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階段增加農民收入的途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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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農民近幾年收入增長緩慢,已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是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農民收入問題不僅關系農村經濟發展、農民生活的改善和農村社會穩定,而且關系擴大內需方針的落實,關系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為此,要千方百計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為做好新階段農業和農村工作、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基本目標,并放在整個經濟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農民收入增幅減緩的現狀及特點
  (一)農民收入增速減緩。改革開放以來,我市農民的收入增幅一直比較高。從1978年到1995年的18年間,農民人均收入從162元增加到3012元,年均遞增18.8%。期間,農民收入增長呈現出明顯的階段性,大體可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79年到1984年,這是建國以來農民收入增幅最快的時期。在這6年間,農民人均純收入由204元增加到441元,平均實際增長16.67%。第二階段,從1985年到1988年,農業生產連續4年徘徊不前,但由于鄉鎮企業的迅速發展,農民人均純收入仍以16.58%的速度持續增長。第三階段,從1989年到1991年,農業生產走出低谷,糧棉油等主要農產品出現恢復性增長,但在同時出現了農民增產不增收的局面。這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7.67%。第四階段,從1992年到1996年,農民收入增長形勢逐漸好轉,這5年間農民收入增長26.99%,但期間波幅較大。第五階段,農民增收面臨新的形勢,農民收入增速減緩,增幅回落。1997年比上年增長8.7%,1998年比上年增長5.8%,1999年比上年增長5.79%,2000年比上年增長7.59%。2001年比上年同期增長8.9%。“九五”以來農民人均收入連續增速減緩,是改革開放以來第一次出現的現象。
  (二)農民從鄉鎮、村集體所得收入出現負增長。1995年,農民從鄉鎮、村集體所得收入分別為297元、304元,經過1996年、1997年兩年增長后,后三年持續下滑,到2000年分別為228元、218元,絕對值各下降了23.23%和28.29%,拖了農民收入增長的后腿。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年來,鄉鎮企業改制力度加大,這樣,一方面鄉鎮、村集體在企業中的股份減少,收入降低,以致農民從集體那里得到的收益減少。另一方面就業形勢嚴峻,工資報酬增幅回落。
  (三)農民收入水平不平衡。杭州市在浙江省內是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農民收入相對較高。但從全市情況看,區縣之間、鄉鎮之間、村與村之間的不平衡性比較突出。一是區、縣之間不平衡。2000年,全市12個區、縣(市)中,人均收入在6000元以上有5個,最高的下城區達到8516元,而淳安縣、建德市分別為2575元和3161元。二是鄉鎮之間不平衡。2000年,全市234個鄉鎮,人均純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鄉鎮77個,有144個鄉鎮的農民人均純收入低于全市的平均數4736元,比例為62.54%,3000元以下的有44個鄉鎮。鄉鎮人均純收入最高的達到10741元,最低的僅有1490元。三是村與村之間的不平衡。773個經濟比較發達的村,人均年收入達6000元以上;而31個地處山區、半山區的村人均純收入僅在1500元以下,離小康水平還有較大距離。
  (四)農民收入與城鎮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較大。消滅城鄉差別,是我市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之一,改革開放后也曾取得過明顯的成效:1978年,我市農民人均收入與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為1∶2.09,1992年1∶1.73,而1998年又擴大為1∶2.11,1999年為1∶2.07,2000年為1∶2.05。城鄉居民的收入比例不但沒有縮小,而且絕對值差額還在逐步擴大。
   二、制約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因素
  (一)市場約束加大,農業結構調整滯后,制約了農民收入的穩定增長。進入新階段后,我市絕大多數農產品已由賣方市場過渡到買方市場,由長期短缺轉變為供求基本平衡;全市主要農產品的供求矛盾,已由總量矛盾為主轉向以結構矛盾為主。在農業增長面臨日益強化的市場約束形勢下,農產品總量擴張已經不能為農民在農業中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隨著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食品消費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人們對糧食的直接消費需求在逐年減少,從1990年到1999年,城鄉居民每人每年對糧食的直接消費量分別減少了45.8千克和14.6千克;城鄉居民對動物類食品消費需求在明顯增加,城市居民肉禽蛋水產品的消費量由40.1千克增加到46.2千克,增加了15.2%,農村居民肉禽蛋水產品的消費量由17.1千克增加到24.5千克,增加了42.7%;對營養類和方便類食品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長。面對這種消費結構變化,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相對落后,種植業比重仍明顯偏高,養殖業比重偏低,而種植業中糧食比重偏高,經濟作物比重偏低。由此可見,農民收入增長緩慢與現階段農產品供求結構矛盾突出,市場需求約束力增強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
  (二)農業產業化水平低,農產品加工儲運能力不強,影響了農民收入的穩定增長。近幾年,杭州市推進農業產業化的力度很大,收到了一定成效,但離產業化發展的目標要求還有很大距離,表現為農業龍頭企業特別是輻射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不多不大,農業精深加工企業發展緩慢,農副產品以低級原料和初級產品出售的情況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農民與市場的連接不夠緊密,還未形成以契約為基礎的緊密的產業體系和利益機制,嚴重阻礙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業產業鏈的延伸,影響了農業效益的提高和農民收入的增加。
  (三)農戶分散經營,勞動生產率不高,阻礙了農民收入穩定增加。農戶的分散經營阻礙了農業積累機制和吸收新技術機制的形成,當前農業生產除了國家少量投資外,主要依靠農業的自身積累和農民的勞務投入,但在小規模經營和務農比較利益下降的情況下,農民就沒有增加農業投資的積極性,在兼業的情況下不可能形成新的農業積累機制。同時,小規模自給性生產不可能接受新技術和先進生產手段的正確運用。因此,只有當農業領域中的勞動力擁有足以提高生產率、增加商品產出率的土地等自然資源時,農民才有機會提高收入水平。
  (四)鄉鎮企業和城市吸納能力下降,農村剩余勞動力難以轉移,限制了農民收入的穩定增加。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前提之一,目前我市農村尚有116.05萬勞動力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其中從事農業的有96.94萬人,分別占勞動力總數的46.96%和39.23%。剩余勞動力轉移緩慢的原因主要有:農村人口基數大,勞動力增長速度快,人增地減的矛盾越來越突出;非農產業發展受阻,對農村剩余勞動力吸納能力減弱,農民從非農產業獲得的收入也減少;農村城鎮化滯后,使農村勞動力就業轉移受阻,全市農村的城市化水平只有35.6%,這不僅大大低于目前發達國家的城市化水平(80%-90%),而且也低于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40%);農村勞動力素質偏低,難以轉入其他產業。
   三、新階段實現農民收入增長的途徑
  新階段促進農民增收的指導思想是:“多予、少取、放活”;采取綜合措施,堅定不移地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一)加快調整農業結構,從農業增效中增加農民收入
  1、調整區域布局,加快形成近郊、中郊、遠郊都市型效益農業的新格局。近郊,通過實施三大轉移,即:農田保護區部分轉移,畜牧基地逐步轉移,蔬菜基地適當轉移,重點發展名品茶園、優質果園、無公害菜園、時鮮花園、名特水產園,建成綠色農業園藝區。中郊,重點發展優質糧食、蔬菜、林果、畜牧、水產、花卉、種子種苗業等主導產業,建成高科技、高價值和出口創匯農業區。遠郊,充分發揮山水資源,加快退耕還林步伐,重點發展名特優新農產品、特色農業、特種養殖、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建成生態、休閑渡假農業區。
  2、優化農業產業和產品結構,提高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的比重。要充分發揮“糧改”的先發優勢和區域的比較優勢,種植業要進一步壓縮土地密集型農產品的生產,引導農民發展名特優新農產品,綠色安全農產品、精深加工農產品基地,做大做強特色主導產業和產品。畜牧業要調整布局,重點向遠郊、中西部轉移,發展優質安全的畜禽產品,加快發展奶類生產。水產業要調減常規魚,擴大名特優新水產品,發展生態綠色型養殖,有條件的地方積極發展工廠化養殖和休閑漁業。
  3、調整農業的功能定位,努力開發杭州農業資源的生態功能、文化功能、教育功能、旅游功能。大力發展森林公園、休閑農莊、設施農業示范場、花卉博覽園等觀光農業、休閑體驗農業,適應大都市建設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多樣化消費需求。
  4、加快發展外向型農業,拓展杭州農業發展新空間。把發展外向型農業作為杭州農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方向,積極參與國際、國內分工,大力發展蔬菜、茶葉、花卉、苗木、畜禽、水產品等出口農產品基地。加大農業“引進來”、“走出去”的力度,吸引更多的內商、外商來我市投資效益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引導和鼓勵資金、技術和勞務到市外、國外建立優質農產品原料基地和農業開發,發揮外向農業對整個農業和農民增收的帶動作用。
   (二)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從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中增加農民收入
  1、大力發展農業龍頭企業,著力提高帶動農戶的能力。按照江澤民總書記提出的“扶持產業化就是扶持農業,扶持龍頭企業就是扶持農民”的要求,把加強龍頭企業建設作為新一輪農業結構調整的重要載體來抓。一是鼓勵興辦龍頭企業。不論是生產、加工、銷售部門,只要具有開發產品、組織加工、開展服務的能力,都應鼓勵其興辦龍頭企業。要積極引導鄉鎮企業、城鎮工商企業、務工經商的能人和專業大戶,牽頭興辦農業龍頭企業。二是大力發展農產品的精深加工業。要把農產品加工業作為重點扶持的產業,集中人力、財力,重點培植一批以主導產業和骨干農產品為基礎原料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三是進一步完善農業龍頭企業與農戶的利益機制。鼓勵龍頭企業發展“訂單農業”,與農戶建立穩定的合同購銷關系,鼓勵有條件的龍頭企業與農戶實行股份合作并進行二次返利,實現共同利益最大化。
  2、加強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拓展順暢流通渠道。要加快農產品市場建設。在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花卉等農產品主產區,集中力量建設一批產地批發市場。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向超市經營延伸,組建配送中心和拍賣中心,形成產銷連接的營銷模式。要采取產銷見面、農商洽談,繼續開通農產品運銷“綠色通道”,創辦農產品拍賣市場、網上交易市場和積極發展電子商務等措施,形成多渠道、少環節、開放式、高效率地農產品流通網絡。各級政府可通過舉辦多種形式的農產品展銷,以提高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知名度,拓寬農民進入市場和農產品流通渠道。
  3、培植和壯大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民有、民營、民享”的原則,引導種養大戶組建生產者聯合組織,鼓勵農業龍頭企業、基層農技部門、供銷社、販銷大戶聯合種養戶興辦專業合作社或專業協會。引導合作組織拓展服務領域,逐步實行生產技術、質量標準、產品品牌、市場信息等方面的統一服務。積極鼓勵專業合作組織通過生產服務和“產銷訂單”等多種形式,與農戶建立穩定供貨渠道。
   (三)堅持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并舉,從發展農村二、三產業中增加農民收入
  1、加快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積極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是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重要渠道。對此,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消除偏見,真正把個私經濟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做到思想上放膽、經營上放開、機制上放活、政治上放心。要狠抓各項政策的落實,進一步放寬對個私企業在市場準入方面的限制,給予個私企業與其他企業同等的待遇,在稅收、資金、水電、土地等方面提供更有利的條件,促進個私經濟快速發展壯大,以吸納更多的農村富裕勞動力。
  2、大力發展鄉鎮企業。深化鄉鎮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促進企業內部經營機制轉換,加快企業制度創新。要根據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適應市場國際化的要求,進一步調整鄉鎮企業產業、產品及企業組織結構,大力發展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逐步改變鄉鎮企業產業趨同、產品檔次低、質量差的狀況,不斷提高鄉鎮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除部分實力較強的鄉鎮企業應提高其資本和技術含量,大部分中小企業在現階段仍要以勞動密集型為主,這樣既能降低生產成本,又能較多地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帶動農民致富。
   (四)加快農村城鎮化步伐,從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中增加農民收入
  1、進一步優化城鎮體系。要把小城鎮建設作為推進農村城市化的重點,著力抓好18個中心鎮的建設,加快農村人口向城鎮集聚。以城鄉一體化的思路,加強重要基礎設施、配套設施的大區域統籌規劃,盡快解決村鎮規劃滯后的問題,優化村鎮布局。加強城鎮的功能分區,注重城鎮環境和市政設施的配套建設,使城鎮成為投資者的樂土和農民生活現代化的天堂。
  2、進一步深化城鄉配套改革。全方位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走城鎮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的產業化路子。進一步改革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計劃生育、農民建房等政策,降低農民進城的門檻,鼓勵更多的農民進城落戶。
  3、進一步發展第三產業。根據專業化分工、社會化協作的需要,大力發展為小城鎮和區域塊狀經濟的配套服務產業,重點興辦生產資料市場、產品批發市場、勞動力市場、科技人才市場,著力形成科技開發中心、信息服務中心、金融服務中心,加快第三產業發展,增加農民就業門路,促進農村勞動力的非農化和農村人口的城鎮化。
   (五)努力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從增強致富本領中增加農民收入
  要把提高農民素質作為農民增收的基礎工作來抓,為農村人口轉移和農民致富創造條件。要增強各級政府科技興農的意識,轉變辦學觀念,擴大農村教育投資規模。如允許開設民辦學校,鼓勵民間融資辦學,增強農村辦學的活力。要繼續深入持久地抓好農村九年義務制教育。強化農村義務教育的重點是抓好農村教學設施和師資隊伍的建設;要有能夠維護正常教學活動的經費和設備,增加對農村教育的投入幅度,財政撥款必須到位。要改革現行農村教育體制,加快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改革現行農村教育體制,把單純的升學教育轉移到素質教育的軌道上來。農村小學、中學應增開技能課,加強對學生職業技能的培養和訓練,使農村中學畢業生掌握一兩門致富技術。與農業生產和鄉村工業相適應的初、中、高等職業教育,主要開設職業技能課程,培養技術型人才。要繼續實施“綠色證書”培訓工程,促進農民科技教育的規范化、制度化。要不斷拓寬綠證培訓的專業范圍,從單項技術擴展到多項綜合技術,從種植業擴展到養殖業,從產前、產中擴展到產后,培養更多的農村急需的綜合型人才,使綠證培訓更好地為農民增收服務。
   (六)進一步深化制度創新,從政策保障中增加農民收入
  1、建立和健全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按照中央的要求,把農戶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的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同時,根據“三權分離”的基本政策和“條件、自愿、有償、有序”的原則,采取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多種形式,在市場機制作用下,鼓勵農民將承包地向專業大戶、合作農場的農業園區合理流轉,優化農業資源配置,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土地是農民賴以生產和生活的基本資料,在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時候,要充分考慮農民的承受能力和基本保障,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農民利益保障機制。
  2、推行農村稅費改革,切實減輕農民負担。減輕農民負担就是相應增加農民的實際收入水平。減輕農民負担,要標本兼治。要根據“減停免穩、合理負担、轉移支付、配套進行”的改革總體方案,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全面推行農村稅費改革,將農民負担管理納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軌道。要禁止任何形式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從嚴查處各種損農、害農、坑農的違法違紀行為,千方百計減輕農民負担,讓農民休養生息。
  3、適當調節農民收入差距。除增加農民收入總體水平外,還要注意適當調節農民收入差距。農業是具有一定公共性質的產業。按照公共選擇理論,政府要加強農業基礎建設投資,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大人力資本投資力度,提高農民就業能力。同時,要通過實施"49100"工程,加快西部山區幫扶開發,促進欠發達地區農民脫貧增收。
杭州研究17~20MF1體制改革邵雅萍/李文鋼/楊煥/章國甫20022002邵雅萍 李文鋼 楊煥 章國甫 杭州市農辦 杭州市委辦公廳N 作者:杭州研究17~20MF1體制改革邵雅萍/李文鋼/楊煥/章國甫20022002

網載 2013-09-10 21: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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