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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王國維先后結過兩次婚。第一次在1896年,當時他20歲,因受甲午戰敗的刺激,一心想到日本去留學。可是他父親堅決不同意,說現在首要的是“求度衣食”,至于求學,那是十年后的事情。王國維只好謹遵父命“成家立業”——他結了婚,并且到本城沈家去當塾師。
王國維的新婚妻子姓莫,她家世代經商,家境似乎比王家要好一些。王、莫兩家早就定了親,當王國維十四歲便以“海寧四才子”之首名震鄉里的時候,他的岳父對這個未來的女婿簡直是贊不絕口。老泰山當然不會想到,女兒出嫁之后,女婿卻因“家貧不能以資供游學,居恒怏怏”,并且兩年后就去上海《時務報》館打工,從此與他的妻子當了十年的“牛郎織女”。
王國維與這位莫氏夫人的感情非常好,盡管找不到任何直接的文字證據,但我們從他留下的那些溫柔纏綿的詞中,還是不難看到這位身在他鄉的牛郎對家中織女的殷切思念:
《清平樂》:櫻桃花底,相見頹云髻。的的銀缸無限意,消得和衣濃睡。當時草草西窗,都成別后思量。料得天涯異日,應思今夜凄涼。
王國維在蘇州師范教書時經常“填詞自娛”,也常在詞中表達隊妻子的四面,如三迭的《西河》:
垂柳里,蘭舟當日曾系。千帆過盡,只伊人不隨書至。怪渠道著我儂心,一般思婦游子。
昨宵夢,分明記,幾回飛度煙水。西風吹斷,伴燈花搖搖欲墜。宵深待到鳳凰臺,聲聲啼鴆催起。
錦書宛在懷袖底,人迢迢,紫塞千里。算是不曾相憶。倘有情,早合歸來,休寄一紙無聊相思字!
自從王國維22歲離開家鄉,此后便奔走東西、輾轉南北,回海寧的時候很少。在家呆的最長的一次是為亡父“守制”——從1906年8月到1907年4月,總共八個月的時間。當時家鄉父老曾聯名邀請他出任海寧州勸學所學務總董,他堅決地推辭了。誰知他回到北京才三個月,便得到妻子病危的消息,又匆匆趕回來,十天以后,妻子就去世了。
妻子去世后,王國維徘徊在江邊,面對潮漲潮落,他心中一片空虛,眼前卻盡是妻子臨終的情景,于是寫下了《虞美人》:
杜鵑千里啼春晚,故園春心斷。海門空闊月皚皚,依舊素車白馬夜潮來。
山川城郭都非故,恩怨須臾誤。人間孤憤最難平,消得幾回潮落又潮生?
夫人莫氏扔下了三個男孩,最大的八歲,最小的才三歲。王國維把孩子們托給繼母葉太夫人照料,暫時回到他供職的學部,但他始終打不起精神來。
王國維為妻子寫過許多悼亡詞:
《浣溪紗》:漫作年時別淚看,西窗蠟炬尚。不堪重夢十年間。斗柄又垂天直北,客愁坐逼歲將闌。更無人解憶長安。
《蝶戀花》:
落日千山啼杜宇,送得歸人,不遺居人住。自是精魂先魄去,凄涼病榻無多語。
往事悠悠容細數:見說他生,又恐他生誤。縱使茲盟終不負,那時能記今生否?
《謁金門》:孤檠側,訴盡十年蹤跡。殘夜人間無氣力,綠窗寒惻惻。落葉瑤階狼藉,高樹露華凝碧。露點聲疏人語密,舊歡無處覓。
《蘇幕遮》:倦憑欄,低擁髻,豐頰修眉,猶是年時意。昨夜西窗殘夢里,一霎幽歡,不似人間世。恨來遲,防醒易,夢里驚疑,何況醒時際。涼月滿窗人不寐,香印成灰,總作回腸字!
胡適曾說,讀了王國維的詞,起先以為他是個風流才子,后來見了他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王國維于詞,多是發自肺腑的哀歌。
王國維的第二任妻子姓潘,是前妻莫氏的遠房表親,據王國維的女兒王東明說是莫氏的表甥女。這位潘氏夫人就像蘇東坡的第二任妻子一樣,一輩子辛辛苦苦、任勞任怨,為丈夫操持家務、養育孩子,是標準的賢妻良母。除了前妻所生的三個兒子外,潘氏后來又生了三個兒子、五個女兒(其中夭折兩個)。王國維一生不問家務,家中事無巨細,全歸潘氏料理。從王國維致羅振玉的信中可以看到,潘氏在王家實在是個頂梁柱。有一次她害牙疼,疼得要命,可當孩子們一個接一個地發燒時,她的牙病竟“霍然而愈”!
羅仲安談到王家事時說“家中遇有糾紛,先生不作左右,袒護潘夫人,人謂其如‘金人’”,王國維的女兒王東明女士解釋“金人”指王國維沉默不語,只是緘默。
潘氏對前妻生的三個兒子如同己出。王國維50歲自殺時,他的第三子貞明還不到娶親的年齡,后來貞明的婚事,也是潘氏一手操辦的。老二高明曾告誡他的妻子:“吾輩弟兄,賴繼母撫育成長,費盡心思。汝須盡子婦之德,毋得相慢!”
這個不幸而又堅強的婦人在丈夫死后獨自支撐著多子女的家庭,她比王國維多活了將近半個世紀,據陳鴻祥《王國維傳》:“潘夫人名麗正,1975年病卒于臺北醫院。”
恩怨
無論如何,在王國維的長子亡故之前,王國維與羅振玉之間的關系一直是非常好的。當羅振玉將自己的女兒嫁給王國維的長子后,雙方自然是親上加親,像一家人。
一件是1923年5月,王國維入小朝廷不久,書告羅氏:自己的《觀堂集林》已在滬裝訂,打算將其中的精印本“進呈”博儀。羅亦趁此將他自己的《殷虛書契前后編》及《考釋》從天津寄到北京,請王國維托書店做了黃綾套代為“奏呈”。這使初入“南書房”的王國維頗感為難。因為他知道羅振玉與小朝廷內鄭孝胥等人有矛盾,便復信表示:為避嫌,擬待“數月以后”再辦。羅很生氣,當即回信,要王不必做書套代呈了,將原書交人“攜津”。
王國維又派了男仆馮友專程赴津,將從上海運回的潛明夫婦的家具送至羅宅。然而,馮友從天津返回時,帶來了羅氏的拒款信。羅振玉以自己女兒的名義,將錢退回。王國維不甘心,10月25日,又致羅振玉信,仍請羅將錢收下,說:“令嬡聲明不用一錢,此實無理,試問亡男之款不歸令嬡,又當誰歸?仍請公以正理諭之。我輩皆老,而令嬡來日方長,正須儲此款以作預備,此即海關發此款之本意,此中外古今人心所同,恐質之路人無不以此為然也。京款送到后,請并滬款一并存放,將原折交與或暫代為收存,此事即此已了,并無首尾可言。”
黯淡
王國維與羅振玉是浙江同鄉,二人不僅僅是兒女親家,羅振玉對王國維來說,是老師,是摯友,對王國維有知遇之恩。
1896年,羅振玉在上海組創學農社并設立農報館,編輯出版《農學報》,需要聘用翻譯人員,以便把歐美及日本的農科書籍和農學書報介紹到中國來,乃于1898年6月以私人資本在上海新馬路梅福里開設東文學社。
據羅振玉的外孫劉蕙孫講,戊戌年正月初二,羅到《時務報》館給館主汪康年拜年,進門以后,闃然無人,一直走到樓上,見一小房間里有個人,桌上放一包花生米,攤著一本書自斟自酌,不覺有點奇怪。進房一看,其人讀的是《文選•兩都賦》,斟的是紹興酒。益覺奇怪,進而問詢,那人乃起身讓坐,原來是《時務報》校對員海寧人王靜安(王國維字靜安),對坐攀談,覺得此人才華和學養都不平凡。繼又看到他為同舍生撰題的扇面上有詠史絕句,其末句為“千秋壯觀君知否,墨海西頭望大秦”,乃“大異之”,認為他確有過人之才,遂勸他入東文學社,并說王有秀才功名,可以直接進入師范班。又說,他身為公學監督,愿助一臂之力。王說:“奈生計何!”羅乃問明每月工資30元,遂說:“你去讀書可也,我在《農學報》館給你掛個名,閑時寫寫文章即可,月薪40元,則家用及本人生活都可以維持了。”王遂入東文學社學習。是年王國維才22歲,他后來能夠成為大學者,跨進東文學社門坎這一步,實在是一個難得的契機。王國維非常感激,當年曾寫詩以“匠石”隱喻羅振玉:“匠石忽顧視,謂與凡材殊。”
1911年11月,羅、王二人聯袂東渡。之前,王國維的興趣本來在西方哲學,到這時斷然轉向了國學。據劉蕙孫回憶,這也是羅振玉力勸王國維的結果。
從二人相識開始,王國維的大多數重要活動幾乎都與羅振玉密切相關。留學日本,系羅氏資助之;到南通師范學院講學,系羅氏推薦之;入京任晚清學部官員,系羅氏帶領之;乃至于王國維先學西學,后轉而專治國學,也是羅振玉相勸之功……徐中舒《王靜安先生傳》記:“辛亥之役,羅氏避地東渡,先生亦攜家相從,寓日本之西京。羅氏痛清室之淪亡,于西洋學說尤嫉恨之。至是乃欲以保存舊文化之責自任,且勸先生專治國學。先生乃大為感動,遽取前所印《靜安文集》盡焚之。”
羅振玉學問不及王國維,但在其他方面則長袖善舞,當過末代皇帝的老師,參與重要的政治活動,還有很強的經營手腕……他對王國維有恩,但也讓王國維做了許多事情。而王國維性格憂郁悲觀,埋首學術,不問功利,是典型的學者氣質,人稱他“老實到像火腿一般”。據說,羅振玉不少重要的學術成果其實本是王國維的,有人講羅振玉的《殷虛書契考釋》,剽竊了王國維的研究成果;有人講王國維投水自盡乃羅振玉所逼……
王國維的長子潛明是個不愿依賴父輩、喜歡過獨立生活的人。1919年9月,他在與羅振玉三女孝純婚后不久,從上海工部局所辦育才公學肄業,并由校方介紹,考入了海關。翌年,調至天津海關,寄居嘉樂里岳父家中。不久,海關新建公寓落成。羅氏念小兩口才結婚,尚無生活經驗,勸他不要急于另立小家庭。王國維也來信對他說,你剛入海關,工薪有限,還是住在岳父家中,既可節省開支,又彼此有所照應,要他聽從羅氏勸告。但王潛明還是執意遷出羅宅,搬入公寓,過起了獨立的小家庭生活。
1925年5月底,潛明奉調上海海關。翌年9月26日,在上海病逝,年僅27歲。那位做了遺孀的孝純,時年僅24歲,與潛明完婚八載,先后生有二女,王國維十分喜愛。不幸的是,兩位寶貝孫女均已在1924年夭亡。
王國維是在料理潛明喪事后,于10月15日自滬乘車返京。其間還托人在海寧為潛明購置了墓地。在處理潛明后事過程中,發生了一些“誤會”,不僅激化了所謂婆媳家庭矛盾,還致使羅、王兩親家為潛明遺款的收存問題,打起了筆墨官司!
原因是羅振玉在潛明醫療問題上曾指責過女兒“偏執”,所以王國維在潛明遺款的問題上,也以長輩的身份不客氣地批評了長媳“無理”,并請羅氏喻以“正理”。孰料,羅振玉非惟不“喻”,反過來還予以袒護。筆墨官司愈打愈烈,最后終于導致了羅、王“三十年金石之交”破裂!
按照這期間羅、王來往書信落款時間,大致三天一信,六天一往返,由齟齬而交絕,歷時20天。從書信行文口吻看,王國維始終珍惜舊誼,而羅氏則咄咄逼人,直至最后一信,說自己發斷交信“殊非我心所欲”,似乎透出了些許悔意,但仍指責王國維“來書嚴峻”。
羅振玉的侄子羅守巽晚年說:先伯父(羅振玉)性子急,脾氣大,待人處事欠冷靜。兩親家晚年失和,同他的這個“脾氣”有很大關系。但真正的原因是,羅振玉認為,王國維來信中自稱“我輩皆老”,這不是由女及父,在批評他做父親的不是,尤其是信中十分嚴正地講到“蔑視他人人格”,實際上是批評他父女倆有悖“圣人之教”。
據羅振玉的長孫羅繼祖當時已經十四五歲,據他說,姑母(即羅孝純)婚后與潛明繼母潘氏夫人關系處得不好,中間又受到仆婦們的挑撥,以致婆媳“感情冷淡”。潛明病亡,王國維夫婦到上海主喪;羅氏“痛女心切”,也赴滬探視,兩親家因而發生爭執,事情越鬧越僵。他這樣追述羅、王爭執經過:潘夫人處置善后偶爾失當,姑母泣訴于祖父,祖父遷怒于王先生,怪他偏聽婦言,一怒而攜姑母大歸。……三十年夙交感情突然破裂,原因是祖父脾氣褊急,平日治家事事獨斷,而王先生性格卻相反,平日理頭治學,幾于不過問家政,一切委之閫內。……事情鬧僵,又沒有人從中轉圜,以至京津雖密邇,竟至避面,直到王先生逝世。
不過,這都是出于羅氏后人的申述。“羅王交惡”,表面上看起因于潛明“遺款”問題,卻非出“一時之誤會”,乃是由于心中早有不滿。在此之前,至少有兩件事情頗使羅氏耿耿于懷。
另一件是潛明在天津海關工作時,小兩口皆暫住羅宅,故王國維常去天津看望,而兩親家見面的話題則是溥儀及小朝廷內的人事紛爭。羅氏及薦王入“南書房”的升允以“老派”自居,要聯名上奏折參劾以鄭孝胥為首的“新派”,讓王代呈。王國維回京以后,卻聽到了自己的老朋友金梁及溥儀的岳父(婉容之父)榮源對升、羅二人“結黨”的議論。他既怕羅氏知道了引起“盛怒”,又怕親家因而受到中傷,故寫信婉言勸羅改“奏”為“函”,建議不必向“皇上”呈奏折,可直接致信榮源,較為妥帖。這本出于好意,羅氏卻很不高興。
以上兩事,羅、王之間已埋下了“嫌隙”。由潛明喪事而致羅氏發出“絕交書”,乃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尤其與升、羅引薦王入小朝廷,而王不盡聽命,關系極大。
再就羅、王兩家關系而言,直到潛明病重,潘氏夫人與羅宅親家母之間,應該說是處得比較好的,對長媳也一直很關心。所以,王東明(王國維長女)不同意說她母親潘氏夫人處理善后失當,認為這是沒有根據的“臆斷之辭”;因潛明喪事而羅、王誤會以致絕交,“毋寧說是偶發事件較為合理”。那時,王東明女士也已十幾歲了,猶能記當時情景,說:父親最愛大哥,大哥病逝,給父親很深的打擊,已是郁郁難歡,而羅振玉先生又不聲不響地偷偷把大嫂帶回娘家,父親怒道:“難道我連媳婦都養不起?”然后把大哥生病時的醫藥花費全匯去羅家,他們寄回來,父親又寄去,如此往復兩回,父親生氣得不言語,只見他從書房抱出一疊信件,撕了再點火焚燒。我走近去看,見信紙上款寫著:觀堂親家友(有)道……
但羅氏的那封“絕交書”和其他一些信件被完整地保存下來。王東明讀到“絕交書”后感慨萬分,說:任何一句,無不傷人自尊,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也由此,使我想到被父親焚去的信件,當有更甚于此者。再從父親給羅氏的信來看,無不婉轉謙抑,委曲求全,未發現有惡言相向的。我常常癡想,如果二人不失和,父親傷心時得到摯友的勸解慰藉,迷惘時獲得勸解宣泄,或可打消死志,拉一把與推一把,其結果就不可以道里計了。
當誤會發生后,羅振玉帶著愛女孝純先行返津。王國維雖至為難堪,但仍認為只是一種暫時現象。所以,他在妥善處理潛明喪事的同時,又盡其所能為安排好長媳未來的生活,辦了兩件事:首先是立嗣。由于潛明無后,決定將次子高明的長子慶端過繼。其次是恤寡。辦理潛明的海關恤金等遺款,委托在滬的老友金頌清,通過銀行將款全數匯至天津羅家。
1926年10月24日,王國維寫信給羅振玉:“維以不德,天降鞠兇,遂有上月之變。于維為冢子,于公為愛婿,哀死寧生。父母之心,彼此所同。不圖中間乃生誤會,然此誤會久之自釋,故維初十日晚過津,亦遂不復相詣,留為異地相見之地,言之惘惘。”又說:“初八日在滬,曾托頌清兄以亡兒遺款匯公處,求公代為令嬡經理。今得其來函,已將銀數改作洋銀二千四百二十三元匯津,目下當可收到。而令嬡前交來收用之款共五百七十七元(鐲兌款二百零六元五角,海關款二百二十六元五角,又薪水一個月一百四十三),今由京大陸銀行匯上。此款五百七十七元與前滬款共得洋三千元正,請公為之全權處置,因維于此等事向不熟悉,且京師亦非善地,須置之較妥之地,亡男在地下當感激也。”
王國維在信中流露出想要化解誤會的心意,且匯款給羅振玉,并用“求公代為令嬡經理”、“請公為之全權處置”等委曲求全的語句,表達了自己的誠意。
羅振玉仍不領情,再次將錢退回。一而再地被拒絕,王國維覺得自己最看重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他生氣得不言語。女兒王貞明看見父親從書房抱出了一疊信件,撕了再點火焚燒。王貞明走近去看,見信紙上款寫著:觀堂親家有道……
10月31日,他又一次寫信給羅振玉,說:“亡兒遺款自當以令嬡之名存放。否則,照舊時錢莊存款之例,用‘王在記亦無不可。此款在道理、法律,當然是令嬡之物,不容有他種議論。亡兒與令嬡結婚已逾八年,其間恩義未嘗不篤,即令不滿于舅姑,當無不滿于其所天之理,何以于其遺款如此之拒絕?若云退讓,則正讓所不當讓。以當受者而不受,又何以處不當受者?是蔑視他人人格也。蔑視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復有損。總之,此事于情理皆說不去,求公再以大義諭之。此款即請公以令嬡名存放,并將存據交令媛。如一時不易理諭,則暫請代其保存。”
直到此時,羅振玉才收下此款,回信說:“擬以二千元貯蓄為嗣子來日長大婚學費,馀千元別有處置之方法,以心安理得為歸,不負公所托也。”
雖然如此,二人的心結一直未能打開。1925年8月上旬羅振玉六十大壽的時候,王國維還專程到天津祝壽并寫詩賀之,詩尾有“百年知遇君無負,慚愧同為侍從臣”句。不料,剛剛不過一年光景,二人關系竟發生如此巨變。此事無疑在王國維心中留下巨大的陰影。
半年以后,羅振玉接到親家去世的噩耗,赴京為之經紀喪事,又在津為之刊印遺著,看來是痛感了這一點的。晚年追憶往事,羅氏在自己的書齋“魯詩堂”里曾對孫兒輩說:靜安以一死報知己,我負靜安,靜安不負我。
王國維逝世當天,其姨甥、清華研究院助教趙萬里給在天津的羅振玉拍了電報:“師于今晨在頤和園自沉,乞代奏。”羅振玉甚為悲痛,即于6月4日派其子赴京奔喪,據在清華研究院辦公室工作的王國維第三子貞明,給其執事于上海郵務局的二哥高明的信中透露,羅本擬親來北京清華園,因家人“恐彼來此有所感或有他變,故不肯放他來京。”
羅振玉后又代王國維給溥儀上了一道遺折,溥儀下旨為王國維賜謚號“忠愨”。其實這封遺折是羅振玉感念他與王國維的友誼,對于兩人失和之事甚感愧疚,為了彌補自己的歉意,不惜冒著欺君的罪名為他謀求謚法,因此讓他的第四個兒子模仿王國維的筆跡作了個“遺折”。羅振玉又在天津日租界日本花園內設“忠愨公”靈位,廣邀中日名流學者公祭,羅還親撰《祭王忠愨公文》,最早發表在天津《日日新聞》上,贊頌王國維的“完節”和“恩遇之隆,為振古所未有”。
公祭后羅振玉旋即赴京,參與處理后事。他帶著溥儀的“諭旨”,從清室駐北京辦事處領得貳千圓賞銀,全數交給了王國維夫人潘夫人,自己又另外送上一份在親友中間數額最高的葬禮銀一千元。從各個角度講,均不失三十年友誼的情份。
王國維的家屬子女依父親的意愿,不請風水師擇墳,也不挑選“吉日”,而在清華外面七間房買塊地安葬,“墳是清華的泥水匠做的,立了一個碑,上書宣統皇帝加予的‘謚號'王忠愨公,墳地四面都種了樹”。
此后,羅振玉主持了王國維遺著的校理和編輯出版工作,將其已刊和未刊的著作分編四集,以《海寧王忠愨公遺書》為書名出版,盡了對逝者的一份情誼。
王國維自沉于1927年,他的女兒王東明稱這一年為王“最黯淡的一年”。其實,最黯淡的光景早在1926年后半年即已開始。
9月,王國維年僅28歲的長子王潛明在上海病故。這對久歷世變、境況寥落的王國維無疑是一沉重的打擊,更加郁郁寡歡了。而雪上加霜的事接踵而來。不到一個月,因婆媳不和引起誤會,親家羅振玉憤而將女兒領走,王國維陷入巨大的憂怨當中。
此后,又因王國維寄錢給羅振玉作為兒媳的生活費一事,王國維與恩師羅振玉發生齟齬,雖未反目,但也到了瀕臨破裂的邊緣。
溥儀離開北京,到天津居住在張園。王國維對其仍時刻關注,時刻準備效臣子之力。1927年2月12日,王國維又一次專程趕赴天津,為溥儀祝壽。在王國維看來,不斷發生的戰亂使溥儀的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因此他真誠地希望溥儀能夠遷移。可是,他的忠言并不能進入溥儀的耳中,溥儀已被屑小包圍,對于王國維這樣的“忠臣”并不予重視。王國維既担心溥儀的安危,又對自己的忠言不被代達而異常憂慮,“憤激幾泣下”。此行中,還使王國維傷心的是,他與羅振玉相遇了,二人卻未交言。
1927年3月以后,世道似乎更加混亂。迷茫的天際陰云密布,看不到一線光亮。清華園的師生們頗有同感。吳宓在日記中屢有記載,1927年4月3日記:“近頃人心頗皇皇,宓決擬于政局改變、黨軍得京師、清華解散之后,宓不再為教員,亦不從事他業。而但隱居京城,以作文售稿為活,中英文并行。”4月30日記:“陳寅恪于晚間來訪,談中國人之殘酷。感于李大釗等之絞死也。”5月2日記:“夕,王靜安先生來談。”5月12日記:“王靜安偕陳寅恪來。”5月26日記:“上午訪寅恪晤王靜安先生。”
此時,王國維與陳寅恪、吳宓往來密切,所談者主要為動蕩之局勢:既有北方奉軍張作霖殘害李大釗等人之暴行,也有南方國民黨“四一二”之大肆濫殺。他們對蔣介石、馮玉祥、國民黨、共產黨等各種情況并不了解,所聽到的卻多是沾滿血腥的消息。他們自不會對時局抱樂觀的態度,尤其是原本就很悲觀的王國維。
四五月間,北伐的國民黨軍隊攻下徐州,馮玉祥引兵出潼關,敗奉軍于河南,直魯危急,北京城內一片恐慌。接著,又有消息傳來,兩湖學者葉德輝、王葆心被殺。尤其是王葆心,雖為鄉里德高望重之老先生,只因通信中有“此間是地獄”一語,即被拽出,遭受極端侮辱,終致于死。王葆心是心懷舊文化之人,竟受如此侮辱。王國維自忖自己為清廷遺臣,北伐軍到京,不知還要遭受多少侮辱,他豈能不驚。
北平《世界日報》晚刊上發表《戲擬黨軍到北京所捕之人》,王國維大名赫然列于紙上。
4月下旬,王國維意外地抽出時間,攜家人一起游覽西山。這種情形在以往是非常少的。
一天,王國維從梁啟超處返回,對夫人說:“梁啟超約我赴日暫避,尚未作考慮。”
5月底,王國維為學生謝國禎書扇七律四首。四首中,有兩首為時人陳寶琛(也是溥儀的老師)所作落花詩。除為門生題寫陳寶琛落花詩外,王國維自己也寫過不少落花詩,無不隱藏殉身之志。
雜談 2013-11-28 21:23:43
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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