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權威 不是建筑在群眾的畏懼上 而是建筑在群眾的信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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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有權,要為群眾做事,為群眾謀幸福,不應該妨害群眾、壓迫群眾。邊區個別地方政府有脫離群眾的現象,這是政府工作中很嚴重的病態。

  邊區政府權源出于群眾,政府負責人是群眾代表選舉出來的,這已表明政府和群眾關系的密切。政府的行政權,已深入到社會的基層。政府要傾聽群眾的呼聲,采納群眾的意見,了解群眾的生活,保護群眾的利益,但這還不夠,還要使群眾敢于批評政府,敢于監督政府,一直到敢于撤換他們不滿意的政府工作人員。這樣,群眾才感覺到政權是他們自己手中的工具,政府才真正是他們自己的政府。

  群眾對政府的批評也許有錯誤的可能,政府所做的,也有時為群眾所不了解,因而發生誤會。這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向群眾解釋,說服群眾,切不可打擊他們,更不應當對他們借故報復。我們要相信群眾是可以說服的。

  至于那些敵探、漢奸、托匪及專心破壞政府威信、妨害政府工作的壞家伙,政府決不能放縱他們,但必須在群眾中揭穿那些害蟲的罪惡,用群眾的力量來懲治他們,而不是政府簡單地判罪了事。

  政府的權威,不是建筑在群眾的畏懼上,而上建筑在群眾的信任上。群眾一經信任政府是他們自己政府的時候,政府在當地就有無上的權威。

——《董必武選集》第55-56頁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董必武選集 2012-08-21 17: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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