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紀的第一年,全國外國法制史的研究即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與過去的幾年相比,不僅學術交流活動更加活躍,而且學術成果也顯著增加。據不完全統計,2000年11月至2001年12月,本學科共出版各類專(譯)著、教材20余部,公開發表論文50余篇,收到年會論文30余篇。
一、學術交流活動概況
2001年8月13—15日,“西部法律論壇暨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第十四屆年會”在蘭州大學召開。來自全國各高校、科研院所和新聞出版部門等單位的60余位專家學者出席了本屆年會。與會者圍繞“西部開發與外國法制”、“20世紀外國經濟法的理論與實踐”兩個主要議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并且就外國法制史教學和科研情況進行了交流。會議還對第十三屆年會論文進行了評比,共評出一等獎兩篇、二等獎四篇、三等獎六篇,并向優秀論文獎獲得者頒發了證書。為了鼓勵中青年學者,推動外國法制史學的研究,本屆年會首次設立了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重點科研項目,三位中青年學者的申請獲得立項。
2001年10月8-9日,由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中德法學學術研討會”在北京舉行。來自德國和中國的近百名專家學者參加了會議。會議共進行了法理學、刑法學、法史學、民法學和行政法學五個議題的討論。在法史學專題討論中,德國圖賓根大學的揚·施羅德教授作了題為“現代德國私法的淵源:羅馬法、‘德國法’、自然法”的發言,中國政法大學的曾爾恕教授代表另外兩名作者宣讀了她們的論文“中世紀德國法源探析”,與會者并就羅馬法在德國被繼受的原因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二、主要專(譯)著、教材介紹
在本年度出版的專(譯)著和教材中,以下幾種尤其值得注意:
葉秋華的《西方經濟法律制度》①是中國人民大學“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的一種。該書由緒論和三編組成。緒論宏觀論述了不同時期西方經濟法律制度發展的基本特征;第一編介紹了前資本主義時期西方主要國家及其主要法律體系中的經濟法律制度;第二編圍繞現代經濟法的形成與發展,介紹了英國、美國、法國、德國和日本五個西方主要國家在發展資本主義、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對經濟法的運用;第三編對當代西方經濟法的主要分支進行重點介紹。
何勤華主編的《法國法律發達史》②是繼日本、英國、美國、德國和俄羅斯各國法律發達史后推出的又一部關于西方國家法律發達史方面的專著。該書由導論、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與社會立法、刑法、訴訟法、國際私法八章組成。導論部分從宏觀上論述法國法的起源和演變、法律淵源、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法學家的作用以及法國近現代法律文化的特征等問題;后七章則從微觀上具體論述各部門法的發展和淵源、主要法典法律的制定及其內容、主要法律制度和原則等。
-------------------------------------注釋:
①葉秋華:《西方經濟法律制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10月。
②何勤華:《法國法律發達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5月。
-------------------------------------
張彩鳳的《英國法治研究》①是國內出版的關于英國法治理論與實踐問題的第一部專著。該書分基礎篇、理論篇、制度篇和啟示篇四部分。基礎篇主要從盎格魯·撒克遜習慣法、普通法、衡平法和早期憲政等方面論述了英國法治的歷史基礎;理論篇從中古法治觀念、古典自由主義法治觀、法治理論的現代轉型、現代法治理論的新發展等方面論述了英國法治理論的發展和演變;制度篇則從判例法主義、自由民主憲政和程序正義等方面分析了普通法的法治精神;啟示篇則從傳統與創新、理性經驗主義、自由與多元、程序正義等側面分析了英國法治的理論與實踐所帶來的啟示。
何寶玉的《英國信托法原理與判例》②將有關英國信托法的原理與判例有機結合起來,全面介紹和闡述了英國信托法的起源,信托的概念、特征和分類,信托的設立,特殊類型的信托,受托人的權利義務,信托基金的投資,慈善信托,養老金信托,推定信托,違反信托的救濟等問題。
何勤華主編的《法的移植與法的本土化》③是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第十三屆年會的論文集。該書第一部分是主題論文,包括17篇直接論及法的移植與本土化問題的論文;第二部分為專題論文,包括13篇內容與法律移植相關、但選題各有側重的論文;第三部分為論點精萃,刊登了20篇年會論文的摘要;第四部分為外國著名法典翻譯,收錄了俄羅斯1649年會典(選譯);第五部分則為附錄,收錄了3篇有關第十三屆年會的報道。
羅斯科·龐德是西方法社會學派的創始人,其《普通法的精神》④一書既是對法社會學理論的深刻闡述,也是對英美法律傳統的精辟解析。該書從封建因素、清教主義、司法權與王權、人權、拓荒者、法哲學、司法經驗主義和法律理性等方面,分析和闡釋了普通法的精神。該書最初出版于1921年,以后不斷再版。此次中文版的面世,為英美法的研究增添了一種難得的參考資料。
法國比較法學家米海依爾·戴爾瑪斯—馬蒂的《世界法的三個挑戰》⑤是論述法律世界化或者說全球化問題的一部很有啟示性的著作。該書圍繞三個問題展開論述:第一,“法的世界化是可能的嗎?”第二,“法的世界化是合理的嗎?”第三,“法的世界化是令人向往的嗎?”
英國憲法學家戴雪的名著《英憲精義》⑥于20世紀30年代由雷賓南翻譯成中文,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該書系統而精辟地闡釋了英國憲法的淵源、特點以及議會主權和法治原則,是研究英國憲法和英國法律史的必讀書。由于出版年代久遠,該書的中譯本極難覓得。此次校勘重印不僅使這部曠世名著得以重見天日,而且變繁體為簡體,變豎排為橫排,大大方便了讀者的閱讀。
美國法律史學家腓特烈·G·坎平的《盎格魯-美利堅法律史》⑦一書的英文本直接在中國大陸影印出版,這對于急欲尋找一部英美法律史的原著來讀的法學院學生是個福音。它由四部分組成:普通法的背景;法律淵源;普通法的三個主要法律部門——不動產法、侵權行為法和契約法;普通法的法典化。
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研究所主持翻譯的“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叢書本年度出版了海因·克茨的《歐洲合同法》⑧、迪特爾·梅迪庫斯的《德國民法總論》⑨、哈特穆特·毛雷爾的《行政法學總論》⑩和京特·雅科布斯的《規范·人格體·社會——法哲學前思》(11)等。這批著作的陸續翻譯出版對于德國法律史的研究將是一個有力的推動。
-------------------------------------注釋:
①張彩鳳:《英國法治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1年5月。
②何寶玉:《英國信托法原理與判例》,法律出版社2001年8月。
③何勤華:《法的移植與法的本土化》,法律出版社2001年5月。
④[美]羅斯科·龐德著,唐前宏等譯:《普通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
⑤[法]米海依爾·戴爾瑪斯-馬蒂著,羅結珍等譯:《世界法的三個挑戰》,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
⑥[英]戴雪著,雷賓南譯:《英憲精義》,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4月。
⑦[美]腓特烈·G·坎平:《盎格魯-美利堅法律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5月。
⑧周忠海等譯,法律出版社2001年4月。
⑨邵建東譯,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
⑩高家偉譯,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
(11)馮軍譯,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
-------------------------------------
本年代出版的專(譯)著和教材還有:曹建明的《歐洲聯盟法:從歐洲統一大市場到歐洲經濟貨幣聯盟》(浙江人民出版社)、何勤華主編的《二十世紀百位法律家》(法律出版社)、何勤華主編的《外國法制史》(修訂)(“九五”規劃高等學校法學教材,法律出版社)、[英]巴里·尼古拉斯的《羅馬法概論》(牛津法學教科書譯叢,黃風譯,法律出版社)等。限于篇幅,恕不一一介紹。
三、主要熱點問題綜述
(一)20世紀外國經濟法的理論與實踐
這個問題既是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第十四屆年會的主題之一,也是本年度公開發表的論文較為集中的一個研究主題。據初步統計,涉及這一主題的年會論文和公開發表的論文就有40余篇。
李昌道的《美國開發西部的法制經驗啟示》②一文,對獨立戰爭勝利以后美國如何利用法制手段促進西部開發的做法進行了分析、總結。文章認為,美國在制定寬松的公地私有法規、依法強化政府的積極作用和依法治理生態環境等方面對我國西部開發尤其具有借鑒意義。
曾爾恕在《美國憲法對調整經濟生活的作用》③一文中認為,“經過200多年的演變,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美國經濟已經發展為‘混合’經濟,即自由的和受管制的市場經濟。這種發展無不與美國憲法密切相關。”文章著重闡述了美國憲法第1條第8款和第10款、第4條和第6條關于經濟制度的規定,以及相關立法和憲法判例的內容,并從促進與保護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與發展、管理州際和國際貿易、限制不公正競爭和維護財產權三個方面分析了憲法在不同歷史時期對指導美國經濟發展的作用。
葉秋華、王云霞的《歐盟反傾銷法的歷史與現狀》④一文簡要回顧了歐盟反傾銷法的產生和發展,闡述了現行歐盟反傾銷法的實體規則,以及現行反傾銷法的三次最新修訂及其對中國的影響。文章認為:反傾銷法在歐盟對外貿易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其發展一方面與歐洲一體化的進程緊密聯系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建立和維護歐洲統一市場的需要;另一方面則與關貿總協定相關規則的演變密不可分,體現了其不斷適應國際反傾銷法發展的趨勢。
崔林林的《從判例看美國反托拉斯法的歷史與未來》⑤一文簡要評述了美國法院在不同歷史時期做出的反托拉斯案件的重要判例。文章認為,美國反托拉斯法經過100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備的體系,其中許多重要原則和制度都是通過不同時期的判例確立的。這些判例是根據成文法的原則規定結合具體案件的實際情況做出的,不僅豐富了成文法的規定,并成為其后來發展的基礎,同時也記載著美國適用反托拉斯法的歷史演變過程,在一定程度上引導著美國反托拉斯法的未來發展。
(二)西方法治理論與實踐
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戰略目標的確立,“西方法治理論與實踐”就一直是外國法律史學、法理學、比較法學等學科共同的熱點問題。在本年度公開發表的論文中,學者們比較集中地探討了西方法治傳統的理論淵源和政治基礎。
張彩鳳的《現代英國法治理論的古典思想背景——理性自由主義法治觀的興起》⑥一文認為,構成現代英國法治理論的古典思想背景,是以理性自由主義法治觀為其鮮明特色的。政治哲學家霍布斯設計的法治理論是以自然法則為先決條件的強大的政治社會結構。古典自由主義法治的奠基人洛克承襲了典型的不列顛經驗主義和妥協傳統,其思想對人類的社會政治生活和思維方式產生了直接的無法估量的影響。哲學家休謨對英國法治理論的貢獻主要是對洛克的“政治社會就是法治社會”思路的發揚光大。普通法法治主義奠基人布萊克斯通則主要以其不朽的《英國法釋義》和其普通法法治理論名揚海內外。
-------------------------------------注釋:
②提交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第十四屆年會論文。
③同上。
④同上。
⑤載《河北法學》2001年第5期。
⑥載《公安大學學報》2001年第4期。
-------------------------------------
張曉永的《西方法治傳統初探——試論西方中世紀之前的法治理論及其思想淵源》①一文考察了古希臘、古羅馬和歐洲中世紀的法治觀念,對西方中世紀法治理論的傳統體系、觀點做了分析,從思想淵源的角度剖析了西方法治理論的古老傳統,從而探尋了貫穿于整個西方法治傳統中的紅線——正義的觀念。
汪太賢的《西方中世紀的神學法治理論》②一文考察了教會在保留西方古代這一文明中所做的貢獻,認為“在教會與國王的競爭和對抗中,教會總是力圖借助法的力量抑制王權的膨脹,于是將法律上升為終極意義上的神的理性,并且宣稱人的法律乃是整個神圣統治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樣,法的統治與神的統治的契合,使法治在神治中找到合法性依據。”
(三)《德國民法典》的歷史地位
至2000年,《德國民法典》的實施已整整100年了。在這100年中,該法典對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的民事立法產生了重大影響,其自身的內容和原則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出于中國民法法典化的現實需要和對《德國民法典》重要歷史地位的認識,本年度國內許多法學雜志都發表了紀念《德國民法典》實施100周年的專題論文。
德國法學家弗蘭克·閔策爾的《求大同:德國民法典立法的成果和錯誤——紀念德國民法典生效一百周年》③論證了《德國民法典》與羅馬法的淵源關系,認為《德國民法典》是以羅馬法為基礎的,吸收了羅馬法的精華并有重大發展;但《德國民法典》同時也擯棄了羅馬法的本質和最大優點,“即羅馬法的世界性、歷史性、在固定的綜合理論上的靈活性”。文章認為,民法規則應盡量求大同,存小異,各國“必須互相學習,減少特色,發展共同點。”
德國法學家諾伯特·霍恩的《百年民法典》④一文認為,“《德國民法典》表達了法治國家的基本價值:所有的人在法律統治下的自由和平等,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和自由處分,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簽定合同來處分其財產。”文章闡釋了該法典的基本原則和特色、100年來對該法典的修訂和發展以及法院和法學在該法典發展中的貢獻,并進一步探討了在歐洲法律統一道路上該法典的命運。
謝懷@①的《從德國民法百周年說到中國的民法典問題》⑤一文回顧了中國學習德國民法的歷史,肯定了德國民法典對私法關系、個人尊嚴和人格的尊重和維護,闡明德國民法典對統一各邦私法、統一人民的生活準則、加強國家在政治上的統一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認為中國從開始制定民法時起就一直受德國民法的影響,“現在要制定民法典,必然地還是要移植德國民法。”
(四)《日本民法典》的歷史地位
1898年生效的《日本民法典》也屬于百年民法典了。與《德國民法典》一樣,這部法典的百年演變及其對中國民法法典化的影響也引起中國法學界的廣泛關注,本年度許多雜志都集中刊登了一批紀念《日本民法典》實施100年的文章,有的甚至組織了專題研討⑥。
日本法學家星野英一在《日本民法的100年》⑦一文中指出:“日本民法的100年,有兩方面的問題值得思考,一是,法國用200年達到的水平,日本卻要在100年里達到;二是,作為繼受來的民法典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融入到了日本的社會和國民之中。”文章從立法、判例和法務行政、民法學說三個方面對100年來日本民法發展的特點進行了考察。
-------------------------------------注釋:
①載《河北法學》2001年第1期。
②載《現代法學》2001年4月。
③載《中外法學》2001年第1期。
④申衛星譯,載《中外法學》2001年第1期。
⑤載《中外法學》2001年第1期。
⑥如《環球法律評論》2001年秋季號。
⑦渠濤譯,載《環球法律評論》2001年秋季號。
-------------------------------------
日本法學家加藤雅信在《從民法典的制定看法與政治的關系》①一文中考察了日本、土耳其等國民法典的制定過程,認為19世紀亞洲、非洲許多國家制定民法典都是在廢除治外法權的政治目標下進行的;中國制定民法典的歷程也說明,法與政治、經濟有著密切的關系。文章指出:“法律家往往容易偏重法的具體內容,而法卻是社會和政治的產物,因此它要發揮出一定的社會和政治職能。”
江平在《日本民法典100年的啟示》②一文中簡要回顧了日本制定民法典的過程,認為日本是在比較了大陸法和英美法的優劣后,并根據本國國情選擇了大陸法;又在比較了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的優劣后,毅然采取了德國民法典體系,但這并不妨礙日本吸收英美法中的一些優秀制度,如信托制。作者認為:“日本民法典的100年就是日本拋棄中華法系向西方學習的100年,就是在法律進化論和法律改良主義論指導下演變的100年,就是‘主動式’、‘開放式’、‘擇其最優者而學之’的100年”。
日本法律史學家石井紫郎在《日本民法的125年(一):日本民法典的制定史》③一文中詳細介紹了明治維新后日本制定民法典的過程,解釋了舊民法制定的背景及其被拋棄的原因,介紹了“98民法”的編纂及其結構。其《日本民法的125年(二):“98民法”的100年》④一文則通過對“法化”和“非法化”這對概念的分析,來說明“98民法”施行100年來家族法領域的重大變化。作者認為,日本民法一方面存在將傳統的“道義”關系(如地主和佃戶的關系)加以“法化”的傾向,另一方面也存在將“法化”的民事關系(如解決糾紛的方法)加以“非法化”的傾向。
四、外國法律史研究展望
在新世紀的開端,外國法律史學的研究便取得如此不俗的成績,這既是國家堅持改革開放、重視法治建設所帶來的寬松學術環境使然,也是學界同仁辛勤耕耘、積極開拓的直接結果。良好的開端預示著前景的光明,但要真正實現外國法律史學科的重大發展和突破,尚需學界同仁同心協力、持之以恒、積極進取。我們認為,應該在今后的研究中注意以下問題:
首先,繼續深入研究外國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服務。近年來,對西方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研究一直是本學科的重要任務,并且取得了不少成果,在該領域研究中普遍存在的功利主義和實用主義色彩也有所減輕。但西方市場經濟法制理論與實踐中的一些重大問題仍沒有得到充分的研究,比如西方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到底包括哪些內容?它們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建立、發展和完善起來的?各國市場經濟法律的形式、內容有什么特點和差異?另外,東方國家,尤其是東亞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市場經濟法律制度與西方國家有什么異同?它們在市場經濟法制建設方面有什么經驗和教訓?這些問題也值得我們注意。
其次,繼續深入研究外國法治理論與實踐,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借鑒。西方國家的法治理論與實踐是其法律傳統的有機組成部分,與其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密不可分。研究西方法治理論與實踐也應與其成長的環境密切聯系起來,不應就理論談理論。另外,西方固然是法治理論的發祥地,東方許多國家的法治模式也不容忽視,它們在法治建設中的經驗和教訓尤其值得我們借鑒,因為中國畢竟是東方社會的重要成員,與許多東方國家具有相通的文化背景和相似的發展經歷。
再次,開拓新的研究領域。一個學科的生命力就在于它的不斷創新、進取,外國法律史的研究領域也應該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不斷拓寬。進入21世紀以后,世界法律的發展也出現一些新的動向,如在經濟全球化影響下各國法律出現一定的趨同性,歐盟等地區性國際組織對其成員國法律制度的影響進一步加深,WTO規則越來越多地為世界各國所接納,等等,這些都應引起本學科的足夠重視。最起碼,我們可以從法律史的角度對這些現象做一些歸納和分析。
-------------------------------------注釋:
①同前頁注⑦。
②載《環球法律評論》2001年秋季號。
③④皆為作者1999年11月在華東政法學院的學術演講錄,載于《北大法律評論》(2001)第4卷第1輯。
-------------------------------------
法學家L京16~20D410法理學、法史學葉秋華/王云霞20022002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 作者:法學家L京16~20D410法理學、法史學葉秋華/王云霞20022002
網載 2013-09-10 20:5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