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魯迅的“韌”性人格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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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迅的著作中多處述及“韌”。從會見友人、教育青年、闡發人生經驗到思考對敵斗爭的戰術戰略,魯迅極其重視的一個原則便是“韌”。柔石曾記錄魯迅對于他進行的做人與戰斗的訓誨,柔石寫道:“魯迅先生說:人應該學一只象。第一,皮要厚,流點血,刺激一下子,也不要緊;第二,我們強韌地慢慢地走去”(注:柔石《柔石日記》(1929年2月9日),轉引自《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五輯(下),第650頁,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魯迅的話體現著自身的“韌”性精神特點。魯迅本人也自比為象,在給許廣平的信中,落款:"EL",即英語Elephant(象)的縮寫,"ELEF"即德語Elefant(象)的縮寫,許廣平給魯迅寫信稱"B·EL"(Brother Elephant),意為“象兄”,或稱"EL·Dear"意為“親愛的象”。“林語堂先生似乎有一篇文章寫過魯迅先生在中國的難能可貴,譽之為‘白象’”(注:許廣平《欣慰的紀念·魯迅先生與海嬰》,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象多是灰色,遇到一只白的,就極為珍貴了。確實,在一個無民主可言的專制國度里,在一片文化的沙漠地帶,作為一名精神界戰士,需要具有象的品格:皮厚,不怕流血,經得起刺激;同時,還能夠如象一樣強韌地,一步步堅持不懈地向前行進。魯迅具有這樣一種“韌”的人格精神。魯迅曾說:“我每看運動會時,常常這樣想:優勝者固然可敬,但那雖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終點不止的競技者,和見了這樣競技者而肅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國將來的脊梁”(注:《魯迅全集》第3卷第143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下同。),魯迅在這里頌贊的是一種“韌”的精神品格。30年代,在談到文化戰線面臨的任務時,魯迅指出:“對于舊社會和舊勢力的斗爭,必須堅決,持久不斷,而且注重實力”,“在文學戰線上的人還要‘韌’,……要在文化上有成績,則非韌不可”(注:《魯迅全集》第4卷第235-237頁。)。這是從長遠的文化戰略構想出發,對文化戰線上的朋友們提出的忠告。在魯迅看來,韌性是生命體需要具備的品格,擁有這種品格,生命才能升華,生命價值才能實現。
  魯迅的韌性精神特點,歷來為人所重視。瞿秋白強調“韌”的戰斗是魯迅的主要精神特點(注:瞿秋白《〈魯迅雜感選集〉序言》。),阿英在30年代說:“魯迅對中國文壇,中國青年最大的貢獻,最主要的是反映在他的創作和雜感里的不斷發展的一種苦斗的毫不妥協的精神”(注:阿英《〈魯迅小品〉序》。),茅盾說:“我們不僅要學習他的斗爭策略,而且更重要的是學習他那‘韌’的戰斗精神”(注:《茅盾論魯迅》,山東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這些論述無疑是正確的深刻的,其中包含著對魯迅“韌”性精神特點的經典性揭示。不過,論者多偏重于考察魯迅韌性精神與革命性的聯系,著重論述魯迅的韌性戰斗精神,硬骨頭精神,突出魯迅作為革命家的一面,而對魯迅韌性人格精神豐富多樣的表現性關注不夠,對魯迅韌性人格精神的本體性闡釋也重視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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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韌”的字面含義有兩層,一是持久,一是堅強,忽略任何一個層面都將導致對概念理解的偏頗,同時,兩層含義又不能平行放置于同一平面,等同理解,二者各有側重,而又具有某種內在的邏輯關系。第一層含義側重于時間維度,第二層含義側重于力量,力度,前者的實現必然包容著后者,后者又是前者得以實現的條件,沒有前者,后者就失去了體現的形式,沒有后者,前者也就失去支撐,兩層含義緊密關聯,共同說明著“韌”的內涵。魯迅曾說:“要治這麻木狀態的國度,只有一法,就是‘韌’,也就是‘鍥而不舍’。逐漸的做一點,總不肯休,不至于比‘踔厲風發’無效的”。(注:《魯迅全集》第11卷第46頁。)這里強調了“韌”的第一層含義。在給友人的信中,魯迅指出:“弄文學的人,只要(一)堅忍,(二)認真,(三)韌長,就可以了。不必因為有人改變,就悲觀的”(注:《魯迅全集》第12卷第234頁。),這里,魯迅兼顧強調了“韌”的兩層含義。魯迅曾告誡青年:“要緩而韌,不要急而猛。中國青年中,有些很有太‘急’的毛病,因此就難于耐久”(注:《魯迅全集》第11卷第90頁。),很明顯,魯迅在這里注意到了“韌”的兩層含義之間的關系。上述“韌”的兩個層面的意義構成,體現著魯迅韌性人格精神的兩種基本走向,認識魯迅的韌性精神,就必須剖析這兩個方面的意義構成。
  魯迅是20世紀人類文化史上的偉人,他的文學事業追求,生命哲學建構,文化思想體系的確立,韌的戰斗精神的形成都可以作為對“韌”的第一個層面的說明。魯迅之所以成為“存在”著的魯迅,是經過一個漫長的、漸進的然而是充滿痛苦與心神罹難及靈肉折磨的靈魂探險過程才得以完成的。如果我們選擇主體心靈作為立足點來審視魯迅韌性人格走向,則又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加以觀照,向外,是不妥協地與各種反動勢力進行斗爭,長期地苦心執著于從事實現中華民族精神改造事業的啟蒙工作,培植實現民族精神改造的文化構想的物質力量,為此寫下大量震撼人心的文字,而且,在不同的人文環境中,魯迅始終一貫地保持了堅定卓絕的人格節操;向內,是不斷的審問自我,批判自我,在批判與否定舊我中向前邁進。
  魯迅韌性人格精神的“韌長”層面與韌的另一層面“堅強”,不可分割地聯結在一起,像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只要關注一下魯迅晚年的境況,我們就會清晰地認識魯迅韌性精神的第二個層面。晚年魯迅的身心處在一種內外交困的情形之中,魯迅在許多書信中真實披露了這種情形。魯迅不僅要面對公開的敵人,而且還要防備友軍或自己隊伍中射來的暗箭或子彈,這不能不使他感到傷心,肺腑之言流于筆端,“敵人不足懼,最令人寒心而且灰心的,是友軍中的從背后來的暗箭;受傷之后,同一營壘中的快意的笑臉。因此,倘受了傷,就得躲入深林,自己舐干,扎好,給誰也不知道。我以為這境遇,是可怕的。我倒沒有什么灰心,大抵休息一會,就仍然站起來”(注:《魯迅全集》第13卷第116頁。)。魯迅身處來自兩方面的攻擊,“為了防后方,我就得橫站,不能正對敵人,而且瞻前顧后,格外費力。”(注:《魯迅全集》第12卷第606頁。)可以推斷,晚年魯迅的心境是悲憤蒼涼的,“我的確常常感到焦煩,但力所能做的,就做,而又常常有‘獨戰’的悲哀”(注:《魯迅全集》第12卷第586頁。)。這是就社會環境導致的魯迅心態而言。從家庭生活環境來看,家室之累亦使魯迅不堪重負,心情常常處于煩躁中。魯迅給友人的書信寫道,“負担親族生活,實為大苦,我一生亦大半困于此事,以至頭白,前年又生一孩子,責任更無了期矣。”(注:《魯迅全集》第12卷第89頁。)1935年3月致蕭軍信又寫道,“不久,我的母親大約要來了,會令我連靜靜的寫字的地方也沒有。中國的家族制度,真是麻煩”(注:《魯迅全集》第13卷第86頁。)。這些文字透露出家族負累給魯迅帶來的苦惱。魯迅晚年負担家族生活的經濟來源主要是版稅收入,在給李小峰的信里魯迅多次提到支取版稅的事。在給許壽裳的信中,魯迅也說到,“為啖飯計,擬整理弟與景宋通信,付書坊出版以圖版稅”(注:《魯迅全集》第12卷第106頁。)。這樣就使魯迅常常處于緊張的工作狀態,他說:“我實在很吃力,筆和舌,沒有停時,想休息一下也做不到,恐怕要算是很苦的了。”(注:《魯迅全集》第12卷第7頁。)超負荷的運轉間雜著心靈的困擾與煩躁,魯迅晚年身體狀況自然日漸損壞。如果我們仔細分析他晚年的書信,將會發現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即魯迅的心態衰老了。魯迅寫道:“歷來所身受之事,真是一言難盡,但我是總如野獸一樣,受了傷,就回頭鉆入草莽,舐掉血跡,至多也不過呻吟幾聲的。只是現在卻因為年紀漸大,精力就衰,世故也愈深,所以漸在回避了。”(注:《魯迅全集》第12卷第185頁。)但這并不意味著魯迅消極了,退卻了,而是表明魯迅對自我認識的進一步全面化,這種心態也并不構成晚年魯迅心理的主導成分。
  我們不厭其煩指出魯迅晚年的心態,其目的在于深刻地理解魯迅的韌性人格。我們看到,就是在上述那樣種種艱難情境里,魯迅沒有放棄追求,他多次聲言,“我的決心是如果有力,自己來做一點,雖然一點,究竟是一點。”(注:《魯迅全集》第13卷第158頁。)“只要我還活著,不管做多少,做多久,總要做下去。”(注:《魯迅全集》第13卷第592頁。)這是多么堅忍強悍的人格意志!我們只要翻讀《且介亭雜文二集·后記》,就可以強烈地感受到魯迅后期那種不肯折服,決不退讓的人格意志。正是基于強韌人格意志的支撐,使魯迅一生都表現出決不屈服退讓的個性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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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迅的韌性人格精神灌注于對生命價值實現的思考中,對生命完成形式的理解中,并由此而形成自己的“韌”的生命哲學。
  魯迅異常關注生命的存在形態,并積極高揚生命的主體性,“世上如果還有真要活下去的人們,就先該敢說,敢笑,敢哭,敢怒,敢罵,敢打”(注:《魯迅全集》第3卷第43頁。),生命的存在是合理的,“一要生存,二要溫飽,三要發展。有敢來阻礙這三事者,無論是誰,我們都反抗他,撲滅他!”(注:《魯迅全集》第3卷第51頁。)“生命的路是進步的,總是沿著無限的精神三角形的斜面向上走,什么都阻止他不得。”(注:《魯迅全集》第1卷第368頁。)但是,生命在前進途中又必須面臨死亡的選擇,面臨生命結束方式的選擇,這個現實的命題長久縈繞于魯迅的心里。早在日本留學期間,曾以雄文《猛回頭》《警世鐘》《獅子吼》震驚國人情緒的陳天華,不能忍受日本報紙對于中國同胞的所謂“放縱卑劣”的污蔑,不能容忍大家的軟弱渙散,自殺身亡,以生命最后一擲再一次撞響警世的洪鐘。這種死亡并非來自軀體內部組織的衰敗,而是來自外部的無形的暴殺,這不能不使魯迅感到深深的震憾。在以后的生命歷程中,魯迅的周圍,又曾有不少年輕的生命倒下。魯迅在《為了忘卻的記念》中追憶柔石等“左聯”五烈士慘遭殺害時寫道:“不是年青的為年老的寫記念,而在這三十年中,卻使我目睹許多青年的血,層層淤積起來,將我埋得不能呼吸,我只能用這樣的筆墨,寫幾句文章,算是從泥土中挖一個小孔,自己延口殘喘,這是怎樣的世界呢。”(注:《魯迅全集》第4卷第488頁。)魯迅憤慨于生命的被虐殺,同時,身外逝去的青春又促使他在沉重的壓抑中進行深入思考:在生命走向死亡之前,在生命必須進行選擇時,何種方式才能充分實現生命的自我完結而不至于徒耗生命,生命的一次性勇敢完結是否值得?
  魯迅對生命付出的思考是深邃縝密的,他把生命的犧牲與社會政治事業聯系起來加以認識,“改革自然常不免于流血,但流血非即等于改革。血的應用,正如金錢一般,吝嗇固然是不行的,浪費也大大的失算”(注:《魯迅全集》第3卷第281頁。)。魯迅澄清了一種不正確的犧牲觀,即把流血與改革等同起來的觀念,提出新的生命消耗觀。魯迅同時把生命的犧牲植根于民族心理現實的土壤中進行思考,他指出:“生在麻木如中國的地方,……縱使如何犧牲,也無非毀滅自己,于國度沒有影響”(注:《魯迅全集》第11卷第46頁。),這說明個體生命犧牲的無價值,不但不足以醒世,而且是可貴生命的極大浪費。經過血的洗禮的魯迅,逐漸形成自己獨特的生命價值觀,這種價值觀反映著魯迅的韌性人格精神。魯迅說:“我是不贊成自殺,自己也不豫備自殺的。但我的不豫備自殺,不是不屑,卻因為不能”,因為負有“對于社會的偉大的任務”(注:《魯迅全集》第6卷第334頁。)。魯迅向來不主張輕易地犧牲生命,他認為:“以生命來投資,為社會做一點事,總得多嫌一點利才好;以生命來做利息小的犧牲,是不值得的。所以我從來不叫人去犧牲”(注:《魯迅全集》第8卷第193頁。),“這并非吝惜生命,乃是不肯虛擲生命,因為戰士的生命是寶貴的。在戰士不多的地方,這生命就愈寶貴。所謂寶貴者,并非‘珍藏于家’,乃是要以小本錢換得極大的利息,至少,也必須賣買相當。”(注:《魯迅全集》第3卷第281頁。)所以魯迅教育青年,“為中國計,覺悟的青年應該不肯輕死了罷”(注:《魯迅全集》第3卷第267頁。),魯迅的觀點非常鮮明,反對無謂的犧牲,認為生命的保存是十分緊要的事,其終極目的是要“繼續生命”“發展生命”,養精蓄銳,增進實力,以便與舊勢力進行持久頑強的韌戰。
  魯迅的上述主張,來源于他親身經歷的斗爭實踐經驗。他說:“中國多暗箭,挺身而出的勇士容易喪命”;“對于社會的戰斗,我是并不挺身而出的,我不勸別人犧牲什么之類者就為此”(注:《魯迅全集》第11卷第16頁。)。魯迅在斗爭實踐中形成一套靈活的戰術戰法,“我所采取的戰術,是:散兵戰,塹壕戰,持久戰”(注:《魯迅全集》第13卷第226頁。);“有時會逼到非短兵相接不可的,這時候,沒有法子,就短兵相接。”(注:《魯迅全集》第11卷第16頁。)在各種戰法中,魯迅傾向于“塹壕戰”的戰斗方式。“在青年,須是有不平而不悲觀,常抗戰而亦自衛,倘荊棘非踐不可,固然不得不踐,但若無須必踐,即不必隨便去踐,這就是我之所以主張‘壕塹戰’的原因,其實也無非想多留下幾個戰士,以得更多的戰績。”(注:《魯迅全集》第11卷第21頁。)“壕塹戰”既是保持生命連續性的有效戰斗方式,又是進行持久戰的基礎,可以看出,這種戰法正是融入了“韌”的生命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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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求魯迅韌性人格精神形成的文化機遇,有幾個因素不能忽略。
  首先是魯迅自身的主體認識論因素。魯迅韌性人格精神的形成與他對中國歷史文化傳統的認識,對中國國情現實的理解緊密相關。魯迅曾感嘆:“難道所謂國民性者,真是這樣地難于改變的么?”(注:《魯迅全集》第3卷第17頁。)這其中包含了魯迅對傳統與現實的雙重認識。歷史文化傳統一旦形成,就有巨大的惰性力量,如恩格斯所指:“傳統是一種巨大的阻力,是歷史的惰性力”(注:恩格斯《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英文版導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02頁。)。任何人,任何社會集團想改變這種業已積淀而成的文化模式,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思想革命對象的強大與啟蒙者個體力量的單薄,決定了完成文化改造的任務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運動過程,它不是一代人能夠完成的,它甚至需要幾代人的努力,而每一代人,由于其生命存在的有限,決定了他們的努力只能是處在一種過渡狀態,決定了他們的改造成果不會引人注目。放在歷史的整體結構中考察,每一代人都只能是漫漫歷史長河中的過客,都只能是歷史進化鏈環上的一節,都只能是歷史的中間物。魯迅深明此點。他指出:“人多是“生命之川”之中的一滴,承著過去,向著未來”(注:《魯迅全集》第7卷第300頁。)。在《寫在〈墳〉后面》中,魯迅寫道:“一切事物,在轉變中,是總有多少中間物的”,個體“至多不過是橋梁中的一木一石”,“應該和光陰偕逝,逐漸消亡”(注:《魯迅全集》第1卷第286頁。)。這樣,客觀對象改造進程的無限長期性與主體生命的有限過渡性形成一種巨大反差,這對主體心靈勢必是一種嚴峻的考驗,同時,也是對主體精神持久性意志品格的有效檢測。面對如此艱難的課題,人們只能持久地堅強地奮爭,由量變到質變,最后實現精神改造的任務,建立起理想的精神文化家園。魯迅一再主張“韌”,正是認識到歷史發展的內在規律而作出的理性判斷。另一方面,先驅者的魯迅清醒地認識到現實社會的黑暗與先驅者的尖銳對立,啟蒙的歷史使命的沉重。魯迅指出:“‘自己背著因襲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這是一件極偉大要緊的事,也是一件極困苦艱難的事”(注:《魯迅全集》第1卷第140頁。)。沒有韌性的人格精神萬難承担這一“極困苦艱難的事”。魯迅無怨無悔地教育青年,培養青年戰士,以至不惜耗去自己的生命,在生活的道路上,將血一滴一滴地滴過去以飼青年,用意很明確,只有保持生命的連續性,才能作鍥而不舍的韌性戰斗,才能最終徹底改造中華民族古老落后的精神文化結構,建立真正的人國,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人的解放。
  特定歷史時期的文化遭遇也是鑄成魯迅韌性人格精神的一個重要因素。魯迅生活在一個王旗變換飄搖,政局詭譎多變,多種政治力量角逐的時代,各式各樣的“幫忙文人”紛紛登場亮相,他們作為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代表,作為統治階級的文化代言人,為統治階級的專制政治服務。這些“幫忙”文化人的虛偽和戲法是無窮的,他們“善于變化,毫無特操”,“雖然這么想,卻是那么說,在后臺這么做,到前臺又那么做”(注:《魯迅全集》第3卷第328頁。),暴露這些“自稱‘無槍階級’而其實是拿著軟刀子的妖魔”(注:《魯迅全集》第1卷第4頁。),也就必須有持久的韌戰精神。可以說,現代文化斗爭環境是魯迅韌性人格精神形成的一個酵素。
  考察魯迅韌性人格精神的形成,不能不涉及魯迅韌性人格形成中魯迅本人的性格氣質、家庭生活背景和家庭地位等方面的因素。
  魯迅的性格氣質突出地具有強韌的色彩。早期論文《摩羅詩力說》頌贊惡魔派詩人“立意在反抗,指歸在動作”,“其文章無不函剛健抗拒破壞挑戰之聲”,這種剛健抗拒破壞挑戰之聲,正與魯迅的性格氣質相契合。馮雪峰曾經指出,魯迅的“個性是從來就很強的”(注:馮雪峰《回憶魯迅》,轉引自《魯迅生平史料匯編(第五輯·上)》第158頁,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魯迅“對侵犯個性、個人自由、地位、利益、尊嚴的言論行為極其敏感,總是毫不猶豫地作出最猛烈的反擊。魯迅在這方面有很多十分引人注目的表現。例如,為維護自己戰士的尊嚴,他向最高法院上訴,控告身居要職,炙手可熱的當時的教育總長兼司法總長章士釗;為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他與北新書局的稿費糾紛,也是訴諸法律解決;當《文學》雜志主編傅東華化名伍實在《文學》上發表文章,暗示魯迅等‘名流’‘看不起黑種’,魯迅的反應就極其強烈,立即作文揭露,要求宣布其真實姓名,公開道歉,同時與文學社斷絕了關系。”(注:錢理群《心靈的探尋》,上海文藝出版社1988年版。)魯迅的強韌的氣質個性無疑對魯迅韌性人格精神的形成起到積極的影響作用。
  魯迅是長子,對外是家族利益的代表。自然,魯迅對傳統文化力量的感覺就更直接,也更敏感。幼年時期的家道敗落,使魯迅過早地體驗到世俗的人心世態,魯迅自敘自己被稱為乞食者,出入質鋪和藥店受到侮蔑,這對未成年的魯迅心靈造成的巨大傷害是難以估量的,以至這種創痛作為一種苦難情結沉積在魯迅的精神結構里,歷久不散。魯迅的耐久負重,魯迅的韌性精神是應該從其家庭地位與家庭生活背景材料中得到解釋的。
  僅僅注意到上述因素之于魯迅韌性人格精神形成發生的影響還不夠,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魯迅韌性人格精神的形成與主體的選擇密不可分。按照克爾凱郭爾的觀點,個人人格的形成和發展,“選擇”是決定性的因素。他指出:“就人格的內涵而論,選擇本身是具有決定性的。憑著選擇,人格使本身沉浸在所選擇的事物中,如不選擇,它會萎謝凋零……”。(注:克爾凱郭爾《或者——或者》第2卷第138頁。)克爾凱郭爾認為,人應該把選擇作為自己的任務,如果不選擇,就一無所是,只有當人們作出選擇,他才開始成為自己,所以,選擇對于個人人格的形成具有重大意義。選擇使人對自己作為主體的認識不斷走向深化,“人格便因此得到了鞏固”(注:克爾凱郭爾《或者——或者》第2卷第139頁。)。魯迅韌性人格的完成,是魯迅作為存在著的個體選擇的結果,是魯迅內向性的精神活動選擇的結果,同時,也是魯迅主觀意志指向的自由選擇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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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格精神問題往往是與價值問題聯系在一起的。因為無論是從哪個角度和方向上,無論是以什么觀點和方法對人格精神進行研究,似乎都包含著這樣一個目的,即從人格精神的方面來認識人和了解人,開拓人的內心世界,確定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亦即評估人的價值。所以,無論是叔本華的“生命意志”和痛苦型人格,尼采的“權力意志”和超人型人格,還是克爾凱郭爾的“孤獨個體”和人格選擇說,都是要說明或倡導個人如何成為他自己,如何實現個人的價值,因而,研究人格精神不可不研究價值,人格精神論離不開價值論。
  在現代西方價值論研究中,所謂價值問題,就是對各種各樣的事物進行評價的問題,討論人格精神的價值,亦即是對人格精神作出各種各樣的判斷與評價。魯迅韌性人格精神的價值首先就在于它促成了魯迅自我的完成,“人格就是單個個人的個性特征,就是使一個人成為他自己并且與其他人區別開來的東西。”(注:武斌《現代西方人格理論》第5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魯迅卓爾不群的精神氣質,其核心特質就在于“韌”,正是“韌”的精神鍛造出“存在”著的魯迅。
  如果局限于20世紀中國知識分子的精神建構史而加以考察,“魯迅精神”已成為中國知識分子人格建構的精神原型之一。魯迅先生在世之時,其精神風骨就感染著同時代的中國人,在茫茫的暗夜中,魯迅精神成為引導青年前行的火炬。魯迅先生去世之后,魯迅精神更作為一種重要的精神風范而啟示著后代的中國人。魯迅精神被作為中華民族求生存、求解放過程中的精神典范形式而確立下來。“民族魂”三字就是對作為民族精神的典范形式——魯迅精神的極好概括。
  “魯迅精神”自然是一個復雜的精神系統,是一個多元的復合體。“韌”性人格精神在魯迅的精神結構系統中居于核心位置,體現著魯迅精神結構系統的穩定性特質,這是一種不息求索、百折不回、抗爭到底的獨立自強的人格精神,是民族魂的核心所在,是中國脊梁人物的人格典范。
  
  
  
魯迅研究月刊京12~17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雷世文19991999雷世文 北京大學39樓518室 郵編100871 作者:魯迅研究月刊京12~17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雷世文19991999

網載 2013-09-10 2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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