炮兵隊等單位。所以他們一旦搞起“起義”來,就同孫黃在華南所策動的不一樣了。在南方他們多半是以“烏合之眾”對抗“正規軍”;在湖北他們要“起義”,那就是“正規軍叛變”了。搞軍隊叛變的效率,較之搞會黨暴動。自然就事半功倍。

不過“文學社”里的小革命家,卻有個美中不足——他們之間,有兵無將(這和同盟會內有將無兵的情況,恰相反)。“文學社”的首任社長蔣翊武(湖南澧縣人),也不過是鄂軍混成協第四十三標三營里的一個小士兵。后升正副目(正副班長)。其它列名史冊的辛亥功臣熊秉坤等人也都是小兵。所以他們一旦造起反來,局面搞大了,卻有有兵無將之苦——后來情急智生,竟強迫一個反革命的旅長(混成協的協統)黎元洪來領導革命。辛亥之夏,四川“路案”驟起,清廷要調鄂軍入川彈壓,而眾兵丁不愿離鄂。“文學社”與“共進會”乃暗通聲氣,終于聯合造反。十月十日武昌城內一聲炮響。二百六十八年的大清帝國就搖搖欲墜了。

1.4“武昌起義”的經緯

辛亥革命,尤其是“武昌起義”的故事,史家所記蓋不下千百萬言。筆者個人在海峽兩岸的“近代史研究所”暨老友章開沅、謝文孫諸教授鼎助之下,所收中西日文書目便有數千種之多。允為“民國史”中各專題之最。按題翻閱起來,豈人一輩子所能了?

可是武昌起義的實際情形,亦不妨以三數百言一筆帶過:“武昌起義”是清末革命黨人所發動的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次武裝暴動,而能占領城池至一星期以上者。它也是如孫黃諸公所逆料的,一旦站穩腳根,則全國各地便會作連鎖的響應(chain reaction)。從湖南、陜西、江西(十月二十二、二十三日)開始,時未逾月,全國便有十三省宣布獨立,而策動獨立的主要分子往往不是革命黨,而是各該省內,由立憲(保皇)黨所掌握的民意機關——“咨議局”。這一來,那些無用的滿族王公應付不了,清廷乃召回已被摒斥的袁世凱來撐持危局,而袁氏則養寇自重——一面“進剿”,一面又與革命黨人私通款曲。他向武漢三鎮反攻,也只取二城,留個武昌給黎元洪、黃輿這一架兩頭馬車去慢慢拖延。

原來當黎元洪被拖出作革命軍的“都督”之后不久,黃興亦趕到武昌(十月二十八日),并被推舉為革命軍戰時總司令。如此令出兩府,便隱約的引起黃黎、湘鄂兩派的分歧。黃興苦戰經月,終致兩漢皆失,武昌垂危,黃氏終為鄂派孫武(民間誤傳為孫文之弟)等所排斥,悄然解職遁返上海(十一月二十七日)。然克強雖去,全國革命形勢已如火燎原。越日南京光復(十二月二日),各省遣滬代表復舉黃輿為革命軍大元帥,以黎元洪副之,擬組臨時政府奠都南京,而鄂方擁黎者則堅主黎正黃副。相持不下,嚴然成為十余年后“寧漢分立”之前奏。而此時革命軍的旗幟,鄂方所用者為共進會的“十八星·錐角旗”;寧方所用者,則為自制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而廣東光復時(十一月九日)所用者又為“青天白日旗”。一軍三旗,亦見革命黨人錯綜復雜之組織關系也。然斯時民國未建、韃虜猶存;黎黃雙方為自解計,竟分電袁世凱。袁如倒戈反清,當公舉之為民國大總統。斯時歸國途中的孫中山亦有相同的表示——遵奠定清末民初,安定中國“非袁不可”之局(“非袁不可”四字為新出獄的汪精衛所發明)。

但是在袁氏遵約倒戈之前,總得有一番和談,以終止此南北對峙之局。這樣一來,則南方這個支離破碎、一軍三旗的紛亂場面也得有個整體的規畫,和一個總負責人。黎黃二公既相持不下,則聲望原在二公之上的孫文,就呼之欲出了。時局發展至此,袁氏亦覺時機成熟,由前敵將領段祺瑞等四十二人,一封聯街通電(民元一月二十五日),六歲的宣統皇帝就遵命退位了。

1.5孫文的革命外交舉隅

當國內革命運動鬧得如火如荼之時,孫中山先生在做什么呢?香港那時不許他入境:日本亦作有禮貌的擋駕。中山活動的地區,只限于南洋。后來南洋荷屬、法屬、英屬諸殖民地,為著向清廷討價,對他亦不表歡迎,弄得中山無處存身。以致在民國前二、三年間(一九一另~一九一二)他連繞地球二匝。全部時間都用在旅途之上了。

中山旅行之目的何在呢?他是在尋覓有錢有勢之歐美人士,同時也想加強他在美加一帶同盟會的基層組織,為計劃中的“起義”而籌餉。

中山對歐美當局寄存希望最大的原是法國。他在一九零五年夏應中國留歐學生之請,路過巴黎時,被湯薌銘等所竊走的文件之中,便有一封法國當局把他介紹給安南總督的信件。法國駐安南的殖民地官員,當時窺伺中國之不暇,何厚于孫文?顯然的這些帝國主義者是想利用孫文:而孫文饑不擇食也想利用他們。

后來同盟會成立了,中山席不暇暖,便于是年十月自日本專程經過西貢,趕往馬賽、巴黎。舟過吳淞口,并與專程來訪的法國在華駐屯軍參謀長作最機密的往還(簡直是一種“合符將兵”的方式)。其后中山并派專精英語人員,偕同法國軍官,前后凡三人,前往與法國殖民地安南接壤的廣西、貴州、四川三省,作實地調查。法人此舉用意何在,就發人深思了。后來秘件泄露,清廷據以抗議。法國駐華公使亦為之吃驚,乃行文巴黎問詢。法政府居然要其駐華公使,不必管閑事。中國政府亦無如之何(有關此事件的中國資料散見政府檔案及私人雜著,包括《國父年譜》;法文原始史料亦不難查證也)。

一九零九年五月,中山作“第四次環球之行”時,亦自新加坡徑赴馬賽轉巴黎,在巴黎住了一個多月。他到巴黎的目的,據說是“竭力運動一法國資本家,借款千萬”。其主要牽線人則為前任法國安南總督。據說是“將有成議,不意法政潮忽起,法閣遽改組……此人(資本家)遲疑。因其非得政府之許可,斷不肯在國外投巨資,事遂不諧。”(《國父年譜》卷上,頁二六五;亦見中山于一九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發自倫敦的<將赴美洲致各同志函>,載《國父全書》頁四一九。)

據吾友吳相湘、蔣永敬諸先生之考據,辛亥之前中山在世界各地所捐之款,總數尚不及五十萬。何來此法國千萬富商?所以此一“資本家”很可能便是法國政府自己;而法國政府投此“巨資”,意欲何為?而中山要吸引法國投此巨資,“條件”又為何?均史無明文。蓋同盟會當年與西方諸帝國主義所辦的秘密“外交”,均由中山獨任之。黃興、汪胡等人因不通西語,亦不諳西情,均不知仔細也。

1.6從“企枱”到“總統”

中山先生此時雖病急亂求醫,四處籌款,但所得則極其有限。東西帝國主義都想利用他,但是又不信任他。中山當時在美洲華僑界的最大靠山厥為“洪門致公堂”,而致公堂也是雷聲大雨點小,口惠而實不至。據中山先生于一九一零年(宣統二年庚戌正月二十日·陽歷三月一日)<致美洲同志趙公璧函>,他的第九次起義之失敗,實因缺款五千,而“波士頓致公室担任五千,所寄不過一千九百余元。紐約致公室許担任者,一文末寄……”。

所以近代史書如鄧澤如所著《中國國民黨二十年史跡》中所羅列的十萬八萬之數,都是“認捐”的數目,或事后夸大之辭,不是實際的收入。這實在不是“致公室”諸公慳吝,而是中山的革命原是個無底洞,鈔票是填不滿的。加以當年華僑小區之中,既無“王安”,亦無“包玉剛”。大家都是打工仔,在美國<排華法案>欺壓之下,做點洗衣店、餐館的苦力勞動;終年所得,勉卻饑寒。在一身難保之下,支持革命,已盡其所能了。過分捐獻,大多力不從心。因此中山先生在辛亥七十二烈士死難之后,他實在已羅掘俱窮,甚至自身也衣食難周。

同年十月“武昌起義”爆發,中山時年四十六,正值壯年。據黨史所載,他那時正北美“致公總堂”支持之下,組織個“籌餉局”,到處巡回講演革命,籌募軍餉。但據一些私人記述。中山此時日常生活都很難維持。武昌起義期間,他正在科羅拉多州典華城(Denver,亦譯但維爾或敦復)一家盧姓唐餐館中打工,當“企枱”(粵語茶房)。他原先對“武昌暴動”的消息,并未有太強烈的反應。因為同樣的起義他已領導過十次了,何況這次的發動者和他并無直接關系呢!可是一天他正手捧餐盤自廚房出來為客人上茶時,忽然有一同事向他大叫一聲說:“老孫,你有份『電報』。”說著,那同事便把那份來電丟到“老孫”的餐盤中去。中山拆閱來電,不禁喜出望外。原來那電報(顯然是黃興打來的)是要他立刻束裝回國。因為革命情勢發展迅速,“中華民國”可能即將成立;一旦成立了,則首任“大總統”,實非君莫屬也。——果然,兩個多月以后,企枱老孫就真的做起中華民國的首任“臨時大總統”了。

1.7科州盧家的故事

筆者寫出上段孫中山先生的軼事,朋友們驟讀之下,可能認為是稗官野史。其實這故事的真實性相當高。因為把這份電報丟到中山餐盤內的那位“企枱”,和這家餐館的主人盧瑞連君,據說在二次大戰期間,都還健在美國。盧君的長子盧琪新君曾任國民黨中央社“駐美京特派員”,與筆者老友,名記者龔選舞君曾長期同事并為好友。盧的次子盧琪沃君,曾任“青年歸主教會”的牧師,也是交游廣闊之士。他們盧家與孫公為世交好友和同鄉同志,可能還是至戚。中山先生當年在他們餐館中幫忙作企枱,原不是什么秘密。只是在那清末民初勞工并不神圣的中國社會,如傳說孫總統曾在美國當茶房,恐怕會引起國內守舊分子不必要的誤會,所以孫公諱言之。盧家父子為親者諱,除向至親好友,作為革命掌故笑談之外,亦未多為外人道。

筆者在八十年后的今天,寫出中山先生當年這段小軼事,正是要宣揚一代圣賢的偉大之處。不才在美求學期間亦嘗打工有年。今日臺港大陸在美的清寒留學生,有幾個沒打過工?——在美打工,何損于孫國父的日月之明?相反的,孫公的打工正可說明先賢締造“民國”的艱難,足為后世子孫追念耳。

中山于一九一一年十月中旬離開科州回國,便道訪華府、倫敦、巴黎,想舉點外債,以度艱難,卻分文無著。可是中山是當時革命黨人中,唯一可以結交異國賢豪、華僑巨富的最高領袖。一旦自海外歸來,中外各報皆盛傳他攜有巨款回國來主持革命。當他于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偕胡漢民抵上海時,各界皆以巨款相期相問。中山答曰:“我沒有一文錢。帶回來的只是革命的精神!”——我們后輩打工仔固知我們靠打工維生的前輩,一文不名也。至于“革命精神”之充沛,也倒是一樣的。

1.8一個“開始的結束”

中山這次自海外歸來。可說是“適得其時”(perfect thing)。他是十二月二十五日在上海上岸,十二月二十九日全國十七省代表在南京開“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每省一票)。他就以十六票的絕對多數,當選了“中華民國”的第一任“臨時大總統”。

一九一二年元旦,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在南京就職。改元、易服,使用陽歷。中國歷史上三千年的帝王專制,和最后二百六十八年的滿族入主,同時結束。中華民國也就正式誕生了。

辛亥革命如今整整八十年了。八十年回頭看去,“辛亥革命”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對這段歷史,我們的執政黨——國共二黨的黨史家,各有官方的解釋。

國民黨官方的解釋是根據“總理遺教”,叫做“革命尚未成功”。“革命”怎樣才算“成功”呢?曰:“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的全部實現,才叫做成功。如此說來,則“辛亥革命”只是個流產革命,因為它的果實被袁世凱等軍閥官僚所竊取;被黨內叛徒所斷送,所以國民黨要繼續革命,二次、三次到無數次。不達目的,不能罷休。果然在北伐完成之后,國民黨就取得了政權,建立了五院政府,應該是實行“三民主義”的時候了。誰知這次革命果實,又被共產黨半路竊去,所以國民黨還要繼續革命下去,要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建設中國。不達目的,則革命永遠不能罷休……

中國共產黨對“辛亥革命”的解釋,則更為簡單明暸。他們認為辛亥革命只是個“資產階級的民主革命”。共產黨革命的目的,是打倒反動的資產階級,所以資產階級的民主革命,基本上也是反動的和假冒為善的。算不得是個革命。因此這個資產階級革命所制造出來的“中華民國”,也只是反動階級所控制的一個“朝代”。一部“中華民國史”也只是一部“斷代史”。真正的“人民中國”還是從中國共產黨所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的。

其實從“黨史”的觀點來解釋“國史”,是不容易立足的。因為每個“政黨”,尤其“革命政黨”,都有它極其主觀和排他性極強的意蒂牢結。首先肯定了一個意蒂牢結,然后再談歷史,這就不是“以馬拖車”,而是“以車拖馬”了。抽象的說,這就叫做“以論帶史”,甚或“以論代史”。

歷史是條長江大河,永遠向前流動。搞歷史的人,隨著潮流前進,然后回頭追本窮源去看看,哪兒是青海源頭?哪兒是金沙江、三峽?哪兒是“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然后才能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我們如果昧于極其客觀發展的歷史事實,而在想象中制造一條隨自己意志發展的歷史,甚至對未發生的歷史發展,也根據自己的意志,加以指派,這就叫做“實行某某主義”;主義實行得了,那是“客觀”與“主觀”的“巧合”。客觀與主觀如果不能巧合,甚或抵觸,那往往就要出大毛病——輕者誤民誤國;重者就伏尸億萬,萬劫不復了。古人常說什么“誤天下蒼生者,必此人也”。一個大大小小的獨夫,在一位智者的眼光中,本是下難辨認的。

再回頭看看“辛亥革命”吧!

辛亥革命所完成的兩大任務:驅除韃虜,建立民國。前者是沒什么可說的。重點是在后者。

什么是“建立民國”呢?簡單的說,就是“把君權換成民權”。君權是“中古”的制度;民權是“現代”的制度。在政治上把“中古的制度”換成“現代的制度”,用個抽象的名訶,便叫做“政治現代化”。“政治現代化”不是任何國家所獨有,它是世界歷史上的共同現象。而各國又因為歷史和社會等等條件的不同,其政治現代化的程序,亦有長短、緩急、遲早、逆流、順流……之不同。

具體說來,把“君權”換成“民權”,以美國為最早!美國擺脫英皇于一七七六年。建立人類歷史上第一個“民國”(republic)。但是美國建國不是一蹴而幾的。他們“英語民族”自有其特殊的“英美政治傳統”(The Anglo-American political tradition)。大體說來英語民族成功地約束王權,蓋始于“光榮革命”(一六八九)。自光榮革命到美國革命,他們大致掙扎了八十余年,才“建立”了一個說英語的“民國”。

法蘭西民族,從君權完全換成民權,自法國大革命(一七八九)到第三共和之確立(一八七五),大致也掙扎了八十余年。

俄國的情況也大致差不多。蘇俄自一九一七年十月革命開始,中經列寧、斯大林將近四十年的獨裁專制——遠甚于沙皇的獨裁專制,到最近的政變流產,和戈爾巴喬夫自聯共主席遜位,也搞了七十四年。要進步到真正的民主共和,恐怕也要在八十年之上。

日本自一八六八年明治維新開始。歷經軍閥起伏專政,直到一九四五年戰敗,也掙扎了八十余年,始搞出點民治的雛型來。

比諸世界先進的民治國家,老實說,咱們中國人向現代民權政治進展,也不算太壞。我們自辛亥革命搞起,至今也已八十年了。八十年中我們出了一個只在位八十三天的袁皇帝。一九一七年宣統爺也回來搞了幾天。其外蔣、毛二公也各做了幾十年的皇帝,但是二公畢竟不敢搞“黃袍加身”。最近《紐約時報》也把鄧公小平封為The Emperor of China。說句公道話,“小平您好!”比蔣、毛二公畢竟要民主多了,雖然他也搞出“天安門事件”的一大敗筆。但是我國近代史上,從君權到民權的轉型浪潮,正如今夏(一九九一)百年一遇的洪水……。朋友,對付這場洪水,君不見官家只能“炸堤”,哪能“筑堤”呢?“社會科學”還是應該多學點才好!

我們搞“炸堤泄洪”大致也要搞它八、九十年。這時限是民主先進國家一致遵守的通例嘛!――所以我們的成績,不算太壞!

那么,“辛亥革命”在我們這“從君主到民主”的百年“轉型期”中,算個什么呢?

曰:廣義的“辛亥革命”(一八九零~一九一二),是我國歷史上從君主到民主這個轉型期的“開始”。

狹義的“辛亥革命”(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曰至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則是這個“開始的結束”(The End of a Beginning)。如此而已。請讀者諸位指教。

* 一九九一年九月一日脫稿于北美新澤西州

原載于臺北《傳記文學》第六十卷第二期


唐德剛 2011-10-27 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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