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又任性的民國”征婚”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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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上海益明書局出版的《求婚尺牘》,收錄了百余篇求婚情書


如今各種征婚廣告,在民國早就不新鮮了

通過廣告“騙婚”的,民國那會兒就有啦

憧憬愛情,古今皆同。宋代大詞人辛棄疾寫下“眾里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時,正值元宵觀燈夜,人來人往。但辛先生眼里只有遠處的那個她。近千年后,遙相呼應的梁啟超也說:“自憐幽獨,傷心人別有懷抱”,可謂深得其意。其實,二位的隔空嘆息,既不空前,也不絕后。《詩經》中的《漢廣》,描寫一位老兄發現“漢有游女”,卻“不可求思”,所以只能傻呵呵地亮幾句嗓子,來表達心里的愁悶。而到了民國那會兒,帝制廢除,思想解放。以前示愛時的欲說還羞,早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得蹤跡難尋。單身男女們,紛紛通過“征婚”的方式去追求個人姻緣。這也正符合時下流行的那句口號:如果愛,請大聲說出來。


署名“胖的儂”的姑娘通過廣告來征婚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征婚廣告詞 就是這么任性

早在1900年前后,蔡元培、章太炎等名流就先舉起了征婚招牌。元培先生到底是留洋歸來,態度開明,開列的五個條件中,有一多半卻是為女方著想:一,女子須不纏足;二,須識字;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婦不相合,可離婚。相比之下,太炎先生的征婚條件還保留著舊文人的一些情調。比如,女方應是個大家閨秀,能寫小文章。最重要的,這姑娘須有服從性質。寥寥數語,要求著實不低。但兩位都是成名的大人物,有提條件的資本,應者如云自不在話下,最后當然也找到了心目中的如意伴侶。


說到普通人的征婚,那真是千奇百怪,內容各異。1930年第1期的《青天匯刊》上,收錄了一位男子的征婚啟事。現年24歲的“某君”,準備去歐美國家考察學習,離開之前想找一位女伴。倘若女方也有意出國,“某君”愿意出資贊助;如果不愿意,那待他回來后兩人結婚也可。“某君”共提出了六項條件。比如,年齡應在17歲至20歲之間,身家清白,初中畢業及以上(大學生更好),性情溫和,思想活潑。還特意指出了對女方身體的期待——“奶部未曾壓束者”。如果對方也看過張競生的《性史》,那就再好不過啦!有符合條件且欲聯系者,可寫信前來,并附上一張照片。“某君”最后保證:“不合原信寄還,絕對代守秘密”。



1940年《新民報》一篇批評不正當征婚的文章


無獨有偶,該刊物還登載了一位“靜娜”女士的文章,好像是對“某君”征婚廣告的回應。靜娜說,自己年方十九,性格靦腆。走在大街上,看到賊眉鼠目的男士,往往會忐忑不安,面紅耳赤。對于“某君”提到的《性史》一書,靜娜說曾經也看過,但并不很喜歡,因為作者過于站在男人私利的角度上看問題。不知道“某君”看了上述回應,有什么感覺呢?《青天匯刊》沒有繼續登載,也就無從得知了。


相比靜娜,一位署名“胖的儂”的女孩子所寫征婚廣告更加別開生面。單看此一筆名,就知道這是位胖姑娘。“胖的儂”說自己除了有些胖,性格方面則很溫和。上小學堂的時候,有一個男同學,“人很伶俐,很柔和,又很美麗”。兩人互相愛慕,如膠似漆。后來男方托校長前來求親,不料“胖的儂”之父看到男孩后,極力反對,并對女兒講出了理由:“你身子已經太胖,性情又如此柔和,若再配上肥的他,將來生的兒子,豈不像胖冬瓜一樣?你的性已太和,又配他的柔,將來豈不要軟在一堆,變作棉花團么?”無奈之下,“胖的儂”只好遵命分手,并發出征婚廣告,用她的話就是:“能夠有一個瘦弱身體、暴烈性的男性來破我的寂寞么?”


民國單身男女的征婚套路,時人已有觀察。對男士而言,“先把選擇對象的標準說一說,如‘身家清白’、‘性情溫和’,然后再將‘家道豐富’、‘月入頗豐’等自己的狀況表揚一下,于是請應征者將‘玉’照賜下,以便定奪。”相比之下,大部分的女士征婚則非常務實。1948年第32期的《時報》,提到了一位二十歲女士的征婚條件,共有七條,涵蓋了工作、學歷、年齡、外語水平、車房齊備以及疼愛女人等各個方面。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今日我們所見所聞的各種征婚版本兒,在民國的征婚廣告中,早就司空見慣、付諸實行了。開放勇敢的程度,比之今日,似乎也不落下風。


《春色》雜志刊登的一則征婚漫畫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尷尬有趣 響應征婚那些糟心事兒

姜太公釣魚,愿者上鉤。既然有人主動拋出了橄欖枝,也就少不了積極響應之士。單身男女們,在這方面還是很主動的。畢竟嘛,你情我愿的事兒,何樂而不為呢?征婚者一般會在廣告最后留下通信地址,以便有意者直接聯絡,或委托報社,代為處理。以后兩人怎么發展,則憑著緣分造化,暗中私下進行。但也有一些愿意分享心得的人,借著媒體平臺,繼續公之于眾,那些尷尬有趣的糟心事兒也就人盡皆知了。


一位署名“夢想男”的兄弟,看到《青天小報》上登載了“清清楚”女士的征婚廣告,心癢難耐,躍躍欲試。后來鼓足勇氣,干脆以登報的方式直接應征。他先是佩服這位女士,能夠想出在彩票上加播廣告的方式,來公開自己的“脫單”愿望,并繼續說,我可是中過荷蘭彩票大獎的人,運氣著實不賴,當然也借此暗示自己經濟條件還可以。郁悶的是,“自行車老早已有,不過要玉人作伴”,單身的人存錢再多又如何呢?所以真誠希望和該女士成為朋友,進而發展為戀人。“到那時卿卿我我,逛逛自行車,用真正的愛情來交換我們的愛。”上世紀30年代的中國,有輛自行車確已條件不錯,難怪“夢想男”會屢次提及。只不過,該女士的真意乃是發售彩票,征婚的事也就不了了之,再無下文。


當然,遇到一些通過間接方式征婚的人,報紙編輯們還會化身為感情理療師,當面進行回應。一位叫何蘅的男士曾給《西風信箱》寫信說:愛情這東西,雖然不是什么大事兒,但也很重要。白天忙于事業,晚上回到家就會感到無比寂寞。“這種生活是很危險的。如果延長下去,不但自身終身痛苦,且會影響到國家、社會方面。”大談了一番對愛情的認識之后,何先生話鋒一轉,說到自己身上:我現在二十七歲,上過大學,工作不錯,養活兩三個人沒問題。只是過去一直臉皮較薄,沒有和女生交往的經驗,所以至今還單身。因此,各位編輯同志們,能否幫我介紹一位女朋友呢?進而列出了心儀女生的各項條件,包括年齡、樣貌、品德、思想、工作等方面。不過何先生說了,“我擇配的條件只是這樣簡單”。假如有人愿意,即便是離過婚的,我也愿意托付終身。編輯們看過何先生的陳述和要求,通過《西風信箱》回復道,現在國家半新半舊,擇偶困難的人著實不少,我們對你表示同情。但你應該知道,愛情嘛,緣分很重要。因此,“世界上盡多著好女子,還是抱著自信的心去找,到處去找吧”。說白了,愛莫能助,好自為之。


幫不上忙,倒也無妨,《西風信箱》至少給讀者提供了一個抒發感情的平臺。況且,言者無心,聽者有意,說不定會有某位單身女士前來主動聯系,上演一出佳話,這大概也是該信箱特意將此信登出的深層含義。但還有另一種情況,人家誠意求偶,卻遇到無聊人的騷擾,以致把事情搞砸了。姚淑琴女士的經歷就很值得同情。作為上過學的新式人物,姚女士反對包辦婚姻,所以發布廣告來征婚。當然,她的條件有點高,加起來開列了十余項。廣告剛出,有位叫“合格的我”的老兄,就曾善意提醒說,現在壞男人很多,姚女士最好多個心眼,不要上了他們的當。果不其然,有一位男子直接把信寄到了姚家。猥褻不堪的信文,被姚女士的老叔父看個正著,氣得大罵“豈有此理”。姚女士的母親聽說后,也大為光火,沒有了以往的好臉色,對姚女士的限制自此倍加嚴格。姚女士無法,只得忍氣吞聲。姻緣未成,鬧劇先行,這大概是姚女士始料未及的了。


蔡元培、章太炎也都征過婚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誘惑與風險并存 各種不靠譜兒

愛情很美好,征婚須謹慎。通過報紙,單身男女們吐露寂寞之苦,希望在茫茫人海尋找有緣人。但人心難測,僅憑幾句征婚廣告詞兒,還真不好判定對方到底是何情形。1932年,“方子”女士寫過一篇《征婚的秘密》。文中披露說,有一些征婚的男士,“不過閑來無事,想跟女同胞尋尋開心”。更有甚者,則以征婚為名來謀財圖利,“他們的人格,簡直是卑污到不消提起”。結果,那些出于好奇的單純女士,就容易落入圈套,上當受騙。


“方子”的話,在另一位女士那里得到了印證。該女士有一位朋友,看到報紙上某男子的征婚廣告,說自己是個海歸,現年二十八歲,正在機關担任要職,想找個女子作終身伴侶。其朋友當時父喪母病,生活困難,也急切找個丈夫作為依靠。于是寫信表露真心,并約定了會面。不見不知道,一見嚇一跳。陪同朋友一道前往的這位女士,推測那男人少說也有三十六歲了,而且嬉皮笑臉,沒個正經。聊了幾句,更是處處露餡。那男子非但沒有留過洋,連中學都沒進,還老著臉皮說“美國的牛津大學”如何如何。更可恨的是,該男子已有妻子,只是想花五百塊錢再找個小妾。憤怒的女士和她朋友,把該男子臭罵一通,自此對廣告征婚也存了懷疑和戒備。


與之類似,女子征婚也不見得句句實話,虛報年齡、夸張長相的所在多有。1936年某期的《春色》雜志上,有一幅漫畫,名為“征婚”。畫中站著一位白發蒼蒼、身形佝僂的老太太,正與沙發上坐著的青年男子談話。旁邊加注了對話內容:“女:‘先生,我就是來應征的’。男:‘那么……你為什么不像那張相片美麗呢?’女:‘那張相片是我四十四年前所拍的啊!’”如此滑稽和諷刺的對答,說明征婚相親之時,表述和事實經常會不一致,稍不留神就浪費感情,大失所望。


五花八門的征婚廣告,的確眩人耳目,真假難辨。1946年,范大林寫過一篇《漫談征婚征友》,把各類征婚廣告劃分為三種:普通的、良善的、惡意的。以惡意的來說,從文字就能看出其目的不純。例如,“本人二十九歲,英俊富有,誠征二十歲至二十七歲,貌美多情、善于交際者為友。除供膳宿外,月酬××元。”范先生給出的建議是,假如男女雙方不以金錢為目的,廣告征婚還是可以提倡的。


范先生的態度總體上比較平和,有人則強烈反對廣告征婚。理由是,征婚甚至是試婚的人,沒有幾個出于誠意——男的是想找個泄欲工具,女的則是貪圖錢財。這種行為,與舊社會的“姘居”無異,簡直傷風敗俗之極啊。還有人分析說,征婚條件中動不動就要求大學畢業、資產豐厚,像極了買賣式的舊制婚姻。這樣的要求,“要想求得真正愛情的結合,恐非易事吧?”


雖然有反對和爭議,但征婚廣告仍然市場良好,足見群眾需求之迫切。對于征婚的態度,1930年代有兩位人士的討論很值得留意。“唐山客”在談擇妻標準時說,不要太看重對方的外貌,像自己這樣膚色較黑的男子,真找個如花似玉的嬌妻,“難保她不為浪蝶狂蜂所勾引,說不定叫我做一做巫人,戴一戴綠帽”。只要性格和藹,身體健康也就可以了。更何況,“情人眼里出西施,或者比自己還丑的,但自有情郎看見,和西施般也未可定。”他還引用了一個比喻,“百貨中百客,伯母中大伯”。


作為回應,“女書記”寫了篇《擇夫談》。她比較贊同“唐山客”的觀點,并且說女性找對象時,父母之言可以聽,但也不要盲聽、盡聽。“自己務把心地放沉來,以銳利的眼光和見解,察對方的性情、學問,品行端正,身體健全,有辦事能力,便可以行。至于家財勢力,有自然很好,無亦不必強求。”最后,“女書記”還進一步提醒各位女同胞:“萬不可自高身價,一切不在眼中。等待吾們花容月貌的時期過去了,恐怕擇夫又有些不能如意了。”可惜的是,這種聲音在當時只是曇花一現,并沒有得到多少呼應。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孔勇



《國家人文歷史》 孔勇 2015-08-23 08: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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