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親嘴》第三輯 1957年的基督徒右派分子們 殉道與護教:中國自由史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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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道與護教:中國自由史的篇章
 

  最諷刺的,是一個號稱獨立自主,“自治、自養、自傳”的三自運動,卻建立了一個二千年教會史上罕見的徹底依附于政府、放棄圣經真理而接受現實政治目標控制的宗教組織。用吳維尊的話說,“這個‘自’,實質上是中國黨和政府對神在中國教會的絕對領導權,或絕對主權”。對基督徒來說,這已不是基督的教會,也不再是基督教信仰。一些公開反對三自、捍衛基督信仰和良心自由的,恰恰是當時中國的一部分獨立教會和本色化教會。而三自運動的主要目的,反而是要替當局消滅他們。
  在極權主義的洪水猛獸前,人的尊嚴和良心的自由,如何可能站立得住。以此觀察1949年后的中國,41萬基督徒集體簽名加入“三自愛國運動”,是一件令人震驚的事。基督教在中國150年的宣教和扎根,當極權者到來時,卻都如草木禾秸的工程,一瞬間就軟弱跌倒了。但另一方面,1957年以后,在中國扎根了2000余年的儒家傳統和士大夫精神又如何呢?難得發現一個顧準,發現一個遇羅克,王元化先生說,“我們知識分子終于沒有全軍覆沒”。一位朋友曾當面毫不留情地回應,就算顧準沒有淪陷,和你老又有什么關系。
  這話太尖銳,也很刻薄。但共產黨的確讓所有的知識分子知道了一件事,就是他們的知識和信念,并不足以支撐他們在獨裁者面前的人格。他們的脊梁輕易就斷了。而當時全國多達三分之二的新教徒,他們心中的上帝也任憑了他們的軟弱,他們的信仰也輕易跌倒了。就像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無數次的全國性背道,無數次偏離拯救他們的上帝。但亦如圣經所言,即使在這樣的全國性背道中,上帝也總會“為自己留下七千人”。在任何一個時代,圣靈都預備了他的見證人。好使耶和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不會落空。總有“七千人”不會向著偶像屈服,不管這偶像是木頭泥巴,還是政治國家。
  中國自由史上一段最令人震驚的篇章,就是在“三自運動”中,上帝也在黃皮膚的子民中為他“留下了七千人”。大約還有10萬左右的獨立教派的基督徒,從“三自運動”一開始,就以不合作、不服從的態度,走向家庭聚會,拒絕政府的思想改造。從而開創了1949年后中國家庭教會的傳統。也在中國史上第一次拓展出以非暴力方式、為著信仰抵抗專制的、一個活著的傳統。他們中的多數人只是消極不服從,在地下堅持秘密聚會。但也有個別的教會領袖,在政治高壓下公開表態,公開聚會,公開為信仰辯護。這種在宗教迫害中公開為福音辯護的人,在第一世紀的教會史上被稱為“護教士”。在1957年,1966年,和1989年,中國的知識分子們在政治逼迫中幾乎從沒有誕生過他們的“護教士”。但在50年代,中國基督教中出現了這樣的護教士。
  堪稱中國基督教“護教士”的,是北京獨立教會的領袖王明道。他從一開始就公開反對三自,成為三自會的眼中釘。1954年北京教會召開對王明道的批判會。他在這一年底發表《真理呢,毒素呢》一文,針對吳耀宗的立場,宣稱“在圣經中,沒有‘帝國主義的毒素’,只有上帝純全的真理”。他告誡吳耀宗們說,
  “你們不如爽爽快快說這種教訓是‘耶穌和使徒播散的毒素’,還比較誠實一些。我只問你們,我上面所引的這些經文是不是‘帝國主義思想的毒素?’如果你們不敢說‘是’,就請你們快些收起這一套恐嚇人的面具來。如果你們說‘是’,就請你們趕快脫去你們所披的羊皮,宣布與教會脫離關系,宣布你們不是基督徒,更不是教會的領袖。你們就爽快再組織一個‘反基督教大同盟’,再來一次‘反基督教運動’,至少你們所作的還比現在誠實一些。”
  1955年,王明道再次發表長文《我們是為了信仰》,公開批評吳耀宗等三自領袖是“不信派”。反對與“不信派”結盟,反對與他們同工。宣稱道不同不相為謀,“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王明道的立場有兩個方面,一是政教關系上反對教會依附于政府,反對政府對教會的政治控制。二是反對三自領袖們的自由派神學,堅持圣經權威性和基督信仰的基本要義。而他的后一個立場,正是前者的根基。
  這兩篇文章,不但是中國基督徒在20世紀持守信仰自由的經典文本,同樣也應視為中國人在20世紀持守良心自由的經典文本。尤其是《我們是為了信仰》一文,在教會內產生極大沖擊,一些加入三自的基督徒,也受這篇文章所感,退了出來。事實上,在1949年后的政治迫害中,那些堅持信仰自由、走向家庭聚會的基督徒,大多是被稱為“基要派”的基督徒。不持守圣經權威性的基督徒,在平日也可以做基督徒,但當國家的權威忽然變得嚴厲和殘暴時,他們心中就再也沒有比國家更高的權威和信念。本著圣經相信基督的人,遇上誰,他相信的都是基督。相信自己的人,一遇上共產黨,就連自己也不信了。
  對上帝的信仰,成為這一批基督徒在極權主義面前的勇氣的源頭。也在他們軟弱跌倒之后,成為他們悔改歸正和重新站立的依靠。王明道發表《我們》一文后,當局決定逮捕他。1955年8月7日,他作了最后一次講道,題為《人子被賣在罪人手里了》。當晚王明道夫婦二人及18名信徒一起被捕。10月29日,當局宣稱一切“三自”以外的基督教活動,均屬非法。從此,不加入三自,即已構成被捕的理由。隨后三自會在各地發動大會聲討王明道,支持和同情他的信徒,在各地紛紛以“王明道分子”的罪名被捕,其中包括廣州大馬店教會的著名傳道人林獻羔。甚至一位上海的女信徒,因“為王明道禱告”,以反革命罪被處管制20余年。另一位信徒替廈門的信徒買王明道的書,也被歸入“王明道反革命集團”,被判18年勞改。而王明道自己,在獄中經受14個月的折磨之后,最終支撐不住,于1956年9月簽署了警方擬定的一份悔改書,獲得釋放。
  只要寫個檢討,承認錯誤,就可以洗澡過關。在反右、文革及歷次運動中,中國的知識分子幾乎沒有一人沒有這么做過。人們也體諒他們的軟弱,因為我們也一樣軟弱。直到今天,也很少有人為此懺悔,甚至不認為這是一種萬劫不復的罪孽。猶如巴金一生,從未真正悔恨過自己的謊言和罪過,從未說過一句關于文革悲劇的真話。卻仍然以倡導說真話之名,至今贏得全社會的尊敬。至于朱學勤先生忍不住說,巴老,你講了那么久“說真話”,你就好歹說一兩句真話吧。老作家邵燕祥先生前年出版《找靈魂》一書,將他歷次運動的檢討書一一公開,表示悔意。這是一種真正值得尊敬的對于失喪靈魂的尋找。而當年王明道出獄后,自覺已如彼得一樣背主,并在人前否認基督。經過一年多的休息和身體恢復,他在一個早晨,和老伴手牽著手,走進北京市公安局。對著每一個睜大眼睛的警察說,那份悔改書不代表我的信仰立場,我來這里,是來否認我的簽名。王明道再次入獄,被判無期徒刑,他的妻子被判18年。
  那一個清晨,那一對牽著手的老夫妻,是一個真正信靠上帝的基督徒對苦難的回應。也是當我想起1949年后這個國家的一切苦難時,心中微小但卻堅定的溫暖。這樣的人物,從1950年到1958年,直到1979年,不是一個兩個,而是從傳道人到平信徒,從城市到鄉村,猶如星星一樣閃耀,于數十年政治逼迫中開創出了中國家庭教會的傳統。護教士的聲音,和殉道者的血,從十字架一直流到中國家庭教會數千萬信徒的身上。
  
  與此同時,“三自運動”的政治狂飆也刮到了天主教會。天主教神父們受到新派神學的影響很小,他們的護教和殉道甚至比大部分新教徒來得更加決絕,毫不動搖,并得到羅馬教庭的大力支持。教廷公使黎培理在致中國各主教的信中,公開反對三自運動。1951年9月5日,他被中共驅逐出境。1952年和1954年,教宗發出兩份通諭,《勸勉中國被難教胞》和《致中國人民書》,批評三自運動是要“建立一個不再是天主教的民族主義教會,它否認了基督信仰的普世性”。教宗激勵中國天主教徒保持信仰的堅忍和忠誠。無數與王明道類似的中國神父,如張伯達、周濟世、龔品梅、鄧以明等,成為可稱頌的真理的仆人和信仰的捍衛者。張伯達神父在高壓下發表公開講話,聲稱“天主教會在中國所作的一切,沒有一件不是為了中國人民的益處,因此我絕不能在這個宣言上簽字”。他隨后被捕,三個月后在看守所被折磨致死。在重慶,一位年輕的神父董世祉,在一群高呼愛國口號的天主教徒面前,發表了一段盡管流傳不廣,但卻堪與尼莫拉牧師前后輝映的動人演講,
  
  “今天,他們要我們攻擊教宗在中國的代表——黎培理公使。明天,他們就會要我們攻擊教宗——基督在世上的代表。后天,他們難道就不會要我們攻擊我們的上主,至高的神——耶穌基督本身嗎?”

  許多國人,包括一些知識分子,都對今天基督教在中國的廣傳難以理解,或心存懷疑,担心基督信仰與共產主義有某種相似的排他性。1949年以后,中國的基督徒和其他人群一樣,都活在專制主義的苦難中。但基督的教會在一樣的苦難和一樣的普遍性跌倒中,仍然活出了一個不一樣的殉道與護教的傳統,活出了一個盡管微弱但是堅決的良心自由的傳統。到了1979年,知識分子們紛紛平反,才發現這個以社會精英自居的群體,在他們中間竟然找不到一個干凈的人。找不到一個活著或死去的楷模,找不到一個可稱頌的士大夫的高貴脊梁,遑論保守一個傳統。而中國的基督徒們卻在此時收獲了他們的盼望。在此時看見了他們中間的圣徒。王明道、袁相忱、林獻羔、謝模善,和被稱為“中國的以巴弗”的吳維尊等,一大批為義受苦的本土傳道人,成為中國基督教持守信仰和良心自由的見證人,也成為中國基督徒在五星旗下與中國人民一道受難的見證人。
  在1979年,知識分子們巴不得平反,補發工資。一些老右派,甚至用了當初歌頌毛澤東的熱情,轉而歌頌胡耀邦和鄧小平的撥亂反正。而王明道、吳維尊這樣的傳道人均出人意料地拒絕出獄。政府只好用各種欺騙手段,將他們連哄帶騙,連拖到拉地扔出監獄,就像當初把他們扔進監獄一樣。如1979年鄧小平訪美,美國總統卡特點名要求中共釋放王明道。鄧小平答應年底之前解決此事。獄方告訴王明道,只要作一個服從改造的表態,就放他出去。但王明道說,我是無期徒刑,除非政府認錯,不然我只有死了,才能出這個監獄。后來鄧小平指示,不管他認不認罪,都要在年底放出去。直到1980年春節前夕,獄方百般無奈,只好將王明道強行架出監獄,在他身后關上大門。
  從50年代開始,吳維尊寫出一封封“獄中書信”,在家庭教會內流傳。1987年5月28日,他也被監獄哄騙出獄,當日寫下一篇致法院的《出監日呈文》,聲稱1981年的減刑裁定是謊言,將他的“毫不悔改”說成“確已悔改”。這篇文字,堪稱1949年后中國自由史上最激動人心的文本,超過那個時代數百萬知識分子所寫文字的總和:
  
   在此,不得不冒著向政府和無產階級專政示威的嫌疑,(我想,法院或許能諒解),對我自從1964年7月入監以來這二十幾年中,的確始終毫不悔改的行動表現,具體地、簡要地述說如下:1964年7月30日,我被天津市公安局傳訊。在第一次預審開始起,除了姓名等以外,停止了一切甚至離題尚遠的對預審員所詢問的回答,實際上始終拒絕交代任何一點點罪行。……在服刑的二十多年至今期間,凡是與“認罪”或“犯罪本質改造”有關的,或有牽連可能性的事,我一概拒絕發言、拒絕書寫、拒絕參與有份。服刑二十多年中,無數次的大會、小會、學習、討論、座談等,只要與改造有關的,沒有發一次言、表一次態、談一次認識、回答一次干部或其它犯人的有關詢問;甚至謹慎小心到沒有朗讀一次文件、報紙、或語錄,沒有唱一次革命歌曲,等等;免得與“犯罪本質改造”相牽連。多少回每個犯人都必須寫的保證書、改造規劃、思想匯報、改造總結或小結,甚至是必須記的“改造日記”,都沒有寫過一次、一字;歷次政治、時事、道德、法律等等學習的考試,我除寫姓名外,總是白卷加零分。以上數不清的事實和行動表現(若法院作一點調查了解的話,就不難知道這些都是一貫的,無法否定的事實),都說明我絲毫也沒有接受在服刑長期間所對我強迫進行的“犯罪思想和犯罪本質改造”。全部都拒絕凈盡了。
  從今天出到監獄墻外之日起,進一步采取下列兩個方面的行動:一個方面,不使用釋放證去辦理釋放后的任何手續,不回天津或進而回南方與親友團聚,不享受從這張錯誤裁定書得來的自由和權利,不離開監獄而上任何地方、任何單位、去接受任何工作(包括作為一個留廠職工的工作);因為我雖然無奈地(為了不抗拒監獄的執法職能)已經出到了監獄大墻外邊,但認定我仍然是一個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對這個被判無期徒刑,我即使在毫不認罪,絕不悔改的情況下,也一貫是以“心悅誠服”的態度對待的,今后仍將以此態度對待,甘心情愿)。另一個方面,從今日出監起,進行有限量的禁食。(只要不受到任何外來的干擾強迫,則將維持在這個限量以內,即維持生命的繼續;若受干擾強迫,則另當別論)。我用這個禁食行動,專門表示著下列兩個意義:(一)對于我的一切“罪行”,我沒有絲毫悔改過。(二)因此,81年給我的那個裁定是錯誤的,名不符實。我拒絕這個錯誤裁定。……
  
  從此吳維尊在監獄外面租房,禁足禁食,做一個監獄外的服刑人員。他將一種絕對的信仰與良心自由,及一種絕對的對于掌權者的順服,以一種極其尖銳、決絕但卻非暴力的方式結合在一起,直到他死。至少在他面前,沒有一個右派可以說,你之所以沒有屈服,是因為你受的苦還不夠。我想也沒有一個民主斗士或自由主義者可以說,基督徒右派吳維尊為中國人留下的,不構成自由價值的一部分。


王怡 2013-08-23 16: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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