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1965年,施堅雅發表了3篇有關中國近代社會經濟史研究的專論,對中國市場體系初步提出了一種新的分析模式。(注:G.William Skinner,"M 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Part 1,2,3,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24,No.1-3(1964-1965).)前2篇專論,對晚清及民國時期的中國農村市場變遷進行了開拓性的研究,初步奠定了施堅雅模式。這一時段,恰好與中國學者眼中的“近代”相吻合。第3篇論文,專論新中國成立后的商品流通方式和市場共同體等問題,屬于施堅雅模式的論證部分。施氏不諱言他的研究是對歷史模式的一種提煉,認為在中國這樣一個傳統農耕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轉化的過程中,“市場結構必然會形成地方性的社會組織,并為使大量農民社區結合成單一的社會體系,即完整的社會,提供一種重要模式”。又說,“在近代中國歷史中可以劃分開的每一個階段中,農民交易活動都應該受到密切的關注”。他強調,“對中國農村1949年以來的充分闡釋必須依靠對前現代農民交易活動的優先分析”。可見,近代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是施堅雅構架其理論模式的學術平臺。(注:參見〔美〕施堅雅著,史建云、徐秀麗譯《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頁。)這一模式在1977年出版的《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一書中得以完善。(注:G.William Skinner(ed.),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 U niversity Press,1977).中譯本為《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葉光庭等譯,陳橋驛校,中華書局2000年版。)施堅雅模式是一種結構—功能分析模式,從“施堅雅模式”的核心概念是中心地區(Core)和邊緣地區(Periphery)即可知曉。在中國學者眼中,施堅雅模式包括集市體系理論和區域體系理論,前者主要研究中國鄉村社會,以《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為代表;后者主要研究中國城市化,以《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為代表。施堅雅的區域體系理論是集市體系理論的拓展和深化,兩者均以德國地理學家克里斯塔勒(W alter Christaller)的中心地學說為主要研究方法,同時吸納了美國社會學家羅茲曼(Glbert Rozman)的城市空間網絡學說、美國地理學家濟弗(George K.Zipf)的等級—規模學說,以及其他學者的相關研究成果。
屈指算來,今年正是該模式誕生40周年。值此之際,剖析施堅雅模式對中國近代史研究的影響以及該模式本身的局限性,對于中國近代史研究的拓展尤其是方法論的創新具有重要意義。本文的研究對象是中國學者的近代史研究,至于施堅雅模式對國際漢學界的影響,筆者將另文論述。
一、施堅雅模式的影響:以近代市場史、城市史、人口史為中心
施堅雅模式對中國近代史研究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近代中國市場史、城市史、人口史3個方面,下面逐一論述。
近代市場史是施堅雅研究中國近代史的突破口,并由此奠定了著名的解剖中國社會經濟變遷狀況的分析模式——施堅雅模式。故此,評估施堅雅模式必須聯系中國近代市場史的發展歷程。按照施堅雅的集市體系理論,屬于市鎮(town,另譯集鎮)范疇的彼此相連的經濟中心地包括:標準市場(standard market)、中間市場(intermediate market)、中心市場(central market)。標準市場又叫基層市場,“它是農產品和手工業品向上流動進入市場體系中較高范圍的起點,也是供農民消費的輸入品向下流動的終點”。至于中間市場,“它在商品和勞務向上下兩方的垂直流動中都處于中間地位”。與基層市場和中間市場相比,中心市場“通常在流通網絡中處于戰略性地位,有重要的批發職能。它的設施,一方面,是為了接受輸入商品并將其分散到它的下屬區域去;另一方面,為了收集地方產品并將其輸往其他中心市場或更高一級的都市中心”。這3種經濟中心地的居民點,分別稱之為“標準集鎮”(又譯做“基層集鎮”)、“中間集鎮”、“中心集鎮”。在理想狀態下,基層集市的空間分布意味著18個自然村以六角形圍繞著一個集市。(注:施堅雅:《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第6-8、22-24頁。)盡管施堅雅近代市場史的研究重點是中國農村基層市場,但其觸角已經延伸到了地方城市和地區城市,將它們歸之于“中心地類型”的較高層次,這為他日后推衍出區域體系理論埋下了伏筆。在某種意義上,區域體系理論可以說是以城市化為切入點的廣義市場史研究。
施堅雅模式在中國學者中獲得了廣泛贊譽。從社會人類學的角度看,施堅雅的集市體系理論是研究中國社會的重要范式之一,甫經提出就產生了廣泛的影響。(注:蘭林友:《華北村落的人類學研究方法》,《中央民族大學學報》2002年第6期。)毫無疑問,施堅雅對中國農村市場結構的研究做出了突出貢獻,他運用“中心地理論”和“巨區理論”,把不同的基層市場視為層級性的連續體,將農村集市網絡概括為“市場共同體”說以及地理學的正六邊形結構。這一理論在國際學術界產生了相當影響,被區域社會經濟的研究者廣泛運用,其中“中國學者受此啟發甚大”(注:李金錚、鄒曉
:《二十年來中國鄉村經濟史的新探索》,《歷史研究》2003年第4期。)。研究者稱,施堅雅“在直接對中國民間商業社會的研究中取得的成果最具有開拓性”。其關于中國農村市場和社會結構的專論,“重點論述了20世紀初至60年代的中國農村集市、鄉鎮和中心城市三級市場的發展、變遷和現代化過程,分析了市場與社會結構、市場與社會習俗、市場與交通、市場與地理狀況的內在關系。他開拓性地將20世紀40年代在中國進行的一系列社會調查材料和現代地理學的奠基理論——中心地理論結合,運用到中國地域基層商業社會的研究中來,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在此之后,學術界在對中國民間基層商業社會進行的各方面研究中開拓了視野,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成果,使我們對于唐宋以來各個時期的部分地域的商業社會,尤其是基層的商業社會有了很多的認識,也對于中國古代和近代城市化發展機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這些研究包括中國歷史上城市化進程的研究、中國各個朝代各個地區市鎮的研究、中國歷史上某個時期的專業市鎮研究等方面。”(注:樊鏵:《民國時期陜北高原與渭河谷地過渡地帶商業社會初探——陜西同官縣的個案研究》《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3年第1期。另有研究者稱,區域經濟發展和市場發育是中國近代經濟發展的一個十分引人注目的現象,對這方面的研究首推美國學者施堅雅。參見郭錦超《中國近代區域市場發育特征分析》,《學術論壇》2003年第2期。)回顧20世紀中國農村社會史研究,施堅雅的三級市場理論盡管有諸多缺陷,但在探尋農村社會發展的相關變量之間關系時,仍是“具有普遍意義的解釋模式”,對于中國學者從事農村社會史研究,無疑是“一個值得借鑒的思維方法和研究模式”(注:姚兆余:《二十世紀中國古代農村社會史研究的回顧與思考》,《中國農史》2002年第3期。)。
從實際情況看,施堅雅模式對中國學者的近代市場史研究有不同層面的影響。只要隨手翻閱王笛著作第240-242頁關于墟市和高等級中心地的六邊形構圖,即可知曉施堅雅模式對其研究課題的重要影響。運用施堅雅模式,王笛詳盡分析了有清一代長江上游地區的區域貿易、城市系統與市場網絡,包括集市的作用與功能、市場密度與農民活動半徑、農村定期集市的集期、高級市場與城鎮發展等一系列問題。(注:王笛:《跨出封閉的世界——長江上游區域社會研究(1644-1911)》,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211-254頁。)單強稱,施堅雅關于市場與中國農村社會結構的研究,為其研究江南區域市場的發展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模型。(注:單強:《江南區域市場研究》,“緒論”,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頁。)此外,諸如近代華北商品市場、資本市場與農民,近代華北鄉村的社會內聚,從農業剩余角度探討晚清時期中國農村經濟,近代中國農業現代化的滯后問題,近代云南及廣西的農村市場,清末新政工商改革,近代廣西對外貿易與市場現代化,從晚清經濟史看中國原始資本主義,辛亥革命與近代農村社會變遷等等不同地域、不同角度的研究,也引用了施堅雅的成果(注:參見劉云明《清代云南農村市場探析》,《云南民族學院學報》1995年第2期;慈鴻飛《二十世紀前期華北地區的農村商品市場與資本市場,《中國社會科學》1998年第1期;趙銓《云南大理地區的近代集市》,《中國經濟史研究》1998年第4期;袁鈺《甲午戰爭后華北商品市場發育對農民的影響》,《山西大學師范學院學報》1999年第2期;王建革《近代華北鄉村的社會內聚及其發展障礙》,《中國農史》1999年第4期;劉德霞《清末新政工商改革述論》(碩士學位論文),山東師范大學歷史文化與社會發展學院歷史系,2000年;袁鈺《1895-1936年華北農民與市場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廣西師范大學歷史與信息學系,2000年;李閏華《民族交往與近代廣西農業的發展變化》(碩士學位論文),廣西師范大學社會文化與旅游學院歷史系,2001年;朱英主編《辛亥革命與近代中國社會變遷》第9章“辛亥革命與近代農村社會變遷”,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楊桂宏《近代中國農業現代化滯后原因初探》,《中國農業大學學報》2002年第2期;金鵬《農業剩余:中國現代化發展的瓶頸——對晚清時期中國農村經濟的研究》,《復旦學報》2002年第6期;麥思杰《近代廣西對外貿易與市場的現代化》(碩士學位論文)廣西師范大學社會文化與旅游學院歷史系,2002年;陳煒《試論近代廣西圩市發展與民族經濟融合》,《青海民族研究》2003年第2期;楊小凱《中國的原始資本主義(或商業資本主義)——晚清的經濟歷史》,http://www.jjxj.com.cn“經濟學家”網,2002年12月21日。),在此不展開論述。這里僅就施堅雅在近代市場史研究中提出的兩個重要概念——基層市場社區、非正式管理——略做申述。
在探究中國農村基層市場結構時,施堅雅提出了“基層市場社區”(或譯為“基層市場共同體”)的概念。(注:施堅雅聲稱:“研究中國社會的人類學著作,由于幾乎把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村莊,除了很少的例外,都歪曲了農村社會結構的實際。如果可以說農民是生活在一個自給自足的社會中,那么這個社會不是村莊而是基層市場社區。我要論證的是,農民的實際社會區域的邊界不是由他所住村莊的狹窄的范圍決定,而是由他的基層市場區域的邊界決定。”參見施堅雅《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第40頁。在稍后的研究中,施堅雅對基層市場社區的開放與封閉機制進行了深入研究。參見G.William Skinner,“Chinese Peasants and the Closed Comm unity:An Open and Shut Case”,Com 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Vol.13,NO.3(1971)。)這一概念得到中國學者的認同:在有關長江中游地區、江南地區、華北地區、西北地區、閩臺地區的社會經濟史研究成果中,都可以看到“基層市場社區”的分析概念。
從理論上講,對鄉村社會的研究必須對農民行為方式、特點以及鄉村社會的基本結構等問題做出詮釋。施堅雅關于農民行為特點的理論假設,就是農民的行為符合理性選擇原則,農民也是具有經濟理性的人。了解中國農民,不僅要著眼于村落生活,而且應該看到農民生活在一個“基層市場共同體”之中。既然農民介入到市場體系中,他們的行為必然受到市場規律的影響,必須為獲利而思考和選擇。在這一點上,施堅雅所揭示的是農民行為之間的互動關系及其所構成的超越于農民個體行為的大系統,“他確實比其他一些人類學家看得更為宏觀一些,這可能得益于他把地理學、歷史學和人類學的方法進行了結合”(注:陸益龍:《西方學者眼中的中國農民及鄉村社會》,《浙江學刊》2002年第4期。)。施堅雅關于中國農村市場和社會結構的研究,“其突出的成就是將社會層次和非正式農村組織等復雜情況與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勾劃出的活動范圍聯系起來,并對農村的集市規模進行了分級”(注:陳君靜:《近三十年來美國的中國地方史研究》,《史學史研究》2002年第1期。這實際上是孔飛力的看法,參見(美)孔飛力著、謝亮生等譯《中華帝國晚期的叛亂及其敵人——1796-1864年的軍事化與社會結構》,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頁。)。在中國鄉村社會基本結構的研究方面,“最經典的范式是日本學者提出的村落共同體假設與美國學者施堅雅提出的基層市場共同體假設”。前者將村落視為中國鄉村社會的基本結構單元,后者認為“單純的村落無論從結構上還是功能上都是不完全的,構成中國鄉村社會基本結構單元的應該是以基層集鎮為中心,包括大約18個村莊在內的,具有正六邊形結構的基層市場共同體”。(注:劉玉照:《村落共同體、基層市場共同體與基層生產共同體——中國鄉村社會結構及其變遷》,《社會科學戰線》2002年第5期。)
有研究者指出,贛南農村市場的發展史,凸顯了宗族組織與市場活動的互動過程。這一現象論證了經濟人類學的觀點:傳統初級市場不是由經濟控制的,而是由親屬關系來控制的。因此,施堅雅嘗試用西方理性經濟人和規范經濟地理學的模式來解釋中國傳統基層市場時,就面臨著理論上的挑戰。(注:謝廬明:《贛南農村市場中的非正式制度與近代社會變遷》,《文學月刊》2003年第2期。另參王銘銘《社會人類學與中國研究》,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7年版,第115頁。)這一批評有一定道理,但是,施堅雅本人已經注意到,跨村落的宗族與基層市場社區之間存在某種互動關系,“由于農民家庭的社交活動主要在他們的基層市場社區內進行而很少在其外進行,同一個市場體系內的宗族間的聯系可能會永久存在,而在不同基層市場區域中地方化的宗族之間的聯合常常受到時間的侵蝕”。(注:施堅雅:《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第46頁。)目前國內學者正在從事的韓江中上游客家傳統社會經濟研究,之所以確立以市鎮為研究重點,主要受到施堅雅模式的影響。因為市鎮作為區域經濟結構的基本單位,是重要的研究范本和切入點,以定期集市為主要特征的墟鎮又是觀察更大區域社會結構的參照系。“市鎮作為鄉村經濟組織單位和基層社會結構,直接扎根于鄉土社會,與地方宗族、廟宇相互交錯,相互影響,深入揭示這三者關系可以說是解讀客家傳統鄉村社會的關鍵所在。”(注:周建新:《客家研究的文化人類學思考》,《江西師范大學學報》2003年第4期。)
施堅雅分析了現代交通運輸的引進對基層市場社區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傳統的基層市場趨于消亡,高一級的中間市場轉變為現代貿易中心,同時村莊的社會職能得以強化,“在市場體系現代化導致社交范圍擴大的同時,它卻可能造成了社區的縮小。它還使村莊具有了新的意義,隨著基層市場社區逐漸消失,它們的大部分社會功能轉移到下層村莊中,每個小村莊逐漸變得把自身利益看得高于村際合作。”不過,近代中國的農業現代化步履維艱,據施堅雅估計,到1948年“中國農村市場體系中只有10%發展為現代貿易體系”(注:施堅雅:《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第105、115頁。)。施堅雅所謂的現代化在歷史語境中可以置換成近代化。以陜北同官縣商業近代化為例,定期市場仍然扮演重要角色,這種情況與施堅雅所說“商業虛假的現代化”相一致,但卻是中國特殊國情之反映。(注:樊鏵:《民國時期陜北高原與渭河谷地過渡地帶商業社會初探——陜西同官縣的個案研究》,《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3年第1期。施堅雅指出,只有在一個已經商業化的中心市場體系內發展起現代交通網絡,并達到使這一體系中的基層市場消亡時,才會出現真正的現代化。相反,如果沒有體系內交通運輸條件的改進,商業化只不過是一種虛假的現代化。它意味著每個市場上貿易總量增長的結果與以前論述過的傳統變化理論所預言的東西沒有什么不同:現有的市場增加集期和新市場的形成。還有傳統的定期市場體系的空前繁榮。參見施堅雅《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第98頁。)
與“基層市場社區”相聯系的另一重要概念,是“非正式管理”。施氏關于“非正式管理”的論述,拓展了中國市場史的學術空間。當施堅雅將中國農村市場結構首先作為一種經濟體系、然后作為一種社會體系加以審視時,不可避免地要面對基層市場的管理問題。施氏指出,基層市場社區的權力結構與該結構對市場的控制不可分離。各種民間自發組成的團體和其他正式組織——復合宗族、秘密會社、廟會董事會、宗教團體等,都把基層市場社區作為組織單位。控制這些組織的不是農民,而是鄉紳和商人。施氏正式使用“非正式管理”一詞,是在1977年出版的他主編《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一書中。這距離他1964年在《亞洲研究雜志》發表關注此問題的論文,已過了13年。可見,有關“非正式管理”是施氏長期思考的問題。綜合來看,施堅雅所謂“非正式管理”是指政府行政體系之外的有效運轉的民間管理體系,這一體系與市場體系的層級、范圍及功能相一致。施堅雅討論了中國傳統社會行政體系與市場體系在結構上的不同,稱“行政單位的定義明晰,在各個層次都是彼此分離的,在逐級上升的結構中,所有較低層次單位都只屬于一個單位。市場體系相反,只在最低層次上彼此分離,每提高一個層次,每個較低層次的體系通常都面對著兩個或三個體系。結果是,與行政結構不同,市場結構采取了連鎖網絡形式。”(注:施堅雅:《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第39頁。)從歷史上看,傳統中國鄉村社會處于行政體系之外,施堅雅的基層市場社區基本上位于行政體系最后層級——縣級之下。不過,“近代國家政權建設逐漸把行政機構嵌入了中國鄉村社會,改變了中國鄉村社會的基本結構,行政區域成了基層社會一個結構性的因素”(注:劉玉照:《村落共同體、基層市場共同體與基層生產共同體——中國鄉村社會結構及其變遷》,《社會科學戰線》2002年第5期。賀躍夫在研究晚清鄉村社會控制問題,孫海泉在探討清代縣級以下地方基層組織的結構、職能、內部關系及運作方式等問題時,也注意到了施堅雅的相關論述。參見賀氏《晚清縣以下基層行政官署與鄉村社會控制》,《中山大學學報》1995年第4期;孫氏《清代地方基層組織研究》(博士學位論文),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歷史學系,2002年。)。
筆者曾對施堅雅關于“非正式管理”的研究予以評述,并運用“非正式管理”概念,對明代至晚清長江中游地區市鎮的管理機制進行了系統考察。依拙見,施氏的這一研究具有相當的開拓性,其學術上的多方面啟迪意義是不容忽視的。當然,施氏的研究也存在缺陷,主要是理論推斷多于實證研究,顯得有些空泛。如果施堅雅能夠對他所劃分的某一個或幾個“大區”或“亞區”進行個案分析,以之作為論述“非正式管理”的基礎,那么其結論或許更加具有說服力。(注:任放:《明清長江中游市鎮經濟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笫256-297頁。)
包偉民、趙世瑜對施堅雅“非正式管理”研究亦有所關注,分別從宏觀和微觀角度分析了近代江南市鎮的權力結構。包偉民在研究近代江南市鎮社會結構的嬗變時,綜述了施堅雅等人的相關觀點,并對江南市鎮的社會組織做了全面論述。趙世瑜指出,施堅雅注意到市場網絡(體系)與權力網絡(體系)是一致的,但施氏的興趣在于以市場的維度進行社會研究,“他并不注意市鎮權力資源和權力關系的歷時性變化,因此也就必然把市鎮上的士紳或商人視為官府和鄉民雙方的代理人,從而無法說明市鎮與鄉村及與城市的權力運作差異”。自從“施堅雅模式”出現以來,傳統市鎮多被研究者視為市場網絡中的一級經濟中心地,人們習慣于從商業角度總結其特征。市鎮“似乎被排除在帝國政治管轄體系之外。從發生學和一般特性的意義上判斷,這當然是對的。但是我們很難想像它能脫離帝國的權力支配體系、完全成為帝國政治支配之外的一塊塊‘飛地’。無論如何,它都需要孕育和形成一個自我管理(或者說自治)的權力機制,來協調市鎮內部的各種利益關系,應付可能出現的形勢變化和外界壓力。”趙世瑜以近代浙江湖州雙林鎮為研究個案,通過光緒庚子年即1900年發生在雙林鎮上的風波,并回溯該鎮自明代以來各種權力資源的重新配置,剖析了地方宗族、士紳、民間祭祀組織、外來人口以及官府在處理矛盾沖突過程中的不同表現,尤其是后起士紳把持的慈善組織——崇善堂的核心作用,凸顯了區域社會的權力變遷軌跡。(注:參見包偉民主編《江南市鎮及其近代命運(1840-1949)》,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207-222頁。趙世瑜、孫冰:《市鎮權力關系與江南社會變遷——以近世浙江湖州雙林鎮為例》,《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2期。)
在城市史領域,施堅雅模式也發揮了重要影響。《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系施堅雅主編的一部跨學科研究中國城市史的著作,1977年由斯坦福大學出版社出版。這是“自70年代以來美國中國史研究由綜合性研究轉向地方性研究過程中的一本最重要的著作”。其內容多為某一城市的個案研究,反映了地方史研究的新潮流。需要指出的是,本書最重要部分是施堅雅本人的5篇論文,分別是《中華帝國的城市發展》、《十九世紀中國的地區城市化》、《中國社會的城鄉》、《城市與地方體系層級》、《清代中國的城市社會結構》。“這些論文與他的其他一些論著作為一個整體,可以稱之為中國史研究在美國的真正突破。”(注:陳君靜:《近三十年來美國的中國地方史研究》,《史學史研究》2002年第1期。)該書的校譯者陳橋驛認為,施堅雅開創了城市史研究的新方向。另有評論人稱,該書的創新之處在于方法論,即施堅雅用計量研究法、城市比較研究法、中心地理論凸顯城市史研究的社會性和經濟性,突破了傳統的中國城市史的定性描述手法。(注:陳橋驛:《評〈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杭州大學學報》1985年第1期。此文即中華書局版《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之“后記”。另參見王芳《〈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對中國學者的借鑒作用》,《杭州師范學院學報》2001年第4期。)
以《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為標志,施堅雅運用中心地理論對中國城市史以及以城市為中心的區域經濟史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其貢獻在于,突破了地方史研究囿于行政區域的局限,創立了以市場為基礎的區域體系理論。要言之,每一宏觀區域都包含中心和邊緣兩部分,中心地區在資源、交通、市場等方面都比邊緣地區擁有優勢。就城市之間的平均距離而言,中心地區小于邊緣地區,由中心向邊緣呈現逐漸增大趨勢。就市場規模以及商業服務水平而言,中心地區則大于和高于邊緣地區,由中心向邊緣呈現依次減弱趨勢。每一個規模最大、輻射力最強的區域經濟中心都為若干低一級的經濟中心所環繞,依次類推,直至最低一級。城鎮的分布因之呈現為一種層級結構,城鎮的數量與其市場容量和發展規模成反比。從地理空間上看,整個區域的市場范圍由中心向邊緣可劃分為眾多彼此互相銜接的等距離展開的蜂窩狀六邊形。綜合考察商業貿易、人口密度、勞動分工、城市腹地等因素,并結合流域分布圖,施堅雅認為中華帝國晚期存在9個具有經濟史意義的區域,即嶺南、東南沿海、長江下游、長江中游(施氏曾從長江中游分出長江—贛江區域作為另一區域)、長江上游、西北、西南、華北、東北。中國的市場體系包括8個等級的區域經濟中心模式,從上至下依次為:中央首府、地域首府、地域城市、大城市、地方城市、中心市鎮、中間市鎮、標準市鎮。施堅雅強調,把中國疆域概念化為行政區劃的特點,阻礙了我們對另一種空間層次——由經濟中心地及其從屬地區構成的社會經濟層級——的認識。中國9大區域是有序的整體,均有獨特的結構功能和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的經濟發展周期,這種周期應該取代王朝周期,這些成為學者們考察中國城市化水平、研究中國歷史的基石。(注:施氏強調以區域經濟發展周期取代王朝周期的觀點過于絕對。正如歷史本身從來不是單線行進一樣,歷史周期也存在多元性,王朝興衰周期不失為一種考察中國歷史真相的方法。另有學者指出,施堅雅模式撇開政區,使經濟區與行政區脫節,容易造成歷史認識的偏差。參見姜濤《人口與歷史——中國傳統人口結構研究》,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41頁。)
中國學者高度重視施堅雅的城市史研究,對區域體系理論給予積極評價。王笛指出,施堅雅“將中心地理論運用于長江上游城市系統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果”(注:王笛:《跨出封閉的世界——長江上游區域社會研究(1644-1911)》,第226頁。)。龍登高認為,施堅雅從區域系統分析出發,“建構了傳統中國的經濟等級結構與城市貿易體系,形成別具一格的理論框架,在國內外中國社會經濟史學界影響至深”(注:龍登高:《施堅雅的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述評》,《國外社會科學》1998年第2期。)。行龍認為,施堅雅主編的《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尤其是施氏提出的宏觀地域學說,可以說是區域研究的典范,也是對晚清城市史研究做出的最大貢獻,并將該項研究推進到了一個新高度。(注:行龍:《人口流動與近代中國城市化研究述評》,《清史研究》1998年第4期;《經濟史與社會史》,《山西大學學報》2003年第4期。另有研究者稱,是著以城鎮為視角,對中國歷史做出了新穎而獨到的解釋。參見鄭也夫《古代中西城市化與民間社團之比較》,《北京社會科學》2001年第1期。)楊天宏認為,施堅雅有關晚清城市系統的研究,不僅完善了中心地理論,而且“對中國經濟史的研究做出了創建性的貢獻”。(注:楊天宏:《口岸開放與社會變革——近代中國自開商埠研究》,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225-226頁。)
施堅雅倡導的區域研究方法,深刻影響了大批中國學者的城市史研究。單強關于江南城市市場的研究就借鑒了施堅雅的概念,稱“建立在初級、中級市場基礎之上的是城市高級市場,該體系又可分為3個層次,區域性大都市、地區性大城市和一般城市”(注:單強:《江南區域市場研究》,第71頁。)。有學者運用區域體系理論考察城市化與辛亥革命的關系,指出:從城市化的角度看,辛亥革命之前中國的城市帶,是以上海為中心的南北沿海、東西沿江的兩條現代化港口堀市帶。再把考察的范圍擴大,“把那些非通商口岸的城市、鎮及人口較為集中、貿易較為發達的‘中心地’包括進來,就更可以看出中國城市分布不均勻的狀況”。根據施堅雅將辛亥革命前的中國分為8大區域的分析模式南北沿海、東西沿江的城市《包括鎮、中心地》,即8大區域中的長江上游、長江中游、長江下游、東南沿海、嶺南及華北瀕海地區的城市總數為1340個,占全國8大區域總數(1779個)的75 32%。由于初步現代化的中心城市與內地城市在區域和地理上的不平衡,這兩類城市對于辛亥革命的回應是不同的。現代化程度較高的城市,對于辛亥革命的回應較為強烈。(注:田玄:《中國城市現代化動向的不平衡與辛亥革命的走向——對一場偉大城市革命運動及城市的回應的歷史審視》。《南京社會科學》2002年第8期。)此外,學者們在從事清末新政與城市化、近代中國城市文化結構、中國社會近代化的不平衡性、近代東北城市化、長江沿江城市與中國近代化、近代中國消費需求結構、近代北京城市轉型、近代中國自開商埠、單一城市的近代化歷程、清代黃土高原地區城鎮地理等等的研究時(注:參見蔡云輝《中國近代開放城市的特點》,《漢中師范學院學報》1995年第2期;忻平《清末新政與中國現代化進程》,《社會科學戰線》1997年第2期;涂文學《對立與共生:中國近代城市文化的二元結構》,《天津社會科學》1998年第1期;喬志強、行龍《中國近代社會史研究中的幾個問題》,《史林》1998年第3期;曲曉范、周春英《近代遼河航運業的衰落與沿岸早期城鎮帶的變遷》,《東北師大學報》1999年第4期;熊月之、沈祖煒《長江沿江城市與中國近代化》,《史林》2000年第4期;張東剛《近代中國消費需求結構變動的宏觀分析》,《中國經濟史研究》2001年第1期;鄭忠《試論影響近代北京城市轉型的因素》,《北京社會科學》2001年第3期;劉景純《清代黃土高原地區城鎮地理研究》(博士學位論文),陜西師范大學西北歷史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2002年;黃新華《湖州城市近代化及其發展滯緩的原因探析(1840-1937年)》,(碩士學位論文),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歷史系,2002年;楊天宏《口岸開放與社會變革——近代中國自開商埠研究》,第120-121、220-221頁。),都引用了施堅雅的相關成果。
近年來,有些中國學者力求突破施堅雅等國外學者偏重經濟地理學的城市史研究方法,嘗試用跨學科的分析工具,對中國近代城市史進行綜合研究。尤為注重結合中國國情對國外城市研究理論予以修正,提出創見。有研究者對施堅雅主要按照自然地理劃分區域的方法提出質疑,認為按區域劃分中國城市的標準應該是多種多樣的,其參照數可以是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自然的、地理的或是民族的等等。20世紀90年代開始,部分中國學者在近代區域城市史領域展開多角度研究,或以某一省區城市作為研究對象,或以城市群作為研究對象,或以數省城市作為研究對象,并對城市之間、城市與區域之間的關系進行了考察,“改變了以往個案城市研究存在的孤立、靜止的缺陷,開拓了城市史研究的新領域,同時也提升了城市史研究的層次,擴大了研究視野,并突破了施堅雅的區域城市研究模式”(注:何一民:《21世紀中國近代城市史研究展望》,《云南大學學報》2002年第3期。另參見隗瀛濤、謝放《近代中國區域城市研究的卻步構想》,《天津社會科學》1992年第1期;陳克《近代中國城市研究:一個朝氣蓬勃的新領域》,《天津社會科學》1992年第2期。)。這一評論似有拔高之嫌。客觀而論,中國近代城市史研究的力作仍不多見,而且研究對象和方法也亟待深化。迄今為止,中國學者的近代城市史研究并未超越20世紀90年代初的以個案研究見長的“四城市史”(注:即張仲禮主編《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隗瀛濤主編《近代重慶城市史》,四川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羅澍偉主編《近代天津城市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皮明庥主編《近代武漢城市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與美國學者對中國城市史的研究相比,“國內的城市史研究基本還處于條塊分割式的功能分析階段,習慣把城市發展僅僅切割成經濟、政治、宗教等互不相干的幾個部分,卻看不出城市在現代社會發展中各種因素之間的復雜糾葛關系”(注:楊念群:《美國中國學研究的范式轉變與中國史研究的現實處境》,《清史研究》2000年第4期。)。國內的城市史研究雖然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學科體系,但在城市外部網絡系統和內部管理系統的研究方面,在對城市進行全面性的、群落性的研究方面,施堅雅、濱下武志等“國外的同類研究明顯領先于中國”(注:虞和平:《中國近代史學科發展趨向之我見》,《中國社會科學》2000年第1期。)。
如果說施堅雅模式對中國近代市場史和城市史研究產生了廣泛影響,那么這一影響同樣反映在近代人口史領域。因為施堅雅的人口史研究是與市場史研究、城市史研究聯系在一起的,確切地說,施堅雅的人口史研究從屬于他的市場史研究和城市史研究。
1995年,朱政惠結合施堅雅關于清代四川人口的研究,撰文分析國內人口史研究現狀,指出:施堅雅在收集了有關人口統計數據后,“運用計算機精密計算,通過縱橫的比較,空間模式和人文地理的比較,作出了對四川人口的新推斷”,進行了“非常深入的探討”。施氏的四川人口研究對中國學者的啟示在于,人口史研究“必須作深入、扎實、打‘井’式地探討,必須作一些腳踏實地的個案研究”。個案研究也是西方人口史學尋求突破的路數。相比之下,中國人口史研究欠缺“施堅雅那種對具體地區、具體村落、具體問題的深入扎實的個案研究”(注:朱政惠:《方興未艾的中國人口史研究——當代中國史學趨勢研究之一》,《歷史教學問題》1995年第2期。)。從此文發表后至今,中國學者的人口史研究取得了長足進展。不少學者在討論有關洋務運動與晚清城市社會近代化、近代人口發展的不平衡性、中國城鎮密集區形成的歷史原因、近代集市和區域市場的變遷、清末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近代中國的人口城市化、民國時期城市居民生活的現代性等問題時,直接引用施堅雅的觀點和數據,表明對其人口史的研究結論予以首肯。(注:參見涂文學《洋務運動與晚清城市社會近代化》,《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2期;王瑞成《中國近代城市化內容探析》,《云南學術探索》1997年第1期;謝放《孫中山與中國城市近代化》,《河北學刊》1997年第6期;張利民《近代華北城市人口發展及其不平衡性》,《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張尚武《長江三角洲城鎮密集地區形成及發展的歷史特征》,《城市規劃匯刊》1999年第1期;龔關《明清至民國時期華北集市的數量分析》,《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9年第3期。)行龍結合施堅雅區域體系理論關于城市化的論述,認為中國近代人口流動與城市化大體上存在3個階段:五口通商至甲午戰爭前,甲午戰后至20世紀初,20世紀二三十年代,呈現了人口流動由少到多、城市化由慢到快的發展歷程。在此基礎上,行龍給出了不同時期城市化的估計指數。(注:劉煥性:《史學的超越與定位——“紀念粱啟超〈新史學〉發表100周年學術研討會”綜述》,《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3年第1期。)施堅雅關于移民策略的論述也引起某些中國學者的關注。(注:鄭也夫:《古代中西城市化與民間社團之比較》,《北京社會科學》2001年第1期;王日根:《近年來明清基層社會管理研究的回顧與展望》,《江蘇社會科學》2001年第3期。)
即使對施堅雅的人口史研究提出尖銳批評的曹樹基,也對施堅雅研究的學術價值給予肯定。施堅雅對清代四川人口史的研究,是其構筑城市人口等級模式的基礎。這一研究的學術價值應該得到充分肯定,因為施氏以縣級數據為基礎的清代四川人口分析“顯然比何炳棣的研究要細致得多、可靠得多。從方法論上講,施氏的這一研究通過人口密度、人口增長、家庭規模、性別比等四方面對人口數據進行全面的分析,并據此成功地鑒定了數據的真偽。這一研究為其他的類似研究提供了范例”;盡管存在錯謬,但是“施堅雅對四川人口的研究堪稱經典”。(注:曹樹基:《中國人口史》第5卷《清時期》,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6、15、266、273頁。在此前的1篇論文中,曹氏充分肯定施堅雅這樣的“西方的一流學者”在中國人口史領域取得的一系列成果,特別提及施氏《19世紀四川的人口——從未加核準的數據得出的教訓》的長篇論文,稱贊該文對清代四川的人口統計制度、人口密度、人口增長、戶均人口和性別比做出了“相當精彩的分析”。參見葛劍雄、曹樹基《是學術創新,還是低水平的資料編纂?——評楊子慧主編〈中國歷代人口統計資料研究〉》,《歷史研究》1998年第1期。)過去學者們將研究視線集中于全國性的整體資料,多從中央政府的角度鳥瞰中國人口。“施堅雅最早展示了從基層開始來研究中國人口史的可能性。通過對清《戶部清冊》所載縣級數據的仔細審讀,施指出何炳棣過于信任了清代保甲人口登記資料。”施堅雅的研究表明:研究中國歷史人口的最佳途徑,首先是計算和重建縣級戶口數,然后著手建立府級、省級乃至全國的戶口數。正是基于這一思路,曹樹基研讀了中央政府的多種人口文獻、3000多種方志以及百余種時人著述,以“府”為基本單位完成了從明代到民國初年的人口計算。(注:曹樹基、陳意新:《馬爾薩斯理論和清代以來的中國人口——評美國學者近年來的相關研究》,《歷史研究》2002年第1期。曹氏的相關研究,參見《太平天國戰前的中國人口》,《中國經濟史研究》1997年第3期;《清代北方城市人口研究——兼與施堅雅商榷》。《中國人口科學》2001年第4期;《清代江蘇城市人口研究》,《杭州師范學院學報》2002年第4期;《清代中期四川分府人口——以1812年數據為中心》,《中國經濟史研究》2003年第1期;《尊重中國人口史的真實——對〈摘掉人口決定論的光環〉一文之回應》(與陳意新合撰),《學術界》2003年第3期。)
二、施堅雅模式的局限以及相關問題的討論
中國學者在運用施堅雅模式從事中國近代史研究之際,對該模式的局限性提出了種種批評,上文對此已有所披露,這里再做進一步討論。從總體上看,中國學者對施堅雅模式的批評是圍繞近代中國市場史、城市史、人口史展開的,主要體現在兩個層面:一是經驗層面,即用具體事例指斥施堅雅模式與歷史實際不符,或通過實證研究修正施堅雅的某些結論;二是理性層面,即對施堅雅模式的理論來源,以及該模式本身的某些研究方法提出批評。由此引發的深層次思考是:第一,這些批評是否成立,或者是否有力,是否需要提出反批評。第二,透過這些批評,我們是否可以發現當前中國近代史研究的不足之處,并進而尋求推進中國近代史研究的方法。
從相關檢索看,中國學者多從經驗層面批評施堅雅模式。這種批評包括史料運用的不當、數據統計的偏低等等。例如,有學者點出了施堅雅的某些硬傷:如將1937年的寧波作為農業現代化影響下標準市場業已消失的典型,所據史料需要推敲;施氏所畫1893年四川貿易體系圖存在錯謬,遺漏了資州、眉州等州治和商業中心。當施堅雅著手18世紀或19世紀的城市人口比重分析時,其依據的區域人口數存在嚴重問題。施堅雅對四川人口的研究堪稱經典,但他犯了一個邏輯錯誤,即將四川的經驗作為普遍真理加以推廣,得出了不正確的全國人口數。(注:吳筑星:《宏觀區域理論與邁入近代的貴州》,《貴州社會科學》1995年第2期。包偉民主編:《江南市鎮及其近代命運(1840-1949)》,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90頁注(168)。曹樹基:《中國人口史》第5卷《清時期》,第6、15頁。)施堅雅在史料使用或理解上的失誤,影響了其理論模式對中國社會結構的解釋效力。有些批評雖然言之成理,但仍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例如,一些學者對施堅雅的人口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提出質疑。吳筑星認為施氏著作中的成套數據的完整性令人眼目一新,其出處和計算方法卻令人疑慮。曹樹基指出施堅雅構建其理論的城市人口資料從未予以披露,使得他的工作無法復原,也無法檢驗,從而令人懷疑施堅雅所用城市人口資料的真實性。陳曉燕指出,施堅雅關于近代江南地區城鎮化水平(人口比)的估計偏低。姜濤對施堅雅的人口史研究結論做出某些修正,指出施堅雅估算1843年中國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5.1%,1893年上升為6.0%,這一統計結果大大低于實際水平。原因在于施氏統計的城市中心地總數偏低,他對北京、杭州、南京等具體城市人口的估計也偏低。清代中葉直到太平天國革命之前的城市人口比重,總體上不低于宋代的水平。(注:吳筑星:《宏觀區域理論與邁入近代的貴州》,《貴州社會科學》1995年第2期。陳曉燕:《近代江南市鎮人口與城鎮化水平變遷》,《浙江學刊》1996年第3期。姜濤:《傳統人口的城鄉結構——立足于清代的考察》,《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8年第3期。曹樹基:《中國人口史》第5卷《清時期》,第15頁。)有些批評則超出了施堅雅的研究視野,似乎苛求。例如,有人指出施堅雅的區域市場體系過多關注各市場內部關系,對市場之間關系的研究略顯不足。這恰恰忽略了施堅雅的研究重點是區分不同的經濟區,進而勾勒出不同的區域發展周期,而不是關注經濟區之間的整合性。再如,筆者曾從市鎮研究角度,批評施堅雅對中國各區域之間在經濟地理、商貿互動、經濟特征、市場發育、人口構成、管理機制、價格彈性等方面的差異性缺乏有力的論述。從歷史資料和研究現狀看,這一要求不僅施堅雅做不到,中國學者也做不到。當然,施堅雅的理論有較多的理論推衍,與中國歷史的實際肯定有偏差(例如施氏以居民2000人作為中心地的選取標準,這與歷史實際不符,應以城鎮的功能來選取中心地;施堅雅的中心地模式與江南地區的實態相差甚遠;陜北許多地方的集期與施堅雅的分析有出入等等),需要中國學者進一步展開區域史的實證研究,以修正其理論構架的不適應性。(注:王衛平:《論明清時期江南地區的市場體系》,《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8年第4期。鄭成林:《中國經濟史學會第五屆年會暨“經濟組織與市場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綜述》,《中國經濟史研究》2000年第4期。任放、杜七紅:《施堅雅模式與中國傳統市鎮研究》,《浙江社會科學》2000年第5期。謝廬明:《客家文化視野中的清代贛南農村市場》,《贛南師范學院學報》2003年第2期。樊鏵:《民國時期陜北高原與渭河谷地過渡地帶商業社會初探——陜西同官縣的個案研究》,《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3年第1期。)再如,施堅雅的城市史研究也存在漏洞。(注:例如,有人批評施堅雅沒有將近代通商口岸城市和別的城市區分開來,從而妨礙了對通商口岸體系做出更深入的研究。參見杜語《近代中國通商口岸研究——歷史與現狀》,《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6年第6期。又如,苑書義、任恒俊、董叢林在《艱難的轉軌歷程——近代華北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一書中,對施堅雅模式提出質疑,認為該理論不符合晚清中國社會實際,城市等級的劃分也不夠科學嚴謹。施堅雅認為晚清華北只有1個中心大都市,6個區域性都市,18個區域性城市,64個較大城市,189個地方城市,697個中心集鎮。苑書義等人的研究結果表明:華北地區傳統城市以北京為核心,沿著縱橫交錯的官道和河網向四周輻射,形成12個經濟區,每個經濟區都圍繞一個區域城市運轉,經濟區的大小取決于區域城市的吸引、輻射和中介作用。并通過大小不同、層次各異的地方城市和城鎮發揮出來。參見陳鵬鳴《評〈艱難的轉軌歷程〉》,《河北學刊》1998年第3期。實際上,苑書義等人的觀點恰恰有著施堅雅模式的印痕。)施堅雅在考察近代中國城市化歷程時,不提西方列強入侵造成的影響,這一做法是對西方中心主義的矯枉過正。施氏斷言中國城市的最基本功能是經濟中心地,似有忽略中國城市作用的多樣性與復雜性的傾向。20世紀70年代,臺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擬定“中國現代化的區域研究(1860-1916)”大型科研課題,由李國祁、張朋園主持,打算借鑒施堅雅的區域體系理論,按照施氏劃定的9大區域展開系統研究。由于資料、方法等因素的限制,最終的系列成果(著作)仍以政區(省份)為研究單元。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施堅雅模式在中國城市史研究乃至社會經濟史研究的具體應用方面,存在著某些障礙。
中國學者批評施堅雅模式的一個焦點,是其六邊形市場圈。有學者指出,在創立模式的過程中,施堅雅對其他理論模式的借鑒略顯粗糙。他用正六邊形疊加而成的空間分布圖來分析中國千差萬別的市場等級,不能不說有些牽強和生硬。例如,正六邊形結構與華北集市的分布情形不合,該地區集市多呈一種隨形的網絡結構分布,集市社區的界限較為模糊。又如,江南市場的空間布局與施堅雅模式之間存在差異。江南中級市場區域并非一個標準的正六邊形。最接近理論模式的是六邊形市場區,有時市場呈七邊形、五邊形、四邊形或三角形。個中原因非常明顯,因為地貌的不均衡和交通條件的差異,導致6個基層市鎮與中級市鎮并非等距離分布。七邊形或更多邊的市場區域,大多存在于交通條件優越、市鎮密度大的經濟發達地區,少于六邊形的市場區域則存在于特定地區。其中,三角形市場區域較少見,常見的市場布局是四邊形和五邊形模式。市場區域既然不是按照正六邊形來布局,就必然有一些地區處于市場間的空白地帶,這與施豎雅模式是相違背的。江南社會經濟史所呈現的,恰恰是非正六邊形的市場格局。施堅雅模式中,中級市鎮、標準市鎮、核心村之間的主干道是平原區的陸路。而江南地區的城鎮體系和市場網絡是由水路貫通的,實際上是江南水網在社會經濟上的直接反映。(注:李正華:《鄉村集市與近代社會——20世紀前半期華北鄉村集市研究》,當代中國出版社1998年版,第42-43頁。單強:《江南區域市場研究》,第9-14頁。丁長清、慈鴻飛:《中國農業現代化之路——近代中國農業結構、商品經濟與農村市場》,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第392頁。任放、杜七紅:《施堅雅模式與中國傳統市鎮研究》,《浙江社會科學》2000年第5期。)
需要說明的是,包括筆者在內的研究者在指責施堅雅的六邊形市場模型時,盡管有某種合理性,但也沒有充分注意理論模式與歷史真實之間的差異性。理論模式的意義主要在于提供一種思維方式,它屬于方法論,不能也不可能取代具體的實證研究。相反,多維度的實證研究可以完善、修正或推翻理論模式。這種常識性的失誤被批評者貌似有力的聲音所遮蔽。只要我們仔細審視施堅雅的論述,不難發現在這一點上施氏保持著清醒的頭腦。施堅雅在方法論上對此做出了如下說明:“任何要了解市場結構的社會或經濟范圍的嘗試,都必不可免地要對它們的空間特征做出一些假設。所以,把市場結構作為空間體系來分析的一個理由是,在我將來能夠從事市場的經濟學和社會學研究時,把構成論述基礎的各種假設弄得更清楚。另一個理由是便于對變化的研究,因為很碰巧,只有在相關的資料按空間排列后,體系變化的——無論是傳統的還是現代的——性質才會充分表現出來。”他在談及借助幾何學和經濟學建立理論模型的必要性時指出,“為了闡明作為空間體系的市場結構的有意義的命題,有必要求助于一些簡單的模型。為構成這些模型所作的假設中最根本的一點是,所討論的背景是一個同緯度的平原,各種資源在這個平原上均勻分布。以無懈可擊的幾何學和還算合理的經濟學為基礎的理論考慮告訴我們,如果做出這樣一種假設,這個背景上的集鎮分布就應該符合一個等距離的坐標,好像位于把空間填滿的等邊三角形的頂點。在理論上,每個市場的服務區域也應該接近于一個正六邊形。這些預期適用于世界上任何地區——無論是幾何學還是經濟學都不特別具有中國性,因而在我能夠檢驗這一命題的中國的6個區域中,沒有什么特別的東西可記錄,大量的集鎮都正好有6個相鄰的集鎮,因而有一個六邊形的市場區域,盡管這個市場區域受到地形地貌的扭曲。”通過推測,施氏用圖解法畫出了一個“作為穩定的空間體系的中國基層市場區域的模型”,這一模型亦可視為“基層市場區域與三個中間市場區域的可能模型”。模型顯示了一個六邊形的市場區域,集鎮位于中央,周圍有一個由6個村莊組成的內環,一個由12個村莊組成的外環。“如同經驗證明的典型情況那樣,這個模型要求從集鎮輻射出6條小路。這些小路立刻成為一個經濟體系的動脈和靜脈,這一體系的心臟則是在它中心的集鎮上的市場。”(注:施堅雅:《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第21-24頁。施堅雅引述羅希著作關于正六邊形是市場區域最有利的形狀這一命題,指出這一命題有兩個必要條件,即“市場的分布應該使得:1.在任何一個市場區域內條件最不利的村民,與任何其他區域內條件最不利的村民相比,其不利之處不多也不少;2.每個市場區域內條件最不利的村民距市場的距離達到最低限度。第一個必要條件意味著模型中的所有市場區域必須有同樣的形狀和面積,由于圖形上所有各部分肯定在某個市場區域中,惟一可能出現的情況是三種‘填充間隔’的正多邊形,即等邊三角形、正方形和正六邊形。第二個必要條件說明一個多邊形的邊越多,在這方面它就越有效。換句話說,當沿著市場區域的邊緣從最不利的位置走到最有利的位置時,三角形區域出現的差異最大,正方形區域處居中,六邊形區域的差異最小。”施氏也提到楊慶kūn@①認為中國農村市場區域形狀“接近于圓形或正方形”。同上書,第61頁,注(40)和注(41)。)顯然,施堅雅將其分析模式定位為一種理論假設,正六邊形市場社區是最理想的基層市場格局。施氏已經提醒人們注意,他所謂的正六邊形市場分布,在實際情勢下會“受到地形地貌的扭曲”。于是,問題的關鍵不再是需要批評施堅雅的六邊形市場模型,而是研究者在探討區域經濟史的市場問題時,不要硬套六邊形構圖,應該依據史實,做出理性判斷。王衛平提醒人們不要糾纏于那個只在理論上成立、實際上往往以其他形態出現的六角形結構,而應該注重施氏理論在方法上的啟迪作用。(注:王衛平:《論明清時期江南地區的市場體系》,《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8年第4期。)對于理論模式與社會實際之間的差異性,中心地學說的創立者克里斯塔勒做出過精辟詮釋,這一詮釋使得施堅雅面臨的難題、質疑或批評大打折扣。克氏稱,“理論的有效性完全不在于具體的事實怎么樣,而是依靠它的邏輯的正確,以及‘判斷恰當’”。將理論與實際相比照,可以看出“實際情況在多大程度上同理論一致,并能得到理論的解釋;在哪些地方實際情況同理論不相一致,從而也就不能得到理論的解釋。不能被解釋的事實,必須用歷史的和地理的方法去弄清楚,因為這涉及一些人為的、歷史的和自然條件的干擾因素,由于這些原因使這些現實與理論相偏離,這些因素與理論本身無關,不能作為反對該理論有效的證據。”(注:〔德〕活爾特·克里斯塔勒著,常正文、王興中等譯:《德國南部中心地原理》,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第11-12頁。)應該區別實證研究與理論模式屬于不同的認知層面,不能用片面的實證研究去匡測和評估理論模式的方法論意義。在面對理論模式時,提倡長時段的跨學科的全面研究是必須的。
從方法論角度看,施堅雅模式的內在矛盾是:如何運用跨學科的研究方法分析中國社會結構的歷史變遷。這就對他所運用的跨學科方法本身提出了再認識的問題。如果這一方法本身存在重大缺陷,那么以此為基礎建構的歷史分析模式就會變得沒有意義。反之,這一方法本身盡管存在局限性,但仍然是有效的認識客觀規律的工具,那么相應的歷史分析模式就有其合理性。有人指出,施堅雅模式的理論基礎——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論本身即有缺陷。克氏理論的數學起源是斯坦納問題,即尋求總長度最短的道路網問題。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比利時學者普里戈金證明,克氏理論只是現實中“一個可能的但不大會有的結果”,根本原因在于其“完全忽略了歷史”。基于其上建構起來的施堅雅模式當然也是不可能成功的。此外,在實證意義上這一模式有違歷史事實,因而也是不成功的。(注:本刊編輯部:《“海外史學理論及方法與中國近代史研究”學術座談會紀要》,《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3期。)普里戈金的評論與名為布拉什的學者的觀點極為相似,后者曾指出克里斯塔勒的工作只是提供了將世界各地的差異進行對比的一種規范,“實驗”證明實際的空間類型同理論預期不符。但是這種評論并不能全盤否定克氏理論的學術價值,它們只是指出了這樣的事實——理論模式與實際情況之間必然存在差異性,這種差異性不能構成推翻理論模式的論據。普里戈金的失誤不在于指出克氏理論與實際不符,而是他將原因歸結為克氏缺乏歷史意識。事實正好相反,克里斯塔勒在提出城鎮分布的等級原理時,明確指出這一問題已經引起地理學家、歷史學家、社會學家、經濟學家和統計學家的思考。只不過,歷史研究不是克氏著作的重點,而且克氏對歷史學的探討持審慎態度,認為城鎮發展的規則或序列本身所包含的原理不能夠僅僅通過歷史研究來發現,事實也表明“僅用歷史的方法并沒有能獲得有效的經濟學規律”。不過,在討論中心地的起源時,克氏注意到了歷史上的集市和小鎮。在解釋現實與“理想圖式”的偏差時,克氏不僅從經濟學角度,而且也從歷史、地貌、民族、軍事多種角度予以詮釋。他特別指出在檢驗中心地理論的過程中,“歷史的方法從兩個方面看都是不容忽視的,不僅在特殊考察中具有專題性特點,在一般調查中,歷史法首先使我們理解到某一體系的經濟概念以及通常是與該城市同時形成的具體的經濟體系”。(注:沃爾特·克里斯塔勒:《德國南部中心地原理》,第6-9、174-175、185-186、317-319、322頁。)當然,中心地理論不是十全十美的,一個明顯的缺陷在于:當克里斯塔勒從經濟地理學角度推演出中心地理論,并將其運用于德國南部(慕尼黑、紐倫堡、斯圖加特、斯特拉斯堡、法蘭克福)進行論證時,明顯有別足適履之嫌。正如克氏著作的英譯本前言所說,作者“為使南部德國的一些地區與理論方案相吻合,進行了太多的合理化解釋工作以及任意的決定,這樣,那些解釋就多少令人不那么滿意了”(注:沃爾特·克里斯塔勒:《德國南部中心地原理》,“英譯本前言”,第2頁。)。這并不妨礙中心地理論成為現代地理學的四大基石之一。當然,我們對克氏理論存在誤解。如有人認為,克氏在建構中心地理論時提出了一系列的假設,從而使模式與現實拉開了距離。應該說,這不是克氏的失誤,而是其建構理論模式之必須。因為離開了若干假設和前提,任何理論模式將喪失解釋效力而沒有意義。另有人批評克氏忽視了社會政治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生產構成特點以及人們消費傾向等因素對城市分布的影響,實際上克氏對這些因素均有深入思考,他提出的是一種關于人類社會聚落結構的綜合理論,涵蓋政治、社會、經濟、地理等多種因素。至于人們抨擊最多的六邊形結構單元,筆者認為它不是克氏理論的缺陷,而是一種理論創新。因為克氏是從理論上推演出而非從現實生活中歸納出這一具有最佳經濟效益的經濟地理單元,這是最合理的人類社會的聚落結構,層疊相加的六邊形結構還給人以審美愉悅。誠如一位自然科學史家所指出的,克氏“六邊形結構是一種理想化數學模式。鑒于理想化是研究自然界規律的重要方法之一,筆者則認為克里斯塔勒理論的局限性不僅并非其致命弱點,而且正是由于他把理想化模式引進地理學領域而開創了數量地理學這一重要學科。即令確實存在這樣的局限性,克里斯塔勒的學說依然推動了對人類聚落類型和分級的研究進程,啟迪后來的學者去研究許多特定的區域并建立一些新的更完備的理論。”(注:張大衛:《代序:克里斯塔勒與中心地理論》,載沃爾特·克里斯塔勒《德國南部中心地原理》。)這一評價是至為允當的。
那么,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論以及建基于該理論的施堅雅模式的真正局限性何在?如上所述,六邊形結構不僅不是克氏、施氏的致命傷,而且有其方法論的創新意義。盡管普里戈金批評克氏完全忽略歷史失之偏頗,盡管克氏本人對歷史方法有所顧及,但是歷史研究的薄弱仍是克氏理論的最大缺陷。如果克氏能將對德國南部中心地的研究由現實層面轉向歷史層面,將現實與歷史貫通起來,那么中心地理論將獲得來自歷史學的更有力的支撐。因為經濟地理單元的空間分布、中心地的結構及等級、同一組織系統中商品和服務的數量和種類等等,在歷史上都有不同的表現形式。換言之,德國南部的中心地體系(數量、規模和分布),中心商品的范圍,生產成本與技術進步,人口密度與人口結構,經濟距離與服務、區域、交通,在歷史上有哪些特點,它們的變遷過程到底是怎樣的,歷史上的中心地與現實生活中的中心地之間是一種怎樣的關系,這些都是克氏應該回答的問題。如同克氏的六邊形結構一樣,對克氏提出歷史研究的要求也是一種“理想圖式”。因為他畢竟不是歷史學家,而是一位地理學家。在理想化狀態下,六邊形結構作為中心地原理的圖式是最佳的,同樣地,歷史研究之于中心地理論的論證也是必須的。我們不懷疑克里斯塔勒在眾多專業領域(社會學、地理學、人口統計學、經濟學等)擁有淵博知識,但是在克氏的知識結構中卻缺乏足夠的歷史學修養。遺憾的是,這一知識缺陷在施堅雅身上得以重現。歷史研究的不充分和不深入正是施堅雅模式的真正局限所在。如果說克里斯塔勒是從德國南部的現實出發對中心地理論進行論證,那么施堅雅則是從中華帝國晚期的歷史出發從事同樣的工作。作為人類學家的施堅雅熟諳社會學、地理學、人口統計學、經濟學等學科的研究方法,在這一點上他與克里斯塔勒驚人地相似。在歷史學的知識儲備方面,施氏顯然超過克氏,但相對于他的研究對象——中國的市場體系和區域體系——而言,卻是不夠的。因此,在施氏的論著中,更多的不是扎實的歷史研究,而是理論闡述和邏輯演繹。在某種程度上,注重理論模式的構架,忽略詳盡的史料分析,也許是美國中國史研究的通病。就此而言,中國學者的近代史研究有著相反的毛病:長于史料的縷述和歸納,疏于理論方法的借鑒和創新。
施堅雅歷史研究的不充分和不深入主要表現在參考文獻的種類和數量較為有限,尤其是第一手材料嚴重不足。筆者對施氏論著的注釋做過統計,結果如下:《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計有注釋277個,其中直接引用原始材料者不到50個,大量借用他人論著中的二手材料。所引原始材料主要包括日本人所編《中國農村慣行調查》(1952-1958年版)、楊端六等編《六十五年來中國國際貿易統計》(1931年版)、官蔚藍編《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及土地人口統計表》(1956年版)、有限的田野調查材料、不足30部的方志(與施氏自稱的數千部方志不符),以及少量的官方統計數據。《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收錄施氏5篇文章,計有注釋257個,其中直接引用原始材料者不足20個,其余基本上引用第二手材料。所引原始材料主要包括日本同文會編《支那省別全志》(1917-1920年版)、《嘉慶重修一統志》、《大清縉紳全書》、光緒《大清會典》,種類可謂不多,所引方志數量也遠遠不夠。當然,第二手材料也可用于歷史研究,但是對于一位立意提出獨創性分析模式的學者來說,沒有充分占有原始材料,無疑會影響其研究工作本身的學術價值。例如,按照施氏的說法,1893年中國的8大經濟區(不包括東北和臺灣)約有39000個中心地。得到這一估算結果,施氏僅僅參考了200多部地方志,其他主要是借鑒第二手材料,這顯然缺乏豎實的史料基礎。施氏本人對此也缺乏足夠的信心,他承認這一估算在誤差10%的范圍內也許是正確的。將1843年和1893年作為兩個時點,以評估19世紀中國的地區城市化,這是施堅雅采取的基本做法。在估算1843年中心地數量時,施氏對華北和長江下游地區采取了“粗略”的估計方法,至于其他地區,他聲稱放棄了對相關歷史資料的收集,甚至簡化了統計步驟,但未說明這樣做的任何原因。對此,他也有自知之明,“不用說,對十九世紀四十年代作出的估計,不如對九十年代作出的那些估計來得可靠”。在制表分析1843年中國地區城市化水平的決定因素時,施堅雅承認在人口密度、勞動分工、技術運用、地區內部的商業化、對外貿易、行政組成部分這6個尺度中,有兩個“可以說是盲目得到的,因此應該承認這個數學模式總的來說是草草趕制出來的”(注:施堅雅主編:《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第256、262-263、270-271、291注(17)、293注(22)、295注(34)。)。資料的局限(原始材料的不足,以及包括二手材料也不足),使得施堅雅有分量的歷史研究工作局限于長江上游地區(四川),對其他地區或無暇顧及,或語焉不詳。因此,資料的局限就是施堅雅模式的真正局限。當施堅雅將四川模式推及全國時,他就陷入了論證乏力的困境。因此,在許多時候他必須借助理論的鋪陳來彌補資料的不足。由于缺乏全面深入的實證研究,所以施堅雅模式只能是一種假說。這也是施堅雅本人充分意識到的。曹樹基指出,施堅雅采納西方城市地理學家對西方城市的數量歸納方法,劃定城市人口數量等級,這一方法本身有其合理性。但是,“將這一模型應用于歷史時期中國城市人口的分析,存在一個適用與否的問題。規范的做法是,研究者必須應用中國的資料對西方學者所用模型進行證實、證偽和修正,而施堅雅卻從未進行這一必要的工作。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施氏的工作只有假設的意義。”(注:曹樹基:《中國人口史》第5卷《清時期》,第15頁。)有意思的是,這種證實、證偽和修正的工作不是通過施堅雅,而是體現在中國學者的大量研究中。通過上述施堅雅模式對中國近代市場史、城市史、人口史的影響,以及中國學者對該模式提出的種種批評,可以說這一“必要的工作”幾乎在不同的史學論著中凸顯出來,而且往往在同一學者的研究中并存——肯定施堅雅模式的學術意義、指出施堅雅模式的局限、修正施堅雅模式的某些結論。從研究現狀看,這一工作遠未完成,并將繼續下去。
在討論施堅雅模式的局限性時,我們也看到了中國近代史研究的若干不足。這種不足除了顯而易見的“理論貧血”外,還有實證研究方面的許多“缺口”。例如施堅雅提出并討論過的若干問題,仍有待中國學者做出進一步的研究。詳言之,在市場史方面,關于基層市場社區“非正式管理”問題、傳統市鎮近代轉型問題的實證研究尚不多見,顯示經濟史的觸角應該向社會史延伸。在城市史方面,中國城市內部社會分化的性質及其與城市空間劃分的關系,住宅集中的方式所反映的社會各階級或階層到城市中心的距離,城市生態模式,商業區內部的空間分化,城市中職業地位競爭的加劇對經濟專業化或同化的影響,城市會社(如街坊組織)、市政管理與社會秩序等等,均有待深入思考。再如人口史方面,城市規模與人口密度對社會結構的制約,人口集中帶來的社會學后果,通過城市的社會組成、住區格局、組織結構反映出來的由地區體系形成的人口流動,城市人口的客籍成分,客民的子嗣,前現代城市中的人口梯度,客居與城市人口的相對規模,職守標記與城市人口規模等等,中國學者也缺乏扎實的研究。從整體上看,目前國內的近代人口史研究“大多仍停留在二三十年代以來的研究模式上,如人口的數量變動、地理分布、區域流動和自然結構等,而在人口的社會結構及其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方面,對人口的城鄉結構和流動、階級和階層結構,雖有所研究,但仍有較多缺口,對人口的身體素質、文化素質和職業結構的研究則近乎空白”(注:虞和平:《中國近代史學科發展趨向之我見》,《中國社會科學》2000年第1期。),這一狀況有待改進。
綜上所述,中國學者在運用施堅雅模式研究中國近代史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績,近代市場史、城市史、人口史的研究即為明證。誠然,施堅雅模式存在若干缺陷。但有人對國內某些學者滿足于用具體的經驗和研究去“推翻”施堅雅的理論,并扣上“施堅雅不懂中國”的帽子的做法不以為然,指出“用事實去衡量一種理論框架,這本無可厚非;對一種理論做度長量短的批評也是旁觀者應有的反思,或可推動認識的發展。但問題恐怕并不在此,面對施堅雅,更應該反思的似乎是我們的知識和思維中究竟是什么缺席了,為什么會是這樣。”西方學者可能不懂中國,更難以將中國國情窮形盡相。但是,施堅雅模式提醒我們,早應該對明清以來就有的認識框架進行反思。(注:孫明:《另一種“歷史”》,2001年12月20日《中國圖書商報》。)這種反思應該是多學科多層面的,尤其是歷史學的反思必不可少,因為施堅雅模式的主要基石就是國人所稱的中國近代史。方法論的有效性需要用實證研究加以檢驗,但實證研究本身同樣存在各種局限和失誤,只有當實證研究達到科學實驗的階段,方法論層面的理論模式才能被推翻。歷史研究的實證性毋庸置疑,但是它沒有也不可能達到科學實驗的水平。因此,就其準確性而言,各種實證性的歷史研究所得到的結論只能是相對的,而不可能是絕對的。從近代市場史、城市史、人口史角度對施堅雅模式提出的各種批評,只能證明施堅雅模式是一個有缺陷的分析模式,而不能將其推翻。從方法論的角度看,施堅雅模式仍是我們從事中國近代史研究可以借鑒的有效資源。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研究的日益深入,中國學者將對施堅雅模式不斷做出修正,并提出更科學的分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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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近代史研究京90~122K3中國近代史任放20042004施堅雅模式包括集市體系理論和區域體系理論。該模式對中國近代史研究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近代中國市場史、城市史、人口史3個方面。客觀而論,受施堅雅模式的影響,中國近代史研究在諸多方面獲得了拓展。盡管施堅雅模式存在局限性,但從方法論的角度看,這一模式仍是我們從事中國近代史研究可以借鑒的有效資源。施堅雅模式/中國近代史/中國學者本文為筆者主持的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九屆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課題《中國共產黨的國家結構形式理論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邁夫張和聲,副研究員,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2002Exploration and Analysis of Chinese Modern History by Jiang TingfuInfluenced by"New Historiography"and H.B.Morse WANG Xian-ming (Department of History,Tsinghua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China)任放,武漢大學中國傳統文化研究中心副教授。武漢 430072 作者:近代史研究京90~122K3中國近代史任放20042004施堅雅模式包括集市體系理論和區域體系理論。該模式對中國近代史研究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近代中國市場史、城市史、人口史3個方面。客觀而論,受施堅雅模式的影響,中國近代史研究在諸多方面獲得了拓展。盡管施堅雅模式存在局限性,但從方法論的角度看,這一模式仍是我們從事中國近代史研究可以借鑒的有效資源。施堅雅模式/中國近代史/中國學者本文為筆者主持的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九屆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課題《中國共產黨的國家結構形式理論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邁夫
網載 2013-09-10 21: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