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時期家庭觀念的重構及其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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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時期,在“民主”與“科學”的旗幟下,人們在懷疑、反思傳統文化的同時,開始構建一些新的價值體系和價值觀念。對傳統家庭觀念的重新審視和對新家庭觀念的重建,既是五四新文化運動反封建傳統文化的突破口,也是五四新文化運動思想解放、價值重建的成果。
  一、傳統家庭觀念面臨的危機。家庭觀念是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在近代以前變化較慢,基本上處于一個相對平穩的狀態。進入近代以后,隨著中國近代化進程的推移,傳統的家庭觀念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挑戰。首先,中國近代經濟結構的變化成為引發家庭觀念危機的經濟因素。其次,太平天國、戊戌變法運動,特別是辛亥革命對傳統家庭觀念的沖擊,成為導致家庭危機的政治因素。第三,中西文化的沖撞,使傳統的家庭觀念面臨著危機。
  二、對傳統家庭觀念的檢討。作為封建上層建筑一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雖受“家庭革命”的沖擊,但由于歷史積淀太深,仍帶有極大的頑固性。載負著舊文化、舊倫理的家庭觀念成為軍閥獨裁和復辟帝制者手中的工具,共和民國重新被納入到專制主義的軌道。于是,以陳獨秀、李大釗、魯迅等為代表的先覺分子,以《新青年》為陣地,以“民主”與“科學”為旗幟,在思想領域里,掀起了一場比辛亥革命更為激進的反封建的新文化運動,對集封建舊文化、舊道德、舊倫理觀念于一體的家庭,進行了檢討。其一,封建的家長制與君主專制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是實現民主政治的最大障礙。其二,以父系家長制為主體的家庭制度,違反天賦人權的思想,是束縛人性正常發展的桎梏。
  三、五四時期家庭觀念的重構。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精髓是在“民主”與“科學”的口號下,對人特別是作為人的女性的發現,突出人權,要求人權是其特色,這一思想滲透到家庭觀念的各個方面,如婚姻觀念、離婚的自由、貞操觀念、生育觀念等。1.婚姻觀念的更新。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婚姻觀念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對婚姻主體權力的確認上。五四時期,隨著近代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幾千年來禮教風俗的基礎、大家庭制度的基礎、父母之命的基礎日趨瓦解,因此父母與兒女就婚姻的目的、擇偶的條件、方式等婚姻觀發生了沖突。覺悟的青年女子其結婚的觀念“不是要得一個依靠衣食的主人,乃是要得一個營共同生活的伴侶”,擇偶的標準不以財產多少為意,“重在學問的相等和性情的相合”。擇偶的方式主張戀愛自由。2.家庭倫理觀念的更新,家長制權威的削弱。五四時期,以家長制為主體的家庭倫理關系出現的裂變。其一,家庭結構的日益簡單和家庭規模的縮小趨向,導致傳統大家庭觀念的破裂。其二,家庭功能的削弱,導致家長權力的弱化。其三,家庭關系的松動。3.家庭改制的極端化傾向。五四時期,在對家庭制度改革的探討中,出現了兩種極端化傾向。有的認為:應當維持傳統的家庭制度存在,否則會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也有人認為:應當廢除婚姻、消滅家庭。
  
  
  
濟南大學學報K4中國現代史林吉玲19991999 作者:濟南大學學報K4中國現代史林吉玲19991999

網載 2013-09-10 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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