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語]《孟子·告子上》云:“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人是一種能夠自做主宰的動物,因而人需共有精神生活。一個人如果沒有了精神生活,沒有了精神的支撐,就淪為行尸走肉。沒有了靈性的行尸走肉,只能算是一種“物”;這種“物”由于喪失了主體性,必將被聲色利祿等外物所牽引,沉溺而不能自拔。現實社會中,許許多多的人只知追逐利益和享受,不斷地在把自己變為一種喪失精神的“物”。尋找精神的家園,安頓好自己的心靈,是當代人特別是富裕起來的人的當務之急。
一個人需要有精神的支撐,一個民族更需要有精神的支撐。歷史的經驗證明,沒有偉大民族精神支撐的民族,是不可能長久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在全球化浪潮一浪高過一浪的今天,世界上國家和民族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文明和文化之間的沖突與兼并日益明顯。在西方文明處于強勢的現代化和全球化的世界歷史進程中,中華文明如何振興和發展,中國人在什么樣的精神家園里安頓自己的心靈,這應當成為每一個中國人都需要思考的問題。
中共中央要求全黨和全國人民“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這是一個高瞻遠矚的、具有深遠歷史意義的號召。認真反思傳統思想和文化,從中發現在歷史上曾經發生過積極作用且今天仍發生積極作用的價值觀念和精神,經過現代化的改造,把它發揚光大起來。反思我們傳統思想文化和價值觀念中的不足,發現近代以來由革命志士和社會主義建設者所創造的新思想文化與價值觀念,在現代化建設過程中不斷地創造更新的思想文化和價值觀念,并把它們提升為一種偉大的時代精神,使之在中華民族生根、開花、結果。這是兩項偉大的歷史任務。
對于理論工作者來說,就要主動承担起研究中華民族精神的任務,為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打下盡可能堅實的思想理論基礎。正是出于這一目的,我們組織了“探尋傳統思想文化中的民族精神”這組文章,旨在探討歷史上居于主導地位的思想文化和價值觀念與民族精神之間的關系。毫無疑問,在中國歷史上居于主導地位的思想文化和價值觀念有為封建宗法政治服務的本質,但這并不能否定它們在歷史上對于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所起的積極作用,也不能否定其中所蘊涵著十分可貴的民族精神。這組文章本身可能有諸多缺陷,我們期待著學界同行的指教。如果這個問題因此而得到進一步的研究,我們將倍感欣慰。
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撐。從這個意義上說,民族精神是一個正價值概念。我們要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就是要弘揚和培育這種具有正價值的民族精神。所謂弘揚,就是弘揚傳統中已有的、先人創造的具有正價值的民族精神;所謂培育,就是培育傳統中所沒有的、由今人創造的具有正價值的時代精神。弘揚傳統的民族精神和培育現時代的新民族精神,并把兩者很好地整合起來,中華民族就有一種源遠流長、貫通古今、歷久彌新、充滿活力的精神活水,整個中華民族也就會在任何時代、任何情況下都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華民族的子子孫孫、世世代代也就都能賴以生存和發展。然而,我們首先遇到的問題是:我們到哪里去尋找傳統中已有的、先人創造的具有正價值的民族精神?這個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也就不可能落到實處。
一、中華文明不衰的精神動力
人通過社會生活實踐形成一定的觀念,一定的觀念反過來又影響和指導人的生活實踐;如此循環往復,人逐漸會在諸多的觀念中形成主導性或核心性的觀念。這種主導性或核心性的觀念由于長期地影響和指導人的社會生活,因而它們將通過人的社會生活實踐凝結成人的習性和性格。人的精神通過人的習性和性格而得到保持,同時又高于人的習性和性格。人的習性和性格有優有劣,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但支撐人生存和發展的精神則是人的習性性格精華的凝結。這就同中醫所謂人的“精、氣、神”是整個人的精華的凝結一樣。人總是要有一點精神的。這點精神正是人得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支柱。失去了這點精神,我們稱之為精神的頹廢或精神的喪失。精神頹廢或精神喪失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為的。
一個人是這樣,一個民族也是這樣。一個民族的精神的形成雖然要比一個人的精神的形成復雜得多,然而也同樣經歷著差不多的心理歷程。民族精神總是在本民族生活實踐的基礎上,通過形成一定的全民族認同的核心觀念而構成的。當一定的核心觀念被全民族所認同,并沉淀、凝結在民族的習性和性格之中,且被這個民族前后相繼、形成傳統的時候,這個民族的精神也就形成了。因此,我們可以說,沒有核心傳統觀念的民族,形不成具有正價值的民族精神;沒有偉大的核心傳統觀念的民族,形不成偉大的民族精神。
中華民族是一個具有七千年文明史的大民族,也是世界上唯一文明沒有中斷的民族。何以能夠如此呢?是因為中華民族太幸運了?當然不是。因為中華民族是一個多災多難的民族,天災與人禍對于中華民族來說是司空見慣、史不絕書。是因為這個民族及其文明太強大了,從來就沒有遇到過敵手?當然也不是。因為她曾在歷史上遇到過來自各個方面的強敵和壓力,多次面臨生與死的考驗。從武力方面來說,上古的北狄、西戎,中世的女真、蒙、滿諸族,無一不給中華民族的主體——漢族造成了巨大的威脅,其中有的甚至成為中國的主宰者。近世的西方列強和日本侵略者,更是強大到了似乎不可戰勝的地步,在中國一度可以任意奸淫燒殺搶掠。然而,前者被融于中華民族的母體之中,成為中華民族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后者被中華民族驅逐出去,成為不光彩的失敗者。從文化和文明方面說,古印度的佛教文化,近世的西方文明,都有其優長,特別是近世的西方文明,中華民族原有文明更有諸多的不及之處。然而,它們雖然在中國大地上廣泛傳播,甚至有時主導整個社會,但無論如何也未能浸滅中華文明。自古至今,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不僅“異乎尋常地延年益壽”,而且進發出越來越強勁的勃勃生機。
七千年的文明史最清楚不過地表明,中華民族之所以飽經磨難而不倒,中華文明之所以歷盡滄桑而不滅,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中國人提出了合乎宇宙本質和人類社會規律的偉大的觀念與思想,并歷經數千年的實踐成為中華民族的核心傳統觀念,進而把這種核心傳統觀念和思想提升為一種偉大的民族精神。每當文明進展到叉路口之時,這種偉大的核心傳統觀念和思想就會發出警示;每當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刻,這種偉大的民族精神就會激發每一個中國人發出最后的怒吼。
任誰都不要對具有七千年歷史的中華文明不屑一顧;我們自己更不該對構成中華文明骨架和精髓的核心傳統觀念、民族精神心存輕視。因為這如同一個人對天上的太陽不屑一顧和心存輕視一樣,除了表明自己的狂妄無知,并不能說明別的什么。
二、看待核心傳統觀念和民族精神的誤區
中華民族精神是中華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撐,這已經成為大多數人的共識。從這個基點出發,如前所述,必然會得出民族精神完全是正價值的、優良的精神的結論。然而,眾所周知,這種正價值的、優良的民族精神是在漫長的歷史中形成的。根據一般哲學教科書的觀點,以往的歷史除了原始社會以外都是階級社會和階級斗爭的歷史,在奴隸制、封建制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歷史中,主導性的或占統治地位的觀念和思想毫無例外地都是統治階級的觀念和思想,或者說是由統治階級內部的成員提出來并被統治者所提倡和推行的觀念與思想。由統治階級所提倡和推行的觀念和思想之中,能不能包含正價值的、優良的民族精神?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是否有放棄歷史唯物主義和階級斗爭觀念之嫌?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這種正價值的、優良的精神又到哪里去尋找呢?
對于這個讓人感到困惑的問題,一些人作出了這樣的回答:正價值的、優良的民族精神,只能在中國歷史的真正創造者——勞動人民那里去尋找;中國歷史上的勞動人民有什么樣的精神,中華民族也就有什么樣的精神。
對于這個回答,筆者首先肯定其合理的一面。的確,歷史上的勞動人民是中華文明和中華民族歷史的真正的創造者。沒有“勞力者”創造的最基本的物質生活資料,當然也就沒有“勞心者”創造的精神文化。不僅如此,廣大勞動人民確實在長期的生產斗爭和階級斗爭中形成了偉大的精神。例如,勤勞勇敢、愛好和平,就是中國勞動人民很早就形成的貫古通今的基本觀念和精神,而且這種精神的確也成為了中華民族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華民族精神體系之中,如果缺少了由勞動人民創造的精神,那么,這個所謂的民族精神就一定是殘缺的。
但是,如果把中華民族精神只限定于勞動人民所創造的精神,這種所謂的民族精神也同樣是殘缺的。因為在中國歷史上,精神文化的創造者除了勞動人民以外還有其他的階級和階層。比如孔子,他傳承古代文明,創立儒家學派,提出了一整套思想,為中華民族貢獻出了偉大的精神財富,他在一生的生活實踐中也表現出了許多可貴的品質和精神。他出身于沒落的貴族,雖然他自稱“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但也不好把他算在勞動人民里面。即使他在年少的時候曾經做過一段“勞動人民”,但他后來做了魯國的司寇并攝相事,成為高高在上的士大夫,當然也就不能再算是勞動人民了,何況他提出自己的思想和創立儒家學派的時候已經步入士大夫的行列了。然而,不管孔子是什么階級成分,依他的歷史影響而論,誰也不能說中華民族的文明史與孔子無關。既然中華文明史與孔子有關,那么孔子即是參與了歷史的創造。不僅孔子,還有很多的非勞動人民也是中華民族精神文化的創造者。老子做過周朝的守藏室之吏,相當于今國家圖書館的館長。孟子雖然沒有做過真正的官,但他是上卿待遇。荀子曾經在齊國“三為祭酒”,是與今國家研究院院長差不多的職務,后來還做了楚國的蘭陵地方政府的首腦。韓非子則是韓國的公子即君主的兒子,自然更不是勞動人民了。后來著書立說且在歷史上產生巨大影響的人物,差不多都是非勞動人民。實際上,社會精神財富的創造者多數不是勞動人民,因為主宰著整個社會的人同時也主宰著社會的精神生產。因此,如果只承認勞動人民創造歷史,而不承認非勞動人民的歷史的貢獻,就不是真正的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既然中華民族精神是一種正價值的、優良的精神傳統,那么,它只能存在正確的、沒有弊病的傳統觀念和精神文化之中。封建社會的主要或核心思想觀念如“忠孝節義”、“三綱五常”,是直接為封建統治服務的,從現在的觀點看,它們是歷史的垃圾,其中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珍貴的東西。因此,這些主要的或核心的封建觀念與中華民族精神扯不上半點干系。
這種觀點也是值得商榷的。根據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社會歷史雖然是有意識的人的活動的結果,但它的發展規律卻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如同資本主義社會一樣,不是歷史發展的錯誤,而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這兩種制度在中國歷史上都曾經是先進的制度,都曾在中華民族發展的歷史上起到過巨大的作用。這兩種制度下所造就的物質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可以說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財富。扔掉了這兩段歷史,也就等于扔掉了中華民族的歷史;扔掉了這兩段歷史中所創造的精神文明和文化,也就是扔掉了中華民族傳統精神文明和傳統文化。
中國奴隸制時代和封建制時代,都有其核心的或主體的價值觀念和思想。這種核心的價值觀念和思想是與其社會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基礎相配合的,在歷史上曾經扮演過推動歷史的重要角色。在當時的社會中,這種核心的價值觀念和思想是受到社會普遍認同的。隨著歷史的推移,奴隸制和封建制都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成為歷史的陳跡,與這兩種制度相適應的價值觀念和思想自然也就成為過時的東西。在今天的人們看來,它們是腐朽的、不合理的,因而是應該拋棄的。毫無疑問,今天的社會主義社會是由舊社會發展而來,是對舊的社會制度和思想文化的一種否定。然而,歷史是前后相繼的,只要它們都是一種人類社會形式,彼此就必然存在共性,必然在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存在一種繼承或接續的關系。社會中的核心的或主體的觀念價值和思想同樣也不例外。
我們可以忠孝為例說明這個問題。封建國家分成前后數個王朝,不同王朝都在提倡忠于國家、忠于君主的價值觀念。“忠”的歷史對象是不同的,但忠的思想是一致的。歷史上的君主從來沒有因為前后朝代是敵對的而連忠的價值觀念也廢棄掉。朝代不同了,但價值觀念和思想可以超越以往的朝代,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起作用。我們在古老的中華大地上建立起了新的社會主義的中國,但同樣也需要人們對于國家和社會主義事業的忠誠。在階級社會中忠的對象是封建君主和國家,今天忠的對象是社會主義國家和人民;階級社會中的忠伴隨著階級的奴役和壓迫,今天的忠則充分顯示著社會主人之間的平等和自由。古今忠的對象和性質不同,但忠的精神卻是一致的。孝的思想觀念也是這樣。奴隸制時代的孝包含著殘忍的殺殉,封建時代的孝包含著奴役,當今的孝則是在人格和權利、義務平等基礎上的體現著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孝敬。其表現形式不同,但在善待父母和敬養老人這一點上是共同的。我們不能因為歷史上的孝有諸多的弊端而對任何的孝都不講。
核心傳統觀念是以往社會價值觀念和思想的主體,也是中華民族精神主要載體。核心傳統價值觀念和思想就好象一只桃子,作為人類文化結出的果實,它在歷史上曾經鮮亮潤澤。但在時過境遷的今天,鮮亮潤澤的外表已經變得干癟甚至腐爛,而其中所包裹著的生命的種子不僅不會干癟和腐爛,且還會重新長出新的生命。民族精神不正像包裹于其中的那顆生命的種子嗎?
三、從核心傳統觀念中尋找中華民族精神
一種傳統觀念能不能夠成為核心傳統觀念,要看其能否滿足這樣幾個條件:其一,經過了長時間甚至是數千年的錘煉,已成為一種自洽的和圓融的觀念體系,且在中華民族觀念和思想體系中有著不可忽視的地位;其二,被前人所普遍認同和實踐,亦在相當程度上為今人認同和實踐;其三,在以往的歷史上曾經對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長期地起到過積極的推動作用;其四,在當今仍有一定合理性,具有可開發挖掘和批判性改造的價值。
依照這樣四條標準或條件來衡量中國傳統觀念,我們可以判定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傳統觀念屬于中國核心傳統觀念:
第一,在物質生產和生活方面,勤儉敬業是核心傳統觀念。人是一種靠勞動而生存的動物。沒有辛勤的勞動,也就不會從自然界取得充足的物質生活資料。沒有節儉的美德,從自然界取得的物質資料將快速地消耗殆盡。因此,在中華民族歷史上,很早就形成了勤勞節儉敬業的觀念。敬業與勤勞的某些內涵是相同的。由于社會分工的不同,人必然都要從事一定的行業和職業。不同的行業和職業均有不同要求,而敬業、勤業是各種行業和職業要求中共同的要求。《尚書》中提出“慎乃儉德,惟懷永圖”(《尚書·太甲上》);《左傳》提出“民生在勤,勤則不匱”(《左傳》宣公十二年);孔子提出“禮,與其奢也,寧儉”(《論語·八佾》);荀子提出“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荀子·天論》);曾國藩把勤看作是一種生動之氣,把儉看作是一種收斂之氣;嚴復說,“治家者,勤苦操作矣,又必節食省衣,量入為出,夫而后倉有余糧之積,門無索逋之呼”(《嚴復集·代北洋大臣楊擬籌辦海軍奏稿》)。這種勤勞節儉的觀念,既關乎人民的生存,又關手中國的發展,且被廣大勞動人民所實踐。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物質財富匱乏的時代,勤儉的美德和精神是重要的。在生產力高度發展的今天,勤儉仍然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夫地力之生物有大數,人力之成物有大限。”(《陸宣公奏議·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疏》)這個思想對于人類的可持續發展,隨著時間的推移,其積極意義必將越來越明顯。
第二,在對待自我方面,尊道貴德是核心傳統觀念。對于每一個人來說,生命是可貴的,因為生命對于每個人來說只有一次。如何安排好此生,使自己在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感到無憾和滿足,是每一個人特別是社會的偉大人物和精英人物十分關心的問題。在中國傳統觀念之中,殷商以前把尊奉上帝鬼神、獲得上帝鬼神的保佑并最后回歸上帝鬼神看成是人生的至上理想。殷周之際的革命,徹底改變了這種尊天事鬼的人生觀。周公旦提出了“以德配天”思想,把追求德看成是獲得上帝鬼神福佑的前提條件。后來的思想家們逐漸剔除了其中神鬼迷信的成分,把尊道貴德作為人生的根本追求。《左傳》提出人生有“三不朽”,而把“立德”看成是“大上”,即第一位的不朽。在中國人的觀念中,德是依循于道的,故“立德”必“尊道”。然而,對于何為道德,則不同的學派有不同的認識。儒家以仁義為道德。詳而說之,則有“知、仁、勇”“三達德”、“仁義禮智信”“五常之德”、“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八德”等說法。如果一個人能夠“存理去欲”、“積善全盡”,則能達到一種至高的境界,成為博施濟眾的圣賢。因此,每一個人都應該立下高尚的志向,立志做一個善人、賢人、圣人,直到與“萬物為一”,與天并而為三。與此相適應,古代思想家還提出了“日新其德”、“圣之時者”等,強調一種與時俱進的精神,提出了效法天道、自強不息的人生觀念。道家則不承認儒家所說的仁義為道德,認為這種“下德”只能敗壞人的心性,使人走入歧途,變成一個虛偽之人。他們主張做一個因順自然的人,做一個不與世俗同流合污的“真人”。不論中國古代的思想家們如何解釋和論證尊道貴德,但在把“做人”看成是人生的第一要務這一點是共同的。至于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格物致知、正心誠意、反思內省、存天理滅人欲、正義謀利等等,不過是學習做人和人生修養中的具體功課而已。這種首重做人的核心傳統觀念,在今天仍然具有根本性的積極意義。當今社會出現的科技主義、急功近利、享樂主義、頹廢思潮和痞子觀念,在無形地消解著人的尊嚴。如果我們仍然堅持人類素質應當不斷提高的話,那么,就不應放棄尊道貴德的核心傳統觀念。
第三,在人我關系方面,仁義是核心傳統觀念。人在世界上不可能孤立的生活,總要與他人發生這樣或那樣的交往。依照一種什么樣的原則與人相處,這也是社會生活之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古人提出了“仁義”二字,以仁愛人,以義正我。仁是“二人”,講的是人與人相處之道;仁是“生生之德”,一人遂其生,與天下之人共遂其生。在仁這一觀念之中,實際上包含了承認人與人之間的人格平等、善待一切人的人道主義思想。“義”實際上是行“仁”的操作性原則。在古人看來,只有“以義行仁”才能夠真正做到仁。在傳統觀念中,這個“義”字,實際上就是古代封建宗法等級制的一些根本性原則和具體規范,亦即各個朝代的禮法制度和道德。其中“親親”和“尊尊”是其十分重要的內涵。正是因為這一點,儒家所提倡的“仁義”才能和墨家的“兼愛”、西方的所謂“平等”“自由”相區別。孟子所說的“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既是說仁,也是說義,或者說是兼仁義而言的。此外,古代思想家還突出強調了“務民之義”的思想,其中包含了愛人必助人、愛人必利人的務實的態度。這種核心傳統觀念,對于人際之間的交往,對于福利人生,對于人類的和平共處,都是有積極意義的。
第四,在社會政治方面,忠孝觀念和角色觀念是核心傳統觀念。談到傳統社會的政治,不能離開家而談國。眾所周知,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家國同構的社會,家是傳統社會最基本的細胞,是國的縮影,而國是家的擴大和最高形式。在家孝于父,在國忠于君,是封建社會政治中的最高原則。忠和孝的實質就在于:家的核心和代表——父,國的核心和代表——君,是高于任何個人的。忠孝觀念體現的是一種整體觀念。忠孝做到極處,便是為君父而犧牲。把這一點擴大開來講,就是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要明了自己的角色,并盡己盡心地履行這層層角色所規定的政治倫理義務。在忠孝和角色觀念之中,包含著鮮明的“公忠”意蘊。當然,這種“公”的局限性相當明顯:在家庭中個人為私,父和整個家族為公;在封建國家中,臣民個人的利益為私,君和封建國家利益為公。在今天看來,這家、國之公,實際上只不過是擴大了的私而已。古代社會中的忠孝綱常,伴隨著鮮明的等級觀念。這當然是一種糟粕。然而,只要有人類社會組織,就不可能完全沒有等級。只要有等級和差別存在,就需要設立一定的規則。下級服從上級,是社會組織運行的內在需要,也是社會倫理的必然要求。此外,忠孝和角色觀念之中所包含的整體主義等觀念仍然是現代社會所不可或缺的。完全背離了這一核心傳統觀念之中所包含合理因素,人人不親其親,人人不忠其職,個人利益至上,那么,現代社會也將無法正常運行。
第五,在人類社會與自然的關系方面,天人合一是核心傳統觀念。在中國傳統觀念中,人是大自然的兒子。人生于乾坤之間,猶如在父母的懷抱之中一般。老子云:“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為玄德。”(《道德經》第十章)道家主張人不過是萬物中之一物,莊子甚至認為人在天地之間是極其渺小的,因而人應與萬物并作,和群物共生。儒家主張從有利于百姓長久的、可持續地生活的觀點出發,按照“先王之法”,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合時,養育六畜合時,斬伐和種植合時,狩獵和捕撈合時,不竭澤而漁,不焚林而獵,使“萬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長,群生皆得其命”(《荀子·王制》),使百姓生活日用無匱乏之虞。宋儒張載則進一步發揮歷史上的天人合一思想,提出了“乾稱父,坤稱母”,“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正蒙·乾稱篇》》的思想,把天地看成是自己的父母,把人民百姓看成是自己的同胞兄弟姐妹,把萬物看成是自己的友伴。人與人之間、人與動植物之間,成為一體的關系,在相互尊重、相互關照之中,共同繁榮和發展。這種思想,在物質財富匱乏的時代對于人民的日常生活起了巨大的積極作用。在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急劇膨脹的今天,它對于保護人類共同的家園、保護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仍然具有重要的價值。
對于核心傳統觀念和思想,我們可以作多種概括和總結。然而,不論怎樣,這些觀念和思想總是與民族精神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拋開核心傳統觀念和思想去尋找民族精神,無河北學刊石家莊60~73B8倫理學焦國成20042004“個人權利”缺位是古代“義利之辨”和“義利觀”的根本局限。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義利之辨”,確立社會主義義利觀,就必須引入“權利”觀念,由此建構起社會主義義利觀的兩個相互統一的基本模式:“合權利之利,義也”;“合權利與義務統一之利,義也。”當然“義”還具有“公道”和“德性”的要求。但“權利與義務相統一”正是形成健全人格、提升德性的基礎。核心傳統觀念/孝/理想人格/立德/民族精神基金項目: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西部少數民族文化研究”項目資助.畢小青
畢小青,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譯審。
楊Appraising Mechanism:the Integration betwween Appraising System of the Same Trade and Indirect Target System
YAO Da-zhong,ZHANG Shu-fang,LUO huan
Heilongjiang Provincial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Harbin 150018,China主持人:焦國成(1957-),男,河北省元氏縣人,哲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倫理學研究。 作者:河北學刊石家莊60~73B8倫理學焦國成20042004“個人權利”缺位是古代“義利之辨”和“義利觀”的根本局限。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義利之辨”,確立社會主義義利觀,就必須引入“權利”觀念,由此建構起社會主義義利觀的兩個相互統一的基本模式:“合權利之利,義也”;“合權利與義務統一之利,義也。”當然“義”還具有“公道”和“德性”的要求。但“權利與義務相統一”正是形成健全人格、提升德性的基礎。核心傳統觀念/孝/理想人格/立德/民族精神基金項目: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西部少數民族文化研究”項目資助.畢小青
畢小青,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譯審。
網載 2013-09-10 21: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