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源于生活,升于智慧,達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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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教育家斯譜朗格講過,教育的最終目的不是傳授已有的東西,而是要把人的創造力量誘導出來,將生命感、價值感喚醒,這句話道出了教育的真諦。教育的目的不僅僅是為社會培養所需要的人才,更是為了使個體生命內涵獲得淋漓盡致的開發。教育具有提升人的生命價值和創造人的精神生命的意義,教育能開發人的生命潛能,創造人類的生命能量,滿足人的發展需要,促進人的生命的總體生成。葉瀾教授也講過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過人的生命,為了人的生命質量的提高而進行的社會活動,是以人為本的社會中最體現生命關懷的一種事業①。教育活動的主體是鮮活的生命,教育對生命的態度,將對學生個體的精神生命與社會生命產生持久的基礎的影響。
  當前語文教育中存在的那種“乏生活的教育”“少智慧的教育”“半個人的教育”“無人的教育”,顯然是與此背道而馳的,是對人的生命的扭曲。20世紀初杜威提出“教育即生活”的論斷,主張教育要返回生活世界,到生活中尋找教育的出路。陶行知認為,教育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起源于生活,生活是教育的核心,教育應為社會生活服務,凡社會生活的中心問題也就是教育的中心問題。可見,生活是生命發展的前提,脫離生活的語文教育是無法想象的,更不用說培養個體生命駕馭生活的智慧。而智慧是人的生命發展的基礎,是指在一定的理智與情感支配下,善于處理遇到的各種問題的機智聰明。語文教育是母語教育,追求的是生命發展的最高境界——精神生命和社會生命。清華大學附中特級教師韓軍說過,母語教育,說到底,實際上就是“人的精神培植”,就是“豐富人的精神經驗、豐富和發展人的生命個性的教育”,是一種“本民族文化的教化”——這是母語教育最根本的內在本質②。如此說來,語文在人的生命成長中起的是一種奠基作用,奠定一個人一生的“精神底色”,其他課則是在這種底子上的拓展;或者說語文是一種“精神的奠基課”,其他課則是“精神的拓展課”。像數理化等課程,基本上都是理智型的,語文卻是情感型的,雖然葉圣陶說過“教材無非是例子”,但語文這個例子和數理化課本中的例題卻有著不同的性質。一篇篇凝聚著作家的愛心、激情和人生理想,代表著歷代文明和人類精神財富的課文通過學生的耳濡目染,潛移默化,逐漸深入到他們的心靈深處,成為他們文化素養的組成部分,這將會影響一代甚至幾代人的文化心理。因此,打個不成熟的比喻,如果說數理化等學科是解決生產生活中某個領域、某個方面的具體問題的工具,那么語文的任務就是培養使用工具的人,或者說是為人的生命成長打下“精神的底子”③。這一“精神的底子”對每個人的終生發展,都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由此看來,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就是以學生的生活世界和社會實踐為源頭活水,并把來自生活實踐的語文知識技能提升為學生的生命智慧,最終達到造就出完整的精神生命和社會生命。
  一、源于生活…—生命發展的前提
  生活是生命發展的前提,“源于生活”即語文教育要以生活為源頭活水,將學生從抽象、虛擬的課本堆中解脫出來,給學生感受自然、社會、事實、事件、人物、過程的機會,使學生在與實在世界的撞擊、交流中產生對世界、對生活的愛,從而自發地、主動地去獲取知識④。即把教育內容與學生的現實生活世界聯系起來,從而在碰撞和交流中建構出知識的新意義。因為生活化的教育內容更易于學生接受,更能激發出他們學語文的興趣,為他們的未來生活和生命的健康生成奠下厚實的基礎。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內容應源于生活
  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就是開放語文課堂,把生活中的問題引進課堂,讓語文教學內容生活化,抓住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每一個機會對學生進行語文教育。語文教育內容生活化強調的是教師在傳授語文知識和訓練語文能力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地注入生活內容與“時代的活水”,讓學生在學習語文的同時學習生活并磨礪人生。語文教育內容的設計如果不考慮學生生活世界的豐富內涵,那么學生學到的知識技能將只是外在于個體生命的知識技能,學生的學習過程就不會成為學生個體生命的組成部分,學生就無法真正發展和完善自身。人在發展的不同階段,其生活世界的內涵和特點有很大的差異,處于發展中的學生生活世界與成人生活世界在表現形式和內涵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故教育內容的設計必須關注學生的生活世界而非成人的生活世界。語文教育內容要面向學生的生活,聯系學生的生活現實,這是體現生命內涵的重要表現。教育內容聯系學生生活的目的不只是讓學生通過自己的經驗更好地理解抽象知識,更重要的是讓學生能夠真切地感受到教育內容不僅體現在課本中,體現在教師的講解中,也體現在自己的現實生活中。從而使學生通過自己的生活體驗,把知識融入自己的經驗結構之中,由此獲得生長和發展。如講短語、句子知識,就不妨從學生平時所寫的請假條著手;又如修改病句的訓練,不妨從學生平時所寫的隨筆、日記、作文中找到例子;口語交際教學中,可以聯系學生比較感興趣的流行歌曲、街頭小巷的店鋪牌名及標語等;修辭的訓練可以聯系學生熟悉的各類廣告,使之掌握相關的修辭方法,這樣,在鑒別欣賞的同時,既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又掌握了相關的知識,可謂一舉多得。
  (二)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實踐應源于生活
  學生首先接觸的是生活世界而不是科學世界,學生生活在生活世界之中,生活世界是人的生命存在的背景,是人生價值得以實現的基礎。課文本是生活世界的反映,一般來說,解讀課文也就是解讀生活,所謂“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學生并不是一張白紙,可以讓成人隨意畫圖,他們有著自己對自然界、社會和他人的感性認識,在課堂所學的新知識需要借助學生原有的生活經驗,才容易被學生接受,變成學生自己的知識。建構主義教學原則明確指出:復雜的學習領域應針對學習者先前的經驗和興趣,只有這樣才能激發學習者的學習積極性,學習才可能是主動的。讓學生通過自己的經驗來學習,使學生從自己的經驗中學會認識并建構自己的認識,教師應多引導學生從不同角度解讀文本,根據自己的生活體驗、感悟文本內容,辯證地看問題和評價事物。此外,我們在關注學生的現實生活世界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可能的生活世界。可能的生活世界可以定義為每個人所意味著去實現的生活,它關注的是人的生活質量、生命質量,在教育中深入挖掘文章的內涵,面向學生可能的生活世界,用真情熏陶感染學生,增強學生學習生活的技巧,讓學生自己感到每堂課都是在提升自己的人格,超越和升華自我生命的價值。因此,在語文教學中,如能聯系生活實際,借助學生的生活經驗,就能有效地促進學生感悟課文內容,掌握語文知識,發展語文能力,提升情感態度價值觀,這比起教師的“告訴”要深刻得多,畢竟“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不到生活的源頭活水中去學語文,不為生活而學語文,語文就失去了生命力。
  二、升于智慧——生命發展的基礎
  智慧是生命發展的基礎,而智慧的提升往往取決于教育價值的引導。教育價值有兩種含義:教育中的價值和教育的價值。前者指教育中應該在學生身上培養哪些價值;后者是指怎樣的活動才具有教育上的價值,才能有效地獲得教育中的價值。教育中的價值是指在教育活動中應該達到什么目的,實現哪些人生價值和應該教給學生一些什么價值內容;教育的價值是指在教育活動中應該怎樣活動,應該采取哪些方式方法才能達到教育的要求,收到教育的效果,實現教育目的⑤。
  (一)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中的價值則旨在提升學生的智慧
  “升于智慧”即在學生已有的知識與經驗的基礎上,誘導其學習的主動性與興趣,養成多元思維的習慣,充分發展每一個人的個性與潛能,形成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智慧。智慧是生命發展的理性力量,沒有智慧的生命只會淪于盲目的沖動,而迷失自身發展的方向。智慧不單純是認識自然、改造自然,以及征服外部世界的知性能力,而是一種能促進生命反思的力量,智慧是生命的精神化。生命在智慧中獲得靈魂和力量,有了智慧,人才能懷疑和批判,才能把握真實的自我,才能向世界無限開放。智慧不能在知識傳遞中實現,智慧需要超越既定的知識邊界,進行永無止境的追問與探索才能獲得。智慧的語文教育只能在啟迪和批判中進行,只能通過與世界的對話與交往而產生。智慧的語文教育力求避免把教育與知識灌輸及智力訓練相混淆。在智慧教育中,語文知識教育不是單純的傳遞和灌輸,也不是嚴格的智力訓練,而是把語文知識視為精神自由活動的條件和對象,把智力活動作為精神愉悅的內容,語文教育的目的不再是既定的知識體系,而是對有限知識的無窮追問與懷疑,在知識的學習中實現從“知性”到“智慧”的飛躍。
  (二)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的價值旨在促進生命的健康生成
  語文教育的價值旨在促進生命的健康生成,教師首先要“目中有人”、“心中有人”,把學生視為一個個特殊的生命體,就是要用發展的目光看待學生,認識到每個學生都有極大的潛能,是不斷發展和進步的個體;要認識到,任何人生在世界上都是有一定價值的,實現特殊的人生價值是中小學生在特殊時期的追求;要認識到,語文作為中小學的一門重要課程,在學生特殊價值的實現上具有特殊的意義和作用。所以,在教育目標的定位上,語文教育不能只關注傳授多少知識,而應該著眼于發現、發展學生的潛能,著力于學生的個性的張揚,使語文教育成為學生構建精神生活、滿足需要的過程。一句話,就是語文教育要給學生以“人文關懷”。筆者認為,在語文教育中,學生的語文學習已不再僅僅居于認知范疇,而已擴展到情感、人格等領域,學生語文素養提高的過程也是其人格的健全與發展過程——學生的生命價值真正得以實現。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是指營造生態化的人文環境,尊重學生的個性發展,培養學生的多元思維意識,加強教學內容與學生生活世界的聯系,讓學生在課堂學習中體驗情感和生活,最終塑造出具有健康情感和完整人格的大寫的“人”。
  三、達于生命——生命發展的最高境界
  生命發展的最高境界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即培養完整的生命,強調生命各方面品質的協調發展。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要造就“全人”,必須堅持身體與精神的平衡、人格與素養的平衡、認知與情感的平衡、個體與群體的平衡,一句話,就是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會生命的平衡,以人生的美滿圓融為目的,在實際生活中去實現天人物我的和諧。
  (一)達于自然生命的語文教育
  教育以人的發展為己任,而人的智慧、道德、人格的發展必須建立在自然生命的基礎上,是自然生命的延伸和提升,故語文教育決不能無視人的自然的生理生命的發展。人的自然生命與動物的自然生命不同。“動物和它的生命活動是直接統一的,動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動區別開來。它就是這種生命活動。人則使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意志和意識的對象。他的生命活動是有意識的,這不是人與之直接融為一體的那種規定性。”⑥人的自然生命雖然具有有意識性,但其發展和成熟首先不是教育的結果,而是自然發展的結果。對于自然生命,不是首先要改變它,而是要順從它、保護它,順其自然就是最好的發展。人為地改變自然發展的途徑,不僅無助于生命的發展,反而是對生命的摧殘。語文教育更應當遵循生命發展的規律,舒展生命發展的天性。
  所謂“達于自然生命”就是指在語文教育活動中,讓生命順其自然地發展,在此基礎上做好身心的養護。“身心的養護”是指語文教育要保護學生身心不受到傷害。康德在其《教育》中指出:“所謂養護,乃是父母必須對自己的孩子悉心照料和關注,以防他們以某種有害于自身的方式運用其力量。”語文教育決不能違背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拔苗助長式地過度開發其體能和智慧,順其自然更能培養其個性的健康發展。
  (二)達于精神生命的語文教育
  精神生命是超越自然生命的內在生命,表現為個體的完美人格。在精神人格中,“真”注重的是人的科學精神;“善”注重的是人的道德精神;“美”注重的是人的審美精神;真善美在人格中有所偏重,但又互相滲透,使人格表現為真善美的統一。
  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應從原初生命開始,通過知識和道德的學習,最終培育人格的精神力量。因而,從原初生命出發,追求教育的精神建構,是教育的理想追求。人的精神力量不是自然延續的進化過程,也不是遺傳的本能,它不能直接從日常經驗中獲得。人的精神力量,深藏于人內心生活的深處,必須在后天的自由自覺的活動中,通過艱苦的努力去挖掘、喚醒、培植方能獲得。生命的原初力量不能自發完成向精神力量的超越,教育的培育是生命活力實現精神超越的橋梁。羅洛·梅指出:“人性是一棵樹,它需要按照使之成為一個生物的內在活力傾向而在各方面生長、發展。”⑦正如植物的生長需要陽光一樣,人性的生長需要教育的照料,這種照料只有通過對學生的生命關懷,通過體察學生的內心生活,才能促使學生生命發生靈魂的轉向。因而,只有那種既能體現學生生命成長,又能體現外在訓導的教育,才能真正哺育學生的精神生命。
  傳統的語文教育與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尋求共同的教育終點,使學生成為一個有智慧、有道德、有理性的人。然而,因為追求目標的方式不同,從而導致不同的教育結果。傳統教育直接企及人的精神目標,而生命教育卻讓生命在自我成長中培育精神力量。傳統的教育因為放棄生命的自我成長,而使生命的原始力量與生命的精神力量相對立。在與生命沖動的對抗中,傳統教育中的知識和道德成為外化于生命的暴力。教育不能繞過生命,只有在生命的“力”的引導下,一切外在的教育才是有意義的。因而,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尋求的是學生精神生命的建構。
  在語文教育的精神生命的建構中,教育目的不只在于培養學生認識和解釋世界的能力,也不在于簡單獲得社會的外在規范,更重要的是要引導他們,將這些外在規范內化到自己的內在精神之中,形成一種肯定自身、確定自身、持存自身和發展自身的安身立命之“力”。在這種教育中,人學會依靠自己獨立面對命運,同時又不以自我為眼界,對他人、對萬事萬物寄予無限深沉的愛。從人性的“生命力”和“精神力”兩個方面來看,只有將兩者真正結合起來的教育才是真正有深度的教育,因為只有這樣的教育方能穿透生命的本質和人的內在靈魂。一個尋求深度的教育,決不是浮動于生命之外,用一套簡單的教條闡釋教育的靈性與精神。教育是生命,教育根本無法表述為確定的規范,生命的教育只能表現于每一個人的創造之中,任何模仿和形式都是沒有意義的。
  語文教育只有具有生命的靈性,才能具有生命的創造力和包容力,才能把外部世界納入到自身的框架之中,并滲透到教育生活的所有領域,從而喚醒學生對生命意義的反思,喚醒對真善美的內在追求,最終提升學生內在的心靈力量。只有具備這種精神的靈性,教育的一切形式和內容才會有生命的真實意義。在這樣的教育生活中,才能真正發生靈魂與靈魂的相遇,從而達到開啟生命之“力”的目的。要實現這種精神的滲透,要求教育者必須超越以外在需要為目的的功利教育,確立“生命優先”與“生命平等”的教育原則,保持對一切生命的敬畏,關懷教育對象的生命本體,借助一切形式進行生命的對話,領悟生命的奧秘,發現人生的意義,才能使教育的生命境界得到提升。
  (三)達于社會生命的語文教育
  西方人本教育家一直把真善美完滿人格作為全人的標志。對此,持社會本位觀的教育家涂爾干提出他的教育的社會任務準則:“適應整個社會在總體上對兒童的要求,并適應兒童將來所處的特定環境的要求。”⑧對語文教育來說,前者強調的是語文教育的人文性,后者強調的是語文教育的工具性。因此,完整的生命不僅僅在于擁有健康的身體和道德、智慧,有豐富的情感需求和審美意識,而且還在于他擁有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和創造物質財富的本領。
  社會生命的教育教會學生“何以為生”的本領,實質上是使個體社會化的過程。個體社會化是指個體適應社會的要求,通過與社會環境的相互作用,由一個自然人、精神人轉化為一個能適應一定的社會規范要求,參與社會生活,履行一定角色行為的社會人的過程。個體的生存與幸福必須遵循人與人之間為維持和諧共存而達成的協議、所訂立的規則,這是成為社會人的前提。個體的社會化必須與個體的人格發展協調起來,這正如杜威所說,“如果從兒童身上舍去社會的因素,我們只剩下一個抽象的東西;如果從社會方面舍去個人的因素,我們只剩下一個死板的、沒有生命力的集體。”⑨
  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不能只局限于個體發展的“成人”教育,還應著眼于社會生產和生活對人知識、技能的要求,是“成才”的教育。因此,語文教育工作者應首先教學生懂得人類、民族的多樣性,同時還要教他們認識所有人之間具有相似性并且是互相依存的,通過這種教育,使他們發現他人,尊重他人,理解和寬容他人的獨特和差異;然后是為人們設計共同的奮斗目標,開展共同的項目,組織共同的活動,形成一定的生產生活技能,培養對弱勢群體的關愛、社會責任感和人道主義精神。只有進行了這些方面的教育,個體才能從“精神人”成為一個現實的家庭成員、社會公民和生產者,才能承担他們的責任,才能過上健康、文明、幸福的生活。
  總之,生命視野下的語文教育只有使其教育內容源于生活并于生活中進行實踐,才能不斷地提升學生的智慧,實現語文教育的最高境界——造就出完整的健康生命。
重慶文理學院學報:社科版87~91G31中學語文教與學(高中讀本)劉光明20062006
劉光明,重慶文理學院 文學與傳媒系,重慶 永川 402168
作者:重慶文理學院學報:社科版87~91G31中學語文教與學(高中讀本)劉光明20062006

網載 2013-09-10 2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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