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與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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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識形態是一個人們廣泛運用但又研究得很少的問題,也是一個多義而模糊的概念,它經常出現在國際關系的研究文獻和實踐領域中,但通常都被當作不言自明之理而不加界定。“意識形態很重要,因為它們構成一個框架,政策制定者在這個框架內處理特定的問題,公眾也在這個框架里去理解這些問題。”(注:[美]邁克爾·亨特著,褚律元譯:《意識形態與美國外交政策》,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99年版,第18頁。)但是,對意識形態在外交政策中究竟發揮著什么樣的作用這個問題,國內還缺乏比較系統的分析。為了能給這項研究做一點鋪墊,本文擬就意識形態的概念、意識形態在對外政策中的作用,以及意識形態對美國外交政策的影響等問題作一個初步的探討。
      意識形態的概念
  意識形態(ideology)一詞最早出現于18世紀末,一般認為是法國哲學家托拉西(Antoine Destutt de Tracy)于1797年首先使用,用以表示一種專門研究“觀念”的科學。但很快,“意識形態”就被用于指稱關于社會的觀念。自此以后,這一術語得到廣泛的使用,尤其是在20世紀。英國學者邁克爾·弗里登認為,“在過去的半個世紀中,意識形態概念成為最復雜、最可爭辯的政治概念之一。”(注:Michael Freeden,Ideologies and Political Theory,Oxford:Clarendon Press,1996,p.13.)這大概并不是夸張的說法。說它復雜,是因為人們在認識意識形態和使用意識形態這個概念的時候是在不同的層次和意義上來運用的,有時雖然同樣是在談意識形態,而所使用概念的內涵卻相差很大。因此,要使它成為一個有意義的概念,必須從厘清概念入手。
  在《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中,“意識形態是具有符號意義的信仰觀點的表達形式,它以表現、解釋和評價現實世界的方法來形成、動員、指導、組織和證明一定行為模式和方式,并否定其他的一些行為模式和方式。”(注:[英]戴維·米勒,韋農·波格丹諾主編,鄧正來等譯:《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345頁。)也就是說,人們借助意識形態這個標準杠桿來選擇不同的決策路線和行為方案,它是人們觀念之中不必解釋、深信不疑、甚至情有獨鐘的價值評判的根據。正是由于這個先定價值標準的存在,使得人們的行為和觀念產出帶有一定的邏輯聯系和相互呼應的總體特征,因此人們很難把作為“最終產品”的理論思想和作為“生產工具”的意識形態區分開來,而是常常把二者混在一起來認識。比如哈里·約翰遜(Harry M.Johnson)認為,該詞被運用得最廣泛的定義是指“構成一種社會政治綱領的整套主張、理論和目標”。約翰·普拉門納茲(John Plamenatz)曾經從兩個角度分析意識形態:一種被他稱為“total ideology”,指明確的世界觀,完整的思想體系(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作為“最終產品”的意識形態概念);另一種是“partial ideology”,指社會的“隱含的”價值觀,沒有前者那樣的嚴格,接近于一般所說的信念體系(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作為“生產工具”的意識形態概念)。(注:John Plamenatz:Ideology,London,1970,p.15.)
  我們認為,意識形態是關于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的一種系統化了的思想觀念體系,旨在解釋世界和改造世界。它是一個觀念體系,但不是一般性的,而是系統化了的觀念體系,是指向某種目標和理想的、把一種特定的社會立場合理化或正當化的思想觀念體系。
  我們所理解的這種意義上的意識形態具有四個特點:1)穩定性。意識形態一旦形成,就是比較穩定的、不容易發生變化的。2)連貫性。在縱向的時間維度上,意識形態是連續地貫穿前后的;在橫向的不同領域不同問題上,特定的意識形態也是連貫一致的。3)潛在性。意識形態是無聲的,其影響是潛移默化的,但又是確確實實存在的。4)封閉性。意識形態往往是一個自圓其說的封閉系統,通常自我標榜其正確性,甚至宣稱自己是惟一正確的,對外界不同思想觀念采取一種排拒的態度。因此,它常常要求他人不加置疑地服從,并視這種服從為具有道德操守的表現。冷戰時期(以及冷戰之后)美國的反共主義的意識形態就兼備以上這些特點。
  不過,不同的意識形態在穩定性、連貫性、潛在性和封閉性的程度上是有所不同的,因而有強弱之分。但不管是強勢的還是弱勢的意識形態,一般都具有一種情感性和煽動性的力量。美國人類學家克利福德·吉爾茲在《文化的闡釋》一書中,論述了“作為一個文化體系的意識形態”,強調了意識形態首要的文化和象征的性質。《意識形態的終結》一書作者丹尼爾·貝爾認為,吉爾茲在這一點上是正確的,但與此同時,他忽視了給予意識形態以情感性和煽動性力量的那個特定的政治維度。(注:[美]丹尼爾·貝爾著,張國清譯:《意識形態的終結》,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06頁。)在我們看來,意識形態常常具有道義的和情感的訴求,把世界上的事物做善惡、美丑、光明與黑暗、自由與奴役的區分,這種情感的訴求常常在深層次上影響著人們的判斷和行為。
  意識形態是看待世界的一種思想體系和系統化的觀念,它是對現實世界的主觀反映,這種反映可以是真實的,也可以是虛假的。任何人都存在認識世界的活動,但是由于認識背景、認識對象、認識范圍和認識發生機制的局限,人們在歷史發展的進程中,逐漸形成了獨特的認識邏輯基礎和解釋世界的方法體系,這種方法體系形成人們關于世界的思想和觀念,如圖騰崇拜、宗教虔誠、宗法倫理等等,但是這些還不是意識形態。意識形態一般必須表明對于社會的總的看法、態度,明確規定社會是什么和應該怎樣等問題。圖騰、宗教、倫理等思想僅僅表明了個人和世界(社會)的關系,意識形態必須表明社會與社會之間的模式優劣、體系選擇,是關于究竟選擇一個什么樣的社會的觀念體系。正是在這一層意義上,法國政治社會學家莫里斯·迪韋爾熱也認為,社會科學研究中,所謂意識形態“是指解釋一個社會的系統方法,它或者為這個社會辯護,或者批判這個社會,成為維持、改造或摧毀這個社會而采取行動的依據……”。(注:[法]莫里斯·迪韋爾熱著,楊祖功譯:《政治社會學》,北京: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9頁。)在一定程度上,我們可以認為,意識形態帶有信仰和不必解釋的先定價值信條的成分,其他的一切社會現象都以這個意識形態作為說明基礎。
  故此,意識形態是一種“為世人確定意義”的信念和行動指南,是帶有價值評判內涵的認識工具,它幫助人們將紛繁復雜的社會現象進行梳理組合,奠定世界和社會的意義和價值基礎。意識形態概念是從世界對于人的價值意義的角度界定的,它幫助人們解釋外部世界的事務哪些是有價值的,哪些是沒有價值的,而它們自身則是“不會被挑戰的答案”。這實際上是有機聯系在一起的,并且存在于一定社會歷史時期所有社會成員的意識深處。當然,這并不是說在特定歷史時期,所有社會成員的意識形態是單一的、均質的,相反是彼此交融的、混合共生的。不同歷史時期之間的意識形態還具有內在聯系和邏輯關聯,或者存在承繼關系。如果描述某一時代的意識形態,只能依據占主導地位的意識形態來進行。所謂占主導地位,主要是在當時社會條件下居于統治地位并廣為接受而實現了合法化的。
  某種意識形態也可以成為一種策略和戰術,被作為政治斗爭的一種手段,卡爾·曼海姆稱之為“特殊意識形態”。這位德國社會學家區分了意識形態的特殊含義和總體含義,認為,“當‘意識形態’這一術語表示我們懷疑我們的論敵所提出的觀點和陳述時,這一概念的特殊含義便包含在其中。那些觀點和陳述被看作是對某一狀況真實性的有意無意的偽裝,而真正認識到其真實性并不符合論敵的利益。這些歪曲包括:從有意識的謊言到半意識和無意識的偽裝,從處心積慮愚弄他人到自我欺騙。”(注:[德]卡爾·曼海姆著,黎鳴、李書崇譯:《意識形態與烏托邦》,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第56~57頁。)國際關系理論大師漢斯·摩根索在《國家間政治》一書中所使用的“意識形態”概念大致是跟卡爾·曼海姆的特殊意識形態概念相一致的。(注:[美]漢斯·摩根索著,徐昕等譯:《國家間政治》,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123頁。)因此,我們在一些文獻中接觸到的“意識形態”,有時就是這種意義上的概念,它主要是一個國家或者社會的統治集團和領導階級在實際政策制定和執行過程中的策略和戰術,它被作為一個政策工具來使用,主要意圖一方面是凝聚本國社會成員的向心力,保持同步性,給自己的政策罩上一個神圣的光環,另一方面是為了迷惑他人,掩蓋自己的真正政策意圖。
      意識形態與外交政策
  意識形態和外交政策之間是一種怎樣的關系呢?《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意識形態”一條中注意到意識形態與國際戰爭的關系問題,并認為過去的歷次宗教戰爭是“最顯著的實例”,如十字軍東征、天主教徒與耶穌教徒的戰爭等。(注:《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6年版,第9卷,第101頁。)但是,這僅僅觸及問題的一個方面。
  意識形態,作為世界觀、信念或手段有不同的含義,因而同國際政治的關系也是多層次的。不過,無論在哪個層次上,意識形態都可以看作是政府所作所為的思想價值基礎或對此做出的解釋。意識形態影響外交政策的制定。外交政策付諸實施必然影響國際關系。研究意識形態與外交政策的關系,也就是研究政府在對外政策方面所想、所說同所做之間的關系。意識形態是一種間接的作用因素,其作用的發揮機制較復雜,受到政府部門決策過程中的反復權衡、政府決策過程的民主化程度和開放程度以及民眾的心理、要求等因素的制約。也就是說,決策中存在著意識形態和經驗直覺、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政府利益和民眾利益、階級利益和民族利益等因素的沖突,意識形態只是影響對外政策的因素之一,并與其他因素相互影響和制約。因此,在分析意識形態和對外政策的關系時,既要分析意識形態本身對外交政策的影響和功能,又要分析其他影響因素,還要確定意識形態發生作用的局限和作用邊界。但無論如何,意識形態總是間接地左右著外交政策的制定進而影響到國際關系的。
  概括起來,意識形態對于外交政策具有如下三種作用功能。
  第一是指導對外行為的功能。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意識形態指導人們對于世界的真理和價值的確定認識,是一個人和一個國家現實行動的根本依據,因而限制了其對于國際現象的表達方式和態度傾向。丹尼爾·貝爾指出:“美國政治的特殊方面之一是,盡管國內問題用醒目的、實際的術語來進行辯論,并且以妥協告終,但是關于外交政策的爭論卻常常使用道德術語。”(注:[美]丹尼爾·貝爾著,張國清譯:《意識形態的終結》,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2頁。)而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實行“無產階級國際主義”一度曾是中國外交政策的宗旨之一。自民族國家形成以來,國家利益和權力在國家的對外行為中居于核心位置。這是人們心中一種現實主義的基本意識形態。對此,喬治·華盛頓在1778年曾經做過這樣的表述:“就人類的普遍體驗而言,沒有一個國家比這個國家的利益更值得信任。”英國人帕默斯頓同樣有類似的名言:英國沒有永恒的朋友,也沒有永恒的敵人,只有永恒的利益。這既反映了人類對國際關系的看法,同時也造就了近代以來國際關系活生生的歷史。
  意識形態的第二種功能是合理化。
  國家被確定是根據權力而行動的,那么如何認定和談論(即所想和所說)權力呢?多數研究者認為,人有一種矛盾心理,一方面認定自己應該追求權力和利益,這是不用深究的堅定信念;另一方面,人們又不愿在公開場合中表明這一點,仿佛這是十分不光彩的。這就是意識形態的合理化功能問題,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意識形態自覺的合理化功能,即自己主動地對外交政策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也即對外政策實際上是意識形態邏輯上的自然延伸和具體展開。意識形態是人們選擇不同行動路線的判斷標準,一個國家為什么要采取維持現狀的政策,其相應的意識形態能夠根據國家的地位和利益所系,做出一種合乎邏輯的最佳解釋。二是意識形態被動地用來使外交政策合理化。一個國家不愿讓別的國家知道自己的真實政策意圖,就借助意識形態進行偽裝,表明自己的立場符合正義。比如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各國在科索沃問題上,為了掩蓋自己的真實意圖,用“人道主義干預”、“維護人權”等意識形態工具來掩護,為之披上了一件神圣的外衣。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是,國家之間難以真實地把握他人對外交政策所做出的意識形態解釋,即使在一國本來并不存在的政策取向,在國際政治博弈中也會被對方根據意識形態邏輯地推理成為必然的趨勢。兩極時代美蘇之間的意識形態敵視將所有的問題都納入其中就是明證。
  從另一個角度看,由于意識形態能夠在道德和法律上包裝對外政策,國家政策制定者也就自然傾向于借助意識形態使對外政策顯得合理和正義。當然,這并不等于說意識形態純粹是為外交政策做宣傳的附加部分。事實上,意識形態是對外政策制定過程中重要的內在因素,這是由政治的本性和人們對政治的看法所決定的。
  有人把政治的核心內容定義為為權力而展開的斗爭,因此,參與政治過程的個體也就必定經常處于一種模棱兩可的狀況。從一個方面看,他(或國家)積極活動以奪取權力;而一旦擁有了政治權力,他(或國家)就成為其他權力爭奪者的對象,因此又要針對別人以保衛自己的權力。同時,在政治過程中,人們會認為自己的權力欲望是正當的,又譴責別人想要支配他人的權力欲望是不正當的。在政治過程中個體所處位置的這種復雜性也必然反映在他們對政治的道德和理性的評判上。在這一過程中發展起來的意識形態,既是積極爭奪權力的理由和根據,同時又是保衛自己權力免受他人侵犯的理由和根據。雖然追求的是權力,但意識形態參與其中使政治家和普通公眾更心安理得。競選總統時,最不可能的口號是“我在追求權力”,而應當是愛國愛民。對外侵略的國家從來不說自己在從事殺戮,而更可能是說為了和平、正義或“生存空間”、地區“共榮”。這一點,下文還將論及。
  意識形態的第三種功能是社會整合功能。
  盡管意識形態有時有掩飾的成分,但在對外政策中意識形態并不是多余的。在國家內部,在保持整個社會集團的統一性中,意識形態“起了團結統一的水泥作用”(安東尼奧·葛蘭西語)。一個社會內部并不是鐵板一塊的,會受到來自力量分布不均衡、社會內部矛盾、外來沖擊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具有裂變和分化的可能。比如每個社會都有窮人和富人、強者和弱者,某種意識形態就可能是辯護或譴責這種情形,而為社會的和諧與不安、個人的滿足或不滿提供證據。意識形態能促成自我認同,使得政府的政策得到國內社會大多數成員的呼應,有助于歸屬感的形成,它是國家認同的工具。同時,意識形態還可以使社會新成員對現有秩序的挑戰得到合理的解釋,把他們整合到一個統一的社會秩序中,使國家至少從表面上看來團結一致。同時,意識形態是一種有效的精神武器,在國際事務中和國際場合,能夠長自己威風滅他人銳氣。完整嚴密的意識形態也可以避免給他人以攻擊的口實,在推行自己對外政策時可顯得更加堅定和理直氣壯。中國人也許不會忘記,反對帝國主義曾經是一面多么激動人心、凝聚人心的旗幟。反對帝國主義也是一種意識形態。不管怎樣,可以說,意識形態“并非某些人的偽善的偶然產物”。(注:[美]漢斯·摩根索著,時殷弘等譯:《國際縱橫策論——爭強權,求和平》(Politics among Nations),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124頁。)
  但是,意識形態指導外交政策的功能也是有一定限度的,意識形態為確定明確的外交政策目標提供了指導,但對外政策目標受意識形態指導與對外政策完全受意識形態支配不是一回事,因為對外關系的現實品質規定了一國不能完全按意識形態辦事,不同國家所處的客觀環境、不同決策主體的主觀判斷和具體直覺也起著很大作用。許多研究表明,如果沒有毛澤東等政治家,中國的政策歷史可能就是另外一種情況。同樣是認同“自由”、“民主”等價值觀,各個國家的對外政策還是有所不同,這是無法否認的。當然,問題要遠比這里所說的更為復雜,而真正的難處也就在于如何把這種影響作用清理出來。
  對外政策的意識形態問題之所以帶有很大的模糊性,是因為三種層次的意識形態在不同的情況下發揮著不同的作用。由于意識形態的原因,國家的對外政策也變得模棱兩可。所以,判斷國家對外政策的實質“不應僅僅在意識形態的性質中去找,而應在一國對外政策的各種決定因素的總和中去尋找。”(注:[美]漢斯·摩根索著,時殷弘等譯:《國際縱橫策論》(Politics among Nations),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137頁。)而“各種決定因素的總和”正是存在于現實的歷史關系之中,這應當是明確了解意識形態與對外政策之間聯系的核心。正如馬克思所說的,“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疇,雖然正是由于它們的抽象而適用于一切時代,但是就這個抽象的規定性本身來說,同樣是歷史關系的產物,而且只有對于這些關系并在這些關系之內才具有充分的意義。”(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7~108頁。)意識形態這個范疇也不例外。
      意識形態與美國外交政策
  美國是一個相當獨特的國家,有一種可以稱作美國信念的“意識形態”。瑞典著名學者岡納·米爾達爾曾經這樣解釋過兩種核心的美國信念:一是美國人堅信個人的基本尊嚴,二是所有人的平等和不可剝奪的自由、正義及公平機會的權利。米爾達爾等認為,美國的信念和美國現實之間的緊張造成了“美國困境”。在他看來,美國人正是為了實現他們的理想做出了持續不懈的努力,因此這種緊張也是推動美國社會進步的動力源泉。(注:Gunnar Myrdal,An American Dilemma,New York,1944,ch.1。轉引自GeorgeSchwab,ed.,Ideology and Foreign Policy,New York:Cyrco Press,1978,p.125.)美國政治學者羅納德·奇爾科特也認為美國到處充滿了意識形態,尤其在政治領域內,“認為美國好,認為進步是美國體制演變中所固有的,認為美國對其他國家的政治關系就是要保衛和擴展自由并在互惠基礎上保證經濟繁榮。……美國必須保衛自己不受諸如國際共產主義等外力的滲透,這就產生了世界范圍內善與惡的沖突。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富有和最強大的國家,必須在世界各國人民、特別是不發達國家人民中顯示它的文明傳統。”(注:[美]羅納德·奇爾科特著,高xiān@①、潘世強譯:《比較政治學理論——新范式的選擇》,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33頁。)因此,不是沒有意識形態,而是意識形態作為一種“背后的、持久的和不易改變”的因素,深深地扎根于美利堅民族的思想意識深處,成為了一種百姓日用而不覺的內心信念。在美國不到四百年的民族歷史中,與它的移民拓殖特性、地理上相對隔離的環境以及獨特的多元文化相對應,美國有自己認識世界的思想工具、判斷是非的價值標準體系和民族生生息息持續發展的基本信念。當美國看世界時,與宗教有關的強烈的道德義憤和道德主義是根深蒂固的,而這些都是我們所說的意識形態的重要內容。因此,正如邁克爾·亨特所說,“忽略了意識形態,想重新調整美國外交政策可能遺漏關鍵性的一步。……只要試圖對美國如何進入國際政治的密林,或者對政策制定者的行為進行深入的探討,意識形態都占據著顯著地位。”(注:[美]邁克爾·亨特著,褚律元譯:《意識形態與美國外交政策》,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99年版,第5頁。)
  我們在研究美國對外政策的影響因素時,經常碰到另外兩種重要的外交政策意識形態。最典型的美國外交政策意識形態是“天定命運”(manifest destiny)觀。“從安德魯·杰克遜到威廉·霍華德·塔夫脫,這是一個認為美利堅民族擴張其領土是‘天命所定’的時代。”(注:陳樂民主編:《西方外交思想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105頁。)信奉“天定命運”的美國人毫不懷疑自己是自由、民主、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的人類權利的當然衛士,東部探險家和移民在西進過程中與當地土著印第安人發生的血腥和殘暴都被“天定命運”這種半神學的觀念所掩蓋了,仿佛北美大陸的命運就是等待著他們去占領,仿佛這是神的旨意。后來,這種觀念的支持者們開始認為“天命”的范圍不應當限制在北美大陸之內。19世紀,從《門羅宣言》關于阻止歐洲干涉美洲事務到“羅斯福推論”關于“美國不能忽視它在西半球的責任”而任意干涉美洲各國的內部事務。一些美國人,特別是許多牧師堅持,從北極到南極的整個西半球都命中注定歸美國人來殖民;有一小部分人士比較謹慎,他們只在天命的范圍是否包括加拿大這一點上展開過爭論。可以說,這種“天定命運”觀與美國外交政策的直接關系,在19世紀的美國人中間不僅深得人心而且坦承不諱。美國的這種“天定命運”信念隨著美國國力的強盛而進一步膨脹。
  許多美國人還有一種自己在道德上奉若圭臬的“利他主義”思想信念,認為美國的外交并不像其他一般國家那樣只為了一己私利,而是對所有國家都有利,甚至包括它的對手。在美國精英分子的思想意識深處,美國代表著“白天的光亮”,在其他地方如非洲、拉美、亞洲則為“黑暗”所籠罩,是一些“道德的荒原”,美國担負著一種把光明和“基督的福音”帶給這些民族的使命。這種以一種意識形態代替政治生活事實的現象,歷史上有過經典一例。1899年,美國印第安那州參議員貝弗里奇在為吞并菲律賓辯護時稱,我們應當把基督教文明的祝福帶給黃色皮膚的小兄弟,因為基督也是為他們而獻身的。與此同時,蔗糖問題、菲律賓對美國在地緣政治上的重要性等都未在其中提及。(注:Hans Morgenthau,“The Organic Relationship between Ideology andPolitical Reality”,in George Schwab,ed.,Ideology and Foreign Policy,NewYork:Cyrco Press,1978.)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提出的杜魯門主義,則是建立在“幫助希臘和土耳其免受國際共產主義暴政洪水般侵襲”的基礎之上。在杜魯門等看來,所有的問題是世界被劃分為由美國領導的自由人民和由蘇聯共產主義統治的人民兩類,援助希臘是世界范圍內支援自由計劃的一部分。當人們在觀察關于越南戰爭的合理化解釋時,會看到二戰以來美國另一個公開宣傳“利他的人道主義目的”之例,也就是說,就像在一戰和二戰期間一樣,美國并不是在追求傳統的戰略、經濟和政治利益,也不是要恢復勢力平衡,而是鏟除國際關系中的邪惡,幫助建立一個“自由”的國家。
  但是,抱持這種觀念的美國意識形態及其主導的亞洲政策在越南戰爭中栽了大跟斗。美國人可以把美西戰爭、參加兩次世界大戰解釋為為了正義和人道的目的,因為戰爭的結果是自己勝利了,美國的“天定命運”和“美國例外”勝利了。但是,隨著現代通訊技術不斷把越南戰爭的殘酷展示在美國公眾眼前時,意識形態變得不再雄辯了。通訊技術的巨大功能,是西進運動、美西戰爭和兩次世界大戰時都沒有的,它使意識形態黯然失色。越南戰爭的結果改變了美國人對反共意識形態的沉迷,但是它并沒有、也不可能改變美國人對“自由”、種族和自己國家特性的認可。這些東西深深扎根于美國國民意識的深層,并非短期的挑戰所能撼動。
  盡管這樣一些基本觀念的存在影響著美國的對外政策,但是它們并不能決定外交政策的具體內容,畢竟,意識形態只是影響外交政策的因素之一。比如,美國的開國元勛大都相信美國對整個世界有一種特殊責任。他們認為要救贖世界,美國應作為榜樣而不是作為主宰。換言之,就是通過內心而不是用武裝干涉來改造人類。后來,美國人又認為,“應當主動地像傳教士那樣的去發揮他們的救世主作用,而不是被動地、僅僅用榜樣示范的力量去影響別人”。(注:[美]邁克爾·亨特著:《意識形態與美國外交政策》,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99年版,第207頁。)美國信念要求美國必須干預其他國家的內部事務,以糾正“劣等民族”的錯誤并使其盡快走上解放的道路。在這里,意識形態不僅是外交政策的一個價值前提,又表現為對政策的合理化。20世紀前半期,美國還比較弱小,美國要實現自己的信念目標只能通過所謂榜樣的作用來影響世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美國的力量空前強大,主張干涉的意識形態轉而成為主流。故意識形態強度的變化影響美國外交政策的波動,而客觀條件和力量對比的變化又影響著意識形態強度的變化。
  關于美國外交政策中的意識形態因素問題,美國國內的爭論很多,也很激烈。美國外交政策的批評者中,喬治·凱南是一個重要代表。在他的《美國外交,1900—1950》中,凱南批判了美國在制定外交政策時道德和價值因素(即第二層次的意識形態)所起的作用。(注:關于他自己,凱南在另一個地方說道,“我也許可以試著把它(指意識形態)定義為一種關于當代政治和社會變遷的世俗思想體系,它在國家的層次之上,并能夠為公共政策提供一種指導。如果這近似于當代西方意識形態被普遍賦予的涵義的話,那么,我完全沒有意識形態。”George F.Kennan,Around the Cragged Hill:A Personaland Political Philosophy,New York and London:W.W.Norton,1993,p.97.)但是,反對者則認為,20世紀上半葉的美國外交政策一直是依據國家利益來制定的,盡管用價值和道德作為自己的辯護理由(即意識形態的第三種面目)。他們認為,美國在1917年卷入第一次世界大戰不是為了保衛世界的民主制度,在1941年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也不是為了實現羅斯福所說的“四大自由”。美國參與兩次世界大戰的真正原因在于(正如托馬斯·杰斐遜早在1814年就指出的):如果“整個歐洲都屈從于一個霸主”,美國的安全就將受到嚴重的威脅。也就是說,美國是因為對抗西歐的斯大林主義化而對抗斯大林主義的,盡管反對斯大林主義是一面重要旗幟。
  凱南的批評者們認為,凱南雖然沒有很好地回顧歷史,卻的確很好地預測了未來。他們認為不是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而是在這之后,意識形態對美國外交政策的影響上升了。小阿瑟·施萊辛格認為,美國進入戰后世界時抱有兩個信念:美國有責任開創和捍衛全球和平框架,美國應當担負起推動世界民主化的使命。(注:ArthurM.Schlesinger,Jr.:“Ideology and Foreign Policy:The American Experience”,in George Schwab,ed.,Ideology and Foreign Policy,New York:Cyrco Press,1978,p.127.)這是美國對整個世界形勢和美國在其中角色定位問題的基本看法,也被認為是主導美國戰后外交的主流意識形態。
  這種意識形態主要基于當時的人們對現實世界的看法。杜魯門、杜勒斯等美國政策制定者在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對世界形成了一種完全經驗性的看法,認為綏靖將鼓勵侵略,而任何侵略都會威脅其他獨立國家,故應當建立世界范圍的集體安全機制。經過對日本和歐洲的重建之后,美國人對自己改造世界的信心更為增強,美國人甚至相信:他們比別的國家更加知道什么對他們更好。美國還認為自己資本主義式的自由直接受到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威脅,威脅不僅是軍事上而且還存在于經濟、社會組織和思想方面。M.貝科威茨等在研究了戰后美國外交的一系列個案后指出:“最顯著的一個因素就是普遍的、一貫的反共思想以及隨之而產生的遏制和反對革命的干涉戰略。對于任何地方出現或可能出現的共產主義的擴散,美國對外政策必須采取繼續抵抗的立場:這種信念左右了我們對外政策的一切決定,限制了選擇辦法的范圍,并規定了抉擇的政策……事實上,可以有把握地說,戰后時期幾乎每一項重要的美國對外政策決定,都是對某一覺察到的或明顯的共產主義威脅所做的反應。”(注:[美]M.貝科威茨等著,張禾譯:《美國對外政策的政治背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327~328頁。)
  可見,意識形態對美國外交政策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作為對外政策制定過程中的一個重要變量,意識形態應該受到足夠的重視。當然,由于意識形態何時及如何發生作用的模糊性,要說清楚具體的作用機理并不容易,但是誰也不能否認美國外交政策中意識形態因素的存在和影響。我們認為應該對意識形態進行分層次的認識,屬于世界觀層次的“信念”和屬于價值標準層次的“偏愛”應認真研究和分析,發現其在外交政策中的規律。對屬于政策掩飾和偽裝的應加以辨明,避免對外交政策中的意識形態因素一概而論。
      結論
  當阿蘭·卡索爾認為“意識形態”是一個用得極為廣泛而其含義又極為模糊的詞語時,(注:[英] Alan Cassels,Ideolog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the Modern World,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6.)我們不得不承認他說明了一個事實,同時,這也是我們選擇研究這個問題的基本原因之一。意識形態是一個困難的但又是一個無法棄之不用的概念。
  考察意識形態與對外政策的基本關系,也就是考察對外政策制定者的想法、說法和行為之間的關系。作為對現實歷史的一種反映,意識形態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有著深厚的歷史根由和現實生活基礎。任何意識形態都是對社會存在的抽象反映和概括,盡管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對現實生活的歪曲的反映。也就是說,意識形態的根本還在于決定意識形態的現實世界本身,要從歷史的發展和經驗的因果聯系中發現意識形態發生、發展和變化的內在機制。相反,如果意識形態沒有深厚的現實生活基礎,任何政策制定者,無論掩飾的手段多么高明,其外交政策也不會在大眾中間引起共鳴的,因而是難以持久的。從這一意義上可以說,意識形態不僅依靠政策制定者發揮作用,也依靠大眾的認同。
  在研究美國對外政策時,“意識形態”是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它在思想深處潛移默化地釋放著力量。那些可以稱作意識形態的觀念都有它們歷史的和現實的基礎。美國人對自己和自己國家的看法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彌散于美國國民的思想意識空間,具有深厚的國民認同基礎。美國的天定命運觀、美國的傳教士心態以及美國對“自由”的信念等并不僅是宣傳話語,而是生長在美國人的自我認識之中。這些觀念是屬于需要深入了解和分析的意識形態,否則,任何評判都將是不完整的。對于美國人對其他民族的傲慢和偏見,對于自己民族的尊崇和自戀,只能通過國際相互理解,用歷史的事實法則使美國在思想意識深處“除魅”,使他們了解其他民族的真實面貌和思想信念體系,用事實的公正驅除思想意識中的褊狹。歷史表明,如果用一種意識形態的標準人為地把民族與民族對立起來,那么,這種對立最終將釀造人類的悲劇與不幸,人們不應重復歷史中的愚行。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左钅右舌
  
  
  
世界經濟與政治京4~10D7國際政治任曉/趙可金/成帥華20032003意識形態是影響對外政策的重要因素之一,應該從三個層次上認識意識形態概念,即世界觀、思想和信念體系以及政策的掩飾和包裝。意識形態作為看世界的方式,作為整合社會不同觀念的工具,作為對外政策的合理化“證明”,在具體政策影響上是潛移默化的。意識形態有其深刻的作用,但是不應超越歷史,忽視歷史內容的必要限度,而應從歷史中去尋找根由。以美國為例分析對外政策中的意識形態可以發現,美國對外政策中存在著“天定命運”、“美國例外”和自奉的“利他主義”等幾種根深蒂固的觀念。意識形態對美國外交政策的影響有時清晰,有時模糊,但都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具有深厚的精英或大眾的認同基礎,因此,必須客觀而細致地辨析和認識美國外交政策中的意識形態因素。意識形態/外交政策/美國任曉,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上海 郵編:200040)/趙可金,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博士研究生/成帥華,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博士。 作者:世界經濟與政治京4~10D7國際政治任曉/趙可金/成帥華20032003意識形態是影響對外政策的重要因素之一,應該從三個層次上認識意識形態概念,即世界觀、思想和信念體系以及政策的掩飾和包裝。意識形態作為看世界的方式,作為整合社會不同觀念的工具,作為對外政策的合理化“證明”,在具體政策影響上是潛移默化的。意識形態有其深刻的作用,但是不應超越歷史,忽視歷史內容的必要限度,而應從歷史中去尋找根由。以美國為例分析對外政策中的意識形態可以發現,美國對外政策中存在著“天定命運”、“美國例外”和自奉的“利他主義”等幾種根深蒂固的觀念。意識形態對美國外交政策的影響有時清晰,有時模糊,但都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具有深厚的精英或大眾的認同基礎,因此,必須客觀而細致地辨析和認識美國外交政策中的意識形態因素。意識形態/外交政策/美國

網載 2013-09-10 21: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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