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解放與思想交鋒  ——由《交鋒》引發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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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鋒》出版時間不長,為什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從著作本身考察,主要有兩方面原因:其一是具有較強的實錄性。這本書以大量的篇幅,比較系統、比較完整地披露了發生在“三次思想解放”過程中的各種重要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事實,其中又不乏鮮為人知的東西。其二是寓理于實。作者從大量史實的羅列、比較中,深刻地揭示了一個重要的哲理:改革進程中的每一步思想解放,都不是平靜地、輕易地進行的,而是在激烈的思想交鋒的基礎上實現的,思想解放與思想交鋒是推進改革不可缺少的思想動力。對于前一個方面,許多書評給予了充分肯定,筆者不擬贅述;對于后一方面,見到的書評中似乎涉論不多,筆者想借題闡發自己的一點感想。
      解放思想的實質是兩種對立思想的交鋒
  解放思想作為黨的路線、方針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我國新的歷史時期首要的“一個重大政治問題”,作為社會生活中具有時代個性的重大口號,是在粉碎“四人幫”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提出和確定下來的。解放思想從開始提出即有其明確的政治取向:它的目的在于打破黨和國家的那種“一切從本本出發,思想僵化,迷信盛行”的政治局面,改變廣大黨員、廣大干部那種“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僵化或半僵化的狀態”,進而“打破習慣勢力和主觀偏見的束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為實行改革創造廣闊的思維空間。解放思想的這種政治取向,決定了它的實質必然是用馬克思主義思想戰勝違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用科學的思想戰勝迷信的思想,用新的思想戰勝舊的思想。簡言之,所謂解放思想就是兩種對立思想的交鋒,就是用正確的思想戰勝并代替錯誤的思想。
  如《交鋒》所說明的那樣,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三次思想解放”,實質上是三次激烈的思想交鋒。“第一次思想解放”是1978年戰勝“兩個凡是”;“第二次思想解放”是1992年破除姓“社”姓“資”;“第三次思想解放”是1997年沖破姓“公”姓“私”;而這三次思想解放又都貫穿一條反“左”的主線。由此我們可以說,三次思想交鋒從總體上說就是馬克思主義同“左”的錯誤思想的交鋒;三次思想解放從總體上說就是從“左”的思想禁錮中解放出來。認清解放思想的實質是兩種對立思想的交鋒,對于我們深刻理解和正確把握解放思想這個方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解放思想作為黨的一項基本方針,具有鮮明的反傾向性。就是說,它堅持理論與實踐的具體的歷史的統一,反對違背實事求是原則的“左”的和右的錯誤傾向。在這種兩條戰線的思想斗爭中,它同樣堅持從實際出發,有“左”反“左”,有右反右。而從整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而言,始終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解放思想的方針,主要是與“左”的思想相對立的,主要是為反對“左”的思想影響服務的。作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所確立的基本方針的組成部分,解放思想非但與過去大躍進年代曾經用過的“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有全然不同的針對性,而且較之一般意義上的敢想、敢說有更加深刻的政治含義。當前,黨之所以堅持這個基本方針和基本口號不變,就是因為“左”的影響還遠遠沒有肅清,反對“左”的歷史任務還遠遠沒有完成。
  解放思想的過程,必然充滿正確與錯誤、探索與責難、批評與反批評的矛盾與斗爭。“不爭論”只能是不搞過去政治運動意義上的那種所謂的“爭論”,或者只能是對不同思想的交鋒確立一個不干擾建設和改革大局的基本原則,而不可能在事實上消除爭論,如《交鋒》作者所說,“中國的事情”“不想爭論也不行”。
  解放思想作為黨的現行方針的一個重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鄧小平同志正式提出解放思想問題,中經黨的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直至黨的十五大,解放思想作為黨的基本方針、基本口號的地位始終沒有改變,而且從來也沒有被其他相近的提法所代替。如“實事求是”是與解放思想有著內在聯系的提法。在黨的重要文件中,在鄧小平、江澤民的重要講話中,從來是把這兩個提法連在一起、并列地提出的。鄧小平在有的講話中,從兩者的內在聯系上講過“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實際相符合,使主觀和客觀相符合,就是實事求是”,而在同一次講話中,鄧小平同志緊接著就講到,“今后,在一切工作中要真正堅持實事求是,就必須繼續解放思想”。可見,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堅持實事求是;而只有堅持實事求是,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鄧小平同志常常把解放思想同實事求是聯系起來,但從來沒有用實事求是代替解放思想。這也表明,解放思想包含著明確的反對“左”的錯誤思想的政治取向,意味著要在較長時間同“左”的思想進行艱難曲折的斗爭。解放思想這個基本方針和基本口號的不可替代,表明了我們黨同“左”的思想的斗爭將長期地進行下去,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
      核心問題是兩種社會主義觀的對立和斗爭
  思想解放的實質是兩種對立思想的交鋒,而這種交鋒的核心又是兩種社會主義觀的矛盾和對立。在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對于我們究竟要建設怎樣的社會主義和怎樣建設社會主義,長期存在兩種矛盾和對立的觀點,或者說兩種對立的社會主義觀:其一是模式化的社會主義觀,其基本特點就是把社會主義標本化。這種觀點認為,社會主義是一個固定的模式,這種模式是由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社會主義的論述和各國(包括本國)建設社會主義的實踐經驗構筑而成的。既然是模式,就具有了不可改動性,一切試圖突破模式、超越模式的理論和實踐,自然被認為是離經叛道,是背離社會主義。其二是改革的發展的社會主義觀,其基本特點是把社會主義看作是不斷改革和不斷發展的理論與實踐的體系。這種體系既緣于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論述,也緣于各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但是更緣于實際生活的發展。這種觀點認為,社會主義不論就其理論形態還是就其社會形態來說,都不是一成不變的模式,需要依據實際生活的發展變化而進行改革和創造。
  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20年中,一切重大的思想解放和思想交鋒,都是緊緊圍繞著兩種社會主義觀的對立和斗爭這個核心問題展開的。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實質上是與兩種社會主義觀緊相關聯的兩種方法論之爭,即在究竟應以什么作為標準來衡量建設社會主義過程中的是與非問題上的“凡是”觀點和“實踐”觀點的爭論。在其后不久進行的關于社會主義生產目的問題的討論、黨的十三大報告中闡明的生產力標準和1992年鄧小平同志南巡談話中提出的“三個有利于”標準,實際上是“實踐”觀點的引伸和進一步發展。這些觀點從方法論的角度,充分肯定了改革的發展的社會主義觀的科學性和現實性,尖銳地批判了模式化的社會主義觀的保守性和空幻性。鄧小平同志關于“三個有利于”標準的論述,吸收了真理標準問題討論以來關于評價標準問題討論的一切積極成果,確立了科學地觀察、判斷與評價社會主義建設問題上是非功過的方法論體系,使我們黨和國家走出了“唯上唯書”的思維窘境。這本身就是巨大的思想解放,同時它又為促進全黨思想的進一步解放確立了基礎和前提。
  關于姓“社”姓“資”與姓“公”姓“私”的兩次交鋒,實質上是兩種不同的社會主義現在社會主義本體問題上不同認識的爭論,或者說是在社會主義應該是怎樣的、不應該是怎樣的問題上不同認識的爭論。中心是兩個問題:一個是中國究竟應該繼續堅持實行計劃經濟體制,還是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和經驗實行市場經濟;一個是中國現行的所有制結構是否應當進行必要的改革和調整。應當說,這兩個問題是在社會主義本體論中最敏感的問題,從理論的角度看,經典作家在這方面的論述不僅篇幅多而且取得了幾乎是不容置疑的權威地位;從實踐的角度看,我國已經按照經典作家的論述建立了社會主義經濟制度,而且具有了幾十年的歷史。在這樣的問題上有所突破,真是何其難也。但是黨的十四大和十五大,跨出了艱難的一步,宣布中國將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代替計劃經濟體制,中國將確認公有制實現形式多樣化,創造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局面。這是改革的發展的社會主義觀的巨大勝利,是思想的巨大解放。
      思想解放與思想交鋒需要民主的保證
  20年前,鄧小平同志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的一次重要講話中,在強調要解放思想的同時,還強調必須發揚民主,指出“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條件”。經過2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民主政治建設已經有了很大的進展,思想解放與思想交鋒有了遠比20年前更為廣闊、更為寬松的政治空間。但是回顧《交鋒》所展示的“三次思想解放”的歷史,覺得重提鄧小平的上面論述不無必要。
  如前所述,解放思想主要指從“左”的思想禁錮中解放出來,思想交鋒也主要指改革的思想同“左”的思想的交鋒。而“左”的思想不僅年深日久,而且常常寄身于我們現行的制度、體制、法令、政策、條例之中,部分地乃至相當部分地有了合法化、權力化的載體。在這種情形下,本來是僵化的、“左”的東西,卻保持著一定神圣性和不可移易性。如《交鋒》作者所說,在“三次思想解放”中被推倒的“個人崇拜”、“計劃經濟崇拜”、“所有制崇拜”,都是“左”的思想營造物,至少是“左”的思想澆灌物。“左”的東西溶于并得到現行領導制度、現行經濟制度、現行所有制結構的權威的保護,這時,反對“左”的行為,就容易被看作是違背原則、違反政策的行為,解放思想就有了自由化之嫌。事實上,在每一次已經載入史冊的重大的思想解放中,這種現象都是不乏其例的。可見,進一步創造民主的條件,以保障思想解放與思想交鋒能夠經常地正常地進行,仍然具有現實的必要性。
  對于目前黨內外民主生活的狀況,應當有一個恰當的實事求是的估計。一方面必須看到,不論在黨內還是社會范圍,敢想敢說的局面已經出現,表明民主生活在日益發展;另一方面決不應忽略的是,在關系到黨和國家重大決策問題(如實行市場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等)上的多種思考、多種聲音、多種議論的局面還遠沒有形成。《交鋒》中所說的“三次思想解放”跨越很長的時日,呈現艱難曲折的狀態,這表明中國當前既需要以思想的解放促進民主的發展,同時也需要以民主的擴大保證思想的解放。
  讀過《交鋒》之后,感到有兩點小小的缺憾。一是作者在敘述“第一次思想解放”的時候,漏掉了兩件不該漏掉的事實,那就是理論務虛會和關于生產力標準問題的討論。這兩件事對于實現“第一次思想解放”、促進以后兩次的思想解放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應該講到。至于這兩件歷史事實本身的問題以及人們對它們的不同看法,不足以成為把它們排除在“實錄”之外的理由。二是《交鋒》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思想解放劃分為幾次,似嫌不妥。因為這樣的劃分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割斷了在諸多問題上思想解放之間的聯系(如“實踐標準”、“生產力標準”、“三個有利于標準”之間的聯系),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不恰當地給一定階段或一定問題上的思想解放打上了句號(事實上對相當一些人來說,20年前集中解決的“唯上唯書”的問題,時至今日也沒有完全解決)。但是,不用“次”來劃分不同時期、不同問題上的思想解放,又該用什么來劃分呢?筆者現在也說不清楚,愿意就此與有識者一道探討吧。
  
  
  
理論與實踐4沈陽9~11D2中國共產黨李光天19981998 作者:理論與實踐4沈陽9~11D2中國共產黨李光天19981998

網載 2013-09-10 21: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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