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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醉中夢話(二) (2)
記得五年前,當我大發哲學迷時候,天天和c君談那玄而又玄自己也弄不清楚的哲學問題。那時c君正看羅素著的《哲學概論》,羅素是反對學生讀哲學史的,以為應該直接念洛克,休謨,康德等原作,不該隔靴搔癢來念博而不專的哲學史。c君看得高興,就寫一封十張八行的長信同我討論這事情,他仿佛也是贊成羅素的主張。后來c君轉到法科去,我在英文系的講堂坐了四年,那本紅筆畫得不成書的thilly(梯利)哲學史也送給一位朋友了,提起來真不勝有滄桑之感。從前麻麻胡胡[① 麻麻胡胡,即馬馬虎虎。
]①讀的洛克,笛卡兒,斯賓諾莎,康德的書,現在全忘記了,可是我現在對哲學史還是厭惡,以為是無用的東西。由我看來,文學史是和哲學史同樣沒有用的。文學史的唯一用處只在贊揚本國文字的優美,和本國文人的言行的純潔……總之,滿書都是甜蜜蜜的。所以我用王右丞[① 唐朝詩人王維。
]①的頌圣詩兩句,來形容普通文學史的態度。
普通文學史的第一章總是說本國的文字是多么好,比世界上任一國的文字都好,克魯泡特金那樣子具有世界眼光的人,編起俄國文學史(russian literature,its ideals & realitics)來,還是免不了這個俗套。這是狹窄的愛國主義者的拿手好戲,中國到現在還沒有一本像樣的文學史,也可以說是一件幸事。
第一口蜜喝完了,接著就是歷代文人的行狀。隱惡揚善,把幾百個生龍活虎的文學家描寫成一堆模糊不清毫無個性的圣賢。把所有做教本用的美國文學史都念完,恐怕也不知道大文豪霍桑曾替美國一個聲名狼藉的總統捧場過,作一本傳記,對他多方頌揚,使他能夠被選。歌德,惠德曼[② 今譯惠特曼。
]②,王爾德的同性愛是文學史素來所不提的。莎士比亞的偷鹿,文學史家總想法替他掩飾辯護。文學史里只贊揚拜倫助希臘獨立的慷慨情懷,沒有說到他待leigh hunt的刻薄。這些劣點雖然不是這幾位文學家的全人格的表現,用不著放大地來注意,但是要認識他們的真面目,這些零星罪過也非看到不可,并且我覺得這比他們小孩時候的聰明和在小學堂里得獎這些無聊事總來得重要好多。然而仁慈愛國的普通文學史家的眼睛只看到光明那面,弄得念文學史的人一開頭對于各文學家的性格就有錯誤的認識。誰念過普通英國文學史會想到wordsworth是個脾氣極壞,態度極粗魯的人呢?可是據他的朋友們說,他很常和人吵架,談到政治,總是捶桌子。而且不高興人們談“自然”,好像這是他的家產樣子。然而,文學史中只說他愛在明媚的湖邊散步。
中國近來介紹外國文學的文章多半是采用文學史這類的筆法。用一大堆頌揚的字眼,恭維一陣,真可以說是新“應制”體。弄得看的人只覺得飄飄然,隨便同情地跟著嘖嘖稱善。這種一味奉承的批評文字對于讀者會養成一種只知盲目地贊美大作家的作品習慣,絲毫不敢加以好壞的區別。屈服于權威的座前已是我們的國粹,新文學家用不著再抬出許多沾塵不染的洋圣人來做我們盲目崇拜的偶像。
我以為最好的辦法是在每本文學史里敘述各作家的性格那段底下留著一頁或者半頁的空白,讓讀者將自己由作品中所猜出的作者性格和由不屬于正統的批評家處所聽到的話拿來填這空白。這樣子歷代的文豪或者可以恢復些人氣,免得像從前繡像小說頭幾頁的圖畫,個個都是一副同樣的臉孔。
四這篇是順筆寫去,信口開河,所以沒有題目
英國近代批評家bailey(貝利)教授在他那本《密爾敦[① 即彌爾頓。
]①評傳》里主張英國人應當四十歲才開始讀圣經。他說,英國現代的教育制度是叫小孩子天天念圣經,念得不耐煩了,對圣經自然起一種惡感,后來也不去看一看里面到底有什么真理隱藏著沒有。要等人們經過了世變,對人生起了許多疑問,在這到處都是無情的世界里想找同情和熱淚的時候,那時才第一次打開圣經來讀,一定會覺得一字一珠,舍不得放下。這是這位老教授的話。圣經我是沒有從頭到底讀過的,而且自己年紀和四十歲也相隔得太遠,所以無法來證實這句話。不過我覺得bailey這話是很有道理的,無論什么東西,若使我們太熟悉了,太常見了,它們對我們的印象反不深刻起來。我們簡直會把它們忘記,更不會跑去拿來仔細研究一番。誰能夠說出他母親面貌的特點在哪里,哪個生長在西湖的人會天天熱烈地欣賞六橋三竺的風光。婚姻制度的流弊也在這里。
richard king(理查國王)說:“為愛情而犧牲生命并不是件難事,最難的是能夠永久在早餐時節對妻子保持種親愛的笑容。”記得hazlitt對于英國十八世紀歌詠自然的詩人cowper的批評是:“他是由那剪得整整齊齊的籬笆里,去欣賞自然……他戴雙很時髦的手套,和‘自然’握手。”可是正因為cowper是個城里生長的人,一生對于“自然”沒有親昵地接觸過,所以當他偶然看到自然的美,免不了感到驚奇,感覺也特別靈敏。他和“自然”老是保持著一種初戀的熱情,并沒有和“自然”結過婚,跟著把“自然”看得冷淡起來。在鄉下生長,卻居然能做歌詠自然的詩人,恐怕只有burns(彭斯),其他贊美田舍風光的作家總是由烏煙瘴氣的城里移住鄉間的人們。dosoivsky的一支筆把齷齪卑鄙的人們的心理描摹得窮形盡相,但是我聽說他卻有潔癖,作小說時候,桌布上不容許有一個小污點。神秘派詩人總是用極顯明的文字,簡單的句法來表明他們神秘的思想。
因為他們相信宇宙是整個的,只有一個共同的神秘,埋伏在萬物萬事里面。william blake(威廉姆·布萊克)所謂由一粒沙可以洞觀全宇宙也是這個意思。他們以為宇宙是很簡單的,可是越簡單,那神秘也更見其奧妙。越是能夠用淺顯文字指示出那神秘,那神秘也越遠離人們理智能力的范圍,因為我們已經用盡了理智,才能夠那么明白地說出那神秘;而這個最后的神秘既然不是緣于我們的胡涂,自然也不是理智所能解決了。詩文的風格(style)奇奇怪怪的人們多半是思想上非常平穩。chesterton(切斯特頓)頂喜歡用似非而是打筋斗的句子,但是他的思想卻是四平八穩的天主教思想。勃浪寧的相貌像位商人,衣服也是平妥得很,他的詩是古怪得使我念著就會淌眼淚。tennyson長發披肩,衣服松松地帶有成千成萬的皺紋,但是他那in memoriam(《悼念》)卻是清醒流利,一點也不胡涂費解。約翰生說goldsmith做事無處不是個傻子,拿起筆就變成聰明不過的文人了。……這么老寫下去,離題愈離愈遠,而且根本就是沒有題目,真是如何是好,還是就這么收住罷!
寫完了上面這一大段,自己拿來念一遍,覺得似乎有些意思。然而我素來和我自己寫的文章是“相視而笑,莫逆于心”的。這也是無可奈何之事也。
五兩段抄襲,三句牢騷
steele(斯蒂爾)說:“學來的做壞最叫人惡心。”
second-hand vice,sure,of all is most nauseous. from“the characters of a rake and a gonquet.”
dostoivsky的《罪與罰》里有底下這一段話:
拉朱密興拚命地喊:“你們以為我是攻擊他們說瞎話嗎?一點也不對!我愛他們說瞎話。這是人類獨有的權利。從錯誤你們可以走到真理那里去!因為我會說錯話,做錯事,所以我才是一個人!你要得到真理,一定要錯了十四回,或者是要錯了一百十四回才成。而且做錯了事真是有趣味;但是我們應當能夠自己做出錯事來!說瞎話,可是要說你自己的瞎話,那么我要把你愛得抱著接吻。隨著自己的意思做錯了比跟著旁人做對了,還要好得多。自己弄錯了,你還是一個人;隨人做對了,你連一只鳥也不如。我們終究可以抓到真理,它是逃不掉的,生命卻是會拘攣麻木的。”
因此,我覺得打麻將比打撲克高明,逛窯子的人比到跳舞場的人高明,姑嫂吵架是天地間最有意義百聽不倦的吵架——自然比當代浪漫主義文學家和自然主義文學家的筆墨官司好得萬萬倍了。
“醉中夢話”是我兩年前在《語絲》上幾篇雜感的總題目。匆匆地過了兩年,我喝酒依舊,做夢依舊,這仿佛應當有些感慨才是。然而我的心境卻枯燥得連微喟一聲都找不出。從前那篇“醉中夢話”還有幾句無聊口號,現在抄在下面:
生平不大喝酒,從來沒有醉過,并非自夸量大,實在因為膽小,哪敢多灌黃湯。夢是夜夜都做,夢中未必說話,“醉中夢話”云者,裝胡涂假癡聾,免得“文責自負”。
十八年十二月十日于真茹
2023-11-24 14:40:29
稱謂:
内容: