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中央銀行金融宏觀調控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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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現代意義上的中央銀行,可以說是市場金融體制的核心和靈魂。當前,西方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都實行了中央銀行制度。在19世紀以前,各國設立中央銀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統一發行鈔票,并作所持鈔票的兌現,以便于政府融通款項。在20世紀以后,設立中央銀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健全印制,服務國家財政,控制信用,調節金融,發展經濟。中央銀行專門從事貨幣發行并執行國家的經濟政策,行使國家管理職能,成為國家干預經濟生活的工具。
  建國47年來,在1949—1983年的35年間,由于體制和其他原因,我國不存在現代意義上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基本上是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混合體。它適應并服務于指令性計劃為主的高度集中計劃體制,服從于以實物分配為主的資金管理體制。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它曾發揮過積極的作用。它有利于國家集中有限的資金用于經濟建設,有力地支持了社會主義工業體系的建立,奠定了我國工業化的基礎。在60年代初的三年調整時期,通過信貸和現金發行的高度集中統一管理,嚴格信貸和現金發行,抽緊銀根,促進了國民經濟的調整和發展,使國家很快度過了困難時期。但這種“大一統”、“一身二任”的銀行體制也存在著種種缺陷,一方面不利于人民銀行的正常運行。中央銀行以進行金融的宏觀調控管理為己任,以維護幣值穩定為基本目標;商業銀行以有效融通資金,追求盈利為目標。政府將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雙重職能集于人民銀行,難免發生矛盾。當需要加強金融的宏觀調控與管理時,強調人民銀行的中央銀行職能;當需要強調經濟效益時,又強調人民銀行的商業銀行職能。另一方面,不利于金融宏觀調控與管理。人民銀行從事具體的存、放、匯業務,使其難以集中力量研究解決金融運行中的宏觀問題;同時,由于人民銀行是唯一的銀行機構,又使得監管主體與監管對象合一,導致了為維護自己的壟斷地位或部門利益,不愿出臺不利于自己的宏觀調控措施。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開始從理論上撥亂反正,批判了極左思潮,拉開了經濟體制改革的序幕。為了適應改革開放新形勢的需要,1983年9月, 國務院作出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不再兼辦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這標志著我國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的正式實施。從此以后,中國人民銀行不再經辦具體的金融業務,以便集中力量領導和管理全國的金融事業,調節和控制全國的金融活動。
      二
  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十幾年來,逐步建立了直接調控與間接調控相結合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綜合運用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再貸款、貸款限額、公開市場業務和外匯操作等貨幣政策工具,適時調控貨幣供應量和信貸規模,取得了明顯成效。(詳見表1)
  然而,無論從理論上看還是從實踐上來分析,我國目前的金融宏觀調控還處于一種“初級階段”,其效果還不是十分理想。在經濟高速增長中,出現了三次較為嚴重的通貨膨脹,且每一次物價上漲的幅度都比前一次高,呈螺旋式上升態勢。1996年物價漲幅雖大幅度回落,但通貨膨脹率仍達6.1%,按國際通行的看法, 我國現在還處于中度通貨膨脹狀態,不僅如此而且還存在著通貨膨脹率回升的潛在危險。
  我國的通貨膨脹與信貸規模和貨幣流通量呈現高度相關性(見表2)。三次物價的大幅度上漲,從其貨幣表現來看,則在于多年來貨幣的超經濟發行。據統計,在1984—1993年的10年間,我國貨幣供應量年均增長27.8%,大大超過了GNP年均增長10.1%的速度。 再從現金發行和信貸發行情況來分析(見表3),幾乎年年超計劃發行, 表明中央銀行調控貨幣能力不強。如1991年現金超計劃發行7%,1992年超 93 %;1990年到1992年信貸超計劃發行均在35%以上。
  表1       我國中央銀行建立以來貨幣政策的變動年 份             主 要 內 容1985       實行"實貸實存"管理辦法.統一存款準備金制       度,提高儲蓄利率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1986       允許地方人民銀行發放一定的臨時貸款,取消對       專業銀行的貸款限額管理.1987       一方面控制基礎貨幣,調高利率; 另一方面減輕       控制力度.1988·9—1989   嚴格控制信貸增長,調高存款準備金率, 提高央       行再貸款利率,提高儲蓄利率,實行保值貼補, 對專       業銀行再度實行貸款限額管理.1990       中央銀行注入資金清理"三角債", 調整存款利       率,放松對固定資產貸款限制.1993·7—1995   整頓金融秩序,約法三章, 加強對金融市場和社       會集資的管理,實行包括壓縮貨幣供應量增長速度、       控制信貸規模、提高利率等在內的偏緊的金融政策;       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 向農業       、能源、交通、基礎設施等傾斜;匯率并軌, 實行以       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通過短期貸款和票據貼現增加企業的流動性, 支持有       效益、講信譽企業的發展.1996        建設統一的銀行間拆借市場;在上海設立公開市       場業務操作室,通過外匯市場吞吐基礎貨幣;在全國       范圍內大力推廣商業票據的使用;取消了保值貼補,并       兩次下調存貸款利率;正式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八       條款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下完全可兌換.  表2   1983—1996年中國貨幣供給、 經濟增長與通貨膨脹對比年份  貨幣供應量增長率(%)  貸款余額增長率(%)    M[,0]  M[,1]  M[,2]1984  49.5  —    —     32.61985  24.7  5.8  17.0     23.91986  23.3  28.1  29.3     28.51987  19.4  16.2  24.2     19.01988  46.7  22.5  22.4     16.81989  9.8  6.3  18.3     17.61990  12.8  20.2  28.0     22.21991  20.2  23.2  26.5     19.11992  36.5  35.7  31.3     23.41993  35.3  21.6  24.0     25.11994  24.2  26.2  34.4     23.91995  8.2  16.8  29.5     23.51996  11.6  18.9  25.3年 份 通貨膨脹率(%)  GNP增長率(%)1984   2.8        14.51985   8.8        12.91986   6.0        8.11987   7.3        11.11988  18.5        11.31989  17.8        4.31990   2.1        3.91991   2.9        8.01992   5.4        14.11993  13.2        13.11994  21.7        12.61995  14.8        9.01996   6.1        9.7  表3   實際貨幣供給與計劃貨幣供給對比年份    現金發行沖量(億元)      貸款增量(億元)    計劃數 實際數 實際/計劃  計劃數 實際數 實際/ 計劃1984  80   262.3   3. 28   423   988   2. 341985  150   195.7   1. 30   705   1486   2. 011986  200   230.5   1. 15   950   1685   1. 771987  230   236.1   1. 03  1225   1442   1. 171988  200    688   3. 40   —   1518   —1989  400    210   0. 53   —   1851   —1990  400    300   0. 75  1700   2757   1. 601991  500    535   1. 07  2100   2878   1. 371992  600   1158   1. 93  2800   3864   1. 381993  —    —    —   3800   4600   1. 21
  通貨膨脹是社會的大敵,于國、于民均不利。1968—1974年在高通脹刺激下巴西國內生產總值平均年增長率為10%,外貿增長了4倍, 但6年的“高速高脹”帶給巴西的是以后20年的“低速高脹”,1993 年達到2500%的惡性通貨膨脹,不僅導致經濟衰退,而且造成許多嚴重的社會問題。我國一浪高過一浪的通貨膨脹,對社會經濟的負面影響也是很大的。如1988年高通脹前后出現了“搶購風”和擠兌現象,曾經一度引起人民恐慌,迫使國家采取了治理整頓的政策措施。但1989年的“急剎車式”的治理整頓政策以市場疲軟、經濟滑坡的效應宣告結束,國家不得不放松銀根,刺激經濟,結果導致了1993年以來的新一輪通脹。國家為此采取了“雙緊”政策,實施嚴格控制固定資產規模和消費基金擴張的措施,實行銀根緊縮。雖然通脹勢頭得到有效控制,但目前國民經濟中的隱患甚為嚴重,工業經濟效益下降,產品積壓,設備閑置,利潤下降,企業虧損面擴大。據統計,到1995年底,企業虧損面為20.3 %,比1994年增長3.5個百分點,其中國有企業虧損面為33%,增加4.1個百分點;企業虧損額更比1994年增長27%,實際情況可能更糟。
  中央銀行金融宏觀調效效果差,貨幣供給大幅度超經濟增長,我們認為,原因主要是:
  1.中央銀行獨立性不強,實質上沒有貨幣控制權。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貨幣政策的決策權只屬于中央銀行。而我國的中央銀行從脫胎之日起就受行政干預太多,缺乏應有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中央財政經常無約束地向中央銀行透支或借款;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往往受到各級政府的干擾,特別是在“發展經濟,穩定貨幣”的雙重目標下,經常使人民銀行被動地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把穩定貨幣放在從屬地位,使雙重目標事實上成為發展經濟的單一目標。結果使經濟過熱,推動了物價上漲,加大了通脹壓力。
  2.中央銀行職能扭曲。中央銀行的職能主要是金融調控。但在我國中央銀行承担的職能過多,負荷過重。它不是集中力量從事金融調控,而是花費不少的精力辦理具體的金融業務,如辦理經濟技術開發、老少邊窮、扶貧、黃金生產的專項貸款,既踢球又担任裁判,沒能有效地行使其主要職能。
  3.調控主體、客體界限不明確,沒有形成合格的金融調控主體和客體。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為了穩定通貨,加強對金融業的管理和實現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中央銀行應集調控職能于一身。但在我國,除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行使金融調控職能外,工、農、中、建四大專業銀行也承担著部分金融的調控職能,中央銀行和專業銀行共同行使金融調控職能,嚴重削弱了中央銀行的金融宏觀調控效應。
  4.儲蓄增長過猛。一般說來,擴大儲蓄有利于抑制通貨膨脹,促進經濟發展。但在我國目前條件下,儲蓄抑制通脹的正面效應發揮得極為有限。從深層次上觀察,它卻起到了助長通貨膨脹的作用。因為有相當一部分銀行貸款,并未形成有效投資,最終未能為社會提供有效供給。
  5.財政環境貧困。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財政的集中程度相當高。經濟體制改革以來,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集中表現為國家所得比重大幅度下降,收入分配明顯向個人傾斜。要維持預算單位的正常運轉,要保證社會事業的發展,必要的財政支出是不可少的。這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財政赤字。據統計,1979—1993年,我國財政赤字累計達1500多億元。這只是硬赤字。再加上對內負債和對外負債(軟赤字),赤字數額可能會超過2500億美元。巨額的財政赤字,勢必削弱中央銀行的金融宏觀調控能力。
  6.粗放型經濟增長。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呈高速增長態勢,但這種高速增長是由要素的高投入、高消耗和投資規模的擴張支撐的。其結果是,各地區、各部門為了本地經濟發展,爭相增加要素支配數量,基建規模和消費基金過度擴張,引發貨幣的超經濟發行。
  7.企業效益不佳。企業是中央銀行金融宏觀調控手段發揮作用的直接對象,企業的自我約束程度決定著金融調控手段能否發揮作用及作用的程度。在我國,企業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企業,還缺乏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機制,致使資金需求和使用無約束,其對銀行貸款的態度是“只怕貸不到,不怕利率高”,更有甚者,有的國有企業向銀行貸款時就沒有想到要還錢。而在企業經濟效益不佳的狀態下,非但不能如期還貸,還需要不斷增加新的貸款來維持企業生存。結果降低了資金周轉速度,擴大了信貸投放規模,增加了貨幣供應量。
  8.專業銀行商業化改革進展緩慢。當前我國專業銀行仍然“一身二任”,既要微觀經營,又要參與宏觀調控;既要追求經濟效益,又要追求社會效益。專業銀行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各家專業銀行盲目競爭,重貸輕收,信貸資產質量下降。它直接影響了貨幣幣值的穩定。
  9.金融市場不完善。市場化的金融體制呼喚金融調控的間接化。金融間接調控很重要的一個基礎設施就是金融市場特別是貨幣市場的建設問題。金融間接調控主要是通過公開市場操作、變動再貼現率和存款準備金率來施行。這些工具的運用及其效果如何,都取決于金融市場是否發達、完善。沒有發達、完善的金融市場,中央銀行的間接調控必然缺乏應有的回旋余地。種種跡象表明,我國的金融市場尤其是貨幣市場發展緩慢,極不規范。金融市場發展緩慢,是我國中央銀行實施金融宏觀調控的一大制約因素。
  10.信用制度不規范。金融宏觀調控機制的良性運作, 必須以發達、規范的信用制度為基礎。而目前我國的銀行與財政、銀行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信用關系均未理順。一是信用關系的非契約化。財政與銀行的關系至今未理順,銀行仍未完全擺脫“第二財政”的地位。表現為:財政向中央銀行透支或借款;“隱性財政赤字”大量擠占信貸資金;財政部門普遍設立金融性的信托投資公司,分流信貸資金,挖銀行的墻腳。從銀行與企業的關系看,資金供給制至今未改變,國有企業還在吃國家專業銀行的資金“大鍋飯”。從企業間的信用關系看,企業間的賒銷預付仍采用掛帳信用,債務清償缺乏法律保證,相互拖欠習以為常。二是信用活動無風險約束。發達的信用制度具有一種自我調節功能,銀行在風險約束下謹慎地從事信貸及投資活動。而我國大大小小的幾千家銀行至今尚未倒閉的先例。專業銀行的全部資產為國家所有,由銀行負責經營。它在從事信用活動時可以完全不顧及清償力約束,從而使呆帳增加。同時,當一個銀行出現清償危機時,不是通過自己的破產使債務清償,而是通過擠占聯行資金,將危機轉嫁給其他銀行。為了避免全面性的金融危機,維護整體金融秩序,中央銀行不得不屈從于專業銀行的壓力,向其注入資金。結果使信貸超規模,貨幣超量供應,引發通貨膨脹。
  11.中央銀行缺乏行之有效的金融調控手段。 西方國家中央銀行主要運用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和公開市場業務調控貨幣供應量。(其具體操作見下圖)而我國的金融調控手段主要是貸款限額管理。這種調控屬直接性、剛性計劃調控,對國民經濟影響很大,容易引起經濟發展的起伏,出現大起大落。而且,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我國的經濟金融格局發生了很大變化,貸款規模管理的范圍只包括幾個大的國有專業銀行的新增貸款,對其它的商業銀行和信用社,以及變相辦理存貸款業務的信托投資公司的信貸活動則難以管理。而貸款規模管理范圍以外的信貸活動隨著改革的發展還異常活躍,發展很快,以致中央銀行即使控制住了貸款也難以控制全社會的貸款增長。
  附圖F628b06.JPG
  存款準備金政策,我國中央銀行早已開始采用。再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業務近幾年也加以利用。但由于中央銀行吸收的存款準備金數量有限,而再貸款數量又過大(是交存存款準備金的3倍多), 致使存款準備金政策這一行之有效的總量調節工具而流于形式。由于貨幣市場不完善,再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業務微弱,處于輔助地位。利率雖十幾年間變動達十幾次,但作用也十分有限。利率的作用僅局限于存款方面,對貸款來說作用不大;利率只對非國有經濟發揮作用,而對經濟效益不佳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幾乎不起作用。
      三
  在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渡和構造與之相適應的宏觀調控體系過程中,如何才能逐步解決金融宏觀調控乏力問題,提高金融宏觀調控水平呢?我們認為應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確保中央銀行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當前應適度強化中央銀行的相對獨立性,使其從各種外部壓力中解脫出來,成為平息經濟大起大落的穩定器。要堅決排除各級政府在人事安排、干部任免、信貸規模等方面對人民銀行的干預和影響。同時要加強中央銀行金融監管職能,確保金融業穩健運行,使貨幣投放與經濟增長相適應。
  2.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高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效益。當前要積極創造條件,深化改革,加快整個國民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的戰略性轉變。銀行要徹底改變信貸資金“供給制”,建立起真正的“借貸制”,為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創造條件。同時,還要強化銀行的監督和調節作用,幫助企業擺脫困境,增強造血功能。通過提高信貸投入質量來推動和促進經濟增長質量的提高,真正實現集約型增長。
  3.加快改革步伐,健全中央銀行金融宏觀調控的微觀基礎。一是加快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步伐,按照國際慣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企業的利益驅動和風險約束機制。二是加快國家專業銀行的商業化進程,增強自我約束力,牢固“集約經營”思想,加強風險管理,提高信貸資產質量。三是加強對國家政策性銀行、投資銀行、其他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改革,增加市場意識,健全利益和風險機制。
  4.積極發展金融市場,完善市場體系。一是要加強貨幣市場的建設。積極發展票據市場,推廣票據承兌與貼現業務,使再貼現率發揮利率導向作用;加快短期國債市場發展,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實施創造條件。二是進一步發展和繁榮資本市場。積極培育企業債券市場,債券的發行方式要進一步市場化,債券期限、品種要多樣化。股票市場的發展,要注意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解決國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問題;加強對股市的監督,嚴禁非法資金入市。
  5.完善金融宏觀調控手段。一是改革信貸計劃管理,強化間接調控。目前我國固定資產投資體制改革還需要進一步深化,防止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膨脹仍是宏觀調控的重點領域,在目前情況下還不可能完全取消計劃管理。對于流動資金貸款的管理可以考慮盡早取消規模控制,向資產負債比例管理過渡。二是改革利率體制,實現利率市場化。逐步放松利率管制,擴大市場資金供求在確定利率水平中的作用,建立以市場資金供求為基礎的利率形成機制。只有這樣,中央銀行的間接調控方式如再貼現、公開市場業務才能通過對市場利率的有效影響來調控貨幣供應量,中央銀行才能充分運用利率手段,主動進行貨幣供應量的調節。三是完善存款準備金制度。改變統一的存款準備金制度,應根據金融業務種類、經濟發展的地域差,實行不同檔次的準備金率;中央銀行應根據不同時期經濟金融運行特點,適度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嚴格控制中央銀行再貸款,避免再貸款隨著存款準備金率的提高或降低而相應增加或減少。四是完善再貼現政策。加強宣傳,將《票據法》真正落實下去,增強企業之間的信用觀念,加強商業票據的法律約束力;大力推廣商業票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對象,促進企業采用商業票據來結算;中央銀行應擴大再貼現業務、相應減少信用貸款。五是大力發展公開市場業務。我國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自1994年4 月在銀行間外匯市場上開始操作,1996年4月開展以短期國債為交易對象的公開市場操作, 目前尚處于摸索試點階段。中央銀行應總結經驗,大膽開拓公開市場業務。具體對策是:增加證券交易種類,不僅應有短期國債,還應有金融債券,企業融資券;逐步擴大公開市場操作業務量;完善公開市場網絡體系及資金清算系統,擴大一級交易商的范圍,有效發揮該工具吞吐貨幣的時效性。
  6.健全信用制度。一是處理好財政與銀行的關系,使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相互協調,密切配合。二是處理好銀行與企業的關系。銀行與企業是信用交易關系。銀行要按照“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原則經營。銀行不能再“包”企業的資金。企業要提高運籌資金的能力,不能靠銀行貸款過日子。三是處理好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的關系。中央銀行不再包商業銀行的資金供應。它只根據國家宏觀政策要求和資金狀況對商業銀行融通資金。商業銀行要花大力氣盤活信貸資金存量,加速資金周轉,力求資金平衡。
蘭州商學院學報39~44F62金融與保險韓克勇19981998作者單位:山西省社會科學院       作者:蘭州商學院學報39~44F62金融與保險韓克勇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1: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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