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工作發展及其本土化反思”筆談  2.中西社會結構之“異”與社會工作的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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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世紀80年代末,社會工作再度進入中國大陸以來,社會工作價值理念“本土化”的呼聲便不絕于耳。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本土化論”基本上都是圍繞著價值理念層面而展開的,沒有觸及社會工作在大陸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深層問題,其局限性自然是非常明顯的。事實上,我們若使那些源自西方的社會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植根于本土,僅僅從精神觀念層面展開操作是遠遠不夠的。因為道德規范體系絕非僅僅是一種形而上的存在,而是以具體的社會結構為直接依托的。誠如涂爾干所言:人是社會的組成部分,“要想治愈失范狀態,就必需首先建立一個群體,然后建立一套我們現在所匱乏的規范體系”①。這實際上是在告訴我們,如果要實現社會工作理念在中國本土的創造性轉換,除了借助中國傳統社會思想資源,實現觀念層面的轉換外,還必須努力提高西方社會工作理念與中國社會結構的契合度,建立起親和度較高的實質性關聯。其關鍵問題在于:中國本土社會工作價值理念所依托的社會結構是什么?二者如何才能建立起真實的社會關聯?
  一、中西社會結構之“異”
  既然社會工作價值理念之真正確立,有賴于其與所在本土社會結構親和度較高的實質性關聯,那么,我們就應首先弄清中西社會結構的基本形態。學術界關于中西社會之異同比較的研究成果,可謂不勝枚舉。普遍的看法是,與中國傳統的“差序格局”相比,西方是一種“團體格局”。而近年來旅美學者楊笑思則提出一個頗具新意的概括,認為西方社會是一種“個人—社會”兩極模式的社會結構,而中國社會結構則是一種“個人—家庭—社會”三級模式。
  楊氏認為這種“個人—社會”兩極模式在西方廣泛存在,且存在于西方觀念系統的核心。在這個兩極模式中,“個人”、“社會”構成兩個端點,或兩極,規定了西方人談論、分析人類事務的方式。兩極模式這種規范功能,采取正反兩種形式。正面形式是:凡人們能夠對人類現象所說的,尤其是那些帶上理論色彩的部分,都可以大體上分別歸屬為兩類,即所說的東西若不是直接或間接地關于個人的,就是直接或間接地關于社會的。兩極模式規范作用的反面形式,表現在沒有第三極可以參與規范對人類事務的談論。兩極模式既然只認定個人與社會這兩極,便賦予它們以特殊的優越地位,再不容第三極、第四極的成立。于是個人與社會成為僅有的兩極,家不再可能是第三極,人類世界不再可能是第四極。家庭、家族、種族、社區、各種社團、各種組織、各個行業及國際組織等概念,在理論地位上只能附屬于個人與社會。任何關于這些對象的理論化談論,都必須表達得適應于環繞個人或社會這兩個中心,都要或遲或早納入兩極模式的控制之下,都要應用或還原入個人的加上社會的語言②。
  由此可以看出,“個人—社會”的兩極思維模式直接造成了西方社會“家”文化的缺失。如在柏拉圖的思想里,就考慮到解散家庭組織。兩極思維模式下西方“家文化”的缺失,使得基督教對西方家文化產生巨大影響,信仰基督教的人,都樹立了一種廣義的大家庭——即“人類大家庭”的信念,并形成一種集體意識,以此來制約各種人際關系。這種集體意識是社會責任感和集體福利意識的體現③,形成了西方人重集團生活而輕家庭生活的特性。由此,個人及其自愿結成的組織和團體在西方獲得了比較充分的發展,并處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家庭則隱沒于“個人—社會”對立的兩極之中,作用很小。
  相對于西方“個人—社會”的兩極思維模式,中國社會明顯呈現出“個人—家庭—社會”的三維思維模式,這種模式我們從儒家經典“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一語中可見一斑。很多學者都認識到“家文化”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根基與支配作用。
  中國的“家”是社會的核心,它是一個“緊緊結合的團體”,并且是建構化了的,整個社會價值系統都經由家的“育化”與“社化”作用以傳遞給個人④。中國社會“舉整個社會各種關系而一概家庭化之,務使其情益親,其義益重”。由此,人們之間互有義務,“全社會之人,不期而輾轉互相連鎖起來,無形中成為一種組織”⑤。在這一意義上,中國的“家文化”具有超強的復制滲透能力,影響到各個社會層面。
  二、社會結構對社會工作價值理念的制約
  如前所述,既然我們承認中西社會結構存在著根本差異,就應明確地意識到源于西方的社會工作移入中國社會所要面臨的一系列困難。在西方,基于“個人—社會”兩級模式的社會結構,起源于基督教會的西方社會工作對“家”的作用是忽視的。對于西方社會工作自身所遵循的一套價值體系,不少學者都作過不同的歸納。但總體來說大致可劃分為三種取向⑥:第一種取向主要從個人角度來討論社會工作的價值。持此種取向的有泰勒、列維等;第二種取向主要從社會的角度來考察社會工作的價值,如戈登的社會工作價值體系;第三種取向主要從個人與社會相結合的角度來討論社會工作的價值,如比斯臺克和柏尹姆。從這三種取向我們可以看出,無論是哪種價值取向,哪套社會工作的價值體系,都涉及人的本質、人的責任、人的需要、人的權利與義務、社會的功能、社會的職責及個人與社會的關系等等。這些價值取向和價值體系都是在西方“個人—社會”的兩極思維模式下進行,考慮的是個人、社會的兩極及其相互關系,完全忽視“家”的存在,更沒有考慮“家文化”在社會工作價值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西方社會工作對“家文化”的忽視不僅僅體現在價值和理論層面上。在實務和操作層面,西方社會工作僅僅將“家”作為社會工作的外部環境的一部分來看待。西方社會工作者將外部環境劃分為微觀系統、中介系統、外生系統和宏觀系統四個層次,其中家庭與學校、朋友、鄰居等同屬于微觀系統。這種將“家”作為外部環境一部分來對待的觀點和態度在西方社會工作的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工作三大傳統方法中都得到了充分體現。家庭作為整個社會生活所必需的基座,它在事業生涯與生活中起著正面的舉足輕重的作用⑦。而從我們上文的分析來看,無論是價值體系和理論層面還是實務操作層面,這種地位和作用在西方社會工作中都沒得到絲毫地體現。
  而與西方相比,基于“個人—家庭—社會”三級模式,家文化對中國社會工作本土化有重要影響。要求那種植根于西方“個人—社會”兩極思維模式而形成的一套適應西方文化模式的社會工作理論和實務,要想在中國特有的“個人—家庭—社會”的三維模式下得到順利推行和發展,就必然有一個與中國本土文化的互動、融合,進而實現創造性轉化的過程。社會工作十分復雜,在不同的文化中有著不同的社會工作,我們只能置于特定的社會和文化環境中對其加以理解⑧。社會工作的理論和實務必然是其所處環境的產物,也必然深受其所處環境的影響。即在“個人—家庭—社會”的三維思維模式下進行的中國本土化的社會工作,必須考慮中國特有的家文化對社會工作理論和實務的深刻影響。
  三、轉型期中國本土社會工作的“創造性轉化”
  社會工作進入中國大陸已達廿載,但并未獲得充分展開。在分析其原因時,學界往往強調經濟、文化因素的制約。我們認為上述分析仍過于籠統,沒有觸及中西社會結構之“異”所產生的影響。我們欲推進轉型期中國社會工作的“創造性轉化”,就必須認真評估中國特有的“個人—家庭—社會”三元結構對社會工作本土化進程的影響。
  首先,所謂“創造性轉化”,就是要從“個人—家庭—社會”三元結構出發,切實提高社會工作與本土社會結構的契合度。在“個人—家庭—社會”社會三維思維模式下的影響下,形成了費孝通所說的“差序格局”式的中國特色的信任結構。這種信任結構是以家庭為中心,以親密程度為標準,將身邊的人群自然而然的分成“自己人”和“外人”,并做出相應區分。隨著親密程度的降低,信任也隨之遞減。這種信任結構對于社會工作的開展造成了莫大的障礙。社會工作者很顯然屬于“外人”的范疇。但由于社會工作性質的獨特性,社會工作者所要解決的案主的問題往往發生于家庭,這就使得社會工作者開展工作時的角色與功能發生沖突。如何調和這種沖突,關系到社會工作的順利開展和進行,更關系到社會工作的實際效果。如果在實施的過程中,生搬硬套西方社會工作的價值理念和操作模式,可能會適得其反。故中國的社會工作者在實踐過程中必須探索一條適應中國獨特家文化的社會工作理論體系和實務模式,不能同西方社會工作一樣僅僅把家庭作為一個微觀的社會環境來看待,而應該把中國的家庭及泛化的家庭作為一個整體,視為社會工作的一個重要變量,善于將自己的身份和角色轉化為家庭內部的“自己人”,將所要解決的問題轉化為家庭內部的問題加以處理。
  其次,所謂“創造性轉化”,就是“要把一些中國文化傳統中的符號與價值系統加以改造,使經過創造地轉化的符號和價值系統,變成有利于變遷的種子,同時在變遷過程中,繼續保持文化的認同”⑨。在中國傳統社會思想體系中,與西方社會工作理念最相近的是墨家的“兼愛說”,但墨家社會思想卻因其與本土“個人—家庭—社會”三元結構不相契合而走向中絕,在社會上真正大行其道的是儒家基于“倫理本位”的差序格局式的助人理念。因此,如何將中國傳統的“求助關系”模式由熟人推于陌生人乃是實現“創造性轉化”的關鍵。在社會工作的研究中,求助關系的研究處于核心地位。這不但因為求助關系是社會工作得以開展的基礎,而且也因為它是社會工作過程的凝縮。在泛家庭主義的影響下,中國傳統社會的求助關系不會發生在陌生人之間,講究“禮尚往來”回報的中國人因為回報的不確定性,一般也不愿意接受陌生人的幫助。所以,中國人的求助形式一般來說有兩種:一種是將熟人關系擬親屬化,一種是一般相互認識者之間的求助關系⑩,且以第一種為主體。社會工作者對于中國人來說,顯然屬于陌生人、局外人的角色。
  在中國人的社會里,怎樣使一個人與社會工作者接上頭是一件很有趣并很讓人費解的問題。如果一個人想同另一個局外人建立一種親密的關系,就得給自己貼上與其家庭有關系的標簽,也就是說要想方設法跟其家庭攀上關系。只有通過這種方式,中國人在獲取家庭之外的人的幫助的時候,才能產生對幫助者的那種責任意識和信任感,才能形成相關的求助關系。因此,在這個意義上,秉承自由、平等和博愛的基督教價值觀的社會工作者必須了解中國獨特家文化熏陶下的受助者所認同的文化和約束,這樣才能理解受助者的行動,才能有效地向其提供幫助。
  再次,在推進社會工作“創造性轉化”過程中,還要注意社會轉型大背景下,中國傳統家庭制度正在經歷著重大的變動,家庭結構、家庭功能和家庭關系正在發生歷史性地變遷。當代中國家庭制度最重要的改變就是家庭結構的轉型,即家庭結構的核心化,直接表現為家庭規模的小型化。家庭結構的核心化和家庭類型的多樣化導致了家庭功能的改變。人們的這類需求可以在社會福利、社會教育及其他相關社會機構中得到滿足,家庭功能的社會化已經成為當代中國家庭發展的重要趨勢。從社會工作的角度來看待當代中國的家庭變遷,我們也不可以忽略當前中國人口老齡化趨勢和“空巢家庭”的出現等等。
  從社會工作本土化的角度看待這些家庭變遷,我們可以發現,平等、尊重、個別化等西方式的觀念開始在中國層層涌現,而這些觀念正是西方社會工作的基本理念,這就為西方社會工作理念與中國傳統文化的融合提供了契合點。同時,家庭的變化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和“家庭危機”的存在,拓寬了中國社會工作的實務領域,為社會工作在中國的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但是,我們必須看到的是,在中國的社會里,個人總是被看做家庭成員之一。周永新指出,“以家庭為重,是中華文化的傳統,更重要的是有了健全的家庭制度,個人便可以得到快樂和滿足”。因此,我們認為,中國本土化的“社會工作應以鞏固家庭為首要任務”(11)。
  綜上所述,要順利地啟動和發展中國本土性的社會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要結合中國三維社會思維模式下獨特的家文化,考慮工作對象的處境,所享有文化,生活經驗,特別是受助的經驗。中國文化與社會工作在觀念上雖有矛盾,但兩者并不是完全無法調協的(12)。通過對中西社會結構之異的對比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社會工作在中國的本土化,必須結合其獨特的家文化,衍生出一套適合中國國情、能在中國推行和發展的社會工作本土理念和操作模式,而不能盲目照搬和簡單移植。
  注釋:
  ①[法]埃米爾·涂爾干:《社會分工論》,三聯書店2000年版,第17頁。
  ②楊笑思:《西方思想中的“個人—社會”模式及其宗教背景》,《華南師范大學學報》2001年第5期。
  ③安希孟:《家、國、同胞,與天下萬民——中西哲人及基督教的家庭觀》,《宗教學研究》2005年第1期。
  ④金耀基:《從傳統到現代》,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頁。
  ⑤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5年版,第72-73頁。
  ⑥李迎生主編:《社會工作概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71頁。
  ⑦[法]安德烈·比爾基埃等主編:《家庭史》,袁樹仁等譯,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380頁。
  ⑧[美]Malcolm Payne:《現代社會工作理論》,何雪松等譯,華東理工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15頁。
  ⑨林毓生:《中國傳統的創造性轉化》,三聯書店1988年版,第291頁。
  ⑩王思斌:《中國社會的求助關系》,《社會學研究》2001年第4期。
  (11)《發展·探索·本土化:華人社區社會工作教育發展研討會論文集》,中國和平出版社1996年版。
  (12)周永新:《社會工作新論》,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第12頁。

社會科學滬73~77C4社會學田毅鵬/劉杰20082008
社會工作/本土化/社會結構
田毅鵬,吉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劉杰,吉林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研究生。(長春 130012)
作者:社會科學滬73~77C4社會學田毅鵬/劉杰20082008
社會工作/本土化/社會結構

網載 2013-09-10 21: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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