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融合教育,促進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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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中國大量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我們把戶籍在農村,但主要從事二、三產業、依靠工資收入生活的勞動力稱之為 “農民工”。2010年外出6個月以上的農民工達到1.53億人。隨著城鄉人口流動性的增強,農民工隨遷子女也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據中國人民大學人口所預測:在高方案下,14歲以下農民工子女規模2020年將達到2502萬人;在低方案下,14歲以下農民工子女規模2020年將達到1944萬人。多數家庭將0~6歲的孩子帶在身邊撫養,而且不少孩子出生在流入地,農民工子女呈低齡化趨勢。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問題,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出臺了大量的政策措施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政策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一、農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進展和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狀況有很大改進,但地區之間很不平衡。據統計,目前全國農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達1167萬人,義務教育階段農民工隨遷子女進入公辦學校就讀的占近80%。例如,根據調查,東莞還有34.65萬農民工子女在民辦學校就讀,占農民工子女的73.5%。目前,深圳義務教育階段農民工隨遷子女約38.2萬人,其中有23.7萬學生在民辦學校就讀,占62%。許多民辦農民工子女學校的教學質量甚至不如農村學校。
二是農民工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狀況很不樂觀。各地公辦幼兒園都堅持 “戶籍人口幼兒優先”原則,學前教育長期財政投入不足,解決戶籍兒童的“入園難”已經困難,無暇顧及非戶籍兒童。盡管公辦幼兒園也開始向農民工子女開放,但大多數孩子進入的是私人幼兒園。最近對深圳、東莞、廣州、杭州、武漢、宜昌等6城市的調查顯示,學前教育階段農民工子女入公辦幼兒園的比例為19.2%。私人幼兒園多數條件較差,基本質量難以保證。
三是農民工子女在流入省份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最為困難。未來農民工子女就讀規模將繼續擴大,以“兩為主”政策解決他們的義務教育問題之后,迫切需要研究平等接受高中教育的問題。從教育需求來看,大量在城市接受完義務教育的農民工子女,希望在當地接受高中階段教育。而其中的重點和難點是從小生在城市,并在城市接受了完整義務教育的農民工子女,他們要回到原籍去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存在諸多困難。但高考實行戶籍所在地報名制度,學生和家長考慮到高考政策而選擇回流出地省份就讀。跨省流動農民工子女就讀職業高中已經有所松動,例如,少數地區允許部分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農民工子女,但在流入地就讀普通高中還沒有松動跡象,他們必須回戶籍所在省就讀普通高中。

二、促進兒童發展,實現教育公平

新世紀之初中央就確立了“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政策,解決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2010年11月,國務院出臺《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城鎮幼兒園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研究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中央的政策取向是明確的,即要在更大程度保障農民工子女的教育權利,更好地體現教育公平。國際經驗證明,如果流動兒童在離開家庭走向社會的第一個階梯——學校教育時就遭受不平等的待遇,甚至遭到排斥,不僅會嚴重影響他們的學業發展和身心健康,也會影響城市和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去年,我們在調查武漢市對農民工隨遷子女實施“融合教育”時,受到很大啟示。近年來,武漢市打開城市優質教育資源向農村開放的大門,熱情接納農民工子女,積極探索“融合教育”,在日常學習生活管理中,以多種干預手段,淡化 “城里”和“鄉下”孩子的界限,讓農民工子女盡快融入城市學校。經過幾年的試點,“融合教育”在武漢取得了積極進展,積累了重要經驗。根據對武漢的調查,我們提出:城鎮化是農民融入城市的過程,農民工融入城市,是一個 “農民工融入企業,農民工子女融入學校,農民工家庭融入社區,農民工群體融入城市社會”的過程,而農民工子女融入學校是農民工融入城市的基礎。
促進流動兒童發展,更好地體現教育公平,從根本上來講,就是要轉變教育理念,大力發展融合教育。融合教育是多元文化敞開、接納和認同的教育,是城鄉兩類不同群體相互了解、欣賞并取長補短的教育。其中,最核心的價值理念就是,一視同仁地對待民族國家的下一代,平等地尊重每一位學生。這種理念應貫穿于學校制度、文化之中,且根植于所有教師心中。
沒有教育融合就沒有真正的教育公平。毫無疑問,目前我們的教育政策和教育體系離融合教育還有很大的距離。教育部門要對各地融合教育經驗進行總結,加快建立和完善融合教育體系,豐富融合教育實踐,有力推進農民工子女融入城市學校的進程。
第一,要將農民工子女教育納入教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健全適應人口流動的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目前,農民工子女教育財政支出壓力主要由輸入地政府負担,由此帶來中央與地方、流出地與流入地政府教育財政負担不均衡。廣東等地普遍認為以輸入地政府為主解決隨遷子女受教育問題難度較大。中央政府通過制度化轉移支付,在解決農民工子女跨省流動方面承担更多的責任。財政部門要將農民工子女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長效保障機制。在安排公用經費、核定教師編制及加強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預留教育用地等方面,將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人數作為基數,按相同標準安排。
第二,要制定以“流入地政府為主、普惠性幼兒園為主”的政策,解決農民工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問題。農民工家庭經濟社會地位低,生活條件較差。農民工家庭忙于生計,無暇照顧孩子,也缺乏教育能力,對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強烈。應合理規劃幼兒園布局,加大財政投入,在農民工聚集區新建、改建和擴建一批普惠性幼兒園,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滿足農民工子女學前教育的需求。離家近、接送方便、價格便宜是農民工家庭選擇幼兒園的主要標準。在公辦幼兒園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要加強對接受農民工子女私人幼兒園的指導和監管工作,對這些幼兒園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為教師提供進修學習機會,確保基本教育質量。
第三,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要納入統一的義務教育管理體系。農民工高度重視子女教育,強烈希望進入城市和公辦學校接受教育,期望享受“同城待遇”。在公立學校內,要促進本地學生和農民工子女相互交流,共同成長,不能歧視性地單獨編班,以避免身份的“社會標簽化”。目前,仍有20%左右的農民工子女在“農民工子女學校”就讀。在一些城市,公辦教育資源供給不足,“農民工子女學校”在緩解城市教育供求矛盾,滿足農民工子女入學需求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浙江、廣東等地將此類學校登記為民辦,依法進行統一管理。北京等地則是撤銷這些學校,由公辦學校安置學校現有學生。蘇州市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學校給予財政扶持。今后應加強對農民工子女學校的規范管理,健全對農民工子女學校的公共財政保障機制,使依法設立的每一所學校都達到合格學校標準。要通過公辦學校托管、加強教研指導、開展教師培訓等途徑幫助其提高教育質量。
第四,積極探索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高中教育。針對農民工子女越來越多希望在大城市繼續進行高中階段學習的要求,要統籌考慮中考和高考政策,做好銜接。鼓勵城市中等職業學校進一步降低門檻,招收農民工子女接受職業高中教育。要選擇部分地方開展試點,制定農民工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高考的辦法,探索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逐步總結推廣,擴大范圍,有計劃地逐步滿足農民工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高考的需求。

(本文為作者在“2011兒童早期發展國際研討會”上的發言)


韓俊 2012-02-29 1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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