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與中國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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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亥革命是中國舊民主主義革命的最高峰,也是中國現代化歷程中第一塊最醒目的界碑。本文謹從以下方面論述辛亥革命對于中國現代化的意義。
      一、用暴力革命的手段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務,既是中國現代化的
    當然要求,也是中國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意
  近代中國,究竟采用什么方式步入現代化的大門,曾有過多次爭論。最早的一次是戊戌變法以后革命派與改良派的爭論。新文化運動時期,馬克思主義者與改良主義者之間也展開過激烈的論戰。這些論戰的實質,不是中國要不要現代化的問題,而是以什么方式步入現代化的問題。在這些論戰中,前者最終都占了上風。這從社會意識上反映出革命已成為近代中國社會變革的主要手段,成為近代中國走向現代化社會的主要推進器。
  革命包含著武裝斗爭與改變舊的生產關系兩層意思。從根本上說,決定社會進步的最終因素是生產力。但是,一個社會能否爆發革命,不取決于革命者自身,而是取決于舊的生產關系及其上層建筑。當舊的生產關系阻礙生產力的發展而又不思變革時,革命必然要爆發。
  在像中國這樣飽受外侵內壓、經濟文化十分落后的國家,暴力革命幾乎是革命的階級實現現代化道路中別無選擇的政治手段。中國舊的生產關系極為頑固,嚴重束縛了資本主義生產力的發展,阻礙了中國現代化的進程。中國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的矛盾異常尖銳。統治階級要維護其統治,只有靠上層建筑的力量加固生產關系的防線。革命的階級要擺脫被統治的境遇,把中國導向現代化,也只有靠武裝斗爭的手段去摧毀舊的上層建筑,變革舊的生產關系。革命就是解放生產力。因此,辛亥革命用暴力手段反帝反封建,實現民族的獨立,是中國現代化的當然要求。
  暴力革命不僅是中國現代化的當然要求,也是中國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意。因為,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在政治上,首先必須建立在現代意義上的民族獨立基礎之上。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不是現代化的國家。中國的現代化,從其運動形態上說,屬于后發型,即在殖民主義沖擊和現代國際環境影響下發生的社會變型。用暴力的方式,爭取獨立,建立現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是中國這樣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實現現代化的邏輯性結論。
      二、民主共和是20世紀初中國統治現代化的最佳選擇
  20世紀初,中國政治發展處于十字路口,政治制度面臨著多重選擇。當時,擺在中國人民面前的,有三種方案,即封建君主制、君主立憲制、民主共和制。圍繞這三種方案,清政府、立憲派、革命派斗爭異常激烈。
      1.君主制的存在失去了合理性與現實性
  20世紀初,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從中國政治的發展趨向上,封建君主制的繼續存在都失去了合理性和現實性。因為,民主、憲政的大潮早已席卷全世界,君主制被越來越多的民族國家所否定。世界上率先富強起來的國家,不是實行君主立憲制,就是實行民主共和制。尚未富強起來的國家也已經看到君主制必須改變,因為它是一個國家走向現代化的政治上的主要羈絆。就近代中國而言,封建主義和殖民主義相勾結,鎮壓中國國內任何的革新運動,越來越成為阻礙中國邁向現代化的反動制度,越來越為中國人民所不信任。
      2.君主立憲道路行不通
  君主立憲是以上層資產階級和一部分官僚為代表的立憲派的政治現代化的理想模式,也是清政府在其存在的最后10年所實行的改革的政治目標。中國能否實現君主立憲制,取決于兩方面的因素:一是清政府具有立憲的誠意,一是立憲派具有促進清政府立憲的實力。
  先看清政府。晚清政府迫于外逼內壓的情勢,實行“新政”。客觀地說,“新政”對傳統體制確實作了一些切癰割瘤的手術。但總體看,清末“新政”很難說是真改革。(一)“新政”不是為了使中國實現現代化,而是為了對抗資產階級革命。(二)“新政”不是主動的改革,而是被動的調適。清政府不是現代的政府,更缺乏主動現代化的精神,但它要“撫綏國內反對者和抵擋外國的侵略,鞏固帝國和王朝,舍立憲別無他途。”[①a](三)清政府對立憲缺乏誠意,“新政”說到底是一個騙局,立憲計劃如“一張悠長的不兌現的支票”[②a]。盡管清政府的“新政”是被動的,但只要富有誠意,痛下決心,真正改革,還是能緩和矛盾,逐漸擺脫危機的。但是,如果僅作些表面文章,不僅不能緩和矛盾,反而使矛盾激化,自食其果。清政府在滅亡前,在罪己詔中承認數年來政改方案“皆有名無實”,“敷衍人民”。“此次變亂起源,其肇因雖有萬端,歸納言之,政治之無條理及立憲之假籌備所產生之結果。”[③a]
  正是這場反動性、被動性、欺騙性的“新政”運動,把清政府推到了社會所有階層的對立面,加速了清政府滅亡的進程,可謂“天不滅清清自滅”。(一)資產階級革命派利用“新政”所提供的有限的合法條件,增長經濟實力,壯大政治隊伍,同時無情揭露“新政”的欺騙性,使清政府的反動性徹底曝光。(二)清政府為推行“新政”而不得不向下層人民加重攤派,更使民變紛起,人民最終成了20世紀初中國政治選擇的決定性力量。(三)“新政”中抬出的“皇族內閣”使立憲派君憲幻夢終于泡滅,而清政府“鐵路國有”的騙局則使立憲派與政府之間完全決裂。(四)君主立憲的專制實質加劇了中央與地方實力派之間的沖突,地方主義日益尾大不掉,朝廷權威再難樹立。(五)“皇族內閣”同時擴大了滿漢兩族統治者之間的奪權斗爭,清政府的權力體系徹底瓦解。
  再看立憲派及其立憲運動。立憲運動作為對20世紀初中國政治選擇的一種探索,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具有一定的意義,并且,立憲派在揭露清政府的專制統治、宣傳憲政等方面都從另一方面促進了革命形勢的早日形成,加速了清政府滅亡的命運。但是,立憲派最終只能是悲劇式的人物,他們沒有能力逼著清政府邁上現代化和救亡的道路,立憲運動也不可能真正導引出中國的政治現代化。(一)戊戌變法的歷史已經證明了君憲制在中國行不通,清末“新政”的欺騙性最終也將證明君憲道路的破產。盡管立憲派曾天真地認為政府的君憲方案與自己的理想相一致,但不久他們便發覺自己是一群被愚弄的對象。(二)立憲運動的目的之一在于反對革命,這不僅使立憲運動失去了廣大的群眾基礎,而且由于立憲派與革命派之間的矛盾,影響了打擊清政府這一雙方共同目標的實現。(三)立憲派成員多為官僚和上層資本家,且“多半是傳統紳士的一代”。他們派系林立,組織渙散,意志分歧,相互爭奪。尤其是地方官僚,他們之所以被卷入立憲運動,是帶著投機心理的。他們一方面與清政府聯系密切,對朝廷寄予厚望,一方面又與地方立憲主義發生關系,以便在大變局中進退自如。(四)君憲制本身具有無法克服的二難矛盾。一方面立憲派要中央放權,一方面是清政府要專權。而立憲派中真正掌權的又是地方實力派,地方實力派并非真要立憲,而是想通過立憲合法爭權奪勢。隨著中央與地方、君權與民權、立憲主義與地方主義、滿族統治者與漢族統治者之間矛盾的加劇,必然導致地方軍閥的軍事專政,不僅真正的君主立憲不會有,就是名義上的君主立憲也難以出現。這樣,立憲派不僅無力逼著清政府邁上現代化道路,相反,清政府卻以專制的手段擊碎了立憲派的君憲幻夢,立憲運動最終匯入革命派的武裝斗爭洪流之中。正如時人所言,立憲派“其初恐清廷不立憲,其繼憤政府假立憲,其后乃不欲出于和平立憲,而思以鐵血立憲。”[①b]
      3.民主共和是20世紀初中國政治現代化的最佳選擇    
  歷史邏輯的發展,昭示了20世紀中國的政治選擇只能是民主共和制。民主共和制的產生,不僅是必然的,而且是應然的,是最佳的選擇。
  列寧說過,“民主共和制是資本主義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殼。”[②b]
  第一,革命是救亡的不二法門,民主共和是革命的必然歸宿。救亡之道有二:改良、革命。用平和的手段實現社會的進化,挽救民族的危機,自然是人所共求的。但在當時的中國卻是不現實的。中國的救亡只有革命一途。而革命的直接目標就是推翻帝制,實行共和。
  第二,辛亥革命先后否定了君主制、君憲制,建立了民主共和國,不僅實現了幾千年來中國社會的第一次大變革,也完成了大變革后政治選擇的優化過程。傳統的君主專制是反動的,君主立憲也不是資產階級民主制度的最佳模式,只有民主共和才是資產階級“最好的政治外殼”。正是在這一點上,我們認為,辛亥革命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第一塊最醒目的界碑。
  19世紀末20世紀初,是中國政治世俗化進程逐漸加快的時期,而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制度,決定性地把中國政治推進到較高程度的世俗化時代。《臨時約法》規定,國家之主權屬于全體人民,人民擁有言論、集會、結社自由和選舉權。在民主實踐方面,民初國民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政治權利。在國家政治結構中,經由普選產生的議會機構擁有較高權威,包括大總統在內的各種重要官職均需選舉或認可方能產生,各項法律法令和重大行政事務亦需由批準方可實施。從人們最關心的選舉來看,1912年全國大選中,登記選民近4200萬人,約占全國人口的10%。而1908年清政府進行資政院和咨議局選舉,有選舉權者僅占總人口的0.4%,覆蓋面極窄,選出之機構的職權也極有限,實際上只是一個點綴門面的咨詢機構。民主共和比君主立憲對于民主真實性的體現,可見一斑。當然,資產階級民主共和也并非最真實的、最高形態的民主制度,但與君主立憲相比,不能不說是更真實的、更高形態的民主制度,因此,它更能代表中國政治現代化的實踐水平。
  第三,立憲派認為,中國專制主義根深蒂固,國民受到專制制度的長期摧殘,民智、民力、民德都很低下,尤其缺乏公益心和自治力,中國不具有民主共和的條件。革命派則認為,中國國民固有自由、平等、博愛觀念,適合于民主共和,堅信文化、歷史悠久的中國人民被壓已久的智慧、能量和德行,一旦通過參政得到良好的發揮,必然可以創造出繁榮、富強的國家,鐘毓出燦爛的文明之花。雖然革命派對國民性的體察較為膚淺,但他們在以下兩個問題上認識是很科學的,一是民主共和比君主立憲更能激發民眾的參政意識,一是民主制度的建立只是起點,不等于民主建設的過程。我們認為,(一)中國國民確實缺乏民主的意識和能力,用民主共和取代君主專制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工程,它需要對國民進行長期的民主教育,同時,在制度上要不斷健全。(二)正因為我國國民素質較低,所以才更需要一個更真實地體現民意,更能激發民眾參政意識的民主制度。這樣,中國的政治民主化進程才能加快,國民的民主素質才能較快地提高。(三)辛亥革命建立的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制,只體現了少數人(占總人口的10%)的利益,廣大民眾并沒有得到真正的民主權利。但是,民主共和的偉大意義在于否定君主專制,承認并保護自由、平等權利,向國民灌輸民主觀念。國民民主意識的形成,是中國政治現代化最深刻的社會心理條件。歷史的大趨勢就是在這一隱性的意識中得到顯現的。
      三、辛亥革命與中國民族工業發展的“黃金時期” 
  辛亥革命后,中國社會出現了兩個最顯著的變化,一是政治倒退、軍閥混戰,出現了近代史上的政治最黑暗的時期;一是中國的民族工業得到了明顯的發展,尤其是1914年到20年代初,被稱為民族工業發展的“黃金時期”。關于這一“黃金時期”的到來,史學界常常強調第一次世界大戰使西方國家放松對中國的控制、減少對中國商品傾銷和資本輸出的因素,忽視了辛亥革命對中國民族經濟的影響。
  據嚴中平等人統計,1912—1919年,新建廠礦600多家,到1920年,新增資本總額1.6萬億元,這8年的投資,相當于1912年以前50年間投資額的總和。1913年,中國使用蒸汽動力為4.3萬馬力,1918年增加1倍,為8.2萬馬力,同時期全部機械動力也增加31倍多。民族資本占工農業總值,1913年為11%,1918年為18%,這一水平一直維持到1949年。
  辛亥革命到20年代初中國民族工業的迅速發展,與辛亥革命有著密切的關系。革命就是解放生產力,這一主題在這一時期得到了很好的印證。辛亥革命雖然沒有徹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務,但它畢竟空前沉重地打擊了封建統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族資產階級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辛亥革命后,資產階級第一次參與國家政權,通過立法為自己的發展開辟道路。袁世凱為了穩固其統治地位,曾被迫頒布了一些客觀上有利于社會經濟發展的法令和措施。據不完全統計,《東方雜志》從1915年1月開設“法令”欄到1921年此欄結束止,共公布法令、章程、條例、規則、細則391件,這些法律條文涉及到政治、經濟、司法、文化、教育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這些法律條文不僅為民族經濟的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法律保障,而且為民族經濟的發展創造了一定的社會環境。
  如果僅從經濟立法看,僅1912—1916年,即達86項之多。這些法規的主要內容有:(1)人民自由保有財產、自由營業。這在《臨時約法》中有明文規定。(2)改官辦商會為商人自己的“合群組織”。(3)解除呈請開辦企業設廠注冊的若干限制。這在《農商法規》、《商人通利》中均有規定。商人呈請注冊開辦廠礦,只要符合注冊條例章程,即可直接向地方官廳呈請,不必經商會轉呈。(4)取消清政府對開采礦產方面的若干限制,鼓勵商人和吸引外資開礦、探礦。1914年3月頒布的《礦業條例》規定,地下礦產皆為國有,除地面蓋屋應償地價外,地主不得任意索價。為了鼓勵商人開礦,還減輕了礦產稅。對于外資,規定“凡與中華民國有約之外國人民,得與中華民國人民合股取得礦業權,但須遵守本條例及其他關系諸法律。”“外國人民所占股份,不得逾全股份十分之五。”(5)實行獎勵制度。1914年4月頒布了《植棉制糖牧羊獎勵條例》,1915年6月頒布了《造林獎勵條例》,1915年7月頒布了《農商部獎章規則》,規定,對在以上事業中卓有成效者給予獎勵。(6)對新辦企業予以保息。1914年1月頒布《公司保息條例》宣布,政府為發達實業起見,撥出公債票2000萬元,作為保息基金,每個以其利息對新設立的6種公司股本保息。(7)對民族工業產品及其所用原料減免捐稅。(8)獎勵發明創造,取消封建性的專利壟斷。1912年底頒布的《暫行工藝品獎勵章程》,把專利權明確限于工藝品發明者和改良者,取消了建廠專辦之權。(9)設立各種示范場所,勸導人們創辦實業。(10)籌備國貨展覽會和組織參加外國展覽會。上述法規,把中國民族工業的發展納入了法制化、規范化軌道,為中國經濟現代化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四、辛亥革命與中國社會意識的現代化
  辛亥革命到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是中國社會心理最為矛盾、社會意識最為混亂、社會思潮最為龐雜的時期。民主共和的招牌掛起來了,男人們的辮子剪了,女子們的裹足放了,但是,社會空氣并沒有真正清新起來。新舊思想、文化、習俗、意識在搏殺拚斗,舊的死命守住陣地,新的決意要殺出重圍。從普遍的社會文化意識來看,傳統的成份仍極為豐厚,但新文化也已初步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并注定了最終要成為時代的主潮。這一方面反映出辛亥革命沒有真正實現思想意識的革命,一方面又預示著一場更深刻的革命風暴即將來臨。新文化運動則是這場大風暴來臨前的驚天春雷。
  一部中國近代史,就是中國社會意識不斷趨于現代化的歷史。如果從歷史的橫斷面考察,辛亥革命才真正啟開了中國社會意識現代化的閘門。這里,著重從以下諸方面來分析。
      1.參政意識的世俗化
  封建社會,所謂政治,純屬統治階級的事。統治階級在政治高壓的同時,大搞愚民政策,所謂“民可以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般民眾不僅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而且“不在其位,禁謀其政”。清朝統治者更是視政治為自己的禁臠,大搞文字獄,大興臥碑風,明令禁止“生員上書陳言”。清朝末年,迫于內外壓力,清政府將緊閉的政治大門啟開一絲縫隙,改八股為策論,允許人們議政,但這僅限于“生員”。1905年宣布預備立憲及1908年資政院、咨議局選舉,在法律上認可了民眾參政的權利,但此次選舉的覆蓋面僅占全國人口的0.4%。
  辛亥革命時期,通過資產階級革命派的宣傳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制定,使原來僅為涓涓細流的民眾參政意識變成了一股世俗浪潮。人們以談論“革命”為時髦,甚至像“阿Q”這樣的下層民眾也心存革命,中山裝、短發、天足、話劇、西醫、白話等逐漸為國民所接受。尤其是隨著文化信息化的發展,各種新觀念不斷為人們自覺不自覺地所接納。據統計,民初全國報紙總數達500家,發行總數達4200萬份,平均每10人1份報紙。“讀報者雖限于少數人士,但報紙發表之意見,由公眾的或私人的議論,幾乎下等之苦力,亦受其宣傳。”[①c]
  辛亥革命時期,民眾的參政意識主要表現為挽救民族危亡。至于政體問題,認識上仍很模糊,參政的行動也缺乏自覺性。因此,民國建立后,“社會上看到的是:各家各戶(不管農村、城市)也還大多供奉著‘天地君親師’的神牌。”[②c]“就大多數國民之心理觀之,則共和政體之發生,仍依據于事實(僅于事實上驅除暴君污吏而已),而非根本于原理。蓋事實問題者,以利害為標準;原理問題者,依是非而判別。而吾國民對于共和政體之觀念,乃歆于事實上所謂利,而非動于原理上之所謂是也。”[①d]甚至當袁世凱一再破壞民主共和,廢棄《臨時約法》,當上終身總統時,各地民眾反而彈冠相慶。武漢、南昌等地的商學工界,還舉行了慶祝袁氏“大總統選舉法”頒布的活動。經過護國運動,民眾增強了民主共和的觀念,參政意識大為濃厚。據當時的《申報》記載,南京在民國“三、四年皆寂然無所舉動,今此共和再建”,“各界皆興高采烈”;蘇州“上中下社會人等瞻觀燈會者,幾有萬人空巷之勢”;無錫也出現了“自共和以來,舉行國慶之第一盛況。”尤其是經過新文化運動的發展,民眾的參政意識空前高漲,參政議政也漸趨自覺。學界首先發動了五四運動,商界、工界、農界隨之呼應,尤其是工人的罷工,使五四運動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
      2.組織意識政黨化
  封建社會,由于小農經濟的長期存在,人們的組織意識和組織行為具有封閉性、分散性。而統治階級歷來就視民眾組織為大忌,嚴格禁止。這樣,在人們的組織意識中,籠罩著“君子群而不黨”的倫理規范。因此,封建社會不可能有真正的政黨產生,有的多為秘密結社。
  唯物史觀認為,政黨不僅是階級斗爭的產物,而且是“近代社會”“現代文明”的產物。中國的政黨產生于20世紀初(1905年的同盟會),這是階級斗爭發展的必然結果,而經濟的產業化、政治的世俗化、文化的信息化則為政黨的產生奠定了物質基礎和思想基礎。此后,中國人民階級斗爭的組織形式逐漸同秘密結社變為政黨。
  辛亥革命勝利后,中國進入了政黨政治時代。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賦予了人們集會、結社的權利。民初,“集會結社,猶如瘋狂,而政黨之名,如春草怒生,為數幾至近百。”[②d]由于民初政治空氣活躍,國民的政黨意識十分濃厚。各階級、階層均積極創建政黨,并通過政黨實現執政或參政的目的。據臺灣學者張玉法初步統計,民初出現的政黨與政黨性組織共312個。各政黨相互競爭,形成了競爭性政黨政治的格局。民初競爭性政黨政治的格局,是對封建專制政治的反動,改變了中國傳統的組織結構和政治行為,加速了中國政治現代化的進程。盡管民初政黨政治很不規范,但它畢竟初步實現了國民政治意識的組織化和組織行為的有序性。在未來的中國政治歷程中,任何人要想搞獨裁,都不得不顧忌一下政黨的能量。如袁世凱當時最怕的不是擁有重兵的李烈鈞這樣的督軍們,而是國民黨領袖宋教仁。
  正是由于辛亥革命開中國政黨政治的先河,所以,中國政治才得以加速發展。這以后的國民政治活動,都被規范在政黨或政黨性社團的領導下。但真正使廣大民眾具有科學的組織意識、團結精神,并形成一往無前的力量,則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
      3.社會意識的理性化
  封建社會,社會意識被蒙昧在迷信之中。廣大民眾在儒學教化下和專制政治高壓下,混沌地生活著。整個社會沒有一個系統而科學的理論指導和意識支配,即使是農民起義,也至多是揭橥樸素的平均旗號。
  辛亥革命使中國的社會意識實現了第一次質的飛躍,它使國民第一次聽到近代資產階級民主、自由、平等、博愛的聲音,第一次感受到作為人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而這,恰恰是中國社會意識理性化的源頭。在新的社會意識支配下,國民的文化心態、風俗習慣也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具有現代意蘊的事物被接受了,符合時代風尚的道德被提倡了。
  辛亥革命后,社會意識變革最顯著的是社會指導思想。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打落了皇冠,而皇權思想、權威意識并未隨之消失。但是,辛亥革命最偉大的功績在于啟開了封建主義之蒙,使社會意識的現代化大潮奔騰東流。人們正是從這股大潮中把握住了社會歷史的趨勢,同時,又從辛亥革命的悲劇中更加領悟到現代意識的珍貴,這才出現“改造國民性”的吶喊,出現了民主、科學的呼吁。可以說,沒有辛亥革命的成功,就不會有民主、平等意識在國民心中的扎根;沒有辛亥革命的失敗,就不會有更深刻革命的到來。以民主、科學為宗旨的新文化運動既是對辛亥革命的繼承,也是對辛亥革命的超越;而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傳播并最終成為中國人民的指導思想,則既是對新文化運動精神的繼承,也是對新文化運動精神的超越。歷史就是由無數個繼承與超越組成的鏈條,歷史在繼承與超越的不斷運動中走向現代化。
  〔作者丁三青,1962年生,中國礦業大學社科系副教授〕
  ①a 李約翰:《清帝遜位與列強》(中譯本),三聯書店1983年版,第16頁。
  ②a 張健甫:《中國近百年史教程》,桂林文化供應社1940年再版,第201頁。
  ③a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下),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99頁。
  ①b 《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下),第96頁。
  ②b 《列寧選集》第3卷,第181頁。
  ①c 戈公振著:《中國報學史》,三聯書店1986年版,第181、194頁。
  ②c 陳獨秀:《舊思想與國體問題》,《新青年》第3卷第3號。
  ①d 傖父:《共和政體與國民心理》,《東方雜志》第9卷第5號。
  ②d 丁世峰:《民國一年來之政黨》,《國事》第1期。*
  
  
  
史學月刊開封55-60,48K3中國近代史丁三青19961996 作者:史學月刊開封55-60,48K3中國近代史丁三青19961996

網載 2013-09-10 2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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