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國市場經濟模式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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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雙重約束下的市場與國家
  市場經濟不論是古典的還是現代的,本質上都是以市場機制的自發調節作用為基礎的,自由的價格制度、企業制度和契約關系始終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就其本質來說,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是由集中到分散、由政府管制到市場調節、給個人以更大的經濟和社會自由的歷史過程,這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做為一種市場經濟模式,中國的市場經濟也要具備市場經濟的一般特點,即市場機制成為資源配置的調節者,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應當減少到最低限度,關于這一點不需要再費力進行分析了。現在的問題是,現實的市場經濟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歷史階段,市場經濟的具體模式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我們所要討論的不是一般的市場經濟體制,更不是發達的市場經濟體制,而是處在工業化與市場化雙重轉型時期的中國市場經濟的具體模式問題。
  現階段的中國經濟,正處在工業化和市場化雙重轉型過程中,決定中國市場經濟模式的最重要約束條件有兩個:一是社會主義的憲法制度,二是不發達的生產力和社會結構。這兩個約束條件對中國市場經濟模式的形成具有極其深刻和重要的影響。
  首先我們來考察社會主義憲法制度的影響。傳統的觀點認為,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市場經濟是資本主義的內在表現,這種理論已被實踐所否定。但是,我們也要看到,計劃與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方式,雖然不等于憲法制度,不是區別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根本標志,但它又不能脫離開一定的所有制而存在。在不同的所有制條件下,計劃與市場的規模、作用和地位是不一樣的。無論是從理論還是從歷史來看,社會主義與計劃之間的確存在著內在的聯系,而資本主義與市場之間也是密不可分的。沒有計劃就沒有社會主義,但是,沒有計劃卻可以有資本主義;沒有市場就沒有資本主義,但是,沒有市場卻可以有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實現不可能完全建立在自發的市場交易的基礎上,而必須依靠集體理性即社會的計劃作為自己的實現形式;資本主義的實現必須建立在私有交易的基礎上,大規模的社會計劃必然會損害私有制度的正常運轉。最重要的是,在社會主義經濟中,國家不僅僅是一個政治組織,也不僅僅是一個宏觀調節的主體,而且還是生產資料的共同所有者的代表。在公有制條件下,如果沒有一個統一的社會中心來集中代表社會的共同利益,行使所有權的職能,各個獨立的企業就會蛻化為集團所有制,最后被私有制的汪洋大海所淹沒,導致公有制的徹底瓦解。單單是這一點就決定了,在社會主義憲法制度下根本不可能建立起類似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那樣的有調節的市場經濟,更不用說自由的市場經濟了。在以公有制為主導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下,國家干預的廣度、深度和規模將是私有制社會所無法比擬的。
  但是,這還并不是問題的全部。落后的生產力和以此為基礎的社會結構對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約束作用同樣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基本任務是推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現代化,把傳統落后的經濟結構改造成現代化的國民經濟體系,而不是實現宏觀經濟的短期的平衡和穩定。因此,經濟發展的目標就不應只局限于滿足當前的市場需求,而應當在充分滿足市場有效需求的同時,重視計劃調節在國民經濟現代化中的主導地位,通過計劃調節實現國民經濟發展的長遠目標。因為,一方面,市場機制調節的主要是短期的經濟平衡和經濟結構,而難以有效地反映國民經濟長期的和動態的發展趨勢;另一方面,按價值規律決定的生產和交換比例可以在不同的生產結構和生產規模上得到實現,或者說,總量平衡可以在不同的結構和規模上達到,到底應該選擇什么樣的生產結構才能保證經濟的最優發展,這只能由代表社會理性的計劃機關加以決定。政策的能動作用由于以下兩個因素的影響顯得更加重要:1.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為了在較短的時間內趕上發達國家,政府必須精心選擇最佳的發展路線,并對經濟發展進行有效引導。2.新技術革命的發展使得人類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日益復雜多變,在這種情況下,對經濟發展進行有意識的指導,盡量避免走不必要的彎路就更加重要。在我國,必須由政府從國民經濟發展的全局出發來制定科學的經濟發展戰略,引導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向。特別是在目前市場發育程度較低的條件下,靠市場積聚巨額資金來發展國民經濟的重大項目,還需要很長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僅靠市場機制來調節國民經濟長期結構的發展方向,很可能會加劇結構性矛盾,造成以加工工業過快發展為標志的暫時繁榮,最終卻由于基礎產業的滯后而影響經濟發展的后勁,而且,單純依靠市場調節經濟結構的演變過程會曠日持久,代價巨大,這對于我們這樣一個處于國際競爭日益尖銳、資源稀缺矛盾日益嚴重和國內消費需求壓力不斷增大的國家來說,是不可能獲得那么多時間的,因而必須通過有計劃的調節,引導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向,選擇有效的經濟發展戰略,充分利用各種資源,減少經濟發展的盲目性,縮短經濟現代化所需要的時間,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要做到這一點,單靠市場機制的調節是非常困難的。
  其次,做為一個轉型中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的市場發育和市場機制的作用不僅受經濟、政治和各種社會制度的制約,而且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在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階段,由于生產力發展落后,市場的發展面臨著分工粗疏、協作簡單、結構僵化、信息不暢、交通不便、基礎設施薄弱、城鄉差距過大、工業化水平過低、科學文化水平落后、資源資金短缺、對外競爭力不強等限制性因素,使得市場發育的深度、廣度和完善程度都受到了很大局限,價格的信息功能、動力功能、調節功能的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中國的市場經濟只能是一種欠發達的市場經濟。這種欠發達的市場經濟是不能簡單地用取消行政管制的辦法來加以完善的。放開價格,不等于形成市場,市場的發育需要物質基礎,需要生產力發展的支持。在市場發育不健全的條件下,政府不僅要維護市場的平衡,而且要培育市場,引導市場,組織市場,并在市場失靈的地方替代市場,因此,政府干預的廣度和深度要遠遠超過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
  第三,在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中國面臨著人口膨脹、生態環境惡化、基礎產業落后、失業率上升、不同利益主體之間收入差距擴大、社會階層分化、文化觀念沖突和各種矛盾加劇的嚴重威脅,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政府的協調和組織,沒有政府的有效控制,各種利益集團的相互沖突就可能使社會結構出現嚴重的分裂狀態,使經濟社會陷入無序狀態之中,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就不可能建立起來,經濟改革和經濟發展就會受到阻礙。特別是為了在憲法制度和經濟政治秩序相對穩定的環境中推進改革和發展,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里,中國的經濟體制要處于新舊體制并存的雙重體制階段,政府對經濟運行過程保留了較多的行政干預,這種行政干預雖然可能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但卻是過渡經濟有效運行的必要條件,它只能隨著市場機制的不斷完善而逐步減少,而不可能在短期內很快取消。
  第四,雖然實現中國的現代化離不開對外開放,離不開國際競爭,但是,中國是一個經濟落后的國家,如果完全按照自由競爭的原則來參與國際競爭,必然會使自己在一定時期內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按照依附論的觀點,中國在世界經濟體系中只能處于“外圍”或“半外圍”,與資本主義“中心”國家的差距很可能是越拉越大,而不可能融為一體。從經濟上看,對于中國這樣一個擁有巨大國內貿易機會而又缺乏國際競爭優勢的發展中的大國來說,在一定時期內對國內經濟的適當保護是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過早實行完全的對外開放會對長遠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從政治、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的差異看,中國和西方世界的摩擦更為突出,矛盾更為深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來代表和維護國家的整體利益,并能夠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實現本國利益的最大化,就很難避免發展中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所固有的模仿性、分裂性和依附性的惡果。
  上述種種問題的存在,要求我們對于中國的市場機制和政府的關系進行不同于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市場經濟的安排和選擇。但是,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發達國家的市場經濟模式往往是人們心目中的樣板,因而,在選擇本國的經濟體制模式、設計具體的發展思路時,人們也往往容易從理想出發,而忽視具體的國情。這種現象在中國也是存在的,在許多人心目中,改革的模式就是有調節的市場經濟模式。有相當多的學者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當只管價值,不管實物;只管總量,不管結構;只管宏觀,不管微觀。而對于過渡經濟中特別是雙重約束下中國市場經濟的模式,他們卻往往缺乏足夠的重視。那么,西方有調節的市場經濟模式能夠成為中國現階段經濟改革的目標嗎?回答是否定的。
   二、能否建立有調節的市場經濟體制
  有調節的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西方主流經濟學主張的混合經濟體制,它是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市場經濟的基本模式。雖然這些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也存在著一些細節上的差別,但從總體上看,它們都可以納入有調節的市場經濟體制的框架,即使原來曾實行有計劃的市場經濟體制的日本、法國等國也都逐步向這種體制靠拢。有調節的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特征是:1.企業是完全獨立的微觀經濟主體,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對經濟運行實行間接的宏觀調控;2.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是間接調控的基本目標;3.財政貨幣政策是間接調控的基本手段。在這種模式中,資源配置是完全建立在市場經濟基礎之上的,政府的作用只是維護市場運行的外部條件,為市場機制的作用創造正常的環境。這是一種總量的間接宏觀協調的市場經濟模式。
  有調節的市場經濟體制是一種發達的市場經濟體制,它雖然可以為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提供某種標準或參照系,但是,由于它根本不考慮經濟的發展問題和結構的演化問題,因而不能成為中國這個處于發展和改革雙重轉型時期國家經濟體制的現實選擇。
  首先,這種模式缺乏對經濟發展的長遠計劃。國家的計劃決策一般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關于國民經濟未來結構和發展方向的長期決策;二是為實現短期的市場平衡而作出的短期決策。國家的長期決策是根據經濟發展的長遠利益作出的,它直接規定了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向、發展速度和總體結構,一般不受短期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實現長期決策的主要手段是產業政策、政府的投資等直接的調節手段。國家短期決策的任務是克服市場的波動,維持宏觀經濟的穩定和平衡。實現短期決策的手段是總需求政策。有調節的市場經濟由于是以發達的市場經濟為前提的,因而一般不考慮長遠的發展問題,政府宏觀調節的主要目標就是總量的平衡,這對于中國這種發展中國家顯然是有缺陷的。
  其次,這種模式缺乏實現經濟發展長遠目標的手段。一般來說,國家根據經濟發展的長遠利益而選擇的經濟發展結構與市場自發形成的經濟結構往往是不一致的,正是這種不一致,才產生了計劃調節的必要性。而實現國家計劃調節的目標是不可能完全建立在間接的總需求管理基礎上的,因為總需求管理只是一種短期的總量政策,不具備長期的結構性的調節功能,僅僅使用財政和貨幣政策是不可能實現經濟發展的長期目標的。實現經濟發展的長遠目標需要更多地依靠供給性政策、結構性政策和政府的直接調節。
  第三,這種模式缺乏應付欠發達市場經濟中市場失靈的措施。在中國這種發展中國家里,市場失靈的性質與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有很大的不同。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市場的失靈主要是一種局部的功能性障礙,而在中國這種欠發達的市場經濟中,因為市場發育不健全,市場信號扭曲,從而使市場失靈的廣度和深度都遠遠超出了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在這種情況下,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調節作用就受到了很大局限,政府對市場的替代就不可避免,它不僅要維持宏觀平衡,而且要直接參與資源的配置過程,調節微觀經濟的運行。顯然,這與有調節的市場經濟模式是有很大不同的。
  最后,這種模式不能滿足社會主義憲法制度或公有制關系的特殊要求。社會主義經濟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雖然經濟轉型過程中所有制的結構會發生較大的變化,非公有制和非國有經濟的比重會有較大的發展,但是,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和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不會發生根本變化。這種所有制基礎對于市場經濟的運行過程和經濟體制的變化發展具有根本性的決定作用。在這樣的經濟體制中,國家不僅要作為宏觀經濟的調節者,而且要作為生產資料的所有者介入經濟運行過程,這是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西方有調節的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根本性差異。
  顯然,處于工業化和市場化雙重轉型過程中的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是不可能按照西方發達國家有調節的市場經濟模式來加以構造的。符合雙重約束的市場經濟模式應當是計劃調節與市場調節、直接調節與間接調節、供給管理與需求管理、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總量平衡與結構優化的有機統一。這樣的市場經濟模式就是政府主導下的計劃與市場相結合的二元化的經濟體制模式。
   三、政府主導下的二元經濟模式
  符合雙重約束要求的市場經濟模式只能是政府主導型的市場經濟模式,這是后進國家現代化和從傳統經濟體制向現代市場經濟體制過渡中許多國家曾普遍采用的一種經濟模式。這種市場經濟模式同英、美等發達國家有調節的市場經濟模式相比,二者最重要的差別是:在西方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里,資源配置主要是依靠價格機制進行的,政府的職能主要是制定和實施市場規則,并通過財政和貨幣政策,維持總供求的平衡,為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創造條件。這種市場經濟是一種宏觀間接協調下的市場經濟。而政府主導型的市場經濟模式則不同,在這里,政府是工業化和市場化的發動者和組織者,它的主要職能不僅僅是維持社會秩序和保持經濟的穩定,更重要的是推動經濟和社會的持續發展。中國的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除了具有后進的現代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的一般特點外,還有自身的一些重要特點,主要是:
  1.這種市場經濟是中國經過十幾年改革后形成的、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中剛剛脫胎出來的一種比較初級的市場經濟模式,它已經具有了市場經濟的一些基本特點,市場機制已經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的調節作用,但它還很不完善,很不規范,還保留了傳統計劃經濟的許多成份,處于不斷的改革和發展過程之中。
  2.這種市場經濟是在社會主義憲法制度和工業化目標雙重約束下形成的,反映了社會主義憲法制度和落后國家現代化的特殊的歷史要求。它不是中國經濟體制的永久模式,具有鮮明的過渡性,但它又不是一時的權宜之計,它將存在于整個現代化和整個經濟改革的歷史過程之中。
  3.這種市場經濟的演化方向是不斷強化市場調節,不斷促進市場競爭,不斷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行政干預,但是,從總體上看,政府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導性的力量,也是市場經濟的組織者和協調者。同時,由于市場機制不完善,市場體系不健全,政府在許多方面需要作為市場的替代物而發揮作用。
  4.在這種模式中,政府是主導,市場是基礎,政府要保護市場,促進市場,引導市場,盡可能為市場機制的作用創造條件,而不應成為市場的障礙。但是,政府在經濟發展中不僅僅是一種消極的被動性的因素,政府的作用也不僅僅是界定和保護產權,而是要實現經濟和社會的現代化。
  5.在這種模式中,政府的主導作用主要體現為:(1)政府調節的主要目標不僅僅是為了維持總供求的平衡,更主要的是選擇正確的經濟發展戰略,引導和調節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向,促進國民經濟長期穩定發展。(2)政府調節的內容不僅僅是總供求的關系,更重要的在于資本和勞動力及自然資源的有效利用、產業結構的高度化、城鄉關系和國際經濟關系的協調等。(3)政府調節的手段不僅包括間接的需求管理,而且包括直接的供給管理。從更廣泛的角度看,政府還要用經濟、政治、法律和文化等各種力量,從各個方面來促進經濟發展,因此,政府和市場在這里居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從經濟體制的內部結構看,可以把中國政府主導下的市場經濟體制概括為計劃與市場統分結合的二元經濟體制,這一體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經濟體制內部建立起直接的計劃調節與自由的市場調節兩個系統,并按照統分結合的原則有機地結合起來,以便同時滿足經濟發展的長遠需要和市場機制運行的短期要求。這一體制的基本結構是:
  1.市場系統。市場系統是安全按照市場調節的規則運行的自由經濟部分。這一領域以非國有經濟和部分競爭性的國有經濟為主,企業是完全獨立或基本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它們的活動完全受價格、供求和競爭機制的調節,國家不進行直接的干預。這一系統是市場經濟的基礎。
  2.計劃系統。計劃系統是國家可以直接調節和控制的主導型經濟部分,它以非競爭和弱競爭部門的國有經濟為主。在這一系統中,國家通過以下途徑對經濟運行過程進行直接的干預:(1)國家作為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參與企業分配過程,直接決定國有資產的收益率,調節國民收入在國家與企業間的分配比例,控制社會積累的主要部分,影響擴大再生產的方向和速度。(2)國家利用手中控制的國民收入,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長遠目標直接決定重大投資的規模和方向。國家直接投資的范圍包括:基礎性部門、主導性部門、公用事業性部門、戰略性部門以及其它一些無法完全依靠市場機制來加以調節的特殊部門。(3)國家為了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對一些特殊性質的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直接干預,如對壟斷性企業和公用事業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對一些重要產品的生產和流通實行計劃配置;對一些關鍵部門的國有企業提供財務支持,等等。(4)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保留對一些重要宏觀經濟參數的直接控制,如制定稅率、利率、匯率和其它一些帶有行政約束力的經濟規則,等等。在上述的各個領域,企業雖然也是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但它們的自主性和獨立性是有限的,它們不僅僅是作為獨立的微觀經濟主體而存在的,而且具有重要的宏觀意義,承担重要的社會職能。
  3.計劃與市場的統分結合。計劃調節系統和市場調節系統既相互獨立又相互統一,共同組成了政府主導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所謂計劃與市場的統一是指計劃和市場的作用都是覆蓋全社會的,計劃調節系統應盡可能地利用市場機制和價值規律的作用,而市場系統也是受政府宏觀調節指導的。所謂計劃與市場的分立則是指計劃系統與市場系統是相對獨立的,計劃系統應主要體現國民經濟長期和整體發展的要求,按照計劃的目標來運行;而市場系統則主要應按照自由的市場規則來運行,體現市場競爭的要求。在計劃與市場分立的條件下,國家計劃調節的重心應放在計劃系統之內,這樣既有利于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又有利于國民經濟的有計劃發展。這一點,日本政府在戰后制定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可以給我們有益的啟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明確指出,日本的經濟計劃是在以自由企業和自由市場為基礎的體制下產生的,因而它對私人企業的活動只具有指示性而不具有強制性,所以,計劃的重點應放在國家直接調節和控制的公共部門,對這些部門要制定盡可能具體又有實行可能性的計劃。事實證明,日本的這個計劃是成功的。當然,我們所實行的市場經濟體制與日本在許多方面是根本不同的,但就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計劃的有效實施這一點來說,存在著共同之處。
  計劃與市場統分結合的二元經濟體制好象與改革初期提出的“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板塊構造”理論很相似,但二者的內容卻是根本不同的。
  首先,“板塊構造”理論是在改革初期提出來的,是以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為前提的,它肯定了集中的命令型經濟,而把市場調節放在了一個很低的位置上,而我們在這里提出的二元經濟體制則是以市場經濟為前提的,市場機制在這里成了資源配置的基礎。
  其次,“板塊構造”理論把計劃和市場完全對立起來,認為計劃調節就是指令性計劃,市場調節就是完全的自發作用。而在我們這里,計劃系統并不完全是行政命令,它也要接受市場機制的調節,只不過市場化的程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第三,“板塊構造”理論中,計劃系統是絕對的主體,絕大多數的企業處在計劃系統之內;而在我們這里,市場系統是經濟體制的主體和基礎,只有少數關鍵性的重要企業處在計劃系統之內,它的作用是主導性的,而不是基礎性的。
  這種計劃與市場統分結合的二元經濟體制,就是雙重約束下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模式的主要特征。與有調節的市場經濟模式相比,這種模式充分考慮了在工業化和市場化雙重轉型過程中經濟發展和經濟改革的歷史要求,把計劃調節與市場調節、直接調節與間接調節、總量平衡與結構演化、長期目標與短期目標有機地結合起來了,這是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現實選擇。
  那么,從長遠來看,在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完成之后,在中國的市場經濟逐步成熟之后,在政府對經濟社會生活的具體干預大大減少之后,中國的市場經濟采取什么樣的模式呢?這是一個未來學的問題,應當由未來的實踐加以回答。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由于國情和憲法制度的差異,中國的市場經濟與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市場經濟在將來也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
教育與研究7京5-10F13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張宇19971997本文認為,現階段的中國經濟正處于工業化和市場化雙重轉型過程中,中國市場經濟模式的形成受社會主義憲法制度和不發達的生產力及社會結構兩個條件的約束;在此前提下,中國只能選擇政府主導下的計劃與市場統分結合的二元經濟體制,而不可能實行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宏觀間接協調下的有調節的市場經濟體制;政府主導下的二元經濟體制的實質是把計劃與市場、總量與結構、短期與長期、直接調節與間接調節有機結合起來,以便同時滿足經濟發展的長遠需要和市場機制運行的短期要求,這是構建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現實選擇。張宇,1964年生。經濟學博士。北京,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郵政編碼:100872。 作者:教育與研究7京5-10F13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張宇19971997本文認為,現階段的中國經濟正處于工業化和市場化雙重轉型過程中,中國市場經濟模式的形成受社會主義憲法制度和不發達的生產力及社會結構兩個條件的約束;在此前提下,中國只能選擇政府主導下的計劃與市場統分結合的二元經濟體制,而不可能實行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宏觀間接協調下的有調節的市場經濟體制;政府主導下的二元經濟體制的實質是把計劃與市場、總量與結構、短期與長期、直接調節與間接調節有機結合起來,以便同時滿足經濟發展的長遠需要和市場機制運行的短期要求,這是構建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現實選擇。

網載 2013-09-10 21: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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