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雜說》潘旭瀾 其興也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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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興也勃

  洪秀全三次應考,未能進學,即考不上秀才,精神上打擊很大,心力交瘁,大病一場。病中,落榜所產生的強烈心理反彈,實質性的精神病變,粱阿發編纂的傳教書《勸世良言》誘發的想象,多種因素攪合在一起,產生了神游高天,上帝派他下凡作太平天子的幻覺。再加上頭腦基本清醒時的順勢思考,萌生了利用迷信造反的想法。第四次應考又名落孫山,使得這個自視極高的老童生,從舊夢中尋求出路。他以《勸世良言》為底本,加上隨心所欲的發明創造,要創立掛羊頭賣狗內的宗教。這個意圖,首先得到好友(一說又是表弟)馮云山的充分贊同和熱烈支持。這個馮云山,同樣是屢試不第的老童生,同樣對科舉考試十分不滿。而且認為洪秀全有王者氣度,極力促成利用迷信造反。

  于是,他們一同“出游天下”。在比較開放、文明程度較高的廣東,沒有市場。只好轉到廣西山區農村。這個轉移,使得他們的造反得到成功的可能。洪秀全既極其自私又十分任性,沒有做“地下工作”的耐心,遇到風險更是一走了之,逃回老家。主要靠馮云山鍥而不舍的努力,吸收了一批信徒,包括后來成為太平軍第二號人物的楊秀清。他們鼓動、吸收和組織百姓.尤其是無業游民和貧苦農民參加拜上帝會,遂步形成一套頗有特色而又相當嚴密的辦法。使造反能成氣候,波及十幾省,持續十來年。準備造反之時,只有洪秀全、馮云山、楊秀清、蕭朝貴、韋昌輝、石達開、秦日綱七個人明白底細。隨后,有少數心腹親信也曉得個大約略。對于一般百姓,他們宣傳獨尊上帝,不拜邪神。信上帝者無災無難,不信上帝者“蛇虎咬人”。上帝有無限權能,敬拜上帝則“享福無窮”。“天堂路通”。信了上帝再拜別的神道,就是有罪。這樣的宣傳,比一下子就亮出造反的旗號,遠遠地易于為貧困、多災多難、沒有文化的百姓所接受。不少人出于自身樸素的人生愿望,出于對頻繁災禍的恐懼,也就輕易地加入拜上帝會,將命運的韁繩交到洪秀全等人手里。隨著造反形勢發展的需要,太平軍的首領們加緊了對參加者的宣傳。一方面是用上帝的名義,盡一切可能來神化洪秀全及其他首領。洪秀全自稱為上帝親生第二子、太平天日、太平真主、天下萬國太平真主、天王、禾王,反正他想得出的稱號都戴上了。于是,成了半神半人的教主兼國王,要創造天下一家的地上的天國。楊秀清則是上帝第四子,真天命左輔正軍師,中軍主將,東王,還可以代天父(即上帝)發布最高指示,懲惡勸善,生殺予奪。馮云山、蕭朝貴、韋昌輝、石達開分別是上帝第三、五、六、七子。蕭朝貴又是上帝女婿,還有代天兄(耶穌)謊話的特權。連同楊秀清,此五人一起為五軍主將。幾乎上帝將他的子女(包括上帝女兒洪宣嬌),都派到廣西來打天下,建設地上的天國了。其它許多政教合一的宣傳,也都是為了奪取政權而造神,或者說,通過造神來表明造反的合理和奪權的必然。另一方面,則將一切敵對和不合他們口味的人物、政治、文化,極力加以妖魔化。其它一切宗教、神佛都是害人的妖魔。清朝皇帝是閻羅妖,清朝一切官員都是清妖。所有古籍概稱為妖書。凡是不合造反需要的話語統統叫做妖言。同時,又在迷信宣傳之中,加入種族差別的因素。利用漢、滿之間的矛盾和成見。對所有滿族人大加辱罵。稱滿人為蛇魔、邪鬼、騷狐、羯狗,凡想得出的惡名都給加了。甚至在檄文中說:“細查滿韃子之始末,其祖宗乃白狐與赤狗媾精,遂產妖人”。這種荒誕的辱罵,竟出之于十九世紀的公開文件中,太平軍之無所不用其極,于此可見一斑。這些悖離常識的宣傳,對于有文化,頭腦清醒的百姓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即使在排滿、反清情緒上有所共鳴,也不會認同其乖謬的內容。不過,沒有文化的游民、農民。就完全可能在原有的宗教、神道迷信的基礎上,轉而接受這種不中不外、亦中亦外的迷信宣傳的基本內容。

  對于貧苦,沒有文化的游民和農民,最有吸引力的,在于解決吃飯問題。民以食為天。吃飯從來就是中國的頭號大問題。由于災荒、人口壓力、鴉片流入等原因,導致社會廣泛貧困化的情況下,吃飯問題更加突出。太平軍提出的“有飯同吃”,對于有一頓沒一頓、經常處于饑餓威脅的人們,顯然有極大吸引力。李秀成供詞說的“實因食而隨也”,說出絕大多數人追隨的根本厚因。至于太平軍文字化、綱領化的“有田同耕,有飯同吃,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更是自古以來貧苦農民和游民夢寐以求的理想世界,雖然這種理想世界從來也不曾實現過。對于太平軍的首領們,為了造反的需要,從“毀家紓難”開始,繼而強迫百姓納貢,到對百姓“逐戶搜刮”,就是維持軍用的重要辦法。至于將清朝地方政府的庫銀、官倉及其它財物,全部沒收,本是題中應有之義。它的“理論根據”是,天下一切財物,全是天父所有,應當統統收繳入“圣庫”。而所得一切財物,有相當一部分,就是用來解決吃飯問題。

  與宣傳誘騙和真的給飯吃相配合的,是嚴厲懲辦。早在公開造反之前,對于參加拜上帝會活動而又心懷疑慮或不滿的人,就假借“天父”、“天兄”名義,加心責打,甚至“一筆勾銷”——殺掉。到了公開扯旗之后,便拋出早就準備好的天條十教。這天條要求每人都會背誦,不能違反的。天條之外,有禁律數十條。再有,各級大小頭領對不合意的人和事,完全可以隨心所欲,愛怎么處治就怎么處治。刑罚輕的是杖責,從打五大板至兩千大板。數十條禁律中,違反的,大多數是“斬首不留”。連下級頭目乃至老兵,都可以隨意稱人為“妖”,一刀斬了,不多嘮叨。更嚴重的是五馬分尸。最嚴重的是“點天燈”。這大約是太平軍的一項發明創造。也就是將犯者,從頭到腳全身纏上浸過麻油的棉紙或麻皮,用松脂自蠟堆在腳上,然后從下面點火燒燃,受刑人“呼號之聲,慘不可聞。人之秉賦強弱不同,有燃至脛即死者,有燃至膝至小腹始死者。”想來比下油鍋還怕人。這種刑法,主要是用來處治太平軍中的背叛者。凡五馬分尸或點天燈,就要在廣場或開闊地集眾觀看。先宣布罪狀,然后行刑。這樣做,殺雞儆猴的用意很明顯。讓一切參加太平軍的人,無論你當初是自愿或被迫或隨大流,無論你在太平軍中再苦再難再不滿,想到點天燈的慘酷,也就只能死心當過河卒子了。這種酷刑的威脅效果,一直很顯著。

  事實上,對于參加太平軍的人,一入營便沒有退路。由于太平軍流動性大,“鄉下之人,不知遠路,行百十里外,不悉回頭”,即使任你回家,也不辨東西南北,不知家在何處了。何況,退路已經在入營之時斷了。按號命,凡參加太平軍的人,一切財物都要變賣交公,賣不掉帶不走的房屋則燒掉。你即使能問路回得家鄉,回去了住哪里?再說,當你燒掉房子之時,實際上已經等于向官府和社會,發布了造反公告,官府和不愿造反的百姓也容不了你。同燒房屋相聯系的是,大多數人是全家一起加入太平軍的。這樣,一家人之間,就互為人質,形成了全家的連環保。個人即使萌生三心二意,怕連累家人,也自然而然取消了。

  除了造神欺騙和種種裹脅辦法之外.自然也給大小兵將封官許愿。1851年在永安之時,就曾為此專門向全軍下了一個詔書。這詔書中說:“凡一概同打江山功勛等臣,大則封丞相、檢點、指揮、將軍、侍衛,至少亦軍帥職,累代世襲。龍袍角帶,在天朝保衛朕躬。我等既幸得為天父子女,又幸得為天兄弟妹,在世則威風無比,在天則享福無疆。朕問爾等,威風有如此真威風否,享福有如此真享福否。”幾個月后,又在另一詔書里說:“同心放膽同殺妖,金寶包袱在所緩;脫盡凡情頂高天,金磚金屋光煥煥。高天享福極威風,最卑最小盡綢緞。男著龍袍女插花,各做忠臣勞馬汗。”從封官、世襲、龍袍、綢緞、金磚、金屋到反復強調的威風無比,凡想象得出的物質和精神享受,全都說到了。它的特點,是用大家聽得懂記得住的俚俗辭句,最大限度地吊起大小官兵胃口,也就是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去為他打天下。

  在攻占一些城鎮,尤其是攻占武漢時,沒有逃亡的百姓中青壯年,盡被脅迫加入太平軍。辦法是,鳴鑼聚眾“講道理”。由某一頭領向眾人作動員報告,大意是:天王和諸王是天父差遣下凡,拯救世人。你們大家早就該主動投身軍營效力。卻要等待鳴鑼傳集,可見都是妖魔。本來應當統統殺掉,看在你們前來聽講道理,暫且免了。從此以后。要敬拜上帝,練習天情、頂天報國。現在,新任命一批兩司馬,各領二十五人為新兄弟。如有誰膽敢不服從,立即斬首。誰敢違反禁令,也斬首不留。云云。要么被收編要么馬上殺掉,死活由你們選擇。聽講道理的人,盡管面面相覷,在人家全副武裝的監視下,也只有順從。以前造反首領也常裹挾百姓參加,而洪、楊這么一套,則將裹挾發展到極致。于是,太平軍迅速擴大。占領武漢之后,全部男女老少,由數萬人一下子擴大到十多萬人。利用在湖南及武漢征集的大小船只,水陸連營數十里,進攻南京。在南京“建都”之后,以前的辦法更加純熟和制度化,整個南京成為一個大軍營。

  洪、楊內訌和石達開被迫出走之后,洪秀全的所有“天國”、“天父”、“真天命”之類的迷信宣傳,已經基本破產,太平軍內及其占領地區產生嚴重的信仰危機。但是,大多數被誘騙、裹脅參加太平軍的人,由于身家性命都押了進去。加上外地人無處可逮。無家可歸,而且清朝軍隊、政府對太平軍沒有采取分化瓦解安撫政策,所以他們即使明知前途無望,“人各一心”,也沒有逃散,死死地在“太平天國”這條殘破的大船上,苦苦掙扎。

  從上面所說這些,很容易看出,洪秀全為首的太平軍,是頭領們利用迷信發動和發展起來的一支造反隊伍。他的一套教義、教規、戒律,不但從精神到物質嚴厲地控制著參加造反者,而且斷絕了一切可能的退路。它們的指歸,在于由洪秀全個人占有天下,建立他個人的“地上天國”。這種洪氏宗教,披著基督教外衣,拿著天父上帝的幌子,以中國奴隸主和封建帝王的腐朽思想、條規,對他控制下的軍民實行極其殘酷的剝奪與統治,實際上是一種極端利己主義的政治性邪教。洪秀全造反獲得局部的成功,是以中國社會的大動亂、大破壞、大倒退為代價的,是以數以百萬計軍民的生命、鮮血為代價的,是以中國喪失近代化的最后機遇而長期淪為帝國主義刀俎下的魚肉為代價的。尤其可怕的是,這一切還被作為一首英雄史詩,向人們指點通向人間天堂的金光大道。


潘旭瀾 2013-08-20 16: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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