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胡適的白話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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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位
  在現代中國思想文化史上,“五四新文學運動的開山大師”(注:趙聰:《現代中國作家列傳》,7頁,香港中國筆會,1976。 )胡適有不可替代的位置。他開風氣之先,使整個中國文化完成了從傳統形態向現代形態的轉變,樹立了新規范(注:此說近年已漸成定論,如喬清舉:《他沒完成什么,卻幾乎開創了一切》,見《北大校長與中國文化》,49頁,三聯書店,1988。)。隨著胡適漸漸成為“歷史命題”,擺脫基于政治因素的抑揚褒貶,“重新看胡適”、“給胡適定位”(注:余英時:《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適》,見《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臺灣。)成為胡適研究者們有意識的追求。唐德剛先生認為,“胡適之先生在中國文化史上最卓絕的貢獻應該還是在文學方面”,因為“他是近百年來提倡‘文字改良’和推行‘白話文學’的第一人”(注:唐德剛:《胡適雜憶》,90頁,華文出版社,1990。)。有趣的是,恰恰是胡適身體力行作了一輩子的“白話散文”被人們普遍忽視了。關于胡適“白話散文”方面的成就,專論胡適的文章只當作一從此附屬內容略略一提,散文專著也只當作“理論的倡導”一筆帶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胡適的一生游移于政治、學術與文化之間,太過豐富多彩、生動非凡了,而他的白話散文又確“明白如話”,平易暢達,人們往往被他的聲色吸引而忽略了他的文字,致使他的散文作為一種文體為其豐富而淋漓的內容所掩蓋。另一方面,則涉及到一個“為散文劃界”的問題。胡適文章涉獵太廣,屢見于報刊各種欄目中間,形式又不純粹,往往以各種時評、時論或其它著述的面目出現,是介于一般意義的散文與非散文之間的中間狀態,根據不同的散文觀念有不同的劃分,無法給予確切的界定,只好懸而待之。
  散文一詞,無論在中外,它的原初意義都是指與韻文相對的散行文體。在我國古代,散文更是一種應用文體而非文學類式,包括了除了有韻的詩詞曲賦和有聲律的駢文外所有的作品,担負著“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的艱巨使命。雖然“中國文學向來大抵以散文學為正宗”(注:朱自清:《背影·序》,見朱自清著《背影》。),真正“文學性散文”概念的誕生卻是在“五四”時期。“所謂散文,亦文學的散文,而非字的散文”(注:劉半農:《我之文學改良觀》,見《中國新文學大系·建設理論集》,63頁,上海良友公司,1935。),散文開始“專指那一種既不是小說,又不是戲劇的散文而言”(注:郁達夫:《中國新文學大系·散文二集序》,上海良友公司,1935。),不再是和韻文相對的散文,而是與小說、戲劇、詩歌并行的散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散文、小品文、雜文、隨筆等名詞混淆不清,交叉使用,原因在于現代散文來源于兩個系統。一個是中國古典散文尤其是晚明小品和白話小說,一個是西洋散文(Essay)的影響,是二者碰撞、 融和的產物(注:關于現代散文源流的論述,可參見臺灣鄭明慧:《現代散文類型論》, 7頁,臺灣大安出版社。)。居于“文類之母”的散文是一種極特殊的文體。由于經常處身于一種“殘留狀態”,它永遠缺乏自己獨立的文類特色,而包容量太大也使它很難在形式上找到統一的關鍵。但是,這也造成了它形式的靈活自由,不拘常套,變化多端。因此,散文的內涵伸縮性很大,開放性很強,發揮的余地很充分,是一種能兼容其它文類特色的“彈性文體”(注:余光中:《剪掉散文的辮子》。)。“散文是‘水性’的,完全看作者放它在怎樣的框架之中。”(注:鄭明慧:《現代散文類型論》,28頁,臺灣大安出版社。)所以,我們不必對散文作過多束縛,限制太多會妨礙它的發展,過于狹窄、過于“純粹”的散文觀念是得不償失的。應該看到,“現代散文”概念誕生伊始便異軍突起的雜文正在形成傳統,由于晚清白話文運動中盛行的報刊文章而形成的“報刊文體”也不容人忽視,散文類式中這些新形式的出現和成長正說明了散文的活力。有人用“跳舞”比喻詩歌,用“散步”比喻散文,如果用有無嚴格章程的標準來衡量,這個比喻頗能道出實質。胡適的散文是“散步”式的散文,一直“散步”在散文世界的“邊緣地帶”,處于一種不上不下、不尷不尬、進退兩難而不自覺的境地,一如作者自己在政治與學術之間的一生。這也是胡適散文的特點,即他的“散步”不是有意追求“散漫”、“沖淡”,而是無意識的。人們在把胡適大部分文章歸入“散文”范疇時都會頗有遲疑;但是除了“散文”之外,也再找不出另一種文類能更恰當地涵蓋這些“白話文”了。由于散文自身概念的伸縮性,由于胡適畢生堅持大作白話之文……在這里,我們用“白話散文”來界定他除了學術性著作和詩歌、戲劇、小說創作以外的大部分作品。
      二、“胡適之體”
  胡適的《嘗試集》出版(1920年3月)后,這種標新立異的、 用淺白的白話嘗試寫作的新體詩被稱作“胡適之體”;“胡適之體”后來也被用來指他淺白通俗、風行一時的白話文體。“胡適之體”明顯有別于現代散文中優美精致的“美文”(如周作人和朱自清)。實際上,胡適的白話散文可圈可點的不多,能令人反復吟誦,反復回味的更少。從創作目的上看,“美文”的作者們追求“精致”、“趣味”、“抒情”的藝術性特點;胡適白話文更注重的卻是文章的社會功利目的及大眾傳播功能,是一種刊登于報刊、隨報刊隨時發行而廣為流傳的“報刊文體”(注:陳平原:《二十世紀中國小說史》第一卷,三、五章,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
  清末民初,特別是辛亥革命以后,隨著“人民有言論著作刊行之自由”出現在《臨時約法》上,“一時報紙,風起云涌,蔚為大觀”(注:戈公權:《中國報學史》,178頁,三聯書店,1955。),梁啟超曾說:“自報章興,吾國之文體,為之一變。”(注:《中國各報存佚表》,《清議報》第100冊;轉引自陳平原著《二十世紀中國小說史·第一卷》,137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 )散文文體在這個特殊的文化背景下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承載起了前所未有的歷史使命。以梁啟超為代表,適合于報紙發表、便于“開啟民智”、符合廣大平民閱讀者需求的“報刊文體”迅速繁榮滋長,流傳一時。梁啟超以“筆鋒常帶情感”的健筆,“指揮那無數的歷史例證,組織成那些能使人鼓舞,使人掉淚,使人感激憤發的文章”(注:胡適:《四十自述》,見《胡適自傳》,49,47,49,27,57頁,黃山書社,1986。),給少年求學時的胡適極大的震動和影響,胡適自己曾說“我個人受了梁先生無窮的恩惠”(注:胡適:《四十自述》,見《胡適自傳》,49,47,49,27,57頁,黃山書社,1986。)。今天看來,這個恩惠可能不只表現在他自己已經認識到的“打開新世界”(注:胡適:《四十自述》,見《胡適自傳》,49,47,49,27,57頁,黃山書社,1986。)的思想上,還體現在他自己尚不自知的運載思想的文體上。梁啟超的“報刊文體”伴隨其思想潛移默化地留在少年胡適身上,胡適提筆寫作的時候難免會有“報刊文體”的影子。啟蒙時期的“過渡學者”中,胡適和梁啟超的文章是唯一能念出來、能用來講演的,而其他的新文學的始創人員能為白話之文、或雖極其鼓吹白話,都不能達到胡梁暢達曉喻、明白如話的程度,這一點恰恰是“報刊文體”的典型特征。縱觀胡適一生,他的文章發表于報刊上的最多,影響也最大,甚至連他的“暴得大名”也是憑借報刊這一傳播媒介宣揚出去的。從少年時主編《競業旬報》,到成名時主筆《新青年》,他活躍于各種報紙、雜志之間,嘗試了報刊發表的絕大部分文體,形成了獨特的“胡適之體”。
  “胡適之體”的最早源頭是在他不同于其他新文學發起人的早年教育。“九年的家鄉教育”中他閱讀了《三國演義》等大量的古典小說、筆記傳奇、彈詞等,從中不知不覺“得了不少的白話散文的訓練”(注:胡適:《四十自述》,見《胡適自傳》,49,47,49,27,57頁,黃山書社,1986。),“把文字弄通順了”(注:胡適:《四十自述》,見《胡適自傳》,49,47,49,27,57頁,黃山書社,1986。)。當時“正是廢八股時文”“科舉制度松動”的時代,他的二哥三哥受時代新思潮的影響,在閱讀方面并不限制他,尤為可貴的是不要求他“開筆”作八股時文和策論經義一類的文字,支持他到上海接受新式教育。因此,他的束縛較少,在這一點上,比蔡元培、陳獨秀、魯迅在少年教育方面顯得明顯不同。本世紀初,胡適入上海公學,15歲就在《競業旬報》上發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話文章《地理學》,作長篇章回小說《真如島》,寫得一手圓熟清通的純正白話;以后更負責編輯主筆達數十期之多,得到了一個訓練白話的絕好的機會。胡適自己說:
  “這幾十期的《競業旬報》,不但給我了一個發表思想和整理思想的機會,還給了我一年多作白話文的訓練。清朝末年出了不少的白話報,……(《國民白話日報》和《安徽白話報》)都有我的文字,但這兩個報都只有幾個月的壽命。《競業旬報》出到40期,要算最長壽的白話報了。我從第一期投稿起,直到它停辦時止,中間不過有短時期沒有我的文字。……這一年多的訓練給了我自己絕大的好處。白從此形成了我的一種工具。七八年之后,這件工具使我能夠在中國文學革命的運動里做一個開路的工人。”(注:胡適:《四十自述》,見《胡適自傳》,49,47,49,27,57頁,黃山書社,1986。)可見胡適在他起步階段就已經初步形成了“報刊文體”的特點。
  現代報刊誕生伊始便成為傳播思想、發表言論的工具。由于印數較大,擁有的讀者群較龐雜;發行快,針對性與時事性強;周轉期短,不要求一讀再讀;同時還受囿于篇幅的限制,不能太宏篇巨制,也不能太專業(門)化等因素,“報刊文體”基本上是一種具有社會性和普遍性的大眾文體,要求簡潔生動,一目了然,使人過目不忘、印象深刻,即不能太含蓄曲折,也不能太深刻生僻;“報刊文體”還求清楚明白、通俗易懂,使社會各階層包括“担車賣漿之徒”都能看懂,所以不能古奧格澀,不能太“個人化”,也不能離現實生活太遠。因此,“胡適之體”的散文往往從題目開始就醒目獨特,比如陳獨秀被捕后他發表的《研究室與監獄》、《愛情與痛苦》,比如《什么是文學》、《易卜生主義》、《不朽》、《新生活》;在文章的結尾還往往提綱挈領地總結全文的意圖,如“我們的目標是……”、“我們的主張是……”、“我們的口號是……”,唯恐別人看得倉促來不及領會,唯恐寫得不夠清楚使人看不明白。人們批評胡適為文的“淺”、“白”、“薄”,不耐咀嚼,其實這也是“報刊文體”很難避免的缺點,因為太“深”、“文”、“厚”的作品讀者是很難接受的。
  “報刊文體”受經濟因素支配,囿于讀者群的影響,也是它的特點。讀者的閱讀需求決定了創作者的創作規則,無論作品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受牽制。讀者的閱讀心理要求“報刊文體”有時代特色、針對性強,針砭現實,諷喻世人,能說出他們心里想說卻不能說出的話,胡適的散文具有的“時代特色”一直是白話反對者攻擊的一個靶子(注:胡先肅語,見錢基博:《現代中國文學史》,487、488頁。),卻是他自己大力鼓吹的“新文學”的一個要素。能直面社會現狀、針對具體的社會問題是“胡適之體”形成影響的原因,1918年10月,他在《新青年》上開辟“什么話”專欄,輯引當時報刊上令人肉麻發笑或嘆息發怒的材料,加上幾句畫龍點睛式的犀利語言,甚至直斥為“什么話”,曾使得全國各地報刊紛紛仿效,影響一時。“胡適之體”的一類文章都有這種特色,《人權與約法》直接冒犯了國民黨的“蔣主席”,《名教》直接觸及到了國民的心理、黨國的種種忌諱。這種“針對具體問題”的態度既可反映出胡適的“實驗主義”的思想底色,“報刊文體”的影響也不容人忽視。再者,讀者的閱讀心理、閱讀趣味也使當時的報刊文章偏重于介紹性、知識性。引人注意的是,胡適和陳獨秀發表的第一篇文章都是地理學方面的通俗介紹文章:《地理學》和《揚子江形勢略論》(注:胡適《地理學》,《競業旬報》第1期;陳獨秀《揚子江形勢略論》, 《陳獨秀文集》第1頁。這方面的材料可參見石原皋《胡適與陳獨秀》, 載《胡適研究叢錄》,77~112頁,三聯書店,1989。), 不過胡文是白話而陳文則為文言。胡適《地理學》的序文開始是這樣的:
  “諸君呀!你們可曉得俗語中有見多識廣四個字嗎?這四個字不是人生最難做到的么,為什么呢?因為那見識二字是沒有一定的。比方我們內地人到了上海,見了許多奇怪的東西,見了無數的外國人。哈哈,這個人回到內地,可不是一個見多識廣的人么。但是照兄弟看起來,這還算不得什么呢。若真要做一個見多識廣的人,一定要曉得天下的大勢,各國的內情,各色人種的強弱興亡,各國物產的多少,產業的盛衰;這種人方才可以叫做見多識廣呢。”(注:胡適《地理學》,《競業旬報》第1期;陳獨秀《揚子江形勢略論》,《陳獨秀文集》第1頁。這方面的材料可參見石原皋《胡適與陳獨秀》,載《胡適研究叢錄》,77~ 112頁,三聯書店,1989。)“報刊文體”受囿于讀者閱讀水準、力求坦白清楚的特點也可以透過這段引文可見一斑。讀者中多“担車賣漿之徒”,太深的道理他們接受不了,太“文雅”的文體他們看不明白,而一般人的心理又不喜歡端著架子的大道理,他們要求報刊的文章坦白樸實,不故弄玄虛。胡適散文中有不少是“面對面”與讀者談話式的,不但開口稱“諸君”閉口稱“兄弟”,有問有答,不亦樂乎,而且直接把方言、口語、俗諺直接寫進文章,有時也頗有意想不到的妙處,《寫在孔子誕辰紀念之后》(注:《胡適散文選集》,212頁,百花文藝出版社,1990。 )中就用了“做戲無法,出個菩薩”、“見了黑旋風不認得是李逵”、“跑野馬”、“米米小的問題”等數個俗語,結尾是:“養個孩子還免不了肚痛,何況改造一個國家,何況改造一個文化?別灰心了,往前走罷!”口語俗諺的引入制造了一個如話家常、詼諧風趣的氣氛,盡管略有些許表演性,卻不顯隔膜,從這一點上講,“胡適之體”的“明白如話”并非是那么地應該受到指責。
  “五四”時期啟蒙的社會思想氛圍在“報刊文體”中得到了體現。胡適的每篇文章都是可以念出來,作講演稿用的。他自己也對“講演”有異乎尋常的重視,畢生樂此不疲,作過的演講不計其數,他的許多散文實際上也是講演稿的記錄。講演的社會效果和煽動性使胡適的散文有非同一般的影響力,毛澤東在接見斯諾時曾說:
  “《新青年》是有名的新文運動的雜志,由陳獨秀主編。我還在師范學校做學生的時候,我就開始讀這一本雜志。我特別喜歡胡適和陳獨秀的文章。他們代替了梁啟超和康有為做了我的崇拜人物。”(注:(美)埃德加·斯諾:《西行漫記》(Edgar Snow:Red Star Over China)董樂山中譯本,125頁,北京三聯書店,19 79。)新文學運動率先發難之際,“舉國若狂”,“天下悅胡之言而響之者眾”(注:章士釗語,見《胡適研究資料》,459頁,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1988。),青年們紛紛“以適之為大帝,績溪為上京”(注:章士釗語,見《胡適研究資料》,459頁,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1988。), 如此狂熱的效果除了因為當時啟蒙思想已成共識,一人舉臂,應者云集之外,還是“胡適之體”煽動性的講演風格帶來的,不如此,不能達到啟蒙、號召的目的,更不能吸引廣泛的讀者。梁漱溟曾說:“他(胡適)的才能是擅長寫文章,講演淺而明,對社會很有啟發性。”(注:梁漱溟口述:《略談胡適之》,見《胡適研究叢錄》,1頁,三聯書店,1989。)抗戰期間,胡適作為駐美大使,巡回講演達百次之多,為抗戰的爭取外援作出了貢獻。50年代去臺后,他發表過的講演更是聲勢奪人,盛況空前至令人嘆為觀止。據當時的聽眾說:“那樣強有力又有禮煽動性的談話,教人眼花燎亂,既親切,又新奇”,令觀眾耳目一新,精神一振,“情緒緊隨著他揮舞的‘魔棒’,如迷如癡”,“直聽得人人心驚肉跳,熱血沸騰”,萬頭攢動、途為之塞的會場上有人喊出“我們需要胡先生領導我們”的口號來,“有似一座快要爆發的火山”,幾乎“釀成巨變”(注:萬雋:《胡適去臺后的幾個側影》,見《胡適研究叢錄》,71~74頁,三聯書店,1989。)。胡適在新文化運動中影響更大、聲名更顯,與“胡適之體”的這種煽動性的講演效果不無關系;“啟蒙”的目的,“傳播新思想”的考慮,更使“講演文風”蒙上了必然性的色彩。盡管過于鏗鏘有力導致了韻味不足,過于淺白直率帶來了后勁不足,但從啟蒙時期的社會背景和需要來看,過多苛責他的“白”也是欠公允的;雖然講演講文體誠如胡適自己所說的“卑之無甚高論”,但這確是其他人力所不能、追而弗逮的。
      三、在“啟蒙”的心態之下
  進入20世紀以后,“啟蒙”成為幾代知識分子的共識。白話文運動的起始就是出于“開啟民智”的需要,白話文的倡導者清楚地意識到要改變國民的觀念、傳播新的思想,必須借助于通俗易懂、能讀能聽的白話,因此晚清知識分子在個人品味和審美心理上也許更偏重于文言,而出于社會改革的需要才努力勉為白話。蔡元培曾說:“那時候作白話文的緣故,是專為通俗易解,可以普及常識,并非取文言而代之。”(注:蔡元培:《中國新文學大系·總序》,見《中國新文學大系》,良友圖書公司,1935。)但是他們的努力畢竟為下一代人形成了氣候,培養了情緒,提供了借鑒,而“啟蒙”更作為一種背景潛移默化地融入下一代的思想底色。五四新文化運動不僅將白話由文言的補充變成了文言的替代,而且大大強化了其啟蒙指向。運動的開山人胡適甚至用了一個充滿濃厚的啟蒙色彩的稱謂“中國的文藝復興”來名狀他開創的時代。在“啟蒙”的心態下,胡適為學既懊悔又自愿地“求博不求精”,因為“今日祖國事事需人,吾不可不周知博覽,以為他日為國人導師之預備”(《藏暉室日記》,1915年)。這種心態直接影響到了“胡適之體”的特點,涉獵廣泛,思想傳播性強、通俗易懂、淺白明了等等都是這種心態的直接反映。胡適在談“胡適之體”時,認為這是他“自己戒約自己的結果”,而這“戒約”的第一條就是“說話要明白清楚”(注:胡適:《談談“胡適之體”的詩》,見《胡適文萃》,294~295頁,作家出版社,1991。)。甚至認為“文學的三個要件”第一條也是“要明白清楚”,要“把情或意,明白清楚的表出達出,使人懂得,使人容易懂得,使人決不會誤解”(注:胡適:《什么是文學》,見《胡適文萃》, 214頁。)。因此,“清楚明白”是他有意追求的境界。胡適的散文創作可以說是沒有“散文意識”的,他似乎更有意于使散文成為運載“新思潮”、或“在政治之上影響政治”的工具;或是傳播科學、探討學術的代言人。因此,考慮到要使人人清楚,人人明白,不致于糊涂,他力圖使自己的文章“明白如話”,準確、平實,因為太過含蓄曲折的“靈魂深處”的流露,太過深刻獨到的個人體驗是無法傳達、無法交流,担當不起“啟蒙”重任的。胡適自己曾說:
  “這一次中國文學的革命運動,也是先要求語言文字和文體的解放。新文學的語言是白話的,新文學的文體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初看起來,這都是‘文的形式’一方面的問題,算不得重要。卻不知道形式和內容有密切的關系。形式上的束縛,使精神不能自由發展,使良好的內容不能充分表現。若想有一種新內容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縛精神的枷鎖鐐銬。”(注:胡適:《談新詩》,見《胡適文存·一》,233~234頁。)
  這個“形式”要負載“精神”,必然不能過于隱晦曲折,而務求用“担車賣漿之徒”的語言清清楚楚地大聲說出來。“有什么話,說什么話;話怎么說,就怎么說”(注:胡適:《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見《中國新文學大系·建設理論集》,127頁。),說得通俗易懂。 “報刊文體”的讀者群大于“美文”的讀者群,文學的目的讓位于啟蒙的目的,這是啟蒙時代特有的文化現象。胡適自己當時解釋白話的意義有三:一是戲臺說白的“白”,就是說得出,聽得懂的話;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飾的話;三是明白的“白”,就是明白曉暢的話(注:此說見于陳子展:《最近三十年中國文學史》。)。在這個解釋里,文學的地位是受到了忽略的,在“啟蒙”的時代里,文學的作用是遠遠抵不過“文化”需要的。也許,陳獨秀的見解是一種少有的例外:
  “通俗易解是新文學底一種要素,不是全體要素。現在主張白話的人,也有許多只注重通俗易解。……白話文若是以通俗易解為止境,不注意文學的價值,那便只算是通俗文,不配說是新文學。這也是新文化運動一種容易的誤解。”(注:陳獨秀:《新文化運動是什么》,見張若英編:《中國新文化運動史資料》,4頁,上海書店1982 年印行“中國現代文學史參考資料”。)胡適自己也是非常清楚自己文章的長短,但是,以啟蒙主義者自居,他是以自己的通俗易懂為榮的,“我的長處是明白清楚,短處是淺顯。……我抱定一個宗旨,做文字必須要叫人懂得,所以我從來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淺顯。”(注:胡適:《四十自述》。)
  在啟蒙心態的深處,是一個啟蒙主義者無法消除的“擬想敵人”。他們面對的舊傳統舊文化,他們要創造的新思潮新文化,文言文首當其沖地成為它所代表的那個舊時代的符號,與胡適等大力提倡的新思想的“工具”白話文針鋒相對,水火不容。文言文是胡適等新文化締造者的“假想敵”,他們心里時時刻刻有這個敵人貌似龐大的陰影,他們時時刻刻警醒著準備隨時與之你死我活地戰斗,為此不惜偏執孤行,魯迅甚至說:“我總要上下四方尋求,得到一種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來詛咒一切反對白話,妨害白話者。即使人死了真有靈魂,因這最惡的心,應該墮入地獄,也將決不改悔,總要先來詛咒一切反對白話,妨害白話者。”(注:魯迅:《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圖》,《魯迅全集》卷二,360頁。)“敵我分明”的態度造成了嚴重的文白對立, 胡適在文學革命初期提出的“八不主義”:“須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須講求文法、不作無病呻吟、務去爛調套語、不用典、不講對仗、不避俗語俗字”(注:胡適:《文學改良芻議》,見張若英編:《中國新文學運動史資料》,27頁。),幾乎都是針對文言文而言。不無偏執地宣判文言文是“死文字”,“已死的文言只能產生出沒有價值沒有生命的文學,決不能產出有價值有生命的文學。”(注:胡適:《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見《中國新文學大系·建設理論集》。)為給自己搜求證據,壯大膽子,胡適甚至不惜運用自己并不怎么精通的知識,做出一部《白話文學史》來,要人們無論如何都要相信白話文才是中國文學的正宗。“假想敵”的存在,使胡適作文總是端著架子,惟恐被文言文抓住辮子,有一種“偏作白話文不可”的心理。明明是“丁文江傳”,他不惜畫蛇添足地說是“丁文江的傳記”,其微妙的苦心頗有點天真老實;再看《高夢旦先生小傳》結尾:“高先生生于公歷一八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死于一九三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葬在上海虹橋公墓。葬后第四個月,他的朋友胡適在太平洋船上寫這篇小傳。”(注:胡適:《高夢旦先生小傳》,見《胡適散文集》,250頁。 )這完全是古代記傳體文言文結尾的白話翻譯,胡適這樣寫,恐怕心中不無向文言文“示威”、“作對”的想法。然而,“假想敵”真正存在與否、是不是象估計的那樣可怕,還是一個問題。新文學運動初期提倡“白話文學”,雖然標新立異,但也并非史無前例,胡適等過高地估計了反對勢力的實力、過分地具有戰斗警覺與戰斗精神了。胡適開始想象的白話文戰勝文言文的歷程是漫長的:
  “當我在一九一六年開始策動這項運動時,我想總得有二十五年至三十年的長期斗爭,它成熟得如此之快,倒是我意料之外的。”(注:胡適:《胡適的自傳》,胡適口述,唐德剛整理翻譯,見《胡適哲學思想資料選》,173頁,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79。)實際上,僅僅用了四年,到1920年,不僅連《東方雜志》、《小說月報》這樣的大刊物都采用白話,北洋政府也通令全國小學統一改用白話(語體文)教材,白話文已經成為官方語文,取得對文言文的決定性勝利了。因此,胡適的“假想敵”并非那么根深蒂固、不可摧毀,經過晚清白話文運動幾十年的努力,白話文已經成為勢在必行的趨勢,陳獨秀因此才說:“常有人說:白話文的局面是胡適之、陳獨秀一班人鬧出來的。其實這是我們的不實之虞。中國近來產業發達人口集中,白話文完全是應這個需要而發生而存在的。適之等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話文,只需章行嚴一篇文章便駁得煙消灰滅。”(注:陳獨秀語,見《胡適研究叢錄》,126頁。)胡適與文言文的對抗是他創作的一個潛在語境,即使在 30年代,白話文已不成問題的時候,他還力主“清楚明白”,說那些“做這種叫人看不懂的詩文的人,都只是因為表現的能力太差,他們根本就沒有叫人看得懂的本領”(注:《獨立評論》1937年6月13日238號,梁實秋(絮如):《看不懂的新文藝》的《編輯后記》,署名“適之”。)。盡管我們不能苛責古人,但開山大師對他開創的“胡適時代”過分淺白平直的思想狀況和思維方式是負有責任的;他自己只“耐一回讀”的詩文,雖“尚清順明白,不為爛套惡語耳”(注:錢基博:《現代中國文學史》“白話文”篇。),但除了研究的目的,至今仍傳誦的極少極少。再,盡棄文言,甚至象胡適那樣視文言為瘟疫,以為文學只有死活沒有雅俗,也把新文學引上一段歧路,至少是狹路。文學有別事在,不在“白”與非“白”之間。幾千年的文方是不是真的都是“死文字”還不太好說,文言與白話也不好作太嚴格的區分。絕對的“白”,文學就患上了貧血病,失去了根基,失去了歷史綿延的厚重沉實感,變得輕飄不定。馮友蘭的批評是中肯的:
  “適之先生的病痛,只是過于好奇和自信。他常以為古人所看不出的,他可以看得出;古人所不注意的,他可以注意。所以他常指出古人所公認為不重要的人物來大吹大擂,而于古人所共認為重要的,則反對之漠然。這是不對的,因為人的眼光不能相去那樣的遠呵!”(注:唐德剛:《胡適雜憶》,90、26頁,華文出版社,1990。)
      四、結束語
  盡管胡適已成為“歷史命題”,但我們也許從根本上還不曾脫離“胡適時代”。胡適沒有完成什么,但是幾乎開創了現代文化史上的一頁。這位“照遠不照近的一代文宗”(注:唐德剛:《胡適雜憶》,90、26頁,華文出版社,1990。)貼近看來并不覺得怎么偉大,放進歷史的長河中,他不可替代的作用就顯示出來。“胡適之體”的意義更在于文化方面,胡適的影響是深遠的,這種影響是如此深刻而廣泛,以致我們自己竟覺察不到。我們生活在他的影子里,并不覺得這有什么,但隨著時代的推移他的影響將越來越深遠,越來越顯著。這位畢生從事“建設事業”的自由知識分子,這位在非常態社會中經營的常態人物——在這里,我們用唐德剛先生在《胡適雜憶》中的論斷作為結語:
  “胡適之先生的了不起之處,便是他原是我國新文化運動的開山宗師,但是經過五十年之考驗,他既未流于偏激,亦未落伍。始終一貫地保持了他不偏不倚的中流砥柱的地位。……開風氣之先,據杏壇之首;實事求是,表率群倫,把我們的古老文明,導向現代化之路。”(注:唐德剛:《胡適雜憶》,90、26頁,華文出版社,1990。)
  
  
  
清華大學學報:哲社版京41~46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杜玲玲19991999胡適身體力行作了一輩子的“白話散文”被人們普遍忽視了。胡適白話文更注重的是文章的社會功利目的及大眾傳播功能,是一種刊登于報刊、隨報刊隨時發行而廣為流傳的“報刊文體”。能直面社會現狀、針對具體的社會問題是“胡適之體”形成影響的原因。“啟蒙”的心態直接影響到了胡適之體的特點,涉獵廣泛、思想傳播性強、通俗易懂、淺白明了等等,都是這種心態的直接反映。胡適之體/白話散文/新文化運動/啟蒙 作者:清華大學學報:哲社版京41~46J3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杜玲玲19991999胡適身體力行作了一輩子的“白話散文”被人們普遍忽視了。胡適白話文更注重的是文章的社會功利目的及大眾傳播功能,是一種刊登于報刊、隨報刊隨時發行而廣為流傳的“報刊文體”。能直面社會現狀、針對具體的社會問題是“胡適之體”形成影響的原因。“啟蒙”的心態直接影響到了胡適之體的特點,涉獵廣泛、思想傳播性強、通俗易懂、淺白明了等等,都是這種心態的直接反映。胡適之體/白話散文/新文化運動/啟蒙

網載 2013-09-10 2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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