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漕幫到青幫:大運河上水手的生存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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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漕幫原本是以羅教信仰為中心建立起來的“行幫”,后來因其人多勢眾,又常有作奸犯科之事,被朝廷多次打壓。清朝晚期,漕運衰落,漕幫子弟不得不上岸謀生計,青幫由此誕生。


文/楊津濤


古裝劇中的幫派,很多在歷史上都真實存在,比如丐幫、明教、少林寺,又如本文將要說到的漕幫。說漕幫,自然要從漕運說起。


漕運自秦漢時期就已出現,但真正成規模,還是在隋朝大運河開通之后。隨著元朝定都大都,明、清后繼,六百多年間的漕運都是直通北京。漕幫出現于清朝前期,顧名思義,這是因漕運聚集在一起的跺工、水手、纖夫所形成的組織,他們構成了在大運河上討生活的一個特殊群體。


羅教信仰:水手凝聚為漕幫的精神依托


永樂年間,明成祖營建新都北京,對蒙元殘余勢力用兵,糧食消耗極大。為提升漕運效率,明朝在衛所軍戶的基礎上,建立了職業性的“漕軍”,人數超過十萬。漕軍與國家財政關系重大,但政府給予的待遇很差,在運輸過程中又時常會出現翻船、槽米受潮、官吏盤剝等情況,軍戶動輒家破人亡。漕軍軍戶大量逃亡,政府不得不雇傭無業游民,充當船工水手。至明朝中后期,負責漕運的船工水手中已有一半來自政府雇傭。


清朝定鼎中原,一度希望恢復明制,但力不從心。時人稱,“康熙初每船運軍十名,至三十五年改定為一名,余九名選募水手充之,尋簽本軍子弟一人為副軍。”也就是說,到了康熙中期,一只漕船上額定的10名水手中,除了一名負責人是有軍籍的運軍外,剩下的9個都是臨時招募。此外,運軍還可選一親屬為副手。


每年漕運前后八九個月,長途奔波,工錢只有六兩銀子,所以不是全無出路的人,就不會去做船工。江浙乃富庶之地,謀生手段很多,當地人不必投身漕運,朝廷雇傭的舵工、水手主要是山東、河南的流民。


設于江蘇淮安的漕運總督府遺址。原先的總督府規模宏偉,占地約2萬平方米,有房213間,牌坊3座,中曰“重臣經理”,東西分別曰:“總共上國”、“專制中原”。1945年10月,新四軍攻占淮安城,將大堂拆除,木材運到鹽城用作武器原料,總督部院舊址則改為擴建的葉挺體育場。現在只有房基、礎石仍存。


在漕運中,各地的運軍和漕船,按所屬地區營衛劃分為不同的“幫”,如德州幫、興武三幫、鳳中二幫、贛州幫等名目繁多,數以百計。每幫所擁有漕船數量不一,多的有七八十艘,少的不過二十多艘。

眾多船幫能在名義上變為統一的水手行幫,借助了秘密宗教——羅教的力量。羅教即“羅祖教”,又稱“無為教”,創始人羅清出身漕軍,突然有一日“遇邪師,授以法門口訣,靜坐十三年,忽見東方一光嗎,遂以為得道”,他綜合道教與佛教教義,建立羅教。羅教信奉“心造一切”,即一切苦難都是因心中的欲望而生,因此主張“無為”。


所謂“近水樓臺先得月”,羅清的同事們成為最早的一批教徒,奠定了羅教在漕運水手們中的地位。傳至明末,有姓錢、姓翁的兩個密云人,一個姓潘的松江人,在杭州聚會,相約共興羅教,他們后被尊為羅教“三祖”。不管古今中外,傳教者大都有一項本領,那就是給人治病。錢、翁二人也在漕船上“為人治病舍藥,諷經祈禳,勸人持齋守法,死者斂錢瘞之,久而相率皈依。”


這三人還在停泊漕船的杭州北新關外各建一所庵堂,供奉佛像、吃齋念經。當第一年漕運結束、第二年漕運未啟之時,水手就吃住在庵堂。后因水手教徒越來越多,庵堂在浙江即發展到七十余處。這些庵堂由“各水手每年攢出銀錢,供給養贍”,當一年漕運結束,“冬日回空時,即在此內安歇,不算房錢”,還有“飯食供給余剩,即留為沿途有事訟費之需”。這些庵堂外都置有田地,一來供養看守庵堂的教徒,二來也作為水手死后的墓地。羅教信仰使漂泊途中的水手,在精神上有所寄托,其庵堂更能為水手提供實際利益,水手們相繼皈依。


中國漕運博物館中再現的漕幫拜師儀式。


羅教與其說是一種宗教,不如說是水手間的互助團體,主要是與官府談判水手酬金、與同行競爭工作機會。但羅教聲勢日益壯大,還是引起朝廷的警覺,其時“水手多崇尚羅門邪教,而浙江、湖廣、江西三省其黨更熾,奉其教者必飲生雞血酒入名冊籍,并蓄有兵器……聚眾行兇,一呼百應”。雍正五年(1727年),時為浙江巡撫的李衛下令,將羅教的庵堂改為“水手公所”。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查封蘇杭地區依舊在傳播羅教的水手公所,“概行拆毀,毋得仍前留存,復貽后患”,逮捕羅教為首的守庵人、水手教徒數十人,其中有的被發配、斬首。


漕幫如何成為大運河的“犯罪集團”


經過雍正、乾隆父子的這兩次打擊,水手羅教失去了陸地據點,改在船上活動。每一個船幫都設有一個“老堂船”,相當于旗艦,供奉羅祖神像。負責打理老堂船事務的人被幫眾稱為“老管”(通常由數人輪流担任),監理全幫財物賬目,制定幫規,即是“當家的”。至此官有的漕船成了各幫的私有財產。


各幫內部組織嚴密,老管具有無上權威。有幫眾犯錯,會依幫規,處以棍打、燒炙、截耳、割筋等各種酷刑。幫中定有聯絡信號,遇事傳出“紅箸”、“溜子”,就“人即立聚”。這種組織調度能力,真不次于武俠小說中的江湖幫派。


此后,各船幫雖還采用羅教的儀式,要求“凡投充水手,必拜一人為師”,但其宗教性逐漸淡化,變為較為單純的行業組織——水手行幫(漕幫)。與此同時,羅祖也蛻變為水手這一行業的“祖師爺”。至道光時,信奉羅祖的漕幫“不下四五萬,而沿途所雇纖手尚不在此數內”。


以原有羅教翁庵、錢庵、潘庵三大分支為基礎,漕幫也是“翁庵呼為大房,錢庵呼為二房,潘庵呼為三房”。翁、錢是同鄉,關系很好,由他們傳下的兩支能和睦相處,被一同稱為“老安”(“安”即“庵”)。潘庵勢力則與他們相對,號為“新安”。


老安收徒不多,但收的都是船上的“攬頭”、“薦頭”,亦即是包工頭。老安通過控制一條或幾條船上的頭目,就很容易地能他們名下的漕船收入麾下。新安則不同,如《封神演義》中天通教主門下,不管是神仙妖怪,還是三教九流,結果是門人不少,控制的船卻不多。


羅教經書。羅清著有經卷五部六冊,即《苦功悟道卷》、《嘆世無為卷》、《破邪顯證鑰匙卷》(分上、下兩冊)、《正信除疑自在卷》、《巍巍不動泰山深根結果寶卷》。


這些水手、舵工聯合在一起時,原本作為雇主的官府一方,也成了“弱勢”。在道光年間的一次漕運途中,浙江嘉白幫、杭三幫聲稱船上代表官府的旗丁貪污了朝廷的餉銀,公然向他們勒索銀兩。還有的直接圍困糧道官員,要求“漲薪”。漕幫活動如果限于此,那真不失于是大清朝航運業的“良心公會”。


然而事實并非如此。我們看小說、看電視劇,江湖幫派大都以行俠仗義的己任,現實恰好相反,從丐幫、天地會以下,沒有一個是做好事的。漕幫當然也不例外,他們既在大運河上活動,自然要“靠河吃河”了。


清代畫家徐揚繪制的《姑蘇繁華圖》(局部),圖中蘇州碼頭旁停靠的就是漕船。


所謂漕運,那是駕著官船,為皇帝押運糧食。漕幫幫眾們索性就扯起虎皮,仗著這一重身份肆意敲詐。他們會用漕船故意去撞過往船只,然后就說對方毀壞大清朝的國有財產,要求賠償。還有的幫眾設計把漕米放到商船上,回過頭來誣陷人家偷盜給皇上的槽米。最肆無忌憚的的漕幫,敢于將漕船在大運河上“鐵索連環”,攔住河道,公然討要“買路錢”。


要是說在大運河上“碰瓷”一下,設設路卡,或許還是“情有可原”,但漕幫的違法亂紀可不止于此,甚至不乏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劫行兇的。如道光年間,有一伙兒以丁朋鈴為首的犯罪團伙,成員都是漕幫幫眾。他們所犯下的大案包括:在桃源縣搶劫李姓一家,打傷多人;在沐陽縣搶劫時,用棍子打、用火燒,以迫使被搶者交出家中財物;流竄到宿遷縣作案時,他們還動用火槍,打死一人。丁朋鈴集團東窗事發,是因一次搶劫后分贓不均,幾個漕幫“兄弟”打了起來,引來官兵圍捕。


僅道光十六年(1836年)上半年,就有四名水手被處死,七名水手被判死刑、二十余名水手被判發配、流放,另有二十多人聽候發落。漕幫殺人越貨的惡性事到后來已被朝廷特別關注,林則徐發現,槽船經過的運河河面,往往漂浮有一些殘肢斷體,“皆由水手裁害所致”。


青幫:沒有了大運河漕運的“漕幫”


不言而喻,有漕運才有漕幫。然而至晚清道光年間“運河淤阻,迨江淮烽燧”,漕運改走海運,工作機會的減少。在失業的危機面前,同行當然更是冤家中的冤家。不同的行幫間,為了爭奪有限的工作,少不了大打出手。“老安”與“新安”間多次爆發大規模的械斗。如道光五年(1826年),雙方在浙江秀水縣城外,為了爭奪幾艘新造的漕船,打了整整三天,事后“撈獲尸身五十九軀”。


很快,可供爭奪的工作從少到無,所有的漕運水手都失業了。朝廷也知道,這些慣于違法亂紀的舵工、水手,一旦流落到社會上,后果不堪設想,所以撥付給他們遣散費,希望他們能安分守己地過上“新生活”。如江蘇漕運荒廢后,“由地方官查明籍貫, 每人酌給盤費制錢二三千文”。地方上,“民間恐其逗留滋事,紳士富戶各捐己資,每名給制錢三千文,官為押送回籍”。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的“青幫入會證書”。青幫有著嚴格的入會規定,一個人需要經過層層考核,歷時七年,才能成為正式的幫中弟子。


這些投身漕運的水手,除了在運河上討生活外沒有一技之長,大多數人身無長物,甚至無家可歸,沒有辦法回去務農。怎么辦呢?當然是兄弟們重新結集,船上的大哥到陸地上當“瓢把子”。清末時,上海灘那些煊赫無比的“大亨”,很多都是青幫禮、大、通三輩的元老,網上追溯,他們多少都有些漕幫的履歷。


漕幫逐步變身為我們常說的“青幫”了。青幫,又稱“安清道友”,他們“號稱潘門,亦曰潘安,又別稱慶幫,俗訛為青幫”。前面已經說過漕幫中潘庵一系門徒最多,因此成為青幫的主要力量。


青幫延續了漕幫舊有傳統,入幫弟子不僅要拜翁、錢、潘三祖,還要在香堂儀式上教授關于漕運、碼頭的知識。這一方面是為了“繼承傳統”,另一方面,這些專業知識也能成為幫中一種特殊的暗號。試想,一個少林弟子會有漕運知識?


這些漕運水手,在當初有工作的時候,尚且不免敲詐勒索、殺人越貨,一旦連這份工作都失去了,除了變身為專職的流氓外,別無出路。因此,在光緒年間,史書稱“安清道友多在江北,所有劫殺重案及包販私鹽、掠賣婦女,皆其伙黨所為。”《清稗類鈔》也說,“青幫者,其徒本皆以運漕為業,歲居糧船,船北上時夾帶南貨,南下時夾帶北貨,所謂糧船幫者是也。既改海運,艱于衣食,乃秘密結會,以販私鹽為業,亦有專以賭博及詐欺取財度日者。江浙為多,淮、徐、海尤盛,皖北亦有之。”

青幫大佬杜月笙、黃金榮、張嘯林合影。


自明末清初,至于晚清民國,大運河上的舵工、水手走過了一個從漂泊無依,到共同信奉羅教,成為漕幫的過程。一批無產者為求生存當了船工,后為了獲得一點保障,而皈依羅教。在這個基礎上,水手行幫脫穎而出,將水手們結集在一起,向官府索要更高的薪酬。沒有想到的是,漕幫還在,漕運已無,水手成了流氓。三百年間的運河故事,歸結到最后,都只是生計二字。


參考資料:《漕運通志》、《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吳琦《漕運與民間組織探析》、曹金娜《清代糧船水手中的羅教》、陳峰《清代漕運水手的結幫活動及其對社會的危害》、周育民《漕運水手行幫的興起的歷史考察》等

(載于《國家人文歷史》)


知道主義 楊津濤 2015-08-23 08: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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