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淳風:淚血琉球——中國人應該知道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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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一個旨在探討沖繩從日本獨立的“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在沖繩成立。此事提醒人們,在被日本竊據的一系列島嶼上(不局限于沖繩),曾經存在過一個千年古國——琉球王國,而琉球人民要求復國獨立的呼聲從未停止過。

  在中日釣魚島爭執中,琉球古國被雙方頻繁提起。日方強稱,釣魚島從屬于琉球,而琉球是日本領土。中國學者則先是根據明清兩代赴琉使臣的記錄等資料,證明釣魚島屬于中國而不屬于琉球,進而指出琉球王國被日本武力吞并、又在上世紀70年代由美日私相授受再由日本統治的歷史事實,指出日本并不擁有對沖繩的合法主權。

  其間,《世界知識》在今年3月的第6期發表學者雷玉虹的文章《“牡丹社事件”與日本吞并琉球國》,詳述日本吞并琉球和侵略臺灣的一段往事,引起人們關注,內地、香港、臺灣、日本和英美等媒體多有報道和評論。5月8日《人民日報》刊登學者張海鵬、李國強的文章《論<馬關條約>與釣魚島問題》,指出依照《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的戰后處置日本的規定,不僅臺灣及其附屬諸島(包括釣魚島列嶼)、澎湖列島要回歸中國,歷史上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也到了可以再議的時候。此論振聾發聵,立即引發火爆議論。日本首相安倍則對此聲稱“必須向世界說明日本的立場”,以否定中國的主張,官房長官菅義偉也稱其“完全是缺乏見識。(沖繩)毫無疑問是日本領土”。

  人世幾回傷往事,山形依舊枕寒流。那么對琉球問題,我們就不妨做個整體回顧。

  這些,是中國人應該知道的往事。

  

  Part I 中國人,應該認識琉球

  

  戰略上,琉球有多重要

  

  琉球群島位于中國東海的東部外圍,南北總長度達1000多公里,像一條籬笆,從北到南緊緊地守護著東海。它西側是中國東海,東側是太平洋。西南部與臺灣緊緊相連,東北端與日本鹿兒島隔海相望。從東北向西南分布著大隅諸島、吐噶喇列島、奄美諸島、大島諸島、沖繩諸島、大東諸島和先島諸島,共有60余個有名稱有人居住的島嶼和400多個無名小島,全部陸地面積為4670平方公里。最大的島嶼是沖繩諸島中的沖繩島(即琉球大島),面積1210平方公里。

  日本占領琉球后采取分而治之的辦法,將北部三大群島的24個島嶼并入鹿兒島縣,剩下的島嶼(僅40余島有人居住)以沖繩諸島為中心組成沖繩縣,面積不到總面積的一半。琉球王國的都城為首里,在今日本沖繩縣行政中心、最大城市那霸市的東郊。沖繩縣的總人口為130多萬。

  琉球(沖繩)群島是東北亞地區東出太平洋的必經之地,被日本稱為“國門”。對于美國而言,控制了琉球群島就等于控制了遠東。因為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和臺灣島如同一條長長的鎖鏈,把東亞與太平洋隔開,而琉球群島正好處于這條鎖鏈的中心環節。正因為如此,二戰后,美國在這里苦心經營,將它建設成美國在亞洲最大的軍事基地。

  琉球群島是中國東海的安全屏障,也應是中國海洋戰略的重要基點。琉球現狀使中國東海的戰略主動權被他人牽制,海上戰略安全陷入被動,給中國保衛臺灣、東海和釣魚群島帶來根本性的障礙,使中國海軍的生存空間被壓縮在近海,無法進入遠洋,也會使中國海洋經濟的發展受到極大的限制。

  對日本來講,琉球群島扼守著日本向南發展的大門,如果失去對琉球的控制,就不但失去日本本土的南部屏障,還從戰略上被切斷了馳援“臺獨”、搶占東海和釣魚島的通道,對中國的威脅程度大大降低,也會使美國封鎖西太平洋的防御戰線全面瓦解。

  重要的地理位置賦予了琉球群島極大的軍事和戰略價值,它東承美國西太平洋最大的海空基地關島,北瞰千島群島和朝鮮半島,南探巴士海峽,西窺我國臺灣海峽及全部沿海地區。因此,在美軍眼里,琉球無疑成為美軍“太平洋的基石”、“亞洲的戰略樞紐”。

  二戰后期,美軍傾太平洋戰區所屬的全部陸海軍,發動了攻克琉球群島的“破門之戰”,與日軍進行了一場太平洋戰爭期間規模最大、損失最重的戰役。此役雙方共戰死23萬余人,日本“帝國聯合聯隊”被全殲,號稱不沉戰艦的旗艦“大和”號也葬身海底。美軍共傷亡7.5萬余人,損失飛機763架,沉失艦艇404艘。

  在二戰期間及之后,美國趁機強占了太平洋上的大部分島嶼,并逐步將其勢力擴展到西太平洋部分國家的領海和領土。基于這種優勢,20世紀40年代末50年代初,美國首先提出了對亞洲國家實施“東方弧線”的新月形封鎖戰略。國務卿艾奇遜宣布,“美國在太平洋地區的防御圈是從阿留申群島,經日本、琉球到菲律賓”。國務院顧問約翰·福斯特·杜勒斯又指出,“美國在太平洋地區的防務范圍應是日本、琉球群島、臺灣、菲律賓、澳大利亞這條近海島嶼鏈”。杜勒斯還特別強調,臺灣島構成了太平洋西邊緣上島嶼鎖鏈中的重要環節。

  在提出島鏈戰略的同時,美國大力加強在島鏈上有關國家或地區的軍事設施建設,擴建海空軍基地,加速構建軍事包圍體系。此外,美還加緊拼湊“東亞集體安全體系”,建立軍事同盟,增加駐兵數量,加緊島鏈的封鎖力度,保持對各國的遏壓態勢。

  自從1945年6月美軍完全占領沖繩島以后,美國就逐漸將其西太平洋的“防御前沿”前推至這一西太平洋“第一島鏈”。在冷戰中的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第一島鏈”在美國太平洋戰略乃至全球戰略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美軍在亞洲駐軍共10萬,而在琉球群島駐軍就有3萬之多。美軍在日本共有133處設施,在琉球群島就有41處。琉球群島面積僅占“日本全國”面積的0.6%,但美軍在琉球群島基地的面積卻占“駐日”全部基地面積的75%,占琉球群島總面積的20%。美國還在沖繩基地儲存有核武器。

  島鏈因冷戰而起,然而并沒有隨著冷戰的結束而終結,這條套在亞洲大陸脖子上的鎖鏈不但沒有消失,反而還在不斷加長,兵力也在不斷增加。表面上看,駐琉球的美軍和基地都有所減少,但其實只不過是美日軍隊換防而已。美軍駐琉球的軍隊有3萬多人,減少的數量十分有限,而準備進入琉球的日本軍隊卻有5.5萬人之多。隨著日本以中國為敵,將進攻力量調集到西南戰線的戰略不斷落實,琉球的進一部軍事化問題正日益突出,由琉球地界對中國的東海、臺灣和釣魚群島發起軍事進攻的可能性正逐日增大。

  上世紀末,美軍撤出在菲律賓的軍事基地后,以關島為核心的“第二島鏈”在西太平洋的地位愈發凸顯,而位于西北方向的琉球群島與之遙相呼應,呈犄角之勢,成為策應“第二島鏈”的“橋頭堡”和美軍部署在亞太最前沿的陣地。從軍事和戰略的角度看,作為西太平洋的前哨基地,琉球無疑是美軍劍指東北亞、遏制西太平洋的永不沉沒的超級“航空母艦”,也是日本軍國主義者企圖卷土重來,對中國實施侵略和封鎖的前沿陣地。

  

  那些遙遠而親切的往事

  

  至少在兩千年以前,琉球先民就與中國和朝鮮存在著直接的交流和往來。隋朝已與琉球建立了密切的官方關系,唐朝政府則派僧人到琉球傳播佛教,并派各行工匠前往琉球建設寺廟等。唐朝還向琉球派送了文化專才和行政人才,協助琉球發展文化教育,提高行政管理能力,琉球也大量派遣官員和學者前來參拜和學習,帶回了對其后代影響深遠的中原文明。從大量的事件記錄中可見,隋、唐、宋、元時期大陸與琉球已是有據可查的宗藩關系。而明清時期雙方關系則更加親密。公元13世紀出現山南王和山北王挑戰中山王這種三王割踞的局面。明太祖知悉后專門去詔,要求他們“能體朕意,息兵養民,以綿國祚”。此后三王果然罷戰息兵,互不侵犯,足見當時中國皇帝在琉球享有何等的權威。15世紀前半期中山王尚巴志先后征服山北山南,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并將勢力擴張到整個琉球列島,確定了北起喜界島、奄美大島,南至宮古、八重山群島的疆界,即琉球史書中所稱“三省并三十六島”。

  琉球與大明朝廷的關系十分密切,琉球國王形容與中國的關系是“父子之國”,年年遣使朝貢。明朝除在琉球王繼位時派特使親往冊封外,還給予政治、經濟、文化和人才方面的大力支持,使琉球的發展進入全盛時期。琉球遇到自然災害,明朝政府除給予很多援助外,還要求琉球將朝貢期延長至十年一貢,以便休養生息。但琉

  球還是堅持一年一貢或隔年一貢。明太祖特賜善于造船航海等技術的專才——三十六姓閩人移居琉球,為增進琉球與朝廷的關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為琉球經濟、文化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明朝對待藩屬的朝貢一向“薄來厚往”,藩屬進獻少量的特產,得到的是“天朝”大量的回饋。琉球的每次朝貢都能得到大量的實惠,在與“天朝”朝貢形式的交易中獲得了巨大的利益。

  當時為了抗倭的需要,明朝實行嚴厲的倭禁政策,禁止和日本人貿易,使日本人的奇缺物資不得不通過朝鮮和琉球進行補充,這也進一步推動了琉球中轉貿易的發展。琉球將從中國獲得的大量物資銷往日本、朝鮮、東南亞等國家,成為東海上的一個貿易中轉站,從這樣的“轉口貿易”中富裕起來,也成為了中國與海外通商的重要門戶,使得明朝在實行海禁之后還能通過琉球這扇窗口了解日本和東南亞等周邊國家的一些事情,增強了大明朝廷對外界的把握和認識。

  進入清朝后,琉球國王于清順治年間幾次遣使臣到北京朝貢并請求冊封。順治、康熙兩次頒布了《敕琉球詔》,并于康熙元年完成了冊封典禮。康熙、雍正、乾隆、嘉慶、咸豐、道光、同治皇帝都有御筆題賜匾額頒贈琉球。琉球在向清朝朝貢時總是進貢很珍貴的奢侈品,康熙體恤之,免其入貢,只允許進貢土特產,使琉球減少了不少負担。為扶持琉球的經濟發展,清朝還鼓勵對琉貿易,并且免收琉球物產的關稅。

  朝廷的關懷備至,使琉球國民甚感溫暖,很多人都轉向與大陸的貿易,以致琉球的海上貿易空前繁榮。其產品銷往南洋和日本,從中獲得巨大的利益。

  琉球作為中國大陸對外貿易的窗口,與東南亞和西南太平洋的很多國家都保持著長期的交流和往來。自18世紀末開始,就有一些西方國家的船舶和商隊與之有所來往,并簽訂了一些通商友好之類的條約。這些條約一律用琉球的官方語言漢語簽訂,年號和國號都一律沿用大陸朝廷的年號和國號。其中1853年5月美國海軍準將佩里提督的艦隊到達琉球一事尤其具有象征意義,正是佩里在次年3月與日本簽訂《神奈川條約》迫使日本開國。當時佩里誤以為琉球是日本領土,所以要求日本開放包括琉球那霸在內的五個港口。日方表示,琉球是大清王朝的屬國,日本的天皇和政府無權決定它的港口開放權。佩里趕回琉球后與琉球王國政府談判,正式簽訂《琉球-美國修好條約》,琉球開放那霸港口與美通商。至19世紀中后期琉球被日本吞并之前,西方列強基本上都與琉球建立了友好的通商往來關系,琉球的海上貿易也達到了一個空前的高潮。

  

  Part II 琉球覆亡痛史

  

  1609:倭寇滅琉的第一次嘗試

  

  自11世紀中國宋代起,“倭寇”即開始騷擾中國沿海地帶。到15世紀明代時期,倭患已在中國和朝鮮為害甚烈。當時中國沿海和朝鮮、琉球面臨的最大災難就是倭寇的入侵。在國家的操縱下,倭寇的力量已變成了大部隊互相配合的有計劃、有預謀的大規模軍事行動;搶劫范圍和對象由對海濱民間的簡單擄劫,發展到了深入內地幾百里的攻城劫寨和對中國政府軍的陣地戰,成為殘酷的國際戰爭。

  大明朝廷不得不采取嚴厲的抗倭、禁倭政策,一方面實行全面海禁,對整個日本進行經濟封鎖;一方面在嘉靖年間展開了一場長期的﹑卓有成效的抗倭戰爭。

  同樣深受倭寇騷擾之害的琉球,服從大陸朝廷的提調,全力協助抗倭滅倭。據載,嘉靖年間琉球王協助中國破倭,不時向中國提供倭寇的動向,還對從大陸敗還抵琉的倭寇“遣兵邀擊,大殲之”,受到皇帝的嘉獎。日本雖無力報復中國,預謀報復朝鮮和琉球,只因畏懼明朝的強大,一時未敢輕舉妄動。

  1591年,豐臣秀吉傾日本全國之兵進攻朝鮮,而且還派人到琉球征集糧餉,但遭拒絕,后又規勸琉球向日本朝貢,也被拒絕。而在中朝聯合抗擊日本的戰爭中,琉球亦有相助之功。這就進一步加深了日本對琉球的仇恨。

  盤踞日本九州的薩摩藩主島津家久,一直想去報復琉球。但因懾于大明的強大,未敢動手。到了1609年前后,大明因連續18年對日作戰,元氣大傷,加上農民起義四面楚歌,疲于奔命,應接不暇。不可能再出兵庇護琉球和朝鮮。薩摩遂決定使用武力攻打琉球。

  1609年(明萬歷三十七年,日本慶長十四年)3月4日,薩摩藩出動3000精兵和100余艘戰船,攜帶精銳武器火繩槍,渡海攻打琉球,很快奪占首里城,大規模掠奪后,將琉球王尚寧及王子等百余人俘至鹿兒島扣作人質。脅迫琉球在作為中國藩屬國的同時,

  向薩摩納貢,進入所謂的“雙屬”時期。 直至清朝建立,懾于大清的強大,才不得已于1654年退出琉球。前后壓榨琉球45年之久。

  德川幕府(日本的中央政府)遠隔千里,信息不靈,不知道薩摩擅自出兵。得知薩摩擄得琉球國王后,嚇得滿朝皆驚。因為日本剛剛在朝鮮半島與明軍鏖戰了十幾年,知道明朝的厲害,如果滅亡琉球,無疑要重啟與大明的戰端,冒傾城滅國的風險,因此強令薩摩藩維持琉球王統,并讓島津用天皇車輿將尚寧王護送到江戶(幕府所在地,即現東京),以皇室之禮接見尚寧王。見面后,幕府首領德川家康(相當于今天的總理大臣)又是賠禮、又是解釋,一再說明馬上護送尚寧王回國。又當面斥責島津無理,令他馬上護送尚寧王回國。其實德川幕府無法控制實力強大的藩屬,要讓薩摩藩將吃到嘴里的肥肉吐出來,并不是件簡單的事情。薩摩不僅是強藩,野心也很大,傲氣還很足。加上遠離江戶,天高皇帝遠,中央政權想管也管不著,因此屢屢視江戶將軍(中央首腦)如無物,并沒有按日本政府決策讓琉球國王早日回國,而是繼續把他們關押起來,但最終還是迫于大明的天威和幕府的壓力才將他們釋放回國。

  尚寧一行在被薩摩折磨了兩年五個月后,于1611年9月底帶著一身傷病走出牢籠回國時,王子還被繼續扣押在薩摩當人質,江山已經失去了一大半。薩摩的條件是除繼續按約納貢外,一是割讓奄美列島、吐噶喇列島和大隅諸島等五大群島(是琉球國土總面積的一多半)作為薩摩藩自己的私有領地;二是規定琉球對中國的朝貢貿易必須由薩摩管理,這就實現了薩摩取代琉球貿易地位的戰略目標。

  但薩摩并不甘心就此罷休。到明末大起義風起云涌、明朝政府即將滅亡之時,它的野心又開始惡性膨脹,1631年竟再次將軍隊開進首里王宮,企圖長期占據琉球的統治中心。

  需要強調的是,即便身陷囹圄,琉球對大明的忠誠也絲毫沒有動搖。不但堅持每年都遣使朝貢,在得知日本有侵臺之意后,琉球國王尚豐還秘密遣使向明朝匯報。清兵入關后明朝皇子逃亡福建建立南明流亡朝廷,琉球也還繼續遣使朝貢。

  1644年明亡。1646年,出使南明的琉球使者被清軍抓獲,經盤問得知是到清朝來請求冊封的,而且身上還有求見順治皇帝的國書,遂被護送到京,于1647年在北京持琉球國書謁見了順治皇帝,并請求冊封。但是,清朝禮部認為前朝的印璽尚未交還,不便冊封。其實國書是琉球使者臨時寫的,因為清軍入關前明朝就已被李自成推翻,為因應大陸政治局勢的變化,琉球使者所帶國書就只是蓋有國王璽印的空白紙,以備臨機應變,怎么可能退回前朝的印璽呢?

  1647年國王尚賢逝世,其子尚質繼位,次年派人報知清朝,清朝即派人經福州去琉球致吊并祝賀新王。順治皇帝派使臣去與琉球恢復交往,給琉球以及尚質國王壯了膽氣,也給了薩摩侵略軍極大的震懾。1654年薩摩從琉球撤出全部軍隊,返還所割五島。琉球也中止了對薩摩的朝貢外交。

  可以看出,薩摩人是何等心虛和狼狽,畏懼大清到了這種地步,又豈敢再讓琉球朝貢呢!換句話說,看到薩摩的這種狼狽相,琉球又怎么還會繼續向它朝貢呢?有史可查的資料證明,自1654年薩摩撤兵直到1872年,日琉之間是沒有朝貢關系的。日本史學界所謂“自薩摩出兵至琉球滅國,琉球一直向日本朝貢”的說法,無非是想強調吞并琉球的合法性而已。

  

  1879:再次入侵,琉球終遭吞并

  

  1868年日本明治維新后迅速走上軍國主義道路。明治天皇宣布要建立一個“八纮一宇”的大帝國,制定了對外擴張的“大陸政策”,并鼓吹要“開疆拓土”、“開拓萬里波濤”,日本軍方積極鼓吹“征臺”、“征韓”和“吞琉”。日本政府“開疆拓土”的第一個目標就選定了琉球,而且與侵略臺灣同步進行。

  1868年明治政府剛剛成立,就向歷來地位相等的鄰國琉球下達“太政官令”,妄稱將琉球王國置于日本鹿兒島縣的管轄之下。隨后又稱將琉球改為日本政府的直轄地。1872年10月明治天皇親政之時,琉球王子等人到日本東京祝賀。明治天皇竟突然向琉球來使下詔,宣布將琉球王室“升為琉球藩王,敘列華族”。就此一道詔旨,抹殺了千年古國琉球的社稷,還自稱是“升為琉球藩王”,似乎原來的琉球國王連當藩王的資格都沒有。次年又下詔書命琉球受內務省管轄,租稅上繳大藏省,將其納入日本內政的軌道。琉球只好再次像對待當年的薩摩入侵一樣,答應納貢。這就是日本人所稱的“日清兩屬”。

  此后日本政府不斷施加政治、軍事壓力,進一步脅迫琉球斷絕與中國的宗屬關系。正在此時,1871年發生了“牡丹社事件”,即在臺灣南部牡丹社附近發生的琉球船難民被誤殺事件,為急于侵占臺灣、吞并琉球的明治政府提供了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而清朝官員將臺灣土著居民稱作“化外之民”的不當言論,又被日本抓住作為出兵侵略臺灣的依據。此一情節,本刊曾在今年第6 期發表雷玉虹所寫《“牡丹社事件”與日本吞并琉球國》一文予以詳細介紹。

  有資料稱,日本在這次侵臺戰爭中,加上后面陸續趕到的援兵共6000多人。但幾乎是全軍非死即傷或臥病不起,潰不成軍,無力抵抗清朝的反攻。趕到臺灣的清朝大軍,總兵力為日軍數倍,使日軍陷于全軍覆沒的絕境。欽差辦理臺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沈葆楨等人從馬尾分乘軍艦前往臺灣。沈葆楨布置“揚武”、“飛云”、“安瀾”、“靖遠”、“振威”、“伏波”各艦常駐澎湖,“福星”艦駐臺北,“萬年清”艦駐廈門,“濟安”艦駐福州,“永保”、“琛航”、“大雅”三艘運輸艦運送軍隊、裝載軍火,“測海”號快艦則在閩滬間遞送消息。中國自制的大批軍艦第一次在反侵略作戰中發揮了作用。淮軍13個營6500人攜洋炮20門入臺,福建水師5000名洋槍隊隨即渡臺增援,福建巡撫王凱泰又帶兵25000人渡臺,使日軍處于進退兩難境地,不得不通過外交渠道尋求體面撤軍。這為通過談判解決事端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沈葆楨抓住機會派人與日軍進行談判,申明臺灣高山族人殺害琉球人一事,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他國干涉,中國有能力、有決心維護領土和主權的完整。談判代表與日本人“反復辯論”,“逐條窮詰”,使日寇理屈辭窮,無言以對。

  但中國的交涉策略自始至終都只有一個“和”字,堅強抵抗只為求和,軍事布置只是虛張聲勢而已,最后竟然不顧前方的有利形勢,于1874年與日方簽定了《中日臺灣事件專約》,即《北京專條》。該約雖仍強調臺灣為中國領土,卻將日本的入侵稱為“保民義舉”,以賠銀50萬兩達成日本撤軍的協議。

  《北京專條》的最大恥辱是不敢對侵略說“不”,打了勝仗反而給侵略者賠錢,從此助長了日本和列強的侵略氣焰,給了國際社會一個軟弱好欺、甘心任人宰割的窩囊形象,招致了以后幾十年的無窮災難。

  簽完《北京專條》之后沒幾天,日本滅琉的方案就已搬上了臺面。所謂的合法借口正是那個令人千古浩嘆的“保民義舉”四個字。

  必須說明的是,《北京專條》中說,日本此次出兵,“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所指之“民”,日方在與中方交涉時是指的佐藤利八等“被劫”的日本人,并沒有明確指出是“被殺的琉球船民”。中方從未承認琉球為日本屬國,如果說明包括琉球船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

  在北京簽訂完《北京專條》,內務卿大久保利通回國后便向明治政府提出迫使琉球與中國切斷宗藩關系,如此才能使琉球接受改變,奉日本天皇之正朔。

  根據大久保利通的建議,1875年初,日本政府擬定了一份針對琉球王國的強制“命令”《琉球處分》方案:一、琉球對中國朝貢、派遣使節及慶賀清帝即位等慣例一概廢止;二、撤銷在福州的琉球商館,其與中國的貿易業務,以后一概歸設在廈門的日本領事館管轄;三、琉球王登基需經中國派員冊封這種禮儀今后一概廢止;四、命琉球王速赴東京接受日本政府提出的對琉球王國的政治改革及設施興建等一系列方案;五、琉球王國與中國今后交涉,一概歸日本外務省管轄。

  為了迫使琉球王國接受這一“命令”,日本陸軍開始在琉球群島設置兵營,加緊為吞并琉球做軍事部署。當一切準備就緒以后,1875年(光緒元年)6月,日本政府正式派內務大丞松田道之到琉球,傳達了上述“命令”,正式禁止琉球對清朝貢及一切往來。規定琉球改用日本年號,遵從日本法律,并派遣學生至東京就讀。琉球國王尚泰對此表示拒絕。9月6日,日本內務省特使松田道之向琉球提出最后通牒,強迫其執行。松田調集駐扎琉球的日本軍力,拘捕了琉球國王尚泰及諸王子,以武力控制了琉球的內政外交。次年,日本強行接管琉球的司法權和警察權,并對其實行海外護照制。凡琉球人前往中國,必須申請護照。

  中國據理力爭,但日本置之不理。1878年8月,日本正式宣布改琉球為郡縣,琉球與中國的關系由日本外務省處理。1879年3月30日,日本450名軍人和160名警察組成的隊伍到琉球,配合駐琉部隊,采取突然行動,沖進琉球王宮,勒令國王尚泰遵照范本寫誓詞,保證不再向中國及其他各國乞援。然后不容分說命令琉球王代理今歸仁王子交出政權,將王室成員全數逮捕,強行押往東京。隨即大肆搶掠宮中財寶、中琉往來的文書、文物、寶印,以及琉球國的政府檔案,將琉球藩改為由日本政府直轄的沖繩縣。并以王宮為軍事大本營,展開對整個琉球的殘酷鎮壓。

  就這樣,琉球這一千年古國,硬是活生生地被日本滅了社稷。

  

  清朝政府和琉球官民的反侵占斗爭

  

  日本吞并琉球后,大清不肯割讓主權,丟棄屬國;琉球王室和各級官僚領主不甘社稷被毀,國統被滅;人民群眾不愿意當喪家之犬,亡國之奴,淪落為受日本人任意欺凌的下等賤民,大家奮起抗爭,留下了千千萬萬可歌可泣、感人至深的悲壯故事。

  琉球民眾不愿就此亡國,廣大的官僚士族和老百姓一道奮起抗擊日本的侵略。各島臣民自發組織起來與日本侵略軍展開殊死的搏斗,武裝抗爭之事此起彼伏,直到甲午戰爭清朝戰敗,連朝鮮、遼東、臺灣都被日本占有,明顯復國無望,也還是堅決不承認自己是日本人,不服從日本的管理。

  日本侵占琉球時,琉球國王子急赴天津,每天早上都要長跪在李鴻章的轅門外,哭請他援救琉球,堅持幾個月后痛哭而歸。

  1876年10月,琉球密使紫巾官尚德宏、通事林世功、都通事蔡大鼎等39人,奉王命駕乘小船,秘密冒險出海。次年4月抵達福州,遞交國王咨文,呼吁清廷救助。此后為躲過日本殺手的跟蹤又剃發化裝到天津謁見李鴻章,陳奏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國朝貢之事。據傳,到最后向德宏一連幾天幾晚跪在總理衙門前,不喝一口水,不進半點食,“泣血呼號”只求朝廷早發救兵,終至絕望,從此不知所終。有說他跳海殉國了,也有說他上吊身亡了。

  1880年,滯留北京的林世功多次以絕食上書清政府,請朝廷出兵援助復國。后絕命陳情,拔劍自刎,以死殉國,遺下一紙“陳情書”和“一死猶期存社稷”的絕命詩,為古老的琉球王國留下了悲壯的血色印記。

  大清的據理力爭,使日本陰謀未能全面得逞。日本吞琉的時機,正好跟俄國侵占新疆伊犁地區、阿古柏分裂勢力作亂新疆全境的事件碰到了一起。殊不知日本是以同意俄國軍艦駐扎長崎為條件,換取俄國同時向清廷發難的。清朝傾舉國之力應付新疆戰事,尚且勝負難料。在東北,大量沙俄陸軍分屯于海參崴、旅順一帶,虎視眈眈,不但想將疆界南移,還企圖吞滅我蒙滿以挾制京師。在南疆,法軍已攻入越南河內,眼看屬國不守。西藏的抗英斗爭正值關鍵階段,英軍一路北上,與新疆的阿古柏分裂勢力互相串通,對西藏形成南北夾擊之勢。況且,剛剛打敗太平天國和捻軍,大清元氣大傷,無論軍力、財力都無法支撐同時打多個方向的國際戰爭。

  而且琉球問題,決不是尚德宏他們想象的只要大清出兵就能解決的問題。派兵即是開戰,不僅3000余里長的琉球群島可能雙面受敵,而且大陸東南沿海處處都會成為戰場,縱有百萬雄師也不足以布防。你攻其一點,它可以從任意幾十個點上進行反撲和騷擾,不是派幾個兵就能打走日本人的事。國力衰弱、邊患四起、內外交困、又無可用之船艦水兵,實在有心無力。清朝既然不可能通過全面開戰去救琉球,剩下的唯一辦法就是外交上的鼓噪、施壓了。根據史料記載,清政府在能做的工作方面,還是盡了力的,也正是由于大清的據理力爭,致使日本強迫大清割讓琉球主權的陰謀至今尚未得逞。

  根據有關史料記錄,清政府在以下五個方面與日本展開了針鋒相對的斗爭。簡而言之,一是向日本駐華大使施壓,強烈抗議日本侵略琉球。

  二是我駐日代表據理力爭,如駐日公使何如璋與副使張斯桂共同署名,于1878年10月7日,(

  義正詞嚴地向日本外務卿發出抗議日本侵犯琉球的照會,表明中國政府的立場。此后何如璋多次照會寺島要求日本撤退派往琉球的軍隊,恢復琉球對中國的進貢都沒有得出結果。

  三是通過國際社會向日本施壓。列強的干涉對日本是不利的,英國駐清公使威妥瑪批評日本占領琉球是憑借武力,沒有合理的根據,并到處發表同情清政府的見解。威妥瑪甚至極力主張中國進行武力抗爭。駐清德國公使巴蘭德也批評日本對清外交“行跡近乎欺凌”。美國、法國、荷蘭和其他各國也都對日本的侵略行徑表示了憤慨。美國前總統甚至親自出面逼日本退出琉球。來自中國方面的抗議和國際社會的非難,的確使日本遇到了外交的困境,使之認識到如果沒有中國的割讓和認可,吞并琉球的行徑不但得不到國際上的承認,還有可能得不償失。以致不得不提出與中國共同瓜分琉球王國,以此來解脫困境。

  四是對日本進行外交報復。從拒絕日方一直企圖將“內地通商”及“利益均沾”條文列入條約的要求,到“閉關絕市以困之”,斷絕日本從中國大陸獲取戰略物資和謀取商業利益的渠道。這使日本政府感到了巨大的壓力。不得不在琉球問題上采取妥協態度。

  五是請人從中斡旋。李鴻章請1879年5月來華游歷并擬東渡日本的美國前總統格蘭特出面調停中日琉球爭端,格蘭特慷慨答應。格蘭特的調解并不代表美國政府,但日本再怎么猖狂,在列強面前還是不敢造次的。加上格蘭特享有很高的國際威望,日本就更不敢拒絕他的調停了。理屈詞窮之下,日本與格蘭特草擬了一個“分島方案”,即將琉球國一分為三,北部日本占據的五島由日本統轄;中部諸島讓琉球立國;南部的宮古島及八重山列島劃歸中國。

  但隨后日本出爾反爾,并沒有遵守與格蘭特商定的三分方案,而是將三分方案改成二分,不但不提琉球復國問題,而且將南部宮古島與八重山島歸還中國還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修改1871年中日通商條約,允許日本商民跟西方人一樣進入中國內地經商。

  當時中俄關系十分緊張,俄國戰艦15艘云集長崎威逼中國沿海,日本充分利用這個時機,以貧瘠荒涼的兩個小島換取清政府對其吞并琉球的承認,并要在中國取得與歐洲列強相同的地位與權益。李鴻章和總理衙門始終沒有接受過各種瓜分琉球的方案。按李鴻章回答格蘭特時所聲明的,中方對于琉球沒有領土需求,惟日本將琉球王“無故廢滅之,違背公法,是為各國所無之事”,因此,琉球復國是大清所考慮的惟一目標。當時李鴻章等人并不知道所謂南島是個什么概念,還以為王宮首里城就在

  南島,認為只要歸還了王宮和南島,琉球就可以復國了,一度準備接受日本方案。直到最后搞清原來南島貧瘠荒涼,既無王城,也根本無法立國,才將簽約之事放棄。

  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中國戰敗,連臺灣、朝鮮和遼東都割給了日本,爭琉之事就沒法再談了,近代涉及中琉日三方的“球案”事件也就這樣不了了之地束之高閣了。日本在割占臺灣的同時,也鞏固了對于琉球群島的殖民統治。琉球人民從此陷入了深重的災難之中。

  日本不但未能得到中國對琉球主權的割讓,還因為琉球王室始終拒絕日本的吞并,一直沒有同日本簽訂有關國家主權的條約。既沒有琉球王室承認琉球是日本領土的文字依據,也沒有琉球君臣投降或愿意歸順日本的所謂“誓約”,因此,日本軍國主義占領琉球,沒有任何國際條約為依據,完全是暴力侵略的結果。

  

  Part III 處心積慮三占琉球

  

  獨立夢想再次破滅

  

  在日本侵占琉球66年之后的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根據《開羅宣言》“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以及《波茨坦公告》重申的“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島、北海道、九州島、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的原則精神,和日本《無條件投降書》提出的“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的,及以后由蘇聯附署的公告各條款。 我們茲担承日皇、日本政府及其繼承者忠實實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項條文 ” 等,琉球算是再次擺脫了日本的魔爪。

  但是,琉球人民的多災多難是最令人唏噓的。人們原以為日本交出被占領土后,琉球能夠從此獲得解放,可以開始建立自己的獨立國家了。沒想到美國占領軍并不想將琉球交還給琉球人民。在占領日本初期,美國報復日本、清除軍國主義的措施是堅決的,包括清算戰犯、解散財閥、制定和平憲法等等一整套措施都毫不含糊,毫不手軟。

  但是,這種狀態沒有維持多久。這是因為國際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迅速壯大,中國國內局勢幾年間翻天覆地,從根本上改變了美國“扶蔣制日”的東亞戰略,緊接著新中國成立。隨著冷戰的開始,日本這個被報復的對象,成了美軍的依靠對象;不共戴天的仇家,成了需要相互扶持的親家。本來互為敵對的新老侵略者殊途同歸,“扶蔣制日”的東亞戰略掉轉過來改成了“扶日制華”、“扶日制蘇”、“扶日制朝”。

  1947年,美國操縱聯合國通過《關于委任統治前日占島嶼的協定》,將關島、所羅門群島、硫磺島、中途島、小笠原群島和琉球群島等所有從日本占領軍手中奪取來的西太平洋和南太平洋群島都置于美國的統治之下。后來這些“托管”島嶼大部分被納入美國版圖。琉球則由于其戰略地位特殊,被定位為“戰略防區”托管區,這是過去從未使用過的名稱,它不同于“領土托管”。后者雖然也是軍事占領,但并不專門用于軍事目的,而“戰略防區”托管,則是主要用于軍事目的的。

  早在1945年6月美國占領琉球群島后,就著手在群島建筑軍事基地,同時,美國也在積極圖謀永久霸占琉球群島。美國占領琉球后不久,就宣布以美國占領軍為惟一管理當局,獨攬了琉球的一切權利,不顧一百多萬琉球人民的堅決反對,也不顧蘇聯、中國和其他盟國一再要求還權于琉球人民的鄭重聲明,堅持要把琉球當作美國在西太平洋的重要軍事基地來經營。

  同時,日本統治階層也看清了美蘇之間的矛盾和美國的企圖。日本政府深知,如果同意美國駐軍,要回琉球的主權決不是不可能的。陰險狡猾的日本政要們雖無力推翻美國的軍事占領,但并不等于不處處算計美國。在美國有求于日本、有用于日本的前提下,日本趁機提出收回琉球等美占島嶼主權,召開對日和會結束敵對狀態,締結《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等要求,美國就不可能不答應了。因此,琉球的命運再次落入日本的算計之中。

  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后,日本成為美軍侵朝的重要基地。美國政府為把日本早日納入其戰略體系,急于對日媾和。1951年3月,美國擅自向遠東委員合成員國提交所謂對日和約的“臨時草案”,7月,美國單方面向各有關國家發出了將于9月在舊金山召開對日和會的通知。8月15日正式公布所謂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定本》。這個草案定本遭到一些國家的反對。我國國務院總理兼外長周恩來發表聲明,強烈譴責美國企圖單方面對日媾和的罪惡陰謀。

  對日媾和會議于1951年9月4日至8日在美國舊金山召開。蘇聯代表葛羅米柯首先指出,應當邀請中國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派代表參加會議。之后,蘇聯代表針對美、英制訂的《對日和約草案定本》進行了強烈的批駁,并提出了修正案:主張日本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澎湖列島等島嶼的主權;承認蘇聯對南庫頁島等島嶼的主權;禁止留駐外國軍隊;限制日本軍備;日本不得加入以任何舊交戰國為對象的軍事同盟;對受害國進行經濟賠償等。除蘇聯外,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國的代表也對和約草案進行了批駁。波蘭代表威爾布洛夫斯基在發言中指出:遺憾的是,在戰爭中蒙受最大犧牲的中國的代表卻沒有出席會議。“這里沒有一開始就與日本軍國主義進行戰斗的代表。”對于代表們的意見,杜勒斯以對日媾和不能推遲等為借口,拒絕接受。

  在美國的控制下,按照預定的時間于9月8日舉行了所謂的和約簽字儀式。出席會議的52個國家中,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三國拒絕簽字,其余48個國家的代表先后簽了字。日本出席和會的首席代表吉田茂最后一個在和約上簽字。

  《對日和約》是—個違反國際協定、侵犯中蘇等國主權、適合美國利益的和約。如在領土方面,《和約》第二章第二條只規定:日本承認朝鮮之獨立,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及郁陵島在內之一切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放棄對臺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放棄對千島群島及由于1905年9月5日樸茨茅斯條約所獲得主權之庫頁島一部分及其附近島嶼之一切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放棄對南威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等。但對這些島嶼的歸屬問題,條約只字未提。這就嚴重地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等國的主權。

  為使日本成為美國在亞洲的軍事基地,《和約》在領土條款的第三條中規定日本所屬的北緯29度以南之西南諸島(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孀婦巖島以甫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與琉璜列島)及沖之鳥礁與南鳥島置于美國托管之下,并由美國對上述島嶼的居民、領海等行使一切行政、立法及司法權力。在第三章安全條款中規定,日本有“自衛”權,美軍無限期留駐日本。為了重新武裝日本,“安全”條款中違背眾多國家的愿望,沒有限制日本武裝力量和禁止日本法西斯組織活動的規定。

  《對日和約》的簽訂使日本在法律上被解除了占領狀態,實際上并沒有獲得真正的獨立。相反,由于條約把日本的部分島嶼規定由美軍托管和準許美國在日本無限期地保留駐軍等,標志著美軍對日本公開的、半占領時期的開始。

  另一方面,由于美國在簽訂對日和約上采取排斥中、蘇等國的政策,因此,這個沒有對日作戰的主要盟國中國和蘇聯等國簽字的《對日和約》,并沒有按照國際協定,結束中蘇等國的對日戰爭狀態。

  《對日和約》簽訂不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周恩來再次發表聲明:《舊金山和約》由于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擬制和簽訂,因而是非法的、無效的,是絕對不能承認的。

  《舊金山對日和約》成了把蘇聯、中國等排除在外,只有美英等國簽字的片面媾和條約。第一,條約沒有使日本結束和蘇聯、中國的戰爭狀態,沒有恢復和平,只是使日本決定性地從屬于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國家體系。第二,條約允許美國以托管的名義半永久性地對沖繩實行軍事占領,允許美國以保衛日本安全為名,繼續對日本本土實行永久性軍事占領。第三,沒有解決戰爭賠償、領土等通常簽字和約必須解決的問題。

  《對日和約》生效后,日本成為美國的軍事基地和在亞洲的反共堡壘。在美國的指示下,1952年4月,日本成立了“海上警備隊”,8月,成立了保安廳,10月,把“警察后備隊”改名為“保安隊”等。日本的武裝在美國的扶持下,重新建立起來。與此同時,美國不斷在日本擴大軍事基地。據統計,到1953年1月底止,美軍在日本設有飛機場44個,演習場79個,港灣30個,兵營220個,加上其他“設施”,共有733個。又據統計,到1953年1月,美軍在日本的軍事基地面積已達到14萬公頃。

  

  奄美等北部島嶼重落日本手中

  

  在舊金山和會上,美國表示允許日本保留琉球、小笠原兩群島的殘存主權。美國代表杜勒斯稱:“最好的辦法是,把這些島嶼置于聯合國托管制度下,而以美國為管理當局,并允許日本保留殘存主權。”日本代表吉田茂在演說中稱,他“以極大的喜悅接受 把奄美大島、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其他根據和約第三條應置于聯合國托管制度下的北緯29度以南各島的主權留給日本”,特別期待“這些島嶼早日回到日本的行政管理下”。

  舊金山媾和后,美國政府內部曾就如何處置其直接占領下的琉球和小笠原群島展開爭論。1951年10月,盟軍占領總部提出應將兩群島歸還日本。盟總的意見得到主要從政治角度考慮問題的國務院的支持,卻遭到主要從軍事角度考慮問題的軍方的反對。兩種意見相持不下,結果達成妥協,把問題擱置起來。

  日本的立場與美國針鋒相對,其最終目標是使美國歸還琉球、小笠原兩群島。為達此目標,吉田政府堅持以迂回和積累為特點的間接路線,采取分期逐步解決的方針。1953年3~4月,日本向美國提出歸還位于琉球群島北部的奄美大島的要求。這次,美方認真考慮了日方的建議。8月8日,杜勒斯國務卿在東京宣布,把奄美群島歸還日本。日方精心策劃的這次外交行動取得了重大的政治效果。日本統治集團喜出望外:吉田首相當面感謝杜勒斯;岡崎外相通過外交途徑向杜勒斯遞交感謝信;日本天皇裕仁亦向美國總統和國務卿表示“最大的敬意”。

  至此,日本策劃的重新占領琉球的陰謀得以部分實現。接下來只是如何從美國占領軍手里奪回剩下的沖繩本島以南的主權而已。

  

  1972:三占琉球終于得逞

  

  奪得奄美群島兩年后,1955年8月,正在訪美的重光葵外相向杜勒斯國務卿提交并宣讀一個文件,正式提出要求美國歸還奄美群島以南的琉球領土和小笠原群島。這是日本在領土問題上首次對美國采取正面進攻,杜勒斯當即拒絕,稱不準備在此時考慮改變兩群島的地位。

  美國的強硬態度,使日本硬碰硬的嘗試宣告失敗,不得不再次退到迂回的路線上來,轉而僅要求歸還小笠原。

  1957年2月岸信介內閣成立后,日本政府再次以強硬、直接的態度就領土問題對美發動進攻,在半年中連續發動三次攻勢。

  1957年4月,日方明確要求美國十年后歸還琉球和小笠原,允許日本政府機構在歸還前即在琉球發揮作用,逐步遣返小笠原前島民。這是日本政府首次提出附有時間表的一攬子歸還琉球和小笠原方案。這表明,解決與美國存在的領土問題,已提到日本外交的日程上來。美方拒絕了日方的建議,重申在遠東建立持久和平與穩定以前,美國無意歸還琉球。6月,艾森豪威爾總統發布第10713號政令,把琉球置于美國政府的直接行政管理下,加強了對琉球的統治。

  艾森豪威爾總統發布政令十多天后,岸信介首相緊急訪美,向美發動第二次攻勢。他在分別與艾森豪威爾總統和杜勒斯國務卿會談時,均提出同一問題:歸還對琉球和小笠原的施政權、允許小笠原前島民返島。岸信介訪美雖未在領土問題上打破僵局,卻取得三個進展:(1)首次在聯合聲明中載入日方的領土要求;(2)首次在聯合聲明中寫明日本對琉球和小笠原擁有殘存主權;(3)就日本給沖繩經援達成秘密諒解。

  同年9月,日本發動第三次攻勢。藤山愛一郎外相于23日在華盛頓與杜勒斯國務卿會談,欲在領土問題上取得突破。他先要求美方允許至少數百名小笠原前島民返島,遭拒后又提出小笠原前島民掃墓問題,再遭婉拒。會談臨近結束時,藤山再次懇求美方,至少遣返100~200名小笠原前島民。但到10月,美方關上了談判大門。在杜勒斯看來,小笠原問題已成過去。

  至此,岸信介政府發動的三次領土攻勢均以失敗告終。

  佐藤榮作于1964年11月出任首相后不久就發起總攻,繼鳩山一郎、岸信介后第三次在領土問題上對美采取強硬路線。1965年1月訪美的佐藤首相與約翰遜總統舉行第一次會談時,要求美方盡早歸還琉球和小笠原。此時,美方的態度有所軟化,大體上表示理解。13日發表的日美聯合公報表明,在領土問題上,日本已取得顯著進展:在宣布佐藤首相希望把琉球和小笠原兩群島的“施政權盡快歸還日本,并對擴大琉球群島島民的自治權和進一步提高其福利表示深切的關心”時,美國未重彈無限期保持對兩群島控制的老調,而是首次公開對日方的愿望表示理解。

  佐藤首相為達成歷屆內閣努力十余年卻仍未達成的領土目標,成立了沖繩問題閣僚協議會,研究歸還方式。此時,佐藤面臨兩個選擇:一是采取“分批歸還”方式,一是采取“全面歸還”方式。沖繩問題閣僚協議會主張“分批歸還”,但佐藤首相沒有耐心去等待“分批歸還”。

  日本為確保佐藤首相1967年11月訪美時在領土問題上取得突破,頻頻發起攻勢,迫使美國讓步。到1967年9月三木外相訪美時,問題已經不是是否,而是何時、以何種條件歸還琉球、小笠原兩群島了。臘斯克國務卿在會見三木外相時,作出兩個暗示:美國至少要等到新總統在1969年任職后才能對琉球作出明確承諾;關于歸還小笠原,沒有克服不了的問題。臘斯克的表態意義重大。日本雖然三次對美推行直接路線,但迫使美國在領土問題上作出如此重大的讓步,尚屬首次。從10月初到11月佐藤訪美前夕,三木外相又與美國駐日大使會談四次,大體上決定了佐藤首相訪美時宣布歸還小笠原,并就擴大琉球的自治權、日本與琉球一體化等問題大體上達成一致。

  到佐藤首相訪美前夕,日方已摸清美方在琉球問題上的基本立場,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方案。此時,日本政府的領土要求已集中于琉球,其基本態度仍是“盡早”歸還,而非“即時”歸還,所不同的是多了個時間表。1967年11月14日,佐藤首相與約翰遜總統舉行第一次會談。在談及領土問題時,佐藤首相正式向約翰遜總統提出確定歸還琉球的目標日期問題,并提交一個英文備忘錄。其中有“以在兩三年內就雙方滿意的歸還時間達成一致為目標”的內容。佐藤進而表示希望把此語加入聯合聲明。從是日夜到次日晨,日美就聯合公報關于“在兩三年內”的日文表述達成一致。至此,佐藤大體上達到訪美目的。

  次日,佐藤首相與臘斯克國務卿會談,就美方提交的聯合公報文本(增加了關于歸還琉球的目標日期)達成一致。11月15日,日美聯合公報發表。關于琉球,稱“兩國政府應在最近二三年內商定一個雙方均感滿意的歸還時間”,至于小笠原,聯合公報雖僅稱“及早將這些島嶼復歸日本”,但實際上已商定,將在一年內歸還小笠原。日美很快開始就歸還小笠原進行具體交涉。1967年11月29日,三木外相會見美駐日大使約翰遜,提議兩國于次年2月就歸還小笠原達成具體協議。日美于1968年4月5日在東京簽署歸還協定,6月26日生效。

  此后,歸還琉球成為日本對美外交的焦點。由于1968年恰逢美國總統選舉,故日本未對美國施加很大壓力。三木外相僅向美駐日大使約翰遜提出,應在1969年確定歸還琉球的日期。約翰遜大使表示反對,認為應該是談妥歸還條件在先,確定歸還時間在后。此時,雙方都認識到,駐沖繩美軍儲存核武器問題和在常規作戰中自由使用基地問題,是解決歸還琉球問題的最后兩個障礙。

  日本就歸還琉球再度對美發起攻勢,是在尼克松成為當選總統的1968年底和1969年初。12月28日,愛知揆一外相會見美駐日大使約翰遜,轉達了佐藤首相的希望:在1969年11月會見尼克松時確定歸還沖繩的日期。約翰遜大使稱:應試圖屆時就歸還條件達成一致。1969年1月9日,愛知外相會見即將離任的約翰遜大使,提出對歸還琉球起了決定性作用的方案:在是年11月的佐藤-尼克松會談中就在1972年左右歸還琉球達成諒解,條件為美國在歸還琉球后使用基地,應逐漸做到“與本土一樣”。

  日本既把1969年定為“沖繩年”,就開始敦促美國把歸還琉球提到當年的議事日程上來。在日本的壓力下,美國迅速改變對琉球政策。4月1日,岸信介前首相借參加艾森豪威爾葬禮之機,與尼克松總統會見。在談到日方希望在是年秋的佐藤-尼克松會談前解決歸還琉球問題時,尼克松面有難色,稱秋天為時過早。岸信介再次要求,尼克松顯出無可奈何的神情,但未置可否。岸信介-尼克松會談后,美國對琉球政策大變。據基辛格國務卿在5月28日寫的備忘錄,尼克松不久便決定讓東亞跨部小組準備一個戰略文件,供在數月內與日方談判用。此時美方的立場已相當明確:(1)同意在1972年歸還琉球,條件是在1969年就美方使用基地問題達成協議并完成談判;(2)希望在常規范圍最大限度地自由使用基地,與朝、臺、越有關時尤其如此;(3)謀求在沖繩保留核武器,但準備在談判的最后階段考慮撤除之,保留緊急儲備和通行權。

  值得一提的是,1969年尼克松就任美國總統以后,主動同中國和好,希望借助中國從越南脫身和抗衡蘇聯。1971年7月9日,美國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基辛格秘密訪華后,尼克松已滿懷信心要飛到中國去,開創舉世震驚新歷史。

  當然,尼克松也知道琉球主權問題的敏感性。如果中國向他追索琉球的主權怎么辦呢?美國軍方會同意退出琉球嗎?西方世界能放棄西太平洋的這一重要戰略防線嗎?答案是不可能!如果將琉球主權牽扯進去。不光西方的戰略布局會遭到破壞,日美關系會出現緊張,他的中國政策也將無法實施。如果要在琉球繼續維持下去,最好的辦法就是在與中國復交前將琉球主權的包袱扔給日本。因此,尼克松政府加快了向日本移交琉球主權的步伐,其所以在談判桌上扭住不放,只不過是需要討價還價,爭取更多的利益而已。

  1969年11月佐藤首相赴美,與尼克松總統會談三次。21日,發表尼克松-佐藤聯合公報,宣布1972年歸還琉球。同日,佐藤首相在美國全國新聞俱樂部發表講演,承諾日本繼續充當美國侵略遠東尤其是朝、臺的前出基地,實際上放棄了在事前協商時說“不”的權利。這意味著,即使在歸還琉球后,日本的主權也是不完整的。

  佐藤—尼克松11月會談決定1972年歸還琉球后,雙方的事務當局繼續就歸還的具體問題談判,于1971年6月17日簽署《歸還琉球協定》。該協定于1972年5月15日生效時,日美間的領土問題即告解決。

  1971年6月11日,臺灣當局“外交部”專就美國擬將琉球移交給日本之事發表聲明,表達不滿之意,特別是對美日之間擅自轉移釣魚臺列嶼領土歸屬部份,表示堅決反對(該聲明被收入日本外務省監修的日本外交文集“日中關系基本數據集1970-1992年”)。

  據曾在臺灣“外交部”任“常務次長”的錢復在其《回憶錄》中指出,臺灣當局曾數次與美方洽商琉球問題,但美方表示歸還日本的僅為行政權,并非認定琉球主權應屬日本,有關主權的爭議,美國不擬介入。

  這很大程度上使美國將“琉球主權”歸還日本的說法,改變為將“琉球的行政托管權”歸還日本,使日本企圖竊取琉球主權的陰謀再次落空!因此,今天日本人聲稱“無論從歷史上還是從國際法上來講琉球的主權都屬于日本”的說法,完全是在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美國對琉球的托管,從來就只是行政托管,而不是主權托管。琉球主權屬于琉球人民,誰也無權剝奪,更無權轉讓,美國對這個問題也是心知肚明的。

  1972年5月13日,美國和日本正式簽訂協議,美國把琉球的“行政托管權”交回日本政府。

  1972年6月17日,美國和日本舉行交接儀式,正式將全部琉球島嶼的行政權移交日本政府。日本重新霸占琉球的陰謀終于再次得逞。

  琉球人民雖聚眾號哭于市,抗議美軍剝奪他們的自主權利,不承認日本的統治權,不承認自己是日本人,強調琉球自古就是中國的屬國。但是,既已落入日本的賊手,一切就由不得琉球人民了。不但琉球復國從此無期,而且美國在歸還琉球群島時,又擅自將不屬于琉球的釣魚島及其附近島嶼的行政權交也與了日本,致使釣魚島問題復雜化,遷延至今仍在爭論。

 

 


唐淳風 2013-07-10 19: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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