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烏賦》源流漫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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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發現的漢代民間俗賦
  據《文物》1996年第8期報道,1993年3月,江蘇省東海縣尹灣村發掘出六座漢墓,出土大批木牘竹簡。其中有一篇比較完整的文學作品,全文現存664字,首簡頂頭書寫“神烏傅”。據學者們研究,“傅”即賦之通假字,寫作時代當在西漢晚期。(注:《尹灣漢墓簡牘概述》及《尹灣漢墓簡牘釋文選》,《文物》1996年第8期,又見《尹灣漢墓簡牘》,中華書局1997年9月出版。)另一支竹簡上部為□□書(?)□風陽(?)□□,下部有雙行小字:“蘭陵游徼宏(?)suǒ@①(?)故襄賁(?)□沂縣功曹□□”,疑為賦的作者或傳抄者的姓名和郡望官職。(注:見《文物》1996年第10期,又《尹灣漢墓簡牘》第150頁,中華書局1997年9月出版。按:蘭陵,為漢置縣,屬東海郡。游徼,為秦漢鄉官名。襄賁,秦置縣,屬東海郡。賁,讀肥。沂縣,地志無此縣,疑為臨沂縣,漢置,屬東海郡。功曹,郡之佐吏。)文體屬于漢代俗賦,語言樸素直拙,不像漢大賦那樣辭藻華美。句式四言,少量三五六言,與漢代以四言為主的詠物賦相近,不像漢大賦那樣以雜言為主。押韻有規則,或句句連押,或隔句相押,自由換韻。裘錫圭教授認為,“顯然作者是一個層次較低的知識分子,而且是在民間口頭文學的強烈影響下創作此賦的”。(注:裘錫圭:《神烏賦初探》,《文物》1997年1期。)墓主系東海郡功曹吏,姓師,名饒,字君兄。推測該賦作者也可能是與墓主地位相近的下級官吏。全文為隸草,稍別于其他竹簡之隸書,且有涂改痕跡,或許是草稿。又據同墓出土的木牘《君兄繒方緹中物疏》即隨葬物品清單,其中“神烏傅”又作“烏賦”。還有《列女賦》、《弟子職》、《楚相內史對》等文書,均未見。《弟子職》可能就是今本《禮記》中的《弟子職》。《列女賦》與劉向《列女傳》雖一字之差,恐怕不是一回事。
  《神烏賦》的內容是禽鳥相斗及生死決別的寓言故事。有雌雄二烏,陽春三月,外出飛翔,一烏受傷,乃筑巢高樹。有盜烏取其材,一烏呼而追之,并加譴責。盜烏不服,反怒作色,強辭奪理。二烏曉以道義,冀其悔改。盜烏仍然頑抗,遂相拂擊。雌烏被創,墜地不起,為賊捕取系之于柱。(注:此處原簡“賊”字,揚之水《神烏賦谫論》(《中國文化》1996年第4期)認為是“材”之假借字。裘錫圭作“賦”字,指捕取雌烏的人或動物。筆者認為,“材”在賦中曾二見,皆未與“賊”字通假,故從裘說。)幸得掙脫,而余繩纏繞,不能自解。雄烏助之,反愈束愈緊。(注:此處原文有脫落,述意據裘錫圭文。揚之水釋為:“雌烏似落入一處捕烏機關,故不能自解,縛之愈固。”)其雄驚懼,連呼蒼天,愿與雌同死。雌烏謂雄:“死生有期,各不同時,……疾行去矣,更索賢婦。毋聽后母,愁苦孤子。”語畢自投污廁而死。其雄大哀,涕泣縱橫,憂懣呼號,無所告sù@②。(注:《文物》1996年第8期《尹灣漢墓簡牘概述》,誤將雌烏說成雄烏,并說:“雄烏臨死之前求與雌烏同死,雌烏講了不能同日而死的道理。最后雌烏述說風云莫測,世事難難,獨自高翔而去。”理解與原文距離大。裘錫圭、揚之水解釋與之不同。)盜烏反而得免。最后是作者的評論。
  賦的意象可以概括為兩點:前半段寫神烏與盜烏相爭斗,比喻人間的以強凌弱,譴責竊奪,同情反抗。后半段寫受傷的雌烏與雄烏對話,有如夫妻永訣,場景凄涼哀傷,頗為動人。全文以禽鳥相斗意象為主,以雌雄別離意象為輔,前者為因,后者為果,構成一個完整的寓言故事。敘事層次清晰,以鳥喻人大致入情合理。全篇以對話為主,聲容辭氣各肖其身份,更別見生香真色。雖未必特有諷諭,卻揭示出當時社會生活中的真實圖景。(注:揚之水:《神烏賦谫論》,《中國文化》1996年4期。)其中多處引用《詩經》、《論語》、《孝經》、《淮南子》文句,可見作者頗受儒家影響。不過,讓鳥兒面對強敵大引古書勸其改惡從善,未免書呆子氣。篇末評論有些離題。
  《神烏賦》的發現,主要價值有二:第一、為漢賦增添了新的品種。以往人們只注意京苑大賦和抒情小賦;現在得知,同時還存在民間俗賦,由此對與之風格相近的漢賦和民間文學有了新的認識。第二、它補充了古代禽鳥寓言文學系列中的一個實例,使人們對這一類型文學現象從產生、發展到延續、變化的歷史過程有了更系統的了解。下面試對這一題材的源流作些考察和比較。
      禽鳥寓言之祖:《鴟xiāo@③》
  描寫禽鳥爭斗并擬人化以寄喻社會矛盾的寓言文學由來已久,最早可追溯到《詩經·豳風》中的《鴟xiāo@③》。該詩以被害母鳥口吻控訴惡鳥鴟xiāo@③,攫取其幼子,毀壞其窩巢。為了有個避風雨防侵害的家,它不辭勞苦,手足拮據,毛羽瘁@④,在風雨之前抓緊修補搖搖欲墜的鳥窩。詩中的母鳥具有人的思想感情和語言動作,是勢單力薄苦苦掙扎的受戕害者形象。鴟xiāo@③象征殘暴的掠奪者。作者愛憎分明,完全站在弱小者立場。基本主題與《神烏賦》前半很相近。區別在于:一為取子,一為奪巢;一為詩,一為賦。舊注以《鴟xiāo@③》為周公諭成王而作。當代研究者指出,應屬民間寓言文學,與周公無關。
  有人認為,《神烏賦》這一類型的故事,“其源頭可能是《詩經》的《鵲巢》,承上啟下的則是《燕子賦》”。(注:劉樂賢、王志平:《尹灣漢簡〈神烏賦〉》與《禽烏奪巢故事》,《文物》1997年1期。)這一判斷似欠周密。按《詩經·召南》之《鵲巢》篇只有“維鵲有巢,維鳩居之”兩句,沒有故事性,沒有擬人化,算不上寓言。方玉潤《詩經原始》說是“婚禮告廟詞也”。張西堂《詩經六論》以為是“送嫁和親迎的婚姻儀式詩”。陳介白《詩經選譯》說:“詩中鵲巢鳩居,只是詩之取興,比喻女之居男室。鵲善筑巢,故以為此。”總之,該詩不具備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寓言特征,只是選取這一自然現象讓人產生某種聯想,并沒有批判諷諭的目的,也未能表現出事情的過程和情節,與《神烏賦》似難看成同一類型。
  戰國時期,寓言文學長足發展,出現許多動物題材的作品,其中有些禽鳥或禽蟲對話的故事,往往表達某種哲理或政見。如《莊子》的“鴟yàn@⑤笑大鵬”,以大鵬象征志向高遠者,鴟yàn@⑤比喻見識短淺者,讓后者對前者的行為表示嘲笑。情節雖然簡單,但想象奇特,寓言深邃,引起后世無數文人學士的不斷效法和探究。《戰國策》的“鷸蚌相爭”,讓禽蟲相咬并對罵,互相揪住不放,結果第三者得利。西漢時期,《淮南子》有“鵲巢旁枝”、“狐捕雉”,《說苑》有“螳螂捕蟬,黃雀在后”、“鳩勸梟徙居不如改聲”等寓言,雖然思想內容和文章體裁與《鴟xiāo@③》《神烏賦》不同,但在將禽鳥擬人或人格化的形象思維方式上,有著某種內在聯系。藝術創作經驗的互相吸收與借鑒,是不受題材與文體限制的。
      漢代文人賦中的遠親近鄰
  漢代是賦體文學的黃金時代。《漢書·藝文志》著錄前漢賦894篇,今多亡佚。據費振剛等輯《全漢賦》統計,兩漢有可考作者83家,作品293篇。尚未發現與《神烏賦》題材完全相同者,但風格接近的還是可以找到一些。如東漢趙壹《窮鳥賦》,基本手法和句式與《神烏賦》略相仿佛。全文如下:
  有一窮鳥,戢翼原野。畢網加上,機jǐng@⑥在下。前見蒼隼,后見驅者。繳彈張右,羿弓彀左。飛丸激矢,交集于我。思飛不得,欲鳴不可。舉頭畏觸,搖足恐墮。內獨怖急,乍冰乍火。幸賴大賢,我矜我憐。昔濟我南,今振我西。鳥也雖頑,猶識密恩。內以書心,外以告天。天乎祚賢,歸賢永年。且公且侯,子子孫孫。
  趙壹恃才傲物,為鄉黨所擯,后屢抵罪,幾致于死,得友人救助獲免,因此作賦以謝。作者以窮鳥自況,蒼隼,驅者,羅者,指仇敵和當權者。雖然故事情節還不完整,但已能見到殺機四伏的場面和內外交困的心態,充滿恐懼哀告之態。通篇四言,淺近平易,不事雕飾,風格與其另一名篇《刺世疾邪賦》迥然有別。有理由認為,正是仿效當時民間俗賦而作。《神烏賦》所寫也可以說是“窮鳥”,開頭一段也有對環境惶恐不安的描述。兩賦藝術思路是相通的。
  與《神烏賦》語言風格相近的還有揚雄《逐貧賦》和《酒賦》,二賦與揚氏代表作《甘泉》、《蜀都》、《河東》、《羽獵》等大賦風格明顯不同。《逐貧賦》想入非非,把貧窮人格化,呼而與之對話,正言若反,大發牢騷。《酒賦》詠酒瓶,亦屬游戲筆墨。二賦皆純用四言,文字通俗,富于詼諧幽默感。把它們與《神烏》、《窮鳥》歸于俗賦一類,應該不成問題。
  不少論者指出,漢代詠物賦來源于荀卿《賦篇》,荀賦即屬于民間俗賦。漢代詠物賦很多,哪些可以算俗賦?尚待研究。筆者以為,像東漢邊韶《塞賦》,以平暢的四言韻語,描述一種博奕之具,并把它的活動方式哲理化、政治化,其手法與荀子《箴》、《蠶》等賦相同,可否算俗賦呢?有的研究者把王褒《僮約》《責須髯奴辭》列為俗賦,其實那是詼諧之文,是通俗文學的另一支派,與賦體文學似有區別。《全漢賦》擯而不收,良有以也。
      民間兄弟:漢樂府和《易林》
  漢代民間文學的真正代表是漢樂府。其中有些禽言詩,讓鳥兒作人語,抒人情,反映鳥被人傷及生離死別之恨,與《神烏賦》似可看成同一類型。如《艷歌何嘗行》:
  飛來雙白鵠,乃從西北來,十十五五,羅列成行,妻卒疾病,不能相隨。五里一返顧,十里一徘徊。“吾欲街汝去,口噤不能開。吾欲負汝去,毛羽何頹摧。”“樂哉新相知,憂來生別離。躊躇顧群侶,淚下不自知。”
  寫白鵠并飛,其一有病不能相隨,乃作永訣,暗寓夫妻別離的悲傷。與《神烏賦》后半的情景略似。所不同者,一為有病,一為盜烏所傷,而抒情手法基本一致。
  再如《烏生》,寫烏生八九子,被游蕩兒彈弓打死。作者以母烏口氣,先敘烏兒慘遭毒手經過,次敘其自責藏身不密,然后轉念世情難測,善于藏身的魚、鹿、黃鵠皆未能幸免,最后歸之天命,表達弱肉為強食的痛苦。《雉子斑》假托老野雞對小野雞說話,體現被掠去子女的父母的悲痛心情。兩詩雖寫人禽矛盾,與《鴟xiāo@③》《神烏賦》的禽烏相斗有別,但在以鳥比人的手法上是相同的。他們都用天命自我安慰,此亦為民間作品所常見。《神烏賦》寫雌烏死前勸雄烏另索賢婦,勿虧待孤兒,跟漢樂府《病婦行》所寫病婦死前向丈夫托孤的話相似。這或許是《神烏賦》向樂府詩汲取營養的痕跡。
  在漢代,樂府詩與賦之間的界限尚不嚴格。有些詩像賦,有些賦像詩(如《善哉行》全部四言,《滿歌行》基本上四言,與四言詠物賦句式相同)。而《神烏賦》最后幾句:“眾鳥麗于羅網,鳳凰孤而高翔,魚鱉得于bì@⑦笱,蛟龍蟄而深藏,良馬仆于衡下,騏驥為之徐行。”這種類型化的取象,在漢代抒情小賦和無名氏古詩中時常使用。
  漢代民間韻語集《易林》,或以為昭宣時焦延壽作。書中有大量鳥類爭巢、相斗的描寫。如《明夷》卦有:“鶴盜我珠,逃于東都。鵠怒追求,郭氏之墟。不見蹤跡,反為禍災。”如果把“盜珠”改為盜材,再把“反為禍災”具體化,豈不跟《神烏賦》情節接近了?這個動物寓言在書中三次引用,說明當時很流行。《益》卦之《萃》:“雀行求粒,誤入罟域。賴仁君子,復脫歸室。”簡直是《窮鳥賦》的內容提要。《大有》卦之《萃》:“雀行求食,出門見鷂,顛蹶上下,幾無所處。”已經具備曹植《鷂雀賦》的基本框架。《豫》卦之《晉》:“鵲巢柳樹,鳩奪其處。任力薄往,天命不佑。”前兩句與《詩經·鵲巢》同,后兩句說明雙方發生過爭斗,作者以失敗者鵲的口吻,譴責鳩恃其暴力而缺乏道德,天必殛之。比《鵲巢》更富于寓言色彩。書中還有兩處提到“鷂鴟娶婦”,似乎隱含著有趣的童話故事。還多次描寫鳥類打群架,有如人類戰爭。作者將禽鳥人格化故事化并暗喻《易》理,很可能是在民間寓言基礎上提煉而成。可惜每首只有四句或五六句,沒有展開寫成樂府詩或俗賦。《易林》屬于通俗性解《易》讀物,無疑對當時民間作家和文人都會發生影響。
      似曾相識:曹植《鷂雀賦》
  魏晉時期的辭賦作品,以禽鳥比喻人類者十分普遍。其中具備完整寓言故事性的是曹植《鷂雀賦》。
  該賦除第二三句外,其余均為四言。鷂取雀,雀說:“身體些小,肌肉瘠瘦,所得益少,君欲相dàn@⑧,實不足飽。”鷂說:“三日不食,略思死鼠。今日相得,寧復置汝。”雀又說:“性命至重,雀鼠貪生。君得一食,我命是傾。”鷂稍猶豫,還是要吃雀。雀跳入茂密棗樹中躲藏,不停地跳動。鷂不能得,乃棄之而去。然后是二雀相逢,敘說脫險經過。馬積高說:“此賦當據民間寓言寫成,語言全是口語,非常生動形象,完全擺脫了文人賦的窠臼。”并指出賦中“蒜顆”即當時俗間常語。(注:馬積高:《賦史》第15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所論極是。郭維森、許結說:“就辭賦發展來說,此賦吸收民間文學資料,充分發揮了賦的敘事功能,具有開創性。……直到唐代俗賦才有繼響,然后又被擱置,這是很可惜的。”(注:郭維森、許結:《中國辭賦發展史》第227頁,江蘇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尹灣漢簡的發現,足證曹植正是從《神烏賦》和《易林》得到素材而加以發展的。前半節寫雀鷂相辯相斗,雀比神鳥巧于言辭,長于跳躍,不那么呆氣。后半節二雀對話,既含事過之后的夸耀,又有反省和勸勉,很像大難之后幸免的村中翁嫗。刻劃雀與鷂的心理、動作、神態比《神烏賦》具體細致,從反映社會上兇殘與弱小之間的斗爭看,頗不如民間俗賦。據《魏志·王粲傳》裴松之注,曹植喜歡民間文學,曾對邯鄲淳“誦俳優小說數千言”,及“古今文章賦誄”。可能與《神烏賦》之類俗賦有過接觸。
  曹植的《令禽惡鳥論》,曾引述《說苑》鳩勸梟徙居不如改聲的寓言和孝子伯勞被讒殺后變成燕子報冤的傳說。又有《蟬賦》,寫狡童捕蟬,蟬多方逃避,終于落網。前半節場景頗類趙壹《窮鳥賦》,但語言風格不屬于俗賦,而接近禰衡《鸚鵡賦》一類文人賦。
  曹植略后的俗賦,傅玄有《鷹兔賦》,僅存五句:“兔謂鷹曰:汝害于物,我益于世,華毛被札,彤管以制。”(《初學記》卷二十),估計是接近《鷂雀賦》的俗賦。左思有《白發賦》,讓白發與主人對話,大發懷才不遇蹉跎歲月的牢騷,有意模仿揚雄《逐貧賦》。束皙有三篇俗賦:《貧家賦》全用文言,寫貧窮人家種種@⑨狀,不少句子吸收漢樂府。《勸農賦》諷刺官吏以勸農為名到鄉間作威作福,大吃大喝。《餅賦》描寫從作餅到吃餅種種情形,旨在戲謔。明人張溥說:“晉世笑束先生《勸農》及《餅》諸賦文詞鄙俗。今雜置賦苑,反覺其質致近古,由彼雕繪少也(《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束陽平集題辭》)。所謂“質致近古”,也就是接近漢代民間俗賦。上述作品皆出自文人之手,如同當時文人多喜模擬樂府詩一樣,實際上是在模仿漢俗賦,都屬于文人文學向民間文學汲取營養的潮流。
      南北朝俗文學中的禽鳥題材
  南北朝時期,通俗文學主要有民間志怪小說、民歌和文人詼諧文等等。
  志怪小說多源于民間傳說,而后由文人記錄加工。其中有些禽鳥相搏故事,題材與魏晉稍有淵源,思想傾向已經變化,增加了不同程度的神怪色彩。如宋劉敬叔《異苑》:“張華字茂先,有一白鸚鵡。華行還,鳥輒說僮使善惡。……公后在外,令喚鸚鵡。鸚鵡曰:‘昨夜夢惡,不出戶。’公強之,至庭,為zhān@⑩所搏。教其啄zhān@⑩,反而得免。”鸚鵡講仆人壞話,與zhān@⑩烏搏斗得脫,可能實有其事。但“夢惡”云云,則是傳說者的添枝加葉。
  梁吳均《續齊諧記》:反漢楊寶九歲時,見一黃雀為鷂所傷,取歸養之。后毛羽長成,與群雀哀鳴繞堂,數日乃去。及夜,有黃衣童子,向寶拜曰:“我王母使者,昔使蓬萊,不慎為鷂梟所搏。君仁愛拯救,實成德濟。今當受使南海,不得奉侍,極以悲傷。”以白環四與寶曰:“令君子孫潔白,且位登三公。”后來楊氏果然四世三公。這就是成語“結草銜環”中“銜環”的出典。前半節也許是實錄,后半節則是附會。禽鳥報恩為民間傳說常見題材,鳥為王母使者之類神話,漢魏以后廣為流行。
  這些故事雖不能說與《神烏賦》、《鷂雀賦》有直接聯系,但主體意象《禽鳥相搏》相同,當同屬民間文學系列。
  南北朝民歌中未發現禽鳥寓言詩,但文人擬樂府有大量寫禽鳥相別并擬人化的作品。如鮑照《代空城雀》:“雀乳四Kòu@(11),空城之際。朝食野粟,夕飲冰河。高飛畏鴟鳶,下飛畏網羅。辛苦何伊言,驚迫良已多。誠不及青鳥,遠食玉山禾。猶勝吳宮燕,無罪得樊窠。賦命有厚薄,長歡欲如何。”象征掙扎在死亡線上的貧苦百姓生活處境,思想與意象都是漢樂府《烏生》的繼承與發展。
  不少禽鳥詩比喻夫妻別離。如劉宋吳邁遠《飛來雙白鵠》:“可憐雙白鵠,雙雙絕塵氛。連鱗弄光景,交頸游青云。逢羅復逢繳,雌雄一旦分。哀聲流海曲,孤叫出江fén@(12)。豈不慕前侶,為爾不及群。步步一零淚,千里猶待君。樂哉新相知,悲來生別離。持此百年命,共逐寸陰移。譬如空山草,零落心自知。”極像漢樂府《艷歌何嘗行》的翻版,只不過沒有采取雌雄對話形式。
  梁吳筠《詠燕詩》別出心裁:“一燕海上來,一燕高堂息。一朝相逢遇,依然舊相識。問余來何遲?山川幾紆直?答言海路長,風駛飛無力。”把燕子人格化,有如老友久別重逢,問候旅途辛苦,已經純屬寓言。雖然情節簡單,而藝術思維方式與《神烏賦》相通。
  南北朝賦中有何遜《窮烏賦》,題目與趙壹《窮鳥賦》一字之差,思想境界大相逕庭。何遜筆下的窮烏,“既滅志于青云,遂甘心于園沼”,“同雞塒而昔宿,啄雁稗以爭肥。異海鷗之去就,無青烏之是非。”似自比甘心沉淪、胸無大志者,也許是不得志的反語。《南史·卞彬傳》記,梁卞彬“大忤旨,因此擯廢數年,不得仕進,乃擬趙壹《窮鳥》而為《枯魚賦》以喻意。”《梁書·高爽傳》記:爽坐事系治,曾作《@(13)魚賦》自況。二賦今已不存,可見趙壹《窮鳥賦》這一形象影響深遠。
  南北朝文中有一些描寫動物而旨在諷刺的詼諧之作。如袁淑《雞九錫文》、《驢山公九錫文》、《木蘭王九錫文》、《常山王九錫文》,封雞為會稽公,驢為大鴻臚,豬為木蘭王,蛇為常山王,利用諧音或形態雙關,極戲謔之能事,矛頭指向王公大人。若上溯到漢魏,與王延壽《王孫賦》(猴子)、曹植《蝙蝠賦》是相通的。雖然還不具備故事性,不能算寓言,但顯系受民間寓言影響的結果。
      有朋自遠方來:佛經禽鳥寓言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通俗文學還有另一個重要支派,那就是佛經故事。佛教從西漢末年傳入中國,魏晉之際已對思想界發生重大影響。南北朝時,文學界受其啟發,出現了詩歌音韻史上的劃時代變化——永明體。在寓言文學領域,佛經中大量的嘲笑國王、貴人以及各種動物的寓言故事,使傳統寓言題材大為擴展,想象更加豐富。有些禽鳥爭斗的寓言,與《神烏賦》、《鷂雀賦》雖非同一來源,然而恰可遙相映襯。
  元魏時譯《雜寶藏經》有烏燒梟穴故事。烏與梟相怨,烏因梟白天不能見物而啖其肉,梟乘烏夜眼暗而啄其子,日夜相斗,無所休止。有一智烏使出苦肉計,讓眾烏拔其毛,啄傷其頭,因自悲鳴。梟聞其聲,乃問其故。智烏說:“眾烏仇我,不得生活,故來相投,以避怨惡。”梟遂留養。日月長久,毛羽平復,日銜干枝枯草于穴中,似如報恩。梟問:“何用此為?”烏答:“孔穴之中純是冷石,用此草木以御風寒。”梟以為好意。冬日大雪,眾梟皆集穴中。烏乃銜牧牛人火,用燒孔穴,眾梟于是一時殄滅。佛經原意在宣揚因果報應,故事本身卻告訴人們,不能相信仇人的詭計,以臻養虎遺患。全文以四言為主,文字通俗,以鳥擬人,情理酷肖,情節構思比《神烏賦》、《鷂雀賦》更加有趣。
  同經又有鵲奪烏巢故事:鸛雀口中銜草,告諸鳥言:“我等應當共相憐愍,集會一處而共住止。”諸鳥信之,咸來聚集。鸛雀伺眾鳥出后,就其巢穴,啄卵食子。眾鳥將至,偽裝銜草。后被發現,感加嗔責。鸛雀拒不承認,諸鳥知如其諂欺,悉舍而去。故事寫眾鳥受騙而不報復,表現了佛教所提倡的寬忍胸懷。但讀者印象是勿為甜言密語所欺騙,客觀上揭露了竊奪者的陰險詭詐。
  后秦時譯《出曜經》有小鳥智斗鷹王故事。鷹王攫獲小鳥,欲食之。小鳥說:“今日被捉,只因離家,否則不爾。”鷹王問:“家在何處?小鳥說:在高山絕壁上。你根本無法抓到我。鷹王說:暫時放你回家,讓你看了我的威力,能不能再次抓到你?小鳥回到高山,落在兩片巨石之間,挑戰鷹王說:敢來抓我否?鷹王大怒,鼓其羽翼,奮力從高空沖下,小鳥急入石間縫窩中。鷹翼被巨石折斷,墮入深澗而死。故事贊揚小鳥巧妙利用鷹王好勝逞強心理,使其陷入絕境。似乎屬于智慧寓言。亦可歸入禽鳥相斗系列。
  南朝時譯《百喻經》有愚鴿殺雌故事。雌雄二鴿共一巢,秋果熟時,取果滿巢。其后果干減少,唯半巢在。雄疑雌獨食,雌答不曾獨食,雄不信,啄殺雌鴿。天降大雨,果得濕潤,還復如故。雄鴿見狀,方生悔恨。諷刺愚人無知,不問緣由,錯怪無辜者。
  佛經中鳥類寓言甚多。從上述數例不難看出,來自異域的佛教文化,在取象立意,情節構思、語言表達許多方面較之本土文化具有不同特色。不但與漢魏俗賦風格迥別,與六朝民間故事也旨趣相異。但也有少數佛經寓言,如鸚鵡滅火,也被具有明顯佛教色彩的志怪小說集《宣驗記》所吸收。可見這時已經開始中外寓言交融的趨勢。
      隔代傳承與變異:敦煌《燕子賦》
  揚之水、裘錫圭、劉樂賢、王志平等人的文章都認為,敦煌遺書《燕子賦》正是從漢代《神烏賦》發展而來。這無疑是正確的。不過,二者之間既有傳承也有變異。
  《燕子賦》有簡繁二本。簡本實為五言敘事詩,作于開元年間,以對話為主,情節和動作描寫較簡單。繁本以四言韻語為主,夾有雜言,據推測當作于開元后期至天寶十四年以前,(注:張政離:《從〈燕子賦〉看民間文藝》,光明日報1951年4月14日。)文字比簡本多出三分之一以上,藝術性更強,頗似后世彈詞唱本。出場的鳥兒由簡本的三個增加到七個,每只鳥(其實是人)的語言動作、神態心理都極力刻劃,繪影繪聲,故事情節曲折多變,場面不斷更換,已經具有初步的戲劇性。開頭說:“仲春二月,雙燕翱翔,欲造宅舍,夫妻平章。”與《神烏賦》開頭相似。剛剛筑好巢,黃雀即乘虛霸占,燕子歸來,黃雀率其妻兒拳腳相加。燕子上訴鳳凰,鳳凰命cāng@(14)liáo@(15)傳喚,黃雀嘻皮笑臉,推拖不去,cāng@(14)liáo@(15)把它扭送到州。鳳凰審判,責打黃雀五百,枷項禁身。接著是黃雀的哥們@(16)鴿向燕子說情,雀婦探監,黃雀在妻子面前充好漢,又向獄卒低聲下氣乞求脫枷。第二次審訊,黃雀拿出當年隨大將軍出征高麗獲得的上柱國xūn@(17)告,愿以贖罪。鳳凰準予釋放,燕子乃與黃雀講和。最后鴻鶴批評二鳥,燕雀同詞答對。
  作者同情弱小的受害者燕子,鞭撻強梁的流氓黃雀,反映了唐代社會某些丑惡現象。但全文主旨在于戲謔,談不上對官場作深刻有力的諷刺。作者筆下的眾鳥,分別代表官長、差役、幕友、獄卒,他們尚能秉公辦事。黃雀耍無賴,已經受到應得懲罚,因有軍功而從寬發落,不能算是不受法律制裁。因此,從思想傾向看,《燕子賦》既繼承了《神烏賦》的基本精神,但并沒有提升到新的高度。《神烏賦》是悲劇結局,《燕子賦》是喜劇結局,社會批刺力有所削弱。然而從藝術技巧看,《燕子賦》無疑大大超過《神烏賦》。它不同于一般的以此喻彼的寓言故事,而具備了著意追求藝術審美情趣的自覺創造意識。特別在俗語的運用方面,賦中有大量唐代口頭語,新鮮活潑,表現力極強,描摹各色人等(尤其是黃雀的無賴相)維肖維妙。其上源可以追溯到漢魏六朝的通俗文學,如王褒《僮約》、石崇《奴券》、束皙《勸農賦》、劉謐之《寵郎賦》、劉思其《丑婦賦》,任fǎng@(18)《奏彈劉整》等等。而在同時的唐代竟沒有同類作品能與之相比。《燕子賦》雖藏于敦煌窟寺,可是其中只有一處提到“口中念佛,心中發愿,若得官事解散,驗寫《多心經》一卷”,此外未見佛教思想痕跡。最后竟以道家《莊子》中的典故作結。所以,我認為此賦不能算是佛教文學,而是典型的民間俗賦。
  唐代民間故事中亦有禽鳥相斗傳說。如《明皇雜錄》記,明皇有白鸚鵡,聰慧能言詞,呼為雪衣娘。“忽一日飛來貴妃鏡臺,語曰:‘雪衣娘昨夜夢為鷙鳥所搏,將盡于此乎?’上使貴妃授以《多心經》,記誦頗精熟,日夜不息,若有所祈禳者。”不久,明皇與從官校獵于殿下,“鸚鵡方戲于殿檻,瞥有鷹至,立時而斃。上與貴妃嘆息久之,遂命瘞于苑中。”與張華所記平分秋色,一脈相承,屬于文人記錄的民間傳說,實際上都是由禽鳥相搏殺而引發的想象。比之同時的《燕子賦》,藝術創造力未免相形見絀。
      唐代文人筆下的禽鳥爭斗故事
  在唐代文人的詩賦散文中,不乏禽鳥相爭相別題材,有的已成為抒情述志的一般意象,它們不屬于通俗文學,但無疑受到漢魏以來同一類型作品的影響。
  唐詩中擬樂府禽鳥題材甚多,通常作為取象、起興,少數具備不同程度的寓言性質。如韋應物《鳶奪巢》:
  野鵲野鵲巢林梢,鴟鳶恃力奪鵲巢,吞鵲之肝啄鵲腦,竊食偷居還自保。鳳凰五色百鳥尊,知鳶為害何不言?霜zhān@⑩野鷂得殘肉,同啄羯腥不肯逐。可憐百鳥紛縱橫,雖有深林何處宿。
  這是一首典型的寓言詩。作者譴責鳶奪鵲巢食其肝腦,比喻惡霸橫行,魚肉鄉民;作為百鳥之王的鳳凰不聞不問,暗諷最高統治者的昏@(19)縱容;zhān@⑩鷂只顧啄食殘肉,而不驅逐兇暴,比喻地方官吏狼狽為奸,玩忽職守;百鳥無處寄宿象征百姓不得安身。這首詩若用賦體加以演繹,可以寫成一篇更深刻的《燕子賦》。天寶十四年韋應物十九歲,他也許接觸過《燕子賦》,也許不謀而暗合。
  杜甫有《義鶻行》,寫二鷹養子柏顛,為蛇所吞噬。二鷹力不能救,乃領來健鶻,與蛇搏斗,折蛇尾,穿蛇腸,為鷹報仇后高翔而去。作者從樵夫那里聽到傳聞,立即作詩大加贊揚,目的是“用激壯士肝”,提倡為民除暴。后世評杜詩者比之太史公義俠傳。
  白居易有《燕詩示劉叟》,寫梁上雙燕育四兒,雛燕羽毛豐滿后,棄母而去,老燕日夜悲鳴。作者意在譴責不孝兒女拋棄父母,最后卻要老燕反省:“思爾為雛日,高飛背母時。當時父母念,今日爾自知。”較漢魏以來將群燕分飛比喻夫妻分離,算是別出心裁了。
  在唐代散文中,司空圖有《說燕》。他寫道:“燕雖同類,有巧拙之目。里人構其寢始就,而拙者遽巢其間。巧者既至,必搏而逐之,俾之他室。雖童稚亦以為恨。里人不能決其去留者,蓋辨之不早爾。”作者聯想到執政者用人,“則賢不肖之取舍,乃系所擇之先后爾,可不戒哉!”這實際上是一篇小品文,托物喻政的意識很明顯。
  李華有《xiāo@③擊狐記》,有狐擾亂宮里,為xiāo@③所擊殺。有人責xiāo@③傷生害理,作者卻為之叫好。通過猛禽搏擊惡獸,宣揚除暴安良。并警告地方官吏,如不改惡從善,有甚于狐之害人,則將被懲于xiāo@③。文章主旨與杜甫《義鶻行》相同,皆贊揚俠義,而議論更多,政治性更鮮明。
  唐代賦中,郗昂有《鷸蚌相持賦》,把《哉國策》中的寓言用賦的形式加以鋪張,不但鷸蚌互相指責,漁父也發表評論。頗具戲劇性,但沒有什么政治性。語言典雅,音韻和諧,題下注明以“洛城風日”為韻,屬于律賦。
  張仲素有《黃雀振白環賦》,將《續齊諧記》里的傳說改寫為賦,基本思想和故事情節沒有變化,文辭絢麗,也屬于律賦。麗則麗矣,反而不如民間傳說之樸素自然。
  盧照鄰有《窮魚賦》,小序中說,他為群小所攻而被拘,賴友人救護得免,遂感趙壹而作此賦。手法更鋪張,更擬人化,讓拯救窮魚的大鵬也開口講人話,發感慨。故事性更強,寓言色彩更濃。
      余音裊裊,不絕如縷
  宋元明時期,禽鳥爭巢或相斗的故事,仍然屢見于作家筆端。有詩,有文,有記實,也有寓言。
  北宋梅堯臣有多首此類詩篇。如《烏毀燕巢》:“堂間兩胡燕,哺雛銜百蟲。老鴉亦養子,偷雛燕巢中。燕巢忽墜地,六七皆命窮。赤身無羽翼,腸斷彼雌雄。”僅作純客觀敘述,對燕與烏都予以同情。《雀奪燕巢生四雛》寫雀奪燕巢生雛,燕竟去而不爭。義者欲除雀,作者矜而留養,俟其長大乃逐之。實錄而已,并無諷刺。《諭鳥》詩則純屬政治寓言。將鳳凰比作帝王,烏鴉比作宰相,所用鳥官,唯求附己,不問賢否。“以燕代鴻雁,傳書語暄涼。qú@(20)鴿代鸚鵡,剝吞說語詳。禿cāng@(14)代老鶴,乘軒事昂藏。野鶉代雄雞,爪咀稱擅場。”它們胡作非為,朝政一塌糊涂。為百鳥所厭,烏鴉亦被鳳凰逐去遠方。朱東潤《梅堯臣集編年校注》認為是諷刺范仲淹任用“四瞪”、“三虎”等酷吏而作。梅氏又有《靈烏后賦》,用意與此詩相同,描寫不及詩之具體。范仲淹曾作《靈鳥賦》,為自己辨解。可見寓言已卷入政爭。
  南宋李若水《李忠愍集》有《巢烏說》,記其庭有群烏筑巢,“其勤者巢始基,而惰者憚取薪之難,每視勤者之往也而攘焉。”勤者病之,相約護巢,而惰者勢眾,相斗xié@(21)不已。“護者力不勝,乃遁。迨相呼而至也,其巢虛矣。其復巢之而攘也亦然。”于是相搏,相追,相詬,日夜飛噪。作者感慨說,動物尚且如此爭斗,“則夫人之宅顯位處高爵而欲免乎忌奪傾失,難矣哉!難矣哉!”雖有諷世之意,但傾向性不鮮明,似乎爭奪現象是不可避免的。不但缺乏《神烏賦》《燕子賦》那樣的同情心,也不如司空圖《說燕》的是非感。
  元人王旭《蘭軒集》有《黠烏說》,記其鄰之樹,“有烏分南北巢其上,(南烏)伺北烏之出也,則往竊其構,不數日而巢成。北巢殆盡,疑南烏之竊己也,偽飛去,止他樹以覘焉,既而果然。北烏飛還,據巢相斗,盡取其所竊以歸。”作者由烏及人,“世之懷詐偽以相傾,行穿窬而無恥,損人益己,害眾成家,與斯烏何以異也?嗚呼!終亦敗亡而已矣。”明確譴責偷盜行為,比李若水思想前進一步。李王二氏的基本意象都是記實,也可以說源于《詩經》的《鴟xiāo@③》。至于漢代的《神烏賦》,他們未必見到。
  元人陶宗儀《南村輟耕錄》記,有人作《雕傳》以警告刁唆詞訟蠹民梗政者。大意說,鳳凰為百鳥長,有雕為害,百鳥逃避。雕無所食,乃在鳳凰面前訴說百鳥種種過錯,鳳凰惑焉,命shuāng@(22)鳩治之,shuāng@(22)鳩與雕勾結,搜,逐,捕,啄眾禽,而雕勢益漲,百鳥或餒死草莽,或深藏遠竄。鳳凰憂之,訪求鶴仙,命其乘軒巡察。鶴查明事實,請除眾雕。鳳凰從之,使虞人廣羅弓矢,雕徒盡斃,余黨慝于深山不敢出。這是又一個有意創作的政治寓言,比韋應物、梅堯臣情節更復雜,與敦煌《燕子賦》近似,但人物只有行動,沒有話語,不如《燕子賦》之神情畢現。
  明人劉基有《義鵲》,記“二鵲各巢而生子,其一母為鷙所搏,二子失母,其鳴啁啁。其一方哺子,若見而憐之,赴而救之,即銜至一處哺之,若其子焉。”作者嘆息說:鵲“乃能義若此,何以人而不如鳥乎?”(《田間書·雜言》)亦屬禽鳥相搏而派生的故事。如果說杜甫《義鶻行》是贊揚男性中的俠客,劉基《義鵲》則有似女性中的義婦。
  明人謝肇zhè@(23)有《鷂雀賦》,小序申明是有意效子建之賦。全用四言,鋪陳演繹。前半節寫鷂雀對話,相斗,大致同曹賦;后半節增加行人救助,雀乃高飛;最后還有群鳥吊問。故事性更強,刻劃更具體,但文字不如曹植平易通俗,似屬戲謔之作,無他深意。
  劉樂賢、王志平《尹灣漢簡〈神烏賦〉與禽鳥奪巢故事》列舉了藏族民間故事“烏鴉與貓頭鷹”,那其實是佛經《雜寶藏經》寓言的翻版。該文還提到白居易《禽蟲十二章》、李頻《黃雀行》、李建勛《歸燕詞》、張岱《夜航船》,其中雖有禽鳥奪巢的記述,不過簡單幾句而已,沒有故事情節,也缺乏以此寓彼的用意,就不一一論列。
  從以上簡單考察不難看出,描寫禽鳥相斗相別的寓言文學,萌發于民間,《詩經》開其端,漢樂府、《神烏賦》踵其后。繼而引發文人的興趣,趙壹、曹植、鮑照、吳筠、韋應物、白居易、梅堯臣、王旭、劉基,競相效法,代有創作。并且逐漸增加了作家的主體感情成分和社會政治意圖,對客體的描寫則越來越淡化,禽鳥相別題材甚至成為凝固的抒情定式。而在民間,從六朝小說、佛經寓言到《燕子賦》,結構愈來愈復雜,比較注重故事情節的趣味性和客體活動的具體表現。各個不同時的作品盡管有這樣那樣思想內容的區別,文章體裁的不同和手法風格的差異。但終于匯集成為同一類型的文學系列。
  通過對《神烏賦》源流的考察,或許能夠舉一反三,提高人們探索古典文學某些主題、題材、意象的產生、發展、繼承、變化的興趣,從中總結出某些藝術思維的經驗與教訓,這也許不失為一種新的研究視角吧。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瑣去王
    @②原字朔下加心
    @③原字號加鳥
    @④原字疒內加者
    @⑤原字安加鳥
    @⑥原字穴下加井
    @⑦原字竹頭下加比
    @⑧原字口加敢
    @⑨原字疒內加君
    @⑩原字顫右加鳥
    @(11)原字為彀中的弓替換為鳥上加一橫
    @(12)原字氵加賁
    @(13)原字钅右加隹下加又
    @(14)原字倉加鳥
    @(15)原字僚去亻加鳥
    @(16)原字貝加鳥
    @(17)原字熏加力
    @(18)原字日加方
    @(19)原字目加貴
    @(20)原字瞿加鳥
    @(21)原字脅的繁體字
    @(22)原字爽加鳥
    @(23)原字氵加制
  
  
  
中國文學研究長沙8~16J2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譚家健19981998《神烏賦》屬于漢代俗賦,這類禽鳥相斗相別寓言,原于《詩經》;存在于漢樂府,曹植曾戲作,佛經有同類,敦煌賦有發展,唐宋元明文人多有模仿者。禽鳥相斗相別寓言/民間俗賦/文人賦/擬樂府譚家健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職稱:研究員 郵編:100732 作者:中國文學研究長沙8~16J2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譚家健19981998《神烏賦》屬于漢代俗賦,這類禽鳥相斗相別寓言,原于《詩經》;存在于漢樂府,曹植曾戲作,佛經有同類,敦煌賦有發展,唐宋元明文人多有模仿者。禽鳥相斗相別寓言/民間俗賦/文人賦/擬樂府

網載 2013-09-10 2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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