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倫理學的學科定位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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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X24;B82-05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934(2007)05—0009—04
  經過一個多世紀的孕育和演進,環境倫理學已經成為一門備受人們關注的“綠色”學科。回顧環境倫理學演進發展的歷史,辨析環境倫理學與環境科學、生態科學、倫理學等學科門類中若干相關學科的關系,確認環境倫理學的基本研究內容和學科體系分化線索,對于推進這門“綠色”學科的健康發展是極有意義的。
  1 環境倫理學的孕育和演進
  無論在東方文明還是西方文明中,環境倫理思想都是一股源遠流長的涓涓溪流。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天人合一”、“與天地相參”、“天道生生”、“道法自然”、“仁愛萬物”等體現環境價值取向的學說、理念,千百年來在思想領域中一直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在從古希臘自然哲學家到西方近代啟蒙思想家的著作中,同樣包含著大量關于環境倫理問題的睿智思考。
  19世紀下半葉,伴隨機器大工業的蓬勃發展,一些西方國家的工業城市出現空氣污染和水體污染,越來越多的森林資源、野生植物和動物資源遭到了嚴重破壞。一些有識之士自發組織起來,思考并呼吁全社會保護生存環境,漸次形成西方的第一次環境運動,環境倫理學由此進入孕育期。這一時期留下的重要著述,有美國超驗主義作家梭羅(H. D. Thoreau, 1817—1862)的《沃爾登或林中生活》(又譯為《瓦爾登湖》,1854年),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1809—1882)的《人類的由來及性選擇》(1871年),英國學者伊文思(E. P. Evans, 1831—1917)的《進化倫理學與動物心理學》(1897年),美國心理學家、哲學家詹姆斯(W. James, 1842—1910)的《人與自然界:沖突的道德等效》(1910年)等。
  20世紀20年代至60年代,是環境倫理學由潛到顯的關鍵時期。1923年,德國—法國思想家、醫生阿爾貝特·施韋策(Albert Schweitzer, 1875—1965)出版《文明和倫理學》(《文化哲學》第2卷)一書,提出一個涉及一切生物的道德原則——敬畏生命,并認為貫徹這條原則對于保全文明是至關重要的。施韋策在晚年出版的《敬畏生命:50年來的基本論述》(1963年),匯集了他關于生命倫理學、環境倫理學的主要觀點。美國自然保護主義者奧爾多·利奧波德(Aldo Leopold, 1887—1948),在《大地倫理學》(1933年)和《沙鄉年鑒》(又譯為《沙郡紀事》,1949年)等著述中主張將倫理學的道德規范從調節人與人的關系擴展到調節人與大地共同體(自然界)之間的關系,把道德權利賦予動物、植物、土壤、水域和其他自然界實體,確認它們在一種自然狀態中持續存在的權利。
  1962年,美國海洋生態學家、女作家蕾切爾·卡遜(Rechel Casson, 1907—1964)出版《寂靜的春天》一書,引發了廣大民眾對于環境問題的關注和思考,并由此拉開了西方第二次環境運動的帷幕。在一浪高過一浪的環境運動浪潮中,環境倫理學進入初創期,逐漸成為一門受到多方關注的顯學科。70年代末,《環境倫理學》、《生態哲學》、《倫理學與動物》、《物種之間》、《深層生態學家》等期刊陸續創刊。70年代至80年代,美國作為環境倫理學的策源地,不斷召開相關學術會議,出版了大批相關著作。這個時期的代表作,主要有凱伊弗(G. Kieffer)的《生物倫理學》(1979年),西沙德-弗萊切特(K. Shrader-Frechette)的《環境倫理學》(1983年),阿特弗爾德(R. Attfield)的《關心環境的倫理學》(1983年),雷根(T. Regan)的《根植地球:環境倫理學新論》(1984年),泰勒(P. W. Taylor)的《尊重自然界:環境倫理學理論》(1986年)等。曾任長老會牧師的美國學者霍爾姆斯·羅爾斯頓(Holmes Rolston Ⅲ,1932—)在十幾年的時間里,先后出版了《哲學走向荒野:環境倫理學的嘗試》(1986年)、《環境倫理學:自然界的價值以及人對自然界的義務》(1988年)、《自然界的價值》(1994年)等多部重要著作,較為完整地構筑了環境倫理學的理論體系。羅爾斯頓被一部分學術界人士譽為“環境倫理學之父”。
  幾十年來,環境倫理學在蓬勃崛起的過程中形成了眾多的西方學派或流派,如動物權利論、動物解放論、強人類中心主義、弱人類中心主義、生物中心主義、生態中心主義、自然中心主義、深層生態學、個體論、整體論、功利主義論、環境公正論、生物區位主義、后現代主義、擴展共同體論、生態女性主義、地球倫理學、可持續發展論等。學派林立,百家爭鳴,不僅成為環境倫理學發展中的一道靚麗風景,而且昭示著這門“綠色”學科的勃勃生機和旺盛活力。
  2 環境倫理學在科學體系中的合理定位
  就生成區位而言,環境倫理學是由環境科學與倫理學相互滲透而形成的交叉學科,既可以視其為環境科學的交叉性邊緣分支學科,又可以看作是倫理學(應用倫理學)的交叉性邊緣分支學科。環境倫理學在孕育、萌生、演進的歷史進程中,同倫理學的其他邊緣分支學科和環境科學的其他邊緣分支學科,都有著難分難解的內在聯系。前者如生命倫理學(生物倫理學)、醫學倫理學、技術倫理學(工程倫理學)、工程師職業倫理學等,后者如環境哲學、環境美學、環境文化學、環境法學、環境管理學等。為了確認環境倫理學在科學知識體系中的合理定位,這里重點討論一下環境倫理學與生態倫理學、環境哲學的關系。
  (1)環境倫理學與生態倫理學的關系 環境科學與生態科學存在著難分難解的派生、淵源關系,環境科學的研究對象與生態科學的研究對象也有著難分難解的交叉、重疊關系[1]。在某些隸屬于環境科學的分支學科與某些隸屬于生態科學的分支學科之間,例如在環境哲學與生態哲學、環境美學與生態美學、環境政治學與生態政治學、環境社會學與生態社會學、環境經濟學與生態經濟學、環境管理學與生態管理學、環境工程學與生態工程學等相伴而生的姊妹學科之間,既無法劃定清晰的分界線,又無法在研究內容上做出嚴格的區分。這些學科相扶相攜,橫向貫通,成果共享,互補發展。
  環境倫理學與生態倫理學是否也存在著這樣的關系呢?在美國等西方國家,學者們更習慣于使用“環境倫理學”這個術語,或者說使用“環境倫理學”概念的學者明顯多于使用“生態倫理學”概念的學者。在中國,使用“生態倫理學”概念的學者則稍多于使用“環境倫理學”概念的學者。筆者曾對中國國家圖書館的藏書進行了網上檢索,共檢索到以“環境倫理學”作為書名主題詞的中文版圖書11部,其中5部為美國學者著作的中文譯本;以“生態倫理學”作為書名主題詞的中文版圖書9部,全部是由中國學者撰寫的著作。這些書名嵌有“環境倫理學”或“生態倫理學”的著作,盡管體系結構多有不同,但基本論題、研究內容卻基本相同。許多中國學者認為,環境倫理學與生態倫理學是同一門學科的兩個名稱[2]。也有的中國學者認為,隨著生態環境運動出現淺層與深層的分野,使用“生態倫理學”、“生態哲學”或“生態運動”一類概念,意在張揚生態中心主義的傾向;使用“環境倫理學”、“環境哲學”或“環境運動”一類概念,意在標示人類中心主義的色彩。但在更寬泛的意義上,仍可以把環境倫理學與生態倫理學視為同義詞[3]。
  關于環境倫理學與生態倫理學兩個學科名稱的取舍,筆者傾向于繼續使用環境倫理學,停用生態倫理學。其理由是,前者能夠清晰、準確地表達出這門學科的研究對象。一般意義的“環境”,是指以人類為主體的外部物質世界,即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地域空間或物質條件的總和[4]。以環境及其各個側面、局部作為研究對象的環境科學及其分支學科,學科名稱中嵌入“環境”二字,并不意味著研究者贊成人與自然界相分離的二元論,或者倡導人類中心主義的理念。環境倫理學作為學科名稱,僅僅標示著它的使命是研究人與作為自身生存環境的自然界之間的倫理關系。“生態”一詞在中國語言文字的語境中有多種涵義。有人將生態理解為生命體的生存狀態,也有人將其理解為由人和自然界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作為生態科學及其分支學科研究對象的生態,通常是指生物與環境、生物與生物之間的關系。人類是生物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科學及其分支學科當然不可能不涉及人類與環境的關系。這就意味著生態科學與環境科學在研究范圍上必然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重疊。倫理學是一門“涉人”學科,它所研究的倫理關系至少有一方是人才能夠成立。因此之故,生態倫理問題研究,只有涉及人的那一部分才是真實的。然而,這部分研究內容其實就是環境倫理學。由是觀之,生態倫理學這一名稱,不僅所指范圍、對象不清,而且也沒有實際的使用價值。換言之,生態倫理學只是環境倫理學的一個十分不精確的別稱。既然不精確,莫不如廢棄不用,以免引起種種誤會和不必要的麻煩。
  (2)環境倫理學與環境哲學的關系 環境科學崛起于20世紀70年代,至今已經形成和正在形成的分支學科、邊緣分支學科約有七八十門[5]。環境倫理學作為交叉學科門類環境科學的一門邊緣分支學科,同環境科學的其他邊緣分支學科也有著復雜的關系。在生成淵源、研究內容方面,環境倫理學與環境哲學的關系最為密切、最為復雜。
  環境哲學是形成于環境科學與哲學之間鄰接區域的交叉性邊緣學科,其任務是在哲學層次上探討人類與生存環境的關系問題。“環境哲學”作為研究領域或學科稱謂,出現于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80年代以來,有多部著作陸續問世,如埃利奧特(R. Elliot)和阿蘭·加爾(Arran Gare)的《環境哲學》(1983年),卡利考特(J. B. Callicott)的《捍衛大地倫理學:環境哲學的嘗試》(1989年),齊默爾曼(M. Zimmerman)的《環境哲學:從動物的權利到激進生態學》(1993年),戴斯·賈丁斯(J. R. Des Jardins)的《環境倫理學:環境哲學導論》(1993年),阿特弗爾德的《環境哲學:原則和觀點》(1995年)等。追溯環境哲學的演進歷程,不難發現,環境哲學與環境倫理學幾乎始終處于“同步發展態”。兩門學科相互交融,協同進化。許多西方學者認為環境哲學等同于生態哲學,也等同于環境倫理學或生態倫理學,甚至認為環境哲學是比環境倫理學更通用、更正式的名稱[6]。正是基于這種理解,在西方才會出現《哲學走向荒野:環境倫理學的嘗試》、《環境倫理學:環境哲學導論》一類將環境倫理學、哲學或環境倫理學、環境哲學兩個名稱串在一起的學術著作。
  環境倫理學與環境哲學之間形成這種如膠似漆的聯系,其深層原因是千百年來倫理學與哲學之間始終存在著“剪不斷,理還亂”的互滲關系。就科學分類或學科分類而言,倫理學、美學歸類于哲學科學這個基本科學部類[7]。包含著倫理學、美學的哲學科學,是特定場合下具有特定意義的“大”哲學。然而,在另外一些場合下,學者們通常使用一般意義的哲學概念,亦即將哲學視為與倫理學、美學相并列的學科門類。倫理學不歸屬于一般意義的哲學,不等同于一般意義的哲學。這種觀點和做法,也許更有利于倫理學、美學的自立和自主發展。同樣,為了推進環境倫理學的自立和自主發展,筆者主張在充分肯定環境倫理學與環境哲學存在互滲互融關系的前提下,將兩者做出明確的區分。環境哲學重在向人們提供“綠色”世界觀、自然觀,從認識論、方法論的視角闡釋人與生存環境的關系。環境倫理學重在向人們提供“綠色”價值觀、道德觀,從權利和義務的倫理視角解析人與生存環境的關系。
  概括而言,環境倫理學與環境哲學可以有研究內容的部分重疊,但兩者并不能相互替代(圖1)。環境哲學可以為環境倫理學奠定理論基礎,環境倫理學則可以為環境哲學走向現實生活搭建一座橋梁。由于環境哲學與生態哲學又有部分研究內容上的疊合,因而環境倫理學同樣需要以生態哲學作為重要的理論來源,只不過它對環境哲學的依賴程度要大于對生態哲學的依賴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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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環境倫理學的分化發展趨勢
  盡管學者們對環境倫理學的研究范圍及其與相關學科的關系有著多種多樣的理解,但環境倫理學在最近幾十年的發展中仍然形成了一些相對穩定的研究內容或研究課題。其研究內容擇其要者,有如下一些方面:環境倫理(環境道德)的內涵和外延,環境研究領域中倫理道德范疇的意義,環境倫理智慧的積淀、傳承和超越,環境倫理資源開發利用的基本原則,環境與人類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人類在生態系統中的道德責任,人類生存環境的道德難題和道德選擇,人與生命環境的關系及其倫理規范,人與非生命環境的關系及其倫理規范,人類生存環境的道德合理性及其法制化途徑等。
  鑒于環境問題的日益凸顯,今后必然有越來越多來自不同學科領域、具有不同學科背景的學者思考環境問題乃至參與環境研究,為環境科學引入多學科的理論和方法,從而為環境科學及其所屬環境倫理學、環境美學等一級邊緣分支學科的分化發展提供重要的契機。圖2列出了環境倫理學有可能形成的次級分支學科或研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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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環境倫理學或一般環境倫理學、理論環境倫理學作為環境倫理學的核心基礎學科,探討環境倫理領域的各種普遍性、一般性、共同性問題,為環境倫理學的各個分支學科或分支研究領域提供理論儲備和理論支持。目前環境倫理學的研究內容,大體上都屬于普通環境倫理學的范疇。普通環境倫理學在今后也有可能進一步派生出比較環境倫理學、計量環境倫理學等方法性分支學科。
  圖2中列于左邊的一組次級分支學科,按照環境工作環節、環境活動過程進行劃分。這組學科包括環境科學倫理學、環境技術倫理學、環境規劃倫理學、環境經濟倫理學、環境保護倫理學、環境治理倫理學、環境管理倫理學、環境安全倫理學等,分別研究環境科學研究、環境技術開發、環境規劃、環境經濟運營、環境保護、環境治理(恢復)、環境管理、環境安全工作等環節或階段的倫理問題。這些次級分支學科更具有多邊緣性、交叉性的特征,可以而且應當積極引入相關學科的理論和研究方法。例如,環境科學倫理學可以視之為介于環境科學、倫理學、環境倫理學、科學學、科學倫理學之間的多邊緣交叉學科。從推進環境科學倫理學發展的立場上來看,除了仰仗環境科學、倫理學的扶持之外,還要充分吸納科學學、科學倫理學的研究成果。環境管理倫理學則可以視之為介于環境科學、倫理學、環境倫理學、管理科學、環境管理學、管理倫理學之間的多邊緣交叉學科,需要更好地借鑒業已獲得較充分發展的環境管理學、管理倫理學的研究成果。
  圖2中列于右邊的環境倫理思想史(含環境倫理學史)、環境倫理文化學、環境倫理社會學、環境倫理心理學、環境倫理教育學等,是運用相關學科的理論和方法探討環境倫理問題而形成的次級分支學科;城市環境倫理學、農村環境倫理學、工業環境倫理學、農業環境倫理學、企業環境倫理學等,則是研究特定范圍、特定地域、特定領域或行業的環境倫理問題而建立的次級分支學科。這些學科同樣具有多邊緣性、交叉性,是不同層次、多個學科相融匯、整合的產物。例如,環境倫理社會學是介于環境科學、倫理學、社會學、環境社會學、環境倫理學、倫理社會學之間的多邊緣交叉學科。環境倫理社會學的創生和發育,必須在立足環境科學、倫理學、社會學相關成果的基礎上,有效推進環境社會學與環境倫理學的滲透融合,使尚處于萌芽狀態的倫理社會學與其相伴而生,攜手共進。
自然辯證法研究京9~12B8倫理學王續琨20072007
環境倫理學/環境科學/生態倫理學/交叉學科
  environment ethics/environment science/ecosystem ethics/cross-discipline
Disciplinary Posi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Environment Ethics  WANG Xu-kun  (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Liaoning 116024, China)Environment ethics is a subject which studies ethic value of human' s living environment and behavior criterion of treating mankind living environment. In past more than one century, from gestation, creation to evolvement, environment ethics is established and has its position in science knowledge systems. As an cross-discipline between environment and ethics, the environment ethics has inherent and complicated relation with environment science, ethics and the other branch cross-disciplin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 ethics, it has probability to formatting a series of subclass branch subjects and study fields by amalgamation of multi-subject theories and methods.
環境倫理學是一門研究人類生存環境的倫理價值和人類對待生存環境的行為規范的學科。經過一個多世紀的孕育、創生和演進歷程,環境倫理學已經在科學知識體系中確立了自身的地位。環境倫理學作為介于環境科學與倫理學之間的交叉性邊緣分支學科,與環境科學、倫理學的其他一些邊緣分支學科有著復雜的內在聯系。在今后的發展中,環境倫理學有可能在多學科理論和方法的交匯融合中形成一系列次級分支學科或研究領域。
作者:自然辯證法研究京9~12B8倫理學王續琨20072007
環境倫理學/環境科學/生態倫理學/交叉學科
  environment ethics/environment science/ecosystem ethics/cross-discipline

網載 2013-09-10 21: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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