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臺《野火集》以"沉默"為恥--為高雄市民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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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沉默"為恥--為高雄市民喝彩
  這一出戲精彩極了!臺上有三個主角:一是剛剛上任的大頭市長,一是熱中連任的市議員,再就是"生氣"了的高雄市民。
  蘇南成當然知道他為什么派任為高雄市長:他有魄力、有勇氣對準了膿包下刀。在臺灣追求高等生活品質的過程中,環境污染是最臭的膿包,所以他要大刀闊斧地去整治。高雄的市議員團體卻有不同的算盤。選舉日迫近,選票最重要。攤販是不是社會膿包根本無所謂;一個攤販就是一張選票,非保護不可。大頭市長又是個外來客,這個時候不欺負他,更待何時?
  報紙上描述議員如何團結起來攻擊市長罔顧商販"民生",來旁聽的攤販集團如何鼓噪叫好,市長如何抱歉--軟弱的抱歉,他唯一的支柱是:整理環境是政府的政策,他只是在執行"上面"的政策而已!
  作為觀眾的我,在臺下憂心忡忡:壞人的聲音這么大,沉默的大多數要沉默到什么時候?這片面的"民主"繼續演下去有什么意思?
  然而,"哐啷"一聲,高雄市民也跳上臺了。寫信的寫信,打電話的打電話,明明白白地昭告世人這出戲里究竟誰扮演主人:我們市民要干凈的環境,我們市民要安靜的社區;大頭市長所執行的不是"上面"的命令,而是"下面"--就是我小市民--的意愿。你別忘了你今天在臺上有個角色演只是因為我讓你上去演!別忘了誰是老板!
  真是大快人心的一場戲。我為每一個寫過信、打過電話、表過意的高雄市民喝彩。常有人說:臺灣不能實施真正的民主,因為臺灣的人民還沒有那個水準。這次高雄市民的表現可以作為對這種說法的反證。我們的人民顯然漸漸了解到"沉默的大多數"其實是一種罪惡。排隊買票時,真正可恨的并不是那一兩個插隊的人,因為他們是少數;真正可恨的是那一長排、幾十個耐心排隊的人眼睜睜看著少數人破壞秩序而不說一句話!沒有勇氣說,沒有正義感!而走出車站時還要抱怨:沒有用哪!亂糟糟,沒有用哪!
  中國人到歐洲旅游,常常贊嘆歐洲環境的幽雅清凈,欣羨之余,卻不曾想到,美好的環境并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經由每一個國民的努力爭取來的。一個德國市民走在街上看見一個坑,他會生氣市政府保養工夫沒做好,會打電話去要求立即地改善。具有這種態度他必須先有兩個基本觀念:第一。他是主人。城市的美好要靠他的督促來維持,政府受雇于他,就有義務把事情做好。第二,他不能"沉默",他沉默,就不可能有任何進步。
  幾流的人民就有幾流的政府,就有幾流的社會、幾流的環境,這話一點也不錯的。環境臟亂惡劣,就表示這里的人民沒有能力創造美好的社會。我們是幾流的人民呢?高雄市民拒絕作"沉默的大多數"是個令人歡欣鼓舞的指標。不,沉默不是美德,是恥辱。原載一九八五年八月廿五日《中國時報?人間》啊!紅色!
  美術館長是個藝術工作者,還是政戰官?
  如果新聞報導沒有偏差的話,那么事情是這樣的:李再鈐的雕塑作品在市立美術館展出,有人投書認為作品漆成紅色有點像中共的紅星;蘇瑞屏館長從善如流,立即把該作品花了八千元改涂成銀色,遭致雕塑家本身的抗議。這是一件小事嗎?我認為非常嚴重,因為"小事"暴露出兩個文明社會所不能容許的心態:第一是對藝術的極端蔑視,第二是極權制度中才有的政治掛帥。
  不久前我收到一份"中國天主教文化協會會訊",發覺其中轉載了《野火集》中一篇文章《正眼看西方》。文章是我的,名字也確實是我,但是內容中突然出現一段奇怪的話:"基督宗教--天主教、基督教的信奉,因為先在西方,而我們就認為是洋教,不宜信奉,其實,天主子耶穌基督,人類的救世主,原來降生在中東......"這段話不露痕跡地混進了我的文章,卻不是我寫的!但是任何讀者都看不出來這段文字不屬于原文。
  這份天主教刊物不曾在事先與報社或作者取得轉載許可就徑行刊登別人的文章,這是對別人智慧財產的一種掠取行為。而涂改作品、穿鑿附會以達到利于自己的目的,這對于讀者是欺騙,對于作者,是栽臟。如果一個宗教團體可以涂改我的文章,那么一個有政治野心的團體也可以在我的文字中插進它的宣傳用語--身為作者的人,要如何向世界澄清他到底寫了些什么?文字的后果又由誰來負担?
  我相信天主教協會涂改我的文章并沒有惡意,但這樣的行為所透露的,是對創作者極端的蔑視。作為一個寫作的人,我要為所寫的每一個字負責;每一篇文章都是我全心全意的努力與我所有智慧的集合。恣意地涂改作品是罪行,也是侮辱。李再鈴的作品如果是紅色的,那么他一定有他最真切的理由;只有那一個顏色能真實地表達出他創作的意義,換了顏色,那個雕塑品就不再是他的作品。蘇瑞屏擅自涂改了一位藝術家的創作,就好像天主教協會私自改了我的文章一樣,那篇面目已非的文章不再是我的作品,紅色變銀色的雕塑品也不再是李再鈴的心血。這個行為叫做欺騙,叫做盜竊。天主教協會這樣做,我覺得只是欠考慮的結果,或許可以原諒;一個美術館館長做出這樣的事來,卻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更令人憂慮的是,這個涂色"小事"很明白地顯示出來,臺灣的藝術仍舊籠罩在若有若無的政治陰影里。首先,我們有這么一個人逛到美術館去,他看的不是藝術品本身,相反的,他看到這么一件紅色的作品,馬上興起政治的恐懼(害怕雕塑家是共產黨?害怕紅色對觀看人有洗腦作用?害怕共產黨為這個作品拍照作宣傳?)而給美術館寫這封疑神疑鬼的信。
  其次,我們又偏有這么一位不用大腦的美術館長。她涂改作品的動機大致上只有兩個可能:第一,她也同樣有這位投書人的恐懼;因為同意紅色有政治危機,所以改色。第二,她并不同意投書人的說法,但為了避免"有關單位"可能會有的敏感,為了自己是"官"的身分,以為涂改顏色是最保險、最省麻煩的辦法。
  而最后,還有雕塑家本身。在他的抗議中,他說,只有一個人投書,怎么能算!意思就是說,如果有兩個人或一百個人投書認為紅色有"政治",那么涂改顏色的行為就不算錯。
  這個涂色事件由三個人共同演出:市民、文化官吏,與藝術家。三個人中,沒有一個覺得政治干涉藝術有什么根本上的不對。這是怎么回事?投書的市民患有恐懼癥,我們可以說,他只是不懂得藝術獨立的重要,可以諒解。那么蘇瑞屏呢?她有沒有受過任何藝術訓練?她了不了解作為一個美術館長有什么樣的責任?她是政戰官,還是藝術工作者?至于作品受到涂改的李再鈐,難道他真的認為,多幾封投書,政治就有理由控制藝術嗎?
  這真像個指鹿為馬的社會。原載一九八五年八月廿九日《中國時報?人間》?回應與挑戰?血,也是紅的孟祥森
  讀了八月二十九日龍應臺的《野火集》《啊!紅色!》不得不有言。
  首先,必得像龍應臺一般聲明:"如果新聞報導沒偏差的話",因為我甚至連那篇新聞報導也沒有看到。
  其次,便要問問,市立美術館館長蘇瑞屏在"立即把該作品(李再鈐的雕塑)花了八千元改涂成銀色"之前有沒有把該作品的"本色"(紅色)先用沙紙打掉,或用松香水之類的融解劑化掉、洗掉。
  因是,這是一個"絕對"關鍵性的問題:設若李再鈐的雕塑果真又像星狀,而且又是紅的,則只是表面上用銀色把它"涂"起來,"絕對"是問題重大,因為那是"粉飾",是"掩藏",是"包庇"--而粉飾、掩藏或包庇的是什么呢?是"紅星"!這比赤裸裸的"紅星"還要可怕,還要危險,因為赤裸裸的紅星眾人一望即知--不是有市民投書指出來了嗎?--而粉飾的、掩藏的和包庇過的紅星,卻足以"掩人耳目",使人視而不見,見而不明,使人"視線不清",其將可造成的"潛在"禍害,千百年后,誰能知之?這是"包藏禍心",其罪當--當什么?我不敢講,還是請原先那位投書的市民判斷和裁決吧!
  所以,悔罪避禍之道,首先就是把那銀色先"洗"掉,然后,再派人把包藏在銀色之內的紅色"洗"掉--要記得,必須洗得干干凈凈的,連一點渣渣都不準留--然后嘛,還先不能涂銀色,必須先請各方面人士--當然包括原先那位投書人--從上下左右,四面八方,從各個角度與微角度來察看,李再鈐的那件雕塑是不是呈"星"狀或"可能"成星狀,甚至也"莫須"呈星狀,反正,只要有呈"星"狀的任何"可能",都一律把它打磨掉,打磨成什么樣子呢?就是打磨成再也不可能成為星狀的樣子,絕對、永遠不再可能成為星狀了,這樣,才"安全",才"沒有問題",然后,再把這永不再可能成為星狀的東西,涂上銀色--注意,什么顏色都可涂,就是不能涂成紅色,當然,也不能涂成"近于"紅色或跟紅色"有關系"的顏色,再者,也絕不可涂成黃色,因為,中共的"五星旗"中,不巧它的圖案--也就是那兒顆星--不是紅色,而是"黃"色,因此,不但紅星不可用,連黃星也是有問題的--這樣,把這個除去了星狀之一切可能性并涂成銀色的東西,再標上"李再鈐作品"--這就對了,這才是市立美術館館長蘇瑞屏該做的事。
  其實,這沒有什么奇怪,二十多年前,當我們在大學念書時,就曾聽我們溫文爾雅的美學老師虞君質先生對我們說過,某某年輕的抽象畫家在某某國家畫廓展出其抽象作品,經人指出,其抽象畫中竟隱含有"毛某某"的字樣,于是群眾大嘩,而該畫家則遭治安單位扣押詢問,而終由虞君質等先生聯名保出的事。
  到現在我還清楚記得虞先生那文氣非常明顯的臉上透著的那極難捉摸的笑容來。
  再舉一個例子給那位投書市民和蘇瑞屏館長壯膽:約在半年前(當然,也是"如果新聞報導沒有偏差的話",但那篇新聞報導我是親眼看到的),臺中的某一位女議員在巡視臺中通往梧棲港的中港路時,突然發現中港路兩旁的行道樹開的都是黃花。這一下不得了啦,她立刻趕回議府,發言曰:偌大一條路都開黃花,還成什么話,我們臺中市豈不成了"黃色都市"了,因此建議市長把那些樹統統砍了,另種別樹--至于是什么樹,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是不能開黃花,當然也不能開紅花,否則,不是黃城就是紅城,那還得了!
  可惜的是,當時的臺中市長并沒有"從善如流",我想他之所以膽敢如此固執,大概是因中港路的行道樹開的只不過是黃花,而不是紅花,而那女議員參的那一本,也只不過說是"臺中市怕要變成了黃色都市"而非"紅色"都市,否則,臺中市長的肩膀不被她壓垮才怪,而中港路的兩排行道樹即使沒有連根拔除,大概也要每一棵都花八千元派人"涂"成銀色了。
  說實在的,我認為這些事情都還是小得不得了的事情,只不過區區一個李再鈐的區區作品而已,只不過區區臺中市的區區中港路的區區兩排行道樹而已,重要的還在后頭:重要的是,要把臺南市的鳳凰木統統砍掉,因為鳳凰木這種樹還像話嘛,從四月到九月,整整半年,什么花也不開,偏偏開紅化,而最糟糕的,它的花瓣是五瓣的(好像;反正是不是真的五瓣也沒關系),臺南市半年,豈不成了紅城,甚至紅星城?
  如果,紅色真這么可怕,照這樣推衍下去,還得把一千八百萬人各個抽血換血,或發明一種"健康"漂白劑,把血漂一漂--因為血的顏色也是紅的!
  原載一九八五年九月四日《中國時報?人間》

龍應臺 2013-08-22 21: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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