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圖分類號:D6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257-2834(2002)05-0090-08
現代化作為一個復雜的社會變革過程,使社會各領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各種社會關系在現代化過程中進行著重大調整,它既給社會帶來生機和進步的動力,又給社會帶來了新的不穩定因素。伴隨現代化而來的社會政治問題,早在20世紀60~70年代就引起了學者們的注意。一些學者通過研究發現,在傳統社會國家走向現代化之時,之所以發生政治不穩定,真正的原因是整個社會面臨新舊兩種社會結構的交替。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過程同時也就是這些國家的社會轉型過程,發展中國家的政治不穩定幾乎都產生于向現代化邁進的社會劇變之中這一事實表明,發展中國家的政治不穩定同這些國家的社會轉型存在著某種內在的邏輯聯系。
1978年以來,經過20余年的改革開放,我國進入了一個嶄新的、全面的社會轉型時期,社會轉型在優化社會結構、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加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影響政治穩定的因素。在社會轉型的條件下,政治穩定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不僅如今的發展中國家在社會轉型過程中會出現政治不穩定現象,歐美一些已經實現現代化的國家在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過渡、從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轉變的過程中,也曾經出現了一個很長的動蕩時期。這些事實說明,在社會轉型的情況下政治不穩定現象的出現帶有一定的普遍性。社會轉型增加了政治穩定的難度,但又不是必然導致政治不穩定的發生。政治不穩定在社會轉型時期是否會從可能變為現實,形成政治動蕩,關鍵在于社會能否成功解決各種難題,消除不穩定因素。實踐證明,只要我們加強防范和正確處理不穩定因素,就能保持安定團結的政治穩定局面。這就要求我國各種政治機構、組織形成一個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嚴密體系,從而構成我國社會轉型時期政治穩定的保障機制。本文圍繞社會轉型這個大背景,從政治穩定所要求的制度保障、動力保障和社會保障機制的角度,探討保持我國安定團結局面的機制要求。
一、政治穩定的內涵
學者們從各自研究的角度出發去揭示政治穩定的涵義,眾說紛紜。西方學者阿爾蒙德、戴維·伊斯頓、派伊、梅隆·韋納和伯特·豪斯里茲等人都從各自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政治穩定。西方研究政治穩定的權威首推保守主義政治學的代表人物亨廷頓,他在《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中,系統地闡述了他的政治穩定理論。亨廷頓認為政治穩定是公民政治參與能力與政治制度化程度之間的平衡關系,他的這一觀點幾乎成了以后西方學者們分析政治穩定問題的基本框架。他提出一個命題:“現代性孕育著穩定,而現代化過程卻滋生著動亂。”[1](P38)亨廷頓首先以戴維斯J型曲線理論為框架,從經濟現代化與政治穩定的關系上進行分析,指出經濟發展導致人們欲望和期待的急劇高漲,各種社會問題和壓力同時涌現。而過渡性的社會滿足這些欲望的能力卻總是低于這些欲望的增長,這種差距便引起了人們強烈的不滿和社會挫折感,成為政治不穩定的誘因。發展中國家的問題恰恰在于既缺少流動性機會,政治制度化水平又低,于是“政治參與的劇增就產生政治動亂”。[1](P51)亨廷頓認為社會和經濟的變革造成了社會動員和政治參與偏高,即政治不穩定是現代化的必然結果,也是現代化必須付出的代價。
西方學者對政治穩定問題的研究與分析有不少發人深思之處,但他們均十分自然地以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治制度和價值觀為參照系,認為只有實現英美等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制度,才能最終達到政治穩定。對于西方學者的政治穩定理論,我們必須處理好借鑒與批判的辯證關系,吸取其中對我們有價值的東西,剔除其糟粕。總之,對政治穩定問題的研究,必須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并結合我國具體實際,才能建立起科學的、適合我國國情的政治穩定理論。
我國政治學界對政治穩定理論的系統研究由于一段時期政治學科本身的滯后發展而落后了一步,直到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學者們才逐漸從政治學角度運用政治穩定這一概念來分析政治現實,從而豐富了我國政治學研究的內容。如何從學理上界定政治穩定,本文在借鑒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認為政治穩定概念的合理界定應為:國家政治生活的秩序性、國家政體的連續性、社會政治制度的內聚性和價值觀念的穩定性。
國家政治生活的秩序性意味著國家的政治生活中相對不存在暴力事件,不存在帶來全局性的、破壞現存社會制度的政治動亂,也不需要使用武力或高壓手段解決政治危機。指導國家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和大政方針不發生性質上的變化并能長期堅持,也不允許任何破壞現存社會制度的組織合法存在。國家政體的連續性是指一屆政府繼承前一屆政府的階級性質,維護同一的社會經濟基礎,這標志著該社會制度是穩固的,社會制度的性質沒有發生變化,還包括政府的換屆是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的,而不是用非法的手段完成。社會政治制度的內聚性是指社會政治制度應具有的凝聚力,社會政治制度具有凝聚力意味著社會中的絕大多數人擁護這一社會制度,認為這一社會制度優越于其他社會制度,能給他們帶來真正的利益,愿意在這一社會政治制度下長期生活下去并為捍衛和發展這一社會制度貢獻自己的力量。價值觀念的穩定性是政治穩定的一個深層次要求,價值觀的動搖,意味著世界觀、人生觀和道德觀念的動搖,意味著人們追求的信念、理想、信仰的動搖。同現存制度相左的價值觀,是破壞該社會內聚力的意識形態因素,是動搖該社會制度穩定的潛在危險。
在任何一個國家中,政治穩定總是相對的,穩定中存在著不穩定因素。恩格斯指出:“國家是社會在一定發展階段的產物;國家是表示:這個社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又無力擺脫這些對立面。而為了使這些對立面,這些經濟利益互相沖突的階級,不致在無謂的斗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一種表面上駕于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沖突,把沖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圍以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又自居于社會之上并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就是國家。”[2](P166)恩格斯的這段經典論述為我們分析政治穩定的本質提供了理論依據。它表明,不是說國家一旦產生,社會上的矛盾和對立面就消失了,國家只是緩和、限制了這些矛盾和對立面并使這些矛盾和對立面存在于符合統治集團利益的秩序之中。所以,國家正是社會不穩定的產物,國家的存在表明社會中不穩定因素無法從根本上克服,需要一種凌駕于社會之上的特殊力量的控制,一旦國家的控制發生障礙,社會發生難以控制的動亂,政治穩定就會轉化為政治不穩定。
政治穩定不等于僵化、停滯;不等于無視矛盾、沖突和斗爭;也不等于固守某種政治形式、政治方法、政治決策、政治觀念和政治經驗,而是穩定與發展、穩定與改革、穩定與民主相統一的辯證過程。
在謀求政治發展的同時保持政治穩定,無疑是每個發展中國家所面臨的最為緊迫的任務之一。許多學者認為,發展中國家日益突出的政治不穩定現象是由政治發展引起的。但現實的考察可以發現發展中國家的政治不穩定并非直接源于政治發展,恰恰相反,是源于政治不發展和社會價值取向的實質性巨變之間的對抗性。政治不發展必然帶來政治不穩定,但事實證明發展也未必帶來政治穩定,有時甚至相反,發展過程中會出現原有的政治不穩定激化和擴大的現象。我國若要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取得政治穩定和政治發展的雙重效應,我們首先必須全面認識政治穩定和政治發展的關系。
二、政治穩定的制度保障:政治體系的包容和平衡機制
政治體系,即政治統治體系,從本質上說,是指“由統治階級實行階級專政的各種機構、組織所形成的一個復雜的有機整體”。[3](P100)政治體系是由全部統治機構組成的,這些政治組織和機構各有特點,具有不同的功能,并且相互聯系,相互依存,按一定的結構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我國的政治體系是由政黨、國家機關和各種社會政治組織三個部分集合而成,是為維護和鞏固人民民主專政服務的。我國的政治體系除具有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特征外,還具有集合性、整體性、有序性和變動性的一般特征,就其維護政治穩定的功能而言,這些特征具體體現在保持我國社會轉型時期的政治穩定所要求的制度、動力和社會保障三方面穩定機制上。
政治穩定要求有一個具有較強包容機制的政治體系。在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政治體系中必然涵蓋多種政治主體,如政黨、階級、階層、民族、機構、團體等。由于各種經濟、政治、文化和歷史因素的影響,各種政治主體在政治體系中并沒有嚴格的一致性。我國應努力建構一種能夠包容各種政治主體的宏大結構,盡量使各種政治主體可以遵循統一的政治規范,以使它們之間的關系處于一種有序、穩定的態勢。同時,需要建立多層次的、合理的權力制約機制,實現高效能、全優化的權力制約,從而成為保持政治穩定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1.政治體系的統攝機制。社會轉型過程中存在著龐大復雜的社會體系,政治主體日趨多元化,政治體系涵蓋它們的難度逐漸增大,這就要求必須建立具有統攝性的政治結構,既能為日益發達的社會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又能駕馭紛繁復雜的社會變動,使整個社會保持有序、公平的發展態勢。政治體系是一個自身運轉的過程,每個組成部分都是全過程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按一定的程序和規則實現體系的總目標。社會轉型一方面對政治體系的統攝力提出挑戰,另一方面又為政治體系能力的提高提供了豐厚的物質條件和現代化的手段。所以,當前中國政治體系的重要使命就是要建立涵蓋著多元主體的政治結構,使各種政治主體能在統一的結構體系中沿著合法、有序的軌道實現其功能、釋放其能量,以各種政治主體之間相互關系為載體形成上下相通、左右相連的包容機制,為我國的政治穩定奠定強有力的制度基礎。
2.政治體系的凝聚機制。政治體系的凝聚機制實際上是各種政治主體聯結程度的緊密性。政治體系是由各種不同的部分組成的,然而,政治體系內部的組合方式、結構序列和層次性是由各個機構、組織在政治體系中的不同地位以及在實現政治體系總目標過程中所具有的不同功能、不同作用決定的。事實上,當今任何一個政治體系都要求形成一個制度軸心和文化軸心。制度軸心不只是具有政治象征功能,而且還是真正的權力中樞并能得到社會和民眾的普遍認同。在我國,制度軸心就是中國共產黨。政治不穩定常常出自政黨的脆弱性和政治動員能力的衰弱及政黨自身的離散性。政黨的凝聚性突出表現在其政黨指導思想的內聚力和組織結構的狀況,是否具有穩定的領導集體和堅強的領導核心,是否具有一套符合客觀實際的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具有強有力的政治動員能力。中國共產黨作為整個政治體系的制度軸心,已成為普遍的政治共識,是保證我國政治穩定的前提和條件。文化軸心是指政治文化凝聚機制。“政治文化凝聚機制應符合政治體系的一體化要求”,[4]政治體系如何強化人們的認同意識,減少疏離和對抗意識,使自己的運轉具有權威性非常重要。人民對政治體系的合法性具有共識以及對政治體系賴以建立的傳統和原則所持有的共識,是政治體系凝聚機制的重要體現。社會轉型時期的深刻性和多維性,決定了人們對各種政治現象會有不同的認識和評價,并由此產生新的價值觀,這就需要政治文化凝聚機制來整合。
3.政治體系的平衡機制。社會轉型過程要求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來領導,但又不能讓政府發展到專制和腐化的程度,這就要求建立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防止濫用權力。這也就是說,政治體系的各個機構、各個組織之間發生關系,都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一定的原則、一定的方式、一定的渠道進行,這是政治體系和諧而有序運轉的重要保障,這就要求一定的平衡機制。首先,在全社會范圍內和最高層次上,加強人民群眾對政治權力的制約,把黨和國家機關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其次,在黨和國家機關的內部和相互之間建立制約機制,理順各種權力關系,努力消除權力過分集中的弊端;最后,在微觀上建立各種制度,保證對基層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權力的平衡機制常常是宏觀的、原則性的,要使它具體到某項政策的決定和執行的過程中去,還要借助于程序機制和糾錯機制。一項政治決策從提出到決定和執行,必須是在精細設計和制定的政策中實施的,必須有一整套嚴格的程序和規范,并且有明確的運行標準,明確不同政治機構在決策的不同階段發揮的不同功能,監督其運營并且接受實際效果的檢驗。但有了程序還有可能出現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種種失誤,因此,糾錯機制十分重要。當然糾錯機制本身也應該有預定程序和制衡原則。政治體系的平衡機制內部各分支應當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地排除影響政治穩定的各種因素,促進政治體系的正常運轉。
三、政治穩定的動力保障:政治體系的吸納和分配機制
政治體系是一個動態的體系,處于不斷發展、變化的過程中,世界上不存在永恒的、一成不變的政治體系。體系內部結構的不斷調整和改革,是政治體系生存、發展和達到完善的不可缺少的動力,從而也構成政治穩定的動力機制。
1.政治體系的吸納機制。政治穩定的持久性和生命力取決于政治體系的自我更新,也就是說,政治體系要不斷把先進的資源吸納進來,以增強自身的能量。從世界范圍來看,任何一個成熟的政治體系,都已建構了一套相當靈巧而有效的吸納機制,使政治體系保持均衡。當前在社會轉型進程中,我國政治體系的吸納機制應不斷完善。其一,對物質資源的吸納。物質資源往往是政治體系保持穩定的基礎。我國政治體系建立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之上,為政治體系吸納先進的物質資源提供了經濟上的保障。公有制是我國維持政治穩定的基石,這一點在任何時候都是不可動搖的。當然,目前非公有制經濟成分日漸壯大,這就需要政治體系創建新的吸納手段,把其他經濟成分納入政治體系的調控之下。其二,對人力資源的吸納。人力資源對政治體系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為制度一旦定型,便具有較強的穩定性,但要使制度持久地生存下去,則要靠對人力資源的更新和對新人力資源的吸納。一個民族要建構先進、理性的政治文明,不在于創建新制度能力的強弱,而是取決于使制度得到持久、健康運行的能力有多大。后一種能力的培養就得益于對人力資源的吸納機制。從吸納人力資源的方向來看,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對體系外人力資源的吸納,擴大政治參與,拓寬政治參與的渠道;二是體系內人力資源的吸納,這是人力資源在體系內的縱向流動,提高高層管理者的執政水平。對人力資源的吸納,可以為社會上先進的人力資源提供一種政治期望,為他們的精力投向提供一個引導,以化解各種矛盾和沖突,另外,還可以提高政治體系的質量,擴充政治體系的能量。其三,對世界范圍內人類共享資源的吸納。人類在進步過程中積累了豐厚的政治資源,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屬于人類共享的,如先進的管理經驗,化解突出性政治沖突的經驗,處理國家間政治關系的經驗,提高綜合國力、推動生產力發展的經驗等,都需要政治體系去積極吸納。因為目前政治體系間相融的程度越來越大,許多問題并不是靠單個政治體系就能解決的。在這樣一個世界性文明體系日漸形成的時代,任何一個政治體系在保持獨立自主的前提下,都要積極吸納這些人類共享資源,以便保持體系與世界環境的良性互動關系,不至于被排除在世界性的文明體系之外。這種吸納機制是保持政治穩定的外部保障,我國奉行的開放政策恰恰是這種機制的表現形式。社會轉型使我國認識到吸納人類共享資源的迫切性,同時它也是補充當代我國政治體系能量的必要手段。
2.政治體系的分配機制。政治體系應具有把由經濟發展帶來的物質資源轉變為支持政治體系的政治資源的合理化分配機制。經濟發展給政治體系帶來了巨大的可供其分配的物質資源,但如果政治體系在社會各階級、階層、團體間分配這些資源時,出現嚴重的不合理現象,那么就很可能導致物質資源的激增與支持體系的政治資源銳減之間的反比關系;相反,如果政治體系合理地分配物質資源,就會贏得人們對政治體系的認同和支持,使物質資源間接地轉換為支持政治體系的政治資源,從而促進政治穩定。由于在社會轉型時期,市場經濟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要建構資源的合理化分配機制,目前還不能急于拋棄政策調控的功能,而是應努力完善黨和政府的決策過程,盡可能使重大決策更為科學化、合理化,同時注意政策調節和市場調節的過渡問題。隨著今后市場體系的日益健全,應逐步擴大市場調節的部分,政府政策從微觀干預逐漸向宏觀調控方面轉變,只有這樣才能更為合理地分配物質資源并使之有利于政治穩定。
四、政治穩定的社會保障:政治體系與社會之間的互動機制
社會轉型時期隨著工作重點的轉移,整個社會關注的焦點已經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這是我國政治體系與社會逐漸相融的過程,是當前中國能夠保持政治穩定的社會保障。政治體系只是社會這個大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與周圍環境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當前中國政治體系與社會之間的互動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
1.輸入機制。輸入機制即社會信息向政治體系的傳送,如信訪制度、人大和政府組織的特別調查制度、新聞機構對社會各種信息的收集、對領導干部的調查等,它為社會參與政治體系提供了多種渠道,社會對政治體系的信任感日漸深厚,同時使政治體系能夠準確、及時地把握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就一個社會來說,它認知政治體系的欲望尤為強烈,一方面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是釋放自身能量,展示自身社會地位之需要。社會轉型中的政治體系不僅要能滿足社會的政治要求,而且還要能化解這些政治要求,使各種矛盾和沖突不至于滯留在社會之中,否則,政治穩定就會失去重要的社會保障。其中包括:(1)社會預警機制。社會預警是對可能釀成社會問題、妨礙政治穩定的社會偏離現象和失序狀態的預警,它有助于政府及時有效地防范、控制政治不穩定現象的發生。要發揮社會預警作用必須擁有完善的社會預警系統,社會預警系統是各種社會政治組織的有機結合體,應包括預警報告系統、預警分析系統和預警協調系統三個層次。只有在社會預警系統完善、社會預警機制健康運行的條件下,才能更好地維護政治穩定和社會發展。(2)協調保障機制。社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社會的正常運行有賴于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之間以及社會各階級、階層和利益群體之間的相互協調。如果政治建設和經濟建設不協調,對于維護社會安定的大局是不利的。另外,社會轉型會造成利益的不均衡,必定會有某些社會群體和社會成員暫時喪失部分既得利益或分享社會利益相對較少,如果他們得不到相應補償,不滿和憤怒極有可能轉化為政治穩定的破壞力量,因而必須建立一種完善健全的協調保障機制。(3)緩沖機制。社會緩沖機制是指分解社會沖突、吸附社會混亂因素的一種機制。社會轉型時期有些不穩定因素往往沖破社會控制,成為不穩定的根源,如何將這些因素對社會造成的沖擊力分解和吸收,減少它們對社會的破壞,這就是緩沖機制所要解決的問題。緩沖機制是聯結社會和國家的中介體,它像一道防護層那樣,緩解、吸收不穩定因素對社會造成的沖擊,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家庭、群眾組織、民間團體、學術團體等都是緩沖機制的重要環節。當這些組織結成一個緩沖網時,將對政治穩定產生巨大作用。
2.輸出機制。即政治體系的各種決策通過大眾傳媒和各級政府輸送到社會有機體中去,使社會對政治體系的目的、意向有一個宏觀的了解,并且政治體系的形象也逐漸得到改善。輸出機制不僅僅是政策輸出,其中還包括形象的輸出、價值的輸出、情感的輸出以及理想的輸出。轉型社會對政治體系輸出信念的數量、質量及頻率會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政治穩定也就越來越依賴于輸出機制的建構和完善。其中包括:(1)合法性機制。無論是物質資源的分配,還是把政治參與、政治要求等政治資源引導到政治體系的軌道上來,均需以合法性為原則。合法性的主要途徑是制度化,即把物質資源的分配規則、程序等以制度化的形式規范下來,把政治要求和政治參與等政治資源可能釋放的能量納入到既定的政治規則和政治程序的可控范圍內,從而避免因政治機制落后于經濟體制而導致的政治不穩定。(2)疏導機制。疏導機制的作用在于,能使各利益群體暢快地表達自己的利益和要求,為政府調整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矛盾提供充足的信息;對社會失范與越軌行為進行有效控制;廣開溝通渠道,充分發揚民主,使人們對重大的社會政治問題有參與、建議、批評的正常途徑,能直接與決策部門溝通;面對多種文化觀念的碰撞、沖突和價值取向多元化的局面,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導向功能,使各種社會意識形成支持和認同政府的意志和決策,有利于政治穩定。(3)控制機制。控制機制是指運用法律、權力、道德習俗等力量將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納入一定軌道的機制。任何一個社會的正常運轉,都要求一定的方向和秩序,這就要求有控制機制。控制機制分為強力性和引導性兩種。強力性控制主要用于階級之間的矛盾和斗爭;引導性控制主要用于人民內部矛盾。無論是哪一種形式都要求有一定的集權和服從。集權和服從既是實現社會控制的前提,又是實現控制的結果。社會的控制機制不在于有無集權,而在于集權是合理的、積極的,還是專制的、消極的。社會轉型時期的控制機制是從充分發揮人的積極性、創造性出發,把個別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結合起來,從而它既要把握住社會發展的方向和保持一定的社會秩序,又不使整個社會失去活力,以保持政治穩定。
我國現在正處于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各種矛盾和問題都比較突出,有的還比較尖銳,處理不好就會破壞政治穩定,使改革開放的成果得而復失。因此,如何在政治穩定中推進改革和發展,在改革發展中保持政治穩定,是亟待我們解決的難題,它要求領導者具有更高超的政治技能和智慧,也向理論工作者提出了挑戰。正如江澤民同志指出的那樣:“實踐證明,我們黨確定的抓住機遇、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保持穩定的基本方針是完全正確的。要始終遵循這個方針,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通觀全局,精心謀劃,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協調統一起來,在社會政治穩定中推進改革、發展,在改革、發展中保持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5]我們除了更加突出地強調全國上下的政治統一外,應該更加關注如何有效地消除那些不利于政治穩定的現實或潛在的因素,以維護我國社會轉型時期的政治穩定。
收稿日期:2002-05-20
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長春90~97D4中國政治王彩波/李智20022002我國在社會轉型時期必須保持政治穩定,而良性的政治穩定機制必須具備制度保障、動力保障和社會保障。政治穩定的制度保障要求有一個具有較強包容機制的政治體系,使各種政治主體遵循統一的政治規范,同時建立合理的權力制約機制。政治穩定的動力保障是政治體系的吸納和分配機制,政治穩定的持久性和生命力取決于政治體系的自我更新。政治穩定的社會保障是政治體系與社會之間的互動機制,包括輸入機制和輸出機制。中國/社會轉型時期/政治穩定機制/政治體系/China/social transition period/political stability mechanism/political system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98BZZ002)On China's Mechanism of Political Stability in the Social Transition Period WANG Cai-bo/LI Zhi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Jilin,130012,China/Yangzhou City Security Bureau,Yangzhou,Jiangsu,225000,ChinaChina has to maintain political stability in the social transition period,and the healthy political stability needs institutional,motivational and social guarantee.The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of political stability is a political system with comparative strong holding mechanism,to make various political subjects conform to the unified political norm,and to build up the reasonable check and balance mechanism for powers at the same time.The motivational guarantee of political stability is the assimilative and distributive mechanisms,and the longevity and vitality of political stability is based on the self renewal of political system.The social guarantee of political stability is the interactive mechanism between the political system and the society,including import and export mechanisms.吉林大學 行政學院,吉林 長春 130012/揚州市公安局,江蘇 揚州 225000 王彩波(1950-),女,吉林長春人,吉林大學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李智(1974-),男,湖南張家界人,揚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干事,法學碩士。 作者: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長春90~97D4中國政治王彩波/李智20022002我國在社會轉型時期必須保持政治穩定,而良性的政治穩定機制必須具備制度保障、動力保障和社會保障。政治穩定的制度保障要求有一個具有較強包容機制的政治體系,使各種政治主體遵循統一的政治規范,同時建立合理的權力制約機制。政治穩定的動力保障是政治體系的吸納和分配機制,政治穩定的持久性和生命力取決于政治體系的自我更新。政治穩定的社會保障是政治體系與社會之間的互動機制,包括輸入機制和輸出機制。中國/社會轉型時期/政治穩定機制/政治體系/China/social transition period/political stability mechanism/political system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98BZZ002)
網載 2013-09-10 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