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坤一,清末湖南新寧人,歷任江西巡撫、兩廣總督、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幫辦海軍軍務等要職。作為清朝同光時期的重要疆吏,劉坤一自然參預和主持了許多洋務活動,對洋務運動的發展、晚清政局都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因此,探討劉坤一的洋務思想和活動,無疑將有助于洋務運動史和晚清政治史的研究。
一“練兵言戰始可言強”
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后,中國即處于西方列強的環伺之中,民族危機日益嚴重,劉坤一密切關注列強侵華動向,對日本侵臺、沙俄窺視中國東北、西北地區的陰謀多次給予揭露,提請清廷注意。同時,他認為制止列強侵略的最有效辦法,是中國本身的自強,這就是效法西方,練兵制器。劉坤一認為,“方今之勢,非日日練兵,人人講武,不足以轉弱為強”〔1〕。早在江西巡撫任內,他就積極參加練兵活動, 對練兵表現出極大的熱忱。劉坤一在江西采用了輪練之法,抽練選鋒兵2000人,后來派人取回直隸、江蘇的練兵章程,并在江蘇雇募5 名熟悉洋操的軍人在江西充當教練,進行洋式訓練。就任兩廣總督后又練廣東兵5000名。在練兵過程中,劉坤一非常重視炮隊的編練,認為“行軍以火器為先,火器以炮隊為利”〔2〕,遂于光緒五年(1879 年)將江蘇留存的勇營慶字中營的500名勇丁和180名長夫,全部改編為炮隊,配備前后膛洋炮24尊,添募3名教習,訓練使用洋炮。
甲午戰爭前后,劉坤一認為“時局艱難,外侮頻仍,自以制械練兵為當今急務”〔3〕,愈益注重練兵制械。光緒十八年(1892年), 劉坤一在所轄湘軍和督標親軍中改編炮隊,有的以營為單位,配備兩磅后膛車炮24尊,有的是步炮混編,每營配備洋炮4尊。光緒二十四年, 他認為“今日時勢,練兵為第一大政,練洋操尤為練兵第一要著”〔4 〕,將所屬江南防軍37營旗11000余人一律配備后膛九響毛瑟槍, 由自強軍挑選100余名排長充當教習,按照德國操典訓練操法、槍法、 陣法等新式軍事操練技術,他還將《西法類編》、《德國陸師操法入門》等書印發給官兵學習。這年八月,他與張之洞一塊上奏清廷,認為“外國之所最長,蓋莫過于兵”,請求下令在全國“趕緊講求練習外國操之法”〔5〕。在練習過程中,劉坤一深感“惟一軍之強弱, 恒視將領之優劣為轉移”〔6〕。因此, 他又比較注重用近代軍事科學技術知識培養軍事指揮人才。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他在江寧設立選將學堂,選拔各營旗官弁入堂學習,聘請洋人教授馬步槍炮、工程、輜重、測量等課程。與此同時,他還選擇由德國人任教習的江南陸師學堂的優秀畢業生,分配到各營担任中下級軍官。
與練兵緊密相聯的是制器。早在同治十年(1871年),時任江西巡撫的劉坤一就派人在上海雇募工匠到江西制造洋火藥和炸炮子,接任兩廣總督后認真經營他所主持的機器局。在他的主持下,廣東機器局仿制的各種新式槍炮,“俱屬精良靈便”,尤其是格林炮,工巧價廉,直隸等省紛紛要求購買。江南制造局在光緒七年便能制造出中針林明敦后膛槍,光緒十八年已能仿制前后膛鋼槍和后膛新式步槍。為了不依賴國外的鋼料,他主張在制造局設爐煉鋼,三年后開始出鋼。以后,他又奏準在該局設立煉鋼、栗色火藥和無煙火藥等三廠,并為該三廠奏準每年在江海關關稅項下撥銀20萬兩,作為常年經費。在“制器”過程中,劉坤一深感當時因人設廠和制造雜亂的狀況不能滿足“自強”的需要,因而向清廷提出:一、應該規定南北洋各機器局一局專造一項,以期“專而能精”。為此他向外國訂購機器,在南京設局專門制造洋火藥,是一局專造一項之范例。二、全國廣設機器局,一省設一局,偏遠省份兩省設一局。以上建議都是從全國整體考慮,不能說沒有見地。
對于海防所需軍艦,劉坤一也主張自己制造。光緒三年,劉坤一在廣州仿照外國樣式制造內河小輪船14艘,用于內江巡防。光緒五年,他又令廣東機器局和鹽務所制造輪船4 艘, 用于巡察海口。 李鴻章用銀240萬兩向英國購買8艘蚊子炮船,劉坤一不以為然,認為花費太多,應當自己制造,他下令廣州機器局仿造了兩艘蚊子炮船,并上奏清廷,請責成福州船政局、江蘇、廣東等省的機器局自行仿造蚊子炮船,以代替向外國購買。為了制造和修理艦船,劉坤一早于光緒二年(1876年)用8萬元從英國人手中買下了黃埔船ào@①, 船ào@①內機器等物一應俱全。他當時就說:“將來如有擴充機器局務、自行制造大船大炮之時,此處便為得用。”〔7 〕前述廣州機器局就是在此處制造了兩艘蚊子炮船。
辦理海防,劉坤一傾向以守為主,認為“海防雖不可不辦,然目前似當以守為主”〔8〕。因此, 他花費了大量精力在沿海沿江修筑洋式炮臺。同治十三年(1874年),劉坤一派人去鎮江、上海察看洋炮臺,隨即在九江和湖口各修筑了兩座。到廣州后他對前任所筑虎門等處的數十座炮臺加以改進,并配備前后膛大炮100余尊,其中有重達2500 斤者,到光緒五年底增筑洋炮臺至130余座。在兩江總督任上, 劉坤一對沿江及長江海口各炮臺亦極重視,說“炮臺為江海干城”,令守臺將士勤加操練,他還經常出巡察看,在軍事要地添筑炮臺,給各炮臺不斷配備大炮。在防御方面,與炮臺相輔助的是水中的水雷。劉坤一認為“辦理海防,必須水陸相輔”,“水雷實為制敵利器”〔9〕。 他在廣州時就督飭廣東機器局仿制水雷,對金陵機器局仿制成的水雷親自考校浮雷、沉雷、碰雷等各種水雷的功用。
二“非富無以致強”
與其他洋務派一樣,劉坤一在練兵制器的活動中也認識到了“強”與“富”的關系,認為“非富無以致強”,從而積極投身于“求富”的洋務經濟活動中。
劉坤一認為中國“各省礦產甚多,為我自然之利,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生財之道無逾乎此,然非有鐵路,則礦務不能暢行”,因此,必須“鐵路與礦務相需而成”,由此提出“善后之策,唯有亟修鐵路,廣開礦務”〔10〕。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劉坤一上折請設商務大臣,請開辦蘆漢鐵路。他提醒清廷,當時列強對中國“莫不虎視眈眈,思欲擇肥而噬”,中國必須“發奮為雄”,而不能“甘就削弱”。就當時形勢而論,劉坤一提出“中國必須開辦鐵路,以為富強之基”,首先應當修筑蘆漢鐵路,然后以此為干路,“接辦各處支路,循序漸進”〔11〕。同年南京附近發現煤礦,劉坤一便派人招聘礦師進行踏勘,然后制定辦法,或由官或由商進行開采。徐州銅山煤礦產量較高,但運銷上海成本很高,難以與洋煤競爭,劉坤一便向清廷上片,請求蠲免沿途厘捐,以減輕商人的負担。
對于洋務企業的經營形式,劉坤一不同意官督商辦,而主張官商合辦。光緒七年(1881年)他上片清廷,主張將官督商辦的輪船招商局內的官款及其利息,“作為官股,照商股一律辦理”,這樣“其利得以分潤,公私兩得其平”〔12〕。對于路礦企業也是如此,劉坤一不贊成官辦和官督商辦,而主張商辦。他認為“仍舊官辦,值此庫帑支絀之時,無從籌此巨款”,“若復狃于官督商辦之說”,“勢不至本集自商利散于官不止”,因此請求“以官發其端,以商任其事”,進行商辦〔13〕。他在請求開辦蘆漢鐵路的折子中建議:“訪查殷實紳商,及由商而官,或由官而商者,派充總商,令其自設公司,招集股分”〔14〕。他在給翁同和的信中也明確表示“官辦不如商辦”。但是,他所說的“商辦”,是必須由“官為保護”,即由政府控制的。光緒二十四年,劉坤一遵旨在上海設立商務總局,目的是“聯絡紳富,鼓勵商民,講求物土之宜、仿辦制造之事”。到光緒二十七年,他與張之洞上折清廷,認為“西國之富實以工”〔15〕,請求在國內獎勵工藝,鼓勵人民設廠制造,發展工業,并請求制定礦律、路律、商律,保護國內工商業。
劉坤一主張與外國通商,認為“中西通好通商,將與天地相始終,即有圣神文武之主起,而內修外攘亦不能閉關絕市”〔16〕。光緒七年,在對輪船招商局前往東西洋貿易的討論中,劉坤一極力贊成并主張給以支持。早在兩廣總督任內時,他就曾批準輪船招商局“和眾”號輪船前往美國檀香山進行貿易。他認為“泰西各國以商而臻富強”,中國應當仿效,中國商船到各國貿易,還可以“分洋人之利”。同時,劉坤一還主張在國內保護中國商人的利益。光緒六年,他上折清廷,主張采煤運煤“應一例減稅”,“以廣銷路而順商情”。第二年他上片清廷,主張中國商人運茶到俄國,也照俄國商人只交正、半兩稅,此外概不重征,“庶幾有利可圖,商情自能踴躍”,不致被俄商擠垮〔17〕。
劉坤一主張“富”、“強”并重,“非富無以致強”,這與其他洋務派沒有什么區別。但他“求富”的途徑卻與其他洋務派不同,他不僅反對企業的官辦,而且反對官督商辦,大力提倡商辦,主張保護國內工商業,并付諸行動。這些都有利于中國民族工商業的發展,是順應歷史潮流的。
三“中學宜兼西學”
機器生產與科學技術緊密相關。對此劉坤一也深有認識,他主張引進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認為這才是“自強根本要圖”。
劉坤一早年主張設西學館傳播西方的先進科學文化和技術。光緒二年,他準備在廣州設西學館,認為“西學館之設,誠為當今急務”,以后又請福建船政大臣黎兆棠替他在福建藝學館和福建船政出洋留學生中,物色各學科優秀人才,“堪充各西學館教習”〔18〕。西學館擬開設制造、駕駛、礦學、化學、汽學、重學等課程。可惜他不久被罷職,西學館也就半途而廢了。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劉坤一上折清廷,建議廣泛翻譯西學書籍,發給各省書院,供諸生學習,并由各地方官聘請西洋飽學之士和精通西學的中國學者為書院教習。另外,在各通商口岸設立學堂,聘請懂西學的人作教習。光緒二十四年,劉坤一在《創立江蘇省郡縣學堂折》中指出“學堂之設,為自強根本要圖”,在江蘇“應迅設省、府、縣各學堂以植其本,另設農、工、商等學堂以造其精”〔19〕。于是,他在南京將原儲材學堂改成江南學堂,作為江蘇省高等學堂,將各府、縣舊有書院改為府、縣學堂。宗旨仍是“中學為主、西學為輔”。同時,他打算再設立農務學堂、工藝學堂、礦路學齋,分別學習種植、農藝、樹藝、畜牧、制造、重力、汽化、地質等各種專門學科。同年十月,清廷下令停罷各省學堂,劉坤一立即上奏加以反對,請求“飭各省分設中學堂、小學堂,多譯中西政事有用之書,以資誦習,延請中外品學兼優之士,以為師儒,以期漸開風氣”〔20〕。光緒二十七年,他與張之洞上奏清廷,建議“令各省分遣學生出洋游學,……并宜專派若干人入其師范學堂,專習師范,以備回華充小學、中學普通教習”〔21〕。
與此同時,劉坤一還主張設立報館、派遣留學和獎勸游學。光緒二十四年清廷下令嚴禁報館、學會等。劉坤一上片認為農學會、農學報、商學報、商學會,能夠聯絡通氣,考求物產,對于農務、商務大有益處,請求清廷不要禁設這類館會。第二年,劉坤一在江蘇各學堂中挑選了20名學生,派赴日本成城學堂學習軍事,以期成為“干城之選”。光緒二十七年,他與張之洞共同上奏清廷,提出應當“獎勸游學”,或由“各省分遣學生出洋游學”,或由個人“自備川資出洋游學”,學習文武兩途及農、工、商、師范等專門之學,學成者給以進士、舉人、貢士等資格,這樣清政府就“可省無數之心力,得無數之人才,已可謂善策”〔22〕。
在引進西學方面,劉坤一當然還不能脫離“中體西用”的窠臼,但他主張全面、系統地引進西學。他提倡的興學堂、設報館、遣留學、勸游學,都推動了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在中國的廣泛傳播。
四“據理力爭”與“以夷制夷”
劉坤一久任地方疆吏,在長期的對外交涉活動中形成了自己的思想。
19世紀70年代,劉坤一對外交涉的基本思想是既要維持和約,但又不遷就退讓,正如他所說:“中外交涉事件,固須推誠布公,亦在于直捷堅忍,不躲閃,不游移,有時亦足以服其心,挫其勢。”〔23〕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侵臺,劉坤一認為“不可不防其漸”。《中日北京專條》簽訂后,他很不滿意,認為清政府“議給五十萬,雖以撫恤為名,終是茍且將就”〔24〕。光緒五年(1879年)崇厚與沙俄談判歸還伊犁問題,劉坤一上疏認為“俄約決不可遷就,致啟得步進步之漸,恐以肉啖虎,肉不盡而虎不止”〔25〕。及至曾紀澤與沙俄簽訂了《中俄伊犁新約》,他仍覺得清政府“過于遷就,將來善后為難”。
在具體辦理對外交涉中,劉坤一基本上做到了“據理力爭”。這方面比較典型的事例是他在江西辦理教案和在廣州交涉華工出國問題。劉坤一認為,“天主教之敗壞民風,有礙吏治,難以言罄,現在污染漸深,蔓延漸廣,居然異類,隱然敵國,尤為將來之憂”,非常不滿“領事、主教、教士等不惟每事干預,并且多方把持”〔26 〕。 同治八年(1869年),因為酉陽和遵義等教案問題,法國公使羅淑亞在法國水師提督的陪同下,率軍艦沿長江西上。法國天主教九江主教戴濟世聞知此事,便推翻同治二年南昌焚毀教堂已賠銀完結之案,要求在南昌清理地基,重建教堂。羅淑亞等人到南昌后,劉坤一與他反復談判,辯論達兩年之久,最終使之理屈詞窮,不再爭鬧。同治十二年,江西撫州崇仁縣天主教教民章建明,仗恃傳教士護持,在縣衙門截捉70多歲的老貢生汪波,將其打傷,并多次在縣里滋鬧。崇仁知縣非但不敢捉拿,反而還打算賠修教堂。劉坤一認為“過于遷就,不惟不成政體,更慮養成該教士惡習,將來必至創巨痛深”〔27〕,批飭將章建明等人提解到南昌審辦。法國傳教士羅安當寫信給劉坤一干涉此事,而劉坤一不受干擾,最終將章建明等人施以杖徙之刑。
西方殖民者為了牟取暴利,在中國各通商口岸大肆從事誘騙、掠賣華工的活動。光緒四年,廣東省番禺縣在城外查出一所為美國同孚洋行誘拐華工的地下“招工館”,并查獲被誘拐的數十名華工。事發后,同孚洋行與美國駐廣州領事林干、秘魯駐華公使愛勒謨串通一氣,多次到兩廣總督衙門糾纏,要求將所扣華工放還同孚洋行。劉坤一與之反復辯論將近兩個月,最后除準許自備川資取保的11人仍準出洋外,其余一律扣留。同年西班牙駐廣州領事多達要求在廣東進行所謂“招工”,劉坤一立即將其駁回。西班牙駐華公使伊巴理在外揚言以借給華工盤資為條件在廣東招工,實際上仍是誘拐華工。劉坤一得悉后立即寫信給總理衙門,要求出面制止。接著多達又多次親自到總督衙門進行交涉,均被劉坤一駁回。劉坤一又與多達信函往復,進行辯論,最終使多達放棄了要求。
在對待列強侵略的問題上,劉坤一雖然主張在交涉中據理力爭,但同時還主張依靠列強調停,利用他們之間的矛盾使之相互牽制,來達到制止他們侵華的目的。例如,對待俄國的南侵,他就主張“宜結援西洋以擬俄人之后,使之不敢南牧”〔28〕。甲午中日戰爭以后,劉坤一更深刻地意識到了列強對中國的威脅,但他也更一味地把祖國的安寧寄托在列強之間的相互牽制上。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俄、法、德三國干涉日本將遼東半島歸還中國,劉坤一喜出望外,認為“為目前計,為將來計,均應聯絡俄與法、德,以壯聲援”〔29〕。為了取得俄國的“聲援”,劉坤一一反常態,把他一向視為最危險的俄國看作可以依賴的朋友。他上奏清廷,建議密飭總理衙門及出使大臣,“凡與俄交涉之事,務須曲為維持,有時意見參差,亦須設法彌縫,不使起釁”,并認為“中俄邦交永固,則倭與各國有所顧忌,不至視我蔑如,狡焉思啟”〔30〕。光緒二十三年,德國借口巨野教案出兵強占了膠州灣,劉坤一給總理衙門和翁同和、榮祿等人寫信,建議秘密聯絡英國、日本和法國進行干涉,或者干脆將膠州灣開放給各國來牽制德國。義和團運動時期,俄國乘機出兵占領了東三省,并強迫清朝當地官員簽訂了《奉天交地暫且章程》。劉坤一立即給流亡在外的軍機處發電報,要求軍機處密電各國全權代表不承認這個章程。此外,劉坤一還與張之洞給英國和日本專使發電報,打算將東三省開放給各國,以此遏止俄國的獨占,只是由于日本的反對才未實行。劉、張又托盛宣懷把中俄章程秘密交給英、日、美、德四國領事,企望各國共同“責以大義”,俄國“似亦不能不從”〔31〕。這種“以夷制夷”的主張,是利用列強之間的相互矛盾使其互相牽制,以阻止他們對中國的進一步侵略。這是劉坤一在列強環逼、國力虛弱的形勢下不得已想通過外交途徑抵制侵略的辦法。正如他所說:“引狼自衛,本屬非計。然處此萬不得已之勢,若因應不善,則狼且與狽共售其奸。”〔32〕
劉坤一一生中參預了大量的洋務活動,并形成了自己的洋務思想,是晚清同光時期一位重要的洋務派人物。作為一個重要的洋務派人物,劉坤一的洋務思想和活動都有著一定的積極意義。他的愛國思想貫穿于他所從事的全部洋務活動之中。為了抵抗侵略,他主張“練兵能戰始可言強”,從而進行了練兵、制器、籌辦海防等一系列活動。他極力主張興辦礦務、鐵路,這固然是因為“非富無以致強”而奠“富強之基”的,但更重要的是為了防止“利源外溢”,“杜外人窺視之漸”。在對外交涉方面,他主張爭主權。雖然他總的傾向是為了保“和局”而堅持不切實際的“以夷制夷”的幻想,但在某些具體問題上也能做到“據理力爭”。他并不甘心中國永遠積弱不振,因此在主張維持“和局”的同時,還主張“自強”。在談判《辛丑條約》的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他建議清廷“既須籌賠償之款,尤宜籌辦事自強之款”,因為“賠償之款所以紓目前之禍難,自強之款所以救他日之淪胥”〔33〕。作為“國家柱石之臣”,劉坤一的洋務思想及其活動影響很大,對清政府內政、外交的決策都起了一定的作用。他在光緒二十七年與張之洞聯銜合奏《江楚會奏三折》,全面而又系統地提出了“采西學”的建議,大部分為清廷所接受,在隨后進行的“新政”中給予實施。這些對中國在軍事、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近代化”,都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注:
〔1〕〔2〕中國近代史資料叢書《劉坤一遺集》,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5冊,第2133頁;第2冊,第675頁。
〔3〕《劉坤一遺集》第3冊,第478頁。
〔4〕劉錦藻撰:《清朝續文獻通考》第3冊,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第9647頁。
〔5〕朱壽朋編:《光緒朝東華錄》第4冊,中華書局1958年版,第4756頁。
〔6〕《劉坤一遺集》第3冊,第1124頁。
〔7〕孫毓棠編:《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1輯,上冊,科學出版社1957年版,第457頁。
〔8〕《劉坤一遺集》第4冊,第1792頁。
〔9〕《劉坤一遺集》第4冊,第1925頁。
〔10〕《劉坤一遺集》第5冊,第2162頁。
〔11〕《劉坤一遺集》第2冊,第910頁。
〔12〕資料叢刊《洋務運動》第6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 年版,第608頁。
〔13〕宓汝成編:《中國近代鐵路史資料》第1冊,中華書局 1963年版,第203頁。
〔14〕《劉坤一遺集》第2冊,第909頁。
〔15〕《光緒朝東華錄》第4冊,第4761頁。
〔16〕《劉坤一遺集》第4冊,第1824頁。
〔17〕《劉坤一遺集》第2冊,第608頁。
〔18〕朱有@②主編:《中國近代學制史料》第1輯上冊,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478頁。
〔19〕《劉坤一遺集》第3冊,第1046頁。
〔20〕《劉坤一遺集》第3冊,第1067頁。
〔21〕《中國近代學制史料》第1輯下冊,第983頁。
〔22〕《光緒朝東華錄》第4冊,第4737頁。
〔23〕《劉坤一遺集》第4冊,第1785頁。
〔24〕〔25〕《劉坤一遺集》第4冊,第1760、1933頁。
〔26〕〔27〕〔28〕《劉坤一遺集》第5冊,第2312、2328、 2296頁。
〔29〕《劉坤一遺集》第4冊,第1824頁。
〔30〕〔31〕《劉坤一遺集》第6冊,第2559頁;第2冊,第876頁。
〔32〕《劉坤一遺集》第5冊,第2149頁。
〔33〕《劉坤一遺集》第3冊,第1289頁。
史學月刊開封25~30K3中國近代史冀滿紅19981998劉坤一是晚清同光時期的重要疆吏,也是一位重要的洋務派人物。他積極而廣泛地參加了洋務活動。其思想高于其他洋務派的地方,是他反對洋務企業官辦、官督商辦的形式而主張商辦,呼吁保護國內工商業。他主張全面、系統地引進“西學”,不遺余力地提倡興學堂、設報館、遣留學、勸游學。他主張在對外交涉中要“據理力爭”,但對列強的侵略又主張“以夷制夷”。劉坤一的洋務思想和活動自始至終貫串著他的愛國思想。他的洋務思想及其活動,對甲午中日戰爭之后清政府的內政外交決策,起了一定的影響作用。劉坤一/晚清/洋務思想/洋務活動冀滿紅,1955年生,山西大學歷史系副教授。太原,030006 作者:史學月刊開封25~30K3中國近代史冀滿紅19981998劉坤一是晚清同光時期的重要疆吏,也是一位重要的洋務派人物。他積極而廣泛地參加了洋務活動。其思想高于其他洋務派的地方,是他反對洋務企業官辦、官督商辦的形式而主張商辦,呼吁保護國內工商業。他主張全面、系統地引進“西學”,不遺余力地提倡興學堂、設報館、遣留學、勸游學。他主張在對外交涉中要“據理力爭”,但對列強的侵略又主張“以夷制夷”。劉坤一的洋務思想和活動自始至終貫串著他的愛國思想。他的洋務思想及其活動,對甲午中日戰爭之后清政府的內政外交決策,起了一定的影響作用。劉坤一/晚清/洋務思想/洋務活動
網載 2013-09-10 21: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